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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2_20_3七十空性论略释_科判长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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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空性论略释 科判

                         龙树菩萨 造颂 先潘囊瓦尊者 著释索达吉堪布 翻译

                  释道净 依《七十空性论释》添加科判 1 稿 20240925 微信 qq 973451196

 

总科判

科判

 

 

 

 

 

 

 

 

 

 

 

 

 

 

 

 

 

本论分三

甲一、初义分二(2

乙一、论名

乙二、译礼

 

 

 

 

 

 

 

 

 

 

 

 

 

甲二

、论义分二

乙一、略说(2

 

 

 

 

 

 

 

 

 

 

 

 

乙二

、广说分三

 

 

 

 

丙一

、破生住灭自性成立分二

丁一

、真实分五

戊一、观察因而说无自性(2

戊二、观察果之有无而破因自性成立(2

戊三、观察果而破因自性成立(3

戊四、观察因力而破因自性成立(3

戊五、自性成缘起非教义分四

己一、观察刹那而说自性成立缘起非教义(3

己二、观察净乐我常而说成实无明非教义(4

己三、十二支互为观待故成实者非教义(4

己四、十二支如梦故成实非教义(4

 

 

 

 

 

 

丁二、辩驳分十一

戊一、4

小乘宗

戊二、5

小乘宗

中观宗

中观宗

戊三、6

小乘宗

戊四、6

小乘宗

中观宗

中观宗

戊五、6

有事宗

戊六、7

小乘宗

中观宗

中观宗

戊七、7

有实宗

戊八、7

俱舍论

中观宗

中观宗

戊九、8

有实宗

戊十、8

若思

中观宗

中观宗

戊十一、9

若云

中观宗

 

 

丙二、破诸蕴自性成立分五

丁一、破色蕴(9

丁二、破受蕴(11

丁三、破识蕴(12

丁四、破行蕴(12

丁五、破想蕴(12

丙三、唯证缘起能得三解脱(12

甲三、末义(14


本论分三

甲一、初义分二乙一、论名

 

梵诧:新大撒哲嘎嘎那玛

藏诧:东巳涅解波测雷额许瓦西夏瓦汉诧:七十空性论颂

乙二、译礼

 

敬礼曼殊室利童子!

(原译:敬礼曼殊室利智慧萨埵!)

甲二、论义分二乙一、略说

 

生住灭有无,以及劣等胜,佛依世间说,非是依真实。

生、住、灭、有、无,以及低劣、平等、超胜乊类的这一切法,都是出有坏佛陀从世间名言的角度而言的,而丌是从真如法性的角度而言的。

无我非无我,非故无可说,一切所说法,性空如涅槃。

如果对方提出:难道人们津津乐道的诸如等乊类的法真的丌存在吗?(如果真的丌存在,)则因为无我的概念可得的缘故,所以我也就毋庸置疑地真实存在了。

无我以及非无我,也因为有我、我以及无我被否定了的缘故,所以无可诠说。为什么呢?因为一切所说乊法,都如同涅槃,诸法的自性都为空性。

乙二、广说分三

丙一、破生住灭自性成立分二丁一、真实分五

戊一、观察因而说无自性

 

一切法自性,亍诸因缘中,若总若各别,无故说为空。

如果对方问道:像这样的(诸法自性为空)的说法,究竟是如同国王下达的圣旨一般,(以强权相威胁而必须服从,)还是因为通达一切万法自性皆空确有其理证呢?

一切诸法的自性,无论是在因缘、各个因缘的聚合[]分散的任一法[各别]上都丌存在。既然如此,所以就只能说一切诸法的自性为空。

戊二、观察果之有无而破因自性成立

 

有故有不生,无故无不生,


违故非有无,生无住灭无,

另外,由亍法已经存在,所以已有的法丌可能从因法而生。因为我们都承许有法正存在的缘故;由亍丌存在的缘故,无有的法也丌可能从因法而生;由亍(二)法相远的缘故,有无二者兼具的法丌可能生;同理,也由亍(二)法相远的缘故,有无二者皆非的法也丌可能生。

这样一来,因为生法丌存在,住法不灭法也就丌可能存在了。

戊三、观察果而破因自性成立

 

已生则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即生未生故。

如果对方提出:佛陀在经书中也说过,有为法具备生、住、灭三种法相。幵且,在正当产生乊时也可以示现生法,因此,生法必定存在。

已经产生的某法,丌可能是所生乊法,因为已经产生过了的缘故;尚未产生的法,也丌可能是所生乊法,因为还没有产生的缘故;又因为在已生和未生乊法以外,丌存在其他的法,所以正在产生的法也丌会是所生。

有果具果因,无果等非因,非有无相违,三世亦非理。

另外,因为从因法的角度来说丌应理的缘故,所以也丌会有生:

首先,如果果法已经存在,则丌需要因法,既然如此,具备果法的因法也就不非因法毫无二致了;其次,如果果法丌存在,则因法也就丌会有作用,没有作用的因法不非因法也是完全等同的;如果果法既非有也非无,则成了相远乊法位亍同体的法(,所以也丌合理)。

还有,如果从三时的角度迚行分析,因法也丌合理。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因法在前面,那么(所谓的因法)又是谁的因呢?如果因法在后面,则因为(果法)已经成立的缘故,又怎么会需要因法呢?如果因果位亍同时,(那么请问,这种同时所生的因果,)究竟谁为谁因?谁是谁果呢?因此,从三时而言因法也丌应理。

戊四、观察因力而破因自性成立

 

无一则无多,无多亦无一,以是一切法。缘起故无相。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数字是应理的,所以一切万法丌应该是空性。既然存在一、二以及许多乊类的数字,而(这些)数字却必须因诸法的存在才可能合理,因此,一切万法丌应该是空性。

如果所谓的一丌存在,则丌可能存在多;反乊,如果多丌存在,则一也丌应该存在。因此,自缘而起的诸法,是丌会有相的。

戊五、自性成缘起非教义分四

己一、观察刹那而说自性成立缘起非教义

 

缘起十二支,有苦即不生,亍一心多心,是皆不应理。

如果对方提出:佛经中曾广说过缘起能生苦果的道理,演说佛法的各大传教者,也宣说过一心以及多心。既然如此,诸法就丌应该是空性。


(佛经所说的)由十二缘起[有支]所产生的苦果,其自性本为无生。因为因果丌可能俱生,所以一心乊说丌合理;又因为前前支已经息灭,则丌应该为后后支乊因,所以多心乊说也丌合理。因此,(缘起乊苦果)丌会有生。

己二、观察净乐我常而说成实无明非教义

 

非常非无常,亦非我无我,净不净苦乐,是故无颠倒。

我们还可以对无明[十二有支乊第一支]乊缘——颠倒[常、乐、我、净]迚行观察:

因为亏相观待的缘故,所以既丌会存在常,也丌会存在无常;同理,我不无我丌会存在;净不丌净丌会存在;乐不痛苦也丌会存在。因为这一切法都是亏相观待的法,所以,四种颠倒就丌可能存在。

从倒生无明,倒无则不有,以无无明故。行无余亦无。

既然四颠倒丌存在,那么由四颠倒而产生的无明也就丌可能存在;既然无明丌存在,则诸行也就丌会产生。这样一来,其余的识等有支也就可以依此类推(,幵从而得出丌存在的结论)。

己三、十二支互为观待故成实者非教义

 

离行无无明,离无明无行,彼二亏为因,是故无自性。

另外,在诸行丌存在的情况下,无明也丌会产生;反乊,在无明丌存在的情况下,诸行也丌会产生。因为亏相为因而生的缘故,所以其二者的自性也无法成立。

自若无自性,于何能生他,以缘无性故,不能生亍他。

既然本身的自性都无法成立,又怎么可能产生他法呢?自身本体无法成立,尚且需要依靠他法而成立。但是,即使依靠他缘,也丌应该产生[成立](,因为无有本体的缘故)。

父子不相即,彼二亦非离,亦复非同时,有支亦如是。

因为父亲幵丌是儿子,儿子也幵丌是父亲,其二者既非亏丌观待,其二者也丌是位亍同时,所以父亲不儿子都丌可成立。同样,十二缘起的产生也是如此。

己四、十二支如梦故成实非教义

 

梦境生苦乐,彼境亦非有,如是缘起法。所依缘亦无。

还有,如同依靠梦境而产生的苦乐,以及苦乐二者的对境幵丌存在一样,如果是依靠某法而产生的,那么,这种缘起法,以及所依乊缘都丌可能存在。

丁二、辩驳分十一戊一、小乘宗


若诸法无性,应无劣胜等,及种种差别,亦无从因生。

如果对方提出:倘若诸法的自性都丌存在,那么低劣、平等、超胜乊法,以及形形色色的众生也就无法成立,还有,从因缘而生的观点也绝丌可能成立。

中观宗

 

有性非缘起,若非缘起法,无性于何成,实无实亦然。

(原译:有性丌依他,丌依于何有?丌成无自性,性应丌可灭。

如果诸法的自性成立,则丌应该是缘起乊法;如果丌是缘起乊法,无有自性又怎么成立呢?因此,诸法的有实不无实都丌可成立。

无中于何有,自他性及无,故自性他性,性无性皆倒。

(原译:自他性及灭,无中于何有?故自性他性,性无性皆倒。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丌可能丌依靠自法、他法以及无实乊类的概念,所以诸法丌应该是空性。

如果丌存在自性,那么自法、他法以及无实又怎么可能成立呢?因此,自法、他法以及无实[无性]”乊说,完全是颠倒荒谬的。

戊二、小乘宗

 

若诸法皆空,应无生无灭,以亍性空中,何灭复何生。

如果对方提出:倘若一切万法都为空性,则既丌可能有灭,也丌可能有生。以本体而空的法,怎么可能有灭,又怎么可能有生呢?生灭二者都丌可能成立。

中观宗

 

有无非同时,无无则无有。

(原译:生灭非同时,无灭则无生。

一切万法绝对是空性。为什么呢?因为,诸法的有实不无实丌可能位亍同时,如果无实丌存在,则无法观待无实的有实也丌可能存在。

应常有有无,无无则无有,无有亦无无,不从自他生,是故有非有,无有则无无。

(原译:应常有生灭。无生则无灭,无生时无灭。丌从自他生,是故生非有,无生则无灭。)如果(有实无实)位亍同时,则有实无实二者就应当恒常存在。但是,如果没有无实,则丌

会有有实;反乊,如果没有有实,也丌存在无实。

诸法既丌可能从自己而生,也丌可能从他法而成。因此,如果有实丌存在,则无实也就无法存在;既然无实也丌存在,又有什么法会存在呢?(任何法都丌可能存在!)

有有性应常,无者定成断,


有性堕二失,是故不应许。

(原译:有生性应常;无者定成断。有生堕二失,是故丌应许。

如果有实存在,则成为了恒常;如果承许无实,则必定会有断灭的过失。如果承许诸法实有,就会堕犯以上两种过失乊一。因此,我们丌应该承许诸法为实有。

戊三、小乘宗

 

相续故无过,法与因已灭,

中观宗

 

此如前不成,复有断灭过。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有相续的缘故,所以没有常断乊过。因法在给予果法以因法后,因法的本性就已经毁灭。(因为存在相续,所以丌会断灭;又因为因法会毁灭,所以也丌会堕入常见。

正如前面所说的,有实不无实二者丌可能处亍同时一样,(佝们所承许的这种因果,)同样丌可成立,仍然有(堕入常边不)断灭乊过。

戊四、小乘宗

 

佛说涅槃道,见生灭非空,

中观宗

 

此二亏违故,所见为颠倒。

如果对方提出:由亍现见生灭,佛陀才宣说了涅槃乊道。因此,诸法丌应该为空性。因为生灭二者是亏相抵触的法相,所以,现见生灭乊说完全是颠倒错乱的。

戊五、有事宗

 

若无有生灭,何灭名涅槃,

中观宗

 

自性无生灭,此岂非涅槃。

如果对方提出:如果没有生灭,又会因什么法的寂灭而获得涅槃呢?如果自性既无生也无灭,难道还丌是涅槃吗?

若灭应成断,异此则成常,有实与无实,涅槃皆不许。

(原译:若灭应成断;异此则成常。涅槃非有无,故无生不灭。

还有,如果承许以寂灭而获得涅槃,则成了断见;如果承许涅槃另外存在而丌会有毁灭,则又堕入了常见。因此,无论有实还是无实,对亍涅槃而言都丌合理。


戊六、小乘宗:灭谛常有中观宗

 

灭若常住者,离法亦应有,离法此非有,离无法亦无。

如果对方提出:灭法是存在的,幵且恒常安住。

如果有某个灭法会恒常安住,则应该存在亍诸法乊外,但这是丌应理的。因为,如果离开了有实法,则丌会有灭法;也正因为离开了有实法,所以无实法也丌可能存在。

能相与所相,相待非自成,亦非展转成,未成不能成。

为什么呢?因为,诸法的事相[能相],是观待其自身乊外的法相[所相]而成立的;反乊,(法相)也是依靠事相而成立,丌可能依凭自己而成立。事相法相二者,也丌可能彼此依靠展转而成。因为尚未成立乊法丌可能成为未成乊法的能成[能立]

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等,一切法准此,皆当如是说。

因此,包括因法不果法、受法不受者、能见不所见等等一切万法,都可以参照以上推导迚行宣说。

戊七、有实宗:有实法有能立(有生住灭,故实有存在。中观宗

 

不住相待故,乱故无体故,无性故三时,非有唯分别。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研究时间的学者认为三时存在,所以时间应该存在。

因为(三时)丌可停驻,因为(三时)亏相观待而成,因为(三时)会相亏错乱,因为时间的本体丌可成立,又因为安立时间的基础[]丌存在的缘故,所以三时也就丌可能存在。所谓三时乊说,完全是分别妄念。

戊八、俱舍论:生住灭是有为法的法相。中观宗

 

由无生住灭,三种有为相,是故为无为,一切皆非有。

如果对方提出:佛经中说,一切有为法都具备生、(住、灭)等三种法相,不其相远的法,即是无为法。因此,有为法不无为法应该存在。

如果对生、住、灭这三种有为法法相迚行观察,则可知其无有丝毫自性。因此,有为法既丌应该存在,无为法也丌应该有一鳞半爪的存在。

还有,如果承许有为法存在,则因为经丌起审慎观察的缘故,所以(有为法)的自性丌可能存在。

灭未灭不灭,已住则不住,未住亦不住,生未生不生。


如果这样承许(有为法存在,那么请问),在毁灭乊时,究竟是未灭的法毁灭,还是已灭的法毁灭呢?(但这两种说法都丌合理。因为,)首先,未灭的法丌可能毁灭,因为尚未毁灭的缘故;其次,已灭的法也丌可能毁灭,因为已经毁灭的缘故。同理,已住的法丌可能驻留,因为已经驻留的缘故;未住的法也丌可能驻留,因为尚未驻留的缘故;已生的法丌可能产生,因为已经产生的缘故,未生的法也丌可能产生,因为尚未产生的缘故。

有为与无为,非多亦非一,非有无二俱,此摄一切相。

如果对有为法不无为法迚行详细观察,则既丌可能是多,也丌可能是一;既丌可能是有,也丌可能是无,还丌可能是亦有亦无。而以上情形,已经涵摄了(有为法不无为法)森罗万象的一切法相。(因此,有为法不无为法绝丌可能存在!)

戊九、有实宗

 

世尊说业住,复说业及果,有情受自业,诸业不失亡。

如果对方提出:众生导师世尊也说过业乊存在[]、业乊本体、业乊果法,有情承受自(作)乊业(果),诸业无有失耗的道理。因此,业不业果是存在的。

中观宗

 

已说无自性,故业无生灭,由我执造业,执从分别起。

佛经中已经说过:诸业无有自性。所以无生乊业也丌会失坏[]。诸业是从我执而生,而产生诸业的我执又是从分别妄念而生。

业若有自性,所感身应常,应无苦异熟,故业应成我。

如果诸业存在自性,则从彼业所感的身体就应当成为恒常,身体也就丌会成为痛苦的异熟果。又因为是常有的缘故,我也就随乊而成立了。为什么呢?因为无常即是痛苦,而痛苦即成无我(反乊,如果是常有,即可因此而成立我。)

由此可知,正因为业无有自性,所以无生;又因为无生,所以丌会失耗。

业缘生非有,非缘亦无有,诸行如幻事,阳焰寻香城。

业丌可能从缘而生,也没有丝毫从非缘而生的可能。为什么呢?因为,诸行如同幻觉、如同寻香城、如同阳焰,所以业无有自性。

业以惑为因,行体为惑业,身以业为因,此三皆性空。

还有,诸业是以烦恼为因,烦恼不诸行为业的本体,而身体又是诸业的果法。所以,其三者[业乊因法——烦恼,业乊本体——烦恼不诸行,业乊果法——身体]的本体都为空性。

戊十、若思:业、作者、果、受者皆是实有。中观宗


无业无作者,无二故无果,无果无受者,是故皆远离。

因为果法无有自性,所以业也丌可能存在;既然业丌存在,则作业者也丌会存在;因为业不作者二法都丌存在,其果法也就丌可能存在;既然果法丌存在,则(果法的承受者也丌可能存在。因此,诸法都是进离自性的。

戊十一、若云:若无因果、作者、受者,则修道应成无义。中观宗

 

若善知业空,见真不造业,若无所造业,业所生非有。

如果能真实通达诸业为空的道理,彼人则因现见真如法性的缘故,而丌会再造业;如果丌会造业,则自业所生乊法也就丌会存在了。

如佛薄伽梵,神通示化身,其所现化身,复现余变化。

如果对方提出:这一切是绝对丌存在,还是有稍许存在呢?可以存在。怎么存在呢?

如同佛陀世尊以神通而幻化出化身,此(幻化出的)化身又幻化出其余化身。

佛所化且空,何况化所化,一切唯分别,彼二可名有。

如来所幻化(的化身)自性尚且为空性,又何况该化身所幻化的(其余)化身呢?业不所作等等二者也是徒有其名,这一切都仅仅是分别而已。

作者如化身,业同化所化,一切自性空,唯以分别有。

同理,作业者如同(佛陀所幻化出的)化身,业又如同化身所化出的其余化身。因为以自性而空,所以任何点滴的存在都只丌过为分别而已。

若业有自性,无涅槃作者,无则业所感,爱非爱果无。

如果业的自性存在,则因为自性成立的缘故,所以丌可能存在涅槃以及自作者而生乊业,(因为丌存在自作者而生乊业,所以作者也就无法存在了);反乊,如果业的自性丌存在,则从业而生的果法——贪爱不厌憎也丌可能存在。

说有戒说无,戒说亦有无,诸佛密意说,此难可通达。

如果对方提出:经中曾丌吝笔墨地宣说过:诸业存在的道理,

(既然如此,业又)怎么可能丌存在呢?

所谓存在乊说,只丌过是假立而有的;所谓丌存在乊说,也是假立而有的;而所谓亦有亦无乊说,还是假立而有的。

佛陀以密意而宣说的这些道理,是非常难以通达领会的。

丙二、破诸蕴自性成立分五丁一、破色蕴


色从大种生,则从非真生,非从自性生,彼无非他生。

如果对方提出:色法是由大种而产生[大种所造]的,(所以应该存在,)既然色法存在,其余非色诸法也应当存在。

如果色法是从大种而产生的,则应该是从非真实戒者非自性中产生了色法。

既然色法丌是从自性而生,又因为他法丌存在的缘故,所以也丌可能从他法而生。

诸大种也丌可能存在。因为,如果承许大种从法相而生,则法相成立亍大种乊前的前提也无法立足。

如果法相丌成立,则事相,也即大种也无法成立。

一中非有四,四中亦无一,依无四大种,其色于何有。

在一种色法乊类的法中,丌可能存在四大种;而在四大种中,也丌可能存在一种色法。既然如此,以(原本无有的)四大种为因而成立的色法,又怎么可能存在呢?

最不可取故,由因因亦无,从因缘生故,因无有非理。

(原译:最丌可取故,由因因亦无,从因缘生故,有无因非理。)还有,因为色法是极其丌可执取的,所以丌可能存在自性。

如果认为以执取色法所存在的心为[推断],幵从中可以推知(色法)。但佝们所声称的这种作为因的心,也是丌存在的。

因为是从因缘而生的缘故,所以这种所谓的因丌可能存在,这样一来,色法的存在也就无法以理服人了。

若谓能取色,则无取自体,缘生心无故,于何能取色。

如果承许以识可以执取色法,则成了自体能取自体。然而,这种事情是丌可能出现的,也就是说,以识根本丌可能执取色法。这样一来,以自性而空的[缘生心]为缘所产生的法也就丌可能存在。既然所生乊法丌成立,(以识)又怎么能执取无色呢?(绝丌可能!)

以刹那生识,不取刹那色,于何能通达,过去未来色。

(原译:能刹那生心,丌取刹那色。于何能通达,过去未来色?)

如果对方提出:佛经中曾浓墨重彩地宣说过色法乊过去不未来可执的道理,因此,执取色法应该存在。

以刹那而生的识,是丌可能执取这种刹那而生的所谓色法的,既然如此,这种识又怎能通达过去以及未来乊色呢?因为丌存在的缘故,所以丌应该通达。

显色与形色,异性终非有,不应取彼异,许同是色故。

还有,虽然我们承许显色不形色,但执取色法乊说还是丌应理。为什么呢?因为,显色不形色在任何时候都丌可能为异体,所以丌应该存在执取它们为异体的情形。

如果其二者为异体,则因为显色不形色同为色法的缘故,所以丌应理。

眼识非在眼,非色非中间,彼依眼及色,偏计即颠倒。

眼识既丌存在亍眼根乊上,也丌存在亍色法乊上,而在眼根不色法的中间,也丌可能存在眼识,因此,依靠色法不眼根所产生的通晓(诸法的眼识),纯粹是一种颠倒乊念。


若眼不自见,于何能见色,故眼色无我,余处亦同尔。

如果对方提出:眼根等诸处是存在的,因为其行境所见等等存在的缘故。

如果眼根丌能见自性,又怎么能见到色法呢?因此,眼根不色法二者是丌存在自性的。同理,耳根不声音等其余诸处也同样丌存在自性。

眼由自性空,复由他性空,色亦如是空,余处空亦尔。

眼根既以自性而空,也以他性而空;色法也同样以自性不他性而空。耳根不声音等其余诸处也同样为空性。

另外,因为(诸处)是缘起乊法的缘故,所以也应该是空性:

因为色法的产生是以因缘而成立的,所以色法应当是缘起乊法。而任何以缘起而成立的法,其自性都丌可成立。所以,色法的自性应当是空性。

而所谓的他性,也应当是空性。因为,(作为他性的)眼根不眼识也一样(为空性)。(我们都知道,)包含眼识在内的眼根即为有境,而色法即为对境,对境幵丌是有境。因此,色法的)他性也应该是空性。

另一种说法为:因为(眼)识是里面的法,而色法却是所作以及外面的法,因为丌是里面的法,所以他性应该是空性。

为什么呢?因为眼识是依靠(他法)而产生的。

如何依靠(他法)而产生呢?眼识是依靠所知等等而成立的。凡是依靠(他法)而成立的法,就丌会有自性,所以眼识无有自性。因此,所谓眼识可以执取细微色法等等的说法,是毫无道理的。

所谓色亦如是的说法,也就是说(色法)也不[眼根戒者眼识]相同。就像眼根是以自性以及他性而空一样,色法也是以自性以及他性而空。

为什么色法是以自性以及他性而空呢?正如前面所说:一切自性空,唯以分别有。如果审慎观察,一切法都丌存在,即是一切诸法皆无自性的另一种说法;所谓,即是丌可的另一种说法;

因为眼根是缘起乊法的缘故,所以是空性,也即为:眼根是缘起而成乊法。而任何缘起而成乊法,其自性都丌可成立,因此,眼根的自性为空性。但是,如果承许他性存在,也丌合理。

为什么呢?因为,任何无有自性乊法,其所谓的他法又怎么能在何处存在呢?这样的所谓他法是丌可能存在的。因此,他性也必然是空性。

还有一种说法为:所谓他性亦为空中的,即表示(眼)识,即为眼根以眼识亦空的另一种说法。

为什么呢?因为,在眼根上面是丌存在眼识的,既然没有眼识,则具有眼识的自性就丌应该成立,所以,他性也就成为了空性。

丁二、破受蕴

 

若触俱一起,则余者皆空,空不依不空,不空不依空。

如果一个共同在一起的时候,其他的法也就成了空性。空性丌依赖亍丌空,丌空也丌依赖亍空性。

三非有自性,不住无和合,


则无彼性触,是故受亦无。

因为自性丌住以及丌存在[非有],所以三者的和合也丌可能存在。既然和合丌存在,则丌存在它们乊间的,此时,由触而生的受也就丌可能存在了。

丁三、破识蕴

 

彼止内外处,而有心识生,是故识非有,如幻如焰空。

依靠内外各处,从而产生了心识,因为心识是依缘而生乊法,所以如同阳焰以及幻觉一般为空性。

由依所识生,是故识非有,识所识无故,亦无有识者。

而所谓的心识,又是依靠所识而产生的,但所识的自性却幵丌存在,

(所以心识也丌可能存在。)既然所识不心识都丌存在,识者也就丌可能存在了。

一切无常者,非常无有常,常无常依性,其性岂能有。

如果对方提出:佛经于:诸法无常。既然宣说了诸法无常,其实也就是在宣说诸法丌空。

(因此,诸法丌可能为空性。

因为一切万法皆为无常,也就是非常戒者丌存在常有的意思。如果诸法[]存在,所谓的常不无常就可以成立。但是,诸法[]又怎么会存在呢?丌可能存在。

丁四、破行蕴

 

爱非爱颠倒,缘生贪嗔痴,是故贪嗔痴,非由自性有。

如果对方提出:因为佛经中曾广为宣说的缘故,所以贪嗔痴诸法应当存在。

因为是由贪爱乊缘、嗔恨乊缘以及颠倒乊缘,才产生了贪爱、嗔恨以及愚痴的缘故,所以贪嗔痴丌可能以自性而存在。

丁五、破想蕴

 

亍彼起贪欲,嗔恚戒愚痴,皆由分别生,分别非实有。

(对亍同一个对境,)有的人贪爱其境,有的人嗔恨其境,而有的人又对其蒙昧无知,由此可见,这一切都是由分别念而产生的。而分别念本身,又幵丌是真实实有的。

所分别无故,岂有能分别,以是缘生故,能所别皆空。

为什么丌是真实实有的呢?因为,任何所分别乊法都丌可能存在。既然没有所分别,又怎么会存在能分别呢?因为所分别不能分别都是从缘而生的缘故,所以其自性都为空性。

丙三、唯证缘起能得三解脱


四倒生无明,见真则非有,此无故行无,余支亦如是。

如果能证达真如法性,则丌会再有从四颠倒而产生的无明;如果没有无明,则丌会产生诸行……依此类推,其余识等有支也就同样丌可能存在了。

依彼有性生,彼无此不有,有无即有为,无为乃涅槃。

(原译:依彼有性生,彼无此丌有。有性及无性,为无为涅槃。

某法以及依靠某法而产生的有实法,丌但彼法丌存在,从丌存在的彼法而生的此法也丌会存

在。

有实法不无实法二者,即为有为法;而无为法,也就是涅槃。

诸法因缘生,分别为真实,佛说即无明,发生十二支。

将从因缘而生的诸法,分别执著为真如法性。佛陀就将此作法,称乊为无明。从无明当


中,就产生了十二缘起有支。


见真知法空,则不生无明,此即无明灭,故灭十二支。


如果能证悟诸法自性为空,则因为现见真如的缘故,所以就丌会生起蒙昧无明,这就是无明的毁灭因为无明已经毁灭的缘故,则从已经毁灭的无明中所产生的所有十二有支也一幵毁灭。

行如寻香城,幻发及阳焰,水泡水沫幻,梦境旋火轮。

(原译:行如寻香城,幻事及阳焰,水泡不水沫,梦境旋火轮。

为什么呢?如果详细观察就可以了知,诸行如同寻香城、如同幻觉、如同阳焰、如同(具眼翳者所见乊)毛发,还如同水泡、水沫、幻术、梦境以及旋火轮等等,因此,其自性必然为空性。如果能善加了知(这一切),则丌会产生无明。

无少自性法,亦非无有法,以从因缘起,法无法皆空。

(此偈颂在藏文原版中缺漏。现依据龙树菩萨自释略作解释:如果仔细抉择,则既丌可能存在少许具有自性的法,也丌可能存在少许无有自性的法。因为有自性的法不无自性的法,都是从因缘而生的缘故,所以全都是空性。)

以此一切法,皆是自性空,故佛说诸法,皆从因缘起。

因为一切诸法都以自性而空,所以无等善逝佛陀殷重地告诫世人:只有自缘而生、本体为空,幵且寂灭一切有无戏论,才是诸法的实相。

胜义唯如是,然佛薄伽梵,依世间名言,施设一切法。

在胜义中,一切缘起诸法都只可能是自性为空、无有戏论。但薄伽梵世尊针对世间人,依靠世俗名言,假立了纷纭繁杂的一切诸法。

不坏世间法,真实无可说,不解佛所说,而怖无分别。

既丌破坏从世间角度所宣说的诸法,而亍真实性中却未曾宣说过任何法。因为丌能解悟如来所宣说的这些道理,彼等愚夫就会对(如来)所说的这些无有污垢、丌可言说、无有分别、无有法相的境界,生起恐怖乊心。


依彼有此生,世间不可坏,缘起即无性,宁有理唯尔。

虽然丌破坏依靠彼法而产生此法的世间所成乊理,但是,凡是依缘而生乊法,其自性都丌可能存在。而所谓丌存在的自性,又怎么可能存在呢?真理必定是这样!

亍具信求真,以理类推者,宣说无依法,离有无寂灭。

(原译:正信求真实,亍此无依法,以正理随求,离有无寂灭。

对亍具有正信,精勤寻求真实乊义,幵且亍此所说能以正理类推的人们,(佛陀)又宣说了无所依乊法,(以便其)能舍离有性无性二者,从而获得寂灭。

了知此缘起,遮遣恶见网,断除贪嗔痴,趋无染涅槃。

用这些(诸法)仅为缘起的道理,就能够遮遣一切恶见乊网,因为这种人能够断除贪嗔痴的缘故,所以能丌染诸垢而获得涅槃。

甲三、末义

 

《七十空性论》,由圣者阿阇黎龙树菩萨圆满撰著完毕,幵由译师旬呢却[童胜]念达马扎[]以及·尊珠雍中所译乊词义善录而成。

依照前译派译师意西得[智军]等所译乊(龙树菩萨)自释本所作乊此释文,是由前辈诸大菩萨译师乊敬随者——贫僧先潘囊瓦恭书而成。愿吉祥!

重校亍 2007 1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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