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证自性大圆满本来面目教授•无修佛道 科判
摧魔洲尊者 造论 敦珠仁波切 科判 许锡恩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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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道净 整理 3稿 qq 973451196 未校对
表0-1:(2表)总表 大圆满立断净治明相科判略义
科判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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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圆满立断净治明相科判略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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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上师!本文《无修佛道》,乃大圆满中,为体证本净(Kadag)而修‚立断‛之开示。 为说明教授次第,以三门释之:(甲一)造论因由,(甲二)释文义,(甲三)论后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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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 三 |
甲一造论因由分 三 |
乙一说名 |
现证自性大圆满本来面目教授•无修佛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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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赞礼 |
以不退转信意,顶礼至尊本始怙主——本智幻化显现之殊胜越量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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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造论所为 |
际此五毒渐长之世,有情于凶猛恶业动摇下,率皆桀骜不驯。此辈执着于如梦之今生,唯作长远打算,直如此世常住;而为来世应作之筹谋,则弃而不顾。以此原因,使余感慨,精进于解脱及求遍智者,实寥若晨星。复次,虽或有能觉悟自身无常而勤修佛法者,然只消耗人生于身与语之表面功德事业上,故仅能往生于天人或人道中。 完全不明空性之辈,断定自心为空,由是入虚无境界,掉举昏沈,且滞着于此而无所作为。此辈虽因而往生为欲界及色界天人,但实丝毫不能令其稍近于遍智道。 是故,若有稀少信众,将其历无量劫所广积之资粮,与殊胜信心相系,且于胜义教法已具夙缘,则余将因应彼等之善缘及根器而教导之。有等与余无缘或无福接受大圆满教法、乃至妄谈或诋毁此教法者,彼等实已将自心弃于孤寂旷野。汝等具福如余而不似彼等之信众,其谛听之:由分别及思维,由认识及串习,明了轮回与涅槃为无上空性,由是而证悟实相。 自性大圆满分三部:心部、界部及口诀部。 本部属口诀部中之秘密部。此中分三:见、修及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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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释文义分 四 |
乙一由见得决定分 四 |
初、欲于见地得决定,殊胜要诀在于观‚无有‛、‚唯一‛、‚周遍‛及‚任运‛等四义而得究竟见,并了悟此(四义)之本来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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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得一切法皆离言诠空性之决定分 二
( 表 1 ) |
丁一得补特迦罗无我决定分三 |
戊一得初生假我源头之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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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中际所住之处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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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所往最终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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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得法无我决定分 四 |
戊一寻名相所缘之基分二 |
己一寻一切法名相所施设之外境,由是得空性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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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指示明相现分,如何自空性中生起而成缘起之展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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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遮拨执一切法似实有分三 |
己一指示遍入之无为虚空具足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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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指示有为法如何为实性空分三 |
庚一法如何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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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思维梦境及生死之来去以得决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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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登决定假有法无非明相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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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断除何以须知法我空之疑分三 |
庚一指示执身之过失,实为生起执实见之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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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断除对此决定之错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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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深说般若以明关键、证悟之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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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辨难利与害之隐患分三 |
己一辨识生起执持利害标帜分别之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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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思维外境显现为利害之自性分二 |
庚一思维于来世展现具利或害之善恶行持分二 |
辛一思维之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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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须思维之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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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思维于此生展现具利或害之本尊及魔障分二 |
辛一思维之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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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指示迷乱相即为无间觉受之误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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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指示及赞叹证悟之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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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破希疑之假穴分三 |
己一破寻实有佛道及其净土之假穴为希求之对境分三 |
庚一遮拨以佛道及其净土为极致之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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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思维五根及其对境,并遮拨其为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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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以胜义及究竟辨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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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破寻实有轮回及其苦乐之假穴为疑惧之对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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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指示及赞叹证悟之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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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 三 |
甲二释文义分 四 |
乙一由见得决定分 四 |
丙二总归本始基为唯一自生智分三
(表2) |
丁一总归此本始基之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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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指示解脱与迷乱如何自此本始基展现 分二 |
戊一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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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广释 分二 |
己一涅槃边之功德如何为自生本有分四 |
庚一四身五智如何于本始基中本然圆满具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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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四身五智如何于道中本然自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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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释如何于不醒之心中整治为道而遂致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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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辨识般若相对于凡夫心识及心所,以了知证与无证之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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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轮回幻相之展现如何骤然流布分三 |
庚一五大种显现如何向外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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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八识聚及其对境如何流布于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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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本节要义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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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本章要义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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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纳轮涅于一,无间且离偏及离边分二
(表3) |
丁一于明相现分中,指示彼等唯一周遍无非如幻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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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指示自空性中,自性之唯一周遍非谛实有分二 |
戊一直指一切法如何纳于唯一法性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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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由明示唯一周遍各支作广说分三 |
己一指示唯一周遍为体性、且离利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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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指示唯一周遍为自性、离八边之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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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指示唯一周遍为三解脱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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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顿入本始无整及光明之广大法尔任运境分三
(表4) |
丁一不了义方便及了义般若之共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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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详说法尔功德之安立分五 |
戊一五身任运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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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五部任运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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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五刹土任运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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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五方佛任运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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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五五空行母任运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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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指示各别功德如何于证悟之理中圆满具足分三 |
戊一胜义谛之仪轨支分圆满具足之理分二 |
己一彼等支分如实圆满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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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指示生起次第为世俗谛中方便道之要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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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彼乘尊贵名义圆满具足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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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九乘次第功德趋上之际能圆满具足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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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实际修持分二(表5) |
丙一修持如何离所缘境之共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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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详说根本位与后得位之次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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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行持之利分三(表6) |
丙一为见行无有颠倒而修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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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分别道上之歧路分二 |
丁一辨识觉受之歧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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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分别障碍之歧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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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指示其他正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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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现得果位分二(表7) |
丙一根本解脱之真实次第为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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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生起清晰辨别及无误指示要义之口诀分四 |
丁一辨别心与本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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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辨别意与般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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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辨别识与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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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辨别阿赖耶与法身分二 |
戊一真实之辨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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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要义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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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论后义(表8) |
至此全文圆满 此科判乃应教幢阿阇梨(Lobpon Thubtan Gyaltsan)之请,由无畏智金刚(敦珠法王)所造,为彼教授本论时之浅明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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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判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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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得一切法皆离言诠空性之决定分 二 |
得事物无有之决定分二:抉择补特迦罗我,及抉择诸法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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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得补特迦罗无我决定分 三 |
戊一得初生假我源头之决定 |
补特迦罗我者:指执着于‚自我‛之存在——不论于清醒时、梦境时、中有时或来生时。于第一执着之当下,潜意识即缘此执着而建立‚我‛,此名之为‚后识续‛或‚分别心‛。若越加清晰,则此我执亦越加牢固。 由索求生起此所谓‚我‛之源头,汝将得‚实无此源头‛之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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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中际所住之处所 |
(于集与灭之间)寻伺‚我‛何所住时,汝应思维:就‚我‛而言,‚能‛ ‚所‛是否各别存在而具胜义实相。 头,是名为‚头‛,非我。如是:头之表皮,是名为‚表皮‛,亦非我。 骨,是名为‚骨‛,非我。如是:眼,既只为‚眼‛,当亦非我。耳,既只为‚耳‛,非我。鼻,既只为‚鼻‛,非我。牙齿,既只为‚牙齿‛,故非我。复次,脑亦非我。至若肌肉、血液、髓液、神经线、血管及筋腱等,皆各以其名而名之,非名为‚我‛。由此汝遂能得胜解。 复次,‚臂‛也者,既只为一己之臂,故非我。肩亦如是;上臂、前臂及手指等亦如之。复次,‚脊柱‛者,既只为一己之脊柱,故非我。肋非我,胸非我,肺非我,心非我,膈非我,肝与脾非我,肠与肾非我,大小二便亦非我。 复次,‚我‛此一词,不适用于双腿。施之于大腿之名言为‚大腿‛,而非‚我‛。同理,臀非我,胫非我,足背或脚趾亦非我。 要言之,表皮非以‚我‛名之;中层之肌肉与脂肪,既以‚肌肉‛与 ‚脂肪‛之名属之,即非以‚我‛名之;内部之骨,既以‚骨‛之名属之,故非以‚我‛名之;最内部之骨髓,既以‚骨髓‛之名属之,即非以‚我‛ 名之。至若夫识,既以此名属之,亦非以‚我‛名之。是故,汝可确知于此(集灭)之间,能所俱非有之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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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所往最终境 |
同理,汝于最终所趋境,及入此境之一切因,皆应具超越此二者之决定。如实而言,此犹如病翳,似有所显而实无。所说种种名言,皆如兔角之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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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得法无我决定分 四 |
次者,为欲对诸法无有自性得决定见,汝须寻安立名相之根基、遮拨‚实事为恒常‛ 之执持、辩难利害之过失,及摧折希疑之虚妄窟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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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一寻名相所缘之基分 二 |
己一寻一切法名相所施设之外境,由是得空性决定 |
首先,若寻求一切名相所指之外境,则终将发觉,此实无非以标签施之于非实有之事相上,事相即称为心识分别之内自光明。于作为名相所依止之根基时,诸法不可能被建立为可自存故。举例言之:‚头‛此一名相,究竟所指为何物?又因何指之为头?此标签之施设,毋乃因头为躯体首先生长部分,或因其为圆形,又或以其为躯体之顶乎?实际言之,‚头‛既非躯体首先所长;‚头‛一词亦非指一切圆形;当作‚顶‛‚底‛等分别时,则知虚空中实无所谓绝对之上下。同理,头上之毛发非头。皮,指皮肤而已,非以‚头‛名之。骨,既以‚骨‛之名相属之,非以‚头‛名之。脑非头;目与耳亦非头;鼻与舌亦非头。 或曰:若各别言之,则彼等非头。然其总相则名为‚头‛。但若斫某等有情之头,研成粉末至极微,然后将其示与世人,则当无人称之为头。纵将极微和之以水,此物事亦不能以‚头‛名之。是故,须知此所谓‚头‛ 者无非名相施设,而此名相施设之基亦非实有。 复以‚目‛为例更说明之:‚目‛也者,非指一双球体。巩膜非目;髓液、神经、血管及血等非目。若将彼等各各分别,则决知彼无一为‚目‛。 纵使彼等总相中之极微,或将极微和之以水,其物事亦非是。能视色者非眼球,实乃无非识之状态而已。何以证之?盖于梦境中及中有时,皆能视物之故也。 ‚耳‛亦如是:耳道非耳,皮亦非耳;软骨、神经、血管、血液及淋巴液各有专名,故彼等非耳。将彼等研碎而成粉末之极微亦非耳。将极微和之以水而成之物事亦非是耳。若谓闻声者即是耳,则请试观于梦境中、清醒时及中有际所闻之声,此即通常之心,亦即临时(起用)或固存之识,其实非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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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得一切法皆离言诠空性之决定分 二 |
丁二得法无我决定分 四 |
戊一寻名相所缘之基分 二 |
己一寻一切法名相所施设之外境,由是得空性决定 |
又如鼻之各部,如鼻孔、皮、骨、软骨、神经及血管等,皆各有其专名而非以‚鼻‛名之。嗅香者乃识之状态。是故应分辨于梦境中及中有际之嗅香者。 同理,若分别舌之各部,如纤维、表皮、血液、神经及血管等,彼等皆各有其专名,而非以‚舌‛名之。纵将之和以水而成之物事,亦不名为 ‚舌‛。下述各例均与此理同。 以臂言之:肩者非臂,上臂非臂,前臂亦非臂。指爪、关节、筋肉、表皮、骨或骨髓亦如之。就肩而言,表皮亦非肩,筋肉及骨亦非是。纵使总相物事中之极微,或将极微和之以水而成之物事亦非是。‚肩‛此一名相所依之根基实是空性,盖非实有故。若依此理分辨上臂及前臂,彼等皆各有名相——‚肌肉‛施诸肌肉;‚骨‛施诸骨;‚皮‛施诸皮;‚骨髓‛ 施诸骨髓。——然无一极微可建立为名相所依之根基。 由分辨‚身‛及‚蕴聚‛此等名相之根基,可见脊骨及肋骨非名为‚身‛。 胸、皮肉、表皮及骨亦非名为‚身‛。心、肺、肝、膈、脾、肾及肠等各有专名。‚身‛及‚蕴众‛所依之根基既空,以非实有,故具空性。 依此理而分辨腿,可知臀非腿,大腿、胫或脚亦非是。肌肉非名为‚臀‛,表皮、骨、神经、血管或筋腱等亦非是。甚而大腿亦不可许为表皮、肌肉、骨、神经、血管或筋腱等。于胫而言亦同理:纵将此等纤维研碎为极微而成之粉末,亦不能以此等名相而名之,亦不能将之施设于将极微和之以水而成之事物。 若于外境中寻伺‚山‛此一名相所依之根基时,则知土地非山;草树非是;石、崖或水亦非是。若寻伺‚建筑物‛或‚屋‛此等名相所依之根基时,则知:即如土地非屋,石与木亦非是。复次,于墙而言,是名为‚墙‛,然非以‚屋‛名之。是故,不论内外,皆不能建立‚屋‛为实有。 汝或寻伺‚众生‛、‚马‛、‚狗‛等名相所依之根基。虽则眼、耳、鼻、舌、肉、血、骨、骨髓、神经、血管、筋腱及识等各有专名,然而‚众生‛、 ‚马‛、‚狗‛等名相所依之根基无一为实有。所有情况皆可以此例明之。 例如,于物件中,‚鼓‛此一名相非指木、皮、内或外等。同理,‚刀‛ 此一名相非施之于钢;而(刀之)各部如刀口、刀背、刀锋或刀柄,无一可被建立为‚刀‛而成实有之物。 复次,名称与功能亦能转变。举例言之:若刀被改铸为钻,则其名相改变,又或当钻被改为针时,则先前之所有标签亦成非实有。 根据余之上师、即殊胜无上大悲者(译按:即观世音菩萨)于梦境中对余所言,余彻底了悟(一)何谓人我及(二)寻伺名相所依根基。 |
己二指示明相现分,如何自空性中生起而成缘起之展现 |
一时,余亲见邬金海生金刚之智慧幻化身。彼垂赐净治明相为虚幻之教导于余曰:‚欲直观因缘和合之缘起,应当思维:因者,即本始基①(本始基(Zhi-ying):为轮涅一切法之不动自性,具足无整治解脱功德。故此词亦可译作‚体性基‛。然此虽为一切法之本体,却如虚空而非实有,其力用则为显现轮涅一切法。倘如要在已译出汉文的经典中找出同义词,则《入楞伽经》中的‚如来藏藏识‛可称为近似。),澄明且能容受一切生起。缘者,乃执‚我‛之识。由此二者之和合,一切明相皆如幻而显现。 如是,由本始基之力所生起之心识、及此心识所显之内外一切法皆连环相扣,即如日与日光。故谓之曰‚缘生‛。 以下为此过程之隐喻:此如虚妄幻化之显现,乃基于虚空之澄明为因, 及由幻物、总持及生虚幻之心等同时俱起为缘,如是因缘和合而缘生显现。 一切法皆如是而现——无自性,但因有我执之力而显。此即如海市蜃楼乃因明朗虚空及暖湿等性之出现而生。 一切醒时心识、梦境、生死间之中有,及来生等种种明相,虽显现而实无有,吾等因将本无予以谛实,由是而成迷乱。此恰如梦者于梦中不省之为梦,反而执为实有外境而攀缘。 由内执持‚我‛为增上缘,法界中之种种遂显现为‚他‛。此则如由脸与镜和合缘生而显现之影像。 |
丙一得一切法皆离言诠空性之决定分 二 |
丁二得法无我决定分 四 |
戊一寻名相所缘之基分 二 |
己二指示明相现分,如何自空性中生起而成缘起之展现 |
因吾人深陷于我及我所之执,‚六城‛种种世界遂轮值显现。 此有如于平原夕照中,心识自见乾闼婆城于外境作显现。 妙欲之明相既自本初已非有,是以种种所见、所闻、所嗅、所尝及所触,皆为自显,而显现一如为他。此则如回声。 一切明相不离本始基,而与此本始基为一味,有如海中映现之星辰,不离于海而与水性为一味。 由执我故,‚自‛‚他‛遂于本始基之遍满虚空界中显现,似为实有。 此则如水中所成之泡。 基界之澄明如虚空,局限为意识之所显。 此牢固习气之力,令由迷乱而生之明相作种种显现。 此则如眼神经受压而生幻觉,或因体内风息失衡而致神经系统受扰。 明相自本始基中作种种显现,遂成心识执我之缘。 然明相实不离本始基、非自本始基外生起,有如于止观具证量之成就者,能生起幻象并舞弄之。 当彼专注于生起及舞弄之过程时,虽有种种幻象显现,实际言之,此等幻象实离本始基而不能立为实有之外境。 噫!童子!如是依次第而观修,则能证悟显现皆为幻化,而成幻化瑜伽士。‛言罢,遂隐没不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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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遮拨执一切法似实有分 三 |
己一指示遍入之无为虚空具足七法 |
复次,持明伏魔金刚语余曰:‚金刚!恒常金刚!欲知真实义,但视虚空际。‛ 彼解说其义曰:‚噫!彼空性之虚空,乃生起一切情器世间之基。此如影像以镜为生起之基,不能另于镜外建立;又如月影以水为生起之基,不能另于水外建立;又如彩虹以天空为生起之基,不能另于天空外建立。 虚空既不能损其分毫,是故无瑕;既不能克制之或摧毁之,是故无坏;既住而成世间一切明相展现之根基,是故无虚;既不受过失或功德所变,是故无染;既离变易,是故无动;既能遍入最极微尘聚,是故无碍;既无有能坏之者,故虚空为无能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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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指示有为法如何为实性空分 三 |
庚一法如 何空 |
一切实法既能被武器损毁之,是故有瑕;复次,缘等能克制之或摧毁之,是故可坏; 因能变为一或多,是故为虚妄;因能被他物所改,是故为可染;因其 变动不居,亦无定所,是故非常;因能为他缘所损而致消灭,是故可败。 如是知其为非实有者,此即是空。 复次,粗色能减损至粉末、甚而微尘。此等微尘可七分之而为极微;而此等极微复可以七分之,乃至为空。此即非实有法之表征。 或以为此等法皆原先实有,只因汝如上所述,分而复分,始卒成空;此则可试观梦境,彼于显现之刹那顷已非实有;复次,可试观影像生灭,仅缘于其可见或可触,而非以眼之开阖为基;非以行走时双足之提放为基。 或诤言:‚此固非前一刹那之显现断灭及隐没,能生起下一刹那之事物。 唯却可说,当前一刹那之明相推移至另一刹那时,一切此等之显现,不论于前际或后际,皆乃存在而可许为实有。‛ 若作此想,则可试再观梦境。 细细思维,世间名言若非依于因缘和合,则无所谓‚自性实有‛。 复次,以此虚空七种金刚功德之喻,可证虚空因其性空,故不变或不动;兼明示如如不动及不可思议之法性。 如上所言,乃实有及非实有、真与伪等分别之善说。 是故,若以手指月时,勿只注视指尖而满足,须望向明月为是。 若于此义不能反复揣摩,于空性上不能生决定,则终不能稍近于遍智道。 噫!绝顶聪明之童子!祈悟入此深义,成就为体证一切明相皆虚空之虚空瑜伽士。‛ 言罢,遂隐没不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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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得一切法皆离言诠空性之决定分 二 丁二得法无我决定分 四 |
戊二遮拨执一切法似实有分 三 己二指示有为法如何为实性空分 三 |
庚二思维梦境及生死之来去以得决定 见 |
既得此决定见,余乃了悟一切明相之自性皆空。但就器世间中之有情,及显现为五妙欲之外境等等明相而言,余仍具出离之思维而趋于他界;亦念及一切有情皆是实有,各具心之相续。 此际,余于梦中得见余之上师无垢光,亲以问答之形式作直指教授。 上师曰:‚噫!善种姓子!于睡眠时,情器世间及显现为五妙欲外境之一切明相,皆摄入于阿赖耶之猝然空性虚空中,犹如幻象之工巧入于基界中。最后,由业力微细风息之神变所转,遂显现‘我’及色身之明相。由此显现,梦中境界乃得开展— —器世间及其中诸法,与一切根识之觉受。由专注攀缘于此种种生起,故便有迷乱。 最后,种种显现皆摄入于阿赖耶之猝然空性中,犹如彩虹于天空中隐没,而清醒识之明相复开展如前。‛ 于此,余应之曰:‚余意始终认为:吾身非只显现而已,盖实为余父母因缘所生故。‛ 彼曰:‚若云汝身由父母而来,则此父母以何为始、以何为终?又复以何为源、以何为位、以何为终结?试告余!‛ 余曰:‚余认为彼固实有,唯余不之觉。余意具五蕴身而无父母,究属非理。‛ 彼难曰:‚试思维之:于梦中、中有际及地狱际等之身,其父母为谁?‛由是,余乃得‘此身非实有,且无非乃是明相’之决定。 余续曰:‚噫!上师!当吾身披衣而躺于床上,觉梦境之生起,然余身及人界则实仍如如不动也。‛ 上师曰:‚此无上庄严、此广大器世界外相之如梦境界、此中广大有情,及于其中显现为五妙欲之外境,如是种种,试寻其展现之处所。此处所在汝之头?在汝四肢?在汝上身或下身耶?‛ 虽则余由是得‘无有此处所’之决定,余仍坚曰:‚上师,当余识趋于他处时,梦境即生起;当其返回自身时,则清醒识之明相生起矣,应如是也。‛ 上师答曰:‚若如汝所说,则此身便如旅舍。如是,则试告余:此识所进出之旅舍,其门为何、位于何处?不只此也,汝尚须细认心所住之处所何在。 若心住于上身,当以荆棘稍刺下身时,何故具痛受?若住于下身,同理而言,则上身不应具痛受。若云彼有不同形相,以微细识自小穴入而遍全身,复缩小而于小穴中出,此说实不应理。盖若是,则当知觉自身躯分离时,何以心识不能于死后复入于尸身之中? 此梦中影像之处所,及汝可能往之余处所,究在何方何隅?究在上、抑在下?汝视其与清醒时所显现之情器世间为同一,抑或不同?若云为同一,则睡眠有否设定其疆界?若有,则非醒时所知;若否,则其非梦像。此外,若执此同一之明相为实有,视之为具‘上下’‘内外’等分别,亦不应理。‛ |
庚三登决定假有法无非明相之 地 |
余曰:‚上师,然则余应具何决定?应持于何地?殊胜上师,祈开示之。‛ 上师答曰:‚自无始时以来之生命相续,实无有‘生’,而只具生之相状而已;亦实无有‘死’,盖只有明相之转化,犹如自梦境转至醒境。眼、耳、鼻、舌、身之见色、闻声、嗅香、尝味、触受等,无非自生,即本然自显之现象,从无一发尖许为实有法。 汝或谓有等事物宛然实在,因汝可以手持之,或以他根体验之。然而于梦境中,一切色声香味触等皆似实有,但清醒时则觉其非实有,以外境非实有故。 无始之生命相续中,实无所谓自一境转至另一境、或处于某一境之真实觉受。此与梦中之影像差可比拟。 汝或谓梦像之世间极成,与醒时所显者不同。然则试细思自汝出生至此刻之一切梦中觉受与醒时觉受,行为与职业、整治与作意、筹谋与计划等等,试观此一切是否平等。若将觉受加以微细分别,不计其为短暂为长时、重复次数为多为少,则汝必得梦醒觉受皆为同一之决定。 不只此也,盖若梦像非真实,而醒时之显现为真实,亦即梦像为迷乱境界而醒时之觉受则非是。如是则应许于梦中觉受时汝为有情,于醒时汝则为佛陀。若此二者之明相皆由迷乱所致,则对此二者作任何分别亦无意义,因‘迷乱所致之明相’此一名言,实已暗指非实有而展现为似实有。 直至此刻,汝所食之量已等同须弥山;所饮之数亦如海量,然汝仍觉不饱。汝所穿衣,其量足以周匝三千大千世界,然汝仍觉未暖。故汝应知,此即指无有可建立为实有者,唯有明相而已。 |
丙一得一切法皆离言诠空性之决定分 二 |
丁二得法无我决定分 四 |
戊二遮拨执一切法似实有分 三 |
己三断除何以须知法我空之疑分 三 |
庚一指示执身之过失,实为生起执实见之根本 |
若不了知展现为肉身者实空,甚而视之为谛实有者,即成大过失。 此过失即馋鬼(za-dre),因汝为此身而抛之心力实吃尽遍智之果。此过失亦为刽子手(shi-shed),因其于轮回中,成为由一期生命至下一期之连索,令生死现象展现。此亦是杀生(srog-chod),盖为利养此身故,汝被驱往寻求衣等诸悦乐,遂专注贪瞋,而落执常之希疑,由是断解脱之救生索。此亦是取息者(ug-len),因其掠取汝无尽悦乐之气息。 是故,一切专缘于六识聚之外境者,实如视阳焰为水而追逐之鹿;从无丝毫可建立为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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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断除对此决定之错见 |
复次,汝纵使了知事物之空性如是,彼仍存在如前,仍似谛实有,而非化为子虚乌有。故汝或生疑,得此见地究有何用。则汝须了知,空性正为止观所修之精髓,若不知此,则所作之一切止观皆无利益。 复次,汝或思言:‚由修一切其他近似法之止观及观想而起之知见,亦不能得解脱,则何以仅了悟空性即能体证诸法自性皆非实有?若事物自本始以来即便已空,则纵知其空或非空,岂非无关痛痒?‛然而,此实乃由能觉或不能觉、能知或不能知等差别,而致有涅槃或轮回、与解脱或迷乱也。是故汝须了悟:知之与觉之,实为关键所在。 或诤曰:‚若不能以自力了知此义,则闻与修皆无利益。‛然自无始时来,汝从未以自力了悟此义,是故即于轮回中流转。且汝须知证悟空性,及一切密续、教授、口诀直指之见地,实经闻与修而得。 复次,不论为于闻与修中经历大难而证空性,或无丝毫困难而证空性,二者实毫无差别。此即如于历大艰苦后得金,与于床上唾手得金,于金之自性而言,二者亦无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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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深说般若以明关键、证悟之方便 |
妙观察智也者,指由伺察而知,得一切显现皆空之决定。无我观察智也者,指于得轮涅皆无上空性之决定后而具之无间类智。关键即为于心相续中修证此二分般若,生起证悟,继而成一己之觉受,最终则得深信之成就。 汝或续诤曰:‚执持此身与外世界无非明相之建立,此实不应理,因证悟自身空性之众生,于触火或水时,或为箭、矛、棒等所击时,皆具痛受故。‛如是则可以此应之:若不能入于一切现象皆消融之法性穷尽境界,则二显不灭,而损益之显现亦无间生起。如实言之,纵使地狱之火亦不烧。‛ 言毕,乃隐没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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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辨难利与害之隐患分 三 |
己一辨识生起执持利害标帜分别之因 |
一时,当余亲见大成就者萨啰哈尊者之际,曾作此问:‚得大自在成就者!敢问余应如何除障?如何决定定有天人?如何令魔与障等得解脱?尚祈慈悲开示。‛ 尊者乃开示曰:‚噫!大士夫,汝须辨难利与害之隐患。何者为 ‚障‛,障与无明,即指不觉知本始基之空性。何者为‚习气‛,此即无明之凭藉。凡此皆不能以身与语作善行等寻常方法清净之。唯若以妙观察智于法性得决定,则罪障自然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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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思维外境显现为利害之自性 分二 |
庚一思维于来世展现具利或害之善恶行持 分二 |
辛一思维之正 理 |
一切利乐身与语之净善究住何处?净善丛聚之仓库何在?于寻伺计度彼所来之源、所住之处及所趋之地时,试思彼既非实有,则如何积聚利益?当思维于心识空性中,如何积集利益,及于何处积集利益时,不论于外、内、中或上下,汝必得彼非实有之决定;所积者,实无非为轮回中之功德而已。 同理,恶行所积者究在何处?其仓库又何在?则试思维其对心识空性,无论于外、内、上、中、下,能作何种损害。 恒作身语善行之众生,与一生恒作恶行之众生,若仔细思维其心相续,则知此二者之心性,就恒具贪、瞋、希、疑等而言,实无丝毫差别。若彼能得解脱,实因其心相续得解脱故。若彼迷乱,则实因心相续迷乱故。然前述众生之心相续无一种得解脱,故就流转于轮回而言,无毫发尖之不同。如是,善行恶行因能生起刹那苦乐,虽有短暂之分别,然实无非轮回之延伸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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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得一切法皆离言诠空性之决定分 二 |
丁二得法无我决定分 四 |
戊三辨难利与害之隐患分 三 |
己二思维外境显现为利害之自性分 二 |
庚一思维于来世展现具利或害之善恶行持分二 |
辛二须思维之原因 |
若对善行不能生此决定见,则于圆满解脱道、与积集刹那功德善行二者,定生迷乱,不能得遍智果。 若于恶行不能生决定见,则不能了知汝之无明自性,实乃生起罪障及为惑乱之基,由是而不能知惑乱之因。 此唯令汝之惑乱于轮回中永恒不断,是故须知得此决定见实为要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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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思维于此生展现具利或害之本尊及魔障分二 |
辛一思维之正理 |
复次,若细思‚具利益与依怙本尊‛之本源、经历之地及所趋之处,则知彼等非实有。于根识所显之色、声、香、味、触诸法中,本尊究竟于何处可立为实有? 若谓其存在于构成情器世间之一大种中,则试思维此大种细至尘或微尘,复思维此等大种之各各名相与实有之理。 由数数思维本尊如何具利益、魔障如何具损害,则能了知彼非实有。 一切苦乐,皆为明相主体验,如梦展现于心,依基而生,设施为‚利‛或‚害‛之法,无一为本尊或魔障所生。 若谓魔障能生损害,则思维仅一‚魔障‛之名相施设如何能生损害,盖此名相非为色、声、香、味、触等外境。 汝不见任何实有,唯见空性及非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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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指示迷乱相即为无间觉受之误认 |
众生因迷乱力,就其上下身分别为善与恶。上身似清净,故视之为本尊;下身似不净,故视之为魔障。 由是希疑遂无间而生,复由我执之力,苦乐等刹那觉受亦无间而生,此皆无非轮回之明相体验,无丝毫可建立为实有法。此则如梦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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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指示及赞叹证悟之重要 |
其要义为了知上述种种其本来如是之理。此即成修持中除障之方便。因对修持起信受而生之一切违缘悉皆消除;由是了悟法性真实义,成就了无疑惧之深信。由离本觉之无明障碍故,汝即能主宰本觉之种种广大展现。 此亦为希解派(Zhijed)及断魔派(DudkyiChodyul)之甚深根见。除体证本觉外,勿寻任何本尊。汝将得除妄念外,别无所谓魔障之决定。对一切目的为排拒违缘之成就法及仪轨而言,此见地实不可少。若具此见地,必为幻化广大瑜伽士,因知一切法皆虚妄故。 噫!无凡夫心之本觉童子!以此调伏有情,彼或能成决定秘密大乘瑜伽士。‛ 言毕,遂隐没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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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破希疑之假穴分 三 |
己一破寻实有佛道及其净土之假穴为希求之对境分三 |
庚一遮拨以佛道及其净土为极致之实执 |
一时,于光明清净中,余得见大吉祥金刚手。 尔时,余问曰:‚噫!胜利王大金刚持。佛道是否即至余此际之境界而证觉解脱,或另有所趋之处而成正觉?‛ 彼答曰:‚稀有!具福种姓子!汝或思‘佛’也者,为实有之尊贵众生。具圣者相,寂静清凉、澄明离垢、慈悲庄严、看而不厌,住于广大之地。 若是,则此佛之父母为谁?若由母生,则为因所缚;且 佛若住,则为恒常所缚;若灭,则缚于断灭之无有而虚幻。 概而言之,若建立一实有自性,则彼之生、住、灭三相,实不能有离二边之实相。此等明相,不论作任何生灭起伏显现,皆无非名言施设。 复次,若执无垢及清净分为实有,则汝将自缚。若轮回及涅槃之法性确有不同,则所谓‚有寂平等性实相‛便无 非空话。不少人视涅槃为性相实有,此则为陷于希疑之中。 刹土之乐虽多有记载,然若但专注于此广大庄严之细节,由是而视为性相实有之实法,则汝仍只视一切法为自性有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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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得一切法皆离言诠空性之决定分 二 |
丁二得法无我决定分 四 |
戊四破希疑之假穴分 三 |
己一破寻实有佛道及其净土之假穴为希求之对境分三 |
庚二思维五根及其对境, 并遮拨其为实有 |
不论名言如何施设,‚视如来为恒常故立之为实有‛之见地,实无能胜于‚人我实有‛之见地。 若为佛建立眼识,则必有由明相生起之色,此即名为‚眼所取‛及‚外境‛。 此等外境一经建立,则心识之微细分别思维生起,由是遂有对色之近取,此即名为‚眼能取‛及‚心‛。 此能所二取名之为‚心‛,而一切具‚心‛者则名为‚有情‛。 同理,若云佛有耳,则必有耳识及由耳所闻之声;若有鼻,则必有鼻识及香;若有舌,则必有舌识及味;若有身,则必有身识及触。 此皆为识所缘之外境。近取识之所缘而思维分别,则成心识,即识之能取,如前所述:凡具心识者皆名为‚有情‛。 至于‚佛‛也者,若佛之境界不能超越能所二取,则此境界 中之功德,应可持付诸有情,一如世俗功德,甲可付之与乙。 汝或谓诸佛为有情说法。 然诸佛若视自身为师、‚法‛为所说之事、有情为所说之对象,则诸佛与凡夫有情即无一芥子之分别,盖彼等皆全为有情矣。 若汝思佛之功德具足乐境、庄严、善知识、广大财富及慈悲、且无贪与瞋,汝则仍以有情视佛,其功德不稍殊胜于色界之天人。 |
庚三以胜义及究竟辨佛 |
就了义言之:汝之本始基,至尊普贤,即‚三时善逝‛之意。 故胜义谛中,实无佛降世间或说法等事。 众多密续、教授及口诀直指中,均已说明内自显现之导师,对所调伏有情示现之理,祈细领悟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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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破寻实有轮回及其苦乐之假穴为疑惧之对境 |
复次,若思维于轮回中,别有其他依止之处、或竟建立之为实有,而无数有情皆轮番趋于该处历受苦乐,此实非理。 身之明相,此即前生心识所作之余业,若为真实,是有情自何处取死亡与再生间之中有身? 若与余等同一境地之有情,可仅因手足受伤而致命、或可因受冬日寒风而丧命,则何以一旦生于地狱,即可历受寒暑,纵火烧水烫,此身亦可不死? 同理,若余等可因数月甚或数日之饥饿而殒命,则饿鬼道有情,何以能历无数劫之饥饿而不死? 是故,一切六道有情及中有,皆因执明相为实有而致迷乱,然彼等实亦只如梦像之展现而已,除显现、空性及非实有外,无可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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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指示及赞叹证悟之重要 |
若汝对由迷乱而生之明相,能生决定见,了知明相谛无、为空性及非实有,则可谓已填平轮回之深窟。 由生起‚正等觉无非内本始基‛之决定,及由此而生之内自信,则能成就所谓‚诸佛自解脱‛矣。 噫!虚空自在遍入金刚,汝须得‚轮涅一切法皆空而非实有‛ 之决定,并须体证其无有自性。‛ 言毕,遂隐没不见。 |
科判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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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总归本始基为唯一自生智分 三 |
丁一总归此本始基之正理 |
如是久之,余乃得‚无实有‛之决定见。 然余虽了知情器世间一切明相本性皆空,唯空性万象则似无记。 此时,余得见殊胜大腹金刚,正唱颂‚吽之歌‛,揭示轮回涅槃为空性之展现。 此际余曰:‚噫!广大殊胜之本尊。余虽知轮涅皆空,唯此空性却无利益亦无损害。何以故?‛ 本尊答曰:‚噫!士夫!虚空主!灭除一切轮回涅槃至空性;灭除空性至体性;灭除此体性至本始基;灭除轮回涅槃至此本始基之展现;复灭除轮涅之共相至此同一本始基。 海中映现之星辰,无非海之显现;情器世间即以虚空为母胚。法性周遍与展现于轮回及涅槃中。思维此等譬喻所指,则能成总归轮涅瑜伽士。‛语此,即隐没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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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指示解脱与迷乱如何自此本始基展现分 二 |
戊一略说 |
七年后,余于清净梦境中,得见法身上师金刚持。 尔时,余问曰:‚噫!上师!无上成就主!敢问余于解脱道及遍智道上如何解脱?于轮回道上如何迷乱?祈上师开示。‛ 上师因问而答曰:‚噫!大士夫!当谛听之:佛与众生,两境差别,只在明与无明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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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广释分 二 |
己一涅槃边之功德如何为自生本有分 四 |
庚一四身五智如何于本始基中本然圆满具足 |
本始基,即本始怙主普贤王如来,具四身及五智。 其体性为空性,此即法身;其自相为光明,此即报身;其大悲为解脱,此即化身;圆满周遍于轮回及涅槃,即自性身。 因一切法之开展,故有法界体性智;因其为光明及离垢,故有大圆镜智;因轮涅皆为平等清净之展现,故有平等性智;因无间通达诸法自性及其别相,故有妙观察智;因一切法皆以解脱及清净以成就之,故有成所作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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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四身五智如何于道中本然自生 |
如是,自生正等觉中之解脱道,实由本觉现证四身及五智。 本觉之体性,周遍虚空界,然非实有;其展现广大无间,离基离根。 因远离戏论,故为法身;以其自相具自光明,故为报身;以其本智光明能无间显现,故为化身;以其为轮回涅槃之共同本始基,故为自性身。 于本始基一旦生决定见,法界体性智即证悟于法性界中,轮回涅槃都成一味。 空性非是虚无,实为光明离垢,有如能生起一切之明镜,此即 大圆镜智。平等性智者,乃了知轮涅于无上空性中皆为平等清净。 妙观察智者,即本智能起无间观察光明而成本觉之力用。 由本觉得自在,故一切所作皆于清净及解脱中法尔成就,故有成所作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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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释如何于不醒之心中整治为道而遂致迷乱 |
众人皆不了知此本然如是之理,反而入于令觉性无所作为之道,不能分别心识与本觉。 对外而言,彼等执明相为实有且属无记,并有定性。 对内而言,则受缚于其身为实有之见,而此身亦为无记及恒常。 彼等或于此二端得稳定觉受,然此实无非为具光明与觉性之无间识境界。虽或能因此生起功德,令其往生于较佳之二善道,但却不能达解脱及遍智之境界。以此便成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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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辨识般若相对于凡夫心识及心所,以了知证与无证之别 |
‚了知法性如所有智‛,指如实了知于轮回涅槃中所聚集之一切法,于如如法性中皆是一味。了知尽所有智‛,指虽住于本觉体性中,但有无间遍智与全知自生起。 虽云无间,然实不执外境。此则如水银泻于地上。 凡夫心识视轮涅为自相续,及执明相为实有法,于本始基之实相遂生无明。心所由是而有生灭,遂与外境相混。 此则如水落焦土。 |
丙二总归本始基为唯一自生智分 三 |
丁二指示解脱与迷乱如何自此本始基展现分 二 |
戊二广释分 二 |
己二轮回幻相之展现如何骤然流布分 三 |
庚一五大种显现如何向外流布 |
佛道根基之本来面目,即清净境界,且于本始基中得自在。当其为无明所障,则由一切身与智所成之本始基自性光华,遂隐没为内光华,其外显光明则因五光之放射而有五大之展现。 当法界体性智为无明所障,其外显光明显现为蓝光。此名为‚内种‛ 或‚大种‛,即空大之精华。当执持此光明为实有,则显现为虚空。此则名为‚外种‛或‚次种‛或‚显浊‛。 当大圆镜智为无明所障而隐没为内光华,其外显光明显现为白光。此即水大之精华,亦名为‚内种‛或‚大种‛。当执持此光明为实有,则显现为水。此即是浊,名‚次种‛或‚外种‛。 当平等性智为无明所障而隐没为内光华,其外显光明显现为黄光。此即地大之精华,亦名为‚内种‛或‚大种‛。当执持此光明为实有,则显现为地。此即是浊,名‚次种‛或‚外种‛。 当妙观察智为无明所障而隐没为内光华,其外显光明显现为红光。此即火大之精华,亦名为‚内种‛或‚大种‛。当执持此光明为实有,则显现为火。此即是显浊,名‚次种‛或‚外种‛。 当成所作智为无明所障而隐没为内光华,其外显光明显现为绿光。此即风大之精华,亦名为‚内种‛或‚大种‛。当执持此光明为实有,则显现为风。此即是显浊,名‚次种‛或‚外种‛。 彼等光明之因缘既为内住故。是以此种种色之明相与五大,遂无间相续而显现。 |
庚二八识聚及其对境如何流布于内 |
下来所说,为明五重迷乱基之力如何生起。由无明而令本始基被障者,殆为阿赖耶(Kun-zhi)无疑。阿赖耶如瓶中之顽空,无思亦无明 相显现,有如昏睡或失知觉境界。完全沉滞于此境界者即‚痴‛(Ti-mug)之自性,亦即无明之广大流转显现。 由此境界,业力风息晃动,此即嫉妒之体性,其功用为令一光明分 于空性中生起,此即阿赖耶识(kun-zhinam-shey),住于瞋之体性中。复次,亦由此而有污染意(Nyon-nyid),即因有自身之显现而执‚我‛ 见,此则住于慢之体性中。由此复有‚意‛(Yid)之生起,此即于本始基空性中生起明相之基础。光明分由此而生,此则住于贪之体性中。凡此皆为内光华向外放射,而成五体性生起之力用。五毒之自性如火,于中烦恼之思维则如火花四溅。 如是,于阿赖耶及意识之空分及明分中,遂同时有于中展现明相之无间外境生起。以业力之风息晃动为缘,而具生起事物功能之本始基则为因。此因与缘同时会合,无量数明相依止于本始基生起,显现为色法,此亦无非本始基而已。色法所现之外境,世俗名之曰‚眼识‛。 是故,‚外境‛者,指显现明相之环境,此则如海。‚所取境‛者,指显现为色法之明相,此则如星辰之倒影。复次,因意识能攀缘此等标帜,加以分别,并视之为实有法,故有能取,且具三种近取虚妄分别,即苦、乐及无记。此则名为‚眼所执心‛。 同理,‚外境‛者,指显现声音之无间环境。‚所取境‛者,指显现为声法之环境。‚耳所执心‛者,指意识所缘之三种分别。同上,因与缘二者互相观待依存。 同理,鼻识者,指明相生起为香;舌识者,即明相生起为味;身识者,指明相生起为触。虽以名言形容之,然识等实非显现自不同穴口,此则可以明相亦于梦中及中有际作显现而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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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本节要义略说 |
有等或执明相即心。彼思疑究竟一切外明相是否即虚妄分别,故即是心。此实非理,盖明相虽于显现刹那际已转化,并于后际之刹那相续中流逝,然心识实不通达此流转现象之体性,成就如心性之非实有。 明相既以此次序于八识中显现,由是遂有轮回之生起。若追溯此次序至阿赖耶识时,则仍受缚于三有之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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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本章要义略说 |
是故,一切轮回涅槃中之万物,无非即本始基而已,复与此本始基为一味。举例言之:于海中无量数映现之星辰,实与海水为一味。了 知一切法皆如是。‚一切明相皆自生显现‛者,实为金刚持之口诀。‛ 言毕,遂隐没不见。 |
科判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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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纳轮涅于一,无间且离偏及离边分 二 |
丁一于明相现分中,指示彼等唯一周遍无非如幻显现 |
一时,当余于定中得见大持明吽迦罗时,余问曰:‚明相之庄严,其状若何?‛ 尊者垂赐此答曰:‚噫!大士夫,五门识有如虚空——一切法皆能于中生起。妄念则如幻师所用之物事及咒语。由(五门识及妄念)二者同时会合而显现之明相庄严,则如幻如化。近取识则如旁观者。 以此故,一切所供之物事亦如幻术中所用之物事。如幻瑜伽之法,乃以除垢之密咒清净此等物事至空性;复以增益之密咒,开展无量显现,令识愉悦,此复成六根之外境,以取悦纳受此等供品者。 复次,为利益如魅幻显现之有情故,行者以如幻瑜伽安立外境如乾闼婆城。行者作解脱及引导众生之行,直如将梦境改变,由是于无上幻瑜伽得自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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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指示自空性中,自性之唯一周遍非谛实有分 二 |
戊一直指一切法如何纳于唯一法性中 |
试思维:映现于湖上之星辰,不论其数量多少,此等映现皆包含于水中;情器世间,不论其数目多少,皆包含于一虚空中;轮涅之明相,不论其如何广大且众多,皆包含于一心性(SEMS-nyid)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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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由明示唯一周遍各支作广说分 三 |
己一指示唯一周遍为体性、且离利害 |
心性,称为‚如来藏‛①(如来藏,于藏文经论通常作‚善逝藏‛(de-sheg nying-po),相对于梵文的sugata—garbha。此处为照顾汉土读者习惯,仍译为‚如来藏‛。在不太严谨时,可将‘如来藏’、‘本始基’、‘佛性’三者视为同义词。若严格来说,‘本始基’实包含‘基’与‘显’两重涵义,此时说‘如来藏’为‘本始基’之法身,而‘佛性’则为‘本始基’法尔所具的本性。),周遍而无过失。举例言之:诸佛纵或遍满于虚空际,然遍处中,无有外境能自其智慧及功德中稍得利益。有情之数虽或等同虚空,各具自心相续,然遍处中,无有外境能被损恼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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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指示唯一周遍为自性、离八边之名言 |
本始基法身即如来藏,离一切处、境及能生,是故乃离‚生‛ 边;复超越三时之能灭及所灭,是故离‚灭‛边。因其不堕于实有边,纵胜利王亦不见之,故离‚常‛边。以其非实有,但亦非无,为轮涅所共,故离‚断‛边;因其超越处、境及能去,故离‚去‛ 边;因无处、境或能来可建立,故离‚来‛边;因轮涅一切法于广大本始基即如来藏中各各现起,如星辰倒映于湖,故离‚一‛边;轮回与涅槃不论如何生起,亦皆与其相应之本始基即如来藏为一味,即如海中所现之星辰,实与海无异,故离‚多‛边。因其不堕于此八边之戏论,是故周遍而无有垢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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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指示唯一周遍为三解脱门 |
再者,以其超于上下、方隅、间隙及时位,故空;以其为遍满及周延,故空;因无外明相可建立为实有或具胜义实相,故外空;因自心超越一切根基,故内空;因内外之间无能所二边之分别思维,故中空,或称不相违空,即无上广大之周遍。此即空解脱门。 本始基法身如来藏,离可言诠之胜义实相,超逾譬喻之伦比,无有可表示之性相。此即无相(tsan-ma med-pa)解脱门。 至若法性、如来藏,此即‚于三时中得善逝‛,若以为仅以修身及语之功德,即能于他处或他界中得自在,而视之为果,则同于以为广大周遍之虚空,乃具来去之外境,此皆极度迷乱之心识。 然则何者为道?当下持于自身所处者即是。何者为证悟?正知自身体性为实相者即是。何者为自在?于自身体性中,内自证等觉者即是。若作整治,且缘一物为自在境,为自在地,此即是极度迷 乱。于胜义谛中,无一法可为追求果位所依处,故有无愿解脱门。 噫!孺子!本觉主!汝不能仅由余之解说及汝之听闻而得解脱。 思维余上来所说之义,令直指之觉受于汝深心中生起,复令汝之体证及觉性能得安稳。可对堪能受法之善根授以此法,余之觉性相续,将延与彼等一心作此修持之善知识,令其速得解脱无疑。‛ 言毕,乃隐没不见。 |
科判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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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顿入本始无整及光明之广大法尔任运境分 三 |
丁一不了义方便及了义般若之共说 |
一时,于光明定中,余得见文殊师利语狮子。 余问曰:‚噫!上师!世间怙主!余已得本性如是之决定:情器世间之一切明相无非自显现而已。然余祈请开示诸佛各各名号及其净土,何以能或不能建立为自续境?‛ 应余所问,上师开示如下:‚噫!大士夫,其谛听之。殊胜之法尔任运,其功德乃本始基法身、如来藏之内自光明。以此为根,诸佛刹土、本尊父母及无数越量宫等,皆为本始基所圆满固有,此即般若。将彼等建立为本始基以外之对境,此即方便。 于本始基中圆满功德者为胜义;解说此等(功德)为有法,即说为情器世间之外境,则为世俗之层次。 复次,究竟义者,乃身、智展现为本始基之法尔任运。不了义者,即解说诸佛刹土、本尊父母名号等为本始基以外之外境,即说为具实相之实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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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详说法尔功德之安立分 五 |
戊一五身任运 之理 |
下来所说,为依于轮回觉受,于世俗层次显示胜义之理。试观一切胜利王皆摄于五身。 于无上法性中,轮涅世间摄集之一切显现万象,皆于本始基之广大空性中自生,且无整自成,即此便名为‚法‛(Cho)。因种姓无量与根器有别,故无量法门,无量修持体验,及无量所得果,遂自生而有,即此便名为‚身‛(Ku)。法尔任运展现之身与智,本自圆满且自受用,此即‚报身‛(Long-Ku)。 欲作示现之心识,与实相无二;而上师(如佛陀)、能工巧匠、转世祖师及色法等‚化身‛(Tul-ku)‛①(此中所言之上师(佛)、能工巧匠及转世祖师等化身,即所谓‛三化身‛——分别为殊胜化身、事业化身及受生化身等。)之示现,其显现实亦无非本始基自身而已。此四种示现方式,若同时具我执之识(如盛水之器能倒映)、及如来藏界之功德(如天上之星辰),此二者双运,则依于缘起而作显现。 实际言之,情器世间实不出于三身显现之外。‚法身‛者,指其体性本空之一分;‚报身‛者,指其自相任运之一分;‚化身‛者,指其明相各各展现之一分。 复次,‚自性‛者,指本始基乃一切轮回涅槃之体性,而一切法于此体性中皆为一味。‚身‛者,指一切智慧与功德之摄集。 体性于三时之流转中,因无有改动,故为不动;因不为一切法所损,故为不损;因不为自他所坏,故为不坏;因其为轮涅之共基所依,故为真实;因不为善恶所染,故为不染;因离动摇,故为坚定;因能周遍一切’即微细所知障亦能周遍,故为无碍;因一切外境或缘起无能逾越,故为不败。 是故,胜义不坏金刚之实相具足四信①(四信——知其虚妄故无惧地狱之信;知轮回非实故具无冀业果之信;知涅槃无自性故具无求成就之信;以已证法尔故具无喜而平等住于正觉功德之信。):除具足业力及善缘之士夫外,一般有情均不能体证之;一旦体证并修持之,则必能生不退转正信;正信若生,则必致解脱;若得解脱,则必证觉圆成佛道。 本始基中本来具足五身,即胜义谛;据本始基分别解说五身,即世俗谛与方便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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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五部任运 之理 |
下来为随顺众生所好,而将本尊分部之根据。以本始基即基界中习气垢染得被清净,由是有‚清净‛之名。因智与功德之本性圆满具足,由是有‚圆满‛之名②(‚清净‛Sang‚圆满‛Gyay,合而为‚佛‛Sang-gyay之藏译,参考注⑦。),故有佛部建立。因具足七种不坏金刚法,故有金刚部建立;因其为一切身智之所从来,故有宝部;因其无一切过失或垢染,故有莲花部;因其能圆满成就一切事业,故有事业部。‚部‛者,说为由典范所统之各从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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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五刹土任运之理 |
下来所说五方刹土,乃随顺众生于国土所好而说:密集之功德,于基界中法尔任运,此即密严刹土;具足广大欢喜之本始基,既非外境或因缘所生,故有妙喜刹土;以智慧与功德皆圆满吉祥,故有吉祥刹土;因具足乐空无量之智,故有极乐世界刹土;因一切清净及自在之事业皆极圆满,故有圆满妙业刹土。‚土‛ 者,指基界;‚界‛者,指无非大种而已。因本始基之功德无可计量,故有‚越量‛之名;因能圆满轮回与涅槃,故有‚宫‛之称。 |
丙四顿入本始无整及光明之广大法尔任运境分 三 |
丁二详说法尔功德之安立分 五 |
戊四五方佛任运之理 |
于无上广大般若,现证广大本始基之基界内光明时,则有大日如来(梵: Vairocana 藏:Nampar-Nangdzad),普照本始基之一切智慧与功德,普照成为大种之如来藏。 因具足七种不坏金刚法及于三时中离一切动摇,故有‚不动金刚‛(梵: Akshobhya 藏:Mikyod-Dorje)。因其为道与果之一切法所从出,其圆满具足功 德,故有‚宝生‛(梵:Ratnasambhava 藏:Rinchen-jungdan)。‚无量光‛(梵: Amitabha 藏:Nangwa-Thayay)者,指本始基无边显现之无边明相。因一切清净义皆自生而有,故有‚不空成就‛(梵:Amoghasiddhi 藏:Donyod-Drub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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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五五空行母任运 之理 |
胜义金刚空性即虚空,此中轮涅一切法皆示现‚来‛‚去‛,故有‚金刚空行母‛。‚宝空行母‛者,指一切智慧与功德之自生体性,犹如具足珍宝之宝库。‚莲花空行母‛者,指离一切贪欲。‚事业空行母‛者,指法尔任运之身、智等一切事业,皆自生成就而非整治而致。因污染识之垢障于基界中得清净,智慧与功德遂得圆满,由是而有‚佛‛之名。复次,因广大空性之虚空中,轮涅一切明相皆显现‚来‛‚去‛之相,遂有‚空行‛(梵:Da-kini 藏:K-Dro)之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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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指示各别功德如何于证悟之理中圆满具足分 三 |
戊一胜义谛之仪轨支分圆满具足之理分 二 |
己一彼等支分如实圆满之 理 |
如是,本始基之法身(如来藏)遂成周遍一切轮回及涅槃之主宰。此即本始基本觉之边际解脱。一切胜义修持皆摄集于此,如下来所说。 本始基之本觉中,具对宝总集体性之深信,由是而得之内自在,遂取实相义为‚无上皈依‛。 自无数世以来,心智为我执及执持外境等所限。现既得轮涅乃唯一本觉所幻化之决定,凡庸之心识遂可长养。此即‚生起菩提心‛之殊胜方便。 能所二取之心,实为巨魔,令三界轮回中,众生飘荡。般若则驱之于无外境空性中。能了悟‚我‛及‚自性‛皆非实有之般若,即菩提心之保护轮,不受破坏。 于无明暗界中降下本觉智之广大加持,即如实之降下‚加持‛。 明相生起乃本觉庄严,于此证悟,妙欲之自生庄严即是‚献供‛。 由阿赖耶至法身之迁转,即本始体性基之佛道。般若了知此本来如是之实相及种种别相,是以摄集全知之识及普光明。般若此二分乃一切胜利王及其子嗣等之秘密双运。自初地之证悟而言,善巧方便道乃摄集骄慢护法众之庄严;自八地以上之证悟而言,此则为菩萨之庄严;自真实之正等正觉而言,此乃诸佛及诸佛刹土之庄严。 善巧方便之大道,乃解说阿赖耶(无明)为大自在天(Maheshvara),而一切由此而起之思维分别,则为护法及天龙八部众。当本始基法身显明时,生起成为其力用之自生及广大智慧,遂分成种种方便道。成就法之修持,无非为欲现证佛道之胜义觉性境界;一切修习及坛城皆摄集于此,并于此中圆满。 ‚迎请‛,为现证实相,即将三界轮回之一切法迁于广大而唯一之法性庄严中。 于三时中离迁转或变动,持于当下自住境界,即‚请住世‛。 能亲见见地之‚顶礼‛,乃于得见本来面目,即得见本始基见地王时,所生广大稀有之想。 于法性中,一切法之庄严序列即广大之‚供养‛。 当得见轮涅本来如是之实相为大圆满所生起之稀有想及信心,即胜义‚赞颂‛。 种种明相各各之不共显现,即身之庄严。 法尔圆满及成就,即语之庄严。远离戏论边之基界是为本净,此即意之庄严。 凡此皆为大圆满本觉之相,即由证悟无整而法尔呈现之身智庄严,并由是而生之功德,于四事业中得自在。 同理,了知四灌顶于自生之身、语、意、功德、事业中同时圆满成就。 了知并证悟此本然如是圆满之理,即为大圆满。 前此以不明此理故,遂流转于轮回中。虽则本始圆满,但为无明所障。 此则如水性本流,然结而为冰;又如虽有珍宝而不知其用,是故不能救穷。 胜义言之,本始基如来藏之智慧与功德,其力用于此基中悉皆圆满周备。 解说彼等为各别能依与所依之坛城,无非善巧方便,以导引执常之所调众,由作意整治之世俗道,达至无修无整之胜义基界。 如是,具足光明、清净及空性第三者,则可得无上果之基界。‛ 言毕,遂隐没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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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顿入本始无整及光明之广大法尔任运境分 三 |
丁三指示各别功德如何于证悟之理中圆满具足分 三 |
戊一胜义谛之仪轨支分圆满具足之理 分二 |
己二指示生起次第为世俗谛中方便道之要义 |
一时,余于定中得见吉祥邬金海生金刚。 余问曰:‚噫!遍主!本始怙主!何以有刹土、越量宫及本尊等观想与修持之教授耶?‛ 彼开示曰:‚遍世间之虚空,就自性而言,乃所见外相‘恒逼害’ ①(恒逼害(rudra)为大自在天之别名,谓其恒以风雷及诸苦逼害有情。此处则不作专有名词用,但取其义,谓一切外境皆能诱惑有情永堕轮回,故云。内相、密相恒逼害类此。);将其摄入光明所化之净土则为对治之方。 内者,执于所受用之房舍及自身,就自性而言,乃所见之内相 ‚恒逼害‛;修越量宫及本尊等之止观则为对治之方。 于十方三时,皆有相续无间之随眠识。 彼执于明相所显者为‚我‛,就‚我‛而言,此乃所见之密相‚恒逼害‛,贯串心识之境界与轮回之明相;固守本尊慢则为对治之方。 若不能了悟此要义,则或忽略明观,忽略持金刚慢,而只专注于持咒。 有等或执本尊及净土为自相续,是以纵使修成就法亦不能得觉入佛道。是以必须了达此要义。‛ 言毕,遂隐没不见。 |
戊二彼乘尊贵名义圆满具足之理 |
一时,余于定中得见法界主母一髻佛母,作启请如下: ‚噫!遍轮涅之唯一祖母!于轮涅广大空性中,受用界主母之秘密虚空乘,其名为何?‛ 彼开示曰: ‚噫!母之稚子!余已赐汝解脱义之密意传承,如赐汝以身。 余复如母哺乳,以表示传承抚育汝。 余更培育汝之智慧,授以如忠言之口耳传承。 且示此与汝所调伏,且与汝结缘并俱信之具福者,一切与汝有缘者皆能于此得利益。 此一切乘之王得余之名;一切音声亦皆余之名。 故受用虚空,及无上究竟秘密之母,其虚空之总相展现,可以众多名相列举之。今余只举七名。 此法既摄二种秘密,故名为‘密’因其能遮由我执及具性相之作意而生之恶果,故名为‘咒’;胜义不坏,故名为‘金刚’;一切道之功德,其精华皆集聚于此,故名为‘乘’。 因其住为一切法之究竟因,故名‘谛’。 彼乃所证之最根本,故名‘胜义’;彼净除一切过失与垢染,总容及内在通达身、智、道、果等一切法①(净除(Chang)及通达(Chub)连文——Chang-Chub,即藏文‘菩提’。亦可译为清净圆满,此即‘觉’之义,故亦可用以称谓佛陀。); 彼亦为‘心’,住为三金刚之唯一命力,即于平等清净中生起一切法种种相之基。 彼乃轮回、涅槃及道等三者之‘圆满’;彼为‘大’者,因其为诸乘共基,摄集诸乘于同一归趣中,且趋于一。 因超越一切思维之方隅,故为‘明点’;因轮涅于菩提心中为一味,故为‘唯一’。 因本觉体,即如来藏本性清明,离一切污染,故为‘光明’;因具足七种金刚法,故名为‘金刚’;因其住为轮回涅槃一切法之内藏精华,故名为‘藏’。 轮涅一切法既为如来藏遍摄,且圆满通达’故为‘轮涅遍达’。 因其离生死衰老,故为‘童’;因其外在之法尔显现并无败坏,故为‘瓶’;因其乃一切功德及智慧之本然聚集,故为‘身’。‛ 言至此,遂隐没不见。 |
丙四顿入本始无整及光明之广大法尔任运境分三 |
丁三指示各别功德如何于证悟之理中圆满具足 分三 |
戊三九乘次第功德趋上之际能圆满具足之理 |
上来尊者所示,余试加以阐释,以显示九乘次第中一切功德皆为圆满。 声闻乘中,行者视一切明相皆显现为补特迦罗,此即一切我执之基,皆无自性。 缘觉乘中,证悟一切内外实有法无非缘起所幻化。 菩萨乘中,证悟空性之力用,生起为大悲之体性,且自然无整而摄集一切方便与智慧。 此能令众生离苦之三乘,其功德圆满具足,故后后实含容前前。 事密者,乃以禁戒行与除障仪轨取悦本尊。 行密者,以持咒及等持而得成就。 瑜伽密者,乃胜观之瑜伽,于不变金刚界无上坛城中,得胜义基界之加持。 此三乘之一切功德与功能,于禁戒行中能启发本觉,且于唯一俱生基界、即不可言诠之自心性、亦即成就之要素中,圆满具足。 大瑜伽(父续)之一切法,于殊胜二谛无别之广大法身中,本来清净,或即具足七财之胜义谛。 依于经教之无比瑜伽,菩提心之大乐坛城,乃本然如是,及智慧法尔呈现,此二坛城之双运初生。 于此菩提心坛中,一切法之世间于广大清净及平等之境界中,圆满具足。 真实自性大圆满中,光明即离中离边之唯一基界,本始基之相亦即如实法尔任运之明相,一切皆为自生起,如是则不堕于支离或落于边见。 如是亦无二无别,即如黄金与其光泽之无分别。 前此诸乘义理,皆同时摄于此大圆满中,即于法身中不动、本觉离边、以如来藏为基界之真实义。 此诸乘之各别解说,仅为须次第调伏者作开示。 |
科判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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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实际修持分 二 |
丙一修持如何离所缘境之共说 |
一时,余于定中得见持明王吉祥狮子。 余问曰:‚噫!上师!祈请开示大圆满之道。‛ 上师因余之问而应曰:‚大圆满即轮回涅槃之无上共道。轮涅道等三者,于广大基界中圆满具足。 了知此本然如是之实相者即‚见‛。 于此广大本始体性基中,由当下自悟而得之自在,乃离依于所缘之‚修‛。 此即如水滴融于海中,遂成大海而毋庸改变;或如瓶中之虚空与瓶外之虚空相融,直达天际而毋须改变。 虽则本始基或心识无内外之分,然因有我执故,遂分而为内外。 此即如水,其性本流,因寒风所吹而成冰;本始基本为自解脱,然因具我执故,遂有轮回建立。 |
丙二详说根本位与后得位之次第 |
能了知此理者,则弃由身而作之善、恶及无记等三业,静坐如尸陀林中之尸首,无整无治;复舍弃三种语业,有如喑哑;并舍三种意业,无有作意,如秋日澄空离三种污染(译按:即云、雾及烟霞)。 此名为‚平等住‛,亦名‚任运无整‛或‚无作‛,因一切所作皆已舍弃,且‚超逾凡夫心识‛,盖心识无有作意故。 依此要义,则行者能生不退转心。 复次,于行住坐卧、持咒、言说、思维或作一切行时,能知世间一切法宝如幻如化,而正见不失;复次,能不失定中修得之证信,则能知实相显明;于所作不放逸,则能依止于四正行;此即至临命终际仍须依止之要义,亦为自解脱及超越凡夫心识之修持。 |
科判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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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行持之利分 三 |
丙一为见行无有颠倒而修学 |
行持之要义,乃舍弃如毒之不善身业及口业。 以思维一切法既属空性故,则所作所为皆无过失,由是即无增上见以坏行持。 行者须调柔,不放逸,如面见最高裁判。 然而,若只执身语意善业行持,视为深义,则为凌驾于正见与正修之上。若于轮回中,将此生只专注于积集福德,则有如为黄金锁链所缚。见、行二者中,不可偏重于行而轻于见,行者须如冰川上发庄严吼之雪狮,余兽无有能胜之者。 尤有甚者,若听随彼等云‚虽证悟空性,然仍须于他处生起悲心‛,此则如既已得水,复须于余处求湿性;亦如既已得火,却须于余处求暖气;亦有苦被风所吹,却须于余处求凉快。能得轮涅决定之觉受,即能得广大空性,便为无上菩提心,同享轮回涅槃平等清净之慈悲。 复有等已得了悟见之直指、修本然如是之密义,却即云得此直指教授已足。因仍执于轮回法,故彼等遂浪费生命于以贪瞋为基之行持中。彼等一切见与修,遂全为轮回之能作与所作所盖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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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分别道上之歧路分 二 |
丁一辨识觉受之歧路 |
行者之心识相续觉与往昔相异即觉受之明相。‚大乐‛所生之安闲觉受,引生于欲界天;‚光明‛所生之明亮觉受,则令引生于色界;‚空性‛之觉受,入深定如沉睡之无想天;无有思忆或知觉,则令引生于无色界之四空天。未通达空性见,行者或决定思维心之所以为空,无非因其不可建立为实有,由是而专一定住于此空性中。此见地遂引生于无想天,是为缘起法之极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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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分别障碍之歧路 |
复次,行者或遇障碍。外障者,乃种种影响根识之如幻显现,此如由天人或魔魅所策动之凶兆。内障者,即种种疾病与痛楚。密障者,即心中一切不定苦乐。若觉知此潜隐之过失,即知彼等皆错乱之觉受,且如实具此决定见,则彼等自然消融。然若以希疑增益之,复视之为实有,则可成致命之因缘,如颠狂、昏倒或闷绝等。专观明相显现为天人或魔魅者,则为殊胜行者退转为凡夫之因。‛ 言毕,遂隐没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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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指示其他正行 |
一时,余于遍满光明火舌之尸陀林中,入色究竟天自显现最清净界,见宿• 般若名称尊者。 余曰:‚噫!胜上师!祈赐汝心精要之窍诀教授。‛ 尊者应余所请而开示曰:‚噫!善知识!其谛听之!汝已同时积集福德与智慧资粮,且自阿僧祗劫以来,愿力及宿缘与时增上。若欲达遍智境及佛道,则应于行持中以不退转信意取悦上师;无时不具慈心及正见以待金刚兄弟及后辈;对有情则具广大悲心,以求达解脱及遍智境;复舍弃堕轮回之作为,恒时思维一切有为法之实相皆无常。此住于无作境地之法,即殊胜圆满佛法之无上心要。 下来即三要诀:能不失坏窍诀即承事上师;遵行誓句,表里一致,即本尊与护法之‚神魂石‛;将此生融于佛法中,则能令此心生起死而无憾之感受。 护持誓句如护持生命,乃确保大修行人不堕为凡夫之要诀。于妙欲则应知足,此乃不为卑下外境所惑之忠告。须了知轮回无自性,此乃断除执于贪瞋之忠告。 须知:有如香钟之燃烧连续不断,轮回中一切所作亦无了期,此唯直指教授可以断之。 |
科判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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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现得果位分 二 |
丙一根本解脱之真实次第为果 |
初际,行者依修习以知之。后际,行者思维分别自心相续中之觉受,令证悟增上。然只止于了知或觉悟,则仍不能解脱,此即如虽有肉而不食,则仍不得饱。 譬如破晓一至则黑暗顿消。若因修持力已舍弃一切行,则于当下境界顿能得定。若于本觉之总相无有支离,则顿能证知当下境界中之内自信意。 纵达致此境,仍未可说为已至佛道。当明相消融于法性之际,即于无上无遗之法界中得自在,且超越明相及轮回心识等极微细污染。此便即登解脱地。于此觉受境界中,纵使极微细之所知障亦清净无余,遂得自在于如如真实法性及诸法别相之无上智慧。是故,行者于虚空法身中证觉成佛,此法身即三身之平等展现。 |
乙四现得果位分 二 |
丙二生起清晰辨别及无误指示要义之口诀分 四 |
丁一辨别心与本觉 |
噫!善种姓子!心识之实相,毋乃本始基中本觉之无明,而妄念之集与灭则为此无明之力用。本觉之实相,乃现证本始基,而自无始以来已具之广大真实自性则为其力用。 本觉之‚根‛,乃觉知本始基之实相。本觉之‚道‛,乃微细光明觉性,离污垢及现证真实法性。当此二分同时,即为大圆满,本觉既广大且周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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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辨别意与般若 |
‚意‛(Yid)者,现证一切浮现明相,无非为妄念所作之识。 ‚意识‛(Yid kyi Nam-shes)者,即六尘无间浮现种种显现之处所。 般若之根,乃如实了知轮涅之实相即广大空性。般若之道,乃直指于赤裸及任运觉性,本来如是之无间处所。当此二分同会,则名为‚能遍般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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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辨别识与智 |
‚分别识‛者,即妙欲生起种种显现之无间处所。‚业风‛者,即赋予明相种种实性之寻思分别。意识之粗细二分双运,遂有轮回圆满建立。 ‚智‛者,了知法性本来如是,了知如来藏之实相。能了知种种别相之智,乃于实相本来如是之际,无间现证真实法性,遍知遍证之处所。 此二者双运,即‚本净平等性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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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辨别阿赖耶与法身分 二 |
戊一真实之辨别 |
因本始基之无明,遂有无记业境界。业力之种种微细方分,于阿赖耶中流转,犹如于昏睡中展现之种种梦境。此即一切轮回之根。一切事物之明相,于轮涅大平等清净中倏尔醒现,即于离名言戏论边之法性中任运自在而显,此即法身普贤王如来。 种姓子!水中之月及一切境,实乃水之展现,不离于水。情器动静世间,无非虚空之展现,亦不离于虚空。一切轮回涅槃,为唯一法性之展现,亦不离于法性。 是故,于现证广大甚深光明本始基之法身时,法身即为体性、即轮回涅槃之平等清净。报身者,即智慧与功德之自相。化身者,乃大悲心、内光明,且离盖障。此等展现即胜义谛。 ‚阿赖耶‛者,即不明此本净本始基之体性。‚世俗谛‛者,即以明相为力用,心所为展现。即由此无明向外投射之浮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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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要义 略说 |
既能如是了知展现、总基、周遍及自在等之本性,行者随入于当下即显之法性。此法性离言诠、无内无外、住于实相、离凡夫心识、任运自在。且记取此无上殊胜要义,以精进及不退转之修持,至得遍智之无上般若方休。‛ 言至此,尊者遂入于法性中。 |
科判 |
正文 |
甲三论后义 |
本文乃应莲花教证海(Padma Lungtok Gyatso)及般若海(Khyenrab Gyatso)二位转世上师之请而作。二位上师与余自多世以来,以共同业力及信力故,皆有夙缘。余,饮血摧魔大腹金刚力(Thrag-thung Dudjom Dorje Drolod Tzal),自幻化显现之大界宝库中编纂本文。依空行母之授记,六十八位圣者为本文守护。受命于大邬金,今始得吉祥缘起汇集。余子,渊博正士福德持教①(福德持教(Sonam Tenzin 1865——1926)即第三世多竹仁波切(Dodrub Rinpoche)。),详订文稿。 跋 敦珠仁波切无畏智金刚 本文简名为《净治明相》(Nang-jang),乃次第解说经由修‚立断‛(Threg-chod ‚且却‛),而证本净大圆满、即广大实相之教法。昔日本论曾由尊者长子多竹仁波切校阅。然其后本文已多歧误,致令现今讹乱之版本存世仍多。以此之故,因吉祥王者台吉寿自在持明胜利(Thaiji Tsewang Rigdzin Nampar Gyalwa)之发心事业,遂有此无尽佛法宝藏之版本,直如法身之舍利。 当本文版片藏于某世达赖喇嘛父亲之祖业、名为如意宫庙堂之际,余曾校阅此定本,并力求准确。 此修订版乃余无畏智金刚,计自身为幻化舞者,为广大忿怒尊及持明之转世而审定。愿本文于光明大圆满教法生大助力,复愿本文能成须受调伏之无量具福众生,得内基界即本始体性基当下自在之因。 吉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