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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2_02_大乘起信论讲义_圆瑛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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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马鸣菩萨 造 梁西印度三藏法师真谛 译 四明接待讲寺佛教讲习所 圆瑛弘悟 述 

                                 释道净 整理 1 稿 qq 973451196 校对 

 

 

              表 0:(1 表) 总表 (依佛陀教育基金会 2015 年《大乘起信论讲义》电子版校对)

科判

论文

今

解

此

论

直

分

为

六

甲一略释论题 【卷上】

大乘起信论

甲二造论菩萨

马鸣菩萨造

甲三翻译人时

真谛三藏译

甲四归敬述意二

乙初归敬三宝

归命尽十方,最胜业遍知,色无碍自在,救世大悲者,及彼身体相,法性真如海,无量功德藏,如实修行等。

乙二述造论意

为求令众生,除疑舍邪执,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

甲

五

正

立

论

体

三

乙初显益起说

论曰,有法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乙二举数标章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 者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乙

三

依

章

别

解

即

为

五

丙一因缘分二(表 1)

初说因缘分。

丙二立义分三(表 2)

丙

三

解

释

三

丁一结前起后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

丁二标征列名

解释分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 邪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丁

三

依

名

辨

相

即

为

三

戊

一

显

示

正

义

二

己一总释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 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 法,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己

二

别

释

二

庚

一

别

释

二

门

显

动

静

不

一

二

辛一真如门二(表 3-1)

辛

二

生

灭

门

二

壬

初

释

生

灭

心

法

二

癸一染净生灭二(表 3-2~5)

癸二

染净

相资

四

(原

文壬

二,

应为

癸

二,

后文

依次

更

改)

子一

举数

列名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 不断绝,云何为四,一者净法,名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三者妄心,名 为业识,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子二

熏习

义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 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此亦如是,真 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 则有染相,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 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子三熏习相二

丑一染法二(表 3-6)

丑二净法二【卷下】(表 3-7~8)

子四断 常二义

复次染法,从无始已来,熏习不断,乃 至得佛,后则有断,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法常熏习 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

故无有断。

壬二辨所示之义二(表 3-9~10)

庚二会相 入实显动 静不异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之 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 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戊二对治邪执二(表 3-11~12)

戊三分别发趣道相三(表 3-13~15)

丙四修行信心分四(表 4-1~4)

丙五劝修利益分三(表 5)

甲六总结回向

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分总持说,回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众生界。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 / 14 

 

 

 

 

表 1:(1 表)【卷上】 丙一因缘分二

科判

论文

丙一因缘分二

初说因缘分。

 

丁

二

显

因

缘

二

戊一问答直显

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

答曰,是因缘有八种,云何为八。

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 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 故。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 信故。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戊

二

问

答

遣

疑

二

己初问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己

次

答

二

庚一举根缘二相以立宗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 解缘别。

庚二

释根

缘二

相以

遣疑

二

辛一说听俱胜

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 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辛二

根缘

微劣

三

壬一广略二经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壬二广略二论

或有众生,无自智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亦有众 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

壬三明教之兴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 应说此论。

 

表 2:(1 表)【卷上】 丙二立义分三

科判

论文

丙

二

立

义

分

三

丁一结前起后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丁二标征列名

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 义。

丁三

依名

辨相

二

戊一出法体二

己一就体总立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法,出世 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己二开门别立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 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戊二彰名义二

己一明大义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己二显乘义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 来地故。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2 / 14 

 

 

 

 

表 3-1:(15 表)【卷上】 辛一真如门二

科判

论文

辛

一

真

如

门

二

壬一

举如

体离

言以

明观

智境

二

癸一

总举

法体

二

子一正显

如体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 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 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子二会执

释名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无有 相。

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 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癸二问答释疑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 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 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壬二

约依

言辨

德以

明生

信境

二

癸一举数开章

复次此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云何为二。 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

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癸二

依章

别释

即为

二

子一明如

实空义

所言空者,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

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 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 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 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子二明不

空之义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 足,则名不空,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

 

表 3-2:(15 表)【卷上】 癸一染净生灭二

科判

论文

癸

一

染

净

生

灭

二

子一就体总标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

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黎耶识。

子

二

依

义

广

释

三

丑

一

释

上

心

生

灭

义

二

寅一辨德列名

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为二,一 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寅

二

按

名

别

释

三

卯

一

辨

觉

义

二

辰一略辨始本二 觉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 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说名本觉。 何以故,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以始觉者,即同本觉。始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

辰

二

广

显

二

觉

之

相

二

巳

一

始

觉

三

午一总标满分二义

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 竟觉。

午

二

别

辨

差

别

四

相

二

未一

正寄

四相

显位

此义云何,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 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 舍粗分别执著相故,名相似觉。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以离分别粗念相 故,名随分觉。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 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未二

引释

心源

无念

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 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 离念,故说无始无明。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

午三结明不异本觉

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 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3 / 14 

 

 

 

 

表 3-3:(15 表)【卷上】 癸一染净生灭二

癸

一

染

净

生

灭

二

子

二

依

义

广

释

三

丑

一

释

上

心

生

灭

义

二

寅

二

按

名

别

释

三

卯

一

辨

觉

义

二

辰

二

广

显

二

觉

之

相

二

巳

二

本

觉

二

午

一

明

随

缘

本

觉

二

未一标列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 舍离,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未

二

辨

相

即

为

二

申

一

先

明

智

净

相

二

酉一直明净相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酉二迭拂疑情

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 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 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 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 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申二不思议业相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 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午

二

明

性

净

本

觉

二

未一总标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未

二

别

释

四

甲一如实空镜

云何为四,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 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申二因熏习镜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 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 足无漏熏众生故。

申三法出离镜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 相,淳净明故。

申四缘熏习镜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 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卯

二

辨

不

觉

分

三

辰一

根本

不觉

二

巳一依觉成迷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 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 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

巳二依迷显觉

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 真觉自相可说。

辰

二

枝

末

不

觉

巳一细相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 云何为三,一者灰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 动,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

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三者境界相,以依能 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巳二粗相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

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二者 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 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四者 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 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

辰三结末归本

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卯

三

辨

同

异

二

辰一标列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

辰二喻释

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 业幻,皆同真如性相。

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真如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 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 亦无色相可见,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 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4 / 14 

 

 

 

 

表 3-4:(15 表)【卷上】 癸一染净生灭二

癸

一

染

净

生

灭

二

子

二

依

义

广

释

三

丑

二

释

上

生

灭

因

缘

二

寅

一

明

生

灭

因

缘

义

二

卯一总标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

卯

二

别

释

二

辰

一

先

释

意

转

三

巳一略明

此义云何,以依阿黎耶识,说有无明,不觉而起,能 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巳二广辨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

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三者,名为现识,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 于色像,现识亦尔,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 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

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

五者,名为相续识,以念相应不断故,住持过去,无 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来, 苦乐等报,无差违故,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

巳三

结归

二

午一正结属心

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

午二问答释疑

此义云何,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

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 持,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 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辰二释意识转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著转深,计 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此识依见爱烦恼增 长义故。

寅

二

显

所

依

因

缘

体

二

卯一略明缘起甚深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 所觉,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 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 何以故,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 明所染,有其染心,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是故此 义,唯佛能知。

卯

二

广

显

缘

起

差

别

五

辰一明染心缘起根源

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以不达一法界故, 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辰二判染心差别分位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

一者,执相应染,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 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

三者,分别智相应染,依具戒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 地,究竟离故。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依色自在地,能离故。 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 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 能离故。

辰三显无明治断阶级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辰四释相应不相应义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 同故,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 相缘相故。

辰五辨智碍烦恼碍义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 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此义云何,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 性故,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 违,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5 / 14 

 

 

 

 

表 3-5:(15 表)【卷上】 癸一染净生灭二

癸

一

染

净

生

灭

二

子

二

依

义

广

释

三

丑

三

释

上

生

灭

之

相

三

寅一标列二相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粗,与心相应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寅二约人对显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寅

三

辨

相

所

依

二

卯一顺论生缘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

所谓依因依缘,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

卯二逆显灭义

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

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 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 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 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表 3-6:(15 表)【卷上】 丑一染法二

科判

论文

丑

一

染

法

二

寅一略明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 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 不觉念起,现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著,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寅二广辨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熏习,二者增长取熏习。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

一切菩萨,生灭苦故,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故。 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

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表 3-7:(15 表)【卷下】 丑二净法二

科判

论文

丑

二

净

法

二

寅一略明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 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

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 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故,无明则灭,以 无明灭故,心无有起,以无起故,境界随灭,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 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寅

二

广

辨

二

卯一明妄心熏习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分别事识熏习,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 趣向无上道故。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卯

二

显

真

如

熏

习

二

辰一标列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

辰

二

辨

相

二

巳

一

别

释

二

午

一

体

相

二

未一正显

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 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力 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 真如法,发心修行。

未

二

除

疑

二

申一问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 习,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皆应一时,自 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申

二

答

二

酉一约无 明厚薄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 性差别,厚薄不同故,过恒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 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如是一切烦 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唯如来能知故。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6 / 14 

 

 

 

 

表 3-8:(15 表)【卷下】 丑二净法二

丑

二

净

法

二

寅

二

广

辨

二

卯

二

显

真

如

熏

习

二

辰

二

辨

相

二

巳

一

别

释

二

午

一

体

相

二

未

二

除

疑

二

申

二

答

二

酉

二

约

因

缘

具

阙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办,如木中火性,是火正 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

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 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

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 乐求涅槃。

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则值诸佛 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午

二

用

大

二

未一标列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

未

二

正

释

二

申 一

差 别

缘

差别缘者,此人依于诸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或为知友,或为 怨家,或起四摄。

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

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速得度故。二者远缘,久远得 度故。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二 者受道缘。

申 二

平 等

缘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熏习,恒常不 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所谓众生依于三昧,乃 得平等见诸佛故。

巳二合明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未相应,谓凡夫二乘, 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

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 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表 3-9:(15 表)【卷下】 壬二辨所示之义二

科判

论文

壬

二

辨

所

示

之

义

二

癸

一

体

相

二

大

二

子一总标二大名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

子

二

分

释

二

大

义

二

丑一体大

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

丑

二

相

大

二

寅一正明性德

从本已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 光明义故,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情净心 义故,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 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 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寅

二

问

答

重

辨

二

卯一执体疑相难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 有如是种种功德。

卯

二

相

不

违

体

答

二

辰一差即无差

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 唯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辰二

无差

而差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

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 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 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 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 变,则不自在。

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 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

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 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7 / 14 

 

 

 

 

表 3-10:(15 表)【卷下】 壬二辨所示之义二

壬

二

辨

所

示

之

义

二

癸

二

别

解

用

大

二

子一总明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 罗密,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 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

何以故,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 谛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子

二

别

释

二

丑

一

正

显

用

相

二

寅

一

直

显

其

用

二

卯一应身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 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 尽知故。

卯二报身

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 见者,名为报身。

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 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

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密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 就,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身。

寅二重牒分别

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随于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

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 色相庄严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唯依心现,不离真如, 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究竟。 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丑二问答释疑

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现色相,答曰,即此 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从本已来,色心不二,以色 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 遍一切处,所现之色,无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 菩萨,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表 3-11:(15 表)【卷下】 戊二对治邪执二

科判

论文

戊

二

对

治

邪

执

二

己一就本总标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

己

二

别

明

治

障

二

庚

一

对

治

离

二

辛一标列

是我见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辛

二

辨

相

二

壬

一

人

我

见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

一者,闻修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

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

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妄法,体无不实,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 灭,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外色者,则无虚空之相,所谓 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 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此谓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 二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 从本已来自空,离一切相。

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

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三者,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 以不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四者,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 真如。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8 / 14 

 

 

 

 

表 3-12:(15 表)【卷下】 戊二对治邪执二

戊

二

对

治

邪

执

二

己

二

别

明

治

障

二

庚

一

对

治

离

二

辛

二

辨

相

二

壬一人我见

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 断,不异真如义故。

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

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 会永息妄者,则无是处故。

五者,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 尽,还作众生。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 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

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壬二法我见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不究竟,见 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

云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庚二究竟离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 不可说相。

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 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

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表 3-13:(15 表)【卷下】 戊三分别发趣道相三

科判

论文

戊

三

分

别

发

趣

道

相

三

己一总显名义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己二分别标列

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信成就发心,二者解行发心,三者证发心。

己

三

依

次

辨

相

即

为

三

庚

一

信

成

就

发

心

三

辛一明信成之行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 所谓依不定聚众生。

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 提,得值诸佛,亲承供养,修行信心。

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教令发心。

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

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缘,能自发心。

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

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已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 养。

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

设有求大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

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缘,亦有发心。 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 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

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地。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9 / 14 

 

 

 

 

表 3-14:(15 表)【卷下】 戊三分别发趣道相三

戊

三

分

别

发

趣

道

相

三

己

三

依

次

辨

相

即

为

三

庚

一

信

成

就

发

心

三

辛

二

显

等

心

之

相

二

壬一正明三心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

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

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壬

二

问

答

除

疑

二

癸一问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 假求学诸善之行。

癸

二

答

二

子一正答前问

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若人 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 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垢,若 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 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子

二

重

显

方

便

二

丑一标征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

丑二别释

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 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 喜,劝请诸佛,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 能志求无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 根不退,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 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以随顺法性无断 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 究竟寂灭故。

辛三举发心 利益四

壬一显胜德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其 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 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錀,入于涅槃。

壬二明微过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 未能决断,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 愿,自在力故。

壬三指权施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 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壬四叹实行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 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

庚

二

解

行

发

心

二

辛一总标叹胜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辛二显其胜 相二

壬一经时胜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

壬二解行胜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以知法性,体无悭 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密。

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密。 以知法性无苦,离嗔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密。 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密。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密。 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密。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0 / 14 

 

 

 

 

表 3-15:(15 表)【卷下】 戊三分别发趣道相三

戊

三

分

别

发

趣

道

相

三

己

三

依

次

辨

相

即

为

三

庚

三

证

等

心

三

辛一明等心体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

证何境界,所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錀,唯 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

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

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 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辛二明发心相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 一者真心,无分别故。

二者方便心,自然偏行利益众生故。

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辛

三

明

成

满

德

二

壬一正显胜德(原文癸 一,应为壬一,后文依 次更改)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 身,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而 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壬

二

问

答

除

疑

二

癸一问一切种智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间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 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 切种智。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

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决了。

诸佛如来,离于见相,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诸法 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

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癸二问自然业用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 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 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 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表 4-1:(4 表)【卷下】 丙四修行信心分四

科判

论文

丙

四

修

行

信

心

分

四

丁一结前起后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丁二就人标意

是中依未入正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丁

三

约

法

广

辨

二

戊一先兴二问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

戊二

信行

逐答

二

己一四种信心

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

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 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密故。

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 如实行故。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1 / 14 

 

 

 

 

表 4-2:(4 表)【卷下】 丙四修行信心分四

丙

四

修

行

信

心

分

四

丁

三

约

法

广

辨

二

戊

二

信

行

逐

答

二

己

二

五

门

修

行

可

二

庚一标列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云何为五。

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庚

二

别

解

即

为

五

辛一施门

云何修行施门。

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 欢喜,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 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 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辛二戒门

云何修行戒门。

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 贪嫉,欺诈谄曲,嗔恚邪见。

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 欲知足,头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 如来,所制禁戒,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辛三忍门

云何修行忍门。

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亦当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 等法故。

辛四进门

云何修行进门。

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坚强,远离怯弱,当念过去, 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是故应勤,修诸功 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 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 增长故。

辛

五

止

观

门

二

壬一寄问

云何修行止观门,寄问可知。

壬

二

释

相

二

癸一略明

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 他观义故,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 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

云何随顺,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 舍离,双现前故。

癸

二

广

说

三

子

一

修

止

五

丑

一

修

止

方

法

三

寅一托静息 心

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正意,不依 气息,不依形色,不依于空,不依地水 火风,乃至不依见闻觉知,一切诸想, 随念皆除,亦遣除想。

以一切法,本来无相,念念不生,念念 不灭。

亦不得随心,外念境界,后以心除心, 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是正 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

若从坐起,去来进止,有所施作,于一 切时,常念方便,随顺观察。

寅二是定成 不退

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 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

寅三障重不 入

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 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丑二显止胜能

复次依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谓一 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 名一行三昧,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 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2 / 14 

 

 

 

 

表 4-3:(4 表)【卷下】 丙四修行信心分四

丙

四

修

行

信

心

分

四

丁

三

约

法

广

辨

二

戊

二

信

行

逐

答

二

己

二

五

门

修

行

可

二

庚

二

别

解

即

为

五

辛

五

止

观

门

二

壬

二

释

相

二

癸

二

广

说

三

子

一

修

止

五

丑三辨其魔事 (原文寅三,应 为丑三,后文依 次更改)

或有众生,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若于坐中,现形恐怖,或现端 正男女等相,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 为恼。

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 足,或说陀罗尼,或说布施持戒,忍辱精 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 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 槃。

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 得他心智,辩才无碍,能令众生,贪著世 间,名利之事。

又令使人,数嗔数喜,性无常准,或多慈 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进, 后便休废,生于不信,多疑多虑,或舍本 胜行,更修杂业,若著世事,种种牵缠。 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 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复令人,若一日若 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 然香美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 爱著,或亦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 颜色变异。

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当勤正念,不敢不著,则能远 离,是诸业障。

丑

四

简

伪

异

真

二

寅一约邪正 简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著世间名利恭敬故。

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 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薄。

寅二对理事 简

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

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著,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共,若离善知识所护, 则起外道见故。

丑

五

示

益

劝

修

二

寅一总标

复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 得十种利益,云何为十。

寅二别列

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 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之所惑乱。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 渐渐微薄。

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六者,于如来境界,信得增长。

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其心柔和,舍于憍慢,不为他人所 恼。

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

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 之所惊动。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3 / 14 

 

 

 

 

表 4-4:(4 表)【卷下】 丙四修行信心分四

丙

四

修

行

信

心

分

四

丁

三

约

法

广

辨

二

戊

二

信

行

逐

答

二

己

二

五

门

修

行

可

二

庚

二

别

解

即

为

五

辛

五

止

观

门

二

壬

二

释

相

二

癸

二

广

说

三

子

二

修

观

二

丑一明修观意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 离大悲,是故修观。

丑

二

辨

修

观

相

四

寅一法相观

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 坏,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 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忽尔而起。 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寅二大悲观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世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迫,未来 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众生如是,甚为 可愍。

寅三大愿观

作此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别故, 遍于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其未来,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

寅四精进观

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己堪能, 不舍修学,心无懈怠。

子

三

双

运

三

丑一总标

唯除坐时,专念于止,若余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若行若住,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

丑

二

别

辨

二

寅一约法

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 不可得。

寅二治障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 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 根。

丑三总结

以此义故,是止观二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若止观不 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丁四防 退方便

(原文

丁三, 应为丁 四,)

戊一明畏退之机

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 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 意欲退者。

戊二明防退之法

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 他方佛土,常见于佛,永离恶道。

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若观 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表 5:(1 表)【卷下】 丙五劝修利益分三

科判

论文

丙

五

劝

修

利

益

分

三

丁一总结前说

已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

丁二备陈损益

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 此论,思量修习,究竟能至无上之道。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 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

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 可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叹其功德,亦 不能尽。

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是故 众生,但应仰信,不应诽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丁三极劝修学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 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4 / 14 

c_2_02_大乘起信论讲义_圆瑛大师.txt · 最后更改: 2021/04/14 12:28 (外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