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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_1_04_佛说大乘稻秆经讲记_太虚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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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说大乘稻秆经讲记 科判

                                                 法成法师 翻译 太虚大师 讲记

                                          释道净 整理 1稿 qq 973451196 校对 

 

 

 

1:(5表)                                                                  (依校对)

科判

经文

经题

释经分

甲一、序分

如是我闻:一时,薄伽梵住王舍城耆阇崛山,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及诸菩萨摩诃萨俱。

甲二、发起分

尔时、具寿舍利子往弥勒菩萨摩诃萨经行之处,到已、共相慰问,俱坐盘陀石上。

是时、具寿舍利子向弥勒菩萨摩诃萨作如是言:

弥勒!今日世尊观见稻秆,告诸比丘作如是说:

诸比丘!若见因缘,彼即见法;若见于法,即能见佛

作是语已,默然无言。弥勒!善逝何故作如是说?其事云何?何者因缘?何者是法?何者是佛?云何见因缘即能见法?云何见法即能见佛?作是语已。

甲三、所知事分分

乙一、标举征起

弥勒菩萨摩诃萨答具寿舍利子言:

今佛法王正遍知,告诸比丘

若见因缘,即能见法;若见于法,即能见佛者:

乙二、依问解释

分二

丙一、流转门

此中何者是因缘?言因缘者,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愁叹苦忧恼而得生起:如是唯生纯极大苦之聚。

丙二、还灭门

此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识灭故名色灭,名色灭故六入灭,六入灭故触灭,触灭故受灭,受灭故爱灭,爱灭故取灭,取灭故有灭,有灭故生灭,生灭故老死愁叹苦忧恼得灭:如是唯灭纯极大苦之聚──此是世尊所说因缘之法。

甲四、所知性分

何者是法?所谓八圣道支: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此是八圣道。

甲五、所知果分

果及涅槃,世尊所说;名之为法。何者是佛?所谓知一切法者,名之为佛;以彼慧眼及法身,能见作菩提学无学法故。

甲六、云何所知分分

乙一、胜义谛门分三

丙一、观因缘

云何见因缘?如佛所说;若能见因缘之法常、无寿、离寿、如实性、无错谬性、无生、无起、无作、无为、无障碍、无境界、寂静、无畏、无侵夺、不寂静相者,是也。

丙二、观法

若能如是,于法亦见常、无寿、离寿、如实性、无错谬性、无生、无起、无作、无为、无障碍、无境界、寂静、无畏、无侵夺、不寂静相者。

丙三、观佛

得正智故,能悟胜法,以无上法身而见于佛。

乙二、世俗谛门分三

丙一、从有因缘所生门

  问曰:何故名因缘?

答曰:有因有缘名为因缘,非无因无缘故,是故名为因缘之法。

世尊略说因缘之相:

彼缘生果,如来出现若不出现,法性常住,乃至法性、法住性、法定性,与因缘相应性、真如性、无错谬性、无变异性、真实性、实际性、不虚妄性、不颠倒性等,作如是说。

丙二、从无常因所生门

此因缘法,以其二种而得生起,云何为二?所谓因相应,缘相应。

2:(5表)

释经分

 甲六、云何所知分分

 乙二、世俗谛门分

 丙三、从无我因所生门分

丁一、外因

戊一、因相应分

己一、从能成因所生门

彼复有二,谓外及内。

此中何者是外因缘法因相应?

所谓从种生芽,从芽生叶,从叶生茎,从茎生节,从节生穗,从穗生花,从花生实;若无有种,芽即不生,乃至若无有花,实亦不生。

有种芽生,如是有花实亦得生。

己二、从无作者因所生门

彼种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芽亦不作是念:我从种生。

乃至花亦不作是念:我能生实。实亦不作是念:我从花生。

虽然,有种故而芽得生;如是有花故,而实即能成就。

应如是观外因缘法因相应义。

戊二、缘相应分

己一、从能成缘所生门

应云何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谓六界和合故。以何六界和合?所谓地、水、火、风、空、时。界等和合,外因缘法而得生起。

应如是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地界者,能持于种;

水界者,润渍于种;火界者,能暖于种;风界者,动摇于种;空界者,不障于种;时则能变种子。

若无此众缘,种则不能而生于芽。

若外地界无不具足,如是乃至水火风空时等无不具足,一切和合,种子灭时而芽得生。

己二、从无作者缘所生门

此中地界不作是念:我能任持种子;如是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润渍于种;火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暖于种子;风界不亦作是念:我能动摇于种;空界亦不作是念:我能不障于种;时亦不作是念:我能变于种子。

种子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芽亦不作是念:我今从此众缘而生。

虽然,有此众缘,而种灭时芽即得生;如是有花之时,实即得生。

彼芽亦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俱作,非自在作,亦非时变,非自性生,亦非无因而生。

虽然,地水火风空时界等和合,种灭之时而芽得生。

是故应如是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

己三、遮恶见

应以五种观彼外因缘法,何等为五?不常,不断,不移,从于小因而生大果,与彼相似。

云何不常?为芽与种各别异故,彼芽非种;非种坏时而芽得生,亦非不灭而得生起;种坏之时而芽得生,是故不常。

云何不断?非过去种坏而生于芽,亦非不灭而得生起,种子亦坏,当尔之时,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断。云何不移?芽与种别,芽非种故,是故不移。

云何小因而生大果?从小种子而生大果,是故从于小因而生大果。

云何与彼相似?如所植种,生彼果故,是故与彼相似。

是以五种观外因缘之法。

丁二、内因缘分

戊一、因相应分

己一、能成因

如是内因缘法亦以二种而得生起,云何为二?所谓因相应,缘相应。何者是内因缘法因相应义?所谓始从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

若无明不生,行亦不有,乃至若无有生,老死非有。

如是有无明故行乃得生,乃至有生故老死得有。

己二、无作者

无明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行;行亦不作是念:我从无明而生;乃至生亦不作是念:我能生于老死;老死亦不作是念:我从生有。

虽然,有无明故,行乃得生;如是有生故,老死得有。

是故应如是观内因缘法因相应义。

3:(5表)

释经分

 甲六、云何所知分分

 乙二、世俗谛门分

 丙三、从无我因所生门分

丁二、内因缘分

 戊二、缘相应分

己一、明种种缘

应云何观内因缘法缘相应事,为六界和合故。以何六界和合?所谓地、水、火、风、空、识界等合故。

应如是观内因缘法缘相应事。

己二、能成缘

何者是内因缘法地界之相?为此身中作坚硬者,名为地界;

为令此身而聚集者,名为水界;能消身所食饮嚼啖者,名为火界;为此身中作内外出入息者,名为风界;为此身中作虚通者,名为空界;五识身相应,及有漏意识,犹如束芦,能成就此身名色芽者,名为识界。

若无此众缘,身则不生。

若内地界无不具足,如是乃至水火风空识界等无不具足,一切和合身即得生。

己三、无作者

彼地界亦不作是念:我能作身中坚硬之事;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为身而作聚集;火界亦不作念:我能消身所食饮嚼啖之事;风界亦不作念:我能作内外出入息;空界亦不作念:我能作身中虚通之事;识界亦不作念:我能成就此身名色之芽;身亦不作是念:我从此众缘而生。虽然,有此众缘之时,身即得生。

彼地界亦非是我,非是众生,非命者,非生者,非儒童,非作者,非男,非女,非黄门,非自在,非我所,亦非余等。

如是乃至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亦非是我,非是众生,非命者,非生者,非儒童,非作者,非男,非女,非黄门,非自在,非我所,亦非余等。

己四、辨体相

何者是无明?

于此六界起于一想、一合想、常想、坚牢想、不坏想、安乐想、众生、命、生者、养育、士夫、人、儒童、作者、我、我所想等,及余种种无知,此是无明。

有无明故,于诸境界起贪瞋痴;于诸境界起贪瞋痴者,此是无明缘行,而于诸事能了别者,名之为识;与识俱生四取蕴者,此是名色;依名色诸根,名为六入;三法和合,名之为触;觉受触者,名之为受;于受贪着,名之为爱;增长爱者,名之为取;从取而生能生业者,名之为有;而从彼因所生之蕴,名之为生;生已蕴成熟者,名之为老;老已蕴灭坏者,名之为死;临终之时,内具贪着及热恼者,名之为愁;从愁而生诸言辞者,名之为叹;五识身受苦者,名之为苦;作意意识受诸苦者,名之为忧;具如是等及随烦恼者,名之为恼。

己五、释名义

大黑闇故,故名无明;造作故,名诸行;了别故,名识;

相依故,名名色;为生门故,名六入;触故,名触;受故,名受;渴故,名爱;取故,名取;生后有故,名有;生蕴故,名生;蕴熟故,名老;蕴坏故,名死;愁故,名愁;叹故,名叹;恼身故,名苦;恼心故,名忧;烦恼故,名恼。

己六、相续

复次、不了真性,颠倒无知,名为无明。如是有无明故,能成三行;所谓福行,罪行,不动行。

从于福行而生福行识者,此是无明缘行;从于罪行而生罪行识者,此则名为行缘识;从于不动行而生不动行识者,此则名为识缘名色。

故色增长故,从六入门中能成事者,此是名色缘六入。

从于六入而生六聚触者,此是六入缘触。

从于所触而生彼彼受者,此则名为触缘受。

了别受已而生染爱耽著者,此则名为受缘爱。

知已而生染爱耽著者,不欲远离好色及于安乐而生愿乐者,此是爱缘取。

生愿乐已,从身口意造后有业者,此是取缘有。

从此彼业所生蕴者,此是有缘生。

生已诸蕴成熟及灭坏者,此则名为生缘老死。

4:(5表)

释经分

 甲六、云何所知分分

 乙二、世俗谛门分

 丙三、从无我因所生门分

丁二、内因缘分

 戊二、缘相应分

己七、离二边

是故彼因缘十二支法,互相为因,互相为缘,非常、非无常、非有为、非无为、非无因、非无缘、非有受、非尽法、非坏法、非灭法,从无始已来,如瀑流水而无断绝。

己八、明束因分

庚一、标

虽然,此因缘十二支法,互相为因,互相为缘,非常、非无常、非有为、非无为、非无因、非无缘、非有受、非尽法、非坏法、非灭法,从无始已来,如暴流水而无断绝,有其四支能摄十二因缘之法。

庚二、列数

云何为四?所谓无明、爱、业、识。

庚三、作用

识者,以种子性为因。业者,以田性为因。

无明及爱,以烦恼性为因。

三、作用。识能受熏持种遇缘生现,能发善恶之行。

业如田,能造作种种种子。

爱与无明均属痴心所,烦恼所蒙能令所造业行增长。

庚四、解释

此中业及烦恼,能生种子之识。

业则能作种子识田,爱则能润种子之识,无明能殖种子之识,若无此众缘,种子之识而不能成。

庚五、无作者

彼业亦不作念:我今能作种子识田;爱亦不作念:

我今能润于种子之识;无明亦不作念:我今能殖种子之识;彼种子识亦不作念:我今从此众缘而生。

庚六、缘无作

虽然,种子之识,依彼业田及爱所润,无明粪壤所生之处,入于母胎,能生名色之芽。

庚七、果无作

彼名色芽亦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俱作,非自在化,亦非时变,非自性生,非假作者,亦非无因而生。

庚八、事证明

虽然,父母和合时及余缘和合之时,无我之法,无我我所,犹如虚空;

彼诸幻法,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依彼生处入于母胎,则能成就执受母胎之识,名色之芽。

八、证明也。

此即以父母和合生事作证明,明证识种入胎有父母和合缘,及其他所应具缘。

此中无我无人,亦无我所,犹如虚空,空无所有。

但由众缘合成,即以成芽,不待作者。因缘之法,法尔如是。

庚九、多业不一时受分

辛一、现业

如眼识生时,若具五缘而则得生。

云何为五?所谓依眼、色、明、空、依作意故眼识得生。

此中眼则能作眼识所依,色则能作眼识之境,明则能为显现之事,空则能为不障之事,作意能为思想之事;若无此众缘,眼识不生。

若内入眼无不具足,如是乃至色、明、空、作意无不具足,一切和合之时眼识得生。

彼眼亦不作是念:我今能为眼识所依;色亦不作念:我今能作眼识之境;明亦不作念:我今能作眼识显现之事;空亦不作念:我今能为眼识不障之事;作意亦不作念:我今能为眼识所思;彼眼识亦不作念:我是从此众缘而有。

虽然,有此众缘眼识得生;乃至诸余根等,随类知之。

如是无有少法而从此世移至他世;虽然,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业果亦现。

辛二、生业

譬如明镜之中现其面像,虽彼面像不移镜中,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面像亦现。

如是无有少许从于此灭生其余处,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业果亦现。

5:(5表)

释经分

  

甲六、云何所知分分

乙二、世俗谛门分

 丙三、从无我因所生门分

丁二、内因缘分

 戊二、缘相应分

 己八、明束因分

庚九、多业不一时受分

辛三、后业

譬如月轮,从此四万二千由旬而行,彼月轮形像现其有水小器中者,彼月轮亦不从彼移至于有水之器。

虽然,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月轮亦现。

如是无有少许从于此灭而生余处,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业果亦现。

辛四、不定业

譬如其火,因及众缘若不具足而不能然,因及众缘具足之时,乃可得然。

如是无我之法,无我我所,犹如虚空;

依彼幻法,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所生之处入于母胎,则能成就种子之识,业及烦恼所生名色之芽。

是故应如是观内因缘法缘相应事。

四、明不定业。

火无火种之因及炭薪等缘,不能然烧,因缘具足火势猛烈。

无我之法,其性空寂,犹如虚空,但一旦因缘会遇入于母胎,自能成就种子之识及名色之芽。

是故应如是观内因缘法缘相应事一句是总结。

庚十、遮恶见

应以五种观内因缘之法,云何为五?不常,不断,不移,从于小因而生大果,与彼相似。

云何不常?所谓彼后灭蕴,与彼生分各异,为后灭蕴非生分故;彼后灭蕴亦灭,生分亦得现故,是故不常。

云何不断?

非依后灭蕴灭坏之时,生分得有,亦非不灭,彼后灭蕴亦

灭,当尔之时,生分之蕴,如秤高下而得生故,是故不断。

云何不移?为诸有情,从非众同分处,能生众同分处故,是故不移。

云何从于小因而生大果?作于小业,感大异熟,是故从于小因而生大果。

如所作因,感彼果故,与彼相似。

是故应以五种观因缘之法。

甲七、经之所要分分四

乙一、除三世迷

尊者舍利子!

若复有人能以正智常观如来所说因缘之法,无寿、离寿、如实性、无错谬性、无生、无起、无作、无为、无障碍、无境界、寂静、无畏、无侵夺、无尽、不寂静相、不有、虚、诳、无坚实、如病、如痈、如箭、过失、无常、苦、空、无我者:我于过去而有生耶?而无生耶?而不分别过去之际。于未来世生于何处?亦不分别未来之际。此是何耶?此复云何?而作何物?此诸有情从何而来?从于此灭而生何处?亦不分别现在之有。

乙二、舍诸见

复能灭于世间沙门婆罗门不同诸见,所谓我见、众生见、寿者见、人见、希有见、吉祥见、开合之见。

善了知故,如多罗树,明了断除诸根栽已,于未来世,证得无生无灭之法。

乙三、明果利

尊者舍利子!

若复有人具足如是无生法忍,善能了别此因缘法者,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即与授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

乙四、结信受

尔时、弥勒菩萨摩诃萨说是语已,舍利子及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犍闼婆等,闻弥勒菩萨摩诃萨所说之法,信受奉行。

 

d_1_04_佛说大乘稻秆经讲记_太虚大师.txt · 最后更改: 2021/04/16 12:28 (外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