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判pdf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马鸣菩萨 造 梁西印度三藏法师真谛 翻译 太虚大师 讲记

                                                释道净 慈信 整理 校对 4 稿 qq 973451196

 

 

 

              表 0:(表) 总表 (论文依广化寺版校对)

科判

论文

悬论分四

一、出论总义分三

甲 示论体

乙 明论相

丙 显论用

二、判论部位分四

甲 藏

乙 乘

丙 时

丁 教

三、传论师承

四、释论题目

释

论

分

三

甲一、叙敬述意

皈命尽十方,最胜业遍知,色无碍自在,救世大悲者; 及彼身体相,法性真如海,无量功德藏;如实修行等。 为欲令众生,除疑舍邪执;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

甲

二

、

标

宗

显

益

分

二

乙一、总列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说有五分,云何为五? 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解释分,

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乙

二

、

别

说

分

五

丙

一

、

因

缘

分

分

二

丁一、显造 此论总别相 安立之缘由

初说因缘分。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答曰:是因缘有八种。 云何为八?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丁二、显造 此论能所诠 略摄之缘由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 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 等解,则不须论。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 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或有众生无自智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

亦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

丙二、立义分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 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何以故?

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

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丙

三、

解释

分分

二

丁一、总列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解释分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显示正义,二者、对治邪执,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丁二、分解 分二

戊一、解释大乘心性分二(表 1)(7 表)

己一、显示正义分二

己二、对治邪执分三

戊二、解释大乘因果分二(表 2)(3 表)

己一、标果建因

己二、从因显果分二

丙四、修行信心分分三(表 3)(3 表)

丁一、标人立法

丁二、从理起行分二

丁三、方便摄护

丙五、修行信心分(表 4)

甲三、圆满回向

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分总持说:回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众生界!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1 / 12

 

 

 

表 1-1:(7 表) 戊一、解释大乘心性分二

科判

论文

戊

一

、

解

释

大

乘

心

性

分

二

己

一

、

显

示

正

义

分

二

庚一、示二门一心依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

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

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庚

二

、

依

一

心

二

门

显

分

二

辛

一

、

心

真

如

门

示

大

乘

体

分

二

壬

一

、

离

言

直

示

心

真

如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

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

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 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

言真如者,亦无有相,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

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

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

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 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壬

二

、

寄

门

辨

证

真

如

相

复次、此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

云何为二?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

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所言空者: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

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

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 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

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 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足,则名 不空;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

辛

二

、

心

生

灭

门

显

大

乘

自

体

相

用

分

二

壬

一

、

显

疏

依

真

如

门

转

成

生

灭

门

分

二

癸

一

、

示

具

分

依

他

起

性

分

二

子

一

、

解

释

心

生

灭

因

缘

相

分

三

丑

一

、

解

释

心

生

灭

义

分

二

寅一、依如来藏有藏识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 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 异,名为阿黎耶识。

寅

二

、

依

藏

识

有

觉

不

觉

分

三

卯一、总标

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 一切法。云何为二?

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卯

二

、

别

释

辰

一

、

释

觉

义

分

三

巳

一

、

约

对

觉

离

念

释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

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本觉。 何以故?

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以始觉者即同本觉。始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 有始觉。

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

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

此义云何?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 后念令其不起;

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

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念 无异相;

以舍粗分别执著相故,名相似觉。

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念无住相; 以离分别粗念相故,名随分觉。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2 / 12

 

 

 

表 1-2:(7 表) 戊一、解释大乘心性分二

戊

一

、

解

释

大

乘

心

性

分

二

己

一

、

显

示

正

义

分

二

庚

二

、

依

一

心

二

门

显

分

二

辛

二

、

心

生

灭

门

显

大

乘

自

体

相

用

分

二

壬

一

、

显

疏

依

真

如

门

转

成

生

灭

门

分

二

癸

一

、

示

具

分

依

他

起

性

分

二

子

一

、

解

释

心

生

灭

因

缘

相

分

三

丑

一

、

解

释

心

生

灭

义

分

二

寅

二

、

依

藏

识

有

觉

不

觉

分

三

卯

二

、

别

释

辰

一

、

释

觉

义

分

三

巳一、

约对觉 离念释

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 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

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 明。

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

以无念等故,而实无有始觉之异。

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巳二、

约随染 生净说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 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 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

此义云何?

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 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

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 而心非动性;

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巳三、

约觉体 相用释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 云何为四?

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

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三者、法出离镜:

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四者、缘熏习镜:

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辰

二

、

释

不

觉

义

分

三

巳一、

约互依 无性释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 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

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

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巳二、

约缘起 生相释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

云何为三?

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

觉则不动,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

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

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

云何为六?

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

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 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着故。 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着,造种种业故。

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

巳三、约染法不觉释

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3 / 12

 

 

 

 

表 1-3:(7 表) 戊一、解释大乘心性分二

戊

一

、

解

释

大

乘

心

性

分

二

己

一

、

显

示

正

义

分

二

庚

二

、

依

一

心

二

门

显

分

二

辛

二

、

心

生

灭

门

显

大

乘

自

体

相

用

分

二

壬

一

、

显

疏

依

真

如

门

转

成

生

灭

门

分

二

癸

一

、

示

具

分

依

他

起

性

分

二

子

一

、

解

释

心

生

灭

因

缘

相

分

三

丑

一、

解释

心生

灭义

分二

寅

二、

依藏

识有

觉不

觉

分三

卯

三

、

俱

融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 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

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

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真如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亦无色相可见。 而有见色相者,唯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无 可见故。

言异相者:如种种瓦器,各各不同;

如是无漏无明,随染幻差别,性染幻差别故。

丑

二

、

解

释

心

生

灭

因

缘

分

二

寅一、总标

复次、生灭因缘者:所谓众生依心、意、意识转故。

寅

二

、

别

释

分

二

卯

一

、

明

藏

心

转

识

互

为

生

灭

亲

因

缘

此义云何?以依阿黎耶识说有无明不觉、而起能见、能现、能取境界,起 念相续,故说为意。

此意复有五种名:云何为五?

一者、名为业识,谓无明力不觉心动故。

二者、名为转识,依于动心能见相故。

三者、名为现识,所谓能现一切境界,犹如明镜现于色像; 现识亦尔,随其五尘对至即现,无有前后,以一切时任运而起,常在前故。四者、名为智识,谓分别染净法故。

五者、名为相续识,以念相应不断故。

住持过去无量世等善恶之业令不失故;

复能成熟现在、未来苦乐等报无差违故;

能令现在已经之事忽然而念,未来之事不觉妄虑。

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此义云何? 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

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

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复次、言意识者:即此相续识。

依诸凡夫取着转深,计我我所,种种妄执,随事攀缘,分别六尘,名为意 识,亦名分离识,又复说名分别事识。此识依见、爱烦恼增长义故。

卯

二

、

示

无

明

染

心

互

为

生

灭

增

上

缘

分

二

辰一、 显无明 起染心 之深玄

依无明熏习所起识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觉。 谓依菩萨从初正信,发心观察,若证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萨究 竟地不能尽知,唯佛穷了。

何以故?是心从本已来自性清净而有无明,为无明所染有其染 心,虽有染心而常恒不变,是故此义唯佛能知。

所谓心性常无念故,名为不变;

以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

辰

二

、

显

染

心

由

无

明

而

差

别 分

三

巳一、

列释染 心治断 差别

染心者、有六种。云何为六?

一者、执相应染,依二乘解脱及信相应地远离故。 二者、不断相应染,依信相应地修学方便,渐渐能舍,得净 心地究竟离故。

三者、分别智相应染,依具戒地渐离,乃至无相方便地究竟 离故。

四者、现色不相应染,依色自在地能离故。

五者、能见心不相应染,依心自在地能离故。

六者、根本业不相应染,依菩萨尽地得入如来地能离故。

巳二、兼释无明治断差别

不了一法界义者,从信相应地观察学断, 入净心地随分得离,乃至如来地能究竟离故。

巳三、随释相应不相应义

言相应义者:谓心念法异,依染净差别而 知相、缘相同故。

不相应义者:谓即心不觉,常无别异,不 同知相、缘相故。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4 / 12

 

 

 

表 1-4:(7 表) 戊一、解释大乘心性分二

戊

一

、

解

释

大

乘

心

性

分

二

己

一

、

显

示

正

义

分

二

庚

二

、

依

一

心

二

门

显

分

二

辛

二

、

心

生

灭

门

显

大

乘

自

体

相

用

分

二

壬

一

、

显

疏

依

真

如

门

转

成

生

灭

门

分

二

癸

一

、

示

具

分

依

他

起

性

分

二

子

一

、

解

释

心

生

灭

因

缘

相

分

三

丑二、 解释心 生灭因 缘分二

寅

二、

别释

分二

卯二、 示无明 染心互 为生灭 增上缘 分二

辰三、 显染心 与无明 所障碍

又染心义者,名为烦恼碍,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无明义者,名为智碍,能障世间自然业智故。 此义云何?

以依染心能见、能现、妄取境界,违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静无有起相,无明不觉妄与法违, 故不能得随顺世间一切境界种种知故。

丑

三、

解释

心生

灭因

缘相

分二

寅一、正明 生灭粗细因 缘相

复次、分别生灭相者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粗,与心相应故。二者、细,与心不相应故。 又、粗中之粗,凡夫境界;粗中之细及细中之粗,菩萨境界;细中之细,是佛境界。

此二种生灭,依于无明熏习而有,所谓依因、依缘: 依因者、不觉义故;依缘者、妄作境界义故。

若因灭则缘灭:因灭故不相应心灭,缘灭故相应心灭。

寅二、寄辨 心相体灭不 灭义

问曰:若心灭者,云何相续?若相续者,云何说究竟灭? 答曰:所言灭者,唯心相灭,非心体灭。

如风依水而有动相,若水灭者,则风相断绝,无所依止; 以水不灭,风相相续。唯风灭故,动相随灭,非是水灭。 无明亦尔,依心体而动,若心体灭则众生断绝,无所依止; 以体不灭,心得相续。唯痴灭故,心相随灭,非心智灭。

子

二

、

显

示

心

染

净

熏

习

义

分

三

丑一、总标染 净熏习法相

复次、有四种法熏习义故,染法、净法起不断绝。云何为四? 一者、净法,名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为无明。 三者、妄心,名为业识。四者、妄境界,所谓六尘。

丑二、随解染 净熏习名义

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此亦如是,真如净法实无于染,但以无明而熏习故,则有染相。 无明染法实无净业,但以真如而熏习故,则有净用。

丑

三

、

广

释

染

净

熏

习

法

义

分

二

寅

一

、

明

染

净

互

熏

无

断

分

二

卯

一

、

明

熏

习

起

染

法

不

断

云何熏习起染法不断?所谓以依真如法故有于无明;

以有无明染法因故即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心;

以有妄心即熏习无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觉念起现妄境界; 以有妄境界染法缘故,即熏习妄心,令其念着造种种业,受于一切身 心等苦。

此妄境界熏习义,则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增长念熏习,二者、增长取熏习。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业识根本熏习:能受阿罗汉、辟支佛、一切菩萨生灭苦故。 二者、增长分别事识熏习:能受凡夫业系苦故。

无明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根本熏习:以能成就业识义故。

二者、所起见爱熏习:以能成就分别事识义故。

卯

二

、

明

熏

习

起

净

法

不

断

分

二

辰一、净熏习通相

云何熏习起净法不断?

所谓以有真如法故能熏习无明,以熏习因缘力故,则令妄心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以此妄心有厌求因缘故,即熏习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动,无前境界,修远离法;

以如实知无前境界故,种种方便,起随顺行,不 取不念,乃至久远熏习力故,无明则灭。 以无明灭故心无有起,以无起故境界随灭; 以因缘俱灭故,心相皆尽,名得涅槃,成自然业。

辰二、净熏 习别相分二

巳

一、

妄心

熏习

妄心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分别事识熏习:依诸凡夫、二乘人等,厌 生死苦,随力所能以渐趣向无上道故。

二者、意熏习:谓诸菩萨发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5 / 12

 

 

 

表 1-5:(7 表) 戊一、解释大乘心性分二

戊

一

、

解

释

大

乘

心

性

分

二

己

一

、

显

示

正

义

分

二

庚

二

、

依

一

心

二

门

显

分

二

辛

二

、

心

生

灭

门

显

大

乘

自

体

相

用

分

二

壬

一

、

显

疏

依

真

如

门

转

成

生

灭

门

分

二

癸

一

、

示

具

分

依

他

起

性

分

二

子

二

、

显

示

心

染

净

熏

习

义

分

三

丑

三

、

广

释

染

净

熏

习

法

义

分

二

寅

一

、

明

染

净

互

熏

无

断

分

二

卯

二

、

明

熏

习

起

净

法

不

断

分

二

辰

二

、

净

熏

习

别

相

分

二

巳

二

、

真

如

熏

习

分

二

午一、标名数

真如熏习义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自体相熏习,二者、用熏习。

午

二

、

释

名

义

未

一

、

显

体

用

熏

习

相

分

二

申

一

、

体

熏

习

自体相熏习者:从无始世来具无漏法,备有不思议业,作境界之 性。依此二义,恒常熏习。

以有力故,能令众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 发心修行。

问曰:若如是义者,一切众生悉有真如,等皆熏习,云何有信无 信、无量前后差别?

皆应一时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无量无边无明,从本已来自性、差别厚薄 不同故。

过恒沙等上烦恼依无明起差别,我见、爱染烦恼依无明起差别; 如是一切烦恼,依于无明所起前后无量差别,唯如来能知故。 又诸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办。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无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烧木,无有是 处。

众生亦尔,虽有正因熏习之力,若不遇诸佛、菩萨善知识等以之 为缘,能自断烦恼入涅槃者,则无是处。

若虽有外缘之力,而内净法未有熏习力者,亦不能究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

若因缘具足者,所谓自有熏习之力,又为诸佛、菩萨等慈悲愿护,故能起厌苦之心,信有涅槃,修习善根。

以修善根成熟故,则值诸佛、菩萨示教利喜,乃能进趣向涅槃道。

申

二

、

用

熏

习

用熏习者:即是众生外缘之力。

如是外缘,有无量义,略说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差别缘,二者、平等缘。

差别缘者:此人依于诸佛、菩萨等,从初发意始求道时乃至得佛,于中若见、若念,或为眷属父母诸亲,或为给使,或为知友,或为 怨家,或起四摄,乃至一切所作无量行缘;

以起大悲熏习之力,能令众生增长善根,若见若闻得利益故。 此缘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近缘,速得度故。

二者、远缘,久远得度故。

是近、远二缘,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增长行缘,二者、受道缘。

平等缘者:一切诸佛、菩萨皆愿度脱一切众生,自然熏习恒常不 舍,以同体智力故,随应见闻而现作业;

所谓众生依于三昧,乃得平等见诸佛故。

未二、 示 体

用 熏

习位

此体用熏习,分别复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未相应:

谓凡夫、二乘、初发意菩萨等,以意、意识熏习,依信力故而能 修行,未得无分别心与体相应故,未得自在业修行与用相应故。 二者、已相应:谓法身菩萨得无分别心与诸佛智用相应,唯依法 力自然修行,熏习真如、灭无明故。

寅二、明净满染法有 断

复次、染法从无始已来熏习不断,乃至得佛后则有断。 净法熏习则无有断,尽于未来。此义云何?

以真如法常熏习故妄心则灭,法身显现起用熏习,故无有断。

癸二、显 成实净 依圆性 分二

子一、合显真 如自体相

复次、真如自体相者,一切凡夫、声闻、缘觉、菩萨、诸佛,无有增减,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毕竟常恒,从本已来性自满 足一切功德。

所谓自体有大智慧光明义故,遍照法界义故,真实识知义故,自性清净心义故,常乐我净义故,清凉不变自在义故。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6 / 12

 

 

 

表 1-6:(7 表) 戊一、解释大乘心性分二

戊

一

、

解

释

大

乘

心

性

分

二

己

一

、

显

示

正

义

分

二

庚

二

、

依

一

心

二

门

显

分

二

辛

二

、

心

生

灭

门

显

大

乘

自

体

相

用

分

二

壬

一

、

显

疏

依

真

如

门

转

成

生

灭

门

分

二

癸

二

、

显

成

实

净

依

圆

性

分

二

子一、 合显真 如自体 相

具足如是过于恒沙不离不断不异不思议佛法,乃至满足无有所少义故,名为 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

问曰:上说真如,其体平等离一切相,云何复说体有如是种种功德? 答曰:虽实有此诸功德义而无差别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 此义云何?以无分别,离分别相,是故无二。

复以何义得说差别?

以依业识生灭相示。此云何示?

以一切法本来唯心,实无于念而有妄心,不觉起念见诸境界,故说无明。 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义故。

若心起见则有不见之相,心性离见即是遍照法界义故。

若心有动非真识知,无有自性,非常非乐非我非净,热恼衰变则不自在,乃 至具有过恒沙等妄染之义;

对此义故,心性无动,则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相义示现。

若心有起,更见前法可念者,则有所少;

如是净法无量功德,即是一心,更无所念,是故满足,名为法身如来之藏。

子

二

、

别

显

真

如

用

分

二

丑一、 略明

复次、真如用者:

所谓诸佛如来,本在因地发大慈悲,修诸波罗密摄化众生,立大誓愿尽欲 度脱等众生界,亦不限劫数尽于未来;

以取一切众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众生相。

此以何义?

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 与真如等遍一切处。

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

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 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

丑二、 广显

此用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依分别事识:凡夫、二乘心所见者,名为应身。

以不知转识现故,见从外来,取色分齐,不能尽知故。

二者、依于业识:谓诸菩萨从初发意乃至菩萨究竟地心所见者,名为报身。身有无量色,色有无量相,相有无量好,所住依果亦无有量,种种庄严随 所示现,即无有边、不可穷尽,离分齐相,随其所应,常能住持不毁不失。 如是功德,皆因诸波罗蜜等无漏行熏及不思议熏之所成就。 具足无量乐相故,说为报身。又为凡夫所见者,是其粗色; 随于六道各见不同,种种异类,非受乐相故,说为应身。

复次,初发意菩萨等所见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见,知彼色相庄严 等事,无来无去离于分齐,唯依心现,不离真如。

然此菩萨犹自分别,以未入法身位故。

若得净心,所见微妙,其用转胜。乃至菩萨地尽,见之究竟。 若离业识,则无见相,以诸佛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问曰:若诸佛法身离于色相者,云何能现色相?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体故,能现于色。

所谓从本已来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体无形,说名智身; 以智性即色故,说名法身。遍一切处所现之色,无有分齐。 随心能示十方世界,无量菩萨、无量报身、无量庄严各各差别,皆无分齐 而不相妨。此非心识分别能知,以真如自在用义故。

壬二、示直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

复次、显示从生灭门即入真如门:

所谓推求五阴──色之与心──六尘境界,毕竟无念。 以心无形相,十方求之终不可得。

如人迷故,谓东为西,方实不转。

众生亦尔,无明迷故,谓心为念;心实不动。 若能观察知心无念,即得随顺入真如门故。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7 / 12

 

 

 

表 1-7:(7 表) 戊一、解释大乘心性分二

戊

一

、

解

释

大

乘

心

性

分

二  

己

二

、

对

治

邪

执

分

三

庚一、标名列数

对治邪执者: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若离于我,则无邪执。 是我见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人我见,二者、法我见。

庚

二

、

随

执

对

治

分

二

辛

一

、

对

治

人

我

见

所

起

邪

执

人我见者:依诸凡夫说有五种。云何为五?

一者、闻修多罗说如来法身毕竟寂寞犹如虚空;

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虚空是如来性。

云何对治?明虚空相是其妄法,体无不实,以对色故有,是可见相,令心生灭。 以一切色法本来是心,实无外色;若无外色者,则无虚空之相。

所谓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离于妄动,则一切境界灭,唯一真心,无所不 遍。此谓如来广大性智究竟之义,非如虚空相故。

二者、闻修多罗说世间诸法毕竟体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毕竟空,从本已来自 空离一切相;以不知为破着故,即谓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

云何对治?明真如法身自体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三者、闻修多罗说如来之藏无有增减,体备一切功德之法;

以不解故,即谓如来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别。

云何对治?以唯依真如义说故,因生灭染义示现说差别故。

四者、闻修多罗说一切世间生死染法皆依如来藏而有,一切诸法不离真如; 以不解故,谓如来藏自体具有一切世间生死等法。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从本已来唯有过恒沙等诸净功德,不离不断不异真如义故; 以过恒沙等烦恼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无,从无始世来未曾与如来藏相应故。 若如来藏体有妄法而使证会永息妄者,则无是处故。

五者、闻修多罗说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得涅槃;

以不解故,谓众生有始,以见始故,复谓如来所谓得涅槃有其终尽,还作众生。 云何对治?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

又如来藏无有后际,诸佛所得涅槃与之相应,则无后际故。

辛二、对治法我见所 起邪执

法我见者:依二乘钝根故,如来但为说人无我;

以说不究竟,见有五阴生灭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 云何对治?以五阴法自性不生则无有灭,本来涅槃故。

庚三、究竟离妄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自相可说。 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非色非心,非智非识,非有非无,毕竟不 可说相。

而有言说者,当知如来善巧方便,假以言说引导众生。 其旨趣者,皆为离念归于真如;

以念一切法令心生灭,不入实智故。

 

 

 

表 2-1:(3 表) 戊二、解释大乘因果分二

科判

论文

戊

二

、

解

释

大

乘

因

果

分

二

己一、标果建因

分别发趣道相者:

谓一切诸佛所证之道,一切菩萨发心修行趣向义故。

己

二

、

从

因

显

果

分

二

庚一、标列三种发心

略说发心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信成就发心,二者、解行发心,三者、证发心。

庚

二

、

释

成

三

种

发

心

分

三

辛

一

、

信

成

就

发

心

分

三

壬

一

、

明

发

心

因

缘

信成就发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发心? 所谓依不定聚众生,有熏习善根力故,信业果报,能起十善,厌生死若, 欲求无上菩提,得值诸佛,亲承供养,修行信心经一万劫,信心成就故。 诸佛菩萨教令发心,或以大悲故能自发心,或因正法欲灭以护法因缘能自 发心,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入正定聚毕竟不退,名住如来种中正因相应。若有众生善根微少,久远已来烦恼深厚,虽值于佛、亦得供养,然起人天 种子,或起二乘种子,设有求大乘者,根则不定,若进若退。 或有供养诸佛未经一万劫,于中遇缘亦有发心:

所谓见佛色相而发其心,或因供养众僧而发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发心,或学他发心。如是等发心,悉皆不定,遇恶因缘或便退失堕二乘地。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8 / 12

 

 

 

表 2-2:(3 表) 戊二、解释大乘因果分二

戊

二

、

解

释

大

乘

因

果

分

二

己

二

、

从

因

显

果

分

二

庚

二

、

释

成

三

种

发

心

分

三

辛

一

、

信

成

就

发

心

分

三

壬

二

、

明

发

心

行

相

复次、信成就发心者,发何等心?略说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 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

问曰:上说法界一相,佛体无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复假求学诸善之行? 答曰:譬如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而有矿秽之垢;

若人虽念宝性,不以方便种种磨治,终无得净。

如是众生真如之法,体性空净而有无量烦恼染垢;

若人虽念真如,不以方便种种熏修,亦无得净。

以垢无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为对治。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归顺真如法故。

略说方便有四种,云何为四?

一者、行根本方便:谓观一切法自性无生,离于妄见,不住生死; 观一切法因缘和合,业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诸福德摄化众生,不住涅槃: 以随顺法性无住故。

二者、能止方便:谓惭愧悔过,能止一切恶法不令增长,以随顺法性离诸过故。 三者、发起善根增长方便:谓勤供养、礼拜三宝,赞叹、随喜、劝请诸佛,以爱 敬三宝淳厚心故,信得增长,乃能志求无上之道;

又因佛法僧力所护故,能消业障,善根不退:以随顺法性离痴障故。 四者、大愿平等方便;所谓发愿尽于未来,化度一切众生使无有馀,皆令究竟无 馀涅槃:以随顺法性无断绝故;

法性广大,遍一切众生平等无二,不念彼此究竟寂灭故。

壬

三

、

明

发

心

成

就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分见于法身。

以见法身故,随其愿力,能现八种相利益众生。

所谓从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法轮、入于涅槃。 然是菩萨未名法身,以其过去无量世来有漏之业未能决断,随其所生与微苦相应;亦非业系,以有大愿自在力故。

如修多罗中或说有退堕恶趣者,非其实退,但为初学菩萨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又是菩萨一发心后,远离怯弱,毕竟不畏堕二乘地。

若闻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勤苦难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从本已来自 涅槃故。

辛二、 解 行

发心

解行发心者,当知转胜。

以是菩萨从初正信已来,于第一阿僧祇劫将欲满故。

于真如法中深解现前,所修离相。

以知法性体无悭贪故,随顺修行檀波罗蜜。

以知法性无染,离五欲过故,随顺修行尸波罗蜜。

以知法性无苦,离瞋恼故,随顺修行羼提波罗蜜。

以知法性无身心相,离懈怠故,随顺修行毗黎耶波罗蜜。

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顺修行禅波罗蜜。

以知法性体明,离无明故,随顺修行般若波罗蜜。

辛

三

、

证

发

心

分

二

壬

一

、

通

明

诸

地

行

相

证发心者,从净心地乃至菩萨究竟地。证何境界?所谓真如。

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而此证者无有境界,唯真如智名为法身。

是菩萨于一念顷能至十方无馀世界,供养诸佛,请转法轮,唯为开导利益众生, 不依文字。

或示超地速成正觉,以为怯弱众生故。

或说我于无量阿僧祇劫当成佛道,以为懈慢众生故。

能示如是无数方便,不可思议,而实菩萨种性根等,发心则等,所证亦等; 无有超过之法,以一切菩萨皆经三阿僧祇劫故。

但随众生世界不同,所见所闻根欲性异,故示所行亦有差别。

又是菩萨发心相者,有三种心微细之相。云何为三?

一者、真心,无分别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众生故。 三者、业识心,微细起灭故。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9 / 12

 

 

 

表 2-3:(3 表) 戊二、解释大乘因果分二

戊

二

、

解

释

大

乘

因

果

分

二

己

二

、

从

因

显

果

分

二

庚

二

、

释

成

三

种

发

心

分

三

辛

三

、

证

发

心

分

二

壬

二

、

别

明

十

地

功

德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于色究竟处示一切世间最高大身,谓以一念相应慧, 无明顿尽,名一切种智,自然而有不思议业,能现十方利益众生。 问曰:虚空无边故世界无边,世界无边故众生无边,众生无边故心行差别 亦复无边;如是境界,不可分齐,难知难解。

若无明断,无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种智?

答曰: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于想念。以众生妄见境界故,心有分齐, 以妄起想念不称法性故,不能决了。

诸佛如来离于见想,无所不遍,心真实故,即是诸法之性; 自体显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无量方便,随诸众生所应得解,皆能开示 种种法义,是故得名一切种智。

又问曰:若诸佛有自然业,能现一切处利益众生者,一切众生若见其身、 若睹神变、若闻其说、无不得利,云何世间多不能见?

答曰:诸佛如来法身平等,遍一切处,无有作意故而说自然;但依众生心 现。

众生心者,犹如于镜,镜若有垢色像不现。如是众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现 故。

 

 

表 3-1:(3 表) 丙四、修行信心分分三

科判

论文

丙

四

、

修

行

信

心

分

分

三

丁一、标人立法

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是中依未入正定众生,故说修行信心。

丁

二

、

从

理

起

行

分

二

戊一、寄问总征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

戊

二

、

随

问

分

释

分

二

己一、发信心 起行

略说信心有四种,云何为四?

一者、信根本,所谓乐念真如法故。

二者、信佛有无量功德,常念亲近供养恭敬,发起善根,愿求一切 智故。

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诸波罗密故。

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乐亲近诸菩萨众求学如实行故。

己

二

、

修

行

成

信

心

分

二

庚一、标列五门

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云何为五?

一者、施门,二者、戒门,三者、忍门,

四者、进门,五者、止观门。

庚

二

、

释

成

五

门

分

二

辛

一

、

总

明

前

四

门

云何修行施门?

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 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

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

不应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回向菩提故。

云何修行戒门?

所谓不杀、不盗、不婬、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远离贪 嫉、欺诈、谄曲、瞋恚、邪见。

若出家者,为折伏烦恼故。亦应远离愦闹,常处寂静,修习少欲、知 足、头陀等行。

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惭愧改悔;

不得轻于如来所制禁戒,当护讥嫌,不令众生妄起过罪故。 云何修行忍门?所谓应忍他人之恼,心不怀报;

亦当忍于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等法故。

云何修行进门?所谓于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坚强,远离怯弱。 当念过去久远已来,虚受一切身心大苦,无有利益;

是故应勤修诸功德,自利利他,速离众苦。

复次、若人虽修行信心,以从先世来多有重罪恶业障故,为邪魔诸鬼 之所恼乱,或为世间事务种种牵缠,或为病苦所恼;有如是等众多障碍。是故应当勇猛精勤,昼夜六时,礼拜诸佛,诚心忏悔,劝请、随喜、 回向菩提,常不休废;得免诸障,善根增长故。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10 / 12

 

 

 

表 3-2:(3 表) 丙四、修行信心分分三

丙四、修行信心分分

三

丁二、从理起行

分二

戊二

、随问分释

分二

己二、修行成信

心分二

庚二、释成

五门分二

辛二、

广明

止观门分二

壬一、略明

云何修行止观门?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 云何随顺?以此二义渐渐修习,不相舍离,双现前故。

壬

二

、

广

辨

分

二

癸

一

、

修

次

第

止

观

分

二

子

一

、

修

止

分

五

丑一、修 止人法

若修止者:住于静处,端坐正意,不依气息,不依形色,不依于空,不依地、水、火、风,乃至不依见、闻、觉、知,一切诸想随念皆除,亦遣除想。

以一切法本来无相,念念不生,念念不灭,亦不得随心外念境界。 后以心除心:心若驰散,即当摄来住于正念。

是正念者,当知唯心无外境界;即复此心亦无自相,念念不可得。 若从坐起,去来进止有所施作,于一切时常念方便,随顺观察; 久习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渐渐猛利,随顺得入真如三昧; 深伏烦恼,信心增长,速成不退。

丑二、拣除劣行

唯除疑惑、不信、诽谤、重罪业障、我慢、懈怠,如是等 人所不能入。

丑三、发生胜德

复次、依是三昧故,则知法界一相。

谓一切诸佛法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即名一行三昧。 当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渐渐能生无量三昧。

丑

四

、

警

辨

魔

惑

或有众生无善根力,则为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乱。

若于坐中现形恐怖,或现端正男女等相,当念唯心,境界则灭,终不为恼。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

或说陀罗尼,或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或说平等空、 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槃;

或令人知宿命过去之事,亦知未来之事,得他心智,辩才无碍; 能令众生贪着世间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数瞋、数喜,性无常准; 或多慈爱、多睡、多病,其心懈怠;

或卒起精进后便休废,生于不信,多疑多虑;

或舍本胜行,更修杂业,若着世事种种牵缠;

亦能使人得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

或复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然香美饮食, 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爱着;

或亦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颜色变异。

以是义故,行者常应智慧观察,勿令此心堕于邪网。

当勤正念,不取不着,则能远离是诸业障。

应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离见、爱、我慢之心,贪着世间名利恭敬故。 真如三昧者,不住见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无懈慢,所有烦恼渐渐微 薄。若诸凡夫,不习此三昧法得入如来种性,无有是处。

以修世间诸禅三昧,多起味着,依于我见,系属三界,与外道共。 若离善知识所护,则起外道见故。

丑

五

、

显

示

利

益

复次、精勤专心修学此三昧者,现世当得十种利益:云何为十? 一者、常为十方诸佛菩萨之所护念;

二者、不为诸魔恶鬼所能恐怖;

三者、不为九十五种外道鬼神之所惑乱;

四者、远离诽谤甚深之法,重罪业障渐渐微薄;

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六者、于如来境界信得增长;

七者、远离忧悔,于生死中勇猛不怯;

八者、其心柔和,舍于㤭慢,不为他人所恼;

九者、虽未得定,于一切时一切境界处,则能减损烦恼,不乐世间; 十者、若得三昧,不为外缘一切音声之所惊动。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11 / 12

 

 

 

表 3-3:(3 表) 丙四、修行信心分分三

丙

四

、

修

行

信

心

分

分

三

丁

二

、

从

理

起

行

分

二

戊

二

、

随

问

分

释

分

二

己

二

、

修

行

成

信

心

分

二

庚

二

、

释

成

五

门

分

二

辛

二

、

广

明

止

观

门

分

二

壬

二

、

广

辨

分

二

癸

一

、

修

次

第

止

观

分

二

子

二

、

修

观

复次、若人唯修于止,则心沉没,或起懈怠不乐众善,远离大悲,是 故修观。修习观者,当观一切世间有为之法,无得久停,须臾变坏; 一切心行念念生灭,以是故苦;

应观过去所念诸法、恍惚如梦,应观现在所念诸法、犹如电光,应观 未来所念诸法、犹如于云忽尔而起;

应观世间一切有身,悉皆不净,种种秽污,无一可乐,如是当念: 一切众生从无始世来,皆因无明所熏习故,令心生灭,已受一切身心 大苦,现在即有无量逼迫;未来所苦亦无分齐,难舍难离而不觉知。 众生如是,甚为可愍!作此思惟,即应勇猛立大誓愿,愿令我心离分 别故,遍于十方修行一切诸善功德;

尽其未来,以无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恼众生,令得涅槃第一义乐。 以起如是愿故,于一切时一切处所有众善,随己堪能不舍修学,心无 懈怠。

唯除坐时,专念于止;若馀一切,悉当观察应作不应作。

癸二、 修平

等止

观

若行、若住、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

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 失不坏;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着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

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 以此义故,是止观二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

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丁

三

、

方

便

摄

护

复次、众生初学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于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诸佛,亲承供养,惧谓信心难可成就意欲退者;

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

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得生他方佛土,常见于佛,永离恶道。

如修多罗说:若人专念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修善根、回向愿求生彼世界,即得 往生,常见佛故终无有退。

若观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习,毕竟得生,住正定故。

 

表 4:(1 表) 丙五、劝修利益分

科判

论文

丙五、劝修利益分

已说修行信心分。

次说劝修利益分:

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

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 当持此论思量修习,究竟能至无上之道。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 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

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 说。

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叹其功德,亦不能尽。何以故? 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 是故众生但应信仰,不应诽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

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

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

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大乘起信论略释 科判 12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