七十空性论科摄 科判
圣龙树菩萨 造 胜友与智军论师 译藏 法尊法师 由藏译汉 讲授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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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判次序 章节条款项目
表 0-1:(2 表)总科判
科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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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十章 |
第一章 标宗立义(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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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即法破相(表 2) |
第一节 就现象开四门约三时破 |
第一条 四门无果破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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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三时无果破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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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就原因开三门约三时破 |
第一条 三门无因破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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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三时无因破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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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缘起无性 (表 3) |
第一节缘起 |
第一条 什么叫缘起(表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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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缘起的内容 (表 3-2) |
第一款 正破法 |
第一项 出体总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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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 明义别释 |
第一目 缘起即相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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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目 相待即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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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旁引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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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无性(表 3-2) |
第一条 法上无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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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缘性心是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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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特究生灭 (表 4) |
第一节 生灭与性空 (表 4-1) |
第一条合破自性生灭 |
第一款 问自性空应无生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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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答性不空则无生灭 |
第一项 就生灭非同时破生灭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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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 破转救唯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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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 破还计生灭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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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 破以别义救生灭同时而逼计唯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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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 破唯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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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特破自性生 |
第一款 性生堕常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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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实续落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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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灭与涅盘 (表 4-2) |
第一条 生、灭与涅盘 |
第一款 性生性灭不得涅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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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性不生灭即是涅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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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灭与涅盘 |
第十款 灭或不灭皆非涅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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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灭非常住 |
第一项 直斥常灭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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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 明常灭不成之总因并例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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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特破生灭存在之形(表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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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即相破法(表 5) |
第一节 就生、住、灭三相破为、无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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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就有、无、一、多等相破为、无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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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业、果、作、受 (表 6) |
第一节 正破业、果、作、受 |
第一条 单独破业 (表 6-1) |
第一款 业有自性即无生灭,业无自性可说生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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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业有自性即成我,业无自性不失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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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 业之无性与缘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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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连环破四(表 6-2) |
第一款 总连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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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别合破 |
第一项 逆明业、果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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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 顺明作、业缘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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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重斥性业(表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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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别释圣言密意(表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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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十章 |
第七章 根、境、识等 (表 7) |
第一节境、识 |
第一条色境 (表 7-1) |
第一款 约能生四破 |
第一项 大种生色色即无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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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 色无自性色不从他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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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 所依无性,能依亦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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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约能了因破 |
第一项 直明色不可取遍外转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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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 心无自性心非色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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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 色若非无色应有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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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 心不取自体即不取他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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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 刹那不能取,何能及过、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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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项 显形性非异心亦不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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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眼识(表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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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根、境 (表 7-2) |
第一条 直约能见、所见义破 |
第一款 约不自见义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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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约自性他性空义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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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由就触俱、不俱义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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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触、受、识、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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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流转还灭(表 8) |
第一节 正明流转还灭无自性 |
第一条 预启其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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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正明其义 |
第一款 流转无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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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还灭无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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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特示流转还灭之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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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真、俗、空、有(表 9) |
第一节 佛说缘起,即显性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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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真空不可说,俗有不可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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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结义劝学(表 10) |
第一节 结定缘起性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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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劝学中道了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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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表)第一章 标宗立义
科判 |
正文 |
顶礼句 |
敬礼曼殊室利智慧萨埵 |
第一章 标宗立义 |
生住灭有无,以及劣等胜,佛依世间说,非是依真实。 生、住、灭、有、无、劣、等、胜是等一切,佛唯依世间名言故说,非依真实。 问:如现说我等,此岂非有?后有无我慧转,故定应有我。答: 无我非无我,非故无可说。何以故? 一切所说法,性空如涅盘。 问:汝说一切诸法皆自性空者,为依国王教敕而说?为有通达一切法皆性空之正理耶? 答: 一切法自性,于诸因缘中,若总若各别,无故说为空。 一切诸法之自性,于诸因缘中,或于因缘和合,或于随一一法上,悉皆非有,故说一切诸法自性都空。 摄曰:生等唯依世俗说,「无我」亦无有实我,此义即显一切空,总别缘 中无性故。 |
第二章即法破相 |
第一节就现象开四门约三时破 |
第一条 |
四门无果破生等 |
有故有不生,无故无不生,违故非有无,生无住灭无。 法若已有,则不从因生,已有,乃名有故。无,亦不从因生,以无故。 有无相违亦不得生,不相顺故。 如有无相违,其非有非无又岂能生?是相违法故。生无故,住、灭亦无。 摄曰:法若已有或已无,俱、非违故皆不生。 |
第二条 |
三时无果破生等 |
问:佛说有三有为相,谓生、住、灭,又说生时有生,故有为法定应有生。 答: 已生则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即生未生故。 且已生则非所生,何以故?已生故。 故已生者则非所生。 又未生者亦非所生,何以故?尚未生故。 诸未生者则非所生,离生作用、势力,自体非有,故非所生。 又正生时亦非所生,何以故?此即已生及未生故。 若是已生、未生,仍如前说,非是所生; 其已生者已生讫故非是所生,其未生者尚未生故,离生用故,无势力故及无体故,非是所生。 由离已生、未生,无别第三生时,故亦非所生。 摄曰:已生未生皆无生,即故离二无生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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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就原因开三门约三时破 |
第一条 |
三门无因破生等 |
复次:因不成故亦无生。何以故? 有果具果因,无果等非因,非有无相违。若有果者,具足果故说名为因。 若无彼果,则同非因。 若非有果非无果,则成相违,有无应不俱故。 摄曰:有果无果及双非,非无过因故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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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三时无因破生等 |
三世亦非理。 又于三世因亦非理,何则?因若在前,因为谁因? 因若在后,何用因为? 若因果同时,此同时所生之因果,谁为谁因?谁是谁果? 如是三世因亦非理。 摄曰:在前在后与同时,因皆有过生非有。 |
表 3-1:(2 表)第三章 缘起无性
第三章缘起无性 |
第一节缘起 |
第一条 什么叫缘起 |
问:有一、二、多等数,数应理故,非一切法皆空;若有诸法,此数乃有,故一切法非皆是空。 答: 无一则无多,无多亦无一,以是一切法,缘起故无相。若无一者则无有多,多若无者一亦非有,故诸法皆是 缘起; 以缘起故为无相。 摄曰:多相待名缘起,缘起即是无相法。 |
第三章 缘起无性 |
第一节 缘起 |
第二条 缘起的内容 |
第一款 正破法 |
第一项 出体总非 |
问:经中广说缘起能有苦果,诸传教者亦说一心中有及多心有。答: 缘起十二支,有苦即不生,于一心多心,是皆不应理。 经说十二缘起有苦果者,此即无生,以于一心中有、多心中有不应理故。何则? 若一心者,则因果俱生;若多心者,则前支已灭,应非后支之因。俱非理故,缘起即无生也。 摄曰:十二有支苦不生,一心、多心俱过故。 一心因果应俱起,多心前支非后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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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 明义别释 |
第一目缘起即相待 |
何故无生?以诸缘起因无明生,佛说无明缘颠倒起,而彼颠倒自性空故。何以故? 非常非无常,亦非我无我,净不净苦乐,是故无颠倒。言无常者,谓非有常;常若无者,即无能治之无常。 余三亦尔,故无颠倒。 复次: 从倒生无明,倒无则不有,以无无明故,行无余亦无。若无四倒,则无从彼所生之无明; 无明无故,则不起诸行;余支亦尔。 摄曰:缘起之首为无明,无明之因是颠倒; 四倒无故无明无,无明无故余亦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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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目相待即无性 |
复次: 离行无无明,离无明无行,彼二互为因,是故无自性。自若无自性,云何能生他,以缘无性故,不能生于他。若离诸行,无明则不生;若无无明,亦不生诸行。 此二互为因生故,皆无自性。若自无自性,云何能生他?是故自体不成之诸缘,非能生他。 摄曰:无明与行互为因,互因即是无自性,自性且无宁生他, 是故诸缘不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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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旁引喻 |
复次: 父子不相即,彼二亦非离,亦复非同时;有支亦如是。 父非是子,子亦非父,非相离而有,复非同时。如父子不成,十二缘起当知亦尔。 复次: 梦境生苦乐,彼境亦非有,如是缘起法,所依缘亦无。 如梦中实无依境所生之苦、乐,亦无彼所依境。如是因缘所生诸法及所依之缘,悉皆非有。 摄曰:父子即、离与同时,非有有支亦如是;梦境及彼生苦乐, 喻缘及法悉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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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无性 |
第一条 法上无自性 |
问: 若诸法无性,应无胜劣等,及种种差别,亦无从因生。是故汝说诸法皆无自性,不应正理。答: 有性不依他,不依云何有?不成无自性,性应不可灭。若谓诸法有自性者,应非依他之法。 若谓虽不依他可有法者,故曰:不依云何有,谓不依他则不成法。若谓虽不依他亦成法者,则应不成无性;性若是有,应不灭坏,终不成无。 摄曰:汝谓无性不成法,实则有性法不成,有性即不依他故, 不依他性则叵灭,是故果法及胜、劣,种种差别非性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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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缘性心是倒 |
问:缘自性、他性、无性之心非无所依,故性不空。答:自他性及灭,无中云何有,故自性他性,性无性皆倒。 无者,谓非有义。于此无中,岂可说有自性、他性及以灭坏?是故自性、他性、有性、无性皆颠倒摄。 摄曰:勿以能缘成有性,自、他、有、无皆倒故。 |
第四章 特究生灭 |
第一节 生灭与性空 |
第一条 合破自性生灭 |
第一款 问自性空应无生灭 |
问: 若诸法皆空,应无生无灭,以于性空中,何灭复何生。若谓诸法皆自性空,则应无生无灭。 汝说性空而有生灭,然于自性空中有何可灭及可生耶? 摄曰:若法自性毕竟空,彼法即应无生灭,以法必有自性时, 方有可灭可生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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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答性不空则无生灭 |
第一项 就生灭非同时破生灭自性 |
答:一切法皆唯是空。何以故?生灭非同时。 生灭非同时者,谓生灭不同时有。 摄曰:汝谓无性生灭无,实则有性无生灭:性生性灭岂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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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 破转救唯生 |
无灭则无生。 若谓唯有生者,破曰: 无灭则无生,谓无灭中生不应理,以无无常性则无有生故。摄曰:勿因生灭不同时,转许唯生而无灭; 生灭原属相待有,无灭之生叵想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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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 破还计生灭同时 |
应常有生灭。 又应常有生灭者,谓应常有生与无常性。 摄曰:倘因唯生理不成,仍计生灭同时有,应知同时性生灭, 即是生灭常俱有,若法生灭常俱有,彼则究有抑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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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 破以别义救生灭同时而逼计唯灭 |
无生则无灭。 若谓无常性恒随法转,于生、住时不起作用,要至灭时方灭其法者,破曰: 无生则无灭,谓无生时灭亦非有。 若无灭,则无灭相之无常性,以无灭者,说是无常性不应理故。 故唯应有灭也。 摄曰:若谓生住有灭体,故无所言唯生过,复以生住无灭用,故无生灭同时失; 无用有体体同无,或亦灭时无灭用,若必灭时灭有用,则应 离生唯有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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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 破唯灭 |
若谓即唯有灭。答:无生时无灭。 不从自他生,是故生非有,无生则无灭。于无生时应无有灭。 彼生非从自、他生,由此生非有。非有生者,即不生也。 无生则无灭者,谓无生者则无彼生之灭,故彼灭即非有。 摄曰:应知自、他皆不生,无生岂能更有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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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特破自性生 |
第一款 性生堕常断 |
复次: 有生性应常,无者定成断,有生堕二失,是故不应许。若有生性应堕常过,至无生时定有断灭之失。 以说有生性犯上二过,故不应许有彼生也。 摄曰:若生有性见二失:有则应常无断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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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实续落异同 |
问: 相续故无过,法与因已灭。 生与灭是相续故,无有常断二失,与因力已,其法乃灭。答: 此如前不成,复有断灭过。 生灭非同时,我前已说,故许相续,如前不成。又汝相续,亦应有断灭失。 摄曰:有性相续非实同,则为实异勿妄救; 实同仍同同时过,实异又落断常失。 |
第四章 特究生灭 |
第二节 生灭与涅盘 |
第一条 生 、灭与涅盘 |
第一款 性生性灭不得涅盘 |
问: 佛说涅盘道,见生灭非空。 由见生灭,佛说涅盘之道,非为空性故。答:此二互达故,所见为颠倒。 此非见无生,是见生灭故。 又见生与灭相逢,见灭与生相违,彼生灭二互相违故,故见生灭知成错乱。 依生乃有灭,依灭乃有生,故唯是空。 摄曰:若谓佛说涅盘道,由见生灭非见空。然汝是见性生灭,并见互违故成倒。 须知生灭皆无性,相依而有故唯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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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性不生灭即是涅盘 |
问: 若无有生灭,何灭名涅盘。 若无生灭,何所灭故而名涅盘?答:自性无生灭,此岂非涅盘。 若性无生无,岂非即是涅盘耶! 摄曰:若汝必执性生灭,难我何灭名涅盘。本无性生与性灭, 即此我许为涅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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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灭与涅盘 |
第十款 灭或不灭皆非涅盘 |
复次: 若灭应成断,异此则成常,涅盘非有无,故无生与灭。若谓灭是涅盘,则应成断。若是不灭,则应成常。 是故涅盘非有、无性,无生无灭是涅盘。 摄曰:又汝见有性生灭,性灭涅盘应成断,涅盘不灭应是常, 然实涅盘离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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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灭非常住 |
第一项直斥常灭不成 |
问:灭应是有,是常住故。答:灭若常住者,离法亦应有。 若灭常住者,应离法有灭;复应无依。然此非理。复次: 离法此非有,离无法亦无。若离法及无法,俱无有灭。 摄曰:常灭离法无依故,不成何况离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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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明常灭不成之总因并例余法 |
云何应知? 能相与所相,相待非自成,亦非辗转成,未成不能成。 能相待所相而立,所相亦待能相而立,离此,不能自成。 亦非辗转成者,谓互不成。由此理故,能相、所相二俱不成。此自未成之能相、所相,亦不能成诸法。 复次: 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等,一切法准此,皆当如是说。摄曰:能相、所相相待有,自成、互成皆不成; 彼二自身未有故,是亦不能成诸法。 余如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明板等,相待而有都无性; 反是一切皆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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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特破生灭存在之形 |
问:诸时论者说有三世,故时应有。答: 不住相待故,乱故无体故,无性故三时,非有唯分别。时不成,何以故?不安住故。时不安住,作不住想。 若不住者,则不可取。不可取者,云何施设?故时不成。 又相待故,谓互相观待而立:由依过去成立现、未,依待现在成立过、未,依待未来成立过、现:由是相依而立故时不成。 又即此时观待现在说名现在,观待未来则是过去,观待过去则是未来;如是杂乱故时不成。 又无自体故,由自体不成故时亦不成。 又无性故,时亦非有。要先有性,其时乃成,遍求彼性全无自体,故时亦非有性,唯分别耳。 摄曰:不住、相待、杂乱故、无性、唯想「时」不成。 |
第五章即相破法 |
第一节 就生、住、灭三相破为、无为法 |
问:如说一切有为皆具生、住、灭三相,与此相违是名无为,故有、无为皆应是有。答: 由无生住灭,三种有为相,是故为无为,一切皆非有。 三时所说生、住、灭诸有为相,若审察皆不应理,故彼非有。由彼无故,有为、无为都无所有。 纵许有为,若审观察,不应理故,说为非有。何以故?灭未灭不灭,已住则不住,末住亦不住,生未生不生。 此当问彼:为已生者生?抑未生者生?若已生者是则不生,何以故?已生故。未生者亦不生,何以故?尚未生故。即此生法为已住者住?抑未住者住?若已住者是则不住,已住故。未住者亦不住,何以故?未安住故。又彼为已灭者灭?抑未灭者灭?俱不应理。 设许有为,若以此三次第观察皆不应理,故无有为。有为无故,无为亦无。 摄曰:生等三相皆无故,为、无为法亦非有。 已、未三相次第观,纵许有为亦不成,有为无故无为无。 |
第二节 就 有、无、一、多等相破 为、无为法 |
复次: 有为与无为,非多亦非一,非有无二俱,此摄一切相。 若审观察,有为与无为非多、非一、非有、非无、非亦有亦无。应知此中此二法之一切相悉已尽摄。 摄曰:有无一多亦有无,非亦有及非亦无,为无为相悉摄尽,然彼皆 无故非有。 |
表 6-1:(2 表)第六章 业、果、作、受
第六章业、果、作、受 |
第一节正破 业、果、作、受 |
第一条单独破业 |
第一款业有自性即无生灭,业无自性可说生灭 |
问: 世尊说业住,复说业及果,有情受自业,诸业不失亡。世尊于经中多门宣说业及业果,复说诸业非无有果,更 说诸业皆不失坏,及说有情各受自业:故业及业果决定是有。答: 已说无自性,故业无生灭,由我执造业,执从分别起。如前已说业无自性,故彼无生亦无有灭。 颂言由我执造业,故业是我执所起。此执复从分别而生。摄曰:佛虽曾说业及果,然无性故无生灭; 无性之业我执生,我执复从分别起。 |
第二款业有自性即成我,业无自性不失坏 |
复次: 业若有自性,所感身应常,应无苦异熟,故业应成我。若业是有自性,则从彼业所感之身应是真实,应成恒常 自性。彼业应无苦异熟果,彼业常住,故应成我; 以无常为苦,苦即无我故。由业无自性,故业无生,由无生故,即无有失。 摄曰:无常是苦苦无我;业若有性则应常,常则无苦应成我,彼所感身亦应常。 勿虑空故业失坏,实则无性业方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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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业之无性与缘成 |
复次: 业缘生非有,非缘亦无有,诸行如幻事,阳焰寻香城。业从缘生,即非是有;从非缘生,更不得有。何以故?由诸行如寻香城、幻事、阳焰,故业无自性。 复次: 业以惑为因,行体为惑业,身以业为因,此三皆性空。业从烦恼因生,诸行从业及烦恼为因而生,身从业因而 生,是故此三皆自性空。 摄曰:缘非缘业悉非有,诸行如幻无性故,身、业及惑 层依有,是故彼等皆无性。 |
第六章业、果、作、受 |
第一节正破 业、果、作、受 |
第二条连环破四 |
第一款 总连环 |
无业无作者,无二故无果,无果无受者,是故皆远离。 如是,若以正理观察:果无自性,则业非有;若无有业,作者亦无; 若无业及作者,则亦无果;若无有果,即无受者: 是故皆成远离。摄曰: 果无性故业亦无,业无性故无作者,业、作 且无况业果,果无是亦无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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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别合破 |
第一项 逆明业、果无性 |
复次: 若善知业空,见真不造业,若无所造业,业所生非有。 由见真故,善能了知业自性空,不复造诸业。若无彼业,则从业所生者亦悉非有。 摄曰:善达业空不造业,无业亦无业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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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 顺明作、业缘成 |
问:为全无耶?抑少有耶?答:可有。如何而有? 如佛薄伽梵,神通示化身,其所现化身,复现余变化。 佛所化且空,何况化所化,一切唯分别,彼二可名有。 作者如化身,业同化所化,一切自性空,唯以分别有。 如佛世尊以神通力示现化身,其所化身复现其余之化身。 当知业亦如是。 如来所化自性且空,况彼化身所化余身耶?如是二事唯以分别可名为有。 其业亦尔。 摄曰;作者及业分别有,勿虑全无如化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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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重斥性业 |
复次: 若业有自性,无涅盘作者,无则业所感,爱非爱果无。 若谓业有自性者,有自性则定无涅盘。亦应无作业者,何以故? 即无作者,亦有业故。 若有自性者,则业所感之爱非爱果亦皆非有。摄曰: 性业叵灭无涅盘,性业自有无作者,作者无 故果亦无,故汝不宜许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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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别释圣言密意 |
问:经广说有,云何言无耶?答: 说有或说无,或说亦有无,诸佛密意说,此难可通达。 经中有处说有,有处说无,亦有处说亦有亦无。 诸佛密意语言,于一切种不易通达。摄曰: 有、无、俱教密难达,宁质执有难说无! |
第七章 根 、境 、识等 |
第一节 境 、识 |
第一条 色境 |
第一款 约能生四破 |
第一项大种生色色即无自性 |
问:此中说色是大种生故有,余非色诸法亦应是有。答:色从大种生,则从非真生,非从自性生。 若说色是大种所造,色则从非真实生。 从非真者,谓非从自,是故色非从自性生。 摄曰:既说色从大种生,则知色非自性有。 |
第二项色无自性色不从他生 |
彼无非他生。 问:是事实尔,非从自性生,是从他生,以诸大种是他故。破日:彼无非他生,谓色非从他生。何以故?以彼无故。 彼无,即他无。云何他无?谓自性不成故从他非理: 说无从他生固非理,说无之他亦非理故。 摄曰:自无自性之诸色,岂复需依有性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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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所依无性,能依亦无性 |
复次: 大种非有故。若说大种从相生,彼相在大种前,不应正理。若无能相,则所依之大种亦不得成。 复次: 一中非有四,四中亦无一,依无四大种,其色云何有。 由四中无一、一中无四故,依止无体之四大种,其色如何得有耶?无者,谓非有也。 摄曰:大种能相非有故,自且不成色宁有; 一中无四四无一,大种体无色性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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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约能了因破 |
第一项直明色不可取遍外转 救 |
复次: 最不可取故。 最不可取故,色即非有。何以故?由最不可取故。色是最不可取,若无可取,云何是有! 摄曰:最不可取色非有,汝执有色是何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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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心无自性心非色因 |
由因因亦无,从因缘生故。 若谓由因,因即缘色之心。若有缘色之心,则能成彼色,以若无境,则心不生,由此心为因,故知有色。 答:由因,因亦无。因亦无者,因非有也。何以故?从因缘生故。其为因之心从因缘生,故彼非有。 摄曰:因缘生心心即无,故彼不成有色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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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色若非无色应有因 |
有无因非理。 又:有,无因,非理! 若谓色是有,而无成立有色之因,亦非正理。谓因非有,非正理也。摄曰:勿以心非性色因,横执无因而有色; 世间岂有无因事,是故此执非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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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心不取自体即不取他色 |
复次: 若谓能取色,则应取自体,缘生心无故,云何能取色。 若说能取色者,则应取自体。然以自体能取自体,未见此事。从缘所生之心由自性空故无体,彼云何能取无色? 摄曰:勿以无因理曲故,又执心能取诸色; 心不自取且无性,如何能取无性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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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刹那不能取,何能及过、未 |
问:经说过去色、未来色,故取色应有。答: 若刹那生心,不取刹那色,云何能通达,过去未来色。 此约刹那色心而破。刹那生心尚不能取刹那生色,况能通达过去及未来之色!以非有故,不应通达。云何者,是除遣义。 由此理趣,色最不可取。 摄曰:性心性色刹那间,尚不能取况过、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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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项显形性非异心亦不能 取 |
又虽许显色、形色,然说取色亦不应理。何以故? 显色与形色,异性终非有,不应取彼异,许同是色故。若显色、形色有异者,取彼二为异,容应正理。 然许显、形同是色法,故不应理。 摄曰:显、形性非绝对异,同是色故不可取。 |
第七章 根 、境 、识等 |
第一节境、识 |
第二条 眼识 |
复次: 眼识非在眼,非色非中间,彼依眼及色,偏计即颠倒。 若审观察:眼识非眼中有,非色中有,亦非彼二中间而有。遍计依眼及色有彼生者,即是颠倒。 摄曰: 内眼外色及中间,能取眼识悉非有,愚夫持有自性见,定执依眼或依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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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根 、境 |
第一条 直约能见 、所见义破 |
第一款约不自见义破 |
问:眼等诸处是有,眼所见等亦有,谓眼见色、耳闻声等。答:若眼不自见,云何能见色,故眼色无我,余处亦同尔。 若眼不见自性,云何能见于色?由不自见,亦不见色,故说眼无我,即无自性。又色亦无我,如不可见,即非是色。余处亦尔。 以此次第,则余诸处皆成无我,即无自性。摄曰:眼不自见宁见色,故知眼处无有我。 色非可见亦无我。余处无我例亦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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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约自性他性空义破 |
问:眼能自见,非是识见。何以故?识是能取故。由能取细色等,故名曰识。眼能自见,眼以清净大种为体,此即眼之自性。能取此者,是识;如是能见显色、形色等诸色差别者亦唯是识。是故汝说若眼不自见云何 能见色,不应正理。答:是事不然。何以故? 眼由自性空,复由他性空。色亦如是空。余处空亦尔。 眼由依他趄故名空,即眼是依他而成,凡依他成者即自性不成,故眼是自性空;眼由自性空者,自性即自体也。若许有他性,亦非正理。何以故?自性若无,岂复有他性?他性亦无,故是他性空。又言他性空者,他即 是识,即是眼由识空之异名。何以故?以眼无知故,若无知者,则不应有识性,故亦是他性空。又识亦即是空也。由何知空?以识是依他起故。 云何依他?谓识依所知等而有。 凡是依他有者即无自性,故识无自性;是故说识能取细色等,不应正理。色亦如是者,谓与彼相同。如眼是自性、他性空,色亦是自性、他性空。云何色是自性、他性空耶?如前已说一切法自性于一切非有;若审观察, 一切法皆非有,即是一切诸法皆无自性之异名。空者,即不可得之异名也。又由缘起故,亦说名空。如色由大种为因而成,是依他成,凡依他成者, 则非自性成,故色是自性空。亦是他性空:色之他为眼及识,眼与识是有境,色即是境,境非有境,故他性空。又识属内,色是所行是外非内, 故亦是他性空。 亦尔者,谓如色由自性、他性空,如是余处亦由自性、他性空。 摄曰:净种眼性自能见、识唯能取亦不然。眼、色及识自、他无。 余处亦同无自、他。因缘生故自性空。自性无故他性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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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由就触俱、不俱义破 |
复次: 若触俱一起,则余者皆空,空不依不空,不空不依空。 若时一处与触俱起,则余者皆空。是空则不依不空,不空亦不依空。 摄曰:一处触俱余处空,空与不空不相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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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触、受、识、识者 |
复次: 三非有自性,不住无和合,则无彼性触,是故受亦无。三非有者,谓彼无。于不住自性中则无和合。 和合无故,则无彼性触,谓无从彼所生之触。由无触故,受亦无。复次: 依止内外处,而有心识生,是故识非有,如幻如焰空。 由依内外处而有识生,故识非有。如幻事、如阳焰,其性本空。若作是念:有识、有识者。亦不应理。何以故? 由依所识生,是故识非有,识所识无故,亦无有识者。 识依所识而生,故识非有。由所识、能识俱非有故,识者亦无。 摄曰:根、境、识三无和合,彼等不住自性故;三和无故性触无。 性触无故受非有。识生依止内外处,即是无性如幻等,又依所识故无识。 识、所识空识者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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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流转还灭 |
第一节正明流转还灭无自性 |
第一条 预启其门 |
问:如说一切无常,以说一切无常故,即显不空。答: 一切无常者,非常无有常,常无常依性,其性岂能有。一切无常者,当知意说非常或无有常。 若有性者,可说常或无常。其性岂能有,谓无有也。 摄曰:佛说「一切无常」语,意唯遮常非表性,性有 可说常无常,过故彼性岂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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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正明其义 |
第一款 流转无自性 |
问:贪、嗔、痴应有,经中广说故。答: 爱非爱颠倒,缘生贪嗔痴,是故贪嗔痴,非由自性有。从爱缘、非爱缘、颠倒缘生贪、嗔、痴,故贪、嗔、 痴非由自性而有。复次: 于彼起贪欲,嗔恚或愚痴,皆由分别生,分别非实有。于一境上起贪、嗔、痴,故贪、嗔、痴并由分别而生。分别非实有故,分别所生贪、嗔、痴等亦非实有。 云何非实? 所分别无故,岂有能分别,以是缘生故,能所别皆空。所分别全无。若无所分别,岂有能分别? 由缘生故,所分别自性空,能分别亦自性空。摄曰:贪等如次依爱缘,非爱及倒故无性; 一境三毒唯分别,分别尚无况三毒; 分别无由所别无,缘生所别亦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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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还灭无自性 |
复次: 四倒生无明,见真则非有,此无故行无,余支亦如是。由见真实故,不复从四倒而生无明。 由此无明无故,则不生诸行,如是余支 亦不生。 摄曰:无明缘于四倒生,见真则不起四倒,四倒无故 无明无,无明无故余支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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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特示流转还灭之律理 |
复次: 依彼有此生,彼无此不有,有性及无性,为无为涅盘。若依彼而生此,则此从彼生,彼无此亦非有。 有性、无性寂灭及有为、无为寂灭,即是涅盘。复次: 诸法因缘生,分别为真实, 谓于缘起法贪着、顾恋、分别、执持。佛说即无明,发生十二支。 复次: 见真知法空,则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故灭十二支。行如寻香城、幻事及阳焰、水泡与水沫、梦境旋火轮。如实了知诸法性空,即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 无明灭故,十二支悉灭。何以故? 若审观察,诸行如幻、如阳焰、如寻香城等,是故性空。 善了知此,则无明不起,即无明灭,故十二支皆当息灭。 摄曰:「依彼有此」是生理,「彼无此灭」为灭律;有性无性为无为,一切寂灭即涅盘。 缘生无性分别有,无明发生十二支。欲灭无明须见真,无明灭则余支灭; 诸行如幻等性空,善知即能灭无明。 |
第九章 真、俗、空、有 |
第一节 佛说缘起,即显性空 |
复次: 无少自性法,亦非无有法,以从因缘起,法无法皆空。 若审推求,全无少许有自性法,亦无少许无法。法与无法皆因缘生,故悉是空。 复次: 以此一切法,皆是自性空,故佛说诸法,皆从因缘起。 由一切法皆自性空,故佛说诸法皆是缘起。 摄曰:诸法自性皆空故,佛说诸法从缘起。 |
第二节 真空不可说,俗有不可坏 |
复次: 胜义唯如是,然佛薄伽梵,依世间名言,施设一切法。 于胜义中,一切缘起诸法皆自性空,唯此而已。然佛世尊依止世间名言如实施设种种一切诸 法。 复次: 不坏世间法,真实无可说,不解佛所说,而怖无分别。 于世间诸法不破不坏,于真实中则全无法可说。 由未了知缘起胜义,不达如来所说,故诸愚夫于无立、无相、无分别而起恐怖。 摄曰:胜义唯空不可说,世俗假有不可坏; 愚者不达于无立,无相、无想而恐怖。 |
表 10:(1 表)第十章 结义劝学
第十章结义劝学 |
第一节 结定缘起性空 |
复次: 依彼有此生,世间不可壤,缘起即无性,宁有理唯尔。世间说依于彼法有此法生,此世间理不可破坏。 然凡缘生即无自性,若有自性,何能说有?决定如是! 摄曰:彼有此生俗叵坏,即俗无性理决然。 |
第二节 劝学中道了义 |
复次: 正信求真实,于此无依法,以正理随求,离有无寂灭。 若成就正信勤求真实,于此所说都无所依之法,能以正理随求、随欲者,则能远离有性、无性而得寂灭。 复次: 了知此缘起,遮遣恶见网,断除贪嗔痴,趋无染涅盘。摄曰:性空真实无依法,正信勤求离有无; 缘起能裂恶见网,了知断染趋涅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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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十三日译在世苑汉藏院那伽窟。 此据藏文论藏中智军译龙猛菩萨自释本而译,其中颂文与后童胜、盛称、经然诸大师之译本稍有出入,容暇重校。 法尊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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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七十空性论》本论有七十三个颂,以少从多或以整摄零,所以叫做「七十」七十颂为能诠的文字,毕竟空的「无依法」为其所诠的义理,这就是「空性」。 以七十颂表达诸法毕竟空的真理,或由七十颂显示缘起诸法的实性不可得的意义,所以叫做《七十空性论》。 《七十空性论释论》也是龙树菩萨自己造的。 《七十空性论》全部文义可以科摄为十个方面,因成十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