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 科判
隋天台智者大师 说 弟子法慎 记 弟子灌顶 再治
释道净 整理 1 稿 qq 973451196 校对
表 0-1:(6 表)总表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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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修禅寺顗禅师于都讲说禅法,大庄严寺沙门法慎记,预听学辄依说采记。 法门深广,难可委悉,若取具足,有三十卷,今略出前卷要用,流通此本,于天台更得治改前诸同学所写之者。 尔时既未好成就,犹应阙略,或繁而不次,若见此本,更改定之,庶于学者得免谬失矣。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大开为十意不同。所言十意者: 修禅波罗蜜大意第一。释禅波罗蜜名第二。 明禅波罗蜜门第三。 辨禅波罗蜜诠次第四。简禅波罗蜜法心第五。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显示禅波罗蜜果报第八。从禅波罗蜜起教第九。 结会禅波罗蜜归趣第十。 今约此十义以辨禅波罗蜜者,文则略收诸佛教法之始终,理则远通如来之秘藏。 一切圆妙法界,若教若行,若事若理,始从凡夫,终至极圣,所有因、果、行、位悉在其中。若行人深达禅门意趣,则自然解了一切佛法,不俟余寻。 故《摩诃衍》云:「譬如牵衣一角,则众处皆动。」 所以第一先明修禅波罗蜜大意者,菩萨发心,所为正求菩提净妙之法,必须简择真伪,善识秘要。 若欲具足一切诸佛法藏,唯禅为最,如得珠玉,众宝皆获,是故发意修禅。 既欲修习,应知名字,寻名取理,其义不虚,以释禅名,寻名求理,理则非门不通。次明禅门。 禅定幽远,无由顿入,必须从浅至深,故应辩诠次。夫欲涉浅游深,复当善识禅中境智,是以次简法心。既明识法心,若欲习行,事须善巧,次分别方便。 依法而行,必有所证,次释修证。 若得内心相应,因成则感果,次显示果报。 从因至果,自行既圆,便树立益物之功,次释教门。 理教既已圆备,法相同归平等一实之道,次结会指归。以此十义相生,辩释禅波罗蜜,总摄一切众行法门。 至下寻文,泠然可见。 故《大品经》云:「菩萨从初已来,住禅波罗蜜中,具足修一切佛法,乃至坐道场,成一切种 智,起转法轮,是名菩萨次第行、次第学、次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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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十 |
修禅波罗蜜大意第一分二(表 1)(2 表) 【卷一上】 |
甲一、简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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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正明分二 |
乙一、菩萨发心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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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菩萨修禅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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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禅波罗蜜名第二分三(表 2)(2 表) |
甲一、简别共不共名 分二 |
乙一、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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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不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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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翻释分二 |
乙一、翻释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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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翻释不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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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料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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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禅波罗蜜门第三分三(表 3)(2 表) |
甲一、标禅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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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解释分二 |
乙一、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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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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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料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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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十 |
辨禅波罗蜜诠次第四分二(表 4)(2 表)【卷一下】 |
甲一、正释诸禅次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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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简非次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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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禅波罗蜜法心第五分三(表 5)(3 表) |
甲一、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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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明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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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分别简定法心之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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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
甲一、外方便分五
(表 6) (10 表)
【卷二】
(第六之一) |
乙一、具五缘分五 |
丙一、持戒 清净 分三 |
丁一、有戒、无戒分三(表 6-1) |
戊一、发戒机缘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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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戒之体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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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有戒相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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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持犯分三(表 6-2) |
戊一、略明持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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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历别广明持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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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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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忏悔分二(表 6-3) |
戊一、运忏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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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忏悔方法分三 |
己一、忏悔法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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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罪灭阶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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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复不复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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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衣食具足(表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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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闲居静处(表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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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息诸缘务(表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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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五、得善知识(表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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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诃五欲(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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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弃五盖(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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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调五法(表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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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五、行五法(表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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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内方便分五
(表 7) (24 表)
【卷三上】
(第六之二) |
乙一、止门分四 |
丙一、分别止门不同分二(表 7-1) |
丁一、约行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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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约义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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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立止大意(表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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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修止方法分三(表 7-2) |
丁一、系缘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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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制心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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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体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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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辩证止之相分五(表 7-3) |
丁一、地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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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水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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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风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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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金沙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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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五、金刚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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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一、验善根性分四 |
丁一、列善法章门(表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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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正明善根发相分二(表 7-4) |
戊一、外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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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内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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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验知虚实分二(表 7-8) 【卷三下】(第六之三) |
戊一、验知虚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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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简是魔非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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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料拣发禅不定分五(表 7-11) |
戊一、正料拣事、理两修发禅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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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明发禅所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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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辨发禅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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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明发宿善根尽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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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五、约有漏、无漏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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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验恶根性分四
【卷四】
(第六之四) |
丁一、烦恼数量(表 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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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恶根性发(表 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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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立对治法分六(表 7-15) |
戊一、对治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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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转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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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不转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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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兼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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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五、兼转兼不转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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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六、非对非转非兼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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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结成悉檀(表 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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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十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
甲二、内方便分五 |
乙三、安心法分五(表 7-19) |
丙一、随便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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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随对治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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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随乐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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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随次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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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五、随第一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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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治病患分二(表 7-21) |
丙一、病发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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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治病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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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五、觉魔事分三(表 7-23) |
丙一、分别魔法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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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魔事发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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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坏魔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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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表 8 ) ( 10 表 )
【卷五 】
(第七之一 ) |
甲一 、修证分四 |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
丙一 、四禅分四 |
丁一 、初禅分三 |
戊一、释名(表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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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修习分二(表 8-1) |
己一、所修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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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能修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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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证相 分三 |
己一、证欲界定相(表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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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证未到定相(表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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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证初禅相分六 |
庚一、初禅发相分四 (表 8-3) |
辛一、正明初禅发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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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简非禅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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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释发因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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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分别邪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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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明支分三 (表 8-4) |
辛一、释支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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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释支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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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辨支相分二 |
壬一、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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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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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因果体用(表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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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浅深(表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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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进退(表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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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六、功德(表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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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二禅分三(表 8-6) |
戊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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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修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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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证相分六 |
己一、禅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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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支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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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因果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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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浅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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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进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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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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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三禅分三(表 8-8) |
戊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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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修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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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证相分六 |
己一、禅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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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支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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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因果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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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浅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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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进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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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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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四禅分三(表 8-9) |
戊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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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修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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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证相分六 |
己一、禅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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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支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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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因果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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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浅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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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进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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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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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十 |
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
甲一 、修证分四 |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
丙二、四无量心分四
(表 9) (10 表)
【卷六】
(第七之二) |
丁一、次第(表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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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释名(表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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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处所分二(表 9-1) |
戊一、通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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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别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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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修证分五 |
戊一、修慈证慈分二(表 9-2) |
己一、修习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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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慈定发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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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修悲证悲分二(表 9-3) |
己一、修习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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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悲定发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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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修喜证喜分二(表 9-3) |
己一、修习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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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喜定发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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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修舍证舍分二(表 9-4) |
己一、修习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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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舍定发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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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五、功德(表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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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四无色定分四 |
丁一、空处分二 (表 9-6) |
戊一、总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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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别释分三 |
己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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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修行分二 |
庚一、所修之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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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能修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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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证相分六 |
庚一、证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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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有支无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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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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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浅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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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进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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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六、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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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识处分三 (表 9-7) |
戊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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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修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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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证相分三 |
己一、证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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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明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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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体用、浅深、进退、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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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无所有处分三 (表 9-8) |
戊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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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修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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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证相分三 |
己一、证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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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明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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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体用、浅深、进退、 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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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非想非非想处分三 (表 9-9) |
戊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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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修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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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证相分二 |
己一、证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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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明支、体用、浅深、 进退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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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亦世间亦出世间禅相分三
(表 10)(6 表)
【卷七】
(第七之三) |
丙一、六妙门分三(表 10-1) |
丁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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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辨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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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明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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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十六特胜分三(表 10-3) |
丁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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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观门制立不同分二 |
戊一、阿那波那等十六法对四念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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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十六法 应须竖对诸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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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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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十 |
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
甲一 、修证分四 |
乙二 、亦世间亦出世间禅相分三 |
丙三 、通明观分三
( 表1 1 ) ( 8 表 )
【卷八 】
( 第七之四 ) |
丁一、释名(表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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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辨次位(表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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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修证分八 |
戊一 、初禅分二 |
己一、修证初禅之相(表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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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明证相分二 |
庚一、欲界、未到地相(表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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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初禅发相分三 |
辛一、根本世间、出世间分二 (表 11-2) |
壬一、初禅发相分三 |
癸一、初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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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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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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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释成觉大觉五支差别相分五 |
癸一、觉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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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观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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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喜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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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四、安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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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五、定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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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义世间、出世间分二 (表 11-5) |
壬一、正明义世间相 分二 |
癸一、外义世间分三 |
子一、根本世间因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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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根本与外世界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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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王道治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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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内义世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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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释成觉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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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事世间、出世间分二 (表 11-7) |
壬一、正见事世间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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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释成觉观五支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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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二禅(表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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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三禅(表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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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四禅(表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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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五、空处(表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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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六、识处(表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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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七、少处(表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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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八、非想定(表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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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出世间禅相分二
(表 12) (15 表)
【卷九】
(第七之五) |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
丁一、坏法道分三 |
戊一、九想分四(表 12-1) |
己一、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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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对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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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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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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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八念分三(表 12-3) |
己一、教门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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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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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趣道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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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十想分三(表 12-4) |
己一、次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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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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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趣道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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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不坏法道分四
【卷十】
(第七之六) |
戊一 、观禅分二 |
己一、释三番观禅方法分三 |
庚一、背舍分五 (表 12-7) |
辛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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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次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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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辩观法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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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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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五、分别趣道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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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胜处分四 (表 12-10) |
辛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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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次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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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明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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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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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一切处分二 (表 12-11) |
辛一、阶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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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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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明观禅功能 |
庚一、六通分三 (表 12-12) |
辛一、得通因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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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修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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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变化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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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十 |
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
甲一 、修证分四 |
乙三、出世间禅相分二 |
丙一、对治 无漏 分二 |
丁二、不坏 法道 分四 |
戊二、炼禅分二 |
己一、九次第定分三 (表 12-13) |
庚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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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次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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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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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三三昧分三 (表 12-14) |
庚一、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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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辩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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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出生三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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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熏禅 |
己一、师子奋迅三昧(表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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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修禅 |
己一、超越三昧分三 (表 12-15) |
庚一、超入、超出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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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傍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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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具足超、不具足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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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缘理无漏(表 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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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非世间非出世间禅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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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禅波罗蜜果报第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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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禅波罗蜜起教第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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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会禅波罗蜜归趣第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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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2 表)修禅波罗蜜大意第一分二【卷一上】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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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禅波罗蜜大意第一分二
【卷一上 】 |
从此尽今一卷,大段有五,并是商略禅波罗蜜,摄一切佛法,靡所不该,欲开发行者起深信乐,归宗有在。是中悉未论修行入证之相。 今明菩萨修禅波罗蜜,所为有二:一者、简非;二者、正明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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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一、简非 |
第一、简非者,有十种行人,发心修禅不同,多堕在邪僻,不入禅波罗蜜法门。何等为十? 一、为利养故,发心修禅,多属发地狱心; 二、邪伪心生,为名闻称叹故,发心修禅,多属发鬼神心; 三、为眷属故,发心修禅,多属发畜生心; 四、为嫉妒胜他故,发心修禅,多属发修罗心; 五、为畏恶道苦报,息诸不善业故,发心修禅,多属发人心; 六、为善心安乐故,发心修禅,多属发六欲天心; 七、为得势力自在故,发心修禅,多属发魔罗心; 八、为得利智捷疾故,发心修禅,多属发外道心; 九、为生梵天处故修禅,此属发色、无色界心; 十、为度老病死苦,疾得涅槃故,发心修禅,此属发二乘心。 就此十种行人,善恶虽殊,缚脱有异,既并无大悲正观,发心邪僻,皆堕二边, 不趣中道。若住此心修行禅定,终不得与禅波罗蜜法门相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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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 、正明分二 |
第二、正明菩萨行人修禅波罗蜜大意,即为二意:一、先明菩萨发心之相;二、正明 菩萨修禅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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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菩萨 发心 之相 |
第一、云何名菩萨发心之相?所谓发菩提心。菩提心者,即是菩萨以中道正观,以诸法实相,怜愍一切,起大悲心,发四弘誓愿。四弘誓愿者: 一、未度者令度,亦云众生无边誓愿度; 二、未解者令解,亦云烦恼无数誓愿断; 三、未安者令安,亦云法门无尽誓愿知; 四、未得涅槃令得涅槃,亦云无上佛道誓愿成。 此之四法,即对四谛。故《缨络经》云:「未度苦谛令度苦谛,未解集谛令解集谛,未安道谛令安道谛,未证灭谛令证灭谛。」 而此四法若在二乘心中,但受谛名,以其缘理审实不谬故;若在菩萨心中, 即别受弘誓之称。所以者何?菩萨虽知四法毕竟空寂,而为利益众生,善巧方便, 缘此四法,其心广大,故名为弘。慈悲怜愍,志求此法,心如金刚,制心不退不没,必取成满,故名誓愿。行者若能具足发此四愿,善知四心,摄一切心,一切心即是一心,亦不得一心而具一切心,是名清净菩提之心。因此心生,得名菩萨。故《摩诃衍论》偈说: 若初发心时,誓愿当作佛,已过于世间,应受世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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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禅波罗蜜大意第一分二 |
甲二 、正明分二 |
乙二、菩萨 修禅 所为 |
第二、正明菩萨行人修禅所为者,菩萨摩诃萨既已发菩提心,思惟为欲满足四弘誓愿,必须行菩萨道。 所以者何?有愿而无行,如欲度人彼岸,不肯备于船筏,当知常在此岸,终不得度。如病者须药,得而不服,当知病者必定不差。 如贫须珍宝,见而不取,当知常弊穷乏。 如欲远行,而不涉路,当知此人不至所在。菩萨发四弘誓,不修四行亦复如是。 复作是念:「我今住何法门修菩萨道,能得疾满如此四愿?」即知住深禅定, 能满四愿。何以故?如无六通、四辩,以何等法而度众生。 若修六通,非禅不发,故经言:「深修禅定,得五神通。」 欲断烦恼,非禅不智。从禅发慧,能断结使。无定之慧,如风中灯。 欲知法门,当知一切功德智慧并在禅中,如《摩诃衍论》云:「若诸佛成道, 起转法轮,入般涅槃,所有种种功德悉在禅中。」 复次,菩萨入无量义处三昧,一心具足万行,能知一切无量法门。 若欲具足无上佛道,不修禅定,尚不能得色、无色界及三乘道,何况能得无上菩提? 当知欲证无上妙觉,必须先入金刚三昧,而诸佛法乃现在前。菩萨如是深心思惟,审知禅定能满四愿,如《摩诃衍》偈说: 禅为利智藏,功德之福田;禅如清净水,能洗诸欲尘; 禅为金刚铠,能遮烦恼箭。虽未得无为,涅槃分已得。得金刚三昧,摧碎结使山。得六神通力,能度无量人。嚣尘蔽天日,大雨能淹之。觉观风动之,禅定能灭之。此偈所说,即证因修禅定,满足四愿。 问曰:菩萨若欲满足四弘誓愿,应当遍行十波罗蜜,何得独赞禅定? 答曰:前四义劣,后五因禅,今则处中而说。所以者何? 菩萨修禅,即能具足增上四度,下五亦然。如菩萨发心为修禅故,一切家业内外皆舍,不惜身命,寂然闲居,无所悭吝,是名大舍。 复次,菩萨为修禅故,身心不动,关闭六情,恶无从入,名大持戒。 复次,菩萨为修禅故,能忍难忍,谓一切荣辱皆能安忍,设为众恶来加,恐障三昧,不生瞋恼,名为忍辱。 复次,菩萨为修禅故,一心专精进,设身疲苦,终不退息,如钻火之喻,常坐不卧,摄诸乱意,未尝放逸,设复经年无证,亦不退没,是为难行之事,即是大精进也。故知修禅因缘,虽不作意别行四度,四度自成。 复次,菩萨因修禅定,具足般若波罗蜜者,菩萨修禅,一心正住,心在定故, 能知世间生灭法相,智慧勇发,如石中泉,故《摩诃衍》偈说: 般若波罗蜜,实法不颠倒。念想观已除,言语法皆灭, 无量众罪除,清净心常一,如是尊妙人,则能见般若。 复次,因禅具足方便波罗蜜者,一切方便善巧,要须见机,若不入深禅定, 云何能得明见根性,起诸方便,引接众生? 复次,因禅具足力波罗蜜者,一切自在变现,诸神通力皆藉禅发,具如前辨。复次,因禅具足愿波罗蜜者,如《摩诃衍》中说:「菩萨禅定,如阿修罗琴。」 当知即是大愿成就之相。 复次,因禅具足智波罗蜜者,若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非定不发,其义可见。行者善修禅故,即便成就十波罗蜜,满足万行一切法门。 是故菩萨欲具一切愿行诸波罗蜜,要修禅定,是事如《摩诃衍论》中说。 问曰:菩萨之法,正以度众生为事,何故独处空山,弃舍众生,闲居自善? 答曰:菩萨身虽舍离,而心不舍。 如人有病,将身服药,暂息事业,病差则修业如故。 菩萨亦尔,身虽暂舍众生,而心常怜愍,于闲静处服禅定药,得实智慧,除烦恼病,起六神足,还生六道,广度众生。 以如是等种种因缘,菩萨摩诃萨发意修禅波罗蜜,心如金刚,天魔、外道及 诸二乘无能沮坏。 |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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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禅波罗蜜名第二分三 |
今释禅波罗蜜名,略为三意:一、先简别共不共名;二、翻释;三、料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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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一 、简别共不共名分二 |
第一、简别共不共名,即为二意:一、共名;二、不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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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共名 |
共名者,如禅一字,凡夫、外道、二乘、菩萨、诸佛所得禅定,通得名禅,故名为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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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不共名 |
不共名者,波罗蜜三字,名到彼岸,此但据菩萨、诸佛,故《摩诃衍论》云:「禅在菩萨心中,名波罗蜜。」是名不共。所以者何?凡夫着爱,外道着见,二乘无大悲方便,不能尽修一切禅定,是以不得受到彼岸名,故言波罗蜜即是不共。 复次,禅名四禅,凡夫、外道、二乘、菩萨、诸佛,同得此定,故名为共。波罗蜜名度无极,此独菩萨、诸佛。因禅能通达中道佛性,出生九种大禅,得大涅槃,不与凡夫、二乘共,故波罗蜜者,名为不共。通而为论, 即无劳分别。所以者何?禅自有共禅、不共禅,波罗蜜亦尔,有共、不共, 故《摩诃衍论》云:「天竺语法,凡所作事竟,皆名波罗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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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 、翻释分二 |
第二、翻释,即为二意:一、翻释共名;二、翻释不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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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翻释共名 |
第一、先翻释共名。共名者,即是禅也。亦为二意:一、正翻名;二者、解释。第一、先翻共名者,禅是外国之言,此间翻则不定。今略出三翻:一、《摩诃衍 论》中翻禅,秦言思惟修;二、举例往翻,如檀波罗蜜,此言布施度,禅波罗蜜, 此言定度,故知用定以翻禅;三、阿毗昙中用功德丛林以翻禅。 第二、释此三翻,即作二意:一、别;二、通。 若释别,翻思惟修者,此可对因。何以故?思惟是筹量之念,修是专心研习之名, 故以对修因。翻禅为定者,此可对果。何以故?定名静默,行人离散求静,既得静住,詶本所习,故以对果。翻禅为功德丛林者,此可通对因果:如功是功夫,所以对因;积功成德,可以对果。如万行对因,万德对果,因果合翻,故名功德丛林者, 譬显功德非一。所以然者,如多草共聚,名为丛;众树相依,名为林。草丛小故, 可以譬于因中之功小;林木大故,可以对果上之德大。此而推之,功德丛林通对因果,于义则便。 第二、通释禅,三翻并对因果。所以者何?如思惟修,虽言据因,亦得对果。何以故?定中静虑,即是思惟;乘上益下,故名为修。此可以数人九修中乘上修义为类,故于果中亦得说思惟。因中亦得说定者,如十大地心数,散心尚得言定,何况行者专心敛念,守一不散而不名定?故知因中亦得说定。因中亦得名功德丛林者, 因中功义,前已说之。由运功故,即成行因之德。果中德义,说亦如前。所言功者, 即是功用。果上有寂静离过,神通变化益物之用,故名为功。因之与果,悉是众善功德之所成,故通言功德丛林。 复次,诸经论中,翻名立义不同,或言禅名弃恶,或言疾大、疾住、大住,如是 处不同,不可偏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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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翻释不共名 |
第二、翻释不共名。不共名者,即是波罗蜜,亦为二意:一者、翻名;二者、解释。 就第一、翻名中略出三翻不同:一者、诸经论中多翻为到彼岸;二、《摩诃衍论》中别翻云事究竟;三、《瑞应经》中翻云度无极。 第二、释此三翻,亦为二意:一、别;二、通。此皆对事理名义。 第一、别释,言到彼岸者,生死为此岸,涅槃为彼岸,烦恼为中流。菩萨以无相妙慧,乘禅定舟航,从生死此岸,度涅槃彼岸。故知约理定以明波罗蜜。言事究竟者,即是菩萨大悲,为众生遍修一切事行满足,故《摩诃衍》云:「菩萨因禅能究竟众事,禅在菩萨心中,名波罗蜜。」此据事行说波罗蜜。言度无极者,通论事理,悉有幽远之义,合而言之,故云度无极。此约事理行满说波罗蜜。 第二、通释三翻,并得同对事理俱随缘化物,故立异名。所以者何?若言无相之慧能度生死,故为理行者,今言理中,有佛无佛,性相常然,岂论无相之慧能度生死?终是就事作此说也。事究竟亦是从理立名者,若缘理而起事行,当知说事究竟亦是约理名波罗蜜度无极,亦未必一向就事理无极名波罗蜜。所以者何? 诸佛随缘利物,出没不定,无极或时对事,或时对理,岂有定准?当知三名理事 互通,未必偏有所属,余例可知。释波罗蜜义,至下第十、结会归趣中,自当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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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禅波罗蜜名第二分三 |
甲三、料简 |
第三、料简,如《摩诃衍论》中云:「问曰:背舍、胜处、一切处等,何故不名波罗蜜,独称禅为波罗蜜?答曰:禅最大如王,言禅波罗蜜者,一切皆摄。 是四禅中,有八背舍、八胜处、十一切处、四无量心、五神通、练禅、自在定、十四变化心、无诤三昧、愿智、顶禅、首楞严等诸三昧,百则有八,诸佛、不动等, 百则二十,皆在禅中。若诸佛成道,转法轮,入涅槃,所有胜妙功德悉在禅中,说禅则摄一切,若说余定,则有所不摄,故禅名波罗蜜。 复次,四禅中,智定等故,说波罗蜜。未到地、中间禅,智多而定少;四无色, 定多而智少。如车轮,一强一弱,则不任载。四禅智定等故,说波罗蜜。 复次,约禅说波罗蜜,则摄一切诸定。所以者何?禅,秦言思惟修。 此诸定悉是思惟修功德故。」当知诸定悉得受波罗蜜名。如《大品》中说百波罗蜜,亦说背舍、胜处等皆名波罗蜜,但四禅在根本,先受其名,非不通于余定。 问曰:上明禅、定、三昧、波罗蜜等,为同为异? 答曰:通而为论,名义互通;别而往解,四法名义各有主对。所以者何?根本四禅但名禅,非定、三昧,亦不名波罗蜜。无色但名定,非禅、三昧,亦不名波罗蜜。 未到地禅、中间,虽非正禅定,是方便故,或名禅,或名定,非三昧,亦不名波罗蜜。空、无相等,但名三昧,非禅、定,亦不名波罗蜜。 背舍、胜处、六通、四辩等,具有禅、定、三昧等三法,而不名禅定、三昧,亦非波罗蜜。 九次第定具有三法,但名为定,不名禅、三昧,亦非波罗蜜。 有觉有观,及师子、超越、无诤等,亦具三法,但名三昧,不名禅、定,亦非波罗蜜。愿智顶等,具有三法,但名禅,不名定、三昧,亦非波罗蜜。 九种大禅及首楞严等,并具四法,亦名禅,亦名定,亦名三昧,即是波罗蜜。若用首楞严心入前三法中,一切皆名波罗蜜,故百波罗蜜中一切法门皆名波罗蜜。 今略对四法分别如前。若诸大圣善巧随缘利物,则言无定准解释云云。故诸经论中出没立名,其意难见,不可谬执。而经论中多约禅明波罗蜜者,以根本四禅是众行之本,一切内行功德皆因四禅发,依四禅而住,是以独禅得受波罗蜜名。 问曰:禅波罗蜜但有一名,更有余称? 答曰:如《涅槃》中说:「言佛性者,有五种名,亦名首楞严,亦名般若,亦名中道,亦名金刚三昧大涅槃,亦云禅波罗蜜,即是佛性。」故知诸余经中所说种种胜妙法门,名字无量,皆是禅波罗蜜之异名,故《摩诃衍》偈说: 般若是一法,佛说种种名,随诸众生类,为之立异字。若人得般若,戏论心皆灭,譬如日出时,朝露一时失。以此类之,禅名岂不遍通? 若其禅定不具足摄一切诸法,则非究竟,何得名波罗蜜义? 问曰:诸法实相、首楞严及到彼岸等,唯佛一人方称究竟,菩萨所行禅定,云何名波罗蜜? 答曰:因中说果故,随分说故,顿教所明发心毕竟二不别故,以如是等众多义故, 菩萨所行禅定亦得名波罗蜜。 |
表 3-1:(2 表)明禅波罗蜜门第三分三【卷一上】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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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禅波罗蜜门第三分三 |
行者善寻名故,自知其体。若欲进修,必因门而入。 今略明禅门,即为三意:第一、标禅门;第二、解释;三、料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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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一、标禅门 |
第一、标禅门者,若寻经论所说禅门,乃有无量,原其根本,不过有二,所谓: 一、色;二、心。如《摩诃衍》中偈说: 一切诸法中,但有名与色,若欲如实观,亦当观名色。虽痴心多想,分别于诸法,更无有一法,出于名色者。 今就色门中,即开为二,如经中说:「二为甘露门:一者、不净观门;二者、阿那波那门。」心门唯有一门,如经中说:「能观心性,名为上定。」 开色别立于心,此则禅门有三,所谓:一、世间禅门;二、出世间禅门;三、出世间上上禅门。故《大集经》云:「有三种摄心:一者、出法摄心;二者、灭法 摄心;三者、非出非灭法摄心。」 |
明禅波罗蜜门第三分三 |
甲二 、解释分二 |
第二、解释。此三门中,即各为二意:一、别;二、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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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别 |
第一、别明门者,门名能通,如世门通人,有所至处。 一、以息为禅门者,若因息摄心,则能通行心至四禅、四空、四无量心、十六特胜、通明等禅,即是世间禅门,亦名出法摄心。此一往据凡夫禅门。 二、以色为禅门者,如因不净观等摄心,则能通行心至九想、八念、十想、背舍、胜处、一切处、次第定、师子奋迅、超越三昧等处,即是出世间禅门,亦名灭法摄心。一往据二乘禅门。 三、以心为禅门者,若用智慧反观心性,则能通行心至法华、念佛、般舟、觉意、首楞严诸大三昧及自性禅,乃至清净净禅等,是出世间上上禅门,亦名非出非灭法摄心。此一往据菩萨禅门。以此义故,约三法为门。 问曰:诸法无量,何故但取此三为禅门? 答曰:今略明有三意,故立三法为门:一、如法相;二、随便易;三、摄法尽。一、如法相者,如《大集经》说:歌罗逻时,即有三事:一、命;二、暖;三、 识。出入息者,名为寿命。不臭不烂,名之为暖,即是业持火大故,地、水等色不臭烂也。此中心、意名之为识,即是剎那觉知心也。三法和合,从生至长,无增无减,愚夫不了,于中妄计我、人、众生,作诸业行,心生染着,颠倒因缘往来三界。若寻其源本,不出此之三法,故以三法为门,不多不少。 二、随便易故,立三法为门者,如因息修禅,则有二便:一、疾得禅定;二、易悟无常。以色为门,亦有二便:一、能断贪欲;二、易了虚假。心为门者,此亦有二便:一、能降一切烦恼;二、易悟空理。 三、摄法尽者,此三法是禅门根本故。所以者何?举要说三,开即无量。如息门中,或数或随,或时观息,如此非一,至处亦异。 如色门中,或缘外色,或缘内色,或作慈悲,或缘佛相,乃至得解实观,如此非一,至处亦异。 如心门中,或止或观,或觉或了,或觉了诸心入于非心,觉了非心出无量心,或觉了非心非不心,能知一切心非心,如是缘心不同,至处亦复非一,故说三门摄一 切禅门。此事至第七、八释修证中方乃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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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通 |
第二、通名三门者,此三法通得作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等禅门。所以者何? 一、如息法不定,但属世间禅门。何以得知? 如《毗尼》中,佛为声闻弟子说观息等十六行法,弟子随教而修,皆得圣道,故知亦是出世间禅门,即大乘门者,如《大品》说:「阿那波那,即是菩萨摩诃衍。」故《请观音经》约数息辨六字章句,明三乘得道,此岂可但是世间禅门? 二、色法为门,亦不得但是二乘所行,不通大乘及凡夫、外道。何以故? 如《涅槃》中说:「外道但能治色,不能治心,我弟子善治于心。」故知凡夫亦得观色。 大乘观色,如《大品》中说:「胀想、烂想等,是菩萨摩诃衍。」此岂可但是出世间禅门? 三、约心为门,亦不得但据菩萨。何以故?如外道亦观心起四十八见,凡夫缘心入四空,通声闻者,如《涅槃》说:「我弟子善治心故,能离三界。」此岂唯是出世间上上禅门? 当知三门互通,但三种人用心异故,发禅得道亦各不同。 此义至第九、明从禅波罗蜜起教中,当广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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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料简 |
第三、料简通、别二门。 问曰:若尔者,何故如前分别? 答曰:一切义理,有通有别,教门对缘,益物不同,异说无咎。复次,前非了义之说,未可定执。 问曰:三门互得通者,今就事中数息而学,得证九想、八背舍、自性等禅不? 答曰:或得或不得。初学者不得,二乘学自在定者得,菩萨具足方便波罗蜜者, 随意无碍。 问曰:何故云初学不得?有人数息发九想、背舍,念佛慈心,此复云何? 答曰:此发宿缘不正,因修得证,缘尽则灭谢不进,终不成就次第法门。 至下内方便中明善根发相,当广分别。余二门类然可知。 |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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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禅波罗蜜诠次第四分二
【卷一下 】 |
行者既知禅门之相,菩萨从初发心乃至佛果,修习禅定,从浅至深,次第阶级,是义应知。今略取经论教意,撰于次第,故《大品经》云:「菩萨摩诃萨次第行,次第学,次第道。」 辨禅定次第,即为二意:一者、正明诸禅次第;二者、简非次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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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一 、正释诸禅次第 |
一、正释诸禅次第义者,行人从初持戒清净,厌患欲界,系念修习阿那波那,入欲界定,依欲界定,得未到地,如是依未到地,次第获得初禅乃至四禅,是名内色界定。 次为大功德缘外众生,受乐欢喜,次第获得四无量心,是名外色界定。 此八种禅定虽缘内外境,入定有殊,而皆属色界摄。行者于第四禅中厌患色如牢狱, 灭前内、外二种色,一心缘空,得度色难,获得四空处定,是名无色界定。 此十二门禅皆是有漏法。 次此应明亦有漏亦无漏禅。行者既得根本禅已,为欲除此禅中见着,次还从欲界修六妙门。所以者何?此六门中,数、随、止是入定方便,观、还、净是慧方便,定爱慧策。 爱故说有漏,策故说无漏。此六法多是欲界、未到地、四禅中具足,亦有至上无色地者。 次此应明十六特胜,横则对四念处,竖则从欲界乃至非想,但地地中立观破析故,能生无漏。次应说通明观,前十六特胜总观故粗,今通明别观故细。 此禅亦从欲界至非想,乃至入灭定。此三种禅亦名净禅,五种禅中犹是根本摄。今明无漏禅次第之相,即有二意不同:一者、行行次第;二者、慧行次第。 行行次第,所谓观、炼、熏、修。初明观禅次第,有六种禅:初修九想,无漏之前, 用此对治,破欲界烦恼故。次八念,为除修九想时怖畏心生故。次十想,坏法人于欲界修此十想,断三界烦恼故。次八背舍,不坏法人修此观禅,对治三界根本定中见着故。次明八胜处,为于诸禅定观缘中得自在故。次明十一切处,为欲广禅定中色心令普遍故。乃至修六神通,由是观禅摄。 次明炼禅者,即九次第定为总,前定观二种禅,令心调柔,入诸禅时,心心次第无间故,及有觉有观等三三昧皆是炼禅摄。 次明熏禅。熏禅者,即是师子奋迅三昧,顺逆次第入出熏诸禅,令定观分明纯熟,增益功德故。 次明修禅。修禅者,即是超越三昧,于诸禅中超越入出,为得无碍自在解脱故。 是以《大品经》云:「菩萨摩诃萨住般若波罗蜜,取禅波罗蜜。除诸佛三昧,入余一切三昧,若声闻三昧,若辟支佛三昧,若菩萨三昧,皆行皆入。」余一切三昧者,根本定是。若声闻三昧者,三十七品、空、无相等三三昧,四谛十六行是。 若辟支佛三昧者,十二因缘三昧是。菩萨三昧者,自性禅等,皆名三昧是。 菩萨住诸三昧,逆顺出入八背舍,依八背舍逆顺出入九次第定,依九次第定逆顺出入师子奋迅三昧,依师子奋迅三昧逆顺出入超越三昧。 是菩萨依诸三昧,得诸法相等,齐此始是二乘行,行共禅满。何以故?大阿罗汉亦得超越三昧故。 二、明无漏慧行次第之相。因闻四谛,即修三十七品,次入三解脱门,次用十六行观分别四谛,次具十智、三无漏根,成就九修,获九断。如此略辨声闻所行无漏慧行,次应说十二因缘观门,即是辟支迦罗之所行无漏慧行。 若菩萨次第成就,二乘学、无学所得智断,是名从假入空,通观具足也,故《大品经》云:「菩萨摩诃萨行般若波罗蜜,以方便力故,从干慧地、入性地、八人地、见地、离欲地、阿罗汉、辟支佛地,皆行皆入而不取证。」 次明菩萨不共禅次第者:一、自性禅;二、一切义禅;三、难禅;四、一切门禅;五、善人禅;六、一切行禅;七、除恼禅;八、此世他世乐禅;九、清净净禅。 菩萨依是禅故,得大菩提果,具足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等一切佛法。 此则略明菩萨从初发心修禅,次第行,次第学,次第道,乃至佛地,名住大涅槃深禅定窟。此义至释第七、修证,第八、显示果报中方乃具辨。 问曰:菩萨大士为通达诸禅浅深,具足一切佛法次第行,次第学,可如上说。今行人初学禅时,为当一向如上依次第修,为当不尔? 答曰:今且欲明诸禅浅深相,一往作此次第分别,若论初心学人,随所欲乐,便宜对治。易入泥洹者,从诸禅方便初门而修,不必定如前一一依次第。此义至内方便安心禅 门中当广分别。 |
辨禅波罗蜜诠次第四分二 |
甲二 、简非次第 |
第二、简非次第义。 问曰:菩萨修禅为一向次第,修禅亦有非次第? 答曰:此得为四:一、明次第;二、明非次第;三、明次第非次第;四、明非次第次第。今明次第,如上说。 《大品经》云:「菩萨次第行,次第学,次第道。」非次第者,菩萨修法华、一行等诸三昧,观平等法界非深非浅,故名非次第。 如《无量义经》说:「行大直道,无留难故。」 次第非次第者,如《大品》中须菩提白佛:「次第心应行般若,应生般若,应修般若不?」 佛告须菩提:「常不离萨婆若故,为行般若,为生般若,为修般若。」 非次第次第者,如须菩提白佛:「一切诸法皆无自性,云何菩萨得从一地至一地?」佛告须菩提:「以诸法空故,菩萨得从一地至一地。」 问曰:今此四句但据菩萨,亦得通二乘否? 答曰:二乘亦得作此说。何以故?知自有声闻初发心行于行行,从根本初禅而修,乃至超越禅,方得阿罗汉果,是为次第。或有声闻人闻说善来,一时具足三明、八解脱等, 是为非次第。或有声闻人修次第行行时即用慧行,善观次第性空,从初心,乃至得阿罗汉,是名次第非次第。四、或有声闻从初发心即修慧行,发电光三昧,得四果,未具诸禅,为欲满足有为功德故,次第修五种禅定满足,即是非次第而次第也。 此义至第七、释修证及第八、显示果报等十意竟,即自分明。 |
表 5-1:(3 表)简禅波罗蜜法心第五分三【卷一下】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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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禅波罗蜜法心第五分三 |
已略说诸禅诠次竟,诸禅中法心之相复应知之。今就明法心中,即为三意:一、先辨法; 二、明心;三、分别简定法心之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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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一 、辨法 |
就第一、先辨法中,法有四种:一、有漏法;二、无漏法;三、亦有漏亦无漏法;四、非有漏非无漏法。 一、有漏法者,谓十善、根本四禅、众生缘四无量心、四空定是。所以者何?此十二门禅,体非观慧之法,不能照了断诸烦恼故。 二、无漏法者,九想、八念、十想、背舍、胜处、一切处、次第定、师子奋迅、超越三昧、四谛十六行、十二因缘法缘四无量心、三十七品、三三昧,乃至愿智、顶禅、十一智、三无漏根等诸无漏定是。所以者何?此诸禅中悉有对治,观慧具足,能断三漏故。 三、亦有漏亦无漏法者,六妙门、十六特胜、通明等是。所以者何?此三种禅中虽有观慧对治,力用劣弱,故名亦有漏亦无漏。 四、非有漏非无漏法者,法华三昧、般舟念佛、首楞严等百八三昧,自性禅等九种禅, 乃至无缘大慈大悲、十波罗蜜、四无碍智、十八空、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一切种智等是。所以者何?修是等法,不堕二边,故名非有漏非无漏法。 问曰:何故言法华三昧等法皆名非有漏非无漏?如《法华》中说:「是德藏菩萨于无漏实相心已得通达,其次当作佛,号曰为净身。」又如四无畏中,第二无畏名无漏无畏。如是等法,诸经论中多悉说为无漏,今何以言皆是非有漏非无漏法? 答曰:此欲简诸佛菩萨有中道不共之法,故须作此分别。如凡夫专依有漏,二乘偏行无漏。今诸佛菩萨所得不共之法,不滞二边,则无二边之漏失,是以悉云无漏。 何故得免二边漏失?正以中道之法非二边所摄,故云非有漏非无漏也。 此之二说,语异而意同,故无乖失。若任理性而论,则一切皆名非有漏非无漏法,故 《大品经》云:「色无缚无脱,乃至一切种智无缚无脱。」理既无缚无脱,称理之行岂不同名无缚无脱?无缚无脱者,即是非有漏非无漏之异名也。 问曰:分别定慧为四句可尔,戒复云何? 答曰:从十善、三归、五戒、八斋戒、沙弥十戒、大比丘二百五十戒、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亦得作四句分别其义云云,今不具释。 问曰:上第四、明禅诠次及下第七、辨修证中,皆先明有漏,次亦有漏亦无漏,次无漏,次非有漏非无漏。今分别四句法,何故异于前后,乃以三为二也? 答曰:前后皆约修行入证以为诠次。今欲简别法心之相事,须约言句为便。 亦以诸经论中说四句皆尔,故云行时非说时,说时非行时,此义易明。 |
简禅波罗蜜法心第五分三 |
甲二 、明心 |
第二、明心,有四种心:一、有漏心;二、无漏心;三、亦有漏亦无漏心;四、非有漏非无漏心。 一、有漏心者,即是凡夫、外道心,具三漏故,名有漏心。所以者何?凡夫、外道修禅定时,约四时中分别,不得离结漏故。 何等为四时中分别?一者、初发心欲修禅时,不能厌患世间,为求禅定中乐及果报故; 二者、当修禅时,不能返照观察,生见着心;三者、证诸禅时,即计为实,不知虚诳, 于地地中见着心生;四者、从禅定起,若对众境,还生结业,以是因缘,名为漏心。 第二、明无漏心,亦约四时中分别: 一、约发心者,二乘之人初发心欲修禅时,厌患世间,不乐禅乐及求果报,但为调心, 则漏心自然微薄不起,因此能发无漏; 二、修行者随所修禅,悉知虚假,能伏见着,不生结业; 三、得证者入诸禅定之时,若于定中发真空慧,断诸烦恼,则三漏永尽; 四、从禅定起,随所对境,不生见着,造诸结业,以是因缘,名无漏心。前二心虽是有漏,而为无漏作因,因中说果,亦名无漏。 第三、明亦有漏亦无漏心,亦约四时中分别: 一、约发心者,此行人初发心欲修禅时,恛惶不定,或时厌离生死,不乐禅乐;或生见着,悕望定乐,爱乐果报。以生厌故,结业微羸;悕望定乐故,增长烦恼。 二、约修行者,如不断善根人欲修禅时,是人虽成就信等五法,不得名根。以其不能定伏结使,故名亦有漏。生于信等善法,故名亦无漏。 三、约得证者,七种学人入诸禅时,虽发真智,结漏未尽,故名亦有漏亦无漏,乃至退法罗汉亦有此义。所以者何?未得无生智,故名亦有漏;得尽智,故名亦无漏。 四、诸学人等从禅定起,随对众境,随所断惑,未尽之处或犹生着,故名亦有漏;断惑尽处虽对众境,结业不起,名亦无漏。 第四、释非有漏非无漏心,亦约四时中明: 一、约发心者,菩萨大士初发意欲修禅时,不为生死,不为涅槃,则心不堕二边; 二、约修行者,菩萨修禅波罗蜜时,为福德故,不住无为,为智慧故,不住有为; 三、约得证者,菩萨入诸禅时,若于禅中发无生忍慧,尔时心与法性相应,不着生死, 不染涅槃; 四、菩萨从禅定起,随对众境,心常不依有无二边,以是因缘,菩萨之心名非有漏非 无漏心。 |
甲三 、分别简定法心之别 |
第三、料简法心。 问曰:诸佛说一切法皆空,绝诸言句。如《摩诃衍论》偈说:「般若波罗蜜,譬如大火焰,四边不可取,邪见火烧故。」今云何作四句分别,将非堕戏论乎? 答曰:佛法中不可得空,于诸法无所碍,因是不可得空故,说一切佛法十二部经。今说有四句无咎。譬如虚空,虽无所有,而一切物依以长成。如《摩诃衍论》偈说: 若信诸法空,是则顺于理;若不信法空,一切皆违失。若以无是空,无所应造作。未作已有业,不作有作者。如是诸法相,谁能思量者?唯有得直心,所说无依止, 离于有无见,心自然内灭。 今为开发行人方便知见,分别种种法门,故无句义中辨于句义,于理无失,故《大品经》云:「无句义是菩萨句义。」若汝欲离四句求解脱者,即还被无句缚。所以然者,如说有四句、无四句、亦有四句亦无四句、非有四句非无四句,汝尚不免无四句缚,岂得免亦有亦无等四句缚?当知了句非句,于句义无碍而得解脱,非是离句求于无句而得解脱,如天女呵身子云:「无离文字说解脱也。文字性离即解脱相。」复次,今明法之与心合为八句,回转分别则有三十六句。若细历法而明,即出无量句。若能于一句法通达一切句,则此辨若虚空,无有边际。 问曰:若尔,何以不约法心各作五句? 答曰:诸佛出世,对缘化物,教门多约四句,如《摩诃衍论》中说,有四种悉檀: 一、世界悉檀;二、为人悉檀;三、对治悉檀;四、第一义悉檀。 初、有漏法心即是世界悉檀摄;二、无漏法心即是对治悉檀摄; 三、亦有漏亦无漏法心即是为人悉檀摄; 四、非有漏非无漏法心即是第一义悉檀摄。是中相摄之意,细寻可见。 |
简禅波罗蜜法心第五分三 |
甲三 、分别简定法心之别 |
复次,《摩诃衍论》又于第一义悉檀中分别四门,如论偈说: 一切实一切不实,一切亦实亦不实,一切非实非非实,如是皆名诸法实。 如是等,但有四句,更无第五句。今约四句明法心可以类此。余经论中设有五句明义别有因缘,今取一途义便,故不约五句分别。 问曰:此四种法心,法之与心,有何等异?如有漏法有漏心,此法心为当各是有漏, 为当各非?故说漏若二各有者,法心合时应有二漏法起;若各无,和合亦应无。 答曰:今不得言二各是漏,亦不得言二法中各都无漏。何以故? 若心即是漏,如阿罗汉漏尽时,心应尽,法亦如是。所以者何?若法定是漏者,圣人入根本四禅亦应生漏。此四禅法未与心合,亦应自是漏。而圣人入四禅法不生于漏,四禅法未与心相应时,亦自无有漏法生,云何言法即是有漏?今言此漏不独在法,亦不独在心,法心合时便有漏生。以有有漏故,二处受名。譬如仙药,人若服之,即令得仙。而药之与人,本各非仙,药人和合,则便有仙。故药受仙药之名,人受仙人之称。若 药不因人,不名仙药;人不因药,不名仙人。漏法、漏心亦复如是。余三种法心义类尔可知,故阿说示比丘为舍利弗说偈: 诸法从缘生,是法说因缘,是法缘及尽,我师如是说。 复次,若谓有漏之法,自有有漏法;若有漏之法由有漏心故,有有漏法;若有漏法由法由心故,有有漏法;若有漏之法不由法不由心故,有有漏法。如此之计,皆堕邪见。所以者何?若谓由有漏法故,有有漏法者,即是自性有漏法。若是自性有漏法,则应有无穷之漏法,以自性复有自性故。今实不尔。若谓有漏法不能自有,由有漏心故有者, 即是他性有漏法。 所以者何?若有漏法待有漏心为自性者,今有漏心待有漏法,岂非他性?若由他性而有有漏法者,他性若是有有漏法,则有漏法还是有漏法,更无心法之别;他性若非有漏法,非有漏法何能有有漏法?故知有漏法不由有漏心故有。 若谓有漏法由有漏法、有漏心故有者,即是共有。若是共有,则从自、他性中而有有漏法。若尔,则一时应有二有漏法。今实不然,故知非自、他、共故有有漏法。 若谓离有漏法,离有漏心,有有漏法者,即是无因缘而有有漏法。从因缘有有漏法尚不可,何况无因缘而有有漏法?破因成假,广说如《止观》。有漏心亦如是,余三种法心亦如是。 复次,若有漏法定是有漏法者,是有漏法即是生灭相续法,为生故生,为灭故生,为生灭故生,为离生离灭得生?若是生生,即是自生;若由灭故生,即是他生;若由生灭故生,即共生。若离生灭而说生者,即是无因缘生。从因缘生尚不可,何况无因缘生? 当知有漏生毕竟不可得。若无生则无灭,若无生灭即无相续,若无生灭相续,则无有漏法。破相续假,广说如《止观》。有漏心亦如是,余三种法心亦如是。 复次,若有漏法是生者,为生生故生,为不生生故生,为生不生故生,为非生非不生故生?若生生,则是自性生;若不生生,即是他性生;若生不生故生,即是共生;若非生非不生故生,即是无因缘生。从因缘生尚不可,何况无因缘生?是则于相待假中求有漏法生毕竟不可得。若无生,则无有漏。破相待假,广说如《止观》。有漏心亦如是,余三种法心亦如是。 当知有漏之法于因成、相续、相待中各各四句求毕竟不可得。若不可得,云何分别有有漏法?若无有有漏之法而说有漏法者,当知但有名字,是中不应定有所依,生诸戏论, 破智慧眼。次明有漏心亦如是,若有漏法心如是,余三句法心亦如是,但以世间名字故, 说名字之法不在内、外、两中间,亦不常,自有无名之名,故曰假名。 问曰:若尔,云何分别法心之异? 答曰:但以世间名字故,分别法心之别,是中无有定实。问曰:云何于名字中分别法心之别? 答曰:若知法心无所有,但有名字,则还如上分别法心之相无咎。故《大品经》云: 「须菩提!不坏假名而说诸法实相。」 复次,如心数为法,心王为心。受、想、行三阴及色阴为法,识阴为心。 心相应法、心不相应法及色法、无为法为法,心法为心。所缘为法,能缘为心。能生为法,所生为心。所观之境为法,能观之智为心。法成于心,心依于法。 如是等,于名字中种种分别法、心之别。虽作此分别,皆如幻化,无所取着,同归一 相。此义至下第十、结会归趣中当广释。 |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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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卷二 】
(第六之一 ) |
释此一段有三卷,今之一卷正释外方便,是中明调伏欲界粗心中浅近方便,寻者想不便, 疑一向涉事浅近,说易行难,岂得即论理诸深方便也?至下释第七大段修证中有十二卷,乃当随禅事理深浅,约证位之前,节节明行行、慧行二种善巧用心之相。此文并未流传,故记以知之。 行人若能通达如前所辩五种,明诸禅相,则内信开发。若欲安心习学,必须善知方便。今明修禅方便,大开为二:一者、外方便,即是定外用心之法;二者、内方便,即是定内用心之法。此二通言方便者,善巧修学之异名。行者于初缘中善巧修习,故名方便。若细论,外 方便亦有通定内用,内方便亦有得定外用。今一往从多为论,应如上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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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一 、外方便分五 |
就明外方便,自有五种:第一、具五缘;第二、诃五欲;第三、弃五盖;第四、调五 法;第五、行五法。此五五凡有二十五法,并是未得禅时初修心方便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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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具五缘分五 |
第一、具五缘者:一、持戒清净;二、衣食具足;三、闲居静处;四、息诸缘务; 五、得善知识。此是修禅五缘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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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持戒清净分三 |
第一、持戒清净者,开为三意:一、明有戒、无戒;二、明持犯;三、明忏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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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有戒 、无戒分三 |
第一、明有戒、无戒者。出家受得禁戒,故名有戒,即为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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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发戒机缘不同 |
一、明发戒机缘不同,凡有十种。何等为十? 一、自然得戒,即佛是其人,无师自发。 二、自誓得戒,即迦叶,是本辟支根性,值佛出世,堕声闻数中。其答佛言:「佛是我师,我是佛弟子。」作是言已,即便发戒。 三、见谛得戒,即拘邻五人,佛为转四谛法轮,即悟初果,因而发戒。四者、三归得戒,于时未有羯磨,闻佛三说,即发戒品,以其根利故。五、八敬得戒,即佛姨母。佛意不欲度女人出家,姨母苦求,佛令遥 授八敬,即发具戒。 六者、论议得戒,即须陀耶沙弥与佛论义。佛问其无常等义,事事能答。后佛问:「汝家在何处?」答佛言:「三界皆空,世尊云何乃问我家处?」佛语阿难:「将还僧中,为受具戒。」于时年始七岁。 七者、善来得戒。道机时熟,佛呼:「善来!」即便得戒。 八者、遣使得戒,即半迦尸女,有好善容,评堪半迦尸国,为人欲抄断故,令遣使僧中代受戒,后还尼寺为其受戒。 九、边地如法人少,听五人受得戒。 十者、中国人多,十人受具戒。此为十种得戒相。今时多用十人羯磨 得戒。此辩有戒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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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戒之体 相 |
第二、正明戒之体相者,有二种教门不同:若小乘教,辩戒是无作善法,受戒因缘具足,若发得无作戒,尔后睡眠入定,此善任运自生,不须身口意造作,以无作正为戒体。若萨婆多人,解无作戒,是无表色, 不可见无对。若昙无德人,明无作戒,是第三聚,非色非心法。诸部既异,虽不可偏执,约小乘教门,终是无作为戒体,其义不差。若大乘教门中,说戒从心起,即以善心为戒体。此义如《缨络经》说。有师言: 摩诃僧祇部人云:「无作戒是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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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有戒相不同 |
第三、明有戒相不同,即有二意: 一者、若约小乘,七众发心,受戒作法不同,故得戒亦有优劣,如优婆塞、优婆夷,在家有五戒相。若本未入佛法男子、女人,不杀父害母, 不作逆罪,遇好良师,教归依三宝,为受五戒。作法成就,即五戒无作起,名得五戒,从此名清信士、女。复次,明沙弥有十戒相。若和尚、阿阇黎二师如法受人清净归依三宝,随佛出家,若二师作法成就,即发无作,名得沙弥戒。次明大僧有戒相。若作沙弥时不犯重过,清净十师和尚、阿阇黎作羯磨,如法成就,是名得大比丘具足戒。若沙弥尼、式叉摩尼、大戒尼有戒相亦尔。七人本虽犯重,若遇良缘,谓作大乘方等忏悔,得相成就,后受戒亦得无作善发。异于上说,名不得戒,亦名无戒。 二者、若菩萨行人有戒、无戒则不可知。所以者何?菩萨世世已来, 或初发心时,值遇良缘,受得戒故。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
甲一 、外方便分五 |
乙一 、具五缘分五 |
丙一 、持戒清净分三 |
丁二 、持犯分三 |
第二、明持犯,自有三意: 一、略明持犯;二、历别广明持犯;三、明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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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略明 持犯 |
就初总明持犯,有二:一者、持相;二者、犯相。 一、持相者,持者,护持。如上所说七种之人受佛禁戒,为十利故,护持无犯。 十利者,如毗尼中说:「一、摄僧故;二、极好摄故;三、僧安乐住故;四、折伏高心人故;五、惭愧得安乐住故;六、不信令信故;七、已信增长信故;八、遮今世漏故;九、断后世恶故;十、令梵行人久住故。」行者一心敬慎,不敢侵毁,如护浮囊,微尘不弃, 故名护持,亦名秉持,如持油钵之喻,是名持相。 二、明犯相者,犯名违犯。 本受佛戒,欲出生死,愿求解脱,今遇恶缘,不能自制其心,中途违返,若重若轻,故名违犯。 复次,犯名犯触。犹如服药,诫忌断食,不随医教,而食恶食, 犯触药势,非唯不能愈病,翻致更增,或时至死。 犯戒之相亦复如之,故名为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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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历别 广明 持犯 |
第二、广明持犯者,从初心至佛果,以明持犯有十种: 一、持不缺戒,谓持初四重不犯。二、持不破戒,谓对僧残不犯。三、持不穿戒,谓对下三篇不犯。四、持无瑕戒,亦名不杂戒,谓不起谄心及诸恼觉观杂念,亦名定共戒。五、持随道戒,即是心行十六行观,发苦忍智慧,亦名道共戒。六、持无着戒,即阿那含人若断欲界九品思惟尽,名断律仪戒,乃至色爱、无色爱等诸结使尽, 皆名无着戒。七、持智所赞戒,发菩提心,为令一切众生得涅槃故持戒。如是持戒,则为智所赞叹,亦可言持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此戒能至佛果,故为智所赞叹。八、持自在戒,菩萨持戒,于种种破戒缘中而得自在,亦可言菩萨知罪、不罪不可得故,但随利益众生而持戒,心无所执,故名自在戒。九、持具足戒,菩萨能具一切众生戒法及上地戒。 十、持随定戒,不起灭定,现种种威仪戒法,以度众生。 前四即是世间戒净,亦得出世间戒,义具如前说,善应分别;中二是出世间戒净;后四是出世间上上戒净。若能如上所说受持,是持戒相;异上所说,即是犯相。是名从初心至佛果,浅深论持戒及犯戒相。故经言:「唯佛一人具净戒,余人皆名破戒者。」 复次,今明持戒者但随分随力而修习,令增进渐渐清净;若不尔者,不能生诸禅定。复次,顿行菩萨能以慧方便,从初发心一念之 中即具持十种戒,是故经言:「发心毕竟二不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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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覆发 |
第三、明覆发。就中自有二意:一者、正明覆发;二者、简定。云何名覆发相?行者持戒,能发禅定破戒,即覆禅定。行者持世 间戒净故,即发世间禅;若持世间戒不净,即覆世间禅。出世间戒及出世间上上戒,持则发禅,毁则覆禅,类如是分别。 二者、简定覆发者,为众生现在修禅不定故,应作四句分别:一、自有虽犯戒而发定,持而不发;二、自有破戒而不发定,持戒而发; 三、自有持戒、犯戒二俱发;四、自有持、犯俱不发。 初一、犯戒之人修禅定而发者,是过去习因,善根深厚,今虽有罪,过去善根力强故,亦以现前修禅定,重惭愧为缘故,譬如负债, 强者先牵,所以得有发定之义。 二、次持戒而不发定者,是人过去不种深禅定之因,今生虽复持戒修定,而不即发。 三、俱发,四、俱不发,悉可类释,故有四种不同。寻其根源,要因持戒而发,犯戒终为遮障。何以故? 若过去经得禅定,即知过去以曾持戒发定故,成今世之习因;今 生复以惭愧忏悔清净为缘,是故得发宿世善根也。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
甲一 、外方便分五 |
乙一 、具五缘分五 |
丙一 、持戒清净分三 |
丁三 、忏悔分二 |
第三、明忏悔中,自有二意:一者、先明运忏悔心;二者、正明忏悔方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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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运忏 悔心 |
第一、云何名运忏悔之心?若人性自不作恶,则无罪可悔。 行人既不能决定持戒,或于中间值遇恶缘,即便破毁,若轻若重, 以戒破故,则尸罗不净,三昧不生,譬如衣有垢腻,不受染色,是故宜须忏悔。以忏悔故,则戒品清净,三昧可生,如衣垢污,若浣清洁,染之可着。行者如是思惟,若戒不清净,决须忏悔。 是故经云:「佛法之中有二种健儿:一、性不作恶;二、作已能悔。」今造过知悔,名健人也。 夫忏悔者,忏名忏谢三宝及一切众生,悔名惭愧,改过求哀。 我今此罪,若得灭者,于将来时,宁失身命,终不更造如斯苦业。如比丘白佛:「我宁抱是炽然大火,终不敢毁犯如来净戒。」生如 是心,唯愿三宝证明摄受,是名忏悔。 复次,忏名外不覆藏,悔则内心克责;忏名知罪为恶,悔则恐受其报。如是众多,今不广说,举要言之,若能知法虚妄,永息恶业, 修行善道,是名忏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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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忏悔方法分三 |
第二、明忏悔方法,即为三意:一、正明忏悔法不同;二、明罪灭阶 降;三、明复不复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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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忏悔法不同 |
第一、正明忏悔法不同者,灭罪之由,各有其法,如衣垢腻,若直以水浣,终不可脱,皂荚灰汁,则能去之。灭罪之法亦复如是。今明忏悔方法,教门乃复众多,取要论之,不过三种: 一、作法忏悔,此扶戒律,以明忏悔;二、观相忏悔,此扶定法, 以明忏悔;三、观无生忏悔,此扶慧法,以明忏悔。 此三种忏悔法,义通三藏摩诃衍,但从多为说:前一法多,是小乘忏悔法;后二法多,是大乘忏悔法。 初明作法忏悔者,以作善事反恶事故,故名忏悔。如《毗尼》中, 一向用此法灭罪。何以故?如忏第二篇:「二十众作别住、下意、出罪等羯磨作法成就,即名为灭。」此不论见种种相貌,亦不论智慧观空,故知但是作法忏悔。羯磨,此翻作法,如是乃至下三篇,并是作法。此事易知,义如律中广明。 但未明忏悔四重法,别有《最妙初教经》出忏悔四重法。彼经云: 「当请三十清净比丘僧,于大众中,犯罪比丘当自发露。僧为作羯磨成就,又于三宝前作诸行法,及诵戒千遍,即得清净。」亦云:「令取得相为证,而说罪灭清净。」当知律中虽不出,经中有此羯磨明文, 作法相貌如彼经中广说。 二、明观相忏悔者,行人依诸经中忏悔方法,专心用意,于静心中见种种诸相,如菩萨戒中所说。若忏十重,要须见好相乃灭相者, 佛来摩顶,见光、华种种瑞相已,罪即得灭。若不见相,虽忏无益。诸大乘方等陀罗尼行法中,多有此观相忏法。三藏及《杂阿含》中亦说观相忏悔方法,谓作地狱、毒蛇、白毫等观相成就,即说罪灭。此悉就定心中作故,观相忏悔多依修定法说。 问曰:见种种相,云何知罪灭? 答曰:经说不同,罪法轻重有异,不可定判。今但举要而明,相不出四种:一、梦中见相;二、于行道时闻空中声,或见异相及诸灵瑞;三、坐中睹见善、恶、破戒、持戒等相;四、以内证种种法门道心开发等为相。此随轻重判之,不可定说,在下至验善恶根性, 更当略出。 问曰:魔罗亦能作此等相,云何可别? 答曰:实尔,邪正难别,不可定取。若相现时,良师乃识,事须面决,非可文载,是故行者初忏悔时,必须近善知识,别邪正之人。复次,夫见相者,忽然而睹,尚邪正难知,若逐文作心求之,多着 魔也。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
甲一 、外方便分五 |
乙一 、具五缘分五 |
丙一 、持戒清净分三 |
丁三 、忏悔分二 |
戊二 、忏悔方法分三 |
己一 、忏悔法不同 |
问曰:若尔者,不应名观相忏悔。 答曰:言观相者,但用心行道,功成相现,取此判之,便知罪灭、不灭。非谓行道之时,心存相事,而生取着。若如此用心,必定多来魔事。 问曰:观相忏悔行法云何? 答曰:方法出在诸大乘方等修多罗中,行者当自寻经,依文而行。三、明观无生忏悔者,如《普贤观经》中偈说: 一切业障海,皆由妄想生,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是故至诚心,忏悔六情根。 夫行人欲行大忏悔者,应当起大悲心,怜愍一切,深达罪源。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本来空寂,尚无有福,况复罪耶?但众生不 善思惟,妄执有为而起无明及与爱恚,从此三毒广作无量无边一切重罪,皆从一念不了心生。若欲除灭,但当反观如此心者从何处起? 若在过去,过去已灭,已灭之法则无所有,无所有法不名为心; 若在未来,未来未至,未至之法即是不有,不有之法亦无此心;若在现在,现在之中,剎那不住,无住相中,心不可得。 复次,若言现在,现在者,为在内、外、两中间耶?若言在内, 则不待外,内自有故;若言在外,于我无过。 复次,外尘无知,岂得有心?既无内、外,岂有中间?若无中间, 则无停处。 如是观之,不见相貌,不在方所,当知此心毕竟空寂。既不见心, 不见非心,尚无所观,况有能观?无能无所,颠倒想断。既颠倒断, 则无无明及以爱恚。无此三毒,罪从何生? 复次,一切万法,悉属于心,心性尚空,何况万法?若无万法, 谁是罪业?若不得罪,不得不罪,观罪无生,破一切罪,以一切诸罪根本性空,常清净故。故维摩罗诘谓优波离:「彼自无罪,勿增其过,当直尔除灭,勿扰其心。」 又如《普贤观经》中说:「观心无心,法不住法,我心自空,罪福无主,一切诸法皆悉如是,无住无坏。作是忏悔,名大忏悔,名庄严忏悔,名破坏心识忏悔,名无罪相忏悔。 行此悔者,心如流水,念念之中见普贤菩萨及十方佛。」故知深观无生,名大忏悔,于忏悔中最尊最妙。一切大乘经中明忏悔法, 悉以此观为主。若离此观,则不得名大方等忏也。 问曰:观无生忏悔,云何知罪灭相? 答曰:如是用心,于念念中即诸罪业念念自灭。若欲知障道法转者,精勤不已,诸相亦当自现,观此可知。如前观相中所说,善梦灵瑞、定慧开发等相,此中应具明。 复次,若行者观心与理相应,即是罪灭之相,不劳余求,故《普贤观经》中言:「令此空慧与心相应,当知于一念中能灭百万亿阿僧祇劫生死重罪。」以此为证,若得无生忍慧,则便究尽罪源,此则尸 罗清净,可修禅定。 |
己二 、罪灭阶降 |
第二、明罪灭阶降不同者,忏法既有别异,当知灭罪亦复不同。所以者何?罪有三品: 一者、违无作起障道罪;二者、体性罪;三者、无明烦恼根本罪。通称罪者,摧也。现则摧损行人功德智慧,未来之世三涂受报, 则能摧折行者色心,故名为罪。 一、明作法忏悔者,破违无作障道罪。 二、明观相忏者,破除体性恶业罪,故《摩诃衍论》云:「若比丘犯杀生戒,虽复忏悔,得戒清净,障道罪灭,而杀报不灭。」此可以证前释后,当知观相忏悔,用功既大,能除体性之罪。 三、观无生忏悔罪灭者,破除无明一切烦恼习因之罪,此则究竟 除罪源本。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
甲一 、外方便分五 |
乙一 、具五缘分五 |
丙一 、持戒清净分三 |
丁三 、忏悔分二 |
戊二 、忏悔方法分三 |
己三 、复不复相 |
第三、明复本、不复本相者。问曰;忏悔清净,得复本不? 答曰;解者不同。有言:不复。如衣破更补,虽完,终不如不破。有言:得复。如衣不净,更浣净,与本无异。 有言:有复,有不复。如律中所明,初二篇不复,后三篇可复。初教经所明,作羯磨忏悔,四重悉复。今言不必定尔。应当对前 三种忏法还为三义:一者、复义;二者、过本义;三、增上过本义。今当借譬显之: 一者、作法忏悔,罪灭或复、不复,如冷病人服于姜桂,所患除差,身有复、不复。 二者、观相忏悔,非唯罪灭,能发禅定。此则过本。何以故?本无禅定故。如冷病人服石散等,非但冷除,亦复肥壮过本。 三者、观无生忏悔,非唯罪灭,发诸禅定,乃得成道。此为增上过本。如病服于仙药,非直病除,乃得仙通,神变自在。此而推之, 岂得一类? 问曰:有戒者可然,其无戒者云何? 答曰:无戒者,当更受戒。或有因忏发戒,此如《普贤观经》中所说。复次,若菩萨戒者,众生世世以来,或已遇善知识,发菩提心,受菩萨戒,但于生死中颠倒造罪,妄失违犯,因今归依三宝, 重更练之,兼复忏悔清净,用此本戒,亦发禅定。 是故虽无事戒,菩提本戒或已有之。 复次,如《摩诃衍论》说:「尸罗,秦言好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罗。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若不受戒行善名尸罗者,既有尸罗,岂不得发诸禅三昧耶? 问曰:若尔者,何用受戒为? 答曰:不然。一为助道,二定佛法外相,岂可不依? 问曰:上来所说,初坐禅者必须忏悔,亦有不然? 答曰:不必一向。如《妙胜定经》所明,但能直心坐禅,即是第 一忏悔。若于坐中有难转多,不得用心者,必须忏悔。 |
丙二、衣食 具足 |
第二、明衣食具足者。今明衣法有三种:一者、如雪山大士等学道,但畜一衣即足,以不游人间,堪忍力成故,此上人也;二者、如迦叶等,常受头陀法,但畜粪扫三衣,不须余长,此是中人衣法;三者、若多寒国土及下士不堪,如来更开畜百一物等,而要应说净作法,知量知足,若过贪求,则于道有妨。 具足食法者,食有四种:若上人大士,深山绝人,果菜随得,趣以支命。二者、常行头陀,受乞食法,是乞食法能破四种邪命,依正命自活,能生圣道,故名圣种。四邪命自活者:一、下口食;二、仰口食;三、四维口食; 四、方口食。此是邪命之相。如舍利弗为青木女说,是中应广分别。三者、阿兰若,受檀越送食。四者、于僧中结净食,有此等食,名缘具足,是名衣 食具足。若无此资身因缘,则心不宁,于道有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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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闲居 静处 |
第三、得闲居静处。闲者,不作众事,名之为闲。无愦闹故,名之为静。此有三处可修禅定:一者、深山绝人之处;二者、头陀兰若之处,离于聚落极近二里,此放牧声绝,无诸愦闹;三者、远白衣舍处,清净伽蓝之中,皆 是闲居静处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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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息诸 缘务 |
第四、息诸缘务者。缘务众多,略说有四:一、息生活缘务,所谓不作一切有为事业;二、息人事缘务,所谓不追寻俗人、朋友、亲识,断绝往还; 三、息工巧技术缘务,所谓不作世间工匠、医方、药咒、卜相、书数、算计等事;四、息学问缘务,所谓读诵、听学、义论等,悉皆弃舍,此为息诸缘 务。所以者何?若多缘务,则于修定有废,心乱难摄,不得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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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五、得善 知识 |
第五、近善知识,有三种:一、外护善知识,经营供养,善能将护行人, 不相恼乱;二者、同行善知识,共修一道,互相劝发,不相扰乱;三者、教授善知识,以内外方便禅定法门示教利喜。 是则略明五缘具足。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
甲一 、外方便分五 |
乙二 、诃五欲 |
第二、诃五欲及弃五盖者,经中说离欲及恶法,有觉并有观。离欲者,即是诃责五欲。恶法者,即是弃五盖。言五欲者,即是世间上妙色、声、香、味、触等,常能诳惑一切凡夫,坏于善事。若不明识过罪,诃责厌离,则诸禅三昧无由可获。 一、诃色欲者,所谓男子、女人形貌端严,修目高眉,朱唇素齿,及世间宝物, 青、黄、赤、白、红、紫、缥、绿,种种妙色,能令愚人见即生爱,作诸恶业。如频婆娑罗王以色欲故,身入敌国,独在淫女阿梵婆罗房中。优填王以色染故,截五百仙人手足。如是等种种因缘知色过罪,如《摩诃衍》中广说。 二、诃声欲者,所谓箜、篌、筝、笛、丝竹、金石音乐之声,及男女歌咏、赞颂等声,能令凡夫闻即染着,起诸恶业。如五百仙人雪山中住,闻甄迦罗女歌声,即失禅定,心醉狂乱。如是等种种因缘,知声过罪,如《摩诃衍》中广说。 三、诃香欲者,所谓男女身香、世间饮食馨香及一切熏香等,愚人不了香相,闻即爱着,开结使门。如一比丘在莲华池边,闻华香气,心生爱乐,池神即大诃责:「何故偷我香气?」以着香故,令诸结使卧者皆起。如是种种因缘知香过恶,如《摩诃衍》中广说。 四、诃味欲者,所谓苦、酸、甘、辛、咸、淡等种种饮食肴膳美味,能令凡夫心生染着,起不善业。如一沙弥染着酪味,命终后即生酪中,受于虫身。如是等种种知味过罪,如《摩诃衍》中广说。 五、诃触欲者,男女身分,柔软细滑,寒时体温,热时体凉,及诸好触,愚人无智,为之沉没,起障道业。如独角仙人,因触欲故,退失神通,为淫女骑颈。如是等种种触欲过罪,如《摩诃衍》中广说。 问曰:云何诃五欲? 答曰:诃欲之法,如《摩诃衍》中:「哀哉!众生常为五欲所恼,而犹求之不已。此五欲者,得之转剧,如火益薪,其焰转炽。五欲无益,如狗啮枯骨;五欲增诤, 如鸟竞肉;五欲烧人,如逆风执炬;五欲害人,如践恶蛇;五欲无实,如梦所得; 五欲不久,亦如假借须臾。世人愚惑,贪着五欲,至死不舍,为之后世受无量苦。」 此五欲法与众生同有,一切众生常为五欲所使,名欲奴仆。坐此弊欲,坠堕三涂。我今修禅,复为障蔽,此为大贼,当急远之。如《禅经》中说偈: 生死不断绝,贪欲嗜味故,养怨入丘冢,广受诸辛苦。身臭如死尸,九孔流不净,如厕虫乐粪,愚贪身无异。智者应观身,不贪染世间,无累无所欲,是名真涅槃。如诸佛所说,一心一意行,数息在禅定,是名行头陀。 如是等种种因缘知五欲过罪,心不亲近,如离怨贼。以远离故,心无热恼,欲想 不生,此为修禅之要。诃五欲相,如《摩诃衍》广说。 |
乙三 、弃五盖 |
第三、弃五盖者:一者、贪欲盖;二、瞋恚盖;三、睡眠盖;四、掉悔盖;五、疑盖。 第一、弃贪欲者,前说外五尘中生欲,今约内意根生欲。所谓行者端坐修禅,心生欲觉,念念相续,覆盖善心,令不生长,觉已应弃。所以者何?如术婆伽欲心内发,尚能烧身,况复心生欲火而不烧诸善法?复次,贪欲之人,去道甚远。所以者何?欲为种种恼乱住处,若心着欲,无由近道,如除盖偈说: 入道惭愧人,持钵福众生。云何纵尘欲,沉没于五情? 已舍于五欲,弃之而不顾,如何还欲得,如愚自食吐? 诸欲求时苦,得时多怖畏,失时怀悲恼,一切无乐处。诸欲患如是,已诃能舍之,得福禅定乐,则不为所欺。如是等种种因缘诃贪欲盖,如《摩诃衍》中诃欲偈说。 第二、弃瞋恚盖者,瞋是生诸不善法之根本,坠诸恶道之因缘,法乐之怨家,善心之大贼,种种恶口之府藏。复次,行者于坐时思惟:「此人恼我及恼我亲,赞叹我怨。」思惟过去、未来亦如是,是为九恼。恼故生瞋,瞋故生恨,恨故生怨,怨故欲加报恼彼。瞋、恨、怨、恼觉观覆心,故名为盖。当急弃之,无令增长。 如释提婆那以偈问佛:何物杀安隐?何物杀无忧?何物毒之根,吞灭一切善? 佛答偈言:杀瞋则安隐,杀瞋则无忧。瞋为毒之根,瞋灭一切善。 如是知已,当修慈忍,以除灭之,令心清净,如《摩诃衍》中佛教弟子诃瞋偈, 是中应广说。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
甲一 、外方便分五 |
乙三 、弃五盖 |
第三、诃睡眠盖者,内心惛暗,名为睡;放恣支节,委卧垂熟,名为眠。复次, 意识惛冥,名为睡;五情闇蔽惛熟,名为眠。以是因缘,名为睡眠盖。《阿毗昙》中说:「为增心数法,能破今世三事,谓乐、利乐、福德;又能破今世、后世实乐。」如此恶法,最为不善。何以故?余盖情觉可除,眠如死人,无所觉识。以不觉故, 难可除灭。如有菩萨教睡眠弟子言: 汝起勿抱死尸卧,种种不净假名人,如得重病箭入体,诸苦痛集安可眠? 如人被缚将去杀,灾害垂至安可眠?结贼未灭害未除,如共毒蛇同室居, 亦如临阵白刃间,尔时云何而可眠?眠为大暗无所见,日日欺诳夺人明。以眠覆心无所见,如是大失安可眠? 如是等种种诃眠盖,警觉无常,灭损睡眠,令无惛覆。若睡眠心重,当用禅镇、禅杖等却之也。 第四、弃掉悔者,掉有三种:一、身;二、口;三、心。身掉者,身好游走诸杂戏谑,坐不暂安。口掉者,好喜吟咏,诤竞是非,无益谈论及世俗言话等。心掉者, 心情放荡,纵意攀缘,思惟文艺、世间才技、诸恶觉观等,名为心掉。掉之为法, 破出家心,如人摄心犹不得定,何况掉散。掉散之人,如无钩醉象、穴鼻骆驼,不可禁制,如偈说: 汝已剃头着染衣,执持瓦钵行乞食,云何乐着戏掉法,放逸纵情失法利? 既无法利,又失世乐,觉其过已,当急弃之。悔者若掉,无悔则不成盖。何以故? 掉时未在缘中,故后欲入定时,大悔前所作,忧恼覆心,故名为盖。 复次,悔有二种:一者、因掉后生悔,如前说;二者、如大重罪人,常怀怖畏, 悔箭入心,坚不可拔。如偈说: 不应作而作,应作而不作,烦恼火所烧,后世堕恶道。若人罪能悔,悔已莫复忧,如是心安乐,不应常念着。若有二种悔,若应作不作,不应作而作,是则愚人相。不以心悔故,不作而能作,诸恶事已作,不能令不作。 如是种种因缘诃掉悔盖,心神清净,无有覆盖,常在善心,则寂然安乐。以是因缘,心得法喜。 第五、弃疑盖者,以疑覆故,于诸法中不得定心。定心无故,于佛法中空无所获, 譬如人入宝山,若无有手,无所能取。复次,通疑甚多,未必障定。今正障定疑者, 谓三种疑:一者、疑自;二者、疑师;三者、疑法。 疑自者,若人作是念:「我诸根暗钝,罪垢深重,非其器乎!」作此自疑,定法终不发也。欲去之者,无得自轻,以宿世善根难测故。 二、疑师者:「彼人威仪相貌如是,自尚无道,何能教我?」作是疑慢,即为障定。欲除之法,如《摩诃衍》中说:「如臭皮囊中金,以贪金故,不可弃臭皮囊。行者亦尔,师虽不清净,亦应生佛想。」此事如《摩诃衍》中释萨陀波沦求善知识具明, 是中应广说。 三、疑法者,世人多执本心,于所受之法不能即信,故不敬心受行。若心生犹豫, 即法不染神。何以故?如诃疑偈中说: 如人在岐道,疑惑无所取,诸法实相中,疑亦复如是。疑故不勤求,诸法之实相,是疑从痴生,恶中之恶者。善不善法中,生死及涅槃,定实真有法,于中莫生疑。汝若怀疑惑,死生狱吏缚,如师子搏鹿,不能得解脱。在世虽有疑,当随妙善法,譬如观岐道,利好者应逐。 复次,佛法之中,信为能入;若无信者,虽在佛法,终无所获。如是等种种因缘觉知疑过,当急弃之。 问曰:不善法尘无量,何故但弃五法? 答曰:此五盖中即有三毒等分为根本,亦得摄八万四千尘劳门。所以者何?贪欲盖即贪毒,瞋恚盖即瞋毒,睡及疑此二盖共为痴毒,当知即具三毒。掉悔盖通从三毒起,即等分摄,合为四分烦恼。一中即有二万一千,四中合有八万四千,是故除此五盖,即是除一切不善之法。行者如是等种种因缘弃于五盖,譬如负债得脱,重病得差,如饥饿之人得至丰国,如于怨贼中得自免济,安隐无患。行者亦如是,除此五盖,其心安隐,清净快乐。譬如日月以五事覆翳:烟、云、尘、雾、罗睺阿修 罗手障,则不能照。人亦如是。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
甲一 、外方便分五 |
乙四 、调五法 |
第四、调五法者:一者、调节饮食;二者、调节眠睡;三者、调身;四者、调气息;五者、调心。所以者何?今借近譬以况斯法,如世陶师,欲造众器,先须善巧调泥,令使不强不软,然后可就轮绳。亦如弹琴,先应调弦,令宽急得所,方可入咔,出诸妙曲。行者修心亦复如是,善调五事,必使和适,则三昧易生;若有所不调,多诸妨难,善根难发。 第一、调食者,夫食之为法本,欲资身进道,食若过饱,则气急身满,百脉不通, 令心闭塞,坐念不安。若食过少,则身羸心悬,意虑不固。此皆非得定之道。复次, 若食秽浊之物,令人心识惛迷;若食不宜身物,则动宿疾,使四大违反。此为修定之初,深须慎之,故云身安则道隆。经云:「饭食知节量,常乐在闲处,心静乐精进, 是名诸佛教。」 第二、调睡眠者,夫眠是无明惑覆之法,虽不可纵之,若都不眠,则心神虚怳; 若其眠寐过多,非唯废修圣法,亦复空丧功夫,令心暗晦,善根沉没。当觉悟无常, 调伏睡眠,令神道清白,念心明净,如是乃可栖心圣境,三昧现前。故经云:「初夜、后夜亦勿有废,无以睡眠因缘,令一生空过,无所得也。当念无常之火烧诸世间, 早求自度,勿睡眠也。」 第三、调身;第四、调息;第五、调心。此应合用,不得别说,但有初、中、后方法不同,是则入住出相有异。 第一、入禅调三事者,行人欲入三昧,调身之宜,若在定外,行住进止,动静运为,悉须详审。若所作粗犷,则气息随粗。以气粗故,则心散难录。兼复坐时烦愦, 心不恬怡,是以虽在定外,亦须用心逆作方便。 后入禅时,须善安身得所。初至绳床,即前安坐处,每令安隐,久久无妨。次当正脚,若半跏坐,以左脚臵右髀上,牵来近身,令左脚指与右髀齐,右脚指与左髀齐。若欲全跏,即上下右脚䟤臵左脚上。次解宽衣带周正,不令坐时脱落。次当安手,以左掌臵右手上,重累手相对,顿臵左脚上,牵近身,当心而安,正身,先当挺动其身,并诸支节,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勿令手足差异。竟即正身端直,令脊相对,勿曲勿耸。 次正头颈,令鼻与脐相对,不偏不邪,不低不昂,平面正住。次开口吐胸中秽气。吐法:开口放气,自恣而出,想身分中百脉不通处,教悉随气而出尽;闭口,鼻中内清气。如是至三。若身息调和,但一亦足。次当闭口,唇齿纔相拄着,舌向上腭。次当闭眼,纔令断外光而已。当端身正坐,犹如奠石,无得身首四支窃尔搔动。是为初入禅定调身之法。举要言之,不宽不急,是身调相。 第二、初入禅调息法者。息调凡有四相:一、风;二、喘;三、气;四、息。前三为不调相,后一为调相。云何风相?坐时鼻中息出入觉有声。云何喘相?坐时虽无声,而出入结滞不通,是喘相。云何气相?坐时虽无声,亦不结滞,而出入不细, 是名气相。息相者,不声、不结、不粗,出入绵绵,若存若亡,资神安隐,情抱悦豫,此是息相。守风则散,守喘则结,守气则劳,守息则定。 复次,坐时有风、气等三相,是名不调,而用心者则为患也,心亦难定。若欲调之,当依三法:一者、下着安心;二者、宽身体;三者、想气遍毛孔,出入通同无障。若细其心,令息微微然,息调则众患不生,其心易定。是名行者初入定时调息方法。举要言之,不涩不滑,是息调相。 第三、初入定调心者。调心有二义:一者、调伏乱念,不令越逸;二者、当令沈浮宽急得所。何等为沈相?若坐时心中昏暗,无所记录,头好低垂,是为沈相。尔时当系念鼻端,令心住在缘中,无令散意,此可治沈。何等为浮相?若坐时心神飘动,身亦不安,念在异缘,此是浮相。尔时宜安心向下系缘,制诸乱念,心则定住, 此则心易安静。举要言之,不沈不浮,是心调相。 问曰:心得有宽急相不? 答曰:亦有此事。心急相者,由坐中撮心,用念望得,因此入定,是故气上向, 胸臆急痛。当宽放其心,想气流下,患自差矣。若心宽相者,觉心志游漫,身好萎蛇,或口涎流,或时暗晦,尔时应当敛身急念,令心住在缘中,身体相持,以此为治。心有涩滑之相,推之可知。是为初入定时调心方法。欲入定时,本是从粗入细, 是以身既为粗,息居其中,心最为细,以善方便调粗就细,令心安静,此则入定初 方便也。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二 |
甲一 、外方便分五 |
乙四 、调五法 |
第二、住坐中调三事者。当一坐之中,随时长短,摄念用心。是中应善识身、息、心三事调不调相。若坐时,上虽调身意而令身或宽或急,或偏或曲,低昂不俱。觉已随正,每令安隐,中无宽急,平直正住。复次,当坐之中,身虽调和,而气或不调。不调相者,如上所说,或风喘,或气急,身中胀满。当用前法随治之,每令息道绵绵,如有如无。复次,一坐时中,身息虽调,而心或沈或浮,宽急不俱。尔时若觉,当用前法调令中适。此三事的无前后,随不调者而调适之,令一坐之中,身、息、心三事调适,无相乖越,和融不二,此则能除宿患,障妨不生,定道可克。 第三、若坐禅将竟,欲出定时,应前放心异缘,开口放气,想息从百脉随意而散, 然后微微动身,次动肩胛及头颈,次动两足,悉令柔软,然后以手遍摩诸毛孔,次摩手令暖,以掩两眼,却手,然后开目,待身热汗稍歇,方可随意出入。若不尔者, 或得住心,出既斗促,则细法未散,住在身中,令人头痛,百骨节强,犹如风劳, 于后坐中,烦躁不安,是故心不欲坐。每须在意,此为出定调身、息、心方法。以从细出粗故,是名善入出住。如偈说: 进止有次第,粗细不相违,譬如善调马,欲去而欲住。 |
乙五 、行五法 |
第五、行五法者: 一、欲;二、精进;三、念;四、巧慧;五、一心。 欲者,行人初修禅时,欲从欲界中出,欲得初禅,故亦名为志,亦名为愿,亦名为乐,是人内心志愿好乐诸禅定故。 问曰:悕望心生,于修禅中则为妨碍,云何以此为方便耶? 答曰:夫欲者,秖是大志成就愿乐之心,故名为欲,不应于用心时起悕望忆想之念。若悕望心起,则不澄静;若心不澄静,则诸三昧无由得发矣。 二、精进者,有二种:一、身精进;二、心精进。行者若能修十二头陀,即是具足身心精进。如佛告迦叶:「阿兰若比丘,远离二着,形心清净,行头陀。头陀者, 有十二事:一、阿兰若处;二、常行乞食;三、次第乞食;四、受一食法;五、节量食;六、中后不饮浆;七、着弊衣;八、但三衣;九、冢间住;十、树下止;十一、露地坐;十二、常坐不卧。是名十二头陀。」如《头陀经》中所明,是中应广说。头陀者,名抖擞,抖擞身心诸不善法故。若修禅时,行此等法,是名不放逸行,具足身心精进。当知此人能得三乘圣果,何况世间禅定。 复次,行者为修禅故,持戒清净,弃舍五盖,初夜、后夜专精不废,譬如钻火未然,终不休息,是名精进。如佛告阿难:「诸佛一心勤精进,故得三菩提。」何况余善道法? 三、念者,如《摩诃衍》中说:「念欲界不净,欺诳可贱,念初禅为尊重可贵。」此与六行意同,但立名异。六行观者:一、厌下苦、粗、障为三,即是观欲不净, 欺诳可贱;攀上胜、妙、出为三,即是观初禅为尊重可贵。 今释六法,自可为二意: 一、约果明;二约因明。先约欲界果明,言「厌下苦、粗、障」者,厌患欲界底下色心粗重故。行者思惟:今感欲界报身,饥渴、寒热、病痛、刀杖等种种所逼, 故名苦。粗者,此身为三十六物屎尿臭秽之所成,故名为粗。粗者,丑陋故。障者, 此身质碍,不得自在,为山河石壁所隔碍,故名为障。 次约色界果明「攀上胜」者,行者思惟,知色界乐为上胜故。如欲界乐为苦,色界乐为胜,得乐胜苦,故名上胜。「妙」者,受得色界之身,如镜中像,虽有形色, 无有质碍,故名为妙。「出」者,获得五通,彻见障外等事,山壁无碍,故名为出。二、明因中六行者,先约欲界因,明厌下苦、粗、障者。行者思惟:若于报身中 所起心数缘于贪欲,不能出离,如经说「一切众生为爱奴仆」,故名为苦。粗者,缘欲界五尘散动起恶,故名为粗。障者,为烦恼盖覆,故名为障。次约色界因,明攀上胜、妙、出者。行者思惟:初禅上胜之乐从乐内发,故名为上胜。贪欲乐从外五尘生,恼热怨结,以为下劣,不如妙者禅定之乐,心定不动,而乐法成就,故名为妙。贪欲之乐,心乱驰动,故名为粗。出者,心得出离盖障,至初禅,故名为出, 亦如石泉不从外来,内自涌出。今因此六行释于念义,意在可见。 问曰:今说佛弟子修禅,何用说凡夫六行观法? 答曰:既说三界共禅,亦应知其所行之因。若佛弟子用八圣种,起十六行观,离 欲为念,入初禅,则无过失。在下明无漏禅中当广分别。 |
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分 二 |
甲一 、外方便分五 |
乙五 、行五法 |
四、巧慧者,筹量欲界乐、初禅乐得失轻重之相。今翻覆作二释:言筹量者,即是用智慧思度之名。得失者,欲界乐为失,初禅乐为得。初禅乐无过失,故为得; 欲界乐过失,故名为失。亦可言初禅为失,欲界乐为得者,欲界乐粗故,计以为实, 生重得心;初禅为失者,觉身空寂,受于细乐,似若无故,不可定取,失乐相貌, 故名为失。 言轻重者,欲界为轻,初禅为重。欲界轻者,五识相应所得乐迅速,浅故为轻; 初禅所得乐重,意识相应久住,缘深故名重。重者,可贵宝重。亦得言欲界为重, 初禅为轻者,欲界乐与烦恼俱心累重故,故名重;初禅乐心累少,故名为轻。次有师言巧慧者,行人初修禅时,善识内外方便,巧而用之,不失其宜,疾得禅定,故名巧慧也。 五、一心者,行人已善能巧慧筹量,用心无谬,今但应专心守一而行,故名一心。如人欲行善,须识道路通塞之相,决定知已,即一心而去,故说非智不禅,非禅不 智,义在此也。 |
表 7-1:(24 表)甲二、内方便分五【卷三上】(第六之二)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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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有两卷,并明内方便。今之一卷正释因止发内外善根,是中明事理诸禅三昧善根发,通约初禅初境界罔像而辨,止表行人习因根性不同,故于初证之时发禅有异。若论初禅已后,发事 理诸禅三昧深妙境界,并在第七大段修证中广明此文,悉未流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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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 、内方便分五
【卷三上 】
(第六之二 ) |
第二、明修禅波罗蜜内方便,开为五重:一、先明止门;二、明验善恶根性;三、明安心法;四、明治病患;五、明觉魔事。此五通称内方便者,并据初发定时,静细心中善巧运用, 取舍不失其宜,因此必证深禅定,故名方便。今于内方便中,以止为初门者,一切禅定功德皆因制心息乱而发,故经云:「制之一处,无事不办。」止为初门,则意在此也。 问曰:上来明外方便行五法中,已辨一心,何故重说? 答曰:不然。上但通论一心,未是具足分别微细止门之法,此中为令行者善知安心之本, 广明修止浅深粗细入定之相,重说无咎。 问曰:经中说二为甘露门:一者、不净观门;二者、阿那波那门。不说止为初门,今云何言止为初门? 答曰:不然。于诸禅中,止为通门,通摄于别,别不摄通,故先教止。若止后入余禅,则有通益;若依余门,则有乖违之过。治烦恼亦尔。复次,今明师有二种: 第一师者,已得道眼,观机授法,必扶本习,善识对治。不如舍利弗为二弟子说法,不知机故,金师之子,教不净观,浣衣之子,教令数息,违本所习,法则不起,遂生邪见。佛为转观,即悟道迹。 第二师者,无他心智,不得道眼,不识机根,其有来学坐者,唯当先教止门,心在定故, 即发善恶根性。若因静心发诸禅定,师即应教扶本而修。若都不发法门,或贪、瞋、痴等诸 结使发,随其多者,即教对治破之,遮道法灭,禅定则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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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止门分四 |
今止门为先者,即是第二师授法之正意。若异此说,则善恶根缘难可分别,妄授他法, 必有差机之过。就止门中,自有四意:一者、分别止门不同;二者、立止大意;三、明 修止方法;四、辩证止之相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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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分别止门不同分二 |
第一、分别止门不同,即为二意:一、约行论止;二、约义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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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约行 论止 |
初、约行明止,乃有多途,今略出三意: 一、系缘止;二、制心止;三、体真止。 所以通言止者,止名制止,亦名止息。心起制之,不令流动,故名制。专心定志,息诸乱想,故名止。今言系缘止者,系心鼻柱、脐间等处,不令驰荡,故名系缘止。制心止者,心若觉观,即制令不起,故名制心止。 体真止者,体诸法空,息诸妄虑,故名体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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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约义 论止 |
二、约义论止,亦有多途,今略出三意: 一、随缘止;二、入定止;三、真性止。 随缘止者,随心起时,悉有三摩提数,故《涅槃经》云:「十大地中定, 名为下定。」入定止者,证定之时,定法持心,心息止住,是入定止。 真性止者,心性之理,常自不动,故名为止,故《思益经》云:「一切众生即是灭尽定。」今用此三义,成上三止:约随缘任性有定故,说系缘止; 约果有定法,说制心止;由具性不动,说体真止。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一 、止门分四 |
丙二 、立止大意 |
第二、明立止大意者,自为四: 一、明浅深;二、对治相破;三、随乐欲;四、随机宜。 一、简别三种止浅深之相不同者,因粗入细,则有浅深之义:系缘及制心既是事, 故粗浅;体真入细,故为深细。 二、明三止对治相破,有二种: 一者、以深破浅;二者、回互相破。以深破浅者,为破缘外之散心故,立系缘止。制心止者,即破系缘止。心非色法,岂可系在鼻膈等处?若欲静之,但当息诸攀缘, 故令制心守一。体真止者,即破前制心止。心无形相,性不可得,云何可制?了心非心,不起妄念,无止之止,止无所止,乃名为止。有止之止,由依妄想,不名为止。此则以深破浅,反本还源,故立三止。 二、回互相破者,随修止时,若有见生,即互取一止对治破之,细寻可解。 三、随乐欲者,自有人乐安心境界,自有但乐制心、体真亦尔。若随所乐以法教之,则欢喜奉行;若乖其情,则心不愿乐。 四、对机宜者,未必随乐。如有人乐欲体真,而不入定。若暂系心守境,即发诸 禅。此应随便宜而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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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 、修止方法分三 |
第三、明修止方法,亦为三意: 一、修系缘止;二、修制心止;三、修体真止。 第一、先明修系缘止法者,略明有五处:一、系心顶上;二、系心发际;三、系心鼻柱;四、系心脐间;五、系心在地轮。外国金齿三藏说此为五门禅。 问曰:身分皆可系心,云何的说五处? 答曰:此五处于用心为便,余处非安定所。若胁、肋等处皆偏,故不说。如头圆 法天,足方法地,脐是气海,鼻是风门,发际是修骨观之所,故以为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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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系缘止 |
令系心顶上者,为心沈惛多睡故,在上安心;若久久,即令人浮风,乍如风病,或似得通欲飞,有此等过,不可恒用。 若系心发际,此处发黑肉白,心则易住。或可发本骨观,久则过生,眼好上瞻,或可见于黄、赤等色,如华如云,种种相貌,令情虑颠倒。 若系心鼻柱者,鼻是风门,觉出息、入息,念念不住,易悟无常。亦以扶本安般之习,心静能发禅定。 若系心脐下,脐是气海,亦曰中宫,系心在脐,能除众病,或时内见三十六物,发特胜等禅。 若系心地轮,此最在下,气随心下,则四大调和。亦以扶本修习不净观者, 多从下起,因此系心,或能发本。 不净观门约此五处为缘,令心不散,以辨修系缘止,意在于此。譬如猨猴得树,腾跃跳踯,若锁之于柱,久久自调。心亦如是,若心停住,未入定前复有一 止,名凝心止。若得入定,身心泯然,任运自寂,即是入定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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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制心止 |
二、明修制心止者,心非形色,亦无处所,岂可系之在境?但是妄想缘虑, 故须制之。心若静住,则不须制之,但凝其心,息诸乱想,即是修止。 问曰:心非上下,有时若宽若急,若沈浮,调适之法,其事云何? 答曰:心虽非上下,为治沈浮患故,上下安之,于行无失。若心浮动,可作意下着止之;若心沉没,可上着止之。复次,若下着安心,利益众多,略说有二: 一、心易得定;二者、众病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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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体真止 |
第三、明修体真止者,以正智慧体一切阴入界、三毒、九十八使及十二因缘等三界因果诸法悉皆空寂,如《大品经》中说:「即色是空,非色灭空,色性自空。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离色无空,离空无色。受、想、行、识等一切诸法亦皆如是。」 所以者何?今现见阴入界等诸法自性不有,何能生我、人、众生、寿命等一切诸颠倒事?云何知空? 如过去所起一切烦恼业行为因,现在揽父母身分为缘,因缘和合则有果报; 有果报故,则有阴入界等一切诸法者,此业为是何法,而能为果报、阴入等作因? 若言过去善心即是业者,过去作善之心及心数法皆已灭谢,岂得为现在果报 及阴入等法作因?若言心非是业因,心作业,业随心来者,心转灭故,业亦应随 心转灭。若业转灭,岂能感今世果报及阴入等法?若业转灭,当知业即不至现在。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一 、止门分四 |
丙三 、修止方法分三 |
丁三 、体真止 |
何以故?业不来故。若业不来而受报者,此报不名报。 何以故?无业则报无所酬。若言过去心虽灭谢,而次心续生,故业得随心来者,亦应过去业虽灭谢,次业续生,故得至现在。若尔,即有大失。 何以故?或时过去善心灭而恶心续生,今亦应过去善业灭而次恶业续生,此唯见恶业至现在。若尔,应感恶报,何得感善果耶?若言业来而不随心者,此业应自有报,离心而受。今实不尔。 复次,业若有相,即是有为;若是有为,必堕三相。若堕三相;即是生灭; 若是生灭,即不至现在。过去既灭,当知本业亦灭,谁感此果?不可以新业始生, 能感今果。当知业有相貌,此义不可。若言业无相貌而能感果者,此亦不然。所以者何?无相之法,即是无为。无为无业,何得感果? 复次,无相之法即是空义,空无生灭,岂得名业?若说空无相能感果者,三无为法亦应感果。既不得尔,云何而言业是无相而能感果?如是种种因缘,业不可得,当知无有此业。若业不可得,云何言阴入界等一切皆从内业因生?亦不从外缘生者,若定从缘而有报者,则一切阴阳会时,皆应有果报、阴入界等一切诸法。若尔,则不待业持识来,方乃有生,故知非外缘生。若谓因缘合,故有果报、阴入等法生者,若因缘中各有生,合时应有二生;若各无生,合时何得而有生? 若谓离因缘而有生者,此事不然。从因缘故有生尚不可,何况无因缘而有生?若无因缘而有生者,则因果义坏。世间行善之人应得恶报,行恶之人应得善报,亦不应有修道,此即破于世间善恶因果,名大邪见。 当知阴入等一切诸法不从内因有,亦不从外缘有,亦不因缘合故有,亦不无因缘有。若非有,即是空。若于无所有空中计有者,当知但是无明颠倒妄计为有。若了知颠倒所计之法一切悉皆虚诳,犹如梦幻,但有名字,名字之法亦不可得, 则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毕竟空寂,犹如虚空。若行者体知一切诸法如虚空者, 无取无舍,无依无倚,无住无着。若心无取舍、依倚、住着,则一切妄想颠倒生死业行悉皆止息,无为无欲,无念无行,无造无作,无示无说,无诤无竞,泯然清净,如大涅槃,是名真止。此则止无所止,无止之止,名体真止。故经偈云: 一切诸法中,因缘空无主,息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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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 、辩证止之相分五 |
第四、明证止者,有二解不同: 有师云:「止无别证,但能为诸禅作前方便。若有所证,即属余禅。」此义至下明善根发中,即是其事。 二者、有师言:「止非但通发诸禅,亦自有别证之法,即是五轮禅。所以者何? 诸余法门悉别有安心修习之法,然后次第发禅不同。」 今明此止,但制心一处,则五轮自发。譬如净水无波,则万像悉现,止亦如是。今明因止证五轮。五轮者: 一、地轮;二、水轮;三、风轮;四、金沙轮;五、金刚轮。此五法门,悉是借譬立名。通名为轮者,转也。如世轮若转,离此至彼。禅中明轮亦尔,如地轮因离 下地乱心,转至上地,故名为轮。乃至金刚轮义亦复如是,转至无学极果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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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地轮 |
一、地轮者,如地有二义:一者、住持不动;二者、出生万物。行者因止若证未到地定,忽然湛心,自觉身心相空,泯然入定,定法持心不动, 故名住持。因未到地出生初禅种种功德,事同出生万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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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水轮 |
二、水轮者,水有二义:一、润渍生长;二、体性柔软。行者于地轮中若证水轮三昧,即是发诸禅种种功德,定水润心,自觉心中善根增长,即是润渍义。因得定故,身心濡软,折伏高心,心随善法,即是柔软义,故名水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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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风轮 |
三、风轮者,如世间风,有三义:一者、游空无碍;二者、鼓动万物; 三者、能破坏。行者发风轮三昧亦如是,若因禅定发相似智慧,无碍方便, 如风游空,一切无碍。鼓动者,得方便道,即能击发种种出世善根,功德生长。破坏者,智慧方便能摧破一切诸见烦恼。若二乘人得此风轮三昧, 即是五方便相似无漏解发。若是菩萨,即入铁轮十信,是名风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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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金沙轮 |
四、金沙轮者,金则譬真,沙谕无着。行者若发见思真慧,无染无着, 得三道果。若是菩萨,即入三贤十地位中,能破一切尘沙烦恼,是名金沙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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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一 、止门分四 |
丙四、辩证 止之 相分 五 |
丁五、金刚轮 |
五、金刚轮者,第九无碍道,名金刚轮三昧。譬如金刚,体坚用利, 能摧碎诸物。金刚三昧亦复如是,不为妄惑所侵,能断一保证使,成阿罗汉。若在菩萨心,即是金刚般若,破无明细惑,证一切种智,亦名清净禅。菩萨依是禅故,得大菩提果。 复次,如轮若无牛御,终不自转。五轮禅定亦复如是。虽当地各有诸妙功德,若不体真为导,无着熏修,则于地地有碍,便乖轮用。今行者善修体真,无着故,能从初心转至极果,轮用乃成。是以《法华经》云:「众生处处着,引之令得出。」当知行者善修止门,则能具足 五轮禅定,证三乘圣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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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第二、明验善恶根性者,行人既能善修止门,息诸乱想,则其心澄静;以心静故,宿世善根自然开发。若无善者,则发诸恶法。故经云:「先以定动,后以智拔。」 止为初门,善、恶二事之中,必有其一,行者应当明识其相,取舍之间不乖正道,故须分别。今就善、恶根性中,即为二意:一、明验善根性;二、明验恶根性。然论善恶 发之前后,各逐其人,未必定前善而后恶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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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验善根性分四 |
第一、明验善根性,即为四意:一、列善法章门;二、正明善根发相;三、验知 虚实;四、料拣发禅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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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列善法章门 |
第一、列善法章门者,善有二种: 一者、外善;二者、内善。今就明外善中,善乃众多,略出五种: 一、布施;二、持戒;三、孝顺父母师长;四、信敬三宝,精勤供养;五、读诵听学。略以此等五种善根,示表外善发相不同。所以悉属外善者,原其本行悉是散心中修习,未能出离欲界,发诸禅定无漏,故说为外善。二、明内善者, 即是五门禅:一、阿那波那门;二、不净观门;三、慈心门;四、因缘门;五、念佛三昧门。此五法门通摄一切诸禅,发诸无漏,故名为内善。 问曰:内善无量,何得但说五门? 答曰:五名虽少,而行通诸禅。所以者何?一、阿那波那门者,此通至根本及特胜、通明等诸禅三昧;二、不净观门者,此通九想、背舍、超越等诸禅三昧; 三、慈心门者,此通四无量等诸禅三昧;四、因缘门者,此通至十二因缘、四谛等慧行诸禅三昧;五、念佛门者,此通至九种禅及百八三昧。 复次,初数息门,即是世间凡夫禅;次不净门,即是出世间禅,诸声闻人所行;次慈心门,即是凡圣二人为大福德修慈,入四无量心;次因缘门者,即是辟支佛人之所行;次念佛门,功德广大,即是诸菩萨之所行。 此则略明五门次第浅深之相。 复次,五门禅定对治四分烦恼,四分烦恼出生八万四千尘劳,当知五门亦能出八万四千法门。 此而言之,但说五门,则摄一切内善具足。 数人所明初贤五停心观发,与此有相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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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正明善根发相分二 |
第二、次明善根发相,亦还为二:一、明外善根发相;二、明内善根发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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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外善 |
云何外善根发相?外善非一,今依前章门略出五种: 初、明行者若坐中静定,忽见种种衣服、卧具、饮食、珍宝、田园、池沼、车乘。如是等事,或复因心静故,自能舍离悭贪,心行惠施,无所吝惜。 当知此是过去、今生布施,习、报二种善根发相。 二、行者若于止静定之中,忽见自身相好端严,身所著衣清净如法,洗浴清洁,得好净物。见如是等事,或复因心静故,发戒忍心,自然知轻识重, 乃至小罪,心生怖畏,忍辱谦卑。当知此是过去、今生戒忍,习、报二种善根发相也。 三、行者若于坐中,忽见师僧、父母、宗亲、眷属着净衣服,欢喜悦豫端严。见如是等事,或复以心静故,自然慈仁、恭敬、孝悌心生。当知此是过去、今生孝顺尊长,习、报二种善根发相也。 四、行者若于坐中,忽见诸塔寺、尊仪形像、经书、供养庄严清净僧众云集法会。见如是等事,或复于静心中发信敬,尊重三宝,心乐供养,精勤勇猛,常无懈倦。 当知此是过去、今生信敬三宝,精勤供养,习、报二种善根发相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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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一 、验善根性分四 |
丁二 、正明善根发相分二 |
戊一 、外善 |
五、行者若于坐中,因心澄静,或见解释三藏、听受读诵大乘有德四众; 或时因心静故,读诵自然而入,随所听闻,实时开悟,或复自然能了解三藏大乘经典,分别无滞。当知悉是过去、今生读诵听说,习、报二种善根发相。 行者见如是种种好相,及发诸善心者,此非禅定,多是过去、今生于散心中修诸功德,今以心静力故,得发其事,见诸相貌,悉属报因相现,善心开发,皆是习因善发也。如是众多,说不可尽,此则略示大意。 复次,发习、报两因,行人根性不同,自有行人但发报因相,不发习因善心;自有行人但发习因善心,而不发报因之相;自有行人具发习、报两因; 自有行人二俱不发。如是等事,因缘难解,岂可谬释? 问曰:散心善根,何得于静心中现? 答曰:于禅定中尚得见过去、今生所起烦恼恶业,何况善根扶理而不得见? 问曰:见此等诸相,亦有是魔所作不? 答曰:亦有是魔所作。若欲分别,但魔名杀者。若此等相发时,能令行人心识动乱,或复增诸烦恼,逼迫障蔽,众多妨难,不利定心,悉是魔之所作。其善根发者,行人自觉,见此相已,虽复未证禅定,而身心明白,诸根清净,身有色力,所为吉利,善念开发,因此已后,自觉心神易可摄录,身心安隐,无诸过患。当知此为善根发相。复次,若此等事,善根发者,报因之相则暂现便谢,习因心善则相续不断。若是魔作相,则久久不灭,虽谢更来,逼乱行者,善心则暂发还灭,或时变成恶念,当知邪也。复次,邪正之相甚为难测,自非亲近明师,非可妄取。 问曰:此诸善根为当一向前发,亦得证诸禅时于深定中发也? 答曰:此事无定,未必一向定前见也。外善既粗,故先明耳。 |
戊二 、内善 |
第二、云何名内善根发相?今约五门禅中辨内善根发。此五门中,一门开为三,合有十五种善根发:一、明阿那波那门有三种善根发相不同:一、数息善根;二、随息善根;三、观息善根。 一、数息善根者,行人如上善修三止,身心调和,发于欲界及未到地等诸禅,身心湛然空寂,定心安隐,于后或一坐二坐,乃至经旬,或经月经年, 将息得所,定心不退,即于定中,心忽觉身心运动,八触次第而起,此即发根本初禅善根之相。于此定中,喜乐善心安隐不可为谕。如是发初禅已,乃至发四禅定空等。 二、随息善根发,亦于欲界、未到静定心中,忽然觉息出入长短,及遍身毛孔虚疏,即以心明见于身内三十六物,犹如开仓见谷、粟、麻、荳等, 心大惊喜,寂静安快,除诸身行,乃至心受喜乐等,是为特胜善根发相。 三、明观息善根发者,亦于欲界、未到细静心中,忽见自身气息从毛孔出入,遍身无碍,渐渐明利,如罗縠中见皮重数乃至骨肉等亦如是;亦见身内八万户虫粗细长短,言语音声,定心喜乐,倍于上说,或见自身犹如芭蕉、聚沫、云影相等。此是通明观善根发相。 二、明不净观中有三种善根发相不同:一、九想;二、背舍;三、大不净观。 一、九想善根者,亦于欲界、未到静定心中,忽然见他男女死尸胮胀, 尔时其心惊悟,自伤往昔惛迷,厌患所爱五欲,永不亲近;或见青瘀、血涂、脓烂,噉残狼籍,白骨散坏等相。此为九想善根发相。 二、明背舍善根发者,亦于欲界、未到静定心中,忽见内身不净、胮胀、狼籍;或见自身白骨,从头至足,节节相拄,乃至骨人光明昱耀,定心安隐, 厌患五欲,不着我人。此是背舍善根发相。 三、明大不净观善根发者,亦于欲界、未到定心中,见于内身及外身、一切飞禽走兽、衣服、饮食、山林、树木皆悉不净,或见一家、一聚落、一国土,乃至十方,皆悉不净;或见白骨,乃至见自身白骨光明昱耀等。此为大不净观胜处善根发相。此观发时,能破一切着心。 三、明慈心观中三种善根发不同者:一、众生缘慈;二、法缘慈;三、 无缘慈。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一 、验善根性分四 |
丁二 、正明善根发相分二 |
戊二 、内善 |
一、众生缘慈发者,亦于欲界、未到静定心中,忽然发心,慈念众生, 先缘亲人得乐之相,因发定,安隐快乐,乃至中人、怨人悉见得乐,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遍满十方。是为众生缘慈善根发相。或发众生缘悲,乃至喜、舍亦如是。 二、明法缘慈发者,亦于欲界、未到静定心中,忽然自觉一切内外但有阴入法,起唯法起,灭唯法灭,不见众生及我、我所,但有五阴,于受阴中有乐受。如是知已,即缘此乐受发于慈定,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 遍满十方,是为法缘慈。或发法缘悲,乃至喜、舍,亦如慈善根发相。 三、明无缘慈发者,亦于欲界、未到定心中,忽然觉悟一切诸法非有非无,不见二边,所谓若众生非众生,若法非法,皆不可得,则无所缘,以无缘故,颠倒想息,寂然安乐,心与慈定相应,等观一切,同此安乐,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遍满十方,是为无缘慈善根发相。或发无缘悲定, 乃至喜、舍亦如是。 四、明因缘观中有三种善根发不同者: 一、三世十二缘;二、果报十二缘;三、一念十二缘。 一、明三世十二因缘善根发者,亦于欲界、未到定心中,忽然觉悟心生, 推寻三世,过去无明以来,不见我、人、无明等法,不断不常,能破六十二种诸邪见网,心得正定,安隐寂然,观慧分明,通达无碍,身口清净,正行成就,此是三世十二因缘观慧善根发相。 二、明果报十二因缘善根发者,亦于欲界、未到定心中,忽觉心识明利, 即自思寻:「我初生时,揽父母身分以为己有,名歌罗逻。歌罗逻时,名曰无明,因缘则有行、识,乃至老死,名为十二因缘。若歌罗逻时,但有三事合和,无人无我,三事不实。今无明等十二因缘诸法,竟何所依?若不见无明等诸法定是有者,岂是无邪?」如是念时,破有、无二见,归心正道,正定相应,慧解开发,离诸邪行,此为果报十二因缘观智善根发相。如此明十二因缘,出《大集经》中具辨。作此明因缘相,与苦集正同,亦得约此明四谛善根发也。 三、明一念十二因缘善根发者,亦于欲界、未到静定心中,忽然自觉剎那之心,无人无我,性本无实。所以者何?一念起时,必藉因缘,言因缘者, 即具十二因缘,缘无自性,一念岂有定实?若不得一念之实,即破世性邪执, 心与正定相应,智慧开发,犹如涌泉,身口清净,离诸邪行,是为一念十二缘善根发相。 此之十二因缘,亦出《大集经》中具辨,亦得约此十二缘明一心具四谛善根发也。 五、明念佛中自有三种善根发相不同: 一、念应佛;二、念报佛;三、念法佛。明三佛义,出《楞伽经》广分别其相也。 一、明念应佛善根发者,亦于欲界、未到静定心中,忽然忆念佛之功德, 即作是念:「如来往昔阿僧祇劫中,为一切众生故,备行六波罗蜜,一切功德智慧故,身有相好光明,心有智慧圆照,降伏魔怨,无师自悟,自觉觉他, 转正法轮,普度一切,乃至入涅槃后,舍利经教广益众生。如是等功德,无量无边。」 作是念时,即敬爱心生,三昧开发,入定安乐,或于定中见佛身相,善心开发,或闻佛说法,心净信解。 如是等胜善境界非一,是为念应佛善根发相。 二、明念报佛善根发者,亦于欲界、未到静细心中,忽然忆念:「十方诸佛真实圆满果报之身,湛然常住,色心清净,微妙寂灭,功德智慧充满法界, 不生不灭,无作无为,岂有王宫之生,亦非双树之灭,为化众生,十方佛土普应生灭。如是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思议。」 作是念时,心定安隐,三昧开发,慧解分明。 或作定中见不可思议佛法境界,即便出生无量愿行、无量功德、无量智 慧三昧法门,是为念报佛善根发相。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一 、验善根性分四 |
丁二 、正明善根发相分二 |
戊二 、内善 |
三、明念法佛善根发者,亦于欲界、未到静定心中,忽然忆念:「十方诸佛法身实相,犹如虚空。」即便觉悟一切诸法本自不生,今则无灭,非有非无,非来非去,非增非减,非境非智,非因非果,非常非断,非缚非脱,非生死非涅槃,湛然清净,有佛无佛,相性常然,众生、诸佛同一实相者,即是法身佛也。故《大品经》云:「诸法如实相。」诸法如实即是佛,离是之外, 更无别佛。如是念时,三昧现前,实慧开发,实时通达无量法门,寂然不动, 一切不思议境界皆现定中成就之相。如《法华经》六根清净中广说,是为念法佛善根发相。 是中所明,因止发十五门禅相,并悉约初禅初境界罔像而辨。夫一切禅定证相,不可具以文传。此止是示表行人过去习因不同,故发禅不等。若欲具论十五门禅,事理广博,深远之相,下第七大段明修证中,一一从始讫终, 当少分分别。 复次,若于欲界、未到地中,身心澄静,或发无常、苦、无我、不净、世间可厌患、食不净、死、断、离、尽等想,或发念佛、法、僧、戒、舍、天等念,或发念处、正勤、如意、根、力、觉、道等,或发空、无相、无作、四谛十六行等观,或发六波罗蜜、四摄、四辩等种种诸行愿功德,或发天耳、他心、宿命等诸神通,或发内空、外空、内外空,乃至无法、有法空等十八空,或发自性禅、十力、种性、三摩跋提、首楞严、师子吼等诸三昧门,或发旋陀罗尼、百千万亿旋陀罗尼、法音方便陀罗尼等一切陀罗尼门。如是等种种诸禅三昧,境界不同,其相众多,在下第七大段明修证中辨种种诸禅三 昧深广境界之相,当具分别也。 |
表 7-8:(24 表)丁三、验知虚实分二【卷三下】(第六之三)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一 、验善根性分四 |
丁三 、验知虚实分二
【卷三下 】
( 第六之三 ) |
第三、验知虚实,略为二意:一、正明验知虚实;二、简是魔非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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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验知虚实 |
一、明验知虚实者,若于定中发诸禅善根,是中有真有伪,不可谬生取舍。所以者何?若发诸禅三昧时,心不别识,或见魔定,谓是善根发,心生取着,因此邪僻,得病发狂。若是善根,谓是魔定,心疑舍离,即退失善利, 是事难识。 若欲别知,当依二法验之,即知真伪:一、则相验知;二、以法验知。一、则相验知者,即有二意:一、邪;二、正。邪者,如根本禅中诸触发时, 随发一触,若有邪法,即是邪相。邪法众多,今约一触中略出十双邪法,以明邪相:一者、触体增减;二、定乱;三、空有;四、明闇;五、忧喜;六、苦乐;七、善恶;八、愚智;九、缚脱;十、心强软。此十双明邪相,皆约若过、若不及中分别。 一、触体增减者:如动触发时,或身动手起脚亦随,然外人见其兀兀如睡,或如着鬼,身手纷动,或坐时见诸异境,此为增相。减者,动初发时, 若上若下,未及遍身,即便渐渐灭坏,因此都失境界,坐时萧索,无法持身, 此为减相。 二、定乱:定者,动触发时,识心及身为定所缚,不得自在,或复因此便入邪定,乃至七日不出。乱者,动触发时,心意撩乱,攀缘不住。 三者、空有:空者,触发之时,都不见身,谓证空定。有者,触发之时, 觉身坚䩕,犹如木石。 四、明闇:明者,触发之时,见外种种光色,乃至日月星辰青、黄、赤、白种种光明。闇者,触发之时,身心闇暝,如入暗室。 五、忧喜:忧者,触发之时,其心热恼,憔悴不悦。喜者,触发之时, 心大庆悦,勇动不能自安。 六、苦乐:苦者,触发之时,身心处处痛恼。乐者,触发之时,甚大快乐,贪着缠绵。 七、善恶:善者,触发之时,念外散善觉观,破坏三昧。恶者,触发之时,即无惭无愧等诸恶心生。 八、愚智:愚者,触发之时,心识愚惑,迷惛颠倒。智者,触发之时, 利使知见心生邪觉,破坏三昧。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一 、验善根性分四 |
丁三 、验知虚实分二 |
戊一 、验知虚实 |
九、缚脱:缚者,触发之时,五盖及诸烦恼覆蔽心识。脱者,触发之时, 谓证空、无相定,得道得果,断结解脱,生增上慢。 十、心强软:强者,触发之时,其心刚强,出入不得自在,犹如瓦石, 难可回变,不顺善道。软者,触发之时,心志软弱,易可败坏,犹若软泥, 不堪为器。 如是等二十种恶触扰乱坐心,破坏禅定,令心邪僻,是为邪定发相。 复次,二十邪法随有所发,若不别邪伪,心生爱著者,因或失心狂逸, 或歌或哭,或笑或啼,或时惊狂漫走,或时得病,或时致死,或时自欲投岩赴火,自绞自害,如是障恼非一。 复次,二十种邪中,随有发一邪法,若与九十六种道鬼神法,一鬼神法相应,而不觉识者,即念彼道,行彼法,于所得法中,鬼神随念便入。 因是证鬼神法门,鬼加其势力,或发诸深邪定,及智慧辩才,知世吉凶, 神通奇异,现希有事,感动众生,广行邪化,或大作恶,破人善根,或虽作善,而所行伪杂。世人无智,但见异人,谓是贤圣,深心信伏。 然其内心颠倒,专行鬼法,常以鬼法教人,故信行之者,则破正戒,破正见,破威仪,破净命。或时噉食粪秽,裸形无耻,不敬三尊、父母、师长; 或毁坏经书、形像、塔寺,作诸逆罪,断灭善根,现平等相;或自赞说所行平等,故于非道无障无碍,毁他修善,云非正道;或说无因无果,或说邪因邪果。 如是邪说纷然,坏乱正法,其有闻受之者,邪法染心,既内证邪禅、三昧、智断、功德种种法门,外则辩才无尽,威风化物,故得名闻、眷属、供养、礼敬、称叹等利,是以《九十六种道经》云:人为说法,鬼神加力,则一切闻者无不信受,一切见者咸生爱敬。以有如斯等事故,深心执着,不可回转,邪行颠倒,种种非一。若如是者,当知是人远离圣法,身坏命终,堕三恶道中,是事如《大品经》及《摩诃衍论》中广说。若欲知鬼神之相,当寻《九十六种道经》,细心比类分别,事则可知。 问曰:邪法相应行恶之者,现在之过,如是命终,当生三恶道中。其有伪心行善之者,现在之失,云何命终复生何处? 答曰:此人身、口行善,虽似佛法,而解心邪僻,若不觉知,障发三乘无漏,虽不会真,于颠倒心中,或时亦能兴显三宝,劝物修善。 是人命终未必堕于地狱、畜生、饿鬼之中,而随所与鬼神相应之法,共彼鬼神同生一处,还为彼眷属。或时得生人天之中,故《九十六种道经》中说,上有六十余道,邪倒罪障重故,悉须说咒治之;下有二十余道,邪惑罪障小轻,直觉知而已。 复次,是人虽生天人之中,而冥密常系属魔邪之道,乐近邪师,乐闻邪法,乐行邪道,供养、亲近、称扬、赞叹修邪行者,见有正学三乘之人,不乐亲近,或生恼乱,故《法华经》云:「若魔、若魔子、若魔女、若魔民, 若为魔所著者。」《大品经》亦云:「若魔天、若魔人。」故知是人虽生人天之中,犹系属于魔,常起魔业,乃至虽得出家,犹造魔业。 故《涅槃经》云:「佛去世后七百岁中,魔道渐兴,魔作比丘,坏乱佛法。」亦如《大集经》中广辩魔业之相,是中应广分别。 如一动触中邪相如是,余七触中亦具有此邪相,应当别知。 如根本禅邪相如是,余十四门禅及诸禅中若事若理,皆有邪伪之法,其事云云,非可具说。 问曰:发邪触时,为当具发如上所说二十邪事,为当不具? 答曰:或具或不具无在。若触发时,但有一邪法,不即除之,便堕邪定, 何况具足二十邪法。所以者何?譬如二十人共行,若一是贼,则误十九人。禅中亦尔,有一恶法,破坏诸善,不名正定,况复多耶?略辩一触相如是, 则余七触邪相亦然。 复次,更有异禅门邪法入定中,亦应识知,所谓余禅门境界邪法,如一不净观禅入此定中,亦有二十邪法来入此定,余十四门禅亦当如是一一分别, 是中应广说。 行者若脱证此法,须善识知,方便照了,不着邪定之法,即自便谢。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一 、验善根性分四 |
丁三 、验知虚实分二 |
戊一 、验知虚实 |
第二、明正相者,若动触发时,无向二十恶法,具足十种善法。 十种善法者:一、触相如法;二、定相如法;三、空相如法;四、明相如法;五、喜相如法;六、乐相如法;七、善相如法;八、智相如法;九、解脱相如法;十、心调相如法。 云何名如法?若与二十不善相法相违,安隐清净,调和中适,即是如法, 名为正相。是事至后第七大段,明证根本初禅觉支中当分别其相。如一动触正相如是,余七触正相皆类之可知。 问曰:是中一向但逐事说,若随此相分别,是邪是正,是伪是真,是应舍是应取,岂非颠倒忆想,堕邪僻耶? 答曰:正有二种: 一、世间正;二、出世间正。 若如世间善法相而说,即是世间正相;出世间解脱善法相而说,即是出世间正相。 今明根本触中十种正相,即是辩世间正也,如《摩诃衍论》云:「因世间正见,得出世正见。若破世间正见,即破出世正见。」是故今欲明出世正法, 必须先明世间正法。欲因事显理,借近明远故,须先分别根本事中初触正相。 复次,若触内发时,或见三十六物,或发慈心因缘,正智念佛等诸余禅定。 若有功德安隐如法,资益触乐,亦是宿世善根发,各有十种正相,并是正定。 但欲修根本禅定成就者,悉不得取是相,若谢、不谢,于根本禅无所妨也。 然末世行者善根微薄,证触之时,多不发诸余事理。禅中境界,今恐有发者不识故,略出此意。余十四门禅发正相亦当如是,一一自类广分别之。 第二、明以法验知邪正者,自有邪禅,其相微细难别,与正禅相似,非则相之所能别,应以三法验知:一、定心研磨;二、用本法修治;三、智慧破析。 如《涅槃经》说:「欲知真金,应三种试之,谓烧、打、磨。」行人亦是, 难可别识。 若欲别之,亦须三种试之,所谓当与共事;共事不知,当与久处;久处不知,以智慧观察。 今借此意以明禅定邪、正之相。如发一动触,若邪正未了,应当深入定心,于所发境中不取不舍,但平心定住。 若是善根定力踰深,善根踰发,若魔所为,不久自坏。 二、以本法修治,如发不净观禅,还修不净观,随所修时,境界增明, 此则非伪。若以本修治,渐渐坏灭,当知即是邪相。 三、以智慧观察者,观所发法,推检根源,不见生处,深知空寂,心不住着,邪当自灭,正当自显。如烧真金,益其光色;若是伪金,即自黑坏。 如此简别,以三法验之,邪正可知。 定譬于磨,修治喻打,智慧观察,类以火烧。又复久处喻磨,共事如打, 火烧即譬智慧观察。余禅定例尔验之,邪正可知。 |
戊二 、简是魔非魔 |
二、简是魔非魔,即为二意:一、明是魔相;二、明非魔相。今明魔禅有二种不同:一、明禅非是魔,魔入禅中。 如行者于正心中发诸禅定,恶魔恐其道高,为作恼乱,入其禅中,若心贪着,或生忧惧,即魔得其便。 若能如上用心却之,魔邪既灭,如云除日显,定心明净。二、明一向魔作禅定诳惑行者,若觉知非真,用法治之,魔退之后,则无复毫厘禅法。 次明非魔相者,罪障于禅,似如魔作,理实非魔,难可别识。 若用前所说却之,终不得去,若能勤修忏悔,罪既除灭,则禅定自然分明。 复次,或入定时,方便不巧,致令境界不如法,若更善作方便,则所证 明净,故知非魔之所作也。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一 、验善根性分四 |
丁四 、料拣发禅不定分五 |
第四、次料拣发禅不定,略为五意:一、正料拣事、理两修发禅不定;二、 明发禅所由;三、辨发禅多少;四、明发宿善根尽相;五、约有漏、无漏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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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正料拣事 、理两修发禅不定 |
第一、先料拣事理两修,发禅不定者。 问曰:上所明三止,若系缘、制心,此二止并是事止,应但发事中禅定, 唯体真一止,既是理止,应发理中禅定,今何故三止通皆发事理诸禅?此则因果浑而无别。 答曰:不然。今一家所明事理两修,悉随行人根缘,是以发法不同,宁可定有分别?如上所明三止,若略说,则应如所问,合为事、理两修;若具足分别,应开为四修。就四修中,则有二种:一、约止门明四修;二、约观门明四修。 第一、约止门明四修者:一、事止,所谓系缘、制心等止,即是事修; 二、理止,所谓体真止,即是理修;三、事理止,所谓缘俗体真止,即是事理修;四、非事非理止,所谓息二边分别止,即是非事非理修。 第二、约观门明四修者:一、事观,所谓安般、不净观等,即是事修; 二、理观,所谓空、无相等观,即是理修;三、事理观,所谓双观二谛,即是事理修;四、非事非理观,所谓中道正观,即是非事非理修。今为欲成前止门发禅不定义故,但约四止以明修,一一修中各有四种发禅不定,是故四种修中合有十六种发禅不定。行者善识此相,即自了知事理两修通发一切诸禅三昧,心无疑惑。 云何名为四种止中,一一各有四种发禅不定? 今先料拣第一、事修发禅不定,即有四种不同:一、自有行人安心系缘、制心等事止,还发事中禅定,谓根本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及九想、背舍、胜处、一切处等中诸禅三昧。 二、自有行人安心事止,而但发理中禅定,谓空、无相、无作、三十七品、四谛、十二因缘等慧行理中诸禅三昧。 三、自有行人安心事止,具发事理禅定,谓根本四禅、四无量心、四无色定、九想、背舍、胜处、一切处等事中诸禅三昧,空、无相、无作、三十七品、四谛、十二因缘等慧行理中诸禅三昧,乃至特胜、通明皆属事理禅定。 四、自有行人安心事止,乃发非事非理禅定,谓自性禅、一切禅等及法华三昧、一行三昧、首楞严、师子吼等中道所摄诸禅三昧,乃至十力、无畏、不共之法。 问曰:若修事止,但应发事中禅定,今何得发理及非事理等诸禅三昧不共法耶? 答曰:发禅有二种:一者、现前方便修得;二者、发宿世善根。若事修还发事禅者,多是修得。若事修而发理、发非事非理等诸禅三昧者,悉是发宿世禅定善根也。如数人辨有二种修义:一、得修;二、行修。得修,名本所未得。行修,名本已曾得。今此类然,故约事修,则发禅有四种不定。 复次,今此内方便所明,但辨因止发宿世善根,是故虽说事理诸禅三昧发相,皆略而浅近。若论修习成就,因果相称,从始至终,诸禅三昧事理广深之相,并属第七大段,彼中方复具足分别。 问曰:若事修乃发非事非理等诸禅三昧不共之法,并由先世习因而得者, 则一切随事而修,皆应得首楞严等诸禅三昧不共之法。若尔,何故一切十方诸佛殷勤称叹般若波罗蜜?若能如闻,行者即具足一切佛法。 答曰:此难更成今义。所以者何?若行者过去已经值无量诸佛,从诸佛所闻说般若波罗蜜,如闻而行,则今世随有所修,一切非事非理诸禅三昧不共之法自然开发,若过去不闻般若,不修般若,今世虽闻虽修,而不能发, 何况不闻不修而得发耶? 复次,今世虽闻般若,虽修般若,而不得发,后世若值诸佛菩萨,闻说般若波罗蜜,如闻而行,即一切大乘诸禅三昧不共之法悉当开发,故知皆是闻般若,如闻而行能发,非无因缘。 是以一切十方诸佛殷勤称叹般若波罗蜜,若有如闻而行,则能具足一切 佛法,正成今义。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一 、验善根性分四 |
丁四 、料拣发禅不定分五 |
戊一 、正料拣事 、理两修发禅不定 |
复次,行者以般若波罗蜜方便力故,能于事修之中即具非事非理修,勇猛精进,常修习者,则能发一切非事非理诸禅三昧不共之法。 问曰:此与前何别? 答曰:是中应作四句料拣:一者、因强而缘弱;二者、因弱而缘强;三者、因缘俱强;四者、因缘俱弱。 一、因强而缘弱,能发非事非理诸禅三昧不共之法,如前分别;二、因弱而缘强,能发非事非理诸禅三昧不共之法,即是今之所明;三、因缘俱强, 能发非事非理诸禅三昧不共之法者,以前合今,即是其事,此人得法最胜; 四、因缘俱弱者,则今世或发或不发,设得发禅,微羸浅薄,亦不牢固,多好退失,像末世中极上行人,只得如此。如上三句所明者,万中或有一无一。 第二、次料拣理修发禅不定,亦有四种不同:一、自有行人安心体真理止,还发理中禅定,谓空、无相等一切理中诸禅三昧;二、自有行人安心理止,而但发事中禅定,谓根本禅、背舍一切事中诸禅三昧;三、自有行人安心理止,而具发事理禅定,谓根本禅、背舍、空、无相等一切事理诸禅三昧; 四、自有行人安心理止,乃发非事非理禅定,谓自性禅等中道所摄一切诸禅三昧不共之法。广分别诸禅相及料拣修发之义,类如初句中说。 第三、次料拣事理修,发禅不定,亦有四种不同:一、自有行人安心缘俗体真事理止,便还发事理禅定,谓根本禅、背舍、空、无相等一切事理诸禅三昧;二、自有行人安心事理止,而但发事中禅定,谓根本禅、背舍等一切事中诸禅三昧;三、自有行人安心事理止,而但发理中禅定,谓空、无相等一切理中诸禅三昧;四、自有行人安心事理止,乃发非事非理禅定,谓自性禅及中道所摄一切诸禅三昧不共之法。广分别诸禅相及料拣修发之义,类如初诸句中说。 第四、次料拣非事非理修,发禅不定,亦有四种不同:一、自有行人安心息二边分别非事非理止,还发非事非理禅,谓自性禅等及中道所摄一切诸禅三昧不共之法;二、自有行人安心非事非理止,而但发事中禅定,谓根本禅、八背舍等一切事中诸禅三昧;三、自有行人安心非事非理止,而但发理中禅定,谓空、无相等一切理中诸禅三昧;四、自有行人安心非事非理止, 而具发事理禅定,谓根本禅、背舍及空、无相等一切事理诸禅三昧。广分别诸禅相及料拣修发之义,类如初句中说。 今但约止门中四修分别,则有十六种发禅不定。若更就观门中四修分别, 亦有十六种发禅不定。止观合辨,则有三十二种发禅不定。此三十二但就法行人分别,若约信行人,闻说止观教门发禅悟道不定,亦有三十二种,其事云云,今不具说。 此一往通论,略出六十四种。若具约三乘人根性分别,则有一百九十二种发禅之异。若细历诸禅,及约邪正辨发相分别,则有无量。今此皆是就行人心地分别,非是虚设之言。当知禅定发法不可思议,乃是诸佛菩萨境界, 尚非二乘所量,岂是凡夫之所能测?若行者欲自行化他,必须少分识之,宁 可谬自师心,则有自损损他之失,己所修治,为无慧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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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明发禅所 由 |
第二、明发诸禅三昧所由,自有二解不同:一、有师言:「但修上入定, 诸禅自发,不劳余习。」此师一向并用止法教人事等,旧医纯用乳药。今不同此。所以然者,止者一法,发法亦应但一,既行者因止发禅不同,何得一向由止?此则非唯于理有失,亦是乖佛教门。二、有师言:「宿世经习诸禅, 善根为因,今世修止,得定为缘,是故异发不同。」其义可见。譬如陆地虽有药草、树木、丛林种类若干,名色各异,若不同沾一味之雨,岂得有异类生长之殊?此亦如是,若依大乘,闇室、瓶、盆、井中七宝之义,此则别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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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辨发禅多少 |
第三、明发法多少者,上虽辨因止通发一切诸禅三昧,然行人根性不同,发法不无多少之别。有人但发一种禅门,有发二门、三门、四门、五门,或有一人并发十五门及一切诸禅三昧,不可定判。所以而然,此皆由行者过去习因偏圆不等,厚薄之殊,亦以今世精进、懈怠, 有慧方便、无慧方便之别,故发法优劣不同,殊途万品之异,是则略 明发法多少之相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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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一 、验善根性分四 |
丁四 、料拣发禅不定分五 |
戊四 、明发宿善根尽相 |
第四、明因止发禅,有尽、不尽。 今就易显者明,故先约一不净观中分别,自有行人宿世已经修得不净、白骨流光。 今于止中但发得不净,未得白骨流光,此名不尽;若具足发者,名之为尽。 若过去所习,势分已尽,虽复修止,则不增进。 若更专心谛观白骨,练于骨人,研修不已即觉,随心所观,境界渐渐开发,成八背舍,观、练、熏、修悉皆具足。 此即是今世善巧精勤修习之所成就,非关过去习因善发。 问曰:修止境界不进,何必由习因已尽,或由罪障障于宿善故,不得增长开发。 答曰:实如来问,此别是一途,不妨自有发尽之者,非关罪障,必须方便,依如观法修习,乃得成就。 是中应历五种根性人料拣: 一、退分人;二、护分人;三、住分人;四、进分人;五、达分人。 分别云云,今不具记。余十四禅发尽、不尽相,类尔可知。 |
戊五 、约有漏 、无漏分别 |
第五、约有漏、无漏分别者。 问曰:上明十五门诸禅三昧发相,是中自有有漏、无漏。 有漏之善,过去经得,可有习因善发,无漏本未经得,岂有过去习因善发耶? 答曰:无漏有二种: 一者、行行无漏;二者、慧行无漏。 行行无漏既是对治事法,不的据缘真,得有过去习因善发慧行无漏; 既的约缘真,不可定论有过去习因善发慧行无漏。 复有二种: 一者、缘理修习,以明慧行; 二者、发慧见理缘真,以明慧行。缘理修习,则有习因善发。 发慧见理,虽复缘真,则无习因善发。 发慧见真复有二种:一者、发相似慧;二者、发真实慧。发相似慧,或有习因善发。 发真实慧,则无习因善发。发真实慧复有二种: 一者、发苦忍等见谛无漏; 二、发无碍解脱等三界思惟无漏。 若发苦忍等见谛无漏,一向不论有习因善发。 若发思惟无漏,则教门不定,若类萨婆多解意,退法,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退还初果中,后更证果,则有习因善发。 若不退法,三果人既无重发之义,皆不辨有习因善发。若类昙无德解意所明,四果发真无漏,皆无习因善发。 问曰:如阿毗昙分别,但初生无漏,无有自种因,今何得一向四果所发真无漏皆无习因善发? 答曰:今明诸禅三昧发习因,义意不同,是中的据过去经得之善,中间退失,今因止更发,以明习因善发。 四果发真无漏,悉无先世经得、中间失退因,今修止重发,岂得为类? 若通论初品心无漏真解,即为二品心无漏作,种类如是,乃至九品。 约此明习因善者,则四果所发无漏,皆名习因善发也。 今既不约此明习因善发,故云四果所发皆非习因善根发也。 复次,行者过去修习事理诸禅三昧,虽未得证成就,而已经修习今世善根时熟,藉修止为缘,悉皆开发,此亦是习因善根发也。 类等佛命「善来」,无漏即发,三明八解一时具足。 料拣亦有漏亦无漏,乃至非有漏非无漏,类例可知。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二 、验恶根性分四
【卷四 】
(第六之四 ) |
内方便下分明验恶根性。 第二、明验恶根性中,即有四意:一、先明烦恼数量;二、次明恶根性发;三、 立对治法;四、结成悉檀,广摄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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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烦恼数量 |
今释第一、烦恼数量。烦恼者,《涅槃经》云:「烦恼即是恶法。」若具论恶法, 名数众多,今略约五种不善恶法开合,以辨数量。五种不善法者:一、觉观不善法;二、贪欲不善法;三、瞋恚不善法;四、愚痴不善法;五、恶业不善法。若开,乃有八万四千,论其根本,不过但有三毒等分。若合,五不善法为四分烦恼者,三毒即守本,还为三分,并属习因觉观、恶业障道,此二不善,合为一分。所以者何?觉观,即是带三分烦恼而生,亦得说为习因等分。恶业障道,属报因等分。习、报合论,但说一等分。故五种不善法,若一往合说,即但有四分,开论,即为八万四千者,如《摩诃衍论》中所明:「贪欲烦恼具足二万一千,瞋恚烦恼具足二万一千,愚痴烦恼具足二万一千,等分烦恼具足二万一千,四分烦恼合出八万四千尘劳。佛为对此说八万四千法门为治。」今处中而明,是故但约五种不善恶法以辨恶根性发相。所以者何?上明善根性发,既约五种分别,今明恶根性发,岂不但据五不善法而辨?此则药病相对,法相孱齐,行者欲修禅定,必 须善分别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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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恶根性发 |
第二、次明恶根性发者,自有行人修禅定时,烦恼罪垢深重,虽复止心静住, 如上所说,内外善法都不发一事,唯觉烦恼起发,是故次明恶根性发。 今就恶法发中,还约五种不善而辨,一不善法中,各自为三,三五则为十五不善法。若论行人发不善时,乃无的次第。今约教门依次而辨,具如前列。一、明觉观发相,即为三种:一者、明利心中觉观;二者、半明半昏心中觉观;三者、一向昏迷心中觉观。 一、明利心中觉观发者,若行人过去既不深种善根,于修定时都不发种种善法,但觉观攀缘,念念不住,三毒之中亦无的缘,或时缘贪,或时缘瞋,或时缘痴,而所缘之事,分明了了,如是虽经年累月,而不发诸禅定,此为明利心中觉观发相。 二、半明半昏心中觉观者,若人于摄念之时,虽觉觉观烦恼念念不住,但随所缘时,或明或昏。明则觉观攀缘,思想不住;昏则无记瞪矒,无所觉了,名半明半昏觉观发相。 三、一向沈昏心中觉观者,若行人于修定之时,虽心昏闇,似如睡眠,而于昏昏之中切切攀缘,觉观不住,是名沈昏心中觉观烦恼发相。 二、明贪欲中即有三种发相:一、外贪欲;二、内外贪欲;三、遍一切处贪欲。 一、外贪欲烦恼发者,若行人当修定时,贪欲心生,若是男子,即缘于女, 若是女人,即缘于男子,取其色貌、姿容、威仪、言语,即结使心生,念念不住, 即此是外贪淫结使发相。 二、内外贪欲烦恼发者,若行人于修定之时,欲心发动,或缘外男女身相、色貌、姿态、仪容,起于贪着,或复自缘己身形貌,摩头拭颈,念念染着,起诸贪爱,是以障诸禅定,此即内外贪欲烦恼发相。 三、遍一切处贪欲烦恼起者,此人爱着内外如前,而复于一切五尘境界资生物等皆起贪爱,或贪田园、屋宅、衣服、饮食,于一切处贪欲发相。 三、明瞋恚发相,即有三种:一、非理瞋;二、顺理瞋;三、诤论瞋。 一、违理瞋发者,若行人于修定时,瞋觉欻然而起,无问是理非理,他犯、不犯,无事而瞋,是为违理邪瞋发相。 二、顺理正瞋发者,若于修定之时,外人实来恼触,以此为缘而生瞋觉,相续不息,亦如持戒之人见非法者而生瞋恚,故《摩诃衍》中说:「清净佛土中, 虽无邪三毒,而有正三毒。」今言顺理正瞋者,即其人也。 三、诤论瞋者,行人于修禅时,着己所解之法为是,谓他所行所说悉以为非。既外人所说不顺己情,即恼觉心生。世自有人,虽财帛相侵,犹能安忍少诤,义理即大瞋恨,风马不交,是名诤论瞋发相。 四、明愚痴发相,自有三种:一、计断常;二、计有无;三、计世性。此三 并是着众邪见,不出生死,是故通名愚痴。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二 、验恶根性分四 |
丁二 、恶根性发 |
一、计断常痴者,行者于修定中,忽尔发邪思惟,利心分别:「过去我及诸法为灭,而有现在我及诸法邪?为不灭而有邪?」因是思惟,见心即发,推寻三世, 若谓灭,即堕断中;若谓不灭,即堕常中。如是痴觉,念念不住,因此利智捷疾, 辩才无滞,诤竞戏论,作诸恶行,能障正定出世之法,是为计断常痴发之相。 二、计有无痴发者,亦于修定之时,忽尔分别,思惟觉观,谓今我及阴等诸法为定有耶?为定无耶?乃至非有非无耶?如是推寻,见心即发,随见生执,以为定实邪觉,念念不住,因此利智捷疾,戏论诤竞,起诸邪行,障碍于正定,不得开发,是为计有无痴发之相。 三、计世性痴发者,亦于修定之时,忽作是念:「由有微尘,所以即有实法; 有实法故,便有四大;有四大故,而有假名众生及诸世界。」如是思惟,见心即发,念念不住,因此利智辩才,能问能说,高心自举,是非诤竞,专行邪行,离真实道,乃至思惟分别剎那之心亦复如是。以是因缘,不得发诸禅定,设发禅定, 堕邪定聚,是为计世性痴发之相。 五、明恶业障道发相,亦有三种:一、沈昏闇蔽障;二、恶念思惟障;三、境界逼迫障。 一、沈昏闇蔽障者,行者于修定欲用心之时,即便沈昏闇睡,无记瞪矒,无所别知,障诸禅定,不得开发,是为沈昏闇蔽障发之相。 二、恶念思惟障者,若行者欲修定时,虽不沈昏闇睡,而恶念心生,或念欲作十恶、四重、五逆、毁禁、还俗等事,无时暂停,因是障诸禅定,不得开发, 是为恶念思惟障发之相。 三、境界逼迫障者,若行人于修定之时,虽无上事,而身或时卒痛,觉有逼迫之事,见诸外境,或见无头手足、无眼目等,或见衣裳破坏,或复陷入于地, 或复火来烧身,或见高崖而复堕落,二山隔障,罗剎虎狼,或复梦见有诸恶相, 如是事皆是障道罪起,逼迫行人,或令惊怖,或时苦恼,如此种种,非可备说, 是名境界逼迫障发之相。 今约此五不善法,即合为三障。前三毒,即为习因烦恼障。等分之中觉观乱法,即是粗四阴,故名为报障。三种障道,即为业障。何以知之?由过去造恶, 未来应受恶报,即以业持此恶。若行者于未受报中间而修善者,善与恶乖,业即扶恶而起,来障于善,故知即是业障。如是三障,障一切行人禅定、智慧不得开 发,故名为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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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立对治法分六 |
第三、次明对治法者,对名主对,治名为治,如不净观主治淫欲,故名对治。如是乃至念佛三昧等,主治恶业障道。今明对治中,自有六意不同:一者、对治治;二者、转治;三者、不转治;四者、兼治;五者、兼转兼不转治;六者、非 对非转非兼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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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对治 |
一、明对治者,前善恶根性发中,名为十五,今此对治中,亦为十五。问曰:此岂非烦长邪? 答曰:不然。前为验知故说,今为对治故说。前为约善根自发故说,今为修习故说,此非烦重。 一、明治觉观多病者,如经中说:「觉观多者,教令数息。」今觉观之病既有三种,息为对治,亦为三意: 一、明利心觉观者,行者坐中明利之心攀缘,念念不住,此应教令数息。何以故?数息之法,系心在息,息是治乱之良药也。若能从一至十,中间不忘,必得入定,能破乱想。数息之法,于沈审心中记数,沈审之心能治明利, 是以数息能除明利心中觉观病也。 二、明治半明半昏觉观者,病相如前说,今对治之法,应教令随息。随息出入,则心常依息。以依息故,息粗心即粗,息细心亦细,细息出入,继心缘之,能破觉观。心静明鉴,知息出入,长短去就,照用分明,能破昏沈, 是故说随为治。若但数息者,即有扶昏之过。若但观息,亦有浮乱之失,不名善对治也。 三、明治昏沈心中觉观者,觉观起相如前说,对治之法,应教令观息, 息入时,谛观此息从何处来,中间何所经游,入至何处住。口出息亦如是。此法后当广说。如是求其根源,出无分散,入无积聚,不见定想,明心观照, 心眼即开,破于沈昏。静心依息,能破散乱,故以观息对治沈昏觉观之病。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二 、验恶根性分四 |
丁三 、立对治法分六 |
戊一 、对治 |
二、明治贪欲多病,如经中说:「贪欲多者,教不净观。」欲病既有三种, 今对治亦为三意: 一、明治外贪欲多者,病发从着外境男女容色、姿态、语言、威仪、细滑等相,是故淫火炽然不息。对治之法,应教作九想观,若至冢间取死尸相, 亦当谛观可爱之境,躄着地上,观见死尸胮胀、烂坏、脓血流出、大小便利、诸虫唼食。今我著者亦复如是,何处可爱?作是观已,淫心自息,是故九想能治爱着外境贪淫重病。 二、明治内外贪欲烦恼,烦恼病发如前说,若欲治之,当教作初背舍等观,谛观内身不净,破坏可恶,即破缘内贪爱,复当如前,观外不净可恶, 即离外境贪爱,即是初背舍,以是不净心观内外色,能破内外爱着贪淫之病。 三、明治一切处皆起贪爱者,贪病发相,如前说。治法,应教缘一切处大不净观,观一切境男女、自身、他身、田园、屋宅、衣服、饮食、一切世间所有,皆见不净,无有一处可生贪心,尔时一切处中生厌离心,则一切贪欲无复起处,是名对治一切处贪欲病。 三、明治瞋恚多病,如经中说:「瞋恚多者,教慈心观。」治瞋病既有三种,今对治亦复有三:一、明治邪瞋者,日夜心中思惟非理,欲以恶事恼他瞋发之相,具如上说。治之,应令修众生缘慈,取一亲人得乐之相,缘之入定。如是见亲人得乐中,怨人等皆令得乐,取他乐相,能生爱念,即破于众生中瞋恼怨害之心。 二、明治正瞋者,若于余事之中都无瞋心,但见人作恶,或复犯戒而起瞋心病发之相,具如前说。治之,应教修法缘慈,观五阴虚假,不见众生, 岂有持犯是非之事?但缘诸受中法乐,以与于他,慈心爱念,不应加恼。是非既泯,瞋心自息,是为行法缘慈能治顺理瞋病。 三、明治一切法中诤论故瞋者,病发如前说。对治方法,应教修无缘慈。何以故?此人随所得法,既自以为是,谓他即非,同我者喜,违我者即瞋, 或于四句及绝四句中生执,或复执于中道。如是皆有所依,故有诤讼执计因缘,便生瞋觉。对治方法,令修无缘之慈,行此慈时,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于一切法不忆不念。若无忆念,因何诤讼而生瞋心?大慈平等,同与本净之乐,离恼他相,故名慈能与乐。亦得言菩萨为诸众生说如是法,名为大慈。当知修无缘慈对治一切法中诤论瞋恚。 四、明治愚痴多病,如经中说:「愚痴多者,教观因缘。」问曰:因缘之法,其义甚深,云何愚痴之人教观因缘? 答曰:言愚痴者,非谓如牛、羊等,但是人聪明利根,分别筹量,不得正慧,邪心取理,名为愚痴。愚痴之病既有三种,对治亦应立三: 一、明治断常痴病者,邪思执着,或起常见,或起断见,便破因果,病相如前说。对治方法,应教观三世十二因缘,过去有二,现在有八,未来有二,是为十二因缘。三世相因,不常不断,如经偈说: 我真佛法中,虽空亦不断, 相续亦不常,善恶亦不失。 若行者能善观十二因缘,不执断常,则邪见心息,亦得以此对治,破相续假惑。 二、明治计有无痴病发者,邪念思惟有我无我、有阴无阴等,如前说。立对治者,应教观果报十二因缘。果报十二因缘者,观现在歌罗逻时,名曰无明,乃至生老死等。现在即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成就,皆从因缘生。此歌罗逻时,即有三事:一、命;二、暖;三、识,故名无明。此既从缘而生,无有自性,不可言有,不可言无,乃至老死亦复如是。若知非空非有, 即破空、有二见。当知果报十二因缘观,即治有无见病,今亦得以此对治, 破执因成假惑。 三、明治世性愚痴发者,若见细微之性能生万法,如是邪念,名计世性, 广说如前。对治之法,还作一念十二缘观。何以故?行者深观一念之中具足十二,一非十二,十二非一,而今约一说十二,约十二说一。当知一无定性, 无定一故,则世性不可得,故以一念十二缘观破执世性邪痴。此一念十二缘 观多破执一异见,今亦即得以此破相待假惑。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二 、验恶根性分四 |
丁三 、立对治法分六 |
戊一 、对治 |
五、明治恶业障道多病,如经中说:「障道者,教令念佛。」今障道既有三种,对治则亦立三: 一、明治沈昏闇塞障发者,恶业病相,如前说。对治,应教观应佛三十二相中随取一相,或先取佛眉间毫相,闭目而观。若心闇钝,悬作不成,当对一好端严形像,一心取相,缘之入定。若不明了,即开眼更观,复更闭目。如是取一相明了,次第遍观众相,使心眼开明,即破昏睡沈闇之心,念佛功德则除罪障。 问曰:若取其相分明,能破沈昏者,何不作九想白骨等观? 答曰:九想白骨但是生死不净之身,除罪义劣,故非对治。 二、明治恶念思惟障者,障发如前说。对治,应教念佛功德。云何为念? 正念之心缘佛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一切种智圆照法界,常寂不动, 普现色身,利益一切,功德无量,不可思议。 如是念时,即是对治。何以故?此念佛功德从缘胜善法中生心数,恶念思惟从缘恶法中生心数。善能破恶,故应念报佛。 譬如丑陋少智之人,在端正大智人中即自鄙耻。恶亦如是,在善心中则耻愧自息,缘佛功德,念念之中灭一切障。 三、明治境界逼迫障者,罪业发相,如上所说。对治方法,应教念法佛。法佛者,即是法性平等,不生不灭,无有形色,空寂无为。 无为之中既无境界,何者是逼迫之相?知境界空故,即是对治。 若念三十二相,即非对治。何以故?是人未缘相时,已为境界恼乱,而更取相者,多因此着魔,狂乱其心。 今观空,破除诸境界,存心念佛,功德无量,即灭重罪。此为对治,于 义可见。略说对治治竟。 |
戊二 、转治 |
第二、明转治者,出《摩诃衍论》解十力,明定力垢净,智力中说。彼论云:「贪欲之人教修慈心,多瞋之人作不净观,愚痴多者教思惟边无边, 掉散心中教令用智慧分别,没心人中教令摄心。若如是者,名为转治;若不尔者,名不转治。」此为反上所说。今明转治有二种:一者、病转法亦转; 二者、病不转而法转。今约前一观中明转治义,前对治治中,贪心多者,教观不净。观心既成,见于不净,厌患前境,便生瞋心。如佛在世,有诸比丘学不净观,成即顾人自害。如是之类,应教转观修慈,以治于瞋,名为转治, 此即药病俱转。如此说者,细熟寻检,犹未称教意。二者、病不转而药转者, 贪病不转前不净观,修慈观治。 问曰:贪心之法,取人好相,慈亦取人好相,云何为对治? 答曰:菩萨戒有明文:「一切男子皆是我父,一切女人皆是我母,而菩萨不起慈悲,行淫无度,不避六亲,犯波罗夷罪。」若观前境男女,皆如父、如母、如子,则自敬爱,心生慈念,能破贪欲,譬如父母,终不于子所生非法心。 复次,慈名与他之乐,贪欲不善,增他烦恼,此非与乐之道。如是思惟, 系心修慈,慈定若发,即治贪欲。何以故?无量心是色界法,不应得有贪欲心生,此则病虽不转,转观治之。今以不净一门类之,余十四门禅悉有二种转治之义可知。 复次,转观有二种:一者、转心不转境;二者、心境俱转。善自推寻, 其义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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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不转治 |
第三、明不转治者,亦为二意: 一者、病不转,观亦不转;二者、病转观不转。 一、病不转,观亦不转者,如贪心人作不净观,贪心不息,更增想作观, 不须转观,当更作脓血烂坏相等,作一人不息,复作多人,如是乃至一城、一聚落皆作不净,如《禅经》中广说。或进入白骨流光等治,贪心方息,故名不转治。虽有此义,理而推之,犹恐未是教之正意。 二、病转观不转治者,行者为有贪欲病,作不净观治,贪欲转而生瞋恚, 尔时不转不净观,即于不净中增想,作不净观及白骨流光入定,瞋心自除, 亦得即为二意:一、境不转而心转;二、境不转,心亦不转。余十四对治不 转治义,类亦如是。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二 、验善恶根性分二 |
丙二 、验恶根性分四 |
丁三 、立对治法分六 |
戊四 、兼治 |
第四、明兼治者,亦出《摩诃衍论》解八念念舍文中。彼论云:「菩萨法施者,法施因缘,或复说法,或现神通,或复放光,如是等利益度脱众生, 名为法施。 复次,行法施者,应当善识众生烦恼多少,或但有一烦恼病,或两两杂, 或三三杂。若一烦恼,说一法治;两两杂者,说二法治;三三杂者,说三法治。」此即是兼治相。一病说一法治,如前说。两病二法治者,如有贪欲病, 复有瞋恚,当用不净、慈心观共治。何以故?若但用一法,虽偏治一边,复增一边,则为过失。今二法相兼,病则皆差。或不净兼慈,或慈兼不净,今 应随病起,以义斟酌。兼三兼四,乃至五等,悉有其义,今不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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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五、兼转兼不转治 |
第五、明兼不转治者,此义亦如转治、不转治意,但于兼中对病发多少,还约上转、不转意细推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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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六 、非对非转非兼治 |
第六、非对非转非兼治者,即是第一义悉檀波若正观。此观通能治十五种病,亦通能发十五种门禅,所以言非对非转非兼治。正观法性即法,不可以法对法,故云非对正观,无偏不增,余病不须转也。力能遍破众病,故不须兼。虽不得能破、所破,而治诸不善,悉皆除灭,故名为治。是以《摩诃衍》云:「有三昧但能除贪,不能除瞋,不能除痴,有三昧能除三毒。」即是今所明正观第一义悉檀也。 所以波若一观能治五病者:一、正观能治贪欲,如《思益经》云:「贪欲之人以净观得脱,不以不净,世尊自知。」二、正观能治瞋者,如《般若》说:「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尔时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则瞋恚不生。」故知实相能治于瞋。三、正观能破治痴者,智慧破于无明,其义可见,故《涅槃经》云:「明时无闇,闇时无明。有智慧时则无烦恼,有烦恼时则无智慧。」 四、正观能治觉观者,正观心中,语言道断,心行处灭,则觉观从何而生?故《维摩诘经》言:「云何息攀缘?谓心无所得。」 五、正观能治罪障者,如前引《普贤观》云:「端坐念实相,是名第一忏。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复次,如世余药,各随对治,能治一病,不能遍治一切病也。阿竭陀药即能遍治一切众病,是名非对非转非兼治,亦能具足一切禅门。如《大品经》说:「欲学一切善法,当学般若。」所以者何?譬 如王来,必有营从。若般若慧发,则一心具足万行。此则可以如意宝珠为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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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结成 悉檀 |
第四、次明结成悉檀,广摄佛法者,今约此验恶根性中辨对治,即以对 《摩诃衍论》所明四种悉檀义。所以者何?如十五种不善境界发相,此正是世界悉檀,乃至前明善根发相亦属世界悉檀,以其皆是因缘生阴入界摄故。 次明十五种对治禅门,即是对治悉檀,是中正辨药病相对故。 次明转治兼转不转治,即是为人悉檀。此正逐人根缘不定,方便利益, 故名为人。次明非对非转,即是第一义悉檀,其义可见。 故《摩诃衍论》云:「此四悉檀,即摄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一切佛法。」 理而推之,当知禅门之义,则为广博,靡所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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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19:(24 表)乙三、安心法分五【卷四】(第六之四)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三 、安心法分五 |
第三、次明安心禅门者,略为五意:一、明随便宜;二、明随对治成就;三、明随乐 欲;四、明随次第;五、明随第一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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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随便 宜 |
今释第一、随便宜者,如验善根性中发十五种禅门,随其发法,当知过去已经修习,可还修令成就,随所发法,安心修之,如发觉触后,欲修安心,当教数息。所以者何?根本初禅多从数息中发,当知是人过去已曾数息修禅。 今若从息道而入,与本相扶,禅则易发,加功不止,则能具足四禅空定,因此即发三乘圣道事等。金师之子,教令数息,是为随本,善根发后,说安心法。 余十四善根发,随便宜立安心亦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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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随对 治成 就 |
二、明随对治成就立安心法者,如行人本有贪欲不善障法,为治此病,作不净观,观成病灭。尔时虽无欲病,而未证深法,当更加心修习不净。 作种种不净成已,次当却除皮肉,修白骨流光,入八背舍,断三界结,成三乘道,此则不失其功。若更安心余法,方复造功,则于事难成。 余十四随对治成就,辨安心法,类之可知。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三 、安心法分五 |
丙三、随乐欲 |
三、随乐欲者,若能对治,断欲界烦恼不善之患,则十五种禅通无遮障。尔时当随行者心所欲乐诸禅三昧,各安心其门而修习之,即皆开发,始终成 就。 此可以数人同治修为类。 |
丙四、随次第 |
四、约次第立安心法者,遮障既除,自有行人欲从浅至深,具足修一切禅定, 应从阿那般那中而教数息;证根本四禅空定已,次教随息;证十六特胜已,次应观息;具足通明之禅,次教不净观,入九想、背舍等禅,乃至次应观心性, 入九种大禅。禅定次第并如上。 第五、明禅次第中,分别修证方法在下自当具说,今明约验善恶根性,后用 安心法。既有如此之便利,故次后而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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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五、随第一 义 |
五、明随第一义者,泥洹真法宝,众生种种门。 入此十五种善根发后,及五对治除障已后,随于一法门易悟之处,即以此为 安心者,行人多因是门入圣道也。 |
表 7-21:(24 表)乙四、治病患分二【卷四】(第六之四)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四 、治病患分二 |
第四、次明治病方法,行者既安心修道,或本四大有病,因今用心,心息鼓击,发动成病,或时不能善调适身、息、心三事,内外有所违犯,故有病发。 夫坐禅之法,若能善用心者,则四百四病自然差矣。 若用心失所,则动四百四病。是故若自行化他,应当善识病源,善知坐中内心治病方法。若不知治病方法,一旦动病,非唯行道有障,则大命有虑。 今明治病法中,即为二意:一、明病发相;二、明治病方法。病发虽复多途,略出不过三种: 一者、四大增动病相;二者、从五脏生病;三者、五根中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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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病发相 |
略明四大病者,地大增故,肿结沉重,身体枯瘠,如是等百一患生。水大增故,痰病癊胀满,饮食不消,腹痛下利等百一患生。 火大增故,煎寒壮热,支节皆痛,口爽、大小行不通利等百一患生。 风大增故,虚悬战掉,疼痛转筋,呕吐嗽气急,如是等百一患生。故经云:「一大不调,百一病恼;四大不调,四百四病一时俱动。」 四大病发,各有相貌,当于坐时及梦中察之,其相众多,不可具记。 二、次明五脏生患之相:从心生患者,多身体寒热、口燥等,心主口故;从肺生患者,多身体胀满、四支烦疼、闷、鼻塞等,肺主鼻故;从肝生患者,多喜愁忧不乐,悲思瞋恚,头痛、眼痛疼闇等,肝主眼故;从脾生患者,身体面上游风,通身㿇㿇,痒闷疼痛,饮食失味,脾主舌故;从肾生患者,或咽喉噎塞,腹胀耳满,肾主耳故。 五脏生患众多,各有其相,于坐时及梦中察之可知。其相众多云云,不可具记。 三、次略明五根中患相。 身患者,身体卒痛,百节酸疼、疮痒等。舌患者,疮强急,饮食失味等。 鼻患者,鼻塞瓮及流浓涕等。 耳患者,耳满疼聋及或时嘈嘈然作声等。 眼患者,眼悬视 及瞖闇疼痛等,如是四大、五脏、五根病患,因起非一,病患众多,不可具说。 问曰:五根之患,无异五脏内外相因,今何以别说? 答曰:为坐中别有治法故,须别说其相。行者若欲修禅,脱有患生,应当善自知因,起三种病,通因内外发动。 若外伤寒冷热风,饮食不慎,而病从三处发者,当知因外发。 若用心不调,观行违僻,或内心法起,不知将息,而致此三处病发,此因内发。复次,行者应知得病有三种不同: 一者、四大增损故病,如前说; 二者、鬼神所作及因魔事触恼,故得病;三者、业报所得病。 如此等病,初得即治,甚易得差;若经久,则病成身羸,治之则为难愈。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四 、治病患分二 |
丙二 、治病方法 |
二、正明治病方法者,既深知病源起发,当作方法治之。治病之法,乃有多途,举要言之,不过五种: 一者、气息治病,所谓六种息及十二种息。何等为六种气? 一、吹;二、呼;三、嘻;四、呵;五、嘘;六、呬。 此六种息皆于唇口之中方便转侧而作,若于坐时,寒时应吹,热时应呼。 若以治病,吹以去寒,呼以去热,嘻以去痛,及以治风,呵以去烦,又以下气。嘘以散痰,又以消满,呬以补劳。 若治五脏,呼、吹二气可以治心,嘘以治肝,呵以治肺,嘻以治脾,呬以治肾。复次,有十二种息能治众患:一、谓上息;二、下息;三、满息;四、燋息;五、 增长息;六、灭坏息;七、暖息;八、冷息;九、冲息;十、持息;十一、和息; 十二、补息。 此十二息皆心中作想而用。今略明十二息对治患之相。 上息治沉重,下息治虚悬,满息治枯瘠,燋息治肿满,增长息治损,灭坏息治增, 暖息治冷,冷息治热,冲息治壅结不通,持息治战动,和息通治四大不和,补息资补四大。 善用此息,可以遍治众患,用之失所,各生众患,推之可知。 诸师用息治病,方法众多云云,不备说,今略示一两条,令知大意。 二、明假想治病者,具如《杂阿含》、《治禅病秘法》七十二法中广说。但今人神根既钝,作此观想,多不成就。 或不得其意,非唯治病不差,更增众患。 故诸师善得意者,若有秘要,假想用之,无往不愈,但不可具以文载。 三、咒术治病者,万法悉有对治,以相厌禳,善知其法术,用之无不即愈。咒法出诸修多罗及禅经中,术法诸师秘之,多不妄传。 四、用心主境治病者,有师言:「心是一期果报之主,譬如王有所至处,群贼迸散。 心王亦尔,随有病生之处,住心其中,经久不散,病即除灭。」 又师云:「用心住忧陀那。此云丹田,去脐下二寸半,多治众患。」又师云:「安心足下,多有所治。」其要众多,今不具说。 五、观析治病者,用正智慧检受病既不可得,四大之患即自消灭。若是鬼神及因魔罗得病,当用强心加咒,及以观照等法助治之。 若是业病,必须助以修福、忏悔、转读,患即自灭。 此五种治病之法,若行人善得一意,则可自行兼他,况复具足通达。 若都不知其一,则患生无治,非唯废修正业,亦恐性命有虑,岂可自行教人? 是故欲修禅之者,必须善解内心治病之法。 内心治病方法众多,岂可具传于文? 若欲习知,当更寻访上来所出是旨,是示其大意。若但依此文,文既阙略,恐未可定怙,智者善得其意,方便回转,无善知识之处,亦足权以救急。 问曰:用心坐中治病,必有效不? 答曰:若具十法,无有不益。十法者: 一、信;二、用;三、勤;四、恒住缘中;五、别病因起;六者、方便;七、久行;八、知取舍;九、善将护;十、识遮障。 何谓为信?谓信此法必能治病。何谓为用?谓随时常用。 何谓为勤?用之专精不息,取得行为度。 何谓为恒住缘中?谓细心念念,依法而不散乱。何谓别病因起?别病因起如上说。 何谓为方便?谓吐纳运心缘想,善巧成就,不失其宜。 何谓为久行?谓若用之未即有益,不计日月,常习不废。何谓知取舍?谓知益则勤,用损则舍之,渐转心取治。 何谓知将护?谓善识异缘犯触。 何谓遮障?谓得益不向外说,未损不疑谤。 若依此十法所治,必定有效。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五 、觉魔事分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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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第五、明魔事者,魔罗,秦言杀者。夺行人功德之财,杀智慧命,故名魔罗。云何名魔事?如佛以功德智慧度脱众生,入涅槃为事。 魔亦如是,常以破坏众生善根,令流转生死为事。若能安心道门,道高则魔盛,故须善识魔事。 今释即为三:一、分别魔法不同;二、明魔事发相;三、明坏魔之法。 |
丙一 、分别魔法不同 |
第一、分别魔法不同,魔有四种: 一者、烦恼魔;二者、阴入界魔;三者、死魔;四者、欲界天子魔。 一、烦恼魔者,即是三毒、九十八使、取、有、流、扼、缚、盖、缠、恼、结等, 皆能破坏修道之事,如《摩诃衍论》偈说: 欲是汝初军,忧愁为第二,饥渴为第三,触爱为第四, 睡眠第五军,怖畏为第六,疑悔为第七,瞋恚为第八, 利养虚称九,自高蔑人十。如是等军众,厌没出家人。我以禅智力,破汝此诸军,得成佛道已,度脱一切人。 二、阴界入魔,为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一切名色系缚众生,阴覆行者清净善根,功德智慧不得增长,故名为魔。所谓欲界阴入,乃至色、无色界阴入亦如是。 行者若心不了受着,悉名为魔。若能不受不着,观如虚空,不为覆障,即破魔业。三、死魔者,一切生死业报,轮转不息,皆名为魔。 复次,若行人欲发心修道,便得病命终,或为他害,不得修道,即为废。 今修习圣道,比至后世,因缘转异,忘失本心,皆名魔事。复次,行者当修道时, 虑死不活,便爱着其身而不修道,亦是死魔所摄。 四、天子魔者,即是波旬。此魔是佛法怨雠,常恐行人出离其界,故令诸鬼神眷 属作种种恼乱,破坏行者善根,是为他化自在天子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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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 、魔事发相 |
第二、明四魔发相者:若烦恼魔,如前不善根性中三毒等分烦恼中广说。若阴入界魔发相,如前不善及善根性中发种种色心境界说;若死魔发相,如前病患法中广说。所以者何?病为死因。若鬼神魔者,今当分别说。鬼神魔有三种:一者、精媚; 二者、埠惕鬼;三者、魔罗。 精媚者,十二时兽变化,作种种形色,或作少男、少女、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相等非一,以恼行人。各当其时而来,善须别识。若多卯时来者,必是狐、兔、狢等, 说其名字,精媚即散。余十一时形相,类此可知。 二、埠惕鬼者,亦作种种恼乱行人,或如虫缘人头面钻刺熠熠,或击攊人两掖下, 或乍抱持于人,或复言说音声喧闹,及作诸兽之形,异相非一,来恼行人者,应即觉知,一心闭眼,阴而骂之,作是言:「我今识汝。汝是此阎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腊吉支,邪见、喜破戒种。我今持戒,终不畏汝。」若出家人,应诵戒序,若在家人,应诵三归、五戒、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等,鬼便却行,匍匐而去。如是作种种留难相貌,及除却之法,并如禅经中广说。 三、魔罗恼乱者,是魔多作三种相来破行人:一、作违情事,即是作可畏五尘; 二、作顺情事,即是作可爱五尘令人心着;三、作非违非顺事,即是作平品五尘动乱行者。 是故魔名杀者,复名华箭,亦并名五箭,射五情故。 一情中有三种境,对情而恼行者,五情合有十五种境。色中三者: 一、顺情色,或作父母、兄弟、诸佛形像、端正男女可爱之境,令人心着; 二、色中违者,或作虎、狼、师子、罗剎之形,种种可畏像来怖行者; 三、色中非违非顺者,但作平品之形色,亦不令人生爱,亦不令人生怖,皆能动乱人心,令失禅定,故名为魔。 余诸情中,亦当如是分别,但约尘相有异。 行者若不别诸邪伪,则为所坏,狂乱作罪,裸形无耻,起种种过,破他善事,毁损三宝,非可具说,或时得病致死,必须慎之,善加觉识。 问曰:何故不约法尘对意根中论三种魔事? 答曰:从多为论,一切魔事多从五情中入,故但说五情,细而论检,意根中亦不无三种恼乱之事,类而可知。 复次,诸大乘经中辨种种六尘中幻伪,对意根魔事起相,是中广说,故《大品经》 云:「如是等魔事魔罪不说不教,当知即是菩萨恶知识。」 |
甲二 、内方便分五 |
乙五 、觉魔事分三 |
丙三 、坏魔之法 |
三、明破魔法者,当用三法除却魔罪: 一者、了知所见闻觉知皆无所有,不受不着,亦不忧戚,亦不分别,彼即不现。二者、但反观能见闻觉知之心,不见生处,何所恼乱?如是观时,不受不分别, 便自谢灭。 三者、若作此观,不即去者,但当正念,勿生惧想,不着躯命,正心不动,知魔界如即是佛界如。 魔界如、佛界如,一如无二如,于魔界无所舍,于佛界无所取,即佛法现前,魔自退散。既不见去来,亦不忧喜,尔时岂为魔所恼? 复次,亦未曾见有人坐中见魔作虎来剩食此人,骨肉狼籍,正是怖人,令心惊畏耳,都无实事,当知虚诳。如是知已,心不惊怖。 复作是念: 「设令是实,我今身命为道故死,何足可惧?今我此身,随汝分别,心如金刚, 不可回转。」 如是或一月、二月,乃至经年不去,亦当端心,正念坚固,莫怀忧惧,当诵大乘方等诸治魔咒,默念诵之,存心三宝。 若出禅定,亦当诵咒自防,忏悔惭悚,及诵波罗提木叉戒,邪不干正,久久自灭。事理除魔,其法众多,非可备说,行者善须识之,方便除灭。 故初心行人欲学坐时,必须亲近善知识者,为有如此等难。 是魔入人心时,能令行人证诸禅定、三昧、智慧、神通、陀罗尼,何况不能作此小小境界? 若欲知之,诸大乘经及《九十六种道经》中,亦少分分别。今略说此,为令行者深知此意,则不妄受诸境。 取要言之,若欲遣邪归正,当观诸法实相。 是故《摩诃衍论》云:「除诸法实相,其余一切皆是魔事。」故偈言: 若分别忆想,是即魔罗网。不动不分别,是即为法印。常念常空理,是人非行道,不生不灭中,而作分别想。复次,略明破魔义不同,如《摩诃衍》中说: 「得菩萨道故,破烦恼魔;得法性身故,破阴界入魔;得菩萨道,得法性身故, 破死魔;得不动三昧,一切法中自在无住故,破欲界他化自在天子魔。」 若《大集经》,明得四念处即破四魔。此二说,名异意同。若《缨络经》,明等觉如来三魔已过,唯有一品死魔在。 若《法华》说,二乘之人但破三魔,余有欲界天子魔所未能破。此则经论互说不同,悉有深意。若通明四魔,并至菩提方尽。 所以者何?如烦恼魔,无明细惑,佛菩提智之所能断。 阴界入魔,如告憍陈如: 「色是无常,因灭是色,获得常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死魔,如前取《缨络经》所说。 欲界天子魔,坐道场时,方来与菩萨兴大斗战。故知四魔皆至菩提究竟永尽。 菩萨摩诃萨心广大故,安住不动,修深禅定,从初发心乃至佛果,降伏四魔而作佛事,广化众生,心不退没。 《涅槃经》中说有八魔,《华严经》中说有十魔,善得其意,四魔摄尽,更无别法。 诸经辨魔事众多,略说不具足。 |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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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卷五 】
(第七之一 ) |
甲一 、修证分四 |
上已广明内外方便,行者若能专心修习,系念禅门,必有证验,是故第七、广明修证。故经言:「修我法者,证乃自知。」今明修证中,自开为四: 第一、修证世间禅相;第二、修证亦世间亦出世间禅相; 第三、修证出世间禅相;第四、修证非世间非出世间禅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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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
今第一、释修证世间禅者,则为三: 一、四禅;二、四无量心;三、四无色定。今前释修证四禅。 四禅者:一、初禅;二、二禅;三、三禅;四、四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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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四禅分四 |
今论色界根本正定,但说有四。若通方便中间,是则不定。若萨婆多人,说有未到地及中间禅,足四禅为六地定。 若昙无德人,例不说有未来禅,而说有欲界定、中间禅,以为六地定。 若《摩诃衍》及瞿沙所明,则具有欲界、未到地、中间禅,足四禅为七地定。此中融会,以义推之。 今据正禅而论,但说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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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初禅分三 |
第一、释初禅修证,如经偈说: 离欲及恶法,有觉并有观,离生及喜乐,是人入初禅。已得离淫火,则获清凉定,如人大热闷,入冷池则乐。如贫得宝藏,大喜觉动心。分别则为观,入初禅亦然。佛此偈中具明修证初禅之相,但意难见,今当分别。 就明初禅中,开为三别:第一、释名;第二、明修习;第三、明证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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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释名 |
第一、释名者,所言初禅者,禅名支林。 行者初得支林之法,故名初禅。复次,觉观等法,名之为支。行者修初禅觉观之法,必于前发,故说觉观名为初禅。 问曰:若言在前发得,故为初禅者,欲界、未到地最在前发,何故不得受初禅之名? 答:禅名功德丛林,欲界、未到等未有支林功德之法,虽复前发,不名初禅。 复次,《摩诃衍》说欲界、未到、中间,智多而定少,是处非乐。既非正地,是故不得受初禅之名。 复次,言初禅者,亦名有觉有观三昧,为有人疑言觉观心中无定,是故佛说觉观三昧。 《地持论》说:「名觉观俱禅。」此禅发时,必与觉观俱发,亦名圣说 法定。此定内有觉观语言道未断故,与说法之名,如是等种种名字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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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修习分二 |
第二、明修习,复开为二:前明所修之法,后辨能修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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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所修之法 |
第一、明所修法者,即是阿那波那,为修习根本初禅之法。就中即有三意: 一、释息名;二、辨息相;三、明用息不同。 第一、所言阿那波那者,此是外国语,秦言阿那为入息,波那为出息。《安般守意三昧经》言:「安之言生,般之言灭。」若约息生灭明,义如上说;若约心生灭为语,是则不定。今用入出息为正番。二、辨息相中有四:一、风;二、喘;三、气;四、息。分别四 种之相,具如调息中说。但数风则散,数喘则结,数气则劳,数息则定。行者应当舍三存息,善取不声不结,绵绵若存若亡之相而用之。 三、明用息不同者,一师教系心数出息。所以者何?数出息则气不急,身不胀满,身心轻利,易入三昧。有师教数入息,何故尔? 数入息:一者、易入定,随息内敛故;二、断外境故;三、易见 内三十六物故;四、身力轻盛故;五、内实息贪恚故。有如是等胜利非一,应数入息。 有师教数入出无在,但取所便而数。 无的偏用,随人心安,入定无过,即用三师所论,皆不许出入一时俱数。 何以故?以有息遮病,生在喉中,犹如草叶,吐则不出,咽则不 入,此患生故。又师依四时用数,今所未详。 |
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甲一 、修证分四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一 、四禅分四
丁一 、初禅分三 |
戊二 、修习分二 |
己二 、能修之心 |
第二、明能数之心,亦为三意:一、明能数之心;二、明转缘;三、料拣。 一、明能数之心者,以细念之心摄心对息,从一至十,令心不散,故名数息。 若数不满十,名数减;若至十一,名数增。然增减之数,并非得定之道。若从一至十,恒具十,无有间一之失,故名数法成就。若于中间心窃异缘,数法则乱,是故心觉散乱义强。若以一为数者,一则无间。若有异缘,便不时觉。是以但缘一息, 不能除乱。若过十者,更一法起,一心缘二,即有乱生,故名为增。夫数息者,但细心约息记数而已,不得多取数相。若息多,则气满腹胀体急,坐欲不安。 二、转缘者,初数于息,觉息微微,当臵数息,便随于息,任运出入。若心欲静, 便舍随,凝心止住。心若闇忽,即便静照色息。心若浮动,即便舍观归数及随止也, 是故名还。心不驰荡,凝神寂虑,故名为净。行者若能如是善巧摄录,心则易定。 第三、料拣息为初门者。 问曰:一切法门悉可为初,何故但说阿那波那以为初门? 答曰:不然。今依佛教,如经说:「阿那波那是三世诸佛入道初门。」是故释迦初诣道树,欲习佛法,内思安般,一数,二随,乃至还、净,具如《瑞应经》所说。复次,提婆初出世时,伏外道已,诸人信敬,度人出家,不可称数。于是大集在 家、出家七众弟子及剎利、婆罗门等,大众之中,升师子座,泪下如雨。 尔时,大众皆悉默念:「将非佛法欲灭,外道复兴邪?将非国大扰乱,疫病流行邪?」菩萨尔时知大众心念,以白㲲巾拭泪,更整容服,举右手而言:「亦非佛法欲灭,外道将兴,非国不安,疫病流行,但伤佛日潜辉,贤圣月没,袈裟之中空无所有耳。」于时大众闻此语已,各自感伤,发声大哭。尔时,飞鸟杂类在虚空中,缤纷乱坠,皆悉悲鸣。尔时,菩萨以慈软音安慰大众,而说偈言: 佛日常在世,无目不见耳,贤圣月不没,障碍故不见。若能净肤翳,当自得睹见,何为没忧海,痴醉如婴儿? 尔时,大众闻菩萨慈音,心各醒悟,摄心安坐,寂然无声,谛观菩萨,咸欲闻法。尔时,菩萨普告大众而说偈言: 佛说甘露门,名阿那波那,于诸法门中,第一安隐道。因缘次第起,不杂诸妄想,譬如种石榴,芽茎次第生。华实及色味,自然非可作,时至时自证,非如脂粉色。汝等调熟地,惠汝石榴种,令心入甘露,道法次第生。 从此以来,西国法师相传不绝,多以此法为学道之初。若四依大士、六通菩萨说法度人,此为首唱,岂非入道初门?末代相承,说法教授自不修禅,既无内道,出言即便破人修定,若观提婆之说,乃以禅定为要。世人颠倒,实可哀哉! 复有人言:「禅法一向不得处众说之。」敬寻提婆在大众中广说禅定,今时岂顿杜 口?但不得言:「我证是法,某证是法,及禅秘密微妙境界。」向人说此,获罪不轻。 |
戊三 、证相分三 |
第三、明证禅相,通方便论证自有三阶:一、证欲界定相;二、证未到定相;三、正明证初禅相。一、明证欲界定,自有二意:一、正明证相;二、明得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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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证欲界定相 |
今说欲界中自有三:一、粗住心;二、细住心;三、证欲界定。 一、粗住相者,因前息道诸方便修习,心渐虚凝,不复缘虑,名为粗住。细住相者,于后其心泯泯转细,即是细住心。当得此粗细住时,或将得时,必有持身法起。此法发时,身心自然正直,坐不疲倦,如物持身,若好持身,但微微扶助身力而已。若是粗持身者,坚急劲强,来则苦急坚强,去则宽缓困人。此非好法。心既细已, 于觉心自然明净,与定相应,定法持心,任运不动,从浅入深,或经一坐,无分散意,所以说此名欲界定。入此定时,欲界报身相未尽故。 二、明得失者,入欲界定,法心既浅,未有支持,难得易失。易失因缘,是事须识。失定有二种: 一、从外缘失,谓得定时,不善用心,内外方便,中途违犯,则退失禅定。复次, 若行者当得定时,或向人说,或现定相,令他知觉,或卒有事缘相坏,如是等种种外事,于中不觉不识,障法既生,则便失定。若能将护,本得不失,障不得生,故名为得。 二者、约内论得失者,有六种法能失禅定: 一、希望心;二、疑心;三、惊怖;四、大喜;五、重爱;六、忧悔。 未得禅有一,谓希望心。入禅有四,谓疑、怖、喜、爱。出禅多有忧悔,此则能破定心令退失。若通论此六,皆得在未入住出中。俱有此六法,能退失定;若能离此六法,即易得定。以不失故,名得也。此虽近事,若不说者,则人不知。若善取 其意,则知遮障。 |
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甲一 、修证分四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一 、四禅分四
丁一 、初禅分三
戊三 、证相分三 |
己二 、证未到定相 |
二、明证未到地定相,因此欲界定后,身心泯然虚豁,失于欲界之身,坐中不见头手床敷,犹若虚空,此是未到地定。所言未到地者,此地能生初禅故,即是初禅方便定, 亦名未来禅,亦名忽然湛心。证此定时,不无浅深之相,今不具明。 复次,此等定中,或有邪伪,行者应证,其相非一,略出二事:一、定心过明;二者、过暗。并是邪定。明者,入定时见外境界青、黄、赤、白,或见日月星辰、宫殿等事, 或一时日乃至七日不出禅定,见一切事,如得神通,此为邪,当急去之。二者、若入此定,暗忽无所觉知,如眠熟不异,即是无心想法,能令行人生颠倒心,当急却之。此则略说邪定之相,是中妨难,非可具以文传。 复次,若依《成论》、《毗昙》分别二定,为不便也。今依尊者瞿沙所明分别二定有异, 亦应无失。具如前引《摩诃衍》中释,而多见坐人证定之时,实有两种定相不同,是故 今说欲界、未到二定各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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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 、证初禅相分六 |
第三、明证初禅相,自有六种:一、名初禅发相;二、明支;三、明因果体用;四、明浅深;五、明进退;六、明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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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 、初禅发相分四 |
第一、正明初禅发相中,复为四意:一、正明初禅发相;二、简非禅之法;三、 释发因缘;四、分别邪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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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 、正明初禅发相 |
第一、初禅发相者,行者于未到地中证十六触成就,即是初禅发相。云何是证?若行者于未到地中,入定渐深,身心虚寂,不见内外,或经一日乃至七日, 或一月乃至一年,若定心不坏,守护增长,于此定中忽觉身心凝然,运运而动, 当动之时,还觉渐渐有身,如云、如影动发,或从上发,或从下发,或从腰发, 渐渐遍身。上发多退,下发多进,动触发时,功德无量。 略说十种善法眷属与动俱起。其十者何?一、定;二、空;三、明净;四、喜悦;五、乐;六、善心生;七、知见明了;八、无累解脱;九、境界现前;十、心调柔软。如是十法,与动俱生,名动眷属胜妙功德庄严动法。若具分别,则难可尽,此则略说初动触相。如是或经一日,或经十日,或一月四月,如是一年, 此事既过,复有余触次第而发,故名初禅。 余触发者,谓八触也:一、动;二、痒;三、凉;四、暖;五、轻;六、重; 七、涩;八、滑。 复有八触,谓:一、掉;二、猗;三、冷;四、热;五、浮;六、沈;七、坚;八、软。此八触与前相虽同,而细分别不无小异,更别出名目,足前合为十六触。此十六种触发时,悉有善法功德眷属,如前动触中说。行者因未到地,发如是等种种诸触功德善法,故名初禅初发。并是色界清净四大,依欲界身中而发, 故《摩诃衍》云色界四大造色,着欲界身中。 问曰:二十七触何故有去取?复出异触名料简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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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 、简非禅之法 |
第二、料简非禅之相者。 问曰:行者于初坐中未得定心,亦发如是冷、暖、动等触,既无如上所说功德之事,有人言:「此是病法起。」所以者何?如重、涩等,是地大病生;如轻、动触,是风大病生;如热、痒等触,是火大病生;如冷、滑等触,是水大病生。复次,因暖、热、痒等,生贪欲盖;因重、滑、沈等触,生睡眠盖;因动、浮、冷等,生掉悔盖;因强、涩等,生疑盖;又因重、坚、涩等,生瞋盖。当知触等发时,能令四大发病,及生五盖障法。或言是魔所作,若发动时,如上。过上所说,皆魔触发,云何以此为初禅耶? 答曰:不然。若如汝向所说触发之相,此是生病生盖之触。若如上说及增者, 亦是魔触发相。今说不尔,若未得未到地定,而先发触者,多是病触,是生盖及魔所作。若触发时,无如上所说十种功德眷属者,亦是病触生盖及魔触也。今所说触发者,要因未到地定发,亦具足有诸功德眷属俱发,故以此为初禅发相,何可疑哉? 问曰:未到地前发触,但是生病生盖及魔触,亦有治病除盖非魔触不? 答曰:亦有此义。 问曰:若尔,与初禅触复云何异? 答曰:有异。欲界虽有治病除盖及非魔触,而非初禅触者,此犹是欲界中四大色法,不能发定,无诸功德支林善法,故不名初禅。此则略出欲界善、不善触相,但行人初坐,或有证此一两,或都不证。然既有此法,故略出之耳。 问曰:未到地中亦发欲界善、不善触不?答曰:非无此义。 |
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甲一 、修证分四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一 、四禅分四
丁一 、初禅分三
戊三 、证相分三 |
己三 、证初禅相分六 |
庚一 、初禅发相分四 |
辛三 、释发因缘 |
三、明禅发因缘有二:一者、从初修禅以来,不计勤苦,既有善心,功力成就,自然感报,如《法华》中说:「随功赏赐,乃至禅定、根、力等事。」复次, 有师言:「是十善相应。」此意难见。二者、色界五阴住在欲界身中,粗细相违, 故有掉、动八触等事。譬如世人忧愁烦恼,内起结滞,壅塞不通,令四大受诸热恼,从心而生,乃至得病至死,不从外来而有苦也。今此禅中有触乐之事,亦从心有,由数息故,使心软细,修诸定法,色界定法住在欲界身中,色定之法与欲界报身相触,故有十六触次第而生,亦不从外来而能觉知,故名为触。 此八虽有十六,并约四大而发,因四大生:地中四者,重、沈、坚、涩;水中四者,凉、冷、软、滑;火中四者,暖、热、猗、痒;风中四者,动、掉、轻、浮。故《金光明》云:「地水二蛇,其性沈下;风火二蛇,性轻上升。」 问:若因四大,但应有四,何得十六? 答曰:相兼故得尔。如热是火体,兼水故有暖,兼风故有痒,兼地故有猗, 兼三之时,失本热相,故说有四。余三大各兼三义,类此可知。复次,此十六触各有十种功德善法,合则有一百六十法,而初坐发法之人未必发尽,或发三五, 故略出之。 问曰:此八触为当发有次第?为无次第?诸触之中,先发何等? 答曰:若论其次第,亦无定前后。虽四大因缘合时,强者先发,而多见有人 从动而发,事如前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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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分别邪正 |
四者、辨邪正之相,具如前内方便中验善恶根性相明虚实中说, 是中应广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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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明支分三 |
第二、明支义,亦开为三:一、释支名;二、释支义;三、辨支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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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释支名 |
第一、释支名者,初禅有五支:一、觉支;二、观支;三、喜支;四、乐支;五、一心支。觉者初心觉悟,名为觉。观者,后细心分别,名为观。庆悦之心,名为喜。恬澹之心,名为乐。寂然不散,名一心。所以制五支者,若对不善,即为破五欲、五盖;若对善法,即对行五法。故《释论》 云:「离五盖,行五法,具五支,入初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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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释支义 |
第二、释支义者,如《缨络经》说:「禅名支林。」此即据总别之明义也。言支者,支离为义。如因树根茎,则有枝条。根茎是一,枝条有异。禅中支义亦尔,从一定心出生五支,此是总中别义。所言林者,如林因众多树, 得有林名。禅义亦尔,五支和合,总受禅称。此即据别中之总,故知若说禅,即知有五支,如闻林名,必知有树及以枝条。复次,有人言:「枝持为义。」如欲界、未到地中虽有单静定心,未有觉观等五支共相枝持,则定心 浅薄易失。若得初禅,即有觉观等法,则定心安隐,牢固难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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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 、辨支相分二 |
三、辨支相。若数人辨相,正约二十二心数去取辨五支相,具出彼义云云。今家所明,略为二:一者、别;二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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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一 、别 |
一、别释五支相者。云何名觉?觉名触觉,有二种:一、成禅觉;二、坏禅觉。如有风,能成雨,有风能坏雨,如上所说。十六触中,一触有十种善法眷属安隐庄严者,是成禅觉,如上说。一触有二十恶法,是坏禅觉。复次,觉者,觉属身根,为身有情,异乎木石,所以对触故生觉。如经说见闻觉知义。见属于眼,闻属于耳,鼻、触觉属于身,知属于意,亦对舌也,有增用故。 问曰:如经中说六触因缘生受,何得觉触但属于身耶? 答曰:此对通说。若通时,见中亦说闻,余义类尔。今就别义论觉支者, 正对身也。于未到定中发十六触,触于身根生识,觉前触相,故名觉支。 复次,觉名惊悟。行者得初禅,未曾所得善法诸功德故,心大惊悟。昔常为欲火所烧,得初禅时,如人入清凉池。但此觉生时,与欲界身根生觉有异。何以故?与定等善法一时俱发。是以偈言:「如贫得宝藏,大喜觉动心。」故言初心粗念名为觉。此与数人明义,应有小异。料简云云。 二、释观支者,后细心分别,名为观。既分别触发已,正念之心思量分别,向触生时,与欲界中善法及未到等法大有异。所以者何?于此触中有种种善法珍宝,与触俱发,欲界所无。复次,分别者,分别十六触中法宝之相亦不同,知粗则离,知善则修,此细心分别,故名观支,故经说:「分别则为观。」 问曰:若尔,觉有何等异? 答曰:如论说:「粗心在缘,名为觉;细心分别,名为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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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甲一 、修证分四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一 、四禅分四
丁一 、初禅分三
戊三 、证相分三 |
己三 、证初禅相分六 |
庚二 、明支分三 |
辛三 、辨支相分二 |
壬一 、别 |
又问:如《毗昙》中说:「觉观在一心中。」今云何为二? 答曰:二法虽在一心,二相不俱,谓觉时观不明了,观时觉不明了。譬如撞钟,钟声虽一,而粗细有异。一心中觉观亦如是。 复次,身根、身识相应,名为觉;意根、意识相应,名为观。身识是外钝,故名粗;意识是内利,故能分别名细。 此虽同缘一触,而二相不俱,故为观支。 三、明喜支者,见细心分别思量,觉知十六触等微妙珍宝,昔所未逢, 是以心喜庆悦。又知所失欲乐甚少,今得初禅功德,其乐甚多。 如是觉观,利我不少,深心庆悦,踊跃无量,故名喜支。 四、乐支者,行者于欢喜已后,其心恬然,受于触中之乐,乐法娱心, 安隐恬愉,故名乐支。 问曰:喜乐有何异? 答曰:如上觉观分别,今喜乐亦尔。粗乐名喜,细乐名乐,亦可言粗喜为喜,细喜为乐。复次,喜乐虽俱是欢悦之相,而二相有异。 喜根相应,故名喜;乐根相应,故名乐。踊跃心中,故名喜;恬静心中,故名乐。 复次,行者初缘得乐,心生欢喜,未及受乐,名喜;后缘喜情既息,以乐自娱,故名乐。 譬如饥人得食,初得欢喜,未及受其味,故名喜;后得食之,方受味中之乐,故名乐。 又如三禅有乐而无喜,故知二根有异。 五、一心支者,经久受乐心息,虽有觉触等事,而心不缘。既无分散,定住寂静,故名一心支。 此则略说初禅五支,次第而发,并据成就,立于支义。问曰:若尔,约十六触,一触皆有五义不? 答曰:实尔,故知初禅对缘即有众多支也。虽复对触有多,终不出五支。 譬如五阴,若对五根,根根说五,虽复众多,而不可说言有第六阴。 五支亦尔。 |
壬二 、通 |
二者、约通义明五支即一。觉发时,具有五支义。云何当觉发时,本对于触,觉触中冷暖即是觉支,当觉时岂不即分别?知冷异暖,即是观支。 当触发时,即有喜心,如人见好美色,即生喜悦,不待思量,故论偈说: 「大喜觉动心。」触发之时,必举体怡解,即是乐支。解发必与定俱,故名觉观俱三昧,当知即有一心支。 此则五支一时而发,不待成就,但于事未显,故据成而说。别义如前。问曰:若尔,心便并虑? 答曰:心虽不俱,法并何过?此类如十大地、心王、心数之义。问曰:若通支有五者,五支应有二十五? 答曰:如佛经中说五阴,一阴有五,五五二十有五,而不乖五阴之义。 通五支义亦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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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 、因果体用 |
第三、明体用,即为二意:一者、明因果;二、明体用。 一、因果者,远而论之,行内外方便及入未到地等为因,感得初禅为果。今就近释,但据初禅,自有因果。 有人言:「四支为因,后一心支为果。」此即无文。 今依《缨络》解禅支,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心为定体,即以体为果。若通论因果,支支相因,悉得辨因果也。 二、明体用,还以默然心为定体,从默然触更动发起五支,此则为用。何以故?从体起用,用则在后,因则据前。 问曰:因用体果,即无分别。 答曰:不然。虽同据五支明因用,就默然为体果,然义意有异。 所以者何?因中五支,为感默然之果。因默然之果,起五支之法。此就默然为体,五支为用。 例如三十七品,道前为因,道后为用。 问曰:有时从默然体发胜品五支,后得增胜默然,此义云何? 答曰:若尔,即还应说因果,若无胜品,但是体用。 |
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甲一 、修证分四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一 、四禅分四 |
丁一 、初禅分三
戊三 、证相分三
己三 、证初禅相分六 |
庚四 、浅深 |
第四、明浅深者,初禅发时,五支及默然心前后不无粗细之异,故有浅深,应须分别。所以者何?如论云:「佛弟子修诸禅时,有下、中、上,名为三品。离此三品, 一品为三,故有九品浅深之相。若细而论,则应有无量品。」外道得定亦有浅深,而不作品说者,以其心粗,于定中不觉故,亦以不修无漏观慧照了,则心不觉知。 就立品明浅深中,自为二意: 一、约同类;二、约异类。 一、同类者,如一动触发时,渐渐觉深,乃至九品; 二、约异类者,如动触谢后,即发余触,虽触相不同,而觉定渐深胜于上。 复次,若约五支中明浅深者,亦有二:一、同类者,如触发五支时,即有浅深之相;二、异类者,若五支次第增长,一一支中亦各自有浅深之相。 问曰:为当要发十六触等具足,方名初禅,为当亦发一一触亦名初禅? 答曰:初禅有二种:一、具足;二、不具足。若具发十六触,此即是具足初禅为胜;若发一两触等,亦得名初禅。 何以故?以一触具有十种定法,眷属五支成就故,但此初禅不名具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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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 、进退 |
第五、明进退者,证初禅时,有四种人根性不同:一者、退分;二者、住分;三者、进分;四者、达分。 一、退分者,若人得初禅时,或有因缘,或无因缘,而便退失。失有二种:一者、更修还得;二者、更修不得。所谓过去今世障法起故,末世之中,此退分多。 二、住分者,有人得初禅已,即不退失,定心安隐。住分亦有二种:一者、任运自住;二者、守护乃住。 三、进分者,有人得初禅时,即便进得胜品,乃至进得上地。进有二种:一者、不加功力,任运自进;二者、勤修乃进。 四、达分者,有人得初禅时,于此定中即发见思无漏,达到涅槃。 达亦有二种:一者、任运自达;二者、修观乃达。复次,此四分定中,复有四种人根性不同,如退分中四者:一、自有退退得,九品渐退,乃至并失;二、自有退住得,九品退至八品、七品,便住不失;三、自有退进得,九品退至八品、七品, 乃至一品,从一品还进;四者、自有退达得,九品已退,还八、七等品,乃至一品, 于其中间忽然发真无漏。余住分、进分、达分各有四义亦如是。 是中或有因放逸障故退,或因忏悔清净故住、进、达,此义众多,不可具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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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六 、功德 |
第六、明初禅功德者,如前偈说:「已得离淫火,则获清凉定。」此偈自可为二功德:一者、离过德;二者、善心德。此对止、行二善,亦可类于智、断二德,故《大集经》云:「初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所言离者,谓离五盖;所言具者,谓具五支。」 今释所以得初禅时离贪欲盖者,欲界之乐粗浅,今得初禅之乐细妙,以胜夺轻, 故能离五欲。离瞋者,欲界苦缘逼迫故生瞋,得初禅时,无有诸逼迫,乐境在心, 故无瞋。能离睡眠者,得初禅时,身心明净,定法所持,心不昏乱,触乐自娱,故不睡也。所以能离掉悔者,禅定持心,任运不动,故能离掉。 由掉故有悔,无掉即无悔。离疑者,未得初禅时,疑有定、无定,今亲证定,疑心即除,故得离疑,是故得初禅时具有离过之德。 得初禅时具足善心功德者,约五支明功德善法,义如前说。 复次,若得初禅,即具信、戒、舍、定、闻、慧等善心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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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二禅分三 |
次明第二禅者,如偈说: 知二法乱心,虽善而应离。如大水澄静,波荡亦无见。譬如人大极,安隐睡眠时,若有唤呼声,其心大恼乱。摄心入禅时,以觉观为恼,是故除觉观,得入一识处。内心清净故,定生得喜乐,得入此二禅,喜勇心大悦。 佛以此偈中,广明中间禅、二禅相。今明二禅有三义:一者、释名;二、明修行;三、 明证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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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释名 |
第一、释名者,次初禅后,故说二禅。既离觉观,于第二心得胜支功德,故名二禅,亦名无觉无观三昧。所以者何?得中间禅,断觉,二禅内净发,故断观, 亦名圣默然定。以觉观语言灭故,故名默然。若得无漏正慧,入此定故,即名圣 默然,《地持论》中说名「喜俱禅」。此定生时,与喜俱发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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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甲一 、修证分四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一 、四禅分四 |
丁二 、二禅分三 |
戊二 、修行 |
第二、修习,即为二:一者、明修习方法;二、明证中间禅。 今明修二禅者,若凡夫人,亦当先修六行,佛弟子多修八圣种。圣种义如前说。六行者,谓于初禅第六默然心中厌离觉观,观初禅为下苦,知二法动乱,逼恼定心, 故为苦。从觉观生喜乐定等,故为粗。此觉观法障二禅内净,故名障。攀上胜者, 二禅内净安隐,胜初禅觉观动乱之定。妙者,喜定因内净而发,是为微妙。出者, 若得二禅,即心得出离觉观等障。复次,行者既知初禅之过障于二禅,今欲远离, 当依三种方便:一、不受不着故得离;二、诃责故得离;三、观析故得离。譬如世人共事后,见其过失,心欲令去,亦用三法:一者、上人利智不与颜色,前人自去; 二者、若不去,应须数责,彼即自去;三者、若不去,当与杖加之,自便去也。若得此三意,可以离初禅觉观之过。 二者、明中间禅发相。行者既能深心诃责初禅觉观,觉观既灭,五支及默然悉谢。以离初禅,二禅未生,于其中间亦有定法,亦得名禅,但不牢固,无支等扶助之法, 所以其心蔑蔑屑屑。然诸师多说为转寂,心转初禅默然也。《释论》说名观相应,此定以六行观为体,住此定中。若离六行观者,则多生忧悔。忧悔心生,则永不发二禅,乃至转寂亦失,或时还更发初禅,或时合初禅亦失。因是无法自居,到此定时, 为山之功而少一篑,当善自慎。经中说为无觉有观三昧,初禅及默然已谢,但住观 相应心中,修二禅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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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证相分六 |
第三、明二禅发相,亦开为六意:一者、明禅发;二、明支义;三、明因果体用; 四、明浅深;五、明进退;六、明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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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禅发 |
第一、明二禅发相者,行者于中间禅心不忧悔,一心加功,专精不止,于后其心澹然澄静,无有分散,名未到地。故论偈云「得入一识处」,即是二禅方便定发。 问曰:如论中唯说初禅前有未到地,今二禅前何故复说有未到地? 答曰:论总明,故说一。若《舍利弗毗昙》说,有四未到地、四中间禅,今用此义故,更说有未到地及中间也。经久不失不退,专心不止,于后其心豁然明净皎洁,定心与喜俱发。亦如人从暗室中出,见外日月光明,其心豁然明亮。内净十种功德眷属俱发之义,具如初禅发相,但以从内净定俱发为异耳。 复次,二禅喜乐等发,不从外来,一心澄净大喜,美妙清净,胜初禅故,论云:「内心清净故,定生得喜乐,得入此二禅,喜勇心大悦。」云何名为内净?远而言之,对外尘故,说内净;近而言之,对内垢故,说内净。所以者何?如初禅中得触乐时,身即明净,兼令心净。触是身识相应,故名外净。今待初禅外净, 故说二禅心识相应为内净,亦令身净,净身故,名外净。内净是心净,净从心出, 令身亦净,故言内净。今言待内垢,故说内净者,初禅之中,心为觉观所动,故名为内垢。今得二禅,内心无有觉观之垢,故名为内净。言定生得喜乐者,上于初禅说离生,今此说定生,义意云何?正言初禅离欲界,生色界定法故,二禅既无此义,但说定生。 问曰:若尔,虚空定亦应说离生邪? 答曰:不然。前已受名,故不应重说。又且虚空离色界,但发定之时而无支林等法生,故不说离生。 问曰:初禅亦有喜乐,与此何异?答曰:彼从觉观生喜乐,与身识相应。此 中喜乐从内心生,还与意识相应,以此为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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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支义 |
二、明支义者,二禅有四支:一、内净;二、喜;三、乐;四、一心。今明支义,例有通、别。支持、支离之义,类如前说。一、所言内净支者,既离觉观, 依内净心发定,皎洁分明,无有垢秽,故名内净支。二、喜支者,定与喜俱发, 行者深心自庆,于内心生喜、定等十种功德善法故,悦豫无量,故名喜支。三、乐支者,行者受于喜中之乐,恬澹悦怡,绵绵美快,故名乐支。四、一心支者, 受乐心息,既不缘定内喜乐,复不缘外念思想,一心不动,故名一心支。 问曰:《缨络经》何得于一心前立猗支邪? 答曰:犹是内净,于喜乐后,立异名说。所以者何?猗名为纵,纵名为任, 既内无垢累,猗任自在,不虑声刺及觉观所牵,故言猗。 问曰:《大集经》中何故但立三支,无内净邪? 答曰:彼经以存略不说。二禅名为喜俱定,既离觉观说喜,必知有内净定。 通、别立支之意,类前可知。 |
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甲一 、修证分四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一 、四禅分四 |
丁二 、二禅分三 |
戊三 、证相分六 |
己三、因果体用 |
三、明体用因果者,如《缨络经》说二禅四支为因,第五默然 心为定体,翻覆明因果体用之义,不异初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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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浅深 |
四、明浅深者,例如初禅,从初品乃至次第发胜品,此为浅深之相,可见,今不别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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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进退 |
第五、明进退之义,例如初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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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功德 |
六、明功德中,即还为二意:一者、离过德;二者、善心德。故《大集经》云:「二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所言离者,离五盖;所言具者,谓具四支。」若言离过者,离觉观过。具者,从 内净喜心具足,生信、敬、惭、愧等及六善法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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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三禅分三 |
次明第三禅相。禅义如偈说: 摄心第一定,寂然无所见。患苦欲弃之,亦如舍觉观。由爱故有苦,失喜则生忧。离苦乐身安,舍念及方便。 此偈中具明三禅修证之相。今释三禅义,亦开为三:一者、释名;二、明修习;三、 明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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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释名 |
第一、释三禅名者,行者于第三心中得五种支林功德定中之善法,故名三禅也。若依《地持论》,名为乐俱禅,此定功德眷属与遍身乐俱发故,犹 是无觉无观三昧圣默然定之所摄,但名通。于前二禅中已受名,今不重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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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修行 |
第二、释修习三禅方法,如前一行半偈说:「摄心第一定,寂然无所见。患苦欲弃之,亦如舍觉观。由爱故有苦,失喜则生忧。」此偈广说诃二禅喜相。今行者观二禅为过失,欲得三禅时,是中应具足明六行方法,今但略出二禅过罪相六行之义。此二禅定虽从内净而发,但大喜勇动,定不牢固, 类如前说。但诳心念着安隐处,如人知妇是罗剎女,则弃之,不生恋着, 一心专念三禅功德,尔时即舍大喜及与默然。当如上用三法遣之:一、不受;二、诃责;三、观心穷检。既不受喜,喜及默然则自谢,三禅未生, 中间有定亦如是说,但浅深有异,行者是时慎勿忧悔。过同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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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证相分六 |
第三、明三禅发相,亦类前为六意:一、正明三禅发相;二、明支义;三、明因果;四、明浅深;五、明进退;六、明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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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禅发 |
第一、明三禅发相者,加功不止,一心修习,其心湛然安静,尔时乐定未发, 而不加功力,心自澄静,即是三禅未到地。于后其心泯然入定,不依内外,与乐俱发。当乐发时,亦有功德眷属,具如前辨,但无动勇之喜为异,而绵绵之乐从内心而发,心乐美妙,不可为喻。 乐定初生,既未即遍身,中间多有三过: 一者、乐定既浅,其心沉没,少有智慧用;二者、乐定微少,心智勇发,故不安隐;三者、乐定之心与慧力等,绵绵美妙,多生贪着,其心迷醉。 故经言:「是乐圣人得舍,余人舍为难。」三禅欲发,有此三过,则乐定不得增长遍身,行者当善调适。云何调适?当用三法:一者、心若沉没,当用念、精进、慧等法策起;二者、若心勇发,当念三昧定法摄之;三者、心若迷醉,当念后乐及诸胜妙法门,以自醒悟,令心不着。行者若能善修三法,调适乐定,当知乐法必定增长,遍满身分,是故经言:「三禅受遍身乐。」 问曰:若乐充满遍身,身具五根,五根之中,悉有乐不? 答:乐遍身时,身诸毛孔悉皆欣悦。尔时五情虽无外尘发识,而乐法内出, 充满诸根,五根之中,皆悉悦乐,但无外尘对,则不发五识。 情依于身,身乐既满,情得通悦,乐与意识相应,以识内满故,则遍身而受, 所以佛说三禅之乐遍身而受。 复次,初禅乐从外而发,外识相应,意识不相应,内乐不满;二禅之乐虽从内发,然从喜而生,喜根相应,乐根不相应,乐依于喜,喜尚不遍,况于乐邪? 今三禅之乐从内发,以乐为主,内无喜动,念慧因缘,令乐增长遍身,内外充满, 恬愉快乐,世间第一乐中之上,故佛说行慈果报遍净地中。 问曰:佛说三禅有二时乐:一、受乐;二、快乐。约何义说邪? 答曰:实尔。快乐乐者,乐定初发,未遍身也。 受乐乐者,乐既增长,遍身受。譬如石中之泉,从内涌出,盈流于外,遍满 沟渠。三禅之乐亦复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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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甲一 、修证分四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一 、四禅分四 |
丁三 、三禅分三 |
戊三 、证相分六 |
己二 、支义 |
第二、明支义,开为二意:一、明支义;二、明前后不同。今明支者,三禅有五支。其五云何?一、舍;二、念;三、智;四、乐;五、一心。 一、舍支者,得三禅乐定生时,舍喜心不悔,亦得言舍离三过;二、念支者, 既得三禅之乐,念用三法守护,令乐增长;三、智支者,善巧三法离三过;四、乐支者,快乐乐遍身受;五、一心支者,受乐心息,一心寂定相貌,并如二禅发相中说。 就此支中,约义自有四意: 一者、三为方便支,二为证支。用念、慧、智三支调适乐定,令速得增长遍身,故说为方便支。受身乐、一心二支为证。此二一时发,是三禅之正主也。二者、四是自地立支。一望下地,立慧、念、乐,一心约自地立,舍支约舍 下地喜不悔立也。 三者、五支通得说作方便支。三如上说,下二何故亦得名方便邪?正言修乐增长,能感后乐故。一心亦尔,复望第六默然定体,五支例得名,因例得名方便。 四者、五支通得说为证支。所证乐定时,自然生舍爱念乐定,如母护子,不由人劝,等智自发,筹量调适,五支俱皆属证。 问曰:若尔,前说并是方便,后说是证得,此意岂不硕相违反邪? 答曰:并有其义,细寻自见。 第二、明支前后不同者,诸经及论各异。立次第,如《成实论》,明五支次第者:舍、念、智、受乐、一心。《阿毗昙》明次第:慧、念、乐、舍、一心。《大集》所出次第者:念、舍、慧、安、定。《缨络经》中明次第:乐、护、念、智、一心。《释论》明次第,文则不定,或与《成论》同,或与《缨络》同。 问曰:何独此明支次第不定,余禅不然邪? 答曰:初禅等唯有一乐故,今三禅有二种乐故。由此二乐前后异故,中间回 互不定,是故诸经次第各立不同,而悉有意,必须得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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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因果体用 |
第三、明体用。如《缨络经》云:「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心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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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浅深 |
第四、明浅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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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进退 |
五、明进退,并如前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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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功德 |
第六、明功德者,具有离过、善心二德,如《大集经》说:「所言离者,谓离五盖;具者,谓具五支。」据别,则但三禅独有离喜 过之德,余义类上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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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 、四禅分三 |
次释第四禅相,如经偈说: 圣人得能舍,余人舍为难。若能知乐患,见不动大安。忧喜先已除,苦乐今亦断,舍念清净心,入第四禅中。第三禅中乐,无常动故苦,欲界中断忧,初二禅除苦。是故佛世尊,第四禅中说,先已断忧苦,今则除苦乐。 今此四行偈,具明修证四禅之相。今释第四禅,开为三意:一、释名:二、明修习方 法;三、明发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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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释名 |
第一、释四禅名者,禅名支林,四禅揽四支成定,于第四心中证得,故名四禅,犹是无觉无观三昧圣默然摄,亦名不动定。《地持经》说:「名舍俱禅。」此定发时,体无苦乐,与微妙舍受俱发。此定与舍根相应,故名舍 俱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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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修行 |
第二、明修习方法者,如上一行偈说,是乐「圣人得能舍,余人舍为难。若能知乐患,见不动大安」。 佛此偈具明修四禅方便。所以者何?行者欲得四禅,当应深见三禅过患。云何见过?初欲得乐,一心勤求,大为辛苦,既得守护爱着,是亦为苦。 一旦失坏,则复受苦,是故经说:「第三禅中乐,无常动故苦。」 又此乐法覆念,令不清净,行者既深见三禅乐有大苦之患,应一心厌离, 求四禅种不动定,尔时于三禅边地当修六行方法,例如前说,亦应用于三法除遣:一、不着;二、诃责;三、观析。 行此三法,即三禅谢灭,而四禅未到中间,必有定前发,与观相应等相 貌,并如上说,不同忧、喜。过如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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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禅波罗蜜修证第七
甲一 、修证分四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一 、四禅分四 |
丁四 、四禅分三 |
戊三 、证相分六 |
第三、释四禅发相,此如上三行偈说证,例前开为六意: 一、正明证四禅;二、明支义;三、明体用;四、明浅深;五、明进退; 六、明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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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禅发 |
第一、明四禅发相。行者因中间禅修行不止,得入未到地,心无动散,即四禅方便定。于后其心豁然开发,定心安隐,出入息断,定发之时,与舍俱生,无苦无乐,空明寂静,善法眷属类如前说,但无事用喜乐动转之异。 尔时心如明镜不动,亦如净水无波,绝诸乱想,正念坚固,犹如虚空,是名世间真实禅定,无诸垢染。行者住是定中,心不依善,亦不附恶,无所依倚,无形无质,亦无若干种种色相,而内成就净色之法。 何以得知?若无净色根本,则不应于定中对因缘时,发种种色,如通四无量心、胜处、一切处变化等色,并依四禅。若以不见诸色谓言无色者,应如虚空处定三种色灭,一切色法悉不得现。 今一切色法自在得现,而于定法无所损减者,当知是真色定。譬如明镜,体是净色,故随对诸色,一切得现;若无净色为本者,终不于虚空中现诸色像。 复次,此四禅种智定一心故,念常清净,亦名不动定,亦名不动智慧。 于此禅中,若欲转缘学一切事,随意成就,一切神通变化,霔雨说法,莫不 从此定出。如经说:「佛于四禅为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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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支义 |
第二、明支义。四禅有四支: 一、不苦不乐支;二、舍支;三、念清净支;四、一心支。 不苦不乐支者,此禅初发与舍受俱发。舍受心数不与苦乐相应,故言不苦不乐支。二、舍支者,既得不苦不乐定,舍下胜乐,不生厌悔。 复次,真定以发,未得成就,若心进胜定,则便随念动转,不名无动定,是故定发,心不念着,自能舍离,故名舍支。 禅定分明,等智照了,故名念清净支。定心寂静,虽对众缘,心无动念,名一心支。若次第明支义,如今说,通而为论,于初一支即具四支。 问曰:何故《大集》明不苦不乐支为第三,此中云何为初? 答曰:前后皆有所以。 今约发说,彼据成就而立,例如三禅立乐支,前后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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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因果体用 |
第三、体用者,如《缨络经》说:「四禅四支为用,第五默然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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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浅深 |
第四、浅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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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进退 |
第五、进退,例上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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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 、功德 |
第六、功德者,四禅亦具离过、善心二种功德,如《大集经》说者:「离五盖, 具四支。」而独四禅有离忧、喜、苦、乐之过,善心:敬、信、惭、愧等及六善法,悉从不动定四禅而发。功德善根深厚,倍胜于上,类前可解。 问曰:今明行菩萨道应说诸法实相、甚深空定等,何故说于凡夫四禅,世间有漏生死虚诳之法? 答曰:不然。如《释论》中设问答曰: 「是般若波罗蜜论义中但说诸法相空,菩萨云何于空法中能起禅定? 答曰:菩萨知诸五欲及五盖从因缘生、无自性、空无所有,舍之甚易。 众生颠倒因缘,着此欲事,贪少弊乐,而离禅中深妙定乐。菩萨为是众生故, 起慈悲心,修行禅定,系心缘中,离五欲,除五盖,入喜初禅。 灭觉观,摄心深入内清净,得微妙喜,入第二禅。以深喜散定故,离一切喜,得遍满乐,入第三禅。 离一切苦乐,一切忧喜及出入息自断,以清净微妙舍而自庄严,入第四禅。是菩萨虽知诸法空无相,以众生不知故,以禅相教化众生。若有诸法空,是 不名为空,亦不应舍五欲而得禅,无舍无得故。今诸法空相亦不可得,不应作是难言:若诸法空,何能得禅?复次,若菩萨不以取相爱着故行禅,如人服药,欲以除病,不以为美。为戒清净、智慧成就故行禅。菩萨一一禅中行大慈观空,于禅无所依止,以五欲粗诳颠倒故,以细微妙虚空法治之,譬如毒能治诸毒。」 复次,《释论》又说:「譬如国王见子从高崖坠落,恐必定死,即以软物接之, 不令身命损毁。菩萨亦尔,见众生远离波若,颠倒坠落,故说四禅空法以接众生, 不令损失法身慧命。」是故今辨行菩萨道,略明四禅,于义无过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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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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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
丙二 、四无量心分四
【卷六 】
(第七之二 ) |
释四无量心,开为五:第一、明次第;第二、释名;第三、明处所;第四、明修证; 第五、明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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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次第 |
第一、释四无量心所以次四禅后者,明行人有二种:一者、世间行人;二者、出世间行人。就凡夫行人中,则有三: 一者、乐高胜自在,求作梵天王,是故虽得四禅,而更进修无量心。何以故?然四禅但是色界,自行具足,而无益他之德浅薄。若生彼天,不得王领。若修四无量心,缘于十方众生而入三昧,慈悲普摄,利他心大,是故功德转多。若生彼天,必作梵天王,王领自在,是故能得四禅,犹更修习四无量心。 二者、外道行人虽得四禅,而见有心识之患,欲求涅槃无想寂灭,不知破色,直用邪智灭心,入无想定。 三者、或有凡夫外道行人悉厌患色,犹如牢狱,一心破色,修四空定,是为凡夫行人同得此定,志乐不同,各随所习,爱乐不同。若佛弟子,有二种人,所谓小、大两乘。是二种人得四禅时,进修无量心者,小乘之人为自调心,增长福德,易得涅槃故;大乘之人欲度众生,必以大悲为本,故次四禅,明修四无量心。 问曰:如《摩诃衍》中假设问云:「是四禅中有四无量及十一切入等诸定,今何故别说?答曰:虽四禅中皆有是法,若不别说,人则不知其功德。譬如囊中有宝, 若不示人,即无人知者。若欲示大福德,为说四无量心;患厌色如牢狱,为说四无色定;于缘中不得自在观所缘,为说八胜处;若有遮道,不得通达,为说八背舍; 心不调柔,不能从禅起,次第入禅,为说九次第定;不能得一切缘遍照随意,为说十一切处。」 问曰:若以论说,今得四禅者,亦应悉得四无量等诸禅定否? 答曰:此依义而说,若无漏四禅中说有四无量心,则于义无过。何以故?无漏禅 中具诸观行法门故。若有漏根本禅,说者当知乳中说酪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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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释名 |
第二、释四无量名者:一、慈无量心者,慈名爱念众生,常求乐事以饶益之;二、悲无量心者,悲名愍念众生,受五道中种种身苦;三、喜无量心者,喜名欲令众生从乐得欢喜;四、舍无量心者,舍三种心,但念众生,不憎不爱。缘此四法故,说于四心,遍十方平等无隔,名无量心。修慈心,为除众生中瞋觉故;修悲心,为除众生中恼觉故;修喜心,为除众生中不悦乐故;修舍心,为除众生中憎爱故。此四定次第阶级之相,在下当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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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处所分二 |
第三、明修处所,自有二种:一、为通明处;二者、别明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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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通明处 |
第一、通明处者,四禅、中间定悉得修四无量心,如《释论》中说:「是慈在色界、根本禅,亦在禅中间。」无色界无色,于缘众生为不便,欲界、未到地定浅,不任修诸功德。 问曰:欲界、未到地,利根之人能用此定发见思真解,何故不得修四无量心? 答曰:缘理之慧利,故得发。若神通无量等,是事法,必假深定,而欲界、 未到非全不得修无量心,但发得,即属初禅,是故不说。如初禅五支、觉观二支分别欲界,则生悲易,喜支生喜易,乐支生慈易,一心支生舍易,故说为修证之处。 问曰:第四禅及中间无喜乐,云何以喜乐与众生? 答曰:内虽无有喜乐,缘取外喜乐人相而平等与乐。譬如离欲行人,自不须五尘,亦不与尘欲交染,而为大福德故,亦以五欲胜妙乐具给施前人,而于自心 无所染污。于四禅中与他喜乐亦复如是。未到、中间类即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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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别明处 |
第二、别明修处者,如初禅以觉观为主,深识欲界众生苦恼之相,此处修悲则易。二禅内有大喜,此处修喜无量则易。三禅内有遍身之乐,此处修慈则易。四禅妙舍庄严,此处修舍为易。此则随地各有其便。 问曰:若尔,佛何故说住四禅修四无量易得耶? 答曰:第四禅名念清净,得不动定,于此中修一切佛法功德易成,故作是说耳。 问曰:上说初禅行悲,此则坏于次第。如慈在前,应初禅而修慈,二禅修悲, 三禅修喜,四禅修舍,何故不尔? 答曰:此逐义便,不随次第。譬如佛十弟子各有第一,若问何人智慧第一, 应答身子是。若以夏腊大而答第一者,则于义大僻。 |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二 、四无量心分四
丁四 、修证分五 |
第四、正明修证。约四无量心,即自有四:一、修慈证慈;二、修悲证悲;三、修喜证喜: 四、修舍证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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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修慈证慈分二 |
第一、明修慈证慈者,即开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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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修习方法 |
第一、正明修习方法,此如佛处处经中说:「有比丘以慈相应心,无恚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习。」 云何名以慈相应心?如《释论》说:「若念十方众生令得乐时,心数法中生法, 名为慈。」善是相应,欲入禅定,当先作誓愿:「一切众生悉受快乐,我于定中悉得见受、想、行、识。」是名心数法。诸身业、口业及心不相应诸行是法和合,皆名为慈。是法皆以慈为主,故慈得名。譬如一切心数法皆是后世因缘,而但思得名,于作业中,思最有力故,是名慈相应相。 复次,行者初修时,用念清净心,取外所爱亲人受乐之相,若父母兄弟随取一最爱者,一心缘之。若有异念,摄之令还,令于心想的的分明,见于亲人受乐之相。其心爱念,乃至中人、怨人,余五道亦如是。 复次,行者如是修时,若见种种善恶境界及发诸禅中事,悉不得取,但一心观于 亲人得乐之相,心心相续。是则略说修慈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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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慈定发相 |
第二、明慈定发相。行者禅定智慧、福德善根力清净故,如是一心慈念众生时, 三昧即发。三昧力故,即于定心中见所爱亲人受于快乐之相,身心悦豫,颜色和适, 了了分明。如是见亲人得乐已,次见中人乃至怨人亦复如是。于定心中见一人,次见于十人、千人、万亿、一聚落、一国土、一阎浮提、一四天下,乃至十方世界一切众生,悉皆受乐。行者于定中见外人受乐,而内定转深,与外相应,湛然无动, 是名慈相应心。即是相应受、想、行、识、阴、入、界等法,如前说。 问曰:慈相应定见众生时,为当如上说,从一至十渐渐而见,为当一时并见? 答曰:行者根有渐、顿、不定。 一种慈相应心者,慈名心数法,能除心中愦浊,所谓瞋、恨、悭、贪烦恼。譬如净水明珠臵浊水中,水即澄清。 无恚无恨,无怨无恼者,于众生中,若有因缘,若无因缘,初生名为瞋;瞋增长筹量,持着心中而未决了,是名为恨,亦名为怨;若心已定,无所畏忌,欲损于他, 是名为恼。以慈心力除、舍、离此三事,是名无瞋无恨,无怨无恼。此无瞋无恨, 无怨无恼,以是赞叹慈心功德。 广大无量者,一心分别,有三种名:如慈相缘见一方为广,四方为大,缘四维及上下为无量。复次,破瞋恨心名为广,破怨心名为大,破恼心名为无量。慈缘亲人为广,慈缘中人为大,慈缘怨人得福多,故名无量。复次,为狭缘故,名为广。为小缘故,名为大。为有量缘,故名无量。 善修者,是慈心牢固。初得慈,不名为善修;非但爱念众生中,非但好众生中, 非但益一众生中,非但一方众生中,名为善修。行者于上亲、中亲、下亲、上中人、中中人、下中人、下怨、中怨、上怨,是九种人中,爱憎正等无异,乃至爱念五道众生中,以一慈心视之如父如母,如兄弟、子侄、知识,常求好事,欲令利益安乐, 如是之心遍满十方,是名善修。复次,若但与众生欲界乐,不名善修;但与初禅乐, 不名善修;但与二禅乐,不名善修。若能具足与欲界乐,乃至三、四禅乐,是名善修。如是慈心,名众生缘。或在凡夫人行处,或有学人未漏尽者亦行此悲为调心, 得大福德,入无漏故。 法缘者,诸漏尽阿罗汉、辟支佛、诸佛,是诸圣人破吾我相,灭一异相故,但观从因缘相续生。以慈念众生时,从和合因缘相续,但空五阴即是众生,念是五阴。此慈念众生不知是法空,众生常一心欲得乐,圣人愍之,令随意得乐,为世俗法故, 名为法缘。 无缘者,是慈但诸佛有。何以故?诸佛不住有为、无为性中,不依上、下、过去、未来、现在,知诸因缘为不实,颠倒虚诳,故心无所缘。佛以众生不知是诸法实相, 往来五道,心着诸法,而分别取舍,以是诸法实相智慧令众生得之,是为无缘。譬如给济贫人,或与财物、金银、宝物,或与如意神珠。众生缘、法缘、无缘亦复如是。此义如《摩诃衍》中广说。 复次,众生缘慈,但见受果报乐相;法缘慈,则见受诸法门及涅槃乐相;无缘慈, 则见一切同是佛性常乐平等相。复次,众生缘慈,则在根本禅中;法缘慈,多在特 胜、通明、背舍诸无漏禅中;无缘慈,多是首楞严、法华三昧及九种禅中。 |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二 、四无量心分四
丁四 、修证分五 |
戊二 、修悲证悲分二 |
第二、释修证悲,即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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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修习方法 |
一者、正明修悲方法,如佛说:「若有比丘以悲相应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 广大无量,善修。」 悲相应心者,行者于慈定中常念欲与众生乐,从慈定起,犹见众生受种种身苦、心苦,心生怜愍,即作是念:「众生可念,莫令受是种种身苦、心苦。」 复更念言:「我今无目,五道之中亲、中、怨人并受种种身心诸苦,而我不知不见,长夜懈怠,不生救拔之心。」 作是念已,即发愿言:「若有众生受种种苦,我于定中悉愿得见,勤加救护。」作是愿已,即入禅定,用定念净心先取一所爱亲人受苦之相,系心缘之。 若有异念,摄之令还,令于心想的的分明,其心怜愍,悲念无极,如是乃至中、 怨、憎一方,乃至十方,一道乃至五道亦如是,是则略说修悲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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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悲定发相 |
二、明悲定发相。行者福德智慧善根清净,作是观时,三昧便发,即于定中见于亲人受苦之相,了了分明,其心悲愍,欲加救护。 既见亲人受苦,生怜愍心已,次见中人、怨人如是,乃至十方、五道众生受苦之相。 行者于定心中见外人受苦,而内心怜愍,从悲定起,心转深固,定心与外相应, 湛然无动,是名悲相应心。 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皆如上说。 善修者,于悲定中非但见亲人受苦,深怜愍,乃至中、怨九种、十方、五道诸受苦者,怜愍救护,其心平等,故名善修。 复次,若见是受苦之人生愍念,受乐者、受不苦不乐者而不怜念,不名善修;若见三种之人悉皆是苦,怜愍不二,是名善修。 复次,见五道众生受苦差别,名不善修;若见受苦不异,怜愍平等,名曰善修。亦可得言:若见五道众生受苦一种,名不善修;若能分别五道众生受苦差别不同, 名曰善修。如是略说善修之相。 问曰:五道众生果报不同,苦乐有异,如三涂众生多苦报,人道众生半受苦乐, 天道众生多受乐果。云何行慈因缘皆见一切受乐,行悲因缘皆见一切受苦,岂非颠倒耶? 答曰:不然,是为得解之道。行者欲学是慈无量心时,先当作愿:「愿诸众生受种种乐。」取受乐人相,摄心入定,即见众生皆悉受乐。 譬如钻火,先以软草、干牛粪等,火势转大,能烧大湿。大慈心初发亦如是。初生之火,唯及亲人,慈心转广,怨亲同等,皆见受乐,无复苦相。 复次,一切众生五道轮转,苦乐不定,即虽暂乐,后必大苦,今虽大苦,后当得乐。虽即未然,必有其事。是故行者用得解之心,缘于一切皆乐,不堕颠倒。 悲、喜、舍心亦复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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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修喜证喜分二 |
第三、释修喜证喜,即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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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修习方法 |
一者、正明修喜方法,如佛说:「若比丘以喜相应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 喜相应心者,行者入悲定已,其心愍伤一切众生长夜为诸苦恼之所逼迫,我当云何而拔济之,令是等众生从苦得乐,从乐生欢喜?尔时深观众生虽受苦恼,此苦虚妄,本无今有,易可除灭。所以者何?如人有病苦,若遇良药,即便差愈,更以衣食供给,快乐无量。 复次,如人火热,身受苦恼,若得清冷之水,火苦即灭,欢乐便生。如人现受贫困,以是因缘,悭贪造恶,若给施珍宝,教修布施行善,则现在离于贫弊,身心庆快,未来之世长受安乐。 复次,又如世人愚痴颠倒,萦缠烦恼,受种种苦,若闻无漏清净妙法,如说修行, 烦恼病除,即便获得禅定、智慧及涅槃乐。如是种种因缘,苦无定性,易可除灭, 令得欢乐。 行者作是观已,即发愿言:「愿诸众生一切诸苦悉皆除灭,受乐欢喜,我于定中悉皆得见。」作是愿已,即入禅定,用念清净心取于亲人,从苦得脱,受乐欢喜相, 一心观之,令于念心的的分明,见于亲人受欢乐相,其心悦豫,欣庆无量。 次缘中人、怨人,乃至十方、五道众生受喜之相,心生庆悦。是则略明修喜方法。 |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二 、四无量心分四
丁四 、修证分五 |
戊三 、修喜证喜分二 |
己二 、喜定发相 |
二者、明喜定发相。行者如是修已,念慧福德善根力故,作是缘时,即发三昧力故,即于定中任运见于所爱亲人离苦得乐欢喜之相,了了分明,于三昧中,其心悦豫不可说,乃至十方、五道众生受于欢喜亦复如是。行者于三昧中见于外人受喜之相,而于内心无有动转,定渐增深,是名喜相应心。 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之义,如慈心中说。 问曰:慈心令众生乐,喜心令众生喜。乐之与喜,有何等异? 答曰:如《摩诃衍》中说,身乐名乐,心乐名喜。五识相应名乐,意识相应名喜。五尘中生乐名乐,法尘中生乐名喜。复次,欲界中五识相应名乐,初禅中三识相应名乐,三禅中一切乐是名乐,欲界及初禅意识相应名乐。二禅中一切乐是名喜,粗乐名乐,细乐名喜。因时名乐,果时名喜。初得乐时名乐,欢心内发,乐相外现, 欢喜踊跃是名喜。乐根相应名为乐,喜根相应故名喜。如是等种种分别喜、乐之相异。 问曰:若尔者,何以不慈、喜次第? 答曰:行慈心时,爱念众生犹如赤子,心愿与乐,出慈三昧,犹见众生受种种苦, 深心爱念,欲拔其苦,令得安乐。当如初乐后喜,中隔于悲,故不次慈记喜也。譬如人母,虽常念子,令得安乐,而未名喜,后见染病,其心愁毒。病既得差,家业付之,大欢喜故,次悲说喜也。 问曰:何故约禅明喜、乐,喜即为粗,约无量心明喜则为细? 答曰:禅则以定为贵,乐心恬静,与定相扶,故为胜。无量则心缘众生,因缘众生欢喜为胜,故细。复次,行者初定既浅,但以乐缘众生。何以故?若取喜相,心 散难摄,后缘三昧渐深,虽欢喜踊跃,心不散乱,故为细。 |
戊四 、修舍证舍分二 |
第四、释修舍证舍,亦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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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修习方法 |
一者、正明修舍方法,如佛说:「若比丘以舍相应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 舍相应心者,行者从喜定出,心自思念:「若慈与众生乐,悲欲拔苦,喜令欢喜, 而计我能利益,不忘二事,即非胜行。譬如慈父益子,不求恩德,乃曰真亲。复次, 众生得乐有多因缘,不独由我,若言我能与乐,则为过分。复次,慈心与乐,但是得解,然诸众生实不得乐,若以为实,即是颠倒。复次,是诸众生受苦乐,忧喜心生。忧喜心生即是结使,难得解脱。我今欲与清净善法,不应住此三心。复次,我虽慈悲爱念,于彼无益,今当舍此三心,行诸善法,实利众生。」如是念已,即舍三心,一心发愿:「愿一切众生皆得妙舍庄严,令我悉见。」作是念已,即入禅定,用念清净心取于亲人受不苦不乐之相,一心缘之。若有异念,摄之令还,令于心想的的分明,见于前人受不苦不乐,如是次第缘中人、怨人、十方、五道一切众生皆是 不苦不乐,其心平等。是则略明修舍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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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舍定发相 |
二者、明舍定发相。行者如是修已,正念福德善根力故,作是缘时,三昧便发, 即于定中不加功力,任运见于所爱亲人受于不苦不乐之相,了了分明。于禅定中虽见众生,心无憎爱,乃至十方、五道众生亦复如是。行者尔时于此定中见诸众生皆是舍相,三昧开发,无有动转,深妙坚固,其心安隐,平等不二,是名舍相应心。 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广大无量,善修之义,并如上说。 问曰:前三种心中,应有福德,是舍心于众生不苦不乐,有何等益? 答曰:行者作是念:「一切众生离苦得乐,失时即是苦,皆是恼累;得不苦不乐, 则心安隐,始终无患。」以舍饶益故,得福亦大。复次,行者慈喜心时,或时爱着心生;行悲心时,或时忧悲心生。贪忧故,则功德尟薄。入是舍心,除此贪过,无诸烦恼,当知行舍福德甚大。复次,行者于舍心中能作种种益众生事,是故福德增多。略说舍无量心竟。 问曰:悲喜舍中,何故不说法缘、无缘?答曰:义类前慈心可见,不烦重说。问曰:是四无量心,乐为二分,悲、喜、舍何故不作二分? 答曰:乐是一切众生所爱重,故作二分;苦不爱不欲,故不作二分。问曰:四无量发愿入定见众生,为实见,为心想见? 答曰:见有二种:一、得天眼无量心,此实见。二者、但用得解忆想,缘众生而入三昧。既证三昧,三昧力故,入则得见,出则不见。此为三昧得解之力,非实见。 问曰:证四无量心,何故不分别支及体用、浅深、进退等相? 答曰:证无量心时,亦非全无其义,但既无的文,故不须分别。 |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二 、四无量心分四
丁四 、修证分五 |
戊五 、功德 |
第五、释四无量功德,即为二:一者、现世;二者、未来世。 一、现世功德者,如佛《阿含》中说:「若入慈心三昧者,现世得五种功德:一、入火不烧;二、中毒不死;三、兵刃不伤;四、终不横死;五、善神拥护。」 以利益无量众生故,得无量福德。 二、未来功德者,善修四无量心,若生色界,多作梵王,以无量心广摄众生故;若于初禅得,即作初禅王,乃至四禅亦尔。 问曰:三藏中但说初禅号娑婆世界主、梵天王,今何故说乃至四禅悉有梵王? 答曰:《缨络经》中明四禅,禅禅并有梵王。 问曰:若尔,佛何以故说慈报生梵天上? 答曰:以梵天众生所尊,皆闻皆识故。佛在天竺国常多婆罗门,婆罗门法所有福德尽愿生梵天,若闻行慈生梵天,闻多信教,修行慈法,以是故说行慈生梵天上。 复次,断淫欲天皆名为梵,说梵则摄四禅、四无色定,如五戒中律仪,但说一种不妄语则摄三事。复次,若于四禅中修四无量心,随是禅中,悉得受生。 既随禅生无量心,福德大故,果报亦应有异,岂得生于彼天而无君民之别? 复次,如佛于《仁王经》说十八梵,亦应有王民之异。又云四禅中有大静王,而佛于三藏中但说初禅有大梵王者,以初禅内有觉观心。 虽则有语言法主领下地众生为便,上地无此,故不别出。 问曰:若尔,佛何故说四无量功德,慈心好修善修,福德极遍净天;悲心好修善修, 福德极虚空处;喜心好修善修,福德极识处;舍心好修善修,福德极无所有处?云何言慈果报应生梵天上? 答曰:佛法不可思议,随众生应度者如是说。 复次,从慈定起,入三禅易;从悲定起,向虚空处易;从喜定起,入识处易;舍定起, 入无所有处易。 复次,慈心愿令众生得乐,此果报自应受乐。三界中,遍净天最为乐故,言福德极遍净。 悲心观众生老病残害,行者怜愍心生,云何令得离苦? 若除内苦,外苦复来;若为除外苦,心苦复来。 行者思惟:「有身则有苦,唯有无身,乃得无苦。」 虚空能破色,是故福德极虚空处。喜心欲与众生乐,心识乐者,心得离身,如鸟出笼。虚空处,心虽得出身,犹系心虚空处无得碍。 于一切法中皆有心识,识得自在无边故,以喜福极在识处。 舍心者,舍众生中苦乐,故得真法,所谓无所有处,以是故,舍心福极无所有处。若作如是明四无量心功德,但诸圣人智慧方便自在故如是,非诸凡夫。 何以故?凡夫之人住初禅乃至四禅,修四无量,随禅受报,不能方便巧入无色修四无量。 复次,佛知未来世诸弟子钝根故,分别着诸法,错说四无量相,是四无量心,圣人所知,众生缘故,但是有漏,但缘欲界故,无色界中无。 所以者何?无色界不缘欲界故。为断如是人妄见故,说四无量心。无色界中亦以四无量心普缘十方众生故,不重言不缘无色界。 如是说者,多存法缘、无缘。 复次,行者若于众生缘中具足入法缘、无缘,是时众生缘四无量心是摩诃衍。 复次,菩萨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此众生缘四无量心,虽是凡夫所行,亦应知应证。证已,以不可得空无所著,善巧方便,即能于此定中具足一切善法,度诸众生,即是 行菩萨道。 复次,四无量心中观行功德众多,更欲论余事,不具明也。次四无量心后,应释无想定。 何以故?有诸外道深厌有为心识生灭,欲求涅槃寂静常乐,既无智慧,不知真实,得四禅时,不见细色之过,但觉心识生灭虚诳,则厌患其心。 既不知破色断色系缚,直以邪智灭却其心,邪法相应,心无忆想,谓证涅槃。 既未断色系缚,若舍命时,即生无想天中,犹是色界生死,不得解脱,亦名客天。犹如阿那含人修五品熏禅,为色界思惟惑未尽,寄生色界,亦名客天。 此无想定既是邪法,非佛弟子所修,今欲具足明三界定,所以略明,示知邪正相耳。 |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
丙三 、四无色定分四 |
第三、释四无色定。四无色定者:一、空处;二、识处;三、无所有处;四、非有想 非无想处。今释此四定为二意:一、总释;二、别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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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空处分二 |
戊一 、总释 |
一、总释者,前四禅、四无量定悉依色法故有,今此四定悉依无色法,从境得名,故云无色定。是故经云:「四空灭色道,心心互相依,亦名四空定。」无形无质即是义同虚空,故名四空定,亦名四空定处。 此四种定心,亦名定处。此四种定心,以所观之境为处,如念处、胜处、一切处,悉从所观处得名。四空定次第之相,在下当明。而不名禅者,前已受名, 不应重立,今应更立胜名。复次,此四无色自体支林有阙,不得名禅。 问曰:《缨络经》说:「五支为因,默然为定体。」此复云何? 答曰:此但约义方便立支,非如四禅具足成就支林之法,故诸经论中并不说 有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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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别释分三 |
第二、别释空处,即开为三:一、释名;二、修行;三、证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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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释名 |
第一、释名,所以名空处定者,此定最初离三种色,心缘虚空,既与无色相应,故名虚空定。今此空处及上三无色定并是无觉、无观、圣默然及舍俱所摄,故《摩诃衍》云:「得虚空处定,不苦不乐,其心转增。」 问曰:若虚空无色名空定者,上来诸禅亦见空想,何故不名虚空定耶? 答曰:不尔。彼六地中,但是入定心细,不见粗色之相,意谓为空,而实 未能观色,破散色法,断色系缚。 所以定中或时见色,或不见色,非如空定一向永绝色相。 是故六地定中虽有空相,不名虚空无色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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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修行分二 |
第二、明修空方法。就中有二:一、明所修之境;二、明能修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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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 、所修之境 |
一、明所修之境中有二种:一者、障境;二者、相成境。一、障者,行者欲入空处,要须灭三种色: 一、可见有对色;二、不可见有对色;三、不可见无对色。 故经中说:「过一切色相,灭有对相,不念种种相,入无边虚空处。」 《摩诃衍》云:「过一切色相,即破可见有对色;灭有对相,即是破不可见有对色;不念种种相,是灭不可见无对色。」一切色法不过十一, 谓五尘、五根及一入少分,即是色法尘。如《阿毗昙》说:「一则见十, 则说有对。」一入少分,是不可见无对,行者欲入虚空处定,必须破此 三色,此三种色即是障境。二、成定境者,虚空为智所缘,因此入定, 即是成定之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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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能修之心 |
第二、明能修之心,即为二:一、诃赞;二、观析修习。 言诃赞者,如行者欲求虚空处定,应深思色法过罪,所谓若有身色, 则内有饥渴、疾病、大小便利、滓秽、粗重弊恶、欺诳虚假等一切诸苦, 外受寒热、刀杖、枷锁、刑罚等一切诸苦。从先世因缘和合,报得此身, 即是种种众苦之本,不可保着。 复次,一切色法系缚于心,不得自在,即是心之牢狱,令心受恼,无可贪乐。是则略说诃色过罪之相。赞者,赞叹虚空无色,则无此过,虚豁安乐,此处寂静,无众恼患。今明诃责、赞叹者,即是修习六行之相。类前可知也。 二、明观析修习。行者于四禅中应作是念:「我今此定,依欲界身具足色法,何故不见?」作此念已,即当一心谛观己身一切毛道及与九孔, 身内空种皆悉虚疏,犹如罗縠,内外相通;亦如芭蕉,重重无实。 作是观时,即便得见。既得见已,复更谛心观察,见身如簁、如甑、如蜘蛛网,渐渐微末,身分皆尽,不见于身及五根等。如内身既尽,外色亦然。所以者何?内身四微、四大一切色法,不异外身四微、四大一切色法故。 复次,行者如是观时,眼见色坏,故名过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觉坏,故名灭有对相。于二种余色及无教色种种不分别,故名不念种种别异相。一切色法既灭,但一心缘空,念空不舍,即色定便谢,而空定未发,亦有中间禅。尔时慎勿忧悔,勤加精进,一心念空,当度色难。 是则略说修习禅定方法。 |
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三 、四无色定分四 |
丁一 、空处分二 |
戊二 、别释分三 |
己三 、证相分六 |
第二、明证虚空定,亦为六意:一、证相;二、明有支无支;三、体用;四、 浅深;五、进退;六、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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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 、证相 |
第一、明证相者,行者既一心念空不舍,则其心泯然,任运自住空缘。此亦似如前说未到地之相。于后豁然,与空相应,其心明净,不苦不乐,益更增长,于深定中唯见虚空,无诸色相。虽缘无边虚空,心无分散。既无色缚,心识澄静,无碍自在,如鸟在笼中,笼破得出,飞腾自在。证虚空定亦复如是。 复次,得空处定,出过色界,故名过一切色相。空法持心,种种诸色而不得起,故名灭有对相。既得胜妙空处,决定能舍色法,心不忆恋,故名不 念种种相。是故经中多以此义明证虚空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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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有支无支 |
第二、明有支无支者,余经论中明四无色定,例不立支,唯《缨络经》云:「四空定,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心为定体,方便道同,体用相似故。」若依《缨络》所说,虚空定即有五支。五支者,如经说:「一、想;二、护; 三、正;四、观;五、一心。」但上来四禅悉有支相貌可见,今此空定既无别证支离之法,此恐是据修空方便,义立为支,故经言:「方便道同,体用相似故。」余经论悉不立支者,当是为自体无有别证支林成就之相,而于《缨络》中说有支者,多是据方便及约义故说支。 约方便立支,其义云何?一、想者,修空定时,想身如簁如甑想。二、护者,即是舍支,舍于三种色相;又护者,名护持,遮三种色,不令破于空心。三、正者,不邪为义。今修空定为正,若念色相,是则为邪。四、观者, 观达正念,破三种色,达于空理。若观心住虚空,无有分散,名一心支。通明支者,谓支离为义,因此五法支离非一,故名为支。 约修方便论支正应如此,佛意难知,既无的文,不可定判。或是证空定时,于空定中义立五支。何以故?经亦说言:「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心为定体。」今约修空立支隐显,明因果体用,如似不便。若约证空定时,义立五 支,亦复宛然,似如可见,深推自解,不烦多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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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体用 |
第三、体用者,前五支为因,第六默然心为果,果后更起五支则为用, 默然为体,例如前四禅不异。 问曰:向言无证支,那得例上? 答曰:还用方便支义支对,隐显例作,亦当于义无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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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浅深 |
第四、浅深者,初得虚空定,即离三种色,心与十方虚空相应,于后定既重发,复觉心识明净,见空亦广,定又增深。自觉初浅狭,今则渐 广深,如是乃至九品,类前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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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进退 |
第五、进退者,得虚空定亦有四种人不同,所谓退分、住分、进分、达分,类如上四禅中说,今不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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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六、功德 |
第六、明功德者,亦有共、不共。共如上说。不共离过者,始于此空定中,方得离三种色过。善心不共者,得离色证空,更得增胜、信敬、 惭愧等诸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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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识处分三 |
第二、明识处定者,亦为三:第一、释名;二、修行方法;三、证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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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释名 |
第一、释名者,所以名识处者,舍空缘识,以识为处,正从所缘处受名, 故名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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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修行 |
第二、修行方法者,有二种:一者、诃毁空处,赞叹识处;二者、观破空处,系缘念识处。云何名诃责空定?行者知空处定与空相应。虚空无边,心缘虚空,缘多则散,能破于定。复次,虚空是外法,缘外法入定,定从外生,则不安隐过罪多, 是名诃虚空定识处。既是内法缘内法入定,则多寂静安隐,是故赞叹识处。第二、观破空处者,观缘空,受、想、行、识如病如痈,如疮如刺,无常、苦、空、无我, 和合而有,欺诳不实。此即是八圣种观。前四是对治方法,便是事观;后无常等四, 即是缘谛理观。 就此八种观中,即有总、别。总者,用此八法总观空处定,四阴和合,故有此定, 可患无实。别观者,用此八法,前四对治观四阴事:如病者,对治受阴;如痈者, 对治想阴;如疮者,对治行阴;如刺者,对治识阴。复次,四无常等,即对观四阴理相:无常观识阴,苦观受阴,空观想阴,无我观行阴。此事、理二观,总别观虚 空处事理无可贪乐,即心易生厌,疾能舍离,善用念处中意,寻此别对之义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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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三 、四无色定分四 |
丁二 、识处分三 |
戊二 、修行 |
问曰:离四禅时,何故但说三方便?今离四空定,说八圣种耶? 答曰:空定既细,若不说圣种往观,则过难见。 问曰:若尔,凡夫无八圣种,云何得离? 答曰:善修六行亦得离之,但不如八圣种疾。 问曰:若修有漏禅,得用八圣种者,与无漏复有何异? 答曰:今此中用八圣种,但是欲疾离下修上地定,不能即深观自地,发无漏慧故, 与无漏有异。 次明系心缘识。行者既善知空定过罪,心不喜乐,便舍空处,一心系缘现在心识, 念念不离。 未来、过去亦复如是,常念于识,欲得与识相应,加功专至,不计旬月,一心缘识无异念。 问曰:过去识已灭,未来未至,现在不住,云何可缘而入定耶? 答曰:心识之法,实如所问,虽三世心识不可得,而亦可忆持。如过去瞋心已灭, 不可复得,犹可忆知。 亦如得他心智,即能知他三世之心,诸法虽空,而不断故,何况自缘己三世识心而不得作入定因。缘此而推之,亦得有缘识入定之义。 是故行者一心缘识,空定即谢,识定未生,中间亦例如前。问曰:若尔,亦说中间禅相耶? 答曰:上已解之,其义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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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证相分三 |
第三、证相,亦有六义:一、证相;二、明支;三、体用;四、浅深;五、进退; 六、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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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证相 |
一、证定发相者,行者一心缘识,即便泯然,任运自住识缘因,此后豁然, 与识相应,心定不动,而于定中不见余事,唯见现在心识念念不住,定心分明, 识虑广阔,无量无边,亦于定中忆过去已灭之识无量无边,及未来应起之识亦无量无边,悉现定中,与识法相应。 识法持心,无分散意。此定安隐,清净寂静,心识明利,不可说也。问曰:行者未得三通,云何知三世心? 答曰:此是三昧之力,类上四无量心,其义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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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明支 |
二、明支者,如《缨络经》说:「四空,五支,方便道同, 用相似故。」例如空处,不烦更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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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体用、浅深、 进退、功德 |
三、体用及浅深、进退、功德等,并类可知,今不别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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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无所有处分三 |
第三、明不用处,亦为三:一、释名;二、明修行方法;三、明证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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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释名 |
一、释名者,不用处者,修此定时,不用一切内外境界。外境名空,内境名心, 舍此二境因,初修得名,故言不用处。亦名少处,亦名无所有处,亦名无想处,此三名从定体得名也。 二、明修无所有处定方法,为二:一者、诃赞;二、观行修习。云何诃责识处? 行者深知识处过故。 所以者何?识定心与识法相应,若于定中,心缘于识,过去、现在、未来心识悉无量无边,若心缘无边,缘多则散坏于定。 复次,上缘空入定,名为外定。今缘识入定,名为内定。而依内依外,皆非寂静。若依内心,以心缘心入定者,此定已依三世心生,非真实。 唯有无心识处,心无依倚,乃名安隐。如是知已,赞无所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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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修行 |
二、观行修习者,观于缘识,受、想、行、识如病如痈,如疮如刺,无常、苦、空、无我,和合而有,虚诳不实,义如前释。如是知已,即舍识处,系心无所有处。 无所有处既无所依,缘心识则内静息求,不用一切心识之法,知无所有法非空非识,无为法尘无有分别。 如是知已,静息其心,念无所有法,是时识定即谢,少定未发,于其中间证相如前说。 问曰:有人言:修无所有,取少识,缘之入定,此事云何? 答曰:不然。应舍一切,但念无所有法,故名无所有处。而说言少处者,但意根 对无所有法尘,生于少处,非是缘少识入定,名为少处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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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丙三 、四无色定分四 |
丁三 、无所有处分 三 |
戊三 、证相分三 |
第三、明证相,亦为六:一者、正明证相;二者、明支;三、明体用;四、浅深; 五、进退;六、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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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证相 |
第一、明无所有定发相者,行者于中间,心不忧悔,专精不懈。一心内净,空无所依,不见诸法,寂然安隐,心无动摇,此为证无所有定相。入此定时,怡然寂绝,诸想不起,尚不见心相,何况余法?无所分别,是名无所有处定,亦名无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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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明支 |
二、明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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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体用、浅深、进退、功德 |
三、明体用;四、明浅深;五、进退;六、功德,例如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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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 、非想非非想处分三 |
第四、释非想非非想定,亦为三:一、释名;二、修行方法;三、证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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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释名 |
一、释名者,言非想非非想者,解释不同。有言:此定名一存一亡观,所言非想者,非粗想,此则亡于粗想。非非想者,非非细想,此则存于细想。又解云:前观识处是有想,不用处是无想。今双除上二想,非想遣识处有想,非非想遣不用处无想故。又解言:若非有想者,此定中不见一切相貌故。言非有想非无想者,行人或作是念:若一向无想者,如木石无知,云何能知无想?故言非无想也。 问曰:非有想非无想中实有想,云何言无想耶? 答曰:非想有四阴共成,岂得言无?但凡夫人入此定中,阴、界、入细故不觉, 谓言无想。佛法中说有四阴共成,但因其本名,故言非有想非无想。亦有解言:约 凡夫说,言非有想;约佛法中说,言非无想;合而论之,故言非有想非无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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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修行 |
第二、修行方法,亦有二:一者、诃赞;二者、观行修习。诃责者,深知无想中过罪,是无所有定,如痴如醉,如眠如暗,无明覆蔽,无所觉了,无可爱乐,故《摩诃衍》云:「观于识处如疮如箭,观无想处如痴,皆是心病,非真寂静处。更有妙定, 名曰非想,是处安隐,无诸过罪,我当求之。」 二、明观行修习。行者尔时谛观无所缘,受、想、行、识如病如痈,如疮如刺, 无常、苦、空、无我,欺诳不实,和合而有,非实有。如是观已,即便舍离,心观于非有非无。何法非有?谓心非有。何以故?过去、现在、未来,求之都不可得, 无有形相,亦无处所,当知非有。云何非无?若言是无,何名无为?心是无为,离心是无。若心是无,不名为心,以无觉无缘故;若心非无,更无别无。何以故?无不自无,破有故说无,无有则无无,故言非有非无。如是观时,不见有无,一心缘中,不念余事,是名修习非有想非无想定。如是即依非有非无,常念不舍,则不用 处定便自谢灭,而非有想非无想定未发,于其中间亦如上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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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证相分二 |
第三、明证相,亦为六意:一者、正明证相;二、明支;三、明体用;四、明浅深;五、进退;六、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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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证相 |
第一、明证相者,行者既一心专精,加功不已,其心任运,住在缘中,于后忽然真实定发,不见有无相貌,泯然寂绝,心无动摇,恬然清净,如涅槃相。是定微妙,三界无过,外道证之,谓是中道、实相、涅槃、常、乐、我、净,爱着是法,更不修习。彼若正观,如步屈虫行至树表,更不复进,到退回还。如经中说:「凡夫证此定法,如绳系鸟,绳尽则还。」已其不知四阴和合而有自性。然其虽无粗烦恼,而亦成就十种细烦恼,以不知故,谓是真实,外道入此定中,不见有无,而觉有能知非有非无之心,即计此心谓是真神不灭,故言神至细,不破神能知。若佛弟子,知是四阴和合而有,虚诳不实,是中心想,故知无别神知。 复次,前虚空处破色故说空,识处破空故说识,说识为有想,不用处破识故无识,说无识为无想。今此定破无所有,说非无想,故言非有想非无想。此定于世间中沈浮等故,智、定、空、有均平,是定安隐,于世间中最为尊胜,等智所不能破,故数人言:「一常有漏。」 复次,无想有三义:一、无想天定;二、非有想非无想定;三、灭受想定。无方便外道灭心,入无想天定;有方便凡夫外道灭心,入非有想非无想定;佛弟子灭心,入灭受想定。 问曰:无所有处亦名无想定,何故不入三种灭心耶? 答曰:不善灭无所有中心数法故非妙。复次,若在色界,无想为极;若在无色界,非有想非无想为极。若佛法中,自有灭、受、想,不用处于三处中皆非胜 定,故不取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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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一 、世间禅相分三 |
丙三 、四无色定分四 |
丁四 、非想非非想处分三 |
戊三 、证相分二 |
己二 、明支 、体用 、浅深 、进退功 德 |
第二、明支;三、体用;四、浅深;五、进退;六、功德,义类前可知。般若灭一切法而能生一切法,如从初禅来灭忧,乃至非想非非想灭不用 处之想,皆是般若中前方便,灭诸法为入空。以其灭诸法故,能生后胜法故, 般若能生万法故,此十二门禅皆般若气分所摄。 问曰:菩萨行菩提道,入实相空,尚不得空,今云何随此不实颠倒之空分别有四耶? 答曰:如《释论》解四空义中说:「与诸法实相共智慧行,是四无色中, 无有颠倒,是摩诃衍中四无色。」 问曰:何等是诸法实相智? 答曰:诸法自性空是。 问曰:色法和合,分别因缘故空,此无色中云何空? 答曰:色是眼见耳闻,粗事能令空,何况不可见,无有对,不觉苦乐而不空耶?复次,色分别乃至微尘皆散灭归空,是心心数法在日月时节乃至一念中不可得,是名真实四无色空义。菩萨如是知已,亦能分别种种诸相,以大悲方便为一切众生故,行而不着。 以此功德回向菩提,具一切佛法,普施众生,即是行菩萨道也。 |
表 10-1:(6 表)乙二、亦世间亦出世间禅相分三【卷七】(第七之三)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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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亦世间亦出世间禅相分三
【卷七 】
(第七之三 ) |
修证亦有漏亦无漏禅 今约三种法门以辩亦有漏亦无漏禅:一者、六妙门;二者、十六特胜;三者、通明观。此三法门亦得说为净禅。此中明净禅与《阿毗昙》有小异,浅深、位次,并如前第五卷中 说,但教门分一息道,立三种禅,为化众生。今须略推此教意,多是对三种人根性不同: 一者、自有众生慧性多而定性少,为说六妙门。六妙门中慧性多故,于欲界初禅中即能发无漏,此未必至上地诸禅也。 二者、自有众生定根多而慧性少,为说十六特胜。慧根性少故,下地不即发无漏;定性多故,以具上地诸禅,方得修道。 三者、自有众生定慧根性等,为说通明。通明者,亦具根本禅,而观慧巧细,从于下地乃 至上地皆能发无漏也。此是随机之说。若随对治,则与此相违,如前五门中意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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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六妙门分三 |
初释六妙门,为三:一者、释名;二、辨位次;三、明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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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释名 |
第一、释名者,所言六妙门者:一、数;二、随;三、止;四、观;五、还; 六、净。通称六妙门者,妙名涅槃,此之妙法能通至涅槃,故名妙门,亦名六 妙门。此六妙门,三是定法,三是慧法。定爱慧策,亦有漏亦无漏,义在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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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辨位次 |
二、辨次位者,此六妙门位即无定。所以者何?若于欲界、未到地中巧行六法,第六净心成就,即发三乘无漏,况复进得上地诸禅而不疾证道。虽此与前有异,是以《瑞应经》云:「因此六法,游止三四,出生十二。」此而推之,故 知此六妙门位则不必定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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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明修证 |
三、明修证者,若广明此六法修证,则诸禅皆属六妙门摄。今但取次第相生入道之正要,以明六妙修证之相。今明修证六妙门,开为十二门也。所以者何?如数有二种:一者、修数;二者、数相应。乃至修净与相应亦如是。 今约修证分别,有十二门:一、修数;二、与数相应。一者、修数。行者调合气息,不涩不滑,安详徐数,从一至十,摄心在数,不令驰散,是名修数。二、与数相应者,觉心任运,从一至十,不加功力,心息自住。 息既虚凝,心相渐细,患数为粗,意不欲数,尔时行者应当放数修随。随亦有二种:一者、修随;二者、与随相应。修随者,舍数法,一心依随息之出入,心住息缘,无分散意,是名修随。二者、与随相应,心既渐细,觉息长短,遍身入出息, 任运相依,意虑怡然凝静,是名与随相应。 觉随为粗,心厌欲舍,如人疲极欲眠,不乐众务,尔时行者应当舍随修止。止有二种:一者、修止;二、与止相应。 修止者,三止之中,但用制心止也。制心息诸缘虑,不念数随,凝静其心,是名 修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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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亦世间亦出世间禅相分三 |
丙一 、六妙门分三 |
丁三 、明修证 |
二、与止相应者,自觉身心泯然入定,不见内外相貌,如欲界、未到地等。定法持心,任运不动。行者尔时即作是念:「今此三昧虽复寂静,而无慧方便,不能破坏生死。」 复作是念:「今此定者,皆属因缘,阴、入、界法和合而有,虚诳不实。我今不觉,应须照了。」作是念已,即不着止。 起观分别亦有二种:一者、修观;二者、与观相应。一、修观者,观有三种:一者、慧行观,观真之慧;二者、得解观,即假想观;三者、实观,如事而观也。 今此六妙门、十六特胜、通明等,并正用实观成就,然后用慧行观观理入道。所以者何?名实者,如众生一期果报,实有四大,不净三十六物所成,但以无明覆蔽, 心眼不开明,则不依实而见。 若能审谛观察,心眼开明,依实而见,故名实慧行观。 及得解观,在下四谛、十二因缘、九想、背舍等中,当广分别。 云何修习实观?行者于定心中以心眼谛观此身中细微入出息,想如空中风,皮筋骨肉、三十六物如芭蕉不实,内外不净,甚可厌恶。复观定中喜乐等受,悉有破坏之相,是苦非乐。又观定中心识无常生灭,剎那不住,无可着处。 复观定中善恶等法,悉属因缘,皆无自性。 如是观时,能破四倒,不得人我,定何所依?是名修观。 二、与观相应者,如是观时,觉息入出,遍诸毛孔,心眼开明,彻见内三十六物及诸虫户内外不净,众苦逼迫,剎那变易,一切诸法悉无自性,心生悲喜,无所依倚,得四念处,破四颠倒,是名与观相应。 观解既发,心缘观境,分别破析,觉念流动,非真实道,尔时应当舍观修还。还亦有二:一者、修习还;二者、与还相应。 一、修习还者,既知观从心发,若随析境,此则不会本源,应当反观此心者从何而生:为从观心生,为从非观心生?若从观心生,则先已有观,今实不尔。 所以者何?数、随、止等三法之中,未有观故。若非观心生,不观心为灭生,为不灭生? 若不灭生,即二心并;若是灭法已谢,不能生现在;若言亦灭亦不灭生,乃至非灭非不灭生,皆不可得。当知观心本自不生,不生故不有,不有故即空,空无观心。 若无观心,岂有观境?境智双忘,还源之要,是名修还。 二、与还相应者,心慧开发,不加功力,任运自能破析,返本还源,是名与还相应。既相应已,行者当知,若离境智,欲归无境智,不离境智,缚心随二边故,尔时当舍还。 安心净道亦有二:一者、修净;二者、与净相应。 一、修净者,知色净故,不起妄想分别,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息妄想垢, 息分别垢,息取我垢,是名修净。举要言之,若能心如本净,名为修净;亦不得能所修及净、不净,是名修净。 二、与净相应者,作是修时,豁然心慧相应,无碍方便,任运开发,三昧正受, 心无依倚。 证净亦有二:一者、相似证,五方便相似无漏慧发;二者、真实证,苦法忍乃至第九无碍道等三乘真无漏慧发也。三界垢尽,故名证净。 复次,观众生空,故名为观;观实法空,故名为还;观平等空,故名为净。 复次,空三昧相应,故名为观;无相三昧相应,故名为还;无作三昧相应,故名为净。复次,一切外观名为观,一切内观名为还,一切非内非外观名为净。 故先尼梵志言:「非内观故,得是智慧;非外观故,得是智慧;亦不无观故,得是智慧。」 复次,菩萨从假入空观,故名为观;从空入假观,故名为还;空假一心观,故名为净。 若能如是修者,当知六妙门即是摩诃衍。复次,三世诸佛入道之初,先以六妙门为本,如释迦初诣道树,即内思安般: 一、数;二、随;三、止;四、观;五、还;六、净。 游止三四,出生十二,因此证一切法门,降魔成道。当知菩萨善入六妙门,即能 具一切佛法,故六妙门即是菩萨摩诃衍。今欲更论余事,故略说不具足也。 |
乙二 、亦世间亦出世间禅相分三
丙二 、十六特胜分三 |
次释十六特胜,即开为三意:一、释名;二、明观门制立不同;三、明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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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释名 |
第一、释名者,所言十六特胜者:一、知息入;二、知息出;三、知息长短;四、知息遍身;五、除诸身行;六、受喜;七、受乐;八、受诸心行;九、心作喜;十、心作摄;十一、心作解脱;十二、观无常;十三、观出散;十四、观欲;十五、观灭;十六、观弃舍。所以通名十六特胜者,十六即是数法。 特胜者,从因缘得名。如佛未出世时,外道等并已修得四禅、四空,而无对治观行, 故不出生死。如来成道,初为拘邻及舍利弗等利根弟子说四真谛,即得道迹。复为摩诃迦叶、絺那等直闻四谛真理不悟,更说不净观法对治,破诸烦恼。因此初明九想、背舍等诸不净观禅。尔时修此观者,得道无量。复有一机众生,贪欲既薄,若厌恶心重,作不净观,即大生厌患,便增恶此身,无漏未发,即顾人自害,此事如律文所明,佛因此告诸比丘舍不净观,更修胜法,法名十六特胜,修之可以得道。此十六特胜有定有观, 是中具足诸禅,以喜、乐等法爱养故,则无自害之过,而有实观观察,不着诸禅,所以能发无漏。既进退从容,不随二边,亦能得道,故名特胜。 问:若尔,应在观禅后说净禅。何以故?若取教门,即在观禅之后;若论行法,既胜二边,亦应在后。 答:今明禅定力用浅深之相,非是对缘利物之时。所以者何?背舍、胜处悉是得解之观,观力既能转想转心,于断结义强。今此特胜唯是实观,能见身内三十六物,力用劣弱,不能疾断结使,功德浅薄,故应前说。 复次,若不净观散灭骨人,则不能得更观身毛孔息出入相。若于实观后转作九想、背舍等,则具足成就,于义无失。复次《大品经‧ 广乘品》观于十六特胜。 复次,说九想、背舍等诸观禅,此为明证,不应生疑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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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观门制立不同分二 |
第二、明观门制立不同者,解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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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阿那波那等十六法对四念处 |
一者、有人云:「此阿那波那等十六法对四念处。」若约四念处而明,当知但在欲界、未到地乃至初禅则具足也,欲至上地,非为不得,但观法式少不具足。如四禅, 既无出入息及喜、乐等,若约息及喜、乐明念处,则不便也。上下类而可知。 亦明对四念处,复有二解不同:一师解云:「前五对身,中三对受,次二对心, 后五对法。」此师明十六特胜。自云依《禅经》中说:一、观入息,至于气灭。二、观出息,止至于鼻端。三、观息长短,若身不安,心多散乱,则出入息俱短;若身安心静,则出入息俱长。四、息遍身者,形心既安,则气道无壅,如似饮气,既统遍身中。五、除诸身行者,想、受为心行,觉观为口行,出入息为身行。既息遍身中,患彼觉动粗念,除诸粗故,名除诸身行。此五属身念处。 受念处有三,谓粗息除故,身心安隐故。六、受喜;七、受乐者,虽有微喜,乐能遍满身识,既满,内心喜悦,故名乐;八、受诸心行者,既受乐在怀,必有数法相随,倚心乐境,故名受诸心行。 心念处有三:九、心作喜者,既止心一境,未有慧解,必为沈心所覆没,以喜举之,令不沉没,故名作喜;十、心作摄者,喜心动散,则发越过,常摄之令还,不使驰散诸缘,故作摄;十一、心作解脱者,心不掉散,均等无累,故名解脱。 法念处有五:十二、观无常者,已得自在,不为沈浮所败,故能观诸法无常,念念生灭,不可乐也;十三、观散坏者,此身不久当散坏,磨灭之法,非真实有;十四、观离欲者,此身唯是苦本,心欲离之,故名离欲;十五、观灭者,是心住灭, 多诸过患,不欲住故;十六、观弃舍者,观此诸法皆是过患,故名弃舍。 此阿那波那等十六行是慧性,无一息入出而不觉,故彼师自云:「依经明十六特胜。」今既未见经文,但述而不作,亦未敢治定。次师别解云:「若对四念处起十六行,无往不尔。」但分之不调,如无漏十六行,约四谛中,一谛下有四,四四十六, 有漏亦复应尔。 然约四念处中说一念中有四,四四十六,义亦然。向言身念处有四,以除身行属身者,此义不然。何以故?若心息为身行者,如《大集经》说:「息乃通于三行,非止属身行。」今正明身行者,如《摩诃衍》说:「行名身业。」今明善恶诸业皆从心生。身息是无知之法,不能造善恶,但为行作缘。今身以心来受身,令身有所造作,名为身。今明行破于受心,即是破行也。故知此属受念处,当知受中亦具四法也。向言法中有五,观无常属法念处者,此亦不然。何以故?经中皆说「观心无常,观法 无我」,今明观无常,正是心念处也。此则一中各说有四,四四十六,于义为便也。 |
乙二 、亦世间亦出世间禅相分三
丙二 、十六特胜分三 |
丁二、观门 制立 不同 分二 |
戊二、十六法应须竖对诸禅 |
次第二师云:「此十六法应须竖对诸禅,八观法相关故。」所以者何?一、知息入;二、知息出者,此则对于数息;三、知息长短者,对欲界定;四、知息遍身者,对未到地定;五、除诸身行者,对初觉支;六、受喜,对初禅喜支;七、心受乐,对初禅乐支;八、受诸心行者,对初禅一心支;九、心作喜,对二禅内净喜支;十、心作摄,对二禅一心支;十一、心住解脱, 对三禅乐支;十二、观无常,对四禅不动定;十三、观出散,对空处;十四、观离欲,对识处;十五、观灭,对不用处;十六、观弃舍,对非想非 非想处。此则从初调心乃至发诸禅定明观行具足,此解为胜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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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修证 |
第三、明修证者,所以心名修证者,即是作心修习。心未相应证者,即是任运开发, 心得相应。既有三师制立观法不同,今亦修有证之异,但前师云:「于欲界、未到地及初禅中,约四念处明十六特胜。」观法大意亦不异如前说六妙门中观法,而非无小小不同。而名目有异,善寻配当,其义可解,此则不烦别说修证也。 今正明后师竖对三界明真特胜。既上来未说此观慧方法,今当出修证之相。竖明修十六特胜者:一、知息入;二、知息出。此对代数息也。调息方法,事事如前数息中说。行者既调息绵绵,一心依随于息,息若入时,知从鼻端入至脐;若出时,知从脐出至 鼻。如是一心照息,依随不乱,尔时知息粗细之相。粗者,知风喘气为粗;细者,知息相为细。若入息粗时,即调之令细,是名知粗细相。譬如守门之人,知门人出入,亦知好人、恶人,知好则进,知恶则遮。 复次,知粗细者,入息则粗,出息则细。何故尔?入气利急故相粗,出息涩迟故细。复次,知轻重,知入息时轻,出息时重。何以故?入息既在身内,即令体轻;出息时, 身无风气,则觉身重。 复次,知涩滑:入息时滑,出息时涩。何以故?息从外来,风气利故,则滑;从内出吹,内滓秽,塞诸毛孔,则涩。复次,知冷暖:知入息时冷,知出息时暖。何以故?息从外来,冷气而入,故冷;息从内出,吹内热气而出,故暖。 复次,知久近:入息时近,出息时久。何以故?息入既利,则易尽,故近;息出涩, 则难尽,故久。复须觉知因出入息故,则有一切众苦烦恼,生死往来,轮转不息,心知惊畏。行者随息之时,知息有如是等法相非一,故云知息入出也。 问:何故以此代数息? 答:若是数息,直闇心数,无有观行,修证时多生爱、见、慢等诸烦恼病也。爱者, 爱着此数息;见者,谓见我能数;慢者,谓我能数,以此慢他。今以随代数者,随息之时,即觉知此息无常,命依于息,以息为命,一息不还,即便无命。既觉息无常,知身命危脆。知息无常,即不生爱;知息非我,即不生见;悟无常,即不生慢。此则从初方便已能破诸结使,不同数息。 复次,行者一心依息,令心不散,得入禅定,故名亦爱;觉悟无常,故名亦策;与定相应,名亦有漏;观行不着,名亦无漏。复次,若数息时冥闇心而数,既无照了,后证定时,则心无所见。今随息者既明心照息,后证定时,则心眼开明,见身三十六物,破爱、见、慢。此即是特胜胜于数息也。 三、知息长短者,此对欲界定。若证欲界定时,宜是定明净都不觉知息中相貌。今此中初得定时,即觉息中长短之相。云何为觉?若心定时,觉入息长,出息短。何以故? 心既静住于内,息随心入故,入则知长。既心不缘外,故出则知短。 复次,觉息长,则心细;觉息短,则心粗。何以故?心细则息细,息细则入从鼻至脐, 微缓而长,出息从脐至鼻亦尔。心粗则息粗,息粗则入从鼻至脐,急疾短,出从脐至鼻亦尔。 复次,息短故,觉心细;息长故,觉心粗。何以故?如心既转静,出息从脐至胸即尽, 入息从鼻至咽间即知尽。此则心静故,觉息短。觉长故心粗者,如行者心粗故,觉息从脐至鼻,从鼻至脐,道里长远,此则心粗故,觉息长。 复次,短中觉长则定细,长中知短则是粗。何故尔?如息从鼻至胸则尽,此行处虽短, 而时若大,久久方至,脐。此则行处短而时节长也。若就此而论,短中觉长则定细。觉长中而短是粗者,如心粗故,息从鼻至脐,道里极长,而时节短,欻然之间,即出至鼻。何以故?心粗气息行疾故。此虽长而短,然此息短则是心粗也,故云短中长而细,长中短而粗也。如此觉长短时节,知无常由心,生灭不定故。今息长短相貌非一,得此定时, 觉悟无常,转更分明。证欲界定,故名亦爱;观行觉无常,故名亦策。此略说第三、知 息长短,破欲界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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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亦世间亦出世间禅相分三
丙二 、十六特胜分三 |
丁三 、修证 |
第四、知息遍身者,对未到地定。若根本未到地,直觉身相泯然如虚空,尔时实有身息,但以眼不开故,不觉不见。今特胜中发未到地时,亦泯然入定,即觉渐渐有身如云影,觉出入息遍身毛孔,尔时亦知息长短相等。见息入无积聚,出无分散,无常生灭, 觉身空假不实,亦知生灭剎那不住,三事和合,故有定生。三事既空,则定无所依,知空亦空,于定中不着,即破根本未到地,爱、策之义已在其中。 问:《摩诃衍》中及诸经多说观息入出,何以故言知息入出? 答:此说知为观,而观法实未具足,故今说为知。《大品‧ 广乘品》中明十六特胜相, 皆言知息入出长短,以是文为证说知,则不乖文义。观慧在下当说。 第五、除诸身行者,对初禅觉观支。就中二:一、明身行;二、明除身。身行者,欲界身中发得初禅,色界四大造色,触欲界身,欲界身根生身识,觉此色触,二界色相依共住,故名身。身行者,即观支。此观支从身分生,知身中之法有所造作,故名身行。次明除身行者,因觉息遍身,发得初禅,心眼开明,见身三十六物臭秽可恶,尔时即 知三十六物由四大有头等六分,一一非身,四大之中,各各非身,此即是除欲界身也。除初禅身者,于欲界身中求色界四大不可得,名除初禅身。所以者何?若言有色界造色者,是为从外来,为从内出,为在中间住?如是观时,毕竟不可得,但以颠倒忆想,故言受色界触。谛观不得,即是除初禅身,身除故,身行即灭。复次,未得初禅时,于欲界身中起种种善恶行,今见身不净,则不造善恶诸结业,故名除身行。 今明此定亦有二种:一者、根本五支,如前说。二者、净禅五支者,觉身三十六物虚假不实,名觉;分别此禅与欲界及根本功德大有优劣,名为观。既得法喜,心大庆悦, 名为喜;于无垢受恬憺之乐,名为乐。正定持心,令不动摇,名为一心。此中支除成就胜妙喜乐而心无染着,故名为净禅也。 复次,如《阿毗昙》中说隐没无记有垢、不隐没有记无垢等义,约此二种禅中,应广分别。 六、受喜者,即是对破初禅喜支。根本禅中喜支从隐没有垢,觉观后生,既无观慧照了,多生烦恼,故不应受。今明受喜者,于净禅觉观支中生,以有观行破析,达觉观性空,当知从觉观生喜亦空,即于喜中不着,无诸过罪,故说受喜。如罗汉人不着一切供养,故名应供。复次,如真实知见,得真法喜,故说受喜。 七、受乐者,对根本禅乐支。彼禅既无观慧,乐中多染,故不应受。今言受乐者,受无乐,知乐性空,于乐中不着。既无乐过罪,上无别证无为之乐,故说受乐。 八、受诸心行者,此对破根本一心支。今明能通诸法,故名诸心行。心行有二种:一者、动行;二者、不动行。有人解云:从初禅乃至三禅犹是动行,四禅已去,名不动行。今略说不动行者,觉等四支是动行,后一心支是不动行。亦名诸心行者,即是一心支不动之行。若根本禅入一心时,心生染着,此一心不应受。今明受诸心行者,知此一心虚诳不实,一心非心,即不取着,既无过罪,即是三昧正受,故说受诸心行。 九、心作喜者,此对二禅内净喜。所以者何?二禅喜从内净发,以无智慧照了多受也。今观此喜,即知虚诳不生受着,如真实知生法喜,亦名喜觉分。既从正观,心生真法喜, 故名心作喜。 十、心作摄者,此对二禅一心支。何以故?为二禅喜动经摄,故说心作摄。今明摄者, 正以破前伪喜,生喜觉喜,此喜虽正,而不无涌动之过,即应返观喜性。既知空寂毕竟, 定心不乱,不随喜动,故云作摄。是以《大集经》云:「动至心。」 十一、心住解脱者,此对破三禅乐。所以者何?三禅有遍身之乐,凡夫得之,多生染爱,为之所缚,不得解脱。今言解脱者,以观慧破析,证遍身乐时,即知此乐从因缘生, 空无自性,虚诳不实,观乐不着,心得自在,故名心作解脱。 十二、观无常,此对破四禅不动。所以者何?如世间中有动、有不动法,三种为乐所动,犹名动法。今此四禅名不动定,凡夫得此定时,多生常想,心生爱取,今若观此定生灭代谢,三相所迁,知是破坏不安之相,故经云:「一切世间动、不动法皆败坏不安之相。」故名观无常。 十三、观出散者,此对破空处。所以者何?出者,即是出离色界;散者,即是散三种色。复次,出散者,谓出离色心,依虚空消散自在,不为色法所缚,故名出散。凡夫得此定时,谓是真空安隐,心生取着。今言观出散者,行人初入虚空处时,即知四阴和合故有,无自性,不可取着。所以者何?若言有出散者,为虚空是出散,为心是出散?若心出散,心为三相所迁,过去已谢,未来未至,现在无住,何能出耶?若空是出散者, 空是无知,无知之法,有何出散?既不得空定,则心无受着,是名观出散。 |
乙二 、亦世间亦出世间禅相分三 |
丙二 、十六特胜分三 |
丁三 、修证 |
十四、观离欲者,此对识处。所以者何?一切爱着外境,皆名为欲。 从欲界乃至空处,皆是心外之境。若虚空为外境,识来领受此空,即以空为所欲。今识处定缘于内识,能离外空欲故离欲。若凡夫得此定,无慧眼照了,谓言心与 识法相应,真实安隐,即生染着。今言观离欲者得此定时,即观破析。 若言以心缘识,心与识相应,得入定者,此实不然。何以故?过去、未来、现在三世识皆不与现在心相应故,云何言心与三世识相应?定法持心,名为识定。 故知此识定但有名字,虚诳不实,故名离欲也。 十五、观灭者,此对无所有处。所以者何?此定缘无为法尘,心与无为相应。对无为法尘发少识故,凡夫得之,谓之心灭,深生爱着,不能舍,为之所缚。今言观灭者,得此定时,即觉有少识。此识虽少,亦有四阴和合,无常、无我、虚诳,譬如粪秽,多少俱臭,不可染着,是名观灭。 十六、观弃舍者,此对非想。所以者何?非想是两舍之对治,从初禅以来,但有遍舍,无有两舍,故未与弃舍之名。 今此非想既有双舍有无,故名弃舍。亦以此定是舍中之极,故最后受名。若凡夫得此定时,谓为涅槃,无有观慧觉了,不能舍离。 今明弃舍者,得此定时,即知四阴、十二入、三界及十种细心数等和合所成。当知此定无常、苦、空、无我,虚诳不实,不应计为涅槃,生安乐想。 既知空寂,即不受着,是名观弃舍。 虽求定相,而亦成就此定,尔时即具二种弃舍:一者、根本弃舍;二者、涅槃弃舍。永弃生死,故云观弃舍。行者尔时深观弃舍,即便得悟三乘涅槃。此事如须跋陀罗,佛令观非想中细想,即便获得阿罗汉果。 今明悟道未必应须具十六,或得三二特胜,即便得悟。 亦利根者,初随息时,觉悟无常,即便悟道。此随人不定也。从初以来,俱发根本定,故名亦有漏;于中观行,破析不着,名亦无漏。故云特胜是亦有漏亦无漏禅。 此竖对三界诸禅者,则一一观法相,至义可见也。 |
表 11-1:(8 表)丙三、通明观分三【卷八】(第七之四)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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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 、通明观分三
【卷八 】
(第七之四 ) |
修证通明观今辨此禅,大意为三:一者、释名;二者、辨次位;三者、明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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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释名 |
一、释名者,所以此禅名为通明观者,此观方法出《大集》经文,无别名目。 北国诸禅师修得此禅,欲以授人,既不知名字,正欲安根本禅里,而法相迥殊。若对十六特胜,则名目全不相关;若安之背舍、胜处,观行方法条然别异。 既进退并不相应,所以诸师别作名目,名为通明观禅。 或有说言:「《华严经》有此名目。」所言通者,谓从初修习即通观三事。若观息时,即通照色心;若观色,乃至心亦如是。 此法明净,能开心眼,无诸暗蔽,既观一达三,彻见无阂,故名通明。复次,善修此禅,必定能发六通、三明故。 《大集经》明法行比丘修此禅时,欲得神通,即能得之。 今言通者,即是能得六通;明者,即是能生三明。此因中说果,故言通明观。问曰:余禅亦能发六通、三明,何故独此禅说为通明? 答曰:余禅乃有发通明之义,不如此禅利疾,故名通明。 问曰:如《大集经》亦有别释此禅名义,故经言:「所言禅者,疾故名禅。疾大疾, 住大住,静寂静,观灭远离,是名为禅。」今何故别立名耶? 答曰:彼经虽有此释,于义乃显,而名犹漫,既不的有名目,故复更立通明之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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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辨次位 |
第二、明次位者,此禅无别次位,犹是约根本四禅、四空立次位。 但于一一禅内更有增胜出世间观定之法,能发无漏及三明、六通疾利,亦于非想后心灭诸心数,入灭受想定,故不同根本暗证取着,无有神智功能。 是故虽复次位同于根本,而观慧殊别,恐人谬解,故立别名。虽名有异,而次位无差。 问曰:若此禅得入灭定,与九次第定有何异耶? 答曰:修此定时,心心无间,亦得说为九次第定,然终非是具足九次第定法。 是事在下自当可见。若比准《成实论》解九定、八解,亦是具足。 |
丙三 、通明观分三 |
丁三 、修证分八 |
第三、明修证,此禅既无别次位,还约根本次位辨修证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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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初禅分二 |
己一 、修证初禅之相 |
第一、先明修证初禅之相,如《大集经》说:「言初禅者,亦名为具,亦名为离。离者,谓离五盖;具者,谓具五支。五支者,谓觉、观、喜、安、定。云何为觉?如心觉、大觉,思惟、大思惟,观于心性,是名为觉。云何为观?观心行、大行、遍行、随意,是名为观。云何为喜?如真实知、大知,心动至心,是名为喜。云何为安?谓心安、身安、受安,受于乐触,是名为安。云何为定?谓心住、大住,不乱于缘,不谬,无有颠倒,是名为定。」即是彼经略释修证通明初禅之相。 推此经文所明五支,则与余经论所明大异,故须别释。今先释如心。如心者, 即是初禅前方便定发也。亦即是未到地,但证不孤发,要由修习。云何修习?行者从初安心即观于息、色、心三事俱无分别。观三事者,必须先观息道。云何观息?谓摄心静坐,调和气息,一心谛观息想遍身出入。若慧心明利,即觉息入无积聚,出无分散,来无所经由,去无所履涉。虽复明觉息入出遍身,如空中风, 性无所有。是则略说观息如心相。 次观色如。行者既知息依于身,离身无息,即应谛观身色如。此色本自不有, 皆是先世妄想因缘,招感今世四大、造色围虚空故,假名为身。一心谛观头等六分、三十六物及四大、四微,一一非身,四微、四大亦各非实,尚不自有,何能生六分之身、三十六物?无身色可得,尔时心无分别,即达色如。 次观心如。行者当知由有心故,则有身色、去来、动转。若无此心,谁分别色?色因谁生?谛观此心藉缘而有,生灭迅速,不见住处,亦无相貌,但有名字, 名字亦空,即达心如。行者若不得三性别异,名为如心。 复次,行者若观息时,既不得息,即达色、心空寂。何以故?三法不相离故。色心亦尔。若不得色心三事,即不得一切法。所以者何?由此三事和合,能生一切阴、入、界众苦烦恼,善恶行业,往来五道,流转不息。若了三事无生,则一 切诸法本来空寂。是则略说修习如心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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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明证相分二 |
庚一、欲界、未到地相 |
第二、明证相。此亦具有证欲界、未到地相。 行者如上观察三性,悉不可得,其心任运自住真如,其心泯然明净,名欲界定。于此定后,心依真如法,心泯然入定,与如相应,如法持心,心定不动,泯然不见身、息、心三法异相, 一往犹如虚空,故名如心,即是通明未到地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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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初禅发相分三 |
次释初禅发相,如前引经说,此应具释五支证相。今先据觉支为本,觉义既成,释余四支则从可见。所以经言「觉、大觉」。觉者,觉根本禅,觉触发相,故名为觉。此事如前说,但轻重有异。大觉者,豁然心目开明,明见三事发相,名为大觉。此傍释,未是正意。复次,今当分别觉、大觉义。所言觉者,觉世间相也;大觉,出世间也。此即对真、俗二谛释之,亦有漏、无漏,义意在此。 今明世间则有三种:一、根本世间,一期正报五阴是也;二、义世间者, 知根本之法,与外一切法义理相关也;三、事世间者,发五通时,悉见一切众生种类及世间事也。世间既有三种,出世间对世间亦为三。所以者何?众生根有下、中、上、利、钝不等,是故虽同证此初禅,境界浅深,其实有异, 故须约三义分别证初禅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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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根本 世间、出世 间分 二 |
第一、先释约根本世间、出世间明觉大觉五支成初禅之相,即为 二意:第一、先明初禅发相;第二、即释成觉大觉五支差别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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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一 、初禅发相分 三 |
一、先明初禅发之相,即为三意,品次不同:一者、初发; 二、次;三、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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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一 、初发 |
一、初发相。行者发初禅时,即豁然见自身九万九千毛孔空疏,气息遍身毛孔出入。虽心眼明见遍身出入,而入无积聚,出无分散,来无所经由,去无所履涉,即见身内三十六物一一分明。三十六物者:诸发、毛、爪、齿、薄皮、厚皮、筋、肉、骨、髓、脾、肾、心、肝、肺、小肠、大肠、胃、胞、胆、屎、尿、垢、汗、泪、涕、唾、脓、血、脉、 黄痰、白痰、癊、肪、𦙽、脑膜。 |
丙三 、通明观分三 |
壬一 、初禅发相分三 |
癸一 、初发 |
此三十六物,十是外物,二十六是内物;二十二是地物,十四是水物。已见风、水、地相分明,复觉诸物各有热气煎煮,火相分明。观此四大犹如四蛇同处一箧, 四大蚖蛇,其性各异;亦如屠牛之人,分肉为四分,谛观四分,各不相关。行者亦尔,心大惊悟。 复次,行者非但见身三十六物四大假合,不净可恶,亦觉知五种不净之相。何等为五?一者、见外十物相不净,心生厌患,是名自相不净;二者、见身内二十六物内性不净,是名自性不净;三者、自觉此身从歌罗逻时,父母精血和合以为身种, 是名种子不净;四者、此身处胎之时,在生、熟二脏之间,是名生处不净;五者、及其此身死后,捐弃冢间,坏烂臭秽,是名究竟不净。当知此身从始至终,不净所成,无一可乐,甚可厌恶,我为无目,忽于昔来,着此不净臭烂之身,造生死业于无量劫,今始觉悟,悲喜交怀。五种不净,如《摩诃衍论》广说。 复觉定内心识,缘诸境界,念念不停,诸心数法相续而起,所念相异,亦复非一, 是名初禅初证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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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修证分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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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次 |
次明中证相。行者住此定内,三昧渐深,觉息后五脏内生息相各异,所谓青、黄、赤、白、黑等,随脏色别,出至毛孔。若从根入色,相亦不同。如是分别,气相非一。复见此身薄皮、厚皮、膜、肉各有九十九重,大骨、小骨三百六十,及髓各有九十八重。于此骨肉之间有诸虫,四头、四口、九十九尾,如是形相非一,乃至出入、来去、音声、言语亦悉觉知。唯脑有四分,分有十四重。 身内五脏,叶叶相覆,犹如莲华,孔窍空疏,内外相通,亦各有九十九重。诸物之间亦各有八十户虫,于内住止,互相使役。若行者心静细时,亦于定内闻诸虫语言音声,或时因此发解众生言语三昧。身内诸脉,心脉为主,复从心脉内生四大之脉,一大各十脉,十脉之内一一复各九脉,合成四百脉。从头至足,四百四脉内悉有风气血流相注。此脉血之内亦有诸细微之虫依脉而住。行者如是知,是知身内外 不实,犹如芭蕉。复观心数,随所缘时,悉有受、想、行、识四心差别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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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初禅分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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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明证相分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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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 、后 |
三、明后证之相。行者三昧智慧转深净明利。复见气息调和,同为一相,如琉璃器,非青、黄、赤、白。亦见息之出入无常生灭,悉皆空寂,复见身相新新,无常代谢。所以者何?饮食是外四大,入腹资身时,新四大既生,当知故身随灭,譬如草木,新叶既生,故叶便落,身亦如是。愚夫不了,谓是惜身;智者于三昧内觉此身相无常所迁,新新生灭,空无自性,色不可得。复各一念心生之时,即有六十剎 那生灭。或有人言:「六百剎那,生灭迅速,空无自性,心不可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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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初禅发相分三 |
壬二 、释成觉大觉五支差别相分五 |
癸一 、觉支 |
第二、明释成觉观五支之相,即为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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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释觉支,经说觉支云:「觉、大觉,思惟、大思惟,观于心性。」约此五句以明觉相。今先释「觉、大觉」二句,此约世间、出世间境界分别,故有此二觉之异。世间境,即是异相;出世间境,即是如相。此之如、异,即是真、俗二谛之别名也。今约观门,浅深易见。今当具依《摩诃衍》分别。论云:「有三种:上、中、下。」如、异既有三种觉,大觉亦应为三也。论意分别假名为异。分别四大实法同体, 名为下如。分别地大异余三大,名为异。同一无常,生灭不异,名次如。无常生灭, 名为异。生灭即空无异,名上如。今即约禅为下、中、上品,明观门浅深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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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 、根本世间 、出世间分二 |
第一、先明下品觉相。觉气息入出,青、黄、赤、白诸色隔别,名为觉;觉此诸息同一风大无异,名大觉。次觉三十六物隔别,名为觉;觉余三大无有别异,名大觉。觉于心数非一,名为觉;同是四心无异,名大觉。 第二、明中品觉者,息是风大,名为觉;觉息生灭无常,名大觉。觉余三大各别, 名为觉;觉同一无常,生灭不异,名大觉。觉四心差别不同,名为觉;觉无常生灭不异,名大觉。 第三、明上品觉者,觉息无常为异者,此息为八相所迁,故无常。何等为八相? 一、生;二、住;三、异;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异异;八、灭灭。此八种相迁法体别异非一,名为觉;觉息本空寂,无八相之异,名大觉。觉余三大各有八相别异,名为觉;觉余三大本来空寂,无八相之异,名大觉。觉心八相所迁, 别异非一,名为觉;觉心本来空寂,无八相之异,名大觉。所以者何?若心即是八相,八相即是心者,则坏有余相。所以者何?今息色亦即是八相,八相亦即是息色, 八相无异故,息、色、心三事亦应无异。若尔,说心时,即应是说息、色。 |
丙三 、通明观分三
丁三 、修证分八
戊一 、初禅分二
己二 、明证相分二
庚二 、初禅发相分三 |
辛一 、根本世间 、出世间分二
壬二 、释成觉大觉五支差别相分五 |
癸一 、觉支 |
今实不尔,坏乱世谛相故。 如人唤火,应得水来。说心一向即是息、色,过同于此。 复次,若离心有八相,离八相有心者,此则心非八相,八相非心。若心非八相,则心但有名无相,无相之法,是不名心。 若八相离心,八相则无所迁,即不名八相,八相无所相故。 如是审谛求之,则心与八相本自不有,亦不依他有性,性如虚空,无一异相,故名大觉。觉前息、色一一亦当如是分别。 此则略说上品觉、大觉之相。 次释「思惟、大思惟」二句。此还约前觉、大觉说。 所以者何?初心觉悟真俗之相,名觉、大觉;后心重虑观察,名思惟、大思惟。对小觉后说思惟,大觉后说大思惟,此义易见,不烦多释。 次释「观于心性」者,即是返观能思惟、大思惟之心也。所以者何? 行者虽能了于前境,而不能返达观心,则不会实道。 今即返照能观之心,为从观心生,为从非观心生? 若从观心生,若从非观心生,二俱有过,当知观心毕竟空寂。 五句释觉支竟。 |
癸二 、观支 |
第二、次释观支。经云:「若观心行、大行、遍行、随意。」观心者,即是前观于心性也。行、大行者,声闻之人以四谛为大行,当观心时,即具四谛正观。 所以者何?若人不了心故无明,不了造诸结业,名为集谛。集谛因缘,必招未来名色苦果,是名苦谛。 若观心性,即是具足戒、定、智慧,行三十七品,故名道谛。 若有正道,则现在烦恼不生,未来苦果亦灭,名为灭谛。是名声闻大行。 若缘觉人,以十二因缘为大行。若是菩萨,即入无生正道正观,证于寂定琉璃三昧,毛孔见佛,入菩萨位也。则略明三乘大行之道相也。 遍行者,观行未利,亦并约心而观四谛,名为大行。今观道稍利,能遍历诸缘, 观于四谛,出十六行观,故名遍行。 随意者,若是遍行,虽在定内,得见诸缘,出禅定时,则观不相应。今随意者, 随出入定,观一切法,任运自成,不由作意,是名随意。此则略释观支相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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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 、喜 支 |
第三、明喜支。喜支者,经言:「如真实知、大知,心动至心,是名为喜。」如真实知者,即是上来观于心性四谛真理也。大知者,如上观行。 若心审谛,停住缘内,称观而知,故言如真实知。若豁然开悟,称理而知,心生法喜,故名大知。心动至心者,既得法喜心动,若随此喜,则为颠倒。 今了此喜无,即得喜性。即得喜性故,名至心,是名为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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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四 、安 支 |
第四、次明安支。安支者,经言:「若身安、心安、受安,受于乐触,是名为安。」身安者,了达身性故,不为身业所动,即得身安,故名身安。 心安者,了达心性故,不为心业所动,即得心乐,故名心安。 受安者,能观之心,名之为受,知受非受,断诸受故,名之为乐,故名受安。 受于乐触者,世间、出世间二种乐法成就,乐法对心,故受于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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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五 、定支 |
第五、次明定支者,经言:「若心住、大住,不乱于缘,不谬,无有颠倒,是名为定。」心住者,住世间定法,持心不散,故名住。 大住者,住真如定法,持心不散故。 不乱于缘者,虽住一心,而分别世间之相不乱也。 不谬者,谬名妄谬,谛了真如,妄取不起,故言不谬。 不颠倒者,若心偏取世间相,即随有见沉没生死,不得解脱。 若心偏取如相,即随空见,破世间因果,不修善法,是大可畏处。行者善达真、俗,离此二种邪命,名不颠倒。 复次,若二乘之人得此心,破四倒,名不颠倒。若是菩萨得此一心,能破八倒,名不颠倒。 行者初得觉支成就,即觉身息不实,犹如芭蕉。今得住此一心,定支成就。 心既寂静,于后泯然微细,即觉身息之相不实,犹如聚沫。 是则略明下根行者证通明初禅之相。 |
丙 |
第二、次释约义世间明中次根行者,进证初禅五支之相,即为二:一者、正明义世间相; 二者、即释成觉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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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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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一 、正明义世间相分二 |
就第一、释义世间为二意:一、明外义世间;二、明内义世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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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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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一 、外义世间分三 |
今释外义世间,复为三意:一、正明根本世间因缘;二、明根本与外世界相关; 三、明王道治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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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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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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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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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 、根本世间因缘 |
第一、释觉知根本世间因缘生义。行者初得初禅,既已证见根本世间,尔时或见道,或未见道。今欲深知此根本世间一期果报因何而生,尔时于三昧内心慧明利,谛观身内三十六物、四大、五阴,以愿知心,愿知此身何因缘有。三昧、智慧、福德、善根力故,即便觉知,如是身命皆由先世五戒业力持于中阴,不断不灭,于父母交会之时,业力变识,即计父母身分精血二渧,大如豆子,以为己有,识托其间,尔时即有身根、命根、识心具足。识在其间,具有五识之性,七日一变,如薄酪凝酥,于后渐大,如鸡子黄。业力因缘,变此一身,内先为者, 五脏安臵五识,尔时即知不杀戒力变此身内次为肝脏,则魂依之;不盗戒力变此身内以为肾脏,则志依之;不淫戒力变此身内为肺脏,则魄依之;不妄语戒力变此身内以为脾脏,则意依之;不饮酒戒力即变身内以为心脏,则神依之。此魂、志、魄、意、神五神即是五识之异名也。 五脏宫室既成,则神识则有所栖。既有栖托,便须资养。五戒业力复变身内以为六府神气,府养五脏及与一身。府者,胆为肝府,盛水为气,合润于肝。小肠为心府,心赤,小肠亦赤,心为血气,小肠亦通血气,主润于心,入一身故。大肠为肺府,肺白,大肠亦白,主杀物益肺,成化一身。胃为脾府,胃黄,脾亦黄,胃亦动作黄间,通理脾脏,气入四支。膀胱为肾府,肾府黑,膀胱亦黑,通湿气润肾,利小行肠故。 三焦合为一府分,各有所主。上焦主通津液清温之气,中焦主通血脉精神之气,下焦主通大便之物。三焦主利上下五脏之神,分治六府,六府之气以成五官之神,主治一身义。府脏相资,出生七体。肾生二体:一、骨;二、髓。肾属于水,以水内有砂石故,即骨之义也。肝生二体:一、筋;二、肠。肝为木,木为地筋,故生筋、肠也。心生血脉,心色赤属血,以通神气,其道自然。脾生肌肤, 脾为土,肌肤亦土。肺生于皮,肺在众脏之上,故皮亦是一身之上。是为五脏能生七体,亦名七支。 肺为大夫,在上下,舍不义。肝为尉。仁心在中央,禀种类。脾在其间,平五味。肾在下,冲四气,增长七体成身。骨以柱之,髓以膏之,筋以缝之,脉以通之,血以润之,肉以裹之,皮以覆之,以是因缘,则有头、身、手、足大分之躯,余骨为齿,余肉为舌,余筋为爪,余血为发,余皮为耳。识神在内,戒力因缘,则五胞开张,四大造色清净,变为五情,是以对尘则依情以识知,五色因缘则生意识,尘谢则识归五脏。一期果报,四大、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具足成就。此则略说一期果报根本,世间义所因由。 问曰:若言识从内出,在五根间识别五尘,与外道义有何异耶? 答曰:如《净名经》说:「不舍八邪而入八正。」亦云:「六十二见是如来种。」此言何谓?如是等义,皆出《提谓经》,明非人所作。若于此义不了,在下自当 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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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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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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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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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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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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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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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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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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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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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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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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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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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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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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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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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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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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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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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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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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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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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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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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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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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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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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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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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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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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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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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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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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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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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根本与外世界相关 |
第二、释内世间与外国土义相关相。行者三昧、智慧、愿智之力谛观身时, 即知此身具仿天地一切法俗之事。所以者何?如此身相,头圆象天,足方法地, 内有空种,即是虚空。腹温暖,法春夏,背刚强,法秋冬,四季体,法四时,大节十二,法十二月,小节三百六十,法三百六十日,鼻口出气息,法山泽溪谷中之风气,眼目法日月,眼开闭,法昼夜,发法星辰,眉为北斗,脉为江河,骨为玉石,皮肉为地土,毛法丛林。五脏在内,在天法五星,在地法五岳,在阴阳法五行,在世间法五谛。内为五神,修为五德,使者为八卦,治罪为五刑,主领为五官,升为五云,化为五龙。 心为朱雀,肾为玄武,肝为青龙,肺为白虎,脾为勾陈。此五种众生,则摄一切世间禽兽悉在其内。亦为五姓,谓宫、商、角、征、羽,一切万姓并在其内。对书典则为五经,一切书史并从此出。若对工巧,即是五明、六艺,一切技术悉出其间。当知此身虽小,义与天地相关。如是说身,非但直是五阴世间,亦是国 土世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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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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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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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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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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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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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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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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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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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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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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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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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丙 |
壬一 、正明义世间相分二 |
癸一 、外义世间分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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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释身内王法治正义。行者于三昧内愿智之力,即复觉知身内,心为大王,上义下仁故,居在百重之内,出则有前后左右官属侍卫。肺为司马, 肝为司徒,脾为司空,肾为大海,中有神龟,呼吸元气,行风致雨,通气四支。四支为民子,左为司命,右为司录,主录人命。齐中太一君亦人之主柱, 天大将军特进君王,主身内万二千大神,太一有八使者,八卦是也,合为九卿。三焦关元为左社右稷,主奸贼。上焦通气,入头中为宗庙,王者于间治化。若心行正法,群下皆随,则治正清夷,故五脏调和,六府通适,四大安乐,无诸疾恼,终保年寿。若心行非法,则群僚作乱,互相残害,故四大不调,诸根暗塞,因此抱患致终,皆由行心恶法故。经言:「失魂即乱,失魄则狂,失意则惑,失志则忘,失神则死。当知外立王道治化,皆身内之法。」 如是等义,具如《提谓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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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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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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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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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观分三 |
子三、王道 治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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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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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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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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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内义世间 |
第二、明内世间义相关者,上来所说,并与外义相关。所以者何?佛未出时,诸神仙世智等亦达此法,名义相对,故说前为外世间义也。是诸神仙虽复世智辩聪, 能通达世间,若住此分别,终是心行理外,未见真实,于佛法不名圣人,犹是凡夫, 轮回三界二十五有,未出生死。若化众生,名为旧医,亦名世医,故《涅槃经》云: 「世医所疗治,差已还复发。若是如来疗治者,差已不复发。」此如下说。 今言内义世间者,即是如来出世,广说一切教门名义之相,以化众生。行者于定心内,意欲得知佛法教门主对之相,三昧、智慧、善根力故,即便觉知。云何知如佛说五戒义为对五脏?已如前说,若四大、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四谛、十二因缘悉人身内也。即知四大此义为对五脏:风对肝,火对心,水对肾,地对肺、脾。 若闻五阴之名,寻即觉知对身五脏:色对肝,识对脾,想对心,受对肾,行对肺。名虽不次,而义相关。若闻十二入、十八界,亦复即知对内五脏。十入、十五界, 义自可见。二入、三界,今当分别。五识悉为意入界,外五尘、内法尘以为法入界。此即二十三界相关。 意识界者,初生五识为根,对外法尘即生意识,名意识界。若闻五根,亦知对内五脏:忧根对肝,苦根对心,喜根对肺,乐根对肾,舍根对脾。五根因缘则具有三界。所以者何?忧根对欲界,苦根对初禅,喜根对二禅,乐根对三禅,舍根对四禅, 乃至四空定皆名舍俱禅。当知三界亦为五脏,其义相关。 闻说四生,亦觉知此义关五脏。所以者何?欲界具五根,五根关五脏,五脏关四大,四大对四生。一切卵生,多是风大性,身能轻举故;一切湿生,多是水大性, 因湿而生故;一切胎生,多属地大性,其身重钝故;一切化生,多属火大性,火体无而欻有故,亦有光明故。如来为化三界四生故,说四谛、十二因缘、六波罗蜜, 当知此三法药神丹悉是对治众生五脏、五根、阴故说。所以者何? 如佛说一心四谛义,当知集谛对肝,因属初生故;苦谛对心,果是成就故;道谛对肺,金能断截故;灭谛对肾,冬藏之法,已有还无故。一心已对脾,开通四谛故。乃至十二因缘、六波罗蜜,类此可知也。 此三种法藏,则广摄如来一切教门,是故行者若心明利,谛观身相,即便觉了一切佛法名义,故《华严经》言:「明了此身者,即是达一切。」是则说内义、世间义相关之相,意在幽微,非悟勿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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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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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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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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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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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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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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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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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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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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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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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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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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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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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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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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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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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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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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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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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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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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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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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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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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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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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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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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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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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释成觉义 |
第二、次释成觉五支义者,亦为三义:一、下;二、次;三、上。今先释觉支三义: 一、下觉、大觉者,行者于静心内悉觉上来所说内外二种世间之相,分别名义不同, 即是隔别之相,故名觉义世。觉义世间,故名觉。 大觉者,觉一切外名义虽别,而无实体,但依五脏,如因肝说不杀戒,岁星、太山、青帝、木魂、眼识、仁、毛、诗、角、性、震等诸法,此诸法不异肝,肝义不异不杀戒等,即是如,故名大觉。觉余一切法如四脏亦如是。 第二、次明觉、大觉者,行者觉知肝虽如不杀戒等一切法,而肝非肺、脾、心、肾等一切法,了知别异,名为觉。觉肝等诸法无常生灭,不异四脏等,诸法无常,名大觉。第三、次明上觉、大觉者,行者觉知肝等诸法八相别异,名为觉。觉此肝等诸法本来 空寂,无有异相,名大觉。 如此分别觉、大觉及世间、出世间相,虽与前同,而亦有异,深思自当可见。次释思惟、大思惟者,观于心性之义,类如前说。 是则略明约义世谛中辩初禅觉支之相,余观、喜、安、定等,亦当如是一一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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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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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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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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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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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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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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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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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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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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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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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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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丙三 、通明观分三
丁三 、修证分八 |
戊一 、初禅分二
己二 、明证相分二
庚二 、初禅发相分三 |
辛三 、事世间 、出世间分二 |
第三、释事世间者,此据得初禅时获六神通,见世谛事,了了分明,如观掌内庵摩勒果。此则现睹众事,不同上说,以义比类,惟忖分别世事也。 今就明事世间内,亦为二意:第一、正见事世间相;第二、释成觉观五支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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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一 、正见事世间相 |
今释第一、事世谛相者,上根行人福德智慧利故,证初禅时,有二因缘得五神通:一者、自发;二者、修得。 一、自发者,是人入初禅时,深观根本世间三事,即能通达义世间相。觉义世谛时,三昧、智慧转更深利,神通即发,更得色界四大清净造色眼成就。 以此净色之心眼彻见十方一切之色,事相分明,分别不乱,名天眼通。 所余天耳、他心、宿命、身通亦复如是。得五通故,明见十方三世色心境界差别不同,众生种类、国土相貌,一一有异,是为异见事世间也。 故经言:「深修禅定,得五神通。」 第二、修得。五通见事世间者,如《大集经》言:「法行比丘获得初禅,入禅已,欲得身通,系心鼻端,观息入出,深见九万九千毛孔息之出入,见身悉空, 乃至四大亦复如是。如是观已,远离色相,获得身通,乃至四禅亦复如是。 云何法行比丘获得眼通?若有比丘得初禅,观息出入,真实见色。既见色已, 作是思惟:如我所见三世诸色,意欲得见,随意即见,乃至四禅亦复如是。 云何法行比丘得天耳通?憍陈如!若有比丘得初禅,观息出入,次第观声, 乃至四禅亦复如是。云何法行比丘得他心智通?若有比丘观息出入,得初禅时, 修奢摩他、毗婆舍那,是名他心智,乃至四禅亦复如是。 云何法行比丘得宿命智?憍陈如!若有比丘观出入息,得初禅时,即获眼通。获眼通已,观于初有歌罗逻时,乃至五阴生灭,乃至四禅亦复如是。」既得五 通,即能见十方三世、九道圣凡众生种类、国土,所有一一相貌差别不同,是名 修得神通,见事世间通达无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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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释成觉观五支义 |
第二、次释成觉观五支义。今先释觉,亦为三义: 一、下;二、中;三、上。 下觉、大觉者,用天眼通彻见诸色分别,众生种类非一,国土所有差别不同, 名字亦异,故名为觉也。 大觉者,即觉世间所有但假施设,谛观四大,即不见有世间差别之异,了了分明,故名大觉。余四通亦尔。 第二、明次品觉、大觉者,用天眼通见四大色,即知其性各异,故名为觉。知四大无常生灭,性无差别,故名大觉。余四通亦尔。 第三、明上品觉、大觉者,用天眼通明见无常之法八相有异,是名为觉。觉知八相之法本来空寂,一相无相,故名大觉。余四通亦尔。 此则略说用五神通见事世间觉、大觉相。思惟、大思惟,观于心性,成就觉支之相,类如前说,余观支、喜、安、定等,亦当如是一一分别。 行者当知,若声闻、缘觉得此禅故,依定获得不坏解脱、无碍解脱、三明、六通,故名通明观。 若菩萨大士住此禅时,即得无碍大陀罗尼,乃至四禅亦复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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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二禅 |
次明二禅。自此已下,乃至非想灭定禅门,转复深妙,事相非一,宁可具辩? 今但别出经文,略释正意而已。所言二禅者,经云:「二禅者,亦为名离,亦名 为具。离者,同离五盖;具者,具足三支,谓喜、安、定。」 释曰:行者于初禅后,心患初禅觉观动散,摄心在定,不受觉观,亦知上地不实, 谛观息、色、心三性,一心缘内,觉观即灭,则发内净大喜三昧,于定内见身如泡, 具二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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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三禅 |
次明三禅,经云:「三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同离五盖;具者,具足五支,谓念、舍、慧、安、定。」 释曰:行者于二禅后,心患厌大喜,动散摄心不受,亦知上地不实,摄心谛观, 喜法即谢,发身乐,即于定内见身如云,成三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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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四禅 |
次明四禅相,经云:「四禅者,亦名为离,亦名为具。离者,谓同离五盖;具者, 具足四支,谓念、舍、不苦不乐、定。」 释曰:行者于三禅后,心厌患乐法,一心不受,亦知四禅非实,谛观三性,即豁然明净,三昧、智慧与舍俱发,心不依善,亦不附恶,正住其中,即于定内见身如 影,具四禅行。 |
丙三 、通明观分三
丁三 、修证分八 |
戊五、空处 |
次明空处,经言:「观身厌患,远离身相一切身触、喜触、乐触,分别色相,远离色阴,一心观无量空处,是名比丘得空处定。」 释曰:此可为二义:一者、通观上下;二者、但约自地及以上。 通上下者,经「观身厌患,远离身相」者,深知欲界之身,过罪非一,身分皆不可得也。身等三触,对初禅、二禅、三禅,对可见。 「分别色相」者,分别欲界色身,乃至四禅色一一别异不实,亦知空处未离色法也。 「远离色阴」及「观无量空处」者,并如前根本禅内灭三种色法,与虚空相应也。二、并约自地释者,「观身厌患,远离身相」者,厌患如影之色覆蔽于心,观此 影色亦不可得也。 「身等三触」者,别喜根前已坏,此是四禅色起触,心生三触也。 「分别色相」者,分别四禅喜乐及如影之色皆虚诳也。 「远离色阴」及「观无量空处」,不异前说。 |
戊六、识处 |
次明识处定相者,经言:「若有比丘修奢摩他、毗婆舍那,观心、意、识,自知此身不受三受,以得远离是三种受,是名比丘得识处定。」 释曰:「心、意、识」者,心者,即是舍空定,缘三性入识处定。 行者用三昧摄智慧,虽知三性不实,为免空难,一心缘识,即入识处定也。 「自知此身不受三受」者,缘色四句空处虽离初句,而犹受后三句。 今识处缘识入定,则迥离色界四句,所有四受悉属于识,故云自知此身不受三受, 亦得言不受苦乐等三受也。已得远离是三种受,名识处定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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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七、少处 |
次明少识处定相者,经言:「若有比丘观三世空,知一切行亦生亦灭,空处、识处亦生亦灭。作是观已,次第观识,我今此识亦非识非非识。若非识者,是名寂静, 我今云何求断此识?是名得少识处定。」 释曰:「观三世空,一切诸行亦生亦灭」者,深观自地及上下心数悉是有为之相, 虚诳不实。 「次第观识」者,是观识处亦识。「非识非非识」者,即通知所有法不可得也。 「若非识者,是名寂静,我今云何求断此识」者,即是念灭识之方便,缘非识之 法,入少识处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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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八、非想 定 |
次明非想定者,经言:「若有比丘有非心想,作是思惟:『我今此想是苦是漏,是疮是痈,是不寂静。若我能断如是非想及非非想,是名寂静。』若有比丘能断如是非想非非想者,是名获得无想解脱门。何以故? 法行比丘作是思惟:『若有受想,若有识想,若有触想,若有空想,若非想非非 想,是等皆名粗想。我今若修无想三昧,则能永断如是等想,是故见于非想非非想, 为寂静处。』如是见已,入非非想定已,不受不着,即破无明;破无明已,名获阿罗汉果。」 释曰:「有非心想」者,即无想定也。「是苦是漏」等,即是观无想定过罪也。若我能断如是非想及非非想,是名寂静。 「非想」者,即是无想定也。「及非非想」者,已逆见上地之过,应断除。 「是寂静」者,破非想定故,获涅槃之寂静也。 「若有比丘能断如是非想,获得无想解脱门」者,一切三界之定,皆名为想。 今断此想,获得无想三昧,即能于非想定破无明,发无漏,得阿罗汉果,证涅槃 也。 「法行比丘若有受想」已下,即是重释出上意,义可见也。 又经言:「前三种定,二道所断;后第四定,终不可以世俗道断。凡夫于非想处虽离粗烦恼,而亦具有十种细法。 以其无粗烦恼故,一切凡夫谓是涅槃。」广说如经。释曰:此明凡夫等智于非想不能发无漏也。 次经云「憍陈如!若比丘修习圣道,厌离四禅、四空处,观于灭庄严之道」者, 释曰:此明通观,于想后得入灭尽也。 此义下背舍中当具说。 行者入此法门,不取实际作证,具足大悲方便一切佛法,起六神通,度脱众生, 即是约一种法门明摩诃衍也。 |
科判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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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卷九 】
(第七之五 ) |
明修证无漏禅 今明无漏有二种:一者、对治无漏;二者、缘理无漏。故《大集经》云:「有二种行:一者、慧行;二者、行行。」行行者,即是九想、背舍等对治无漏也,缘事起行,对治破诸烦恼,故名行行无漏行也。二、慧行者,即是四谛、十二因缘真空正观,缘理断惑,故名慧行 无漏行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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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
第一、前释对治无漏,此约九种法门明也。一、九想;二、八念;三、十想;四、八背舍;五、八胜处;六、十一切处;七、九次第定;八、师子奋迅三昧;九、超越三昧。今此九种禅通说为对治无漏及次第浅深之义,皆如前第一卷中说。 今就此九种法门中,即有二种对治无漏道:一者、坏法道;二者、不坏法道。坏法道者,即是九想、八念、十想是也。善修此三,若发真无漏,即成坏法阿罗汉也。二、不坏法道,即是背舍、胜处、一切处、九次第定、师子奋迅、超越等三昧。具足此禅,发 真无漏,成不坏法大阿罗汉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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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 、坏法道分三 |
今通释第一、坏法观中三种法门。所以此三法门名坏法观者,行人心厌六欲,犹如怨贼,故修九想以为对治。作此观时,虽破坏六欲,而多生恐怖,若修八种正念, 恐怖即除,既贪欲心薄,又无怖畏。尔时欲断三界结使,即应进修十想,十想成就, 即便杀诸结贼,成阿罗汉。是人既坏灭欲界身相,不能具足三界观、练、熏、修、三明、八解,故名坏法也。 问曰:九想与十想有何异耶? 答曰:有异、不异。异者,九想如缚贼,十想如杀贼;九想为初学,十想为成就; 九想为因,十想为果。故经云:「二为甘露门:一者、不净观门;二者、阿那波那门。」 不异者,善修九想,即具足十想。此义在下当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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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九想分四 |
初释九想观门者:一、胀想;二、坏想;三、血涂想;四、脓烂想;五、青瘀想;六、噉想;七、散想;八、骨想;九、烧想。此九种法门通称想者,能转心转想,所谓能转不净中净颠倒想,故名为想。今释九想,即开为四意:一、明 修证;二、明对治;三、明摄法;四、明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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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修证 |
一、明修证者,行人先持戒清净,令心不悔,易受观法,能破淫欲诸烦恼贼故。尔时,当先观人初死之时,辞谈言语,息出不反,忽已死亡,气灭身冷,无所觉知。室家惊恸,号天叫地,言说方尔,奄便何去?此为大畏, 无可免者,譬如劫尽火烧,无有遗脱,如偈说: 死至无贫富,无勤修善法,无贵亦无贱,老少无免者。无祈请可救,亦无欺诳处,无捍格得脱,一切无免者。 死法,名永离恩爱之处,一切有生之所恶,虽知可恶,甚无得免者。我身不久必当如是,同于木石,无所别知,我今不应贪着五欲,不觉死至,同于牛羊。牛羊禽兽虽见死者,跳腾哮吼,不自觉悟。我既已得人身,识别好丑,当求甘露不死之法,如偈说: 六情根完具,智鉴亦明利,而不求道法,唐受身智慧。禽兽皆亦智,欲乐以自恣,而不知方便,为道修善事。既已得人身,而但自放恣,不知修善行,与彼复何异? 三恶道众生,不得修道业,已得此人身,当勉自益利。 行者思惟是已,即取我所爱人,若男若女,脱衣露体,卧臵地上,于前如死尸想,一心三昧观此死尸,心甚惊畏,破爱着心。此则略说死想以为九想前方便也。 复次,九想有二种:一者、利根;二者、钝根。若利根之人,悬心存想死胀等事,悉得成就。若钝根之人,悬作不成,必须见人初死至尸,所取是相已,系心修习。既见相分明,心想成就,即发三昧,于后虽离死尸,随想即见。 一、胀想者,行者对死尸边见胮胀,如韦囊盛风,异于本相。此身中无主,妄识役御,视听言语,以此自诳,今何所趣?但见空舍、胮胀、项直。此身姿容、妖媚、细肤、朱唇、素齿、长眼、直鼻、平额、高眉,如是好身, 令人心惑。今但见胮胀,好在何处?男女之相亦不可识。即取此相以观我所爱人,作此诃责欲心,臭屎囊胮胀可恶,何足贪着,为此沉没?自念我身未 脱此法,一心三昧除世贪爱。 |
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一 、坏法道分三
戊一 、九想分四 |
己一、修证 |
二、坏想,行者复观死尸风吹日曝转大,烈坏在地,六分破碎,五脏屎尿臭秽盈流,恶露已现。我所著者,以此观之,无可爱乐。我为痴惑,为此屎囊薄皮所诳, 如灯蛾投火,但贪明色,不顾烧身之祸。自念我身亦尔,未脱此法,一心三昧除世贪爱。 三、血涂漫想,行者复观死尸,既见破坏,处处脓血流溢,从头至足,点污不净, 臭秽、腥臊、胮胀,不可亲近。我所爱者,以此观之,无可爱乐。我为痴惑,坐是沈沦,污秽不净,好在何处?自念我身未脱此法,一心三昧除世贪爱。 四、脓烂想,行者观死尸风热水渍,日渐经久,身上九孔虫脓流出,皮肉处处脓烂,滂沱在地,臭气转增。我所爱者,以此观之,好容美貌,为此昏迷。今见臭烂甚于粪秽,何可贪着?自念我身未脱此法,一心三昧除世贪爱。 五、青瘀想,行者复观死尸脓血稍尽,风日所变,皮肉黄赤,瘀黑青 ,臭气转增。我所爱者,以此观之,桃华之色,诳惑于我,今何所在?自念我身未脱此法, 一心三昧除世贪爱。 六、噉想,行者复观死尸虫蛆唼食,乌挑其眼,狐狗咀嚼,虎狼攫裂,身残缺驳, 脱落可恶。我所爱人,以此观之,本时形体清洁,服饰庄严,娇态自惑。今见破坏, 本相皆失,甚可厌恶。自念我身未脱此法,一心三昧除世贪爱。 七、散想,行者复观死尸禽兽分裂,身形破散,风吹日曝,筋断骨离,头首交横。我所爱人,以此观之,人相何在?自念我身未脱是法,一心三昧除世贪爱。 八、骨想,行者复观死尸皮肉等已尽,但见白骨。见骨有二种:一者、见筋相连; 二者、筋尽骨离。复有二种:一则余血膏腻染污,二则骨白如珂如贝。我所爱人, 以此观之,髑髅可畏,坚强之相甚于瓦石,柔软细触一旦皆失。自念我身未免此法, 一心三昧除世贪爱。 九、烧想,行者复到死尸林中,或见 多草木,焚烧死尸,腹破肥出,爆裂烟臭, 甚可惊畏;或见但烧白骨,烟焰洞然,薪尽火灭,形同灰土。假令不烧不埋,亦归磨灭。我所爱人,以此观之,身相皆尽,甚于兵刃,沐浴香熏,华粉严饰,软肥细体,清温谄佞,以此惑人,今皆磨灭,竟何所在?自念我身未脱此法,一心三昧除 世贪爱。 |
己二、对治 |
二、明九想对治者,行者修九想既通,必须增想重修,令观行熟利。 随所观时,心即与定相应,想法持心,无分散意,此则能破六欲,除世贪爱。 六欲者:一者、色欲;二、形貌欲;三、威仪姿态欲;四、言语音声欲;五、细 滑欲;六、人相欲。此六欲中能生六种着。 色欲者,有人染着赤色,若赤白色,若黄白色、黑色,若赤黑色,若青色,若青白色,若桃华色。无智愚人见此等色,没溺迷醉。 若形貌欲,有人但着形貌,面如满月,修目高眉,细腰纤指,相好端严,心即惑着。 威仪欲者,有人着威仪姿态,行步汪洋,扬眉顿脸,含笑娇盈,便生爱染。 言语欲者,有人但爱语声,若闻巧言华说,应意承旨,音词清雅,歌咏赞叹,悦动人心,愚夫浅识,为之迷惑。 细滑欲者,有人但爱身形柔软,肥肤光悦,犹若兜罗之绵,寒时体温,热时体凉, 按摩接待,身服熏香,凡情没溺,为此危丧。 杂欲者,有人皆着五事。人相欲者,有人皆不着五事,但着人相。若男若女,虽见上五事,若不得所爱之人,犹不染着;若遇适意之人,则能舍世所重,顿亡躯命。 如是六欲,世世诳惑众生,沈沦生死,没溺三涂,不得解脱。若能善修九想对治除灭,则六欲贼破散,疾证涅槃。所以者何?初死想,破威仪、语言二欲;次胀想、坏想、噉想,破形貌欲;次血涂漫想、青瘀想、脓烂想,多破色欲;次骨想、烧想, 多除细滑欲;九想,除杂欲及所著人相欲;噉想、散想、骨想,偏除人相欲。 残噉离散白骨中,不见有人可着故,以是九想观能破欲结,瞋、痴亦薄。 三毒薄故,九十八使山皆动,渐渐增进其道,以金刚三昧摧破结使山,得三乘道。 九想虽是不净观,因是能成大事,譬如大海中死尸,溺人依之,即得度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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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摄法 |
三、明摄法者,是九想法缘欲界身色、想阴摄,亦身念处少分,或欲界摄,或初禅、二禅摄。未离欲散心人得欲界系,离欲人得色界系,胮胀等八想欲界初禅、二 禅中摄,净骨想欲界初禅、二禅、四禅中摄。三禅中乐多,故无是想。 |
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一 、坏法道分三 |
戊一 、九想分四 |
己四 、趣道 |
四、明九想趣道者,修九想有二种:若按事而修,此则但能伏欲界结,后别修十想以断见思,成无学道。二者、若善修九想,即具十想,从事入理,此则不烦别约余门修十想。所以者何?如行者观人死时,动转言语,须臾间忽然已灭,身体胮胀、烂坏、分散,各各变异,是则无常。若着此身,无常坏时,是即为苦。若无常苦不得自在者,是则无我。不净、无常、苦、无我故,则世间不可乐着,观身如是。 食虽在口,脑涎流下,与唾和合成味,而咽与吐无异,下人腹中即为粪秽,即是食不净想。以此九想观观身无常变易,念念皆灭,即是死想。以是九想厌世间乐, 知烦恼断,即安隐寂灭,即是断想。以是九想遮诸烦恼,即离想。以九想厌世间故, 知五阴灭,更不须生,是处安隐,即是尽想。若能如是善修九想,即具十想,断见、思惑,当知是人必定趣三乘道。 复次,《摩诃衍》中说,若善修九想,开身念处门,身念处开三念处门,四念处开三十七品门,三十七品开涅槃门,入涅槃故,则灭一切忧苦。菩萨怜愍众生故, 虽于九想能入涅槃,而亦不取实际作证。所以者何?若色中无味相,众生即不应着于色;若色中无离相,今亦不应从色得解脱。以色中有味故,众生则着于色;色中有离相故,众生从色得解脱。而味不即离,离不即味,离味处无脱处,离脱处无味处,当知色即非缚非脱。尔时不随生死,不证涅槃,但以大悲怜悯一切众生,于此 不净观中成就一切佛法。《大品经》云:「九想即是菩萨摩诃衍。」 |
戊二 、八念分三 |
次释八念法门。所言八念者:一、念佛;二、念法;三、念僧;四、念戒;五、念舍; 六、念天;七、念入出息;八、念死。此八通称念者,一心缘中,忆持不忘失故,名之为念。今释八念,即为三意:一、明教门所为;二、明修证;三、明趣道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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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教门所为 |
一、明教门所为者,佛弟子于阿兰若处:空舍、冢间、山林、旷野,善修九想外不净,厌患其身,而作是念:「我云何将是底下不净臭屎尿囊以自随逐?」尔时啬然惊怖,举身毛竖;及为恶魔作种种形色来恐怖之,欲令其道退没。以是故念佛。 次九想后,说八念,以除怖畏。如经中说:「佛告诸比丘:若于阿兰若处有惊怖心,尔时应当念佛,恐怖即灭;若不念佛,应当念法,恐怖即除;若不念法,应当念僧,恐怖即除。」故知三念为除怖畏说也。 问曰:经说三念因缘为除怖畏,后五念复云何? 答曰:是比丘自布施、持戒,怖畏即除。所以者何?若彼破戒,畏堕地狱;若悭贪,畏堕饿鬼及贫穷中,自念:「我有是净戒、布施,则欢喜。上诸天皆是布施、持戒果报,我亦有是福德。」是故念天亦能令怖畏不生。十六行中,念阿那波那时,细心觉尚灭,何况怖畏粗觉?念死者,念五阴身念念生灭,从生已来,恒与死俱,今何以畏死?是五念,佛虽不别说,当知是为深除怖畏。所以者何?念他功德以除恐 怖则难,念自功德以除怖畏则易。以是义故,不别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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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修证 |
二、明修证八念。 念佛者,若行者于阿兰若中,心有怖畏,应当念佛,佛是多陀阿伽度、阿罗诃、三藐三佛陀乃至婆伽婆,十号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大慈大悲、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智慧光明,神通无量,能度无量十方众生,是我大师,救护一切,我当何畏?一心忆念,恐怖即除。 二、念法者,行者应念是法巧出,得今世果,无诸热恼,不待时,能到善处,通达无碍。巧出者,善说二谛,不相违故,是法能出二边,故名巧出。得今世果者, 诸外道法皆无今世果,唯佛法中因缘展转生。所谓持戒清净故,得心不悔;得心不悔故,生法欢喜;生法欢喜故,得心乐;得心乐故,则能摄心;摄心故,得如实智; 得如实智故,得厌离;得厌离故,得离欲;离欲故,得解脱;解脱果报故,得涅槃。是名得今世果报。 无热恼者,无三毒、生死热恼也。不待时者,诸外道受法要须待时节,佛法不尔, 譬如薪遇火即然,不待时。到善处者,若行佛法,必至人天乐果,三乘涅槃之处。通达无碍者,得三法印故,通达无碍也。我修如是等法,当何所畏?一心忆念,恐怖即除。 三、念僧者,行者应念僧,僧是佛弟子众,具五分法身。是中有四双八辈、二十七人,应受供养礼事,世间无上福田。所谓若声闻僧、若辟支佛僧、若菩萨僧,神智无量,能救苦难,度脱众生,如是圣众,是我真伴,当何所畏?一心忆念,恐怖 即除。 |
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一 、坏法道分三 |
戊二 、八念分三 |
己二 、修证 |
四、念戒者,行者应念:是戒能遮诸恶,安隐住处。是中戒有二种,所谓有漏戒、无漏戒。复有二种:一、律仪戒;二、定共戒。律仪戒,能遮诸恶,身得安隐;定共戒,能遮诸烦恼,心得内乐;无漏戒,能破无明诸恶根本,得解脱乐。我修如是之法,当何所畏?一心忆念,恐怖即除。 五、念舍者,行者应念舍有二种:一者、舍施舍;二者、诸烦恼舍。舍施有二种: 一者、舍财;二者、舍法。是二种舍,皆名为舍,即是一切善法根本。行者自念: 我有身已来亦有如是舍施功德,我当何畏?一心忆念,怖畏即除。 六、念天者,行者应念:四天王天乃至他化自在天,彼诸天等悉因往昔戒施善根, 得生彼处,长夜快乐,善法护念我等。复当忆念:天有四种:一者、名天;二者、生天;三者、净天;四者、义生天。如是等天,果报清净,若我有戒施之善,舍命之时,必生彼处,当何所畏?一心忆念,恐怖即除。 七、念阿那波那者,如前六十特胜初门中说。行者若心惊怖,即当调息,缘息出入,觉知满十,即当发言,念阿那波那,如是至十,六神即归。一心念息,恐怖即除。 次念死者,死有二种:一者、自死;二、他因缘死。是二种死,常随此身,若他不杀,自亦当死,何足生怖?譬如勇士入阵,以死往遮,则心安无惧。如是一心念 死,怖畏即除。是则略说八念对治恐怖。是中法相,并如《摩诃衍》广分别。 |
己三 、趣道之相 |
三、明八念趣道之相者,若如前说,止是权除怖畏及诸障难,今明善修八念,即是一途入道法门。释八念入道有二意:一者、次第修行入道之相;二者、一一念各得入道。 次第修行入道者,行者欲求解脱烦恼之病,先当念佛如医王,念法如良药,念僧如瞻病,念戒如禁忌饮食,念舍如将养,念天如身病少差,念阿那波那使发禅定, 念死即悟无常四谛。若三界病尽,即得圣道。 二者、明一一念各是入道方法者,念佛,即是念佛三昧入道之相,如《文殊般若》及诸经中说。念法者,如经说:「诸佛所师,所谓法也。」若四谛、十二因缘、六波罗蜜、中道、实相,如是等法,皆是入道之法。念僧者,如《观世音》、《三昧》、《药上》等经中说。念戒,如前十种戒中说。念施,如《摩诃衍》中檀波罗蜜入道相中说。余三念者,若念天及第一义天,即入道;若念阿那波那入道之相,具如通明中说;念死,如下死想义中说。当知八念,随修一念即得入道,不须余习。菩萨为求佛道故,行是八念,心无依倚,大悲方便,广习法门以化众生。当知八念即是菩萨 摩诃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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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十想分三 |
次释十想法门。十想者:一、无常想;二、苦想;三、无我想;四、食不净想;五、一切世间不可乐想;六、死想;七、不净想;八、断想;九、离想;十、尽想。今释十 想,即为三意:一、明次位;二、明修证;三、明趣道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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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次位 |
第一、所言次位者,于佛教所说诸法中有三种道:一、见道;二、修道;三、无学道。今此十想即约三道以明位次。所以者何?坏法人于干慧地已具九想,伏诸结使,今修无常等三想,即是总相观,为破六十二见诸颠倒法,入见道中,得初果故。 次有食不净想等四想,此为须陀洹、斯陀含人入修道中欲断五下分结,证阿那含果故,说是四种别相事观,助成正观,断思惟惑。后断、离、尽等三想,为阿那含人行阿罗汉向,修无学道,为欲断离色、无色爱,证阿罗汉故说。当知十想约三道 以辩次位,一往义则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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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修证 |
第二、明修证。 一、无常想者,观一切有为法无常,智慧相应故,名无常想。所以者何?一切有为法新新生灭故,属因缘故,不增积故,生时无所从来,灭时无所去处,故名无常。是中无常有二种:一者、众生无常;二者、世界无常。 众生无常者,行者观我及一切众生从歌罗逻来,色心生灭变异,乃至老死无暂停时。所以者何?一切有为悉属生、住、灭三相迁变,故知无常。 所谓欲生异生,欲住异住,欲灭异灭,如是变易无常,剎那迅速,无暂停息,故知一切众生悉皆无常。 世界无常者,如偈说: 大地草木皆磨灭,须弥巨海亦崩竭, 诸天住处皆烧尽,尔时世界何处常? |
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一 、坏法道分三 |
戊三 、十想分三 |
己二 、修证 |
复次,如佛说无常观有二种:一者、有余;二者、无余。一切人物皆尽,唯有名在,是名有余;若人物灭尽,是名无余。所以者何?若言以三相故,一切有为法为无常者,三相自不可得,云何有无常?如生时无住灭,离生时亦无住灭。若生时即有住灭,即坏生相,以生灭相违故。若言离生有灭住,亦坏三相义。若离生则灭, 无所灭故。当知三相不可得。若无有三相,云何言无常?若不得无常相,即见圣道, 是名无常想。 问曰:若尔,佛何故说无常为圣谛? 答曰:为对治破着常颠倒故,是中不应求实,若心计无常为实者,即堕断见。复次,有余无常想,如上特胜、通明中说;无余者,在下慧行中当广说。 问曰:何以圣行初门先说无常想? 答曰:一切凡夫未见道时,各贵所行,或言持戒为重,或言多闻为重,或言十二头陀为重,或言禅定为重。如是各各所行为贵,更不复勤求涅槃。佛言:「是诸功德皆是趣涅槃道分,若观诸法无常,是为真涅槃道。」如是种种因缘故,诸法虽空,而说是无常想。 二、苦想者,行者应作是思惟:若一切有余法无常迁变,即是苦想。所以者何? 从内六情、外六尘和合故,生六种识。六种识中生三种受,谓苦受、乐受、舍受。是三种受中生、老、病、死、恩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五阴盛等八苦之所逼切, 故名为苦。 复次,是苦受以事即是苦故,一切众生所不欲;是乐受以为顺情故,一切众生所爱。若生贪着,无常败坏,即现受众苦,后受地狱、畜生、饿鬼等苦。 如是等种种诸苦,皆从求乐生,故知乐即是苦。舍受虽复情中不觉苦乐,不取不弃,理实无常迁逼,亦为大苦。 如是观时,于三界中不见乐相可生贪着,心生厌畏,是名苦想。问曰:若无常即是苦者,道圣谛有为无常亦应是苦。 答曰:道圣谛虽无常,而能灭苦,不生诸着,又与空、无我等诸智慧和合故,但是无常,而非苦也。 三、无我想者,行者当深思惟:若有为法悉是苦者,苦即是无我。所以者何?五受阴中悉皆是苦。若是苦者,即不自在;若不自在,是则无我。 何以故?若有我自在者,则不应为苦所逼,知苦即是无我。 复次,五阴、十二入、十八界中,诸法从缘生,则无自性故。若即阴离阴,更求我等十六知见,皆不可得。既不得我,则舍一切诸见执着,心无所取,便得解脱, 是名无我想。是无常、苦、无我三想,观行深细,在下释苦谛中更当广说。 问曰:无常、苦、无我,为是一事,为是三事?若是一事,一事不应说三;若是三事,佛何故说无常即苦,苦即无我? 答:三是一事,所谓受有漏法。观门分别故,有三种异:无常行相应,是无常想; 苦行相应,是苦想;无我行相应,是无我想。 无常不令入三界,苦令知三界过罪,无我则舍世间。复次,无常生厌,苦生怖畏, 无我拔出,令得解脱。复次,无常者遮常见,苦遮令世涅槃见,无我者遮着处见。 无常者,世间所可着常法是;苦者,世间计乐处是;无我者,世间所可计我牢固者是。如是等种种分别,并如《摩诃衍》中广说也。 四、食不净想者,行者虽知无常、苦、空、无我,若于饮食犹生贪着,当修食不净想以为对治。谛观此食皆是不净因缘故有,如肉是精血水道中生,是为脓虫住处; 如酥奶酪,血变所成,与烂脓无异;饭似白虫,羹如粪汁。一切饭食,厨人执作, 污垢不净,若着口中,脑有烂涎,二道流下,与唾和合,然后成味,其状如吐,从腹门入,地持,水烂,风动,火煮。如釜熟麋,滓浊下沈,清者在上。 譬如酿酒,滓浊者为屎,清者为尿。腰有三孔,风吹脓汁,散入百脉,先与血和合,凝变为肉;从新肉生脂、骨、髓,以是因缘,故生身根。 从新旧肉令生五情根,从此五根则生五识,次第生意识,分别取相,筹量好丑, 然后生我、我所心等诸烦恼及诸罪业。观食如是本末因缘,种种不净,知内四大与外四大则无有异,但以我见力故,强计为我有。 行者如是思惟,知食罪过,若我贪着,当堕地狱、饿鬼,吞热铁丸,或堕畜生猪 狗之中,噉食粪秽。如是观食,则生厌想;因厌食故,五欲亦薄,即是食不净想。 |
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一 、坏法道分三 |
戊三 、十想分三 |
己二 、修证 |
五、一切世间不可乐想者,行者若念世间色欲、滋味、眷属、亲里、服饰、园观、国土、人事等,则生乐想,恶觉不息,障离欲道故。 行者应当深心谛观世间过罪之相。 过罪有二种:一者、众生;二者、国土。 众生过罪者,一切众生皆有八苦之患,无可贪着。 复观众生贪欲多故,不择好丑,犹如禽兽;瞋恚重故,乃至不受佛语,不敬闻法, 不畏恶道;愚痴多故,所求不以道理,不识尊卑;或悭贪、憍慢、嫉妒、很戾、谄诳、谗贼、邪见、无信、不识恩义;或罪业多故,造作五逆,不敬三宝,轻蔑善人。 世间众生善者甚少,弊恶者多,深观如是烦恼过罪,应生厌离,如是不可亲厚。国土过罪者,如偈说: 或有国多寒,或有国多热,有国无救护,或有国多恶, 有国多饥饿,或有国多病,有国不修福,如是无乐处。 行者深观欲界恶事如是,无有乐处,乃至上二界果报破坏时,忧苦甚于下界,譬如极高处堕落,摧碎烂坏。 经言:「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若常观是相,则深生厌离, 爱觉不生,是名世间不可乐想。 六、死想者,行者若修上来诸想,多少懈怠心生,不能疾断漏,是时应须深修死想。如佛说死想义: 有一比丘偏袒白佛:「我能修死想。」 佛言:「汝云何修?」比丘言:「我不望一岁活。」佛言:「汝为放逸修死想者。」复有比丘言:「我不望七月活。」有比丘言七日、六日、五日、四日、三日、二日 活。 佛言:「汝等皆是放逸修死想者。」 有比丘言:「从旦至食。」有一比丘言:「一食顷。」佛言:「汝等皆是放逸修死想者。」 有一比丘偏袒白佛言:「我于出息不保入息,入息不保出息。」佛言:「善哉!善哉!是真修死想者,是真不放逸行。」 若能如是修死想者,当知是人破懈怠贼,一切善法恒得现前,是名修死想也。七、不净想者,如前通明观,见身三十六物五种不净,是中应广说。 八断想、九离想、十尽想者,缘涅槃,断烦恼结使,故名断想;离结使故,故名为离想;尽诸结使,故名为尽想。 问曰:若尔者,一想便足,何故说三? 答曰:如前一法三说,无常即苦,苦即无我,此想亦如是。断想,有余涅槃;尽想,无余涅槃;离想,二涅槃方便门。 当知坏法人成就十想即成阿罗汉,具足二种涅槃,故说九想、十想为坏法道也。 十想义种种分别,具如《摩诃衍》中广说。 |
己三 、趣道想 |
第三、明趣道相者,即有三种: 一者、渐次入坏法道,具如前说。二者、非次第坏法道。 从初发心即具修十想,断诸结使,得阿罗汉果,具足二种涅槃,故《摩诃衍》云: 「若于暖、顶、忍、世间第一法,正智慧观,离诸烦恼,是离想;得无漏道,断结使,是断想;入涅槃时,灭五受阴,不复相续,是名尽想。」 当知从初干慧地来,即说离想等,此则异前所说。三想并在后无学道中也。三者、随分入道。 若于十想之中随修一想,善得成就,即能断三界结使,得阿罗汉,证二种涅槃。故经云:「善修无常,能断一切欲爱、色爱、无色爱,掉、慢、无明三界结使永 尽无余。」 当知无常即是具足入道不烦恼想,下九想亦当如是一一分别趣道之相。 复次,菩萨摩诃萨行菩萨道时,心广大故,欲为一切众生习甘露法药,虽知诸法毕竟空寂,而亦具足成就十想。 是菩萨于一一想中,次第入一切法门,旋转无阂,为众生说,当知十想即是菩萨 摩诃衍也。 |
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二 、不坏法道分四
【卷十 】
(第七之六 ) |
从背舍已去,有六种法门,并属不坏法道所摄。利根声闻具此六法,发真无漏,即成不坏法大力阿罗汉,故《摩诃衍》云:「不坏法阿罗汉能具无诤三昧、愿智、顶禅。」今分此六种法门,即为四意,谓观、练、熏、修。 一者、背舍及胜处、一切处,此三门并属观禅,故《摩诃衍》云:「背舍是初行,胜处是中行,一切处是后行。」悉为对治破根本味禅中无明贪着及净法爱也。二、九次第定,即是 炼禅;三、师子奋迅三昧,即是熏禅;四、超越三昧,即是修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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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 、观禅分二 |
今释第一、观禅,即为二意:一、先释三番修观禅方法;二、明观禅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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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 、释三番观禅方法分三 |
第一、释三番观行方法者:一、先释背舍;二、次释胜处;三、释一切处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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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 、背舍分五 |
先释八背舍。八背舍者:一、内有色相外观色,是初背舍;二、内无色相外观色,是二背舍;三、净背舍身作证,是三背舍;四、虚空处背舍;五、识处背舍;六、不用处背舍;七、非有想非无想背舍;八、灭受想背舍。 今释背舍,即为五意:一、释名;二、明次位;三、辩观法不同;四、明修 证;五、分别趣道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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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 、释名 |
第一、释名。此八法门所以通名背舍者,背是净洁五欲,离是着心,故名背舍。言净洁五欲者,欲界粗弊色、声、香、味、触,贪着是法,沉没三涂,名为不净五欲。欲界定、未到地、根本四禅、四空,是中虽生味着,皆名净洁五欲。今以背舍、无漏对治,破除厌离,不着欲界根本禅定喜乐,故言能背是净洁五欲,舍是着心,名为背舍。 复次,多有人言:「背舍即是解脱之异名。」今用《摩诃衍》意往检,此义不然。所以者何?如《大品经》云:「菩萨依八背舍,入九次第定。」身证阿那含人虽得九次第定,而不得受具足八解之名。故知因中厌离烦恼,名背舍;后具足观、炼、熏、修,发真无漏,三界结尽,尔时背舍转名解脱。如 此说者,义则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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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 、次位 |
第二、明次位者,解释不同。若依昙无德人所明,初二背舍,位在欲界; 三净背舍,位在色界四禅;第四、五、六、七,此四背舍,位在四空;第八灭受想背舍,位过三界。若依萨婆多人所说,初二背舍,位通欲界、初禅、二禅;第三净背舍,唯在四禅。彼云:「三禅乐多,又离不净近故,不立背舍。」下五背舍,明位不异于前。复有师言:「三禅无胜处,四禅无背舍。」此则与前有异。今依《摩诃衍》中说,论言:「初背舍,初禅摄;第二背舍, 二禅摄。」当知此二背舍位在初、二禅中,为对治破欲界故,皆言以是不净心观外色。 第三、净背舍位在三禅中,故论云:「净背舍者,缘净故净,遍身受乐, 故名身作证。」三界之法,若除三禅,更无遍身之乐。论文又言:「是四禅中有一背舍、四胜处。」如比上进退从容,当知位在三禅、四禅,茍而遍属, 即互乖论。今若具以此义破射于前,及融通教意,甚自纭纭。下五背舍配位 不异于前,今依后家之释,以辩位次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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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辩观法不同 |
第三、释观法不同者,若昙无德人明此八解脱观,并以空观而为体; 若萨婆多人明此背舍不净观,并是有观,厌背为体。今此八背舍具有事、理两观,在因则名背舍,果满则名解脱,亦名俱解脱也。若偏依前二家所说,此则事、理互有不具,岂得受于俱解脱之名?此中观行 方法与前二家不同,浅深之异,在下自当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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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修证 |
第四、明修证。行者欲修八背舍无漏观行,必须精持五篇诸戒,极令清净。复当精勤勇猛,大誓庄严,心无退没,及能成办大事。 所言初背舍者,不坏内外色,不内外灭色相已,是不净心观色,是名初背舍。所以者何?众生有二分行:爱行、见行。爱多者,着乐, 多缚在外结使;见多者,多着身见等诸见,为内结使缚。以是故,爱多者,观外身不净;见多者,观内身不净败坏。今明背舍观行,多先从内起,内观既成,然后以不净心观外。 云何观内?行者端身正心,谛观足大拇指,想如大豆胀黑,亦如脚茧之相。于静心中,观此相成,即复想胀起如梨豆大,如是乃至见一拇指脚如鸡卵大。次观二指,三、四、五指亦然。次观脚法,复见肿 胀,乃至脚心、脚踵、脚踝、 膝、髀臗,悉见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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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二 、不坏法道分四 |
戊一 、观禅分二
己一 、释三番观禅方法分三
庚一 、背舍分五 |
辛四 、修证 |
次观右脚亦如是。复当静心谛想大小便道、腰脊、腹背、胸胁,悉见肿胀。复当静心谛观左胛、臂肘、腕掌、五指,悉见肿胀,乃至右胛亦复如是。复当静心谛观颈项、头颔,悉见肿胀。举身项直,如是从头至足,从足至头,循身观察,但见肿胀,心生厌恶。复当观坏脓烂,血污不净,大小便道虫脓流出。腹既坼破,见诸内脏及三十六物臭烂不净,心生厌恶,自观己身甚于死狗,观外所爱男女之身亦复如是,不可爱乐。广说如九想,但除散、烧二想为异耳。 行者修此观时,若欲界烦恼未息,当久住此观中,令厌心纯熟。若离贪爱,是时应当进观白骨,一心静定,谛观眉间,想皮肉裂开,见白骨如爪大,的的分明。次当以心向上,裂开皮肉,即见额骨及发际骨㘈然而开,即见骨相。复观顶骨,亦见皮肉脱落,髑髅骨出。复当定心,从头向下,想皮肉皆随心渐渐剥落至足。皮肉既脱,但见骨人节节相拄,端坐不动。 行者尔时即定心,谛观此骨从因缘生,依因指骨以拄足骨,依因足骨以拄踝骨, 依因踝骨以拄 骨,依因 骨以拄膝骨,依因膝骨以拄髀骨,依因髀骨以拄臗骨, 依因臗骨以拄腰骨,依因腰骨以拄脊骨,依因脊骨以拄肋骨。复因脊骨上拄项骨, 依因项骨以拄颔骨,依因颔骨以拄牙齿,上有髑髅。复因项骨以拄肩骨,依因肩骨以拄臂骨,依因臂骨以拄腕骨,依因腕骨以拄掌骨,依因掌骨以拄指骨。如是展转相依,有三百六十骨,一一谛观,知大知小,知强知软,共相依假,是中无主无我, 何者是身见?出入息但是风气,亦复非身非我,观受、观心乃至观法,悉知虚诳, 无主无我。作此观已,即破我见,憍慢、五欲亦皆除灭。 尔时复当定心,从头至足,从足至头,循身谛观,深炼白骨,乃经百千许,遍骨人筋骨既尽,骨色如珂如贝,深观不已,即见骨上白光煜爚。见是相已,即当谛观眉间,当观时亦见白光焴焴,悉来趣心。行者不取光相,但定心眉间。若心恬然, 任运自住,善根开发,即于眉间见八色光明旋转而出,遍照十方,皆悉明净。八色者,谓地、水、火、风、青、黄、赤、白。普照大地,见地色如黄白净地,见水色如渊中澄清之水,见火色如无烟薪清净之火,见风色如无尘清风,见青色如金精山, 见黄色如薝卜华,见赤色如春朝霞,见白色如珂雪,随是色相,悉有光耀。虽复见色分明,而无形质可得,此色超胜,非世所有。是相发时,行者心定安隐,喜乐无量,不可文载也。 行者复当从头至足,深炼骨人,还复摄心,谛观于额,住心缘中。复见八色光明旋转而出。如是次第定心,观发际、顶、两耳孔、眉骨、眼骨、鼻、口、齿、颔骨、颈项骨。从上至下,三百六十诸骨诸节,悉见八色光明旋转而出。行者摄心转细, 从头至足,从足至头,观此骨人,悉见遍身放光,普照一切,悉皆明净。若是菩萨大士,咸于光中见诸佛像;若行人善根劣弱,乃至四禅,方得见诸佛像。 行者既光明照耀,定心喜乐,倍上所得,是名证初背舍相。所以者何?内骨人未灭故,故名内有色相,见外八种光明及欲界不净境故,故言以是不净心观外色。外色有二种,如欲界不净,此是不净外色。八种清净之色,是出世间色界之色,故名外色。行者见内外不净色故,背舍欲界,心不喜乐。见八种净色故,即知根本初禅无明暗蔽,虚诳不实,境界粗劣,即能弃舍,心不染着,故论言:「背是净洁五欲, 离是着心,故名背舍。」 复次,如《摩诃衍》中说初禅一背舍,当知背舍即是无漏初禅。若是初禅,即便具有五支之义,今当分别。如行者从初不净观来,乃至炼骨人光耀,即是观禅欲界定相;次摄心眉间,泯然定住,即是观禅未到地相;八种光明旋转而出,觉此八色昔所未见,心大惊悟,即是观禅觉支之相。分别八色,其相各异,非世所有,即是观支;庆心踊跃,即是喜支;恬憺之法怡悦娱心,即是乐支;虽睹此色,无颠倒想, 三昧不动,即是一心支。今略事分别此无漏观禅五支之相,当知与上根本、特胜、通明中五支条然有异。 二、背舍者,坏内色,灭内色相,不坏外色,不灭外色相,以是不净心观外色, 是第二背舍。所以者何?行者于初背舍中,骨人放光既遍,今欲入二禅内净故,坏灭内骨人,取尽欲界见思未断故,犹观外白骨不净之相,故云以是不净心观外色。今明修证。行者于初背舍后心中,不受觉观动乱,谛观内身骨人虚假不实,内外 空疏,专取坏散磨灭之相。如是观时,渐渐见于骨人腐烂碎坏,犹如尘粉,散灭归 空,不见内色。 |
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二 、不坏法道分四 |
戊一 、观禅分二
己一 、释三番观禅方法分三
庚一 、背舍分五 |
辛四 、修证 |
是时但摄心入定,缘外光明及与不净,一心缘中,不受观觉,于后内心豁然明净, 三昧正受与大喜俱发,即见八种光明照从内净,出明十方,倍胜于上。既证内法大喜光明,即知根本二禅虚诳粗劣,厌背不着,故名背舍,亦名无漏第二禅。是中具有四支,推寻可见。 三、净背舍身作证者,如《摩诃衍》中说:「缘净故净,遍身受乐,故名身作证。」所以者何?行者欲入是三背舍,于二背舍后,心即不受,观外不净,悉皆坏尽散灭, 无有遗余,亦不受大喜勇动,但摄心谛观八色光耀之相。取是相已,入深三昧,炼此八色,极令明净,住心缘中,即泯然入定。定发之时,与乐俱生,见外八色光明清净皎洁,犹如妙宝光色,各随其想,昱晃明照,遍满诸方,外彻清净,外色照心, 心即明净,乐渐增长,遍满身中,举体怡悦。既证此法,背舍根本,心不乐着。是则略说证净背舍相,亦名无漏三禅。是中具足五支,深思可见,乃至四禅净色亦复如是,皆净背舍所摄,但以无遍身乐为异耳。 问曰:若尔,从初背舍来,悉有净色,何故今方说为净背舍耶? 答曰:是中应用四义分别:一者、不净不净;二者、不净净;三者、净不净;四者、净净不净。不净者,如欲界三十六物之身性相已是不净。不净观力,更见此身胮胀、脓烂、青瘀、臭处,此则不净中更见不净。不净净者,如白骨本是不净之体, 谛心观之,膏腻既尽,如珂如贝,白光焴烁,此则不净中净也。净中不净者,从初背舍来,虽有净光,但此光明有三种不净因缘:一者、出处不净,谓从骨人出也; 二者、所照不净,谓照外境也;三者、光体未被炼故不净,譬如金不被炼,滓秽未尽,光色不净。以是因缘,初禅虽有光明,不名缘净故净;二禅虽无白骨,光从内净而出,犹照外不净,而未被炼,及大喜故,亦得名为缘净。今言净净者,八色光明本是净色,今于此地又离三种不净,故净言净净,亦名缘净故净。既净义具足, 所以说为净背舍也。 四、虚空背舍者,行者于欲界后,已除自身皮肉不净之色;初背舍后,已灭内身白骨之色;二背舍后,已却外一切不净之色,唯有八种净色至第四禅。此八种色皆依心住,譬如幻色,依幻心住,若心舍色,色即谢灭。一心缘空,与空相应,即入无边虚空处,此明灭色方便异于前也。证虚空处定,义如前说。行者欲入虚空背舍, 当先入空定。空定即是背舍之初门,背舍色缘无色故。凡夫人入此定,名为无色; 佛弟子入此定,深心一向不回,是名背舍。云何名深心?善修奢摩他故。云何名一向不回?于此定中,善修毗婆舍那、空、无相、无作、无愿故,能舍根本着心,即不退没,轮转生死,故名一向不回。 复次,佛弟子当入无色定时,即有八圣种观。如痈疮等四种对治观故,即能厌背无色之法;无常等四种正观故,即破无色假、实二倒,能发无漏。八圣种观行方法, 并如前离虚空定,修识定时说。但彼欲离虚空故,方修八圣种,今行人即入虚空定时,即修八圣种,虽住定中,而不着虚空定,故名背舍也。 五、识处;六、无所有处;七、非有想非无想处背舍,亦当如是一一分别。 八、灭受想背舍者,背灭受、想诸心心数法,是名灭受想背舍。所以者何?诸佛弟子厌患散乱心故,入定休息,似涅槃法,安着身中,故名身证。 行者修是灭受想背舍,必须灭非想阴界入及诸心数法。云何灭?是非想中虽无粗烦恼,而具足四阴、二入、三界、十种细心数法,所谓:一、受;二、想;三、行; 四、触;五、思;六、欲;七、解;八、念;九、定;十、慧。云何为受?所谓识受。云何为想?所谓识想。云何为行?所谓法行。云何为触?所谓意触。云何为思? 所谓法思。云何为欲?谓入出定。云何为解?所谓法解。云何为念?谓念于三昧。云何为定?谓心如法住。云何为慧?谓慧根。 慧身及无色爱、无明、掉慢心、不相应诸行等苦集法和合因缘,则有非想。前于非想背舍中,虽知是事,不着非想,故名背舍,而未灭诸心数法。今行者欲入灭受想背舍故,必须不受非想,一心缘真,绝阴界入,则非想阴入界灭,一切诸行因缘悉灭,受灭乃至慧灭,爱、无明等诸烦恼灭,一切心数法灭,一切非心数亦灭,是名不与凡夫共,非是世法。若能如是观者,是名灭受想。以能观真之受想,灭非想苦集之受想。今行者欲入灭受想之背舍,复须深知能观真之受想亦非究竟寂静,即舍能观之定受慧想。舍此缘真定、慧二心,故云背灭受想诸心数法。譬如以后声止前声,前声既息,即后声亦如是能除。受想既息,因此心与灭法相应,灭法持心, 寂然无所知觉,故云身证想受灭。此定中既无心识,若欲出入,但听本要期长短也。 |
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二 、不坏法道分四
戊一 、观禅分二
己一 、释三番观禅方法分三 |
庚一 、背舍分五 |
辛五 、分别趣道之相 |
第五、分别趣道之相。行者修八背舍入道,有三种不同: 一者、先用背舍破遮道法,后则具足修习胜处,乃至超越三昧,事、理二观具足, 方发真无漏,证三乘道。 二者、若修八背舍时,是人厌离生死,欲速得解脱,是时遍修缘谛真观等,即于八背舍中发真无漏,证三乘道,亦名具足八解脱也。当知此人未必具下五种法门。 问曰:若尔,此人未得九次第定,云何已得受八解脱之名? 答曰:是义应作四句分别:一者自有九次第定非解脱,自有是解脱非次第定,自有次第定亦是解脱,自有非次第定非解脱,而是八背舍。 三者、若人厌离生死心重,但证初背舍时,即深观四谛真定之理,无漏若发,便于此地入金刚三昧,证三乘道,当知是人亦复未必具上七种背舍。 菩萨摩诃萨心如虚空,无所取舍,以方便力,善修背舍,具足成就一切佛法,度 脱众生。当知背舍即是菩萨摩诃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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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胜处分四 |
次释八胜处法门。 八胜处者:一、内有色相,外观色少,若好若丑,是名胜知胜见一胜处也;二、内有色相,外观色多,若好若丑,是名胜知见二胜处也;三、内无色相,外观色少,若好若丑,是名胜知见三胜处也;四、内无色相,外观色多,若好若丑,是名胜知见四胜处也; 五、青胜处;六、黄胜处;七、赤胜处;八、白胜处。 若依《缨络经》,用四大为四胜处。今明胜处,即为四意:一者、释名;二、明阶位; 三、辩修证之相;四、明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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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释名 |
第一、释名。此八法通明胜处者,则有二义:一者、若净若不净五欲,得此观时,随意能破,故名胜处;二者、善调观心,譬如乘马击贼,非但破前阵,亦能善制其马,故名胜处。此则有异背舍。经亦说为八除入。 若因胜处断烦恼尽,则知虚妄阴入皆灭,尔时胜处变名八除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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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次位 |
第二、明次位者,今但依《摩诃衍》中说,初二胜处,位在初禅;次第三、第四胜处,位在二禅;后四胜处,位在四禅。所以三禅不立胜处者,以乐多心钝故。前二禅离欲界近,欲界烦恼难破,虽位居二禅,犹观不净,破下地结。 四禅既是色中之极,故色胜位极于此。四空既无色故,亦以破地烦恼薄故, 故不立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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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 、明修证 |
第三、明修证。所以言「内有色相,外观色少」者,缘少故名少。观道未增故, 观少因缘,观多畏难摄故。譬如鹿游未调,则不中远放。云何名观少?行者自观见己身不净,亦观所爱之人不净、胀烂、白骨,心甚厌恶,如初背舍中说。 「若好若丑」者,观外诸色,善业果报故名好,恶业报故名丑。复次,行者从师所受观法,观外缘种种不净,是名丑色。行者或时忆念,妄生净想,观净色,是好色。复次,行者自身中系心一处,观欲界中色有二种:一者、能生淫欲;二者、能生瞋恚。能生淫欲是净色,名为好;能生瞋恚者是不净色,故名丑。 「胜知胜见」者,观心淳熟,于好色中,心不贪爱,于丑色中,心不瞋恚,但观色四大因缘和合而生,如水沫不坚固,智慧深达假实之相。行者住是不净门中,淫欲、瞋恚诸结使来能不随,故名胜处。胜是不净中净,颠倒诸烦恼故。 复次,好丑者,不净观有二种:一者、见自身、他身三十六物臭秽不净,是名丑; 二者、除内外皮肉五脏,但观白骨如珂如雪,乃至流光照耀,是名为好。 行者见不净时,即知虚假,心不畏没;见净色时,知从缘生,心不爱染,是名胜知胜见。复次,行者于少缘中随意观色,转变自在,亦能善制观心,故名胜处。二、内有色相,外观色多,若好若丑,是名胜知胜见者。 行者观心既调,尔时不灭内骨人,更于定中广观外色,所谓谛观一死尸乃至十百千万,一国土乃至十百千万国,一阎浮提乃至一四天下等,皆见悉是死尸。若观一胮胀时,悉见一切胮胀,乃至坏、血污、脓烂、青瘀、剥落亦如是。 行者既广见死尸不净,心甚厌恶,次当谛观一死尸脱除皮骨,但见白骨,如是乃至一切死尸悉除皮肉,皆见白骨遍满世界。此观如《禅经》广明,是中应具说。 行者外骨观既成,复当定心谛观内身白骨,炼使明净,如珂如贝。当自观骨时, 见外一切骨人悉皆起立,行行相对罗列,举手而来。行者于三昧中即知此诸骨人皆是随想而来,无有定实,心不惊怖。复当心默念,诃此骨人:「咄!汝诸骨人,从何 而来!」如是诃时,悉见骨人悉还躄地,如是或至多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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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二 、不坏法道分四
戊一 、观禅分二
己一 、释三番观禅方法分三 |
庚二 、胜处分四 |
辛三 、明修证 |
行者深观内骨,即见光明普照十方,一切骨人为光所照,悉亦明净。 此观成时,于一切怨、亲、中人及诸好丑,其心平等,无有爱恚,是名若好若丑胜知胜见。好丑胜知见义如前说。 复次,行者住此观中,能见一骨人,遍四天下皆是骨人,是名为多。还复摄念, 观一骨人,故名胜知胜见。随意五欲男女、净洁相中能胜故,故名胜处。 又能善调观心,虽知能观之心性无所有,而于缘中自在回转,观诸境界无有障阂, 故名胜处。有义如《摩诃衍》中广说。 复次,有师言:「若但观一切人,见不净白骨,是名少;若作大不净观,是名多。」大不净观者,为破一切处贪爱故。何谓一切观?观象、马、牛、羊六畜飞禽走兽之属,悉见为死尸胮胀。 复次,观饮食皆如虫如粪,衣服绢布犹如烂皮烂肉之段,臭处可恶。 钱财金宝如毒蛇蚖,斯须死变,臭烂不净,谷米如臭死虫,宅舍、田园、国土、城邑、大地、山川、林薮,皆悉烂坏,臭处不净,流溢滂沱,乃至见白骨狼籍,一切世间不净,如此甚可厌患。 行者于三昧中,随观即见,回转自在,能破一切世间好丑、爱憎、贪忧烦恼,故名「内有色相,外观色多,若好若丑,胜知胜见」。 问:世间资生既不净,悉是皮肉筋骨之法,云何悉见不净烂坏? 答曰:此为得解之道,心力转变,非实观也。 所以者何?一切非实是净,净倒力故,遂悉见净而生贪爱。 一切虽非悉不净,今不净观智慧力皆见不净,破诸烦恼,复有何过?譬如劫烧火起,一切大地有情、无情,若干种类,皆成火焰,以火力故。 今以不净心观一切世间,悉见不净,亦如神通之人转瓦石为金玉,当知诸法有何定性?彼师如是明。 第二胜处,深思此意,义理观行,悉可依用也。次明第三、第四胜处,观行方法不异于前,但以内无色相为异。灭内色方法,前二背舍初门说。 今行者为欲界烦恼叹破故,于第二禅中重修此二胜处,对治除灭下地结使,令无遗余,亦以重转变观道,令利熟增明,牢固不失,工力转胜也。次释青、黄、赤、白四胜处者,行者不受三禅身证之乐,入第四禅时,念慧清净,四色转更光显,如妙宝光明,胜于前色,故名胜处。复次,行者于四禅中用不动智慧炼此四色,少能多,多能少,转变自在,欲见即见,欲灭即灭,故名胜处。 复次,行者于三昧中见是胜色,结漏未断,或时法爱心生,为断法爱,谛观此色, 知从心起,譬如幻师观所幻色,知从心生,则不生着,是时背舍变名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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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 、趣道 |
第四、明趣道之相,亦为三意:一者、先用胜处调心,然后具足修习超越等法, 发真无漏,证三乘道;二者、此八胜处具足成就,深入四谛真观,第四禅中发真无漏,具足三十四心,断三界结,证三乘道;三者、自有行人得初胜处,入初禅时, 厌畏心重,即作念言:「我今何用事中诸禅?但须疾取涅槃。」作此念已,即于此地深观四谛、十二因缘、中道、实相,若发无漏,即证三乘圣果也。 下七胜处亦当一一如是分别。 菩萨摩诃萨虽知诸法毕竟空寂,怜愍一切众生故,深修胜处。 于胜处中发大神通,摧伏天魔,破诸外道,度脱众生,当知胜处即是菩萨摩诃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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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 、一切处分二 |
次释十一切遍处法门。十一切处者:一、青;二、黄;三、赤;四、白;五、地;六、水;七、火;八、风;九、空;十、识。此十通名一切处者,一一色各照十方遍满,故名一切处,乃至空亦如是。 前背舍、胜处虽有八色,所照既狭,未能普遍,是以不得受一切之名。复次,经中有时说为「十一切入」。有人解言:「此犹是一切处之异名。」 今则不尔,初名以一色遍照十方,名一切处,后心转善巧,能于一切遍照色中一一互得相入,无相妨阂,故处立一切入名。 今明十一切处,即为二意:一、明阶位;二、辩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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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阶位 |
第一、明阶位者,十一切处,初八色一切处位在第四禅中,次第九空一切处位在空处,第十识一切处位在识处。所以前三禅中不立一切处者,行者初学彼三地中有觉观喜乐动故,不能令色遍满停住。 上无所有处定,无物可广,亦不得快乐,佛亦不说无所有处无量无边,故不 立一切处;非有想非无想处心钝,难取想广大,故不立一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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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二 、不坏法道分四
戊一 、观禅分二 |
己一 、释三番观禅方法分三 |
庚三 、一切处分二 |
辛二 、修证 |
第二、次明修证。行者住第四禅中,以成就自在胜色,尔时应用念清净心, 舍七种色,直念青色,取少青光焰相,如草叶大,一心缘中,即与少青相应。观心运此少青遍照十方,即见光明随心普照,一切世间皆见青相遍满,停住不动, 如青世界,是名青一切处。余七一切处修观之相亦当如是一一分别。自有师言: 「修一切处,缘取草叶等相,因外色起相,遍满普照。」如此说者,非唯乖失观门之法,亦与《摩诃衍》所说都不相关。 行者既已成就,以一切处欲入虚空一切处,当入虚空背舍,但背舍缘狭,未名一切处,今更广缘十方虚空,故名虚空一切处。欲入识一切处者,当亦先入识处背舍,于识定中广观此识,遍满十方,皆见是识,故名识一切处。行者若欲修一切入,既得一切处成,当以一切处为本,然后用善巧观心,于青一切中,令黄、赤、白等皆入其中,不坏青之本相,而能于青色之中具见余色。是则略说一切处、一切入竟。 问曰:何故不于一切处中分别趣道之相? 答曰:一切声闻经中多说一切处是有漏缘,但是修通法,既于发无漏义劣, 故不分别。若依摩诃衍义欲分别者,类如前背舍、胜处中说。今菩萨为欲令神通普遍成就普现色,具足一切法界中事,故修是一切处,故《大品经》亦说名一切 处波罗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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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明观禅功能 |
第二、明观禅功用之法者,佛弟子既得此三番观行,若欲为化众生,现希有事,令心清净,应当广修一切神通道力,所谓:六通、十四变化、四辩、无诤三昧、愿智、顶禅、自在定、炼禅、十八变化等诸大功德,皆应住此背舍、胜处、一切处中学。既学得已, 令多众生睹见欢喜,信伏得度,故修神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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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 、六通分三 |
次释六神通。六通者:一、天眼通;二、天耳通;三、他心通;四、宿命通;五、如意通;六、漏尽通。皆言神通者,神名天心,通是智慧性,以天然之智慧,彻照一切色心等法无阂,故名神通。今约此诸禅后,释六通,即为三意:一、明得通因 缘不同;二、正明修通方法;三、明变化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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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得通 因缘 |
第一、明得通因缘不同者,自有三种:一者、报得。如诸天大福德,净土中人受生,即得报得五通也。二者、发得。若人但因忏悔,或深修上所说禅定,虽不作取通方便,而神通自发,故经云:「深修禅定,得五神通。」三、修得者,行人虽证上所说诸深禅定,而未断障通无知,则神通终不发。若于禅定中更作取通方便,断障通无知,神通即发。今正约此明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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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 、修通法 |
第二、次明修通法者。经论所说,乃各不同,今但取《摩诃衍》中意,以略明修通方法。 一、修天眼通者,行人深心怜愍一切,发愿欲见六道众生死此生彼之相,尔时当住色界背舍、胜处、一切处及四如意足中,正念修习,具足四缘,即生天眼通。何等为四?一、光明常照,昼夜无异;二、谛观世间隔障悉如虚空,无有覆蔽之相;三、专心先取一易可见境,以心缘之,常勤精进,善巧修习,欲见前境; 四、于禅定中发四大造清净眼根成就。是名具足四缘和合,因此生清净识,即见十方六道众生死此生彼苦乐之相,若明暗、近远、障内障外、粗细之色,彻见无阂,了了分明,是名天眼通。 二、次明修天耳通。行者既见色已,若欲闻其声,当于禅定中谛取障外可闻细声,一心听之,愿欲得闻。若心明利,发得四大造清净色耳根,即闻障外、障内一切六道音声,苦乐忧喜,言辞不同,是名天耳通。 三、明修他心通。行者既闻声已,若欲知众生心所念事,当即于禅定中观前人喜相、瞋相、怖畏等相,悉知依心而住,借此等相,谛观其心所缘念法,一心愿欲知之。若心明利,因此发通,随所见众生,即知心所念事,是名他心通。 四、次明修宿命通。行者既知他心已,若欲自知己宿命及他宿命百千万世所作事业,即当于禅定中自忆己所,于日月岁数中经作之事,乃至歌罗逻时所作之事。如是忆念,一心愿欲知之。若心明利,便发神通,即自知过去一世,乃至百千万世劫数中宿命所作事业之相,了了分明,乃至知他宿命亦如是,是名宿命通。 五、次明修身如意通。行者既知宿命,若欲得身通变化,当于三昧中系心身内虚空,灭粗重色相,常取轻空之相,发大欲精进心,智慧筹量心力能举身。未 筹已,自知心力已大,能举其身。譬如学跳之人,常自轻举其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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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二 、不坏法道分四 |
戊一 、观禅分二
己二 、明观禅功能
庚一 、六通分 三 |
辛二 、修通法 |
若观心成就,即发身如意通,有三种:一者、能到;二者、转变;三者、自在。所言能到者,即有四种:一者、身能飞行,如鸟无阂;二、移远令近,不往而到; 三、此没彼出;四、一念能到。二、次明转变者,大能作小,小能作大,一能作多, 多能作一,种种诸物皆能转。三、圣如意者,外六尘中,不受用不净物,能观令净, 可受净物能令不净,是自在法。 如意神通从修胜处、一切处、四如意足中生,是名证身如意通。行者得是身如意通故,即能随意变现,若欲自得解脱及度众生,必须断除心病,是时应修无漏通。修无漏通,下明谛观中当广分别。 问曰:修下六次第,一向如前所说耶? 答曰:此约一途论次第,若行人随所乐通,前学即得,未必皆如前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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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 、变化功用 |
第三、明变化者,十四变化能生神通,亦因神通能有变化。云何名十四变化? 一者、欲界、初禅成就二变化:一、初禅初禅化;二、初禅欲界化。 二者、二禅成就三变化:一、二禅二禅化;二、二禅初禅化;三、二禅欲界化。三者、三禅成就四变化:一、三禅三禅化;二、三禅二禅化;三、三禅初禅化; 四、三禅欲界化。 四者、四禅成就五变化:一、四禅四禅化;二、四禅三禅化;三、四禅二禅化; 四、四禅初禅化;五、四禅欲界化。 是为十四变化。若人成就此变化,即具十八变化一切神通力,观行功德无量无边, 是事微细,岂可以文字具载?今但略出名目,欲令学者知一切神通变化皆从观禅中出。此诸神通若在菩萨心中,名神通波罗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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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炼禅分二 |
己一 、九次第定分三 |
次释九次第定。九次第定者,离诸欲,离诸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入初禅,如是次第入二禅、三禅、四禅、空处定、识处定、不用处定、非有想非无想处定、灭受想定,是名九次第定。释九次第定,即为三意:一者、释名;二、明次 位;三、明修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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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 、释名 |
第一、释名。今此九法皆转名次第定者,上来诸法门既观行未熟,入禅时心有间故,不名次第定也。行者定观之法先已成就,今于此中修炼既熟,能从一禅心起,次入一禅,心心无间,不令异念得入,若善若垢,如是乃至灭受想定,是名九次第定,亦名炼禅。所以者何?诸佛弟子心乐无漏,先得诸味禅,今欲除其滓秽,以无漏禅炼之,皆令清净,如炼金之法。 问曰:说九次第定中炼法,与阿毗昙人明熏禅之法,有何等异? 答曰:有同有异。彼以无漏炼有漏,今亦以无漏炼有漏,故同。彼则但明炼四禅,为防退转,转钝为利,现法乐及生五净居故,唯炼四禅。无色界则无炼法。今明从初禅乃至非想,悉皆炼之,令一切诸禅清净调柔,增益功德,故为异也。 寻下修证,自当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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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次位 |
第二、明阶位者,此位虽一往约四禅、四空及灭尽定,然实位通诸禅。所以者何?如上所说,特胜、通明、背舍、胜处,悉有四禅、四空,未必但是根本。今修炼之法,悉应普入诸禅,令心无间,不可的约根本世间禅以为次位也。故《大品》云:「菩萨依八背舍,逆顺出入九次第定。」若依《成论》、《毗昙》义,但用无漏心入八禅,缘真入灭,以为九次第定。今用《大品》、《摩诃衍论》所明九次 第定,意往望彼,则大有斗阙。习者寻上来所说,言意叵类,同异之相泠然可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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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 、修证 |
第三、明修证者,行者既具足诸禅,今欲入九次第定者,先当从浅至深,修炼诸禅定观之法,极令调柔利熟,然后总合定、观二种法门,一心齐入,善断法爱,自识其心,从初调心入一禅,不令异念间杂,如是乃至灭受想定。所以者何? 行者于根本禅中,定多而智少,则心不调柔,故入禅有间;背舍禅等,观多而定少,故心不调柔,入禅有间。譬如车有二轮,若一强一弱,则载不安稳,亦如刀刃,强软不调,则无利用。此亦如是。 今修此定,既定观均等,定深智利。定深故,在缘则不散;智慧利故,则进入捷疾无阂。是故从一禅起入一禅时利疾,心心相次,无诸杂间,随念即入,亦名无间三昧。行者若用此心遍入诸禅,非但次第调柔,心无杂间,亦复增益诸禅功德转深微妙,如炼金,光色更增,价值亦倍,故说此定名曰炼禅。 问曰:是中亦有欲界、未到、中间,何故但说九定? 答曰:虽有此法,既不牢固,又圣人所得大功德不在边地,是故不说。 |
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丁二 、不坏法道分四 |
戊二 、炼禅分二 |
己一、九次第定分三 |
庚三、修证 |
复次,上来入禅心钝,故于方便中间经停则久,是故分别有未到、中间之相。今此九定,定慧心利,欲入正地,随念即入,既不久住方便中间,是故不说。若分别趣道之相,具如前背舍、胜处中说,故不 别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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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三三昧分三 |
次释三三昧。三三昧者:一、有觉有观三昧;二、无觉有观三昧;三、无觉无观三昧。所以次九定后明三三昧者,此二种禅,名虽有异,而法相孱同。所以者何? 九定既通炼诸禅,而自无别体。三三昧亦如是,此义在下自当可见。释三三昧,即为三意:一、释名;二、辩相;三、名出生三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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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 、释名 |
第一、释名。觉观等三法,名同次位,已如前根本禅中说,三昧今当分别。一切禅定摄心,皆名为三摩提,秦言正心行处。是心从无始已来,常曲不端,得是正心行处,心则端直,故名三昧。譬如蛇行常曲,入筒则直。此亦如是。 问曰:若言禅定摄心名三昧者,根本禅定与此有何异? 答曰:有异。彼则但明根本摄心,今遍约一切诸禅中明摄心当如此,则定深而广,岂得不异?复次,根本禅但是缘事摄心,未断邪倒,不名端直。今明三昧, 并据缘理摄心,能断邪倒之曲,故以心端直处为三昧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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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辩相 |
第二、次辩相者,此三三昧义同九定,既无别体,但约诸禅以辩相也。 一、明有觉三昧,如上所说根本初禅乃至特胜、通明、背舍、胜处等初禅, 各有觉有观相应心数及诸功德。行者入此等诸初禅时,住正心行处,皆名有觉有观三昧。 二、如上所说诸禅中间乃至特胜、通明、背舍、胜处,各有中间与观相应心数法及诸功德。行者以正心行处入此等诸禅中间,皆名无觉有观三昧。 三、如上所说根本二禅乃至有顶及特胜、通明、背舍、胜处等,各有二禅, 从二禅已去,乃至有顶及灭受想定,有无觉无观相应法并诸功德。行者正心行处, 入此等诸禅功德,皆名无觉无观三昧。 当知此三三昧更无别体,但是总诸禅以为三分。大圣欲令众生虽闻广说诸禅, 而不失根本故,总以三法收摄诸禅,罄无不尽。譬如数法,若至百万,总为一亿, 此亦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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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出生三昧 |
第三、明出生三昧之相者,则有二种: 一者、出生二乘三昧。所以者何?如上所说,诸有觉有观初禅等,悉发念处三昧,乃至八圣道、空、无相、无作、十六行、十二因缘、暖、顶、忍、世第一等三昧、电光三昧、金刚三昧乃至佛智无诤等三昧。此诸法门,《涅槃经》中悉说名三昧也。若于诸初禅中发此等三昧,即证二乘若道若果,故名有觉有观三昧。乃至无觉有观、无觉无观,亦当如是一一分别。 二者、如上所说诸有觉有观禅各发大乘诸三昧者,如观佛三昧、二十五三昧、般舟三昧、首楞严等诸菩萨三昧,百则有八,诸佛三昧不动等,百则有二十及八万四千诸三昧等,皆因有觉有观三昧发。乃至无觉有观、无觉无观,亦当如是一一分别。 菩萨摩诃萨得此诸三昧故,即入菩萨位,亦能现身,如佛度一切众生。三三 昧义,如《摩诃衍》中广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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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熏禅 |
己一 、师子奋迅三昧 |
次释师子奋迅三昧。今明师子奋迅三昧者,如《般若经》中说,行者依九次第定入师子奋迅三昧。云何名师子三昧?离欲,离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入初禅,如是次第入二禅、三禅、四禅、空处、识处、不用处、非有想非无想处,入灭受想定,从灭受想定起,还入非有想非无想定,从非有想非无想处起,还入不用处, 如是次第,还入识处,入空处,入四禅,入三禅,入二禅,入初禅,是名师子奋迅三昧也。譬如师子奋迅之时,非但能前进奋迅而去,亦能却行奋迅而归,一切诸兽所不能尔。行者入此法门亦复如是,非但能心心次第从于初禅,直至灭受,亦能从灭受想定却入非想,入至初禅。此则义同师子奋迅,上来诸禅所不能尔,故说此定为师子奋迅三昧。 行者住此法门,即能覆却,遍入一切诸禅,熏诸观定,悉令通利,转变自在,出生诸深三昧种种功德,神智转胜,亦名熏禅。譬如牛皮熏熟,随意作诸世物。此亦如是。分别次位,此同九定,但有却出无间之异。是中用心巧细修习之相,略知大 意,不广分别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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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 、出世间禅相分二 |
丙一 、对治无漏分二 |
丁二 、不坏法道分四 |
戊四 、修禅 |
己一 、超越三昧分三 |
次释超越三昧。今明超越三昧者,如《般若经》中说:「行者因师子奋迅三昧,逆顺出入超越三昧。 云何超越三昧?离诸欲恶、不善法,有觉有观,离生喜乐,入初禅;从初禅起,超入非有想;非有想起,入非无想处;非无想处起,入灭受想定; 灭受想定起,还入初禅;从初禅起,入灭受想定;灭受想定起,入二禅;二禅起,入灭受想定;灭受想定起,入三禅;三禅起,入灭受想定;灭受想定起,入四禅;四禅起,入灭受想定;灭受想定起,入虚空处;虚空处起,入灭受想定;灭受想定起,入识处;识处起,入灭受想定;灭受想定起,入无所有处;无所有处起,入灭受想定;灭受想定起,入非有想;非有想起,入非无想处;非无想处起,入灭受想定。从灭受想定起,入散心中;散心中起, 入灭受想定;灭受想定起,还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非有想;非有想起, 入非无想处;非无想处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第四禅中;第四禅中起, 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第三禅中;第三禅中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第二禅;第二禅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初禅;初禅起,住散心中。 是超越三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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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 超入、超出相 |
今明超越之相,自有超入、超出相,如前二番经文说。 超入、出中,各有四种:一者、顺入超;二者、逆入超;三者、 顺逆入超;四者、逆顺入超。超出亦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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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傍超 |
复次,此超越三昧中,复有傍超。傍超亦有四种,类如前说。譬如师子有四种趠:一者、前掷四十里,即譬顺超之相;二者、 却掷四十里,即譬逆超之相;三者、右傍掷四十里,即譬傍超入根 本禅定之相;四者、左傍掷四十里,即譬傍超入观禅之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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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具足 超、不具足超 |
复有二种超越:一者、具足超;二者、不具足超。具足超,即是菩萨超越,如上所说。 不具足超,即是声闻超越三昧,不能自在,远超入故。故《摩诃衍》云:「譬如黄师子、白师子,二俱能趠。若黄师子趠,则不远;若白师子,则能远掷。 声闻之人入超越三昧,但能从初禅超入三禅,尚不能超二,何能超三?此则如黄师子之超。 菩萨不尔,从于初禅迥能超入灭受想定,随意自在,此则如白师子之超。」 若三乘行人入此三昧,具足修一切法门,是时观定等法,转深明利,更复出生百千三昧,功德深厚,神通猛利,故名观禅。亦有炼禅、自在定。炼禅,如上说。自在定者,于诸法门自在出、入、住,转变见八自在也。 亦名顶禅,于诸禅中最为高极,则能转寿为福,转福为寿,故复名佛智三昧,欲知随愿,即知三世事,二处摄,谓欲界、第四禅。 复有无诤三昧,令他心不起诤;五处摄:欲界及四禅。 复有四辩:法、词辩,二处摄,谓欲界、初禅;义辩、乐说辩, 九地摄,谓欲界、四禅、无色定。 复有五神通、十四变化心、十八变化,皆如前说。若禅中欲闻、见、触时,皆用梵世识,识灭则止。 复次,是诸禅中皆有三十七品、三解脱门、四谛十六行观、十一智、三无漏根,如是等智行,在下当分别。 若二乘人具此诸禅者,即是俱解脱;事、理具足,成就无累, 故亦名不坏解脱;具足成就出世间诸禅定法故,具足三明、六通及八解脱等一切诸大功德,故名大力阿罗汉也。 若是菩萨于正观心中入此三昧,得诸法等相,即得二十五三昧, 能破二十五有,住王三昧,一切三昧悉入其中,是时亦名禅波罗蜜满。此则略说三乘共禅行行法门竟。 是中法门无量,令欲更诠入道要行,岂得具说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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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缘理无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