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马鸣菩萨 造 梁西印度三藏法师真谛 译 四明接待讲寺佛教讲习所 圆瑛弘悟 述
释道净 整理 1 稿 qq 973451196 校对
表 0:(1 表) 总表 (依佛陀教育基金会 2015 年《大乘起信论讲义》电子版校对)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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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解 此 论 直 分 为 六 |
甲一略释论题 【卷上】 |
大乘起信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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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造论菩萨 |
马鸣菩萨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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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翻译人时 |
真谛三藏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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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四归敬述意二 |
乙初归敬三宝 |
归命尽十方,最胜业遍知,色无碍自在,救世大悲者,及彼身体相,法性真如海,无量功德藏,如实修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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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述造论意 |
为求令众生,除疑舍邪执,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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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五 正 立 论 体 三 |
乙初显益起说 |
论曰,有法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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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举数标章 |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 者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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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三 依 章 别 解 即 为 五 |
丙一因缘分二(表 1) |
初说因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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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立义分三(表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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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三 解 释 三 |
丁一结前起后 |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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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标征列名 |
解释分有三种,云何为三,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 邪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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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三 依 名 辨 相 即 为 三 |
戊 一 显 示 正 义 二 |
己一总释 |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一者 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 法,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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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二 别 释 二 |
庚 一 别 释 二 门 显 动 静 不 一 二 |
辛一真如门二(表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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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二 生 灭 门 二 |
壬 初 释 生 灭 心 法 二 |
癸一染净生灭二(表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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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染净 相资 四 (原 文壬 二, 应为 癸 二, 后文 依次 更 改) |
子一 举数 列名 |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 不断绝,云何为四,一者净法,名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三者妄心,名 为业识,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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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熏习 义 |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 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此亦如是,真 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 则有染相,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 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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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熏习相二 |
丑一染法二(表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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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二净法二【卷下】(表 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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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四断 常二义 |
复次染法,从无始已来,熏习不断,乃 至得佛,后则有断,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以真如法常熏习 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 故无有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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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辨所示之义二(表 3-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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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会相 入实显动 静不异 |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所谓推求五阴,色之 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 终不可得,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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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对治邪执二(表 3-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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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分别发趣道相三(表 3-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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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修行信心分四(表 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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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五劝修利益分三(表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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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六总结回向 |
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分总持说,回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众生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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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 / 14
表 1:(1 表)【卷上】 丙一因缘分二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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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因缘分二 |
初说因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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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二 显 因 缘 二 |
戊一问答直显 |
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 答曰,是因缘有八种,云何为八。 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 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 故。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 信故。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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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二 问 答 遣 疑 二 |
己初问 |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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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次 答 二 |
庚一举根缘二相以立宗 |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 解缘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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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释根 缘二 相以 遣疑 二 |
辛一说听俱胜 |
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 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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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 根缘 微劣 三 |
壬一广略二经 |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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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广略二论 |
或有众生,无自智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亦有众 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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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明教之兴 |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 应说此论。 |
表 2:(1 表)【卷上】 丙二立义分三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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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二 立 义 分 三 |
丁一结前起后 |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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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标征列名 |
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 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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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依名 辨相 二 |
戊一出法体二 |
己一就体总立 |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法,出世 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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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开门别立 |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 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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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彰名义二 |
己一明大义 |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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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显乘义 |
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 来地故。 |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2 / 14
表 3-1:(15 表)【卷上】 辛一真如门二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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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一 真 如 门 二 |
壬一 举如 体离 言以 明观 智境 二 |
癸一 总举 法体 二 |
子一正显 如体 |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 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 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
子二会执 释名 |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无有 相。 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 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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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问答释疑 |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 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 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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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约依 言辨 德以 明生 信境 二 |
癸一举数开章 |
复次此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云何为二。 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 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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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依章 别释 即为 二 |
子一明如 实空义 |
所言空者,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 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 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 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 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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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明不 空之义 |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 足,则名不空,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 |
表 3-2:(15 表)【卷上】 癸一染净生灭二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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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 一 染 净 生 灭 二 |
子一就体总标 |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 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黎耶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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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二 依 义 广 释 三 |
丑 一 释 上 心 生 灭 义 二 |
寅一辨德列名 |
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为二,一 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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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 二 按 名 别 释 三 |
卯 一 辨 觉 义 二 |
辰一略辨始本二 觉 |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 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说名本觉。 何以故,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以始觉者,即同本觉。始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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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 二 广 显 二 觉 之 相 二 |
巳 一 始 觉 三 |
午一总标满分二义 |
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 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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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二 别 辨 差 别 四 相 二 |
未一 正寄 四相 显位 |
此义云何,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 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无异相,以 舍粗分别执著相故,名相似觉。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以离分别粗念相 故,名随分觉。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 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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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二 引释 心源 无念 |
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 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 离念,故说无始无明。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以无念等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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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三结明不异本觉 |
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 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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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3 / 14
表 3-3:(15 表)【卷上】 癸一染净生灭二
癸 一 染 净 生 灭 二 子 二 依 义 广 释 三 丑 一 释 上 心 生 灭 义 二 寅 二 按 名 别 释 三 |
卯 一 辨 觉 义 二 |
辰 二 广 显 二 觉 之 相 二 |
巳 二 本 觉 二 |
午 一 明 随 缘 本 觉 二 |
未一标列 |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 舍离,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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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二 辨 相 即 为 二 |
申 一 先 明 智 净 相 二 |
酉一直明净相 |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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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二迭拂疑情 |
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 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 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 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 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 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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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不思议业相 |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 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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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二 明 性 净 本 觉 二 |
未一总标 |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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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二 别 释 四 |
甲一如实空镜 |
云何为四,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 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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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因熏习镜 |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 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 足无漏熏众生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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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三法出离镜 |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 相,淳净明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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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四缘熏习镜 |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 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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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 二 辨 不 觉 分 三 |
辰一 根本 不觉 二 |
巳一依觉成迷 |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 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 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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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依迷显觉 |
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 真觉自相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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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 二 枝 末 不 觉 |
巳一细相 |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 云何为三,一者灰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 动,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 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三者境界相,以依能 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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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粗相 |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 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二者 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 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四者 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 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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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三结末归本 |
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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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 三 辨 同 异 二 |
辰一标列 |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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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二喻释 |
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 业幻,皆同真如性相。 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真如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 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 亦无色相可见,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 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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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4 / 14
表 3-4:(15 表)【卷上】 癸一染净生灭二
癸 一 染 净 生 灭 二 子 二 依 义 广 释 三 |
丑 二 释 上 生 灭 因 缘 二 |
寅 一 明 生 灭 因 缘 义 二 |
卯一总标 |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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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 二 别 释 二 |
辰 一 先 释 意 转 三 |
巳一略明 |
此义云何,以依阿黎耶识,说有无明,不觉而起,能 见能现,能取境界,起念相续,故说为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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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广辨 |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 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三者,名为现识,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 于色像,现识亦尔,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 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 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 五者,名为相续识,以念相应不断故,住持过去,无 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复能成熟,现在未来, 苦乐等报,无差违故,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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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三 结归 二 |
午一正结属心 |
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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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二问答释疑 |
此义云何,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 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 持,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 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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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二释意识转 |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依诸凡夫取著转深,计 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此识依见爱烦恼增 长义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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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 二 显 所 依 因 缘 体 二 |
卯一略明缘起甚深 |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 所觉,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 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 何以故,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 明所染,有其染心,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是故此 义,唯佛能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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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 二 广 显 缘 起 差 别 五 |
辰一明染心缘起根源 |
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以不达一法界故, 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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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二判染心差别分位 |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 一者,执相应染,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 舍,得净心地,究竟离故。 三者,分别智相应染,依具戒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 地,究竟离故。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依色自在地,能离故。 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 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 能离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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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三显无明治断阶级 |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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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四释相应不相应义 |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染净差别,而知相缘相 同故,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同知 相缘相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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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五辨智碍烦恼碍义 |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 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此义云何,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 性故,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 违,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5 / 14
表 3-5:(15 表)【卷上】 癸一染净生灭二
癸 一 染 净 生 灭 二 |
子 二 依 义 广 释 三 |
丑 三 释 上 生 灭 之 相 三 |
寅一标列二相 |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粗,与心相应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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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约人对显 |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 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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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 三 辨 相 所 依 二 |
卯一顺论生缘 |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 所谓依因依缘,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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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二逆显灭义 |
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 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以水 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 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 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
表 3-6:(15 表)【卷上】 丑一染法二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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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一 染 法 二 |
寅一略明 |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 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 不觉念起,现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著,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心等苦。 |
寅二广辨 |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念熏习,二者增长取熏习。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 一切菩萨,生灭苦故,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故。 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 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
表 3-7:(15 表)【卷下】 丑二净法二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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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二 净 法 二 |
寅一略明 |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 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 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 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故,无明则灭,以 无明灭故,心无有起,以无起故,境界随灭,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 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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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 二 广 辨 二 |
卯一明妄心熏习 |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分别事识熏习,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 趣向无上道故。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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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 二 显 真 如 熏 习 二 |
辰一标列 |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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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 二 辨 相 二 |
巳 一 别 释 二 |
午 一 体 相 二 |
未一正显 |
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 议业,作境界之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以有力 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 真如法,发心修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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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二 除 疑 二 |
申一问 |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 习,云何有信无信,无量前后差别,皆应一时,自 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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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二 答 二 |
酉一约无 明厚薄 |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 性差别,厚薄不同故,过恒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 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如是一切烦 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唯如来能知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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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6 / 14
表 3-8:(15 表)【卷下】 丑二净法二
丑 二 净 法 二 寅 二 广 辨 二 |
卯 二 显 真 如 熏 习 二 辰 二 辨 相 二 |
巳 一 别 释 二 |
午 一 体 相 二 |
未 二 除 疑 二 |
申 二 答 二 |
酉 二 约 因 缘 具 阙 |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办,如木中火性,是火正 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处。 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 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 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 乐求涅槃。 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则值诸佛 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
午 二 用 大 二 |
未一标列 |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二种, 云何为二,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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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二 正 释 二 |
申 一 差 别 缘 |
差别缘者,此人依于诸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或为知友,或为 怨家,或起四摄。 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 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近缘,速得度故。二者远缘,久远得 度故。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增长行缘,二 者受道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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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二 平 等 缘 |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熏习,恒常不 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所谓众生依于三昧,乃 得平等见诸佛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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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合明 |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未相应,谓凡夫二乘, 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 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 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
表 3-9:(15 表)【卷下】 壬二辨所示之义二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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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 二 辨 所 示 之 义 二 |
癸 一 体 相 二 大 二 |
子一总标二大名 |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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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二 分 释 二 大 义 二 |
丑一体大 |
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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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二 相 大 二 |
寅一正明性德 |
从本已来,性自满足,一切功德,所谓自体,有大智慧 光明义故,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情净心 义故,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 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 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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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 二 问 答 重 辨 二 |
卯一执体疑相难 |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 有如是种种功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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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 二 相 不 违 体 答 二 |
辰一差即无差 |
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 唯一真如,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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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二 无差 而差 |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以依业识,生灭相示。 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 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 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 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 变,则不自在。 乃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 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 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 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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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7 / 14
表 3-10:(15 表)【卷下】 壬二辨所示之义二
壬 二 辨 所 示 之 义 二 |
癸 二 别 解 用 大 二 |
子一总明 |
复次真如用者,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 罗密,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众生相,此以 何义,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 何以故,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 谛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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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二 别 释 二 |
丑 一 正 显 用 相 二 |
寅 一 直 显 其 用 二 |
卯一应身 |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 者,名为应身,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 尽知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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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二报身 |
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 见者,名为报身。 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有无量,种种庄严,随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 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 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密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 就,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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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重牒分别 |
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随于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 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 色相庄严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唯依心现,不离真如, 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究竟。 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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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二问答释疑 |
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现色相,答曰,即此 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所谓从本已来,色心不二,以色 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 遍一切处,所现之色,无有分齐,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 菩萨,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而不相妨,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
表 3-11:(15 表)【卷下】 戊二对治邪执二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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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二 对 治 邪 执 二 |
己一就本总标 |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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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二 别 明 治 障 二 |
庚 一 对 治 离 二 |
辛一标列 |
是我见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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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二 辨 相 二 |
壬 一 人 我 见 |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 一者,闻修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 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 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妄法,体无不实,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 灭,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外色者,则无虚空之相,所谓 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 唯一真心,无所不遍,此谓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 二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 从本已来自空,离一切相。 以不知为破著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 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三者,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 以不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四者,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 真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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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8 / 14
表 3-12:(15 表)【卷下】 戊二对治邪执二
戊 二 对 治 邪 执 二 |
己 二 别 明 治 障 二 |
庚 一 对 治 离 二 |
辛 二 辨 相 二 |
壬一人我见 |
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 断,不异真如义故。 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 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 会永息妄者,则无是处故。 五者,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得涅槃,有其终 尽,还作众生。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 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 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
壬二法我见 |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以说不究竟,见 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 云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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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究竟离 |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 不可说相。 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 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 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
表 3-13:(15 表)【卷下】 戊三分别发趣道相三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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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三 分 别 发 趣 道 相 三 |
己一总显名义 |
分别发趣道相者,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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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分别标列 |
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信成就发心,二者解行发心,三者证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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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 三 依 次 辨 相 即 为 三 |
庚 一 信 成 就 发 心 三 |
辛一明信成之行 |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 所谓依不定聚众生。 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苦,欲求无上菩 提,得值诸佛,亲承供养,修行信心。 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诸佛菩萨,教令发心。 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 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缘,能自发心。 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 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已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 养。 然起人天种子,或起二乘种子。 设有求大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 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缘,亦有发心。 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 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 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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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9 / 14
表 3-14:(15 表)【卷下】 戊三分别发趣道相三
戊 三 分 别 发 趣 道 相 三 |
己 三 依 次 辨 相 即 为 三 |
庚 一 信 成 就 发 心 三 |
辛 二 显 等 心 之 相 二 |
壬一正明三心 |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 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 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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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 二 问 答 除 疑 二 |
癸一问 |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 假求学诸善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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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 二 答 二 |
子一正答前问 |
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若人 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 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垢,若 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 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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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二 重 显 方 便 二 |
丑一标征 |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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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二别释 |
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 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 喜,劝请诸佛,以爱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 能志求无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 根不退,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 众生,使无有余,皆令究竟无余涅槃,以随顺法性无断 绝故,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 究竟寂灭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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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举发心 利益四 |
壬一显胜德 |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以见法身故,随其 愿力,能现八种利益众生,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 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錀,入于涅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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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明微过 |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 未能决断,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 愿,自在力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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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指权施 |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 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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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四叹实行 |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 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涅槃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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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 二 解 行 发 心 二 |
辛一总标叹胜 |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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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显其胜 相二 |
壬一经时胜 |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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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解行胜 |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以知法性,体无悭 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密。 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密。 以知法性无苦,离嗔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密。 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梨耶波罗密。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密。 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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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0 / 14
表 3-15:(15 表)【卷下】 戊三分别发趣道相三
戊 三 分 别 发 趣 道 相 三 |
己 三 依 次 辨 相 即 为 三 |
庚 三 证 等 心 三 |
辛一明等心体 |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 证何境界,所谓真如,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余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錀,唯 为开导,利益众生,不依文字。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 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 以为懈慢众生故,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 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 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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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明发心相 |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 一者真心,无分别故。 二者方便心,自然偏行利益众生故。 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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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三 明 成 满 德 二 |
壬一正显胜德(原文癸 一,应为壬一,后文依 次更改) |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 身,谓以一念相应慧,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而 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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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 二 问 答 除 疑 二 |
癸一问一切种智 |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间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 齐,难知难解,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 切种智。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 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决了。 诸佛如来,离于见相,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诸法 之性,自体显照,一切妄法。 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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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问自然业用 |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 一切众生,若见其身,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 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现,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 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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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4 表)【卷下】 丙四修行信心分四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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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四 修 行 信 心 分 四 |
丁一结前起后 |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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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就人标意 |
是中依未入正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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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三 约 法 广 辨 二 |
戊一先兴二问 |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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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信行 逐答 二 |
己一四种信心 |
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 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 求一切智故。 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密故。 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 如实行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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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1 / 14
表 4-2:(4 表)【卷下】 丙四修行信心分四
丙 四 修 行 信 心 分 四 |
丁 三 约 法 广 辨 二 |
戊 二 信 行 逐 答 二 |
己 二 五 门 修 行 可 二 |
庚一标列 |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云何为五。 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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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 二 别 解 即 为 五 |
辛一施门 |
云何修行施门。 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 欢喜,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 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不应贪求,名利 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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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戒门 |
云何修行戒门。 所谓不杀不盗不淫,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 贪嫉,欺诈谄曲,嗔恚邪见。 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 欲知足,头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不得轻于 如来,所制禁戒,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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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忍门 |
云何修行忍门。 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亦当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 等法故。 |
||||||||||
辛四进门 |
云何修行进门。 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坚强,远离怯弱,当念过去, 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是故应勤,修诸功 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 邪魔诸鬼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 增长故。 |
||||||||||
辛 五 止 观 门 二 |
壬一寄问 |
云何修行止观门,寄问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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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 二 释 相 二 |
癸一略明 |
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 他观义故,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 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 云何随顺,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 舍离,双现前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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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 二 广 说 三 |
子 一 修 止 五 |
丑 一 修 止 方 法 三 |
寅一托静息 心 |
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正意,不依 气息,不依形色,不依于空,不依地水 火风,乃至不依见闻觉知,一切诸想, 随念皆除,亦遣除想。 以一切法,本来无相,念念不生,念念 不灭。 亦不得随心,外念境界,后以心除心, 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是正 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 若从坐起,去来进止,有所施作,于一 切时,常念方便,随顺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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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是定成 不退 |
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 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 |
||||||||||
寅三障重不 入 |
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 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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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二显止胜能 |
复次依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谓一 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 名一行三昧,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 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2 / 14
表 4-3:(4 表)【卷下】 丙四修行信心分四
丙 四 修 行 信 心 分 四 |
丁 三 约 法 广 辨 二 |
戊 二 信 行 逐 答 二 |
己 二 五 门 修 行 可 二 |
庚 二 别 解 即 为 五 |
辛 五 止 观 门 二 |
壬 二 释 相 二 |
癸 二 广 说 三 |
子 一 修 止 五 |
丑三辨其魔事 (原文寅三,应 为丑三,后文依 次更改) |
或有众生,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若于坐中,现形恐怖,或现端 正男女等相,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 为恼。 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 足,或说陀罗尼,或说布施持戒,忍辱精 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无相无愿, 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 槃。 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 得他心智,辩才无碍,能令众生,贪著世 间,名利之事。 又令使人,数嗔数喜,性无常准,或多慈 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进, 后便休废,生于不信,多疑多虑,或舍本 胜行,更修杂业,若著世事,种种牵缠。 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 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复令人,若一日若 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 然香美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 爱著,或亦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 颜色变异。 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当勤正念,不敢不著,则能远 离,是诸业障。 |
|
丑 四 简 伪 异 真 二 |
寅一约邪正 简 |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著世间名利恭敬故。 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 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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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对理事 简 |
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 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著,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共,若离善知识所护, 则起外道见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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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五 示 益 劝 修 二 |
寅一总标 |
复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 得十种利益,云何为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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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别列 |
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 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之所惑乱。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 渐渐微薄。 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六者,于如来境界,信得增长。 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其心柔和,舍于憍慢,不为他人所 恼。 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 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 之所惊动。 |
大乘起信论讲义 科判 13 / 14
表 4-4:(4 表)【卷下】 丙四修行信心分四
丙 四 修 行 信 心 分 四 |
丁 三 约 法 广 辨 二 |
戊 二 信 行 逐 答 二 己 二 五 门 修 行 可 二 庚 二 别 解 即 为 五 |
辛 五 止 观 门 二 壬 二 释 相 二 癸 二 广 说 三 |
子 二 修 观 二 |
丑一明修观意 |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 离大悲,是故修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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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二 辨 修 观 相 四 |
寅一法相观 |
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 坏,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 电光,应观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忽尔而起。 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可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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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大悲观 |
如是当念,一切众生,从无始世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迫,未来 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众生如是,甚为 可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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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三大愿观 |
作此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别故, 遍于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尽其未来,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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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四精进观 |
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己堪能, 不舍修学,心无懈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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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三 双 运 三 |
丑一总标 |
唯除坐时,专念于止,若余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若行若住,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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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 二 别 辨 二 |
寅一约法 |
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 不可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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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治障 |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 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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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三总结 |
以此义故,是止观二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若止观不 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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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防 退方便 (原文 丁三, 应为丁 四,) |
戊一明畏退之机 |
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 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 意欲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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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明防退之法 |
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 他方佛土,常见于佛,永离恶道。 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若观 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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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1 表)【卷下】 丙五劝修利益分三
科判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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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五 劝 修 利 益 分 三 |
丁一总结前说 |
已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 |
丁二备陈损益 |
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 此论,思量修习,究竟能至无上之道。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 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 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 可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叹其功德,亦 不能尽。 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是故 众生,但应仰信,不应诽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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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极劝修学 |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 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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