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门论讲录 科判
龙树菩萨 原著 鸠摩罗什 翻译 太虚大师 讲录
释道净 整理 3 稿 qq 973451196 校对 慈信
表 0:(1 表)总表 (十二门论原文依大正藏第 30 册No.1568 部分校对)
科判 |
经文 |
|||||||||||
纲要 |
一 |
明一论之宗要 |
|
|
|
|
||||||
二 |
序全文之品节 |
|
|
|
|
|||||||
三 |
辨宗论之异同 |
|
|
|
|
|||||||
四 |
定长行之作者 |
|
|
|
|
|||||||
五 |
释本论之名题 |
|
甲 释十二 |
乙 释门 |
丙 释论 |
|||||||
释论分三 |
甲一 、序分分五 |
乙一、略标解大乘 |
说曰:今当略解摩诃衍义。 |
|||||||||
乙二、明造论利益 |
问曰:解摩诃衍有何义利? 答曰:摩诃衍者,是十方三世诸佛甚深法藏,为大功德利根者说。 末世众生薄福钝根,虽寻经文不能通了,我愍此等欲令开悟; 又光阐如来无上大法,是故略解摩诃衍义。 |
|||||||||||
乙三、释得造论意 |
问曰:摩诃衍无量无边不可称数,直是佛语尚不可尽,况复解释演散其义? 答曰:以是义故我初言略解。 |
|||||||||||
乙四、正明造论解于大乘 |
问曰:何故名为摩诃衍? 答曰:摩诃衍者,于二乘为上,故名大乘; 诸佛最大,是乘能至,故名为大; 诸佛大人乘是乘故,故名为大; 又能灭除众生大苦与大利益事,故名为大; 又观世音、得大势、文殊师利、弥勒菩萨等,是诸大士之所乘故,故名为大; 又以此乘能尽一切诸法边底,故名为大; 如般若经中佛自说摩诃衍义无量无边,以是因缘,故名为 大。 |
|||||||||||
乙五、结所释旨归 |
大分深义,所谓空也。若通达是义,即通达大乘,具足六波罗密,无所障碍,是故我今但解释空。 解释空者,当以十二门入于空义。 |
|||||||||||
甲二 、正宗分分三 |
乙一、明空门分三 |
丙一、观因缘 |
|
观因缘门第一 (表 1) |
(1 表) |
|||||||
丙二、观有果无果 |
|
观有果无果门第二 (表 2) |
(3 表) |
|||||||||
丙三、观缘 |
|
观缘门第三 (表 3) |
(1 表) |
|||||||||
乙二、明无相门分六 |
丙一、观相 |
|
观相门第四 (表 4) |
(3 表) |
||||||||
丙二、观有相无相 |
|
观有相无相门第五 (表 5) |
(1 表) |
|||||||||
丙三、观一异 |
|
观一异门第六 (表 6) |
(1 表) |
|||||||||
丙四、观有无 |
|
观有无门第七 (表 7) |
(1 表) |
|||||||||
丙五、观性 |
|
观性门第八 (表 8) |
(1 表) |
|||||||||
丙六、观因果 |
|
观因果门第九 (表 9) |
(1 表) |
|||||||||
乙三、明无作门分三 |
丙一、观作者 |
|
观作者门第十 (表 10) |
(3 表) |
||||||||
丙二、观时 |
|
观三时门第十一 (表 11) |
(1 表) |
|||||||||
丙三、观生 |
|
观生门第十二 (表 12) |
(1 表) |
|||||||||
甲三、结分 |
是故当知,一切法无生,毕竟空寂故。 |
|||||||||||
科判 |
经文 |
||||||||
丙一 、观因缘分三 |
丁一、发起 |
初是因缘门,所谓: |
|||||||
丁二 、正观分二 |
戊一、偈夜法本 |
众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若无自性者,云何有是法? |
|||||||
戊二 、长行义释分五 |
己一、 列释内外缘果分二 |
庚一、众缘所生法有二种 |
一者内,二者外。 众缘亦有二种:一者内,二者外。 |
||||||
庚二、别释 |
外因缘者,如泥团、转绳、陶师等和合故有瓶生; 又如缕綖、机杼、织师等和合故有氎生; 又如治地、筑基、梁、椽、泥、草、人工等和合故有舍生; 又如乳、酪、钻器、钻摇、人工等和合故有酥生; 又如种子、地、水、火、风、虚空、时节、人工等和合故有芽生;当知外缘等法皆亦如是。 内缘者,谓诸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 取、有、生、老死,各各先因而后生。 |
||||||||
己二、略破内外二法 |
如是内外诸法皆从众缘生,从众缘生故,即非是无性耶! |
||||||||
己三、破外法明无生 |
若法自性无,他性亦无,自他亦无。何以故? 因他性故无自性。若谓以他性故有者,则牛以马性有,马以牛性有,梨以柰性有,柰以梨性有,余皆应尔而实不然。 若谓不以他性故有,但因他故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以蒲故有席者,则蒲、席一体不名为他; 若谓蒲于席为他者,不得言以蒲故有席。 又蒲亦无自性,何以故? 蒲亦从众缘出故无自性,无自性故不得言以蒲性故有席, 是故席不应以蒲为体。 余瓶、酥等外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 |
||||||||
己四、破内法明无生 |
内因缘生法皆亦如是不可得,如七十论中说:‘缘法实无生;若谓为有生,为在一心中?为在多心中?’ 是十二因缘法实自无生。若谓有生,为一心中有? 为众心中有?若一心中有者,因果即一时共生。 又因果一时有,是事不然。何以故? 凡物先因后果故。若众心中有者,十二因缘法则各各别异, 先分共心灭已,后分谁为因缘? 灭法无所有,何得为因? 十二因缘法若先有者,应若一心、若多心,二俱不然。 |
||||||||
己五 、结齐列明三空分三 |
庚一、有为空 |
是故众缘皆空。 缘空故,从缘生法亦空,是故当知一切有为法皆空。 |
|||||||
庚二、人我 空 分二 |
辛一、明我空 |
有为法尚空,何况我耶? 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如因可然故有然; 若阴、入、界空,更无有法可说为我,如无可然不 可说然。 |
|||||||
辛二、明我所空 |
如经说:‘佛告诸比丘:‚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 无我所。‛’ |
||||||||
庚三、明无为空 |
如是有为法空故,当知无为涅槃法亦空。何以故? 此五阴灭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五阴本来自空, 何所灭故说名涅槃? 又我亦复空,谁得涅槃? 复次、无生法名涅槃,若生法成者,无生法亦应成; 生法不成:先已说因缘,后当复说,是故生法不成。 因生法故名无生,若生法不成无生法云何成? |
||||||||
丁三、总结 |
是故有为、无为及我皆空。 |
||||||||
科判 |
经文 |
||||||
丙二 、观有果无果分三 |
丁一、长行发起 |
复次、诸法不生,何以故? |
|||||
丁二、偈本正破 |
先有则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谁当有生者? |
||||||
丁三 、长行解释分二
戊一 、释前三句以明不生分二 |
己一、总唱三句不生 |
若果因中先有则不应生,先无亦不应生,先有无亦不应生。 |
|||||
己二 、别解三句分二
庚一 、释因中先有果不生分五 |
辛一 、就生不生门有七破分七 |
壬一、无穷过 |
何以故?若果因中先有而生,是则无穷。 如果先未生而生者,今生已复应更生。何以故? 因中常有故,从是有边应复更生,是则无穷。 |
||||
壬二、俱不生过 |
若谓生已更不生未生而生者,是中无有生理; 是故先有而生是事不然。 |
||||||
壬三、将同责异过 |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而谓未生而生、生已不生者,是二俱 有而一生一不生,无有是处。 |
||||||
壬四、将异责同过 |
复次、若未生定有者,生已则应无。何以故? 生、未生共相违故; 生未生相违故,是二作相亦应相违。 |
||||||
壬五、无差别过 |
复次、有与无相违,无与有相违,若生已亦有未生亦有者, 则生、未生不应有异。何以故? 若生已亦有、未生亦有,如是生、未生有何差别? 生未生无差别,是事不然,是故有不生。 |
||||||
壬六、无用过 |
复次、有已先成,何用更生? 如作已不应作,成已不应成,是故有法不应生。 |
||||||
壬七、不可见过 |
复次、若有生,因中未生时果应可见,而实不可见; 如泥中瓶、蒲中席,应可见而实不可得见,是故有不生。 |
||||||
辛二 、据变不变门有四破分四 |
壬一、责相破 |
问曰:果虽先有,以未变故不见。 答曰:若瓶未生时瓶体未变故不见者,以何相知言泥中先有瓶? 为以瓶相有瓶,为以牛相、马相故有瓶耶? 若泥中无瓶相者,亦无牛相、马相是岂不名无耶? 是故汝说因中先有果而生者,是事不然。 |
|||||
壬二、责先无变破 |
复次、变法即是果者,即应因中先有变。何以故? 汝法因中先有果故。 若瓶等先有,变亦先有,应当可见而实不可得,是故汝言 未变故不见,是事不然。 |
||||||
壬三、责未变之变不名为果破 |
若谓未变不名为果,则果毕竟不可得。何以故? 是变先无,后亦应无,故瓶等果毕竟不得。 |
||||||
壬四、不定破 |
若谓变已是果者,则因中先无,如是则不定: 或因中先有果,或先无果。 |
||||||
辛 三、就果粗细门有四破分四 |
|
问曰:先有变,但不可得见。 凡物自有有而不可得见者,如物或有近而不可知; 或有远而不可知; 或根坏故不可知;或心不住故不可知; 障故不可知;同故不可知;胜故不可知; 微细故不可知。近而不可知者,如眼中药。远而不可知者,如鸟飞虚空高翔远逝。 根坏故不可知者,如盲不见色,聋不闻声,鼻塞不闻香,口爽不知味, 身顽不知触,心狂不知实。 心不住故不可知者,如心在色等则不知声。障故不可知者,如地障大水,壁障外物。 同故不可知者,如黑上墨点。 胜故不可知者,如有钟鼓音,不闻捎拂声。 细微故不可知者,如微尘等不现。如是诸法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知。汝说因中变法不可得、瓶等不同不可得者,是事不然。何以故? 是事虽有,以八因缘故不可得。 |
|||||
丙二 、观有果无果分三
丁三 、长行解释分二
戊一 、释前三句以明不生分二 |
己二 、别解三句分二
庚一 、释因中先有果不生分五 |
辛三 、就果粗细门有四破分四 |
壬一、夺破 |
答曰:变法及瓶等果不同八因缘不可得,何以故? 若变法及瓶等果极近不可得者,小远应可得; 极远不可得者,小近应可得;若根坏不可得者,根净应可得; 若心不住不可得者,心住应可得; 能障不可得者,变法及瓶法无障应可得; 若同不可得者,异时应可得; 若胜不可得者,胜止应可得; 若细微不可得者,而瓶等果粗应可得。 |
||||||
壬二、纵破 |
若瓶细故不可得者,生已亦应不可得。何以故? 生已、未生细相一故,生已、未生俱定有故。 |
|||||||||
壬三、责因中无果破 |
问曰:未生时细,生已转粗,是故生已可得、未生不可得。 答曰:若尔者,因中则无果。何以故?因中无粗故。 |
|||||||||
壬四、相违过 |
又、因中先无粗,若因中先有粗不应言细,故不可得; 今果是粗,汝言细故不可得,是粗不名为果。 今果毕竟不应可得而果实可得,是故不以细故不可得。 如是有法因中先有果,以八因缘故不可得,先因中有果, 是事不然。 |
|||||||||
辛四 、就责因果不成门有五破分五 |
壬一、因坏果亦坏破 |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者,是则因、因相坏,果、果相坏。何以故? 如氎在缕,如果在器,但是住处,不名为因。何以故? 缕、器非氎,果因故。若因坏,果亦坏,是故缕等非氎等因。 因无故,果亦无。何以故?因因故有果成,因不成果云何成? |
||||||||
壬二、果不由因作破 |
复次、若不作不名果,缕等因不能作氎等果,何以故? 如缕等不以氎等住故能作氎等果,如是则无因无果。 若因果俱无,则不应求因中若先有果,若先无果。 |
|||||||||
壬三、无标相则无果破 |
复次、若因中有果而不可得,应有相现,如闻香知有华, 闻声知有鸟,闻笑知有人,见烟知有火,见鹄知有池,如是因中若先有果,应有相现; 今果体亦不可得,相亦不可得,如是当知因中先无果。 |
|||||||||
壬四、果无因亦无破 |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言因缕有氎,因蒲有席。若因不作,他亦不作,如氎非缕所作,可从蒲作耶? 若缕不作,蒲亦不作,可得言无所从作耶? 若无所从作,则不名为果。若果无,因亦无,如先说。 是故从因中先有果生,是则不然。 |
|||||||||
壬五、无常破 |
复次、若果无所从作,则为是常如涅槃性。若果是常,诸有为法则皆是常。何以故? 一切有为法皆是果故。若一切法皆常,则无无常; 若无无常,亦无有常。何以故? 因常有无常,因无常有常,是故常无常二俱无者,是事不然。 是故不得言因中先有果生。 |
|||||||||
辛五 、就责异果门有四破分四 |
壬一、异果破 |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果更与异果作因,如氎与着为因, 如席与障为因,如车与载为因,而实不与异果作因,是故不得言 因中先有果生。 |
||||||||
壬二、作为果破 |
若谓如地先有香,不以水洒香则不发; 果亦如是,若未有缘会则不能作因。是事不然,何以故? 如汝所说,可了时名果,瓶等物非果。何以故? 可了是作,瓶等先有非作,是则以作为果。 是故因中先有果生,是事不然。 |
|||||||||
壬三、 责了因破 |
复次、了因但能显发,不能生物,如为照闇中瓶故然灯,亦能照余卧具等物; 为作瓶故和合众缘,而不能生余卧具等物,是故当知非先因中有果生。 |
|||||||||
壬四、坏二造作破 |
复次、若因中先有果生,则不应有今作、当作差别。 而汝受今作、当作,是故非先因中有果生。 |
|||||||||
丙二 、观有果无果分三
丁三 、长行解释分二 |
戊一 、释前三句以明不生分二
己二 、别解三句分二 |
庚二 、释因中先无果不生分三 |
辛一、正破 |
若谓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无而生者,应有第二头、第三手生。何以故; 无而生故。 |
|||
辛二、救破 |
问曰:瓶等物有因缘,第二头、第三手无因缘,云何得生? 是故汝说不然。 |
||||||
辛三 、破救分七 |
壬一、多因破 |
答曰:第二头、第三手及瓶等果因中俱无,如泥团中无瓶, 石中亦无瓶,何故名泥团为瓶因不名石为瓶因? 何故名乳为酪因、缕为氎因不名蒲为因? |
|||||
壬二、多果破 |
复次、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凡一一物应生一切物,如指端应生车、马、饮食等; 如是缕不应但出氎,亦应出车、马、饮食等物。何以故? 若无而能生者,何故缕但能生氎,不生车、马、饮食等物? 以俱无故。 |
||||||
壬三、俱无破 |
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则诸因不应各各有力能生果,如须油 者要从麻中取,不笮于沙,若俱无者,何故麻中求而不笮沙? |
||||||
壬四、生相坏破 |
若谓曾见麻出油不见从沙出,是故麻中求而不笮沙,是事不然。 何以故? 若生相成者,应言余时见麻出油不见沙出,是故于麻中求不取沙; 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不得言余时见麻出油,是故麻中求不 取于沙。 |
||||||
壬五、同疑因破 |
复次、我今不但破一事,皆总破一切因果。 若因中先有果生,先无果生,先有果无果生,是三生皆不成; 是故汝言余时见麻出油,则堕同疑因。 |
||||||
壬六、作坏破 |
复次、若先因中无果而果生,诸因相则不成。何以故?诸因若无法,何能作?何能成? 若无作、无成,云何名为因? 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 |
||||||
壬七、反责难破 |
若谓因中先有果则不应有作、作者、作法别异。何以故?若先有果,何须复作? 是故汝说作、作者、作法诸因皆不可得因中无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人受作、作者分别有因果,应作是难; 我说作、作者及因果皆空,若汝破作、作者及因果,则成我法,不名为难。 是故因中先无果而果生,是事不然。 复次、若人受因中先有果,应作是难; 我不说因中先有果,故不受此难,亦不受因中先无果。 |
||||||
庚三、释因中亦有果亦无果不生 |
若谓因中先亦有果亦无果而果生,是亦不然。何以故?有、无性相违故; 性相违者,云何一处? 如明闇、苦乐、去住、缚解不得同处; 是故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二俱不生。 复次、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上有无中已破。 |
||||||
戊二、释第四句以齐诸法 分四 |
己一、结果空 |
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无果亦不生,有无亦不生,理极于此。 一切处推求不可得,是故果毕竟不生。 |
|||||
己二、结有为法空 |
果毕竟不生故,则一切有为法皆空。何以故? 一切有为皆是因是果。 |
||||||
己三、结无为法空 |
有为空故,无为亦空。 |
||||||
己四、结人我空 |
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
||||||
科判 |
经文 |
||||
丙三 、观缘分三 |
丁一、长行发起 |
复次、诸法缘不成,何以故? |
|||
丁二 、偈释法义分二 |
戊一 、就缘求果无分二 |
己一、标法 |
略广众缘法,是中无有果;缘中若无果,云何从缘生? |
||
己二 、释义分二 |
庚一、略释 |
瓶等果,一一缘中无,和合中亦无,若二门中无,云何言从缘生? |
|||
庚二、广释 |
问曰:云何名为诸缘? 答曰: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者,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 因缘者,随所从生法,若已从生,今从生,当从生,是法名因缘。次第缘者,前法已灭次第生,是名次第缘。 缘缘者,随所念法,若起身业,若起口业,若起心心数法,是名缘缘。 增上缘者,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于彼法为增上缘。如是四缘,皆因中无果。 若因中有果者,应离诸缘而有果,而实离缘无果。若缘中有果者,应离因而有果,而实离因无果。 若于缘及因有果者,应可得,以理推求不可得,是故二处俱无。 如是一一中无,和合中亦无,云何得言果从缘生? |
||||
戊二、举非缘决破 |
若果缘中无,而从缘中出,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 若谓果,缘中无而从缘生者,何故不从非缘生? 二俱无故。 是故无有因缘能生果者。 |
||||
丁三、结齐诸法 |
果不生故,缘亦不生,何以故? 先缘后果故。 缘果无故,一切有为法空; 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 有为、无为空故,云何有我? |
表 4-1:(3 表)丙一、观相 观相门第四
科判 |
经文 |
|||
丙一 、观相分三 |
丁一、长行发起 |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
||
丁二 、偈释正明分二 |
戊一 、总破相分二 |
己一、总明有为无为无相 |
有为及无为,二法俱无相;以无有相故,二法则皆空。有为法不以相成。 问曰:何等是有为相? 答曰: 万物各有有为相,如牛,以角、峰、垂𩑶、尾端有毛是为牛相。如瓶,以底平、腹大、颈细、唇粗,是为瓶相。 如车,以轮、轴、辕、轭,是为车相。 如人,以头、目、腹、脊、肩、臂、手、足,是为人相。 如是生、住、灭,若是有为法相者,为是有为?为是无为? |
|
己二、别明有为法无相 |
问曰:若是有为有何过? 答曰:若生是有为,复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者,即应有三相,是三相复应有三相,如是展转则为无穷。 住、灭亦尔。 若生是无为者,云何无为与有为作相? 离生、住、灭谁能知是生? 复次、分别生、住、灭故有生,无为不可分别,是故无生、住、灭亦尔。 生、住、灭空故,有为法空; 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因有为故有无为; 有为、无为法空故,一切法皆空。 |
丙一 、观相分三 |
丁二 、偈释正明分二 |
戊二 、别破相分二 |
己一 、破展转家义分二 |
庚一、问 |
问曰:汝说三相复有三相,是故无穷,生不应是有为者,今当说: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 一、法,二、生,三、住,四、灭, 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 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 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还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 住、灭亦如是。 |
|||
庚二 、答分二 |
辛一、初二偈就前后破 |
答曰: 若谓是生生,还能生本生,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能生本生,本生不生生生,生生何能生本 生? 若谓是本生,能生彼生生,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生生生已还生本生,是事不然。何以故? 生生法应生本生,是故名生生,而本生实自未生,云 何能生生生? |
||||||
辛二、次一偈就一时破 |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者,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是生生生时,或能生本生,生生尚未生,何能生本生? 是生生生时,或能生本生,而是生生自体未生,不能 生本生。 |
|||||||
己二 、破不展转家义分二 |
庚一、长行发起 |
若谓:是生生生时,能自生亦能生彼; 如灯然时,能自照亦照彼,是事不然。 何以故? |
||||||
庚二 、偈文正破分二 |
辛一 、破譬说分四 |
壬一、直破灯不照闇 |
灯中自无闇,住处亦无闇,破闇乃名照,灯为何所照? 灯体自无闇,明所住处亦无闇。 若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云何言灯自照亦能照彼? 破闇故名为照,灯不自破闇,亦不破彼闇,是故灯不 自照亦不照彼。 是故汝先说灯自照亦照彼,生亦如是自生亦生彼者, 是事不然。 |
|||||
壬二、破初灯不照闇 |
问曰:若灯然时能破闇,是故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答曰:云何灯然时而能破于闇? 此灯初然时,不能及于闇。 若灯然时不能到闇,若不到闇不应言破闇。 |
|||||||
壬三、破灯应遍破闇 |
复次、若灯不及闇而能破闇者,灯在于此间,则破一切闇。 若谓灯虽不到闇而力能破闇者,此处然灯应破一切世间闇,俱不及故。 而实此间然灯不能破一切世间闇,是故汝说灯虽不及 闇而力能破者,是事不然。 |
|||||||
壬四、夺破明照闇义 |
复次、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闇亦应如是自蔽亦蔽彼。 若谓灯能自照亦照彼,闇与灯相违,亦能自蔽亦蔽彼。若灯与闇相违不能自蔽亦不蔽彼,而言灯能自照亦照 彼者,是事不然,是故汝喻非也。 |
|||||||
丙一 、观相分三 |
丁二 、偈释正明分二 |
戊二 、别破相分二 |
己 二、破不展转家义分二 |
庚 二、偈文正破分二 |
辛二 、破法说分二 |
壬一、正破 三相 |
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若生已自生,已生何用生。此生未生时,应若生已生,若未生生。 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能自生? 若谓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何须更生? 生中更无生,作已更无作,是故生不自生。 若不自生,云何生彼?汝说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 住、灭亦如是。 |
|
壬二、结破有为 |
是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是事不然,生、 住、灭有为相不成故,有为法空。 |
|||||||
丁三 、结齐诸法分二 |
戊一、就有为相空结齐诸法 |
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何以故? 灭有为名无为涅槃,是故涅槃空。 |
||||||
戊二 、明无为相空结齐诸法分四 |
己一、无法破 |
复次、无生、无住、无灭,名无为相; 无生、住、灭则无法,无法不应作相。 |
||||||
己二、无相不可知破 |
若谓无相是涅槃相,是事不然。 若无相是涅槃相,以何相故知是无相? 若以有相知是无相,云何名无相? 若以无相知是无相,无相是无,无则不可知。 |
|||||||
己三、无有为相故不能知无为法之无相破 |
若谓如众衣皆有相,唯一衣无相,正以无相为相故,人言取无相衣,如是可知无相衣可取; 如是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处当知是无为相, 是故无相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 生、住、灭种种因缘皆空,不得有有为相,云何因此知无为?汝得何有为决定相,知无相处是无为? 是故汝说众相衣中无相衣喻涅槃无相者,是事不然。 又衣喻,后第五门中广说。 |
|||||||
己四、结明一切法空 |
是故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 有为、无为法空故,我亦空: 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 |
|||||||
表 5:(1 表)丙二、观有相无相 观有相无相门第五
科判 |
经文 |
||
丙二 、观有相无相分三 |
丁一、生起 |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
|
丁二 、门体分二 |
戊一、偈 |
有相相不相,无相亦不相;离彼相不相,相为何所相? |
|
戊二、长行 |
有相事中相不相,何以故?若法先有相,更何用相为? 复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则有二相过: 一者先有相,二者相来相。是故有相事中相无所相。 无相事中相亦无所相,何法名无相而以有相相? 如象有双牙,垂一鼻,头有三隆,耳如箕,脊如弯弓,腹大而垂,尾端有毛,四脚粗圆,是为象相。 若离是相,更无有象可以相相。 如马竖耳、垂鬃,四脚同蹄,尾通有毛,若离是相更无有马可以相相。如是有相中相无所相,无相中相亦无所相; 离有相、无相,更无第三法可以相相,是故相无所相。 |
||
丁三、结齐 |
相无所相故,可相法亦不成。何以故? 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以是因缘故,相、可相俱空; 相、可相空故,万物亦空。何以故? 离相、可相,更无有物。 物无故,非物亦无;以物灭故名无物,若无物者,何所灭故名为无物? 物、无物空故,一切有为法皆空; 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我亦空。 |
科判 |
经文 |
|||||
丙三 、观一异分三 |
丁一、发起 |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
||||
丁二 、偈释分二 |
戊一、偈文 |
相及与可相,一异不可得; 若无有一异,是二云何成? |
||||
戊二 、释文分四 |
己一、释偈 |
是相、可相,若一不可得,异亦不可得; 若一、异不可得,是二则不成,是故相、可相皆空。 相、可相空故,一切法皆空。 |
||||
己二 、救破分五 |
庚一、略遮前破 |
问曰:相、可相常成,何故不成? 汝说相、可相一、异不可得,今当说: 凡物或相即是可相,或相异可相,或少分是相余是可 相。 |
||||
庚二、相可相一 |
如识相是识,离所用识更无识; 如受相是受,离所用受更无受,如是等相即是可相。 |
|||||
庚三、相可相异 |
如佛说灭爱名涅槃,爱是有为有漏法,灭是无为无漏法; 如信者有三相,乐亲近善人,乐欲听法,乐行布施, 是三事身、口业故色阴所摄,信是心数法故行阴所摄: 是名相与可相异。 |
|||||
庚四、相可相亦一亦异 |
如正见是道相,于道是少分; 又生、住、灭是有为相,于有为法是少分,如是于可 相中少分名相。 |
|||||
庚五、结齐 |
是故或相即可相,或相异可相,或可相少分为相; 汝言一、异不成故相、可相不成者,是事不然。 |
|||||
己三 、破救分三 |
庚一 、破相可相一分三 |
辛一、以相即可相则无可相破 |
答曰:汝说或相是可相,如识等,是事不然。何以故? 以相可知,名为可相,所用者名为相。 凡物不能自知,如指不能自触,如眼不能自见,是故 汝说识即是相、可相,是事不然。 |
|||
辛二、不应分别破 |
复次、若相即是可相者,不应分别是相是可相; 若分别是相是可相者,不应言相即是可相。 |
|||||
辛三、失因果破 |
复次、若相即是可相者,因果则一。何以故? 相是因,可相是果,是二则一; 而实不一,是故相即是可相,是事不然。 |
|||||
庚二 、破相可相异分三 |
辛一、夺相纵异破 |
汝说相异可相者,是亦不然。 汝说灭爱是涅槃相,不说爱是涅槃相; 若说爱是涅槃相,应言相、可相异,若言灭爱是涅槃 相者,则不得言相可相异。 |
||||
辛二、彼无此存破 |
又汝说信者有三相,俱不异,信若无信则无此三事, 是故不得相、可相异。 又相、可相异者,相更复应有相,则为无穷。 是事不然,是故相、可相不得异。 |
|||||
辛三、自相亦相彼破 |
问曰:如灯能自照亦能照彼,如是相能自相亦能相彼。答曰:汝说灯喻,三有为相中已破。 又自违先说,汝上言相可相异,而今言相自能相亦能 相彼。是事不然。 |
|||||
庚三、破相可相亦一亦异 |
又汝说可相中少分是相者,是事不然。何以故? 此义或在一中,或在异中,一异义先已破故,当知少 分相亦破。 |
|||||
己四、结破 |
如是种种因缘,相、可相一不可得,异不可得,更无 第三法成相、可相,是故相、可相俱空。 |
|||||
丁三、结齐 |
是二空故,一切法皆空。 |
科判 |
经文 |
|||||||||
丙四 、观有无分二 |
丁一、发起 |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无一时不可得,非一时亦不可得,如说: |
||||||||
丁二 、偈释分三 |
戊一、偈文 |
有无一时无,离无有亦无,不离无有有,有则应常无。 |
||||||||
戊二 、释文分四 |
己一、释偈 |
有无性相违,一法中不应共有,如生时无死,死时无生,是事中论中已说。 若谓离无有有无过者,是事不然。何以故? 离无云何有有? 如先说: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如阿毗昙中说:有与无常共生。无常是灭相,故名无常。 是故离无,有则不生。 若不离无常有有生者,有则常无。 若有常无者,初无有住,常是坏故; 而实有住,是故有不常无。 若离无常有有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离无常有实不生。 |
||||||||
己二、救破 |
问曰:有生时,已有无常而未发,灭时乃发坏是有。如是生、住、灭、老、得皆待时而发: 有起时生为用,令有生; 生灭中间住为用,持是有; 灭时无常为用,灭是有; 老变生至住,变住至灭; 无常则坏;得常令四事成就。 是故法虽与无常共生,有非常无。 |
|||||||||
己三 、破救分三 |
庚 一、以体同时用亦同时破分二 |
辛一 、别破分三 |
壬 一、生对灭破分二 |
癸一、俱有破 |
答曰:汝说无常是灭相与有共生,生时有 应坏,坏时有应生。 |
|||||
癸二、俱无破 |
复次、生灭俱无,何以故? 灭时不应有生,生时不应有灭,生灭相违 故。 |
|||||||||
壬二、住对灭破 |
复次、汝法无常与住共生,有坏时应无住, 若住则无坏,何以故? 住坏相违故。 |
|||||||||
壬三、异对住破 |
老时无住,住时无老。 |
|||||||||
辛二、总破 |
是故汝说生、住、灭老、无常、得本来共 生,是则错乱。 |
|||||||||
庚二、以用前后体亦前后破 |
何以故? 是有若与无常共生,无常是坏相,凡物生时无坏相,住时亦无坏相,尔时非是无无常相耶? 如能识故名识,不能识则无识相; 能受故名受,不能受则无受相; 能念故名念,不能念则无念相; 起是生相,不起则非生相; 摄持是住相,不摄持则非住相; 转变是老相,不转变则非老相; 寿命灭是死相,寿命不灭则非死相: 如是坏是无常相,离坏非无常相。 |
|||||||||
庚三、以用未有体则不须破 |
若生、住时虽有无常不能坏有后能坏有者,何用共生? 如是应随有坏时乃有无常,是故无常虽共生后乃坏有者, 是事不然。 |
|||||||||
己四、总结 |
如是有、无共不成,不共亦不成,是故有、无空。 |
|||||||||
戊三、结齐 |
有、无空故,一切有为空;一切有为空故,无为亦空; 有为、无为空故,众生亦空。 |
|||||||||
科判 |
经文 |
|||||||||||
丙五 、观性分三 |
丁一、生起 |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无性故。如说: |
||||||||||
丁二 、偈释分二 |
戊一、偈本 |
见有变异相,诸法无有性;无性法亦无,诸法皆空故。 |
||||||||||
戊二 、释义分三 |
己一、直释偈本 |
诸法若有性,则不应变异,而见一切法皆变异,是故当知诸法无性。 复次、若诸法有定性,则不应从众缘生; 若性从众缘生者,性即是作法; 不作法不因待他名为性,是故一切法空。 |
||||||||||
己二、外过内 |
问曰:若一切法空,则无生无灭;若无生灭,则无苦谛; 若无苦谛,则无集谛;若无苦、集谛,则无灭谛; 若无苦灭,则无至苦灭道:若诸法空无性,则无四圣谛。无四圣谛故,亦无四沙门果; 无四沙门果故,则无贤圣。 是事无故,佛、法、僧亦无,世间法皆亦无,是事不然,是故诸 法不应尽空。 |
|||||||||||
己三 、内离过分三 |
庚一、免过 |
答曰:有二谛:一、世谛,二、第一义谛。 因世谛得说第一义谛,若不因世谛,则不得说第一义谛; 若不得第一义谛,则不得涅槃。 若人不知二谛,则不知自利、他利、共利。 如是若知世谛,则知第一义谛;知第一义谛,则知世谛。汝今闻说世谛,谓是第一义谛,是故堕在失处。 诸佛因缘法,名为甚深第一义,是因缘法无自性,故我说是空。 |
||||||||||
庚二 、推过分三 |
辛一 、约自性破分二 |
壬一、牒计 |
若诸法不从众缘生,则应各有定性。 |
|||||||||
壬二 、推破分二 |
癸一 、推无出世法过 |
五阴不应有生灭相,五阴不生不灭,即无无常; 若无无常,则无苦圣谛。 若无苦圣谛,则无因缘生法集圣谛。 诸法若有定性,则无苦灭圣谛,何以故? 性无变异故。 若无苦灭圣谛,则无至苦灭道。是故若人不受空,则无四圣谛。若无四圣谛,则无得四圣谛; 若无得四圣谛,则无知苦、断集、证灭、修道,是事无故则无四沙门果; 无四沙门果故,则无得、向者。若无得向者,则无佛; 破因缘法故,则无法;以无果故,则无僧; 若无佛、法、僧,则无三宝。 若无三宝,则坏世俗法,此则不然,是故一切法空。 |
||||||||||
癸二、推无世间法过 |
复次、若诸法有定性,则无生、无灭、无罪无福,无罪福果报世间常是一相,是故知 诸法无性。 |
|||||||||||
辛 二、约他性破分二 |
壬一、从对待上破 |
若谓诸法无自性、从他性有者,是亦不然, 何以故? 若无自性,云何从他性有? 因自性有他性故。 |
||||||||||
壬二、他亦自破 |
他性即亦是自性,何以故? 他性即是他自性故。 |
|||||||||||
辛三、约自性他性有无不成破 |
若自性不成,他性亦不成; 若自性、他性不成,离自性、他性何处更有法? 若有不成,无亦不成。 |
|||||||||||
庚三、结破 |
是故今推求无自性、无他性、无有、无无故,一切有为法空。 |
|||||||||||
丁三、结齐 |
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
|||||||||||
科判 |
经文 |
||
丙六 、观因果分 三 |
丁一、唱起 |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诸法自无性,亦不从余处来。如说: |
|
丁二、偈释分二 |
戊一、偈本 |
果于众缘中,毕竟不可得,亦不余处来,云何而有果? |
|
戊二、释义 |
众缘若一一中,若和合中俱无果,如先说。 又是果不从余处来,若余处来者则不从因缘生,亦无众缘和合功。 若果众缘中无亦不从余处来者,是即为空。 |
||
丁三、结齐 |
果空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 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
表 10-1:(3 表)丙一、观作者 观作者门第十
科判 |
经文 |
||||||||||
丙一 、观作者分三 |
丁一、唱起 |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不可得故。如说: |
|||||||||
丁二 、偈释分二 |
戊一、偈颂本 |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则无有苦。 |
|||||||||
戊二 、长行释分三 |
己一 、释偈本分二 |
庚一 、正释偈分四 |
辛一、破自作 |
苦自作不然,何以故? 若自作即自作其体,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如识不能自 识,指不能自触,是故不得言自作。 |
|||||||
辛二 、破他作分二 |
壬一、夺众缘无他意破 |
他作亦不然,他何能作苦? 问曰:众缘名为他,众缘作苦故名为他作, 云何言不从他作? 答曰:若众缘名为他者,苦则是众缘作; 是苦从众缘生,则是众缘性,若即是众缘性, 云何名为他? 如泥瓶,泥不名为他;又如金钏,金不名为 他;苦亦如是,从众缘生故众缘不得名为他。 |
|||||||||
壬二、众缘本空破 |
复次、是众缘亦不自性有,故不得自在,是故不得言从众缘生果。 如中论中说:‘果从缘众生,是缘不自在; 若缘不自在,云何缘生果?’ |
||||||||||
辛三、破共作 |
如是,苦不从他作、自作,共作亦不然,有二过故。 若说自作苦、他作苦,则有自作、他作过,是故共作苦亦 不然。 |
||||||||||
辛四、破无因作 |
若苦无因生,亦不然,有无量过故。 |
||||||||||
庚二、引经证 |
如经中说:裸形迦叶问佛:苦自作耶? 佛默然不答。 世尊!若苦不自作者,是他作耶?佛亦不答。世尊!若尔者,苦自作他作耶?佛亦不答。 世尊!若尔者,苦无因无缘作耶?佛亦不答。 如是四问佛皆不答者,当知苦则是空。 |
||||||||||
己二 、诤经意分三 |
庚一、总非昧经意 |
问曰:佛说是经不说苦是空,随可度众生故作是说。 |
|||||||||
庚二 、为论主释经分四 |
辛一 、破自分二 |
壬一、叙外道意明佛不答 |
是裸形迦叶谓人是苦因,有我者说: 好丑皆神所作,神常清净无有苦恼,所知所解悉皆是神,神作好丑苦乐还受种种身; 以是邪见故问佛苦自作耶,是故佛不答,苦实非是 我作。 |
||||||||
壬二、正破外道 |
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无常。何以故? 若法是因及从因生法,皆亦无常,若我无常,则罪福果报皆悉断灭,修梵行福报是亦应空。 若我是苦因,则无解脱。何以故? 我若作苦,离苦无我能作苦者,以无身故。 若无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脱者亦应是苦,如是则无 解脱。而实有解脱,是故苦自作不然。 |
||||||||||
丙一 、观作者分三
丁二 、偈释分二
戊二 、长行释分三
己二 、诤经意分三
庚二 、为论主释经分四
辛二 、破他分二 |
壬一、破我他 |
他作苦亦不然,离苦何有人而作苦与他? |
|||||||
壬二
破自在天他分二 |
癸一 、正破分四 |
子一 、破用分三 |
丑一 、正破分二 |
寅一、以种类不相似破 |
复次、若他作苦者,则为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见问故佛亦不答。 而实不从自在天作,何以故?性相违故。如牛子还是牛; 若万物从自在天生,皆应似自在,天是其子 故。 |
||||
寅二、父不爱子破 |
复次、若自在天作众生者,不应以苦与子, 是故不应言自在天作苦。 |
||||||||
丑二、救破 |
问曰:众生从自在天生,苦乐亦从自在所生, 以不识乐因故与其苦。 |
||||||||
丑三、破救 分二 |
寅一、以不以乐遮苦破 |
答曰:若众生是自在天子者,唯应以乐遮苦, 不应与苦。 |
|||||||
寅二、供养不得乐果破 |
亦应但供养自在天则灭苦得乐,而实不尔, 但自行苦乐因缘而自受报,非自在天作。 |
||||||||
子二 、破体分五 |
丑一、有所须破 |
复次、彼若自在者不应有所须,有所须自作不名自在, 若无所须,何用变化作万物如小儿戏? |
|||||||
丑二、不能自作破 |
复次、若自在作众生者,谁复作自在? 若自在自作,则不然,如物不自作。 若更有作者,则不名自在。 |
||||||||
丑三、不能无障碍破 |
复次、若自在作者,则于作中无有障碍,念即能作。如自在经说:自在欲作万物,行诸苦行,即生诸腹行 虫; 复行苦行,生诸飞鸟;复行苦行,生诸人天。 若行苦行,初生毒虫、次生飞鸟、后生人天,当知众 生从业因缘生,不从苦行有。 |
||||||||
丑四、住处作破 |
复次、若自在作万物者,为住何处而作万物? 是住处为是自在作?为是他作? 若自在作者,为住何处作? 若住余处作,余处复谁作?如是则无穷。 若他作者,则有二自在,是事不然,是故世间万物非 自在所作。 |
||||||||
丑五、有求于他破 |
复次、若自在作者,何故苦行供养于他欲令欢喜从求所愿? 若苦行求他,当知不自在。 |
||||||||
子三 、重破用分六 |
丑一、随业变破 |
复次、若自在作万物,初作便定,不应有变,马则常马,人则常人; 而今随业有变,当知非自在所作。 |
|||||||
丑二、无罪福好丑破 |
复次、若自在所作者,即无罪福、善恶、好丑,皆从自在作故; 而实有罪福,是故非自在所作。 |
||||||||
丑三、有所憎爱破 |
复次、若众生从自在生者,皆应敬爱念,如子爱父; 而实不尔,有憎、有爱,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 |
||||||||
丑四、有苦乐破 |
复次、若自在作者,何故不尽作乐人尽作苦人,而有苦者、乐者? 当知从憎、爱生,故不自在; 不自在故,非自在所作。 |
||||||||
丑五、众生方便各有所作破 |
复次、若自在作者,众生皆不应有所作; 而众生方便各有所作,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 |
||||||||
丑六、修梵行无益破 |
复次、若自在作者,善恶苦乐事不作而自来,如是坏世间法。 持戒修梵行,皆无所益,而实不尔,是故知非自在作。 |
||||||||
丙一 、观作者分三 |
丁二 、偈释分二 |
戊二 、长行释分三 |
己二 、诤经意分三 |
庚二 、为论主释经分四 |
辛二 、破他分二 |
壬二破自在天他分二 |
癸一、正破 分四 |
子四、重破体 |
复次、若福业因缘故于众生中大,余众生行福业者亦复应大,何以贵自在? 若无因缘而自在者,一切众生亦应自在; 而实不尔,当知非自在所作。 若自在从他而得,则他复从他,如是则无穷, 无穷则无因。 |
|
癸二、结破 |
如是等种种因缘,当知万物非自在生,亦无有自在。 如是邪见问他作,故佛亦不答。 |
|||||||||
辛三、破共 |
共作亦不然,有二过故。 |
|||||||||
辛四、破无因 |
众因缘和合生,故不从无因生,佛亦不答。 |
|||||||||
庚三、总结非论主 |
是故此经但破四种邪见,不说苦为空。 |
|||||||||
己三、申经意 |
答曰:佛虽如是说从众因缘生苦,破四种邪见,即是说空。说苦从众因缘生,即是说空义,何以故? 若从众因缘生,则无自性,无自性即是空。 |
|||||||||
丁三、结齐 |
如苦空,当知有为、无为及众生一切皆空。 |
|||||||||
表 11:(1 表)丙二、观时 观三时门第十一
科判 |
经文 |
|||||||
丙二 、观时分三 |
丁一、唱起 |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因与有因法,前时、后时、一时生不可得故。如说: |
||||||
丁二 、偈释分二 |
戊一、偈本 |
若法先后共,是皆不成者,是法从因生,云何当有成? |
||||||
戊二 、释文分五 |
己一、正释偈本 |
先因后有因,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先因后从因生者,先因时则无有因,与谁为因? 若先有因后因者,无因时有因已成,何用因为? 若因、有因一时,是亦无因,如牛角一时生,左右不相因。如是因非是果因,果非是因果,一时生故。 是故三时因果皆不可得。 |
||||||
己二、外出内过 |
问曰:汝破因果法,三时中亦不成: 若先有破后有可破,则未有可破,是破破谁? 若先有可破而后有破,可破已成,何用破为? 若破、可破一时,是亦无因,如牛角一时生,左右不相因故。 如是破不因可破,可破不因破。 |
|||||||
己三、内自免过分三 |
庚一、释过还过破 |
答曰:汝破可破中,亦有是过。 |
||||||
庚二、反成我义破 |
若诸法空,则无破无可破,我今说空,则成我所说。 |
|||||||
庚三、不过加过破 |
若我说破可破定有者,应作是难。 我不说破、可破定有故,不应作是难。 |
|||||||
己四、外更立法 |
问曰:眼见先时因,如陶师作瓶。 亦有后时因,如因弟子有师,如教化弟子已后时识知是弟子。亦有一时因,如灯与明。 若说前时因、后时因、一时因不可得,是事不然。 |
|||||||
己 五、内更破外分三 |
庚一、破因先果后 |
答曰:如陶师作瓶,是喻不然。何以故? 若未有瓶,陶师与谁作因? 如陶师,一切前因皆不可得。 |
||||||
庚二、破因后果先 |
后时因亦如是不可得,若未有弟子,谁为是师? 是故后时因亦不可得。 |
|||||||
庚三、破因果同时 |
若说一时因如灯明,是亦同疑因,灯明一时生,云何 相因? |
|||||||
丁三、结齐 |
如是因缘空故,当知一切有为法、无为法、众生亦空。 |
|||||||
科判 |
经文 |
||||||
丙三 、观生分三 |
丁一、总起 |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生不生生时,不可得故,今生已不生,不生亦不生, 生时亦不生。如说: |
|||||
丁二 、释分二 |
戊一、偈 |
生果则不生,不生亦不生,离是生不生,生时亦不生。 |
|||||
戊二 、释分三 |
己一、总明三时无生 |
生名果起出,未生名未起未出,未有生时名始起未成。 |
|||||
己二 、别破三时无生 |
庚一 、破已生生分三 |
辛一、以无穷破 |
是中生果不生者,是生生已不生。何以故? 有无穷过故,作已更作故。 若生生已生第二生,第二生生已生第三生,第三生生已生第四生; 如初生生已有第二生,如是生则无穷,是事不然,是 故生不生。 |
||||
辛二、以不定破 |
复次、若谓生生已生、所用生生是生不生而生,是事不然。何以故? 初生不生而生,是则二种生: 生已而生,未生而生,故汝先定说而今不定。 |
||||||
辛三、以理夺破 |
如作已不应作,烧已不应烧,证已不应证,如是生已不应更生; 是故生法不生。 |
||||||
庚二 、破不生生分三 |
辛一 、正破分三 |
壬一、生不生不合破 |
不生法亦不生,何以故? 不与生合故,又一切不生有生过故。 若不生法生,则离生有生,是则不生。 |
||||
壬二、名体扰乱破 |
若离生有生,则离作有作,离去有去,离食有食,如是则坏世俗法; 是事不然,是故不生法不生。 |
||||||
壬三、一切法不生应生破 |
复次、若不生法生,一切不生法皆应生; 一切凡夫未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应生,不坏法阿罗汉烦恼不生而生,兔马等角不生而生,是事不然,是 故不应说不生而生。 |
||||||
辛二、救破 |
问曰:不生而生者,如有因缘和合时方作者,方便具足是则不生而生,非一切不生而生,是故不应以一切不 生而生为难。 |
||||||
辛三、破救 |
答曰:若法生时方作者,方便众缘和合生,是中先定有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是三种求生亦不可得,如先说。 是故不生法不生。 |
||||||
庚三 、破生时生分四 |
辛一、以理夺破 |
生时亦不生,何以故? 有生生过,不生而生过故。 生时法,生分不生,如先说。 未生分亦不生,如前说。 |
|||||
辛二、以无体破 |
复次、若离生有生时,则应生时生,而实离生无生时, 是故生时亦不生。 |
||||||
辛三、以二体破 |
复次、若人说生时生,则有二生: 一、以生时为生,二、以生时生。无有二法, 云何言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 |
||||||
辛四、以无依破 |
复次、未有生,无生时,生于何处行? 生若无行处,则无生时生,是故生时亦不生。 |
||||||
己三、总结三时无生 |
如是生、不生、生时皆不成,生法不成故,无生、住、 灭亦如是。 |
||||||
丁三、结齐 |
生、住、灭不成故,则有为法亦不成; 有为法不成故,无为法亦不成; 有为、无为法不成故,众生亦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