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备忘录・业因果实修引导 科判
纽西·龙多丹毕尼玛尊者 传授 阿琼仁波切 记录 益西彭措堪布 译讲
释道净 整理 1稿 qq 973451196 校对
表1: (依《》校对)
科判 |
正文 |
||||||||||
第四、依照集当断一句开示业因果之修法分 二 |
甲一、法王缘起正印分 三 |
乙一、略说法印 |
第四、业因果 第二集当断是因果方面的引导,生死轮回六道之中,处所的异同、色身的异同、苦乐的异同、寿量的异同等,都是由业因果天理所致。 导师佛薄伽梵的御令正见法印,就是从“耶达玛”到“夏玛那”之间的这一颂。 它的开头加了表示吉祥的“嗡”字,结尾加上“梭哈”,这两字其实是一切班智达考虑开光与祝愿吉祥而安放的。 “耶达玛……”翻为藏语就是“诸法因缘生,如来说是因,诸法因缘灭,如来说彼灭”。 |
||||||||
乙二、广示深广法义分 二 |
丙一、诸法因缘生分 二 |
丁一、略说宗义 |
此颂开头的诸法是复数词,如此的众多之法指什么呢?指所知方面由轮涅道三品所摄的一切法。 佛教的观点认为,一切诸法都是因缘所生。 |
||||||||
丁二、广示法义分 二 |
戊一、所遮外道邪见分 二 |
己一、略说 |
外道方面对此有承许为无因生和非因生的三百六十种邪见,如果作归纳可以摄在论义五部中,再归纳就全收在断常二见中了。 |
||||||||
己二、广示分 二 |
庚一、无因论 |
首先看断见派,他们认为乔达摩与常见派的主张都不对,一切诸法实际都是自然生的,比如现在这个身体是像空中现出彩虹、草地上长出蘑菇那样自然而现的。 再者,身体如雪、心识像狼的脚印,雪融化的时候,狼的脚印也随之而消失了,只有显现今生这一世,来世、解脱一切皆无。 死亡之时,身体入于四大种界中,心识随之而寂灭,趋于空无。 《黑自在书》云:“日升水下流,豆圆刺修锐,孔雀彩色丽,无作自然生。” |
|||||||||
庚二、非因 论 |
(一) 总说 |
常见派认为: 乔达摩的观点是错误的,虽然有前后世,但并非由业因果发生,其实是由另外一个作者造作的。 |
|||||||||
(二) 自在天派:人格化造物主 |
那么是由谁造作的呢?是由常存、唯一、主宰者的大自在天所造作的。 即是:若以小孩与黄牛肉供奉他,他喜悦则会惠施世间安乐; 若不悦,也会降祸世间,因此,是另有一个苦乐的作者。 |
||||||||||
(三) 数论派:物质性造作者 |
还有一派承许所谓的“胜性”,是对于苦乐舍或者贪嗔痴三者平衡安立为获得胜性地位。 它从虚空中幻变尘境,内在明知的常法士夫受用这些尘境。 最终神我认知是胜性所变,其时胜性羞愧而逃,此时胜性的一切变异皆隐没于胜性界中,随后士夫与变异分离,便获得解脱。 |
||||||||||
(四) 旁述 |
又说有不可思议、仅拇指大的常我存在于心脏之中,所以此身如瓶、心识如瓶中小鸟,因此当身体灭去时,心识拥有自由的同时可以四处游行了。 |
||||||||||
举例破除二派邪见 |
内道佛教认为:断常二派的主张都是错谬的。 |
||||||||||
第四、依照集当断一句开示业因果之修法分 二 |
甲一、法王缘起正印分 三 |
乙二、广示深广法义分 二 |
丙一、诸法因缘生分 二 |
丁二、广示法义分 二 |
戊二、所立内道正见分 二 |
己一、他者不知因果律分 二 |
庚一、凡夫皆不知 |
轮涅道三品所摄诸法都是由因所生,如何由因生的普遍天律,众生分上,诸天在内、梵王在内、极喜自在魔王在内皆不知,世间尊主影坚王、未生怨王、优陀夷王等皆不知,外道六大导师等皆不知。 |
||
庚二、有学圣者皆不 知 |
(一) 诸大菩萨不知 |
内道佛子分上,补处弥勒怙主与文殊菩萨,也仅是遵照佛的经教来指示,此外不知,他们的认知有限的原因是未断习气障。 龙树、无著等二胜六庄严等圣者悉皆不知。 |
||||||||
(二) 声闻缘觉不知 |
弟子诸声闻独觉众悉皆不知,彼等自道也是除遵循佛的经教外不知。 声闻有四不知因:一、处不现而不知;二、时不现而不知;三、无边际因无边际果不知;四、佛法极多不知。 由于存在四种无知,因而不明因果律。 |
|||||||||
己二、佛遍知因果律分 二 |
庚一、遍知之理 |
所谓的“如来说是因”,正因轮涅二方万法都由因生,其因唯由如来宣说,其中的道理是这样的: 对于诸法实相、胜义谛、法界、真实之际、法无过性、法条理性、如如真理,如来自因地发生通达,及修习已至登峰造极、更无增上的地步而彻底现前后,对于诸法实相胜义谛如所有性了知的智慧,即是如所有智; 由其彻证空性,从而轮涅道所摄一切诸法,犹如镜中普现影像般、掌中观庵摩罗果般一时普知,此即尽所有智。 |
||||||||
庚二、遍知分类分二 |
对此分为二种,即是一切事物遍知和重大必要遍知。 |
|||||||||
|
辛一、一切事物遍知 |
其中一切事物遍知,比如说,提婆达多所在城市的粮食,阴山与阳山中一切草木丛林悉皆焚毁的灰尘,用吉祥草次第沾大海的水滴,这些对于提婆达多来说全然隐秘不知,对于佛来说一切悉皆现前。 有偈颂云: “孔雀翎羽斑斓法,各种各类差别因,知者定是一切智,非一切智不能知。” 因此,此仅仅是令所化众生发生信心,此外无有大的必要。 |
||||||||
辛二、重大必要遍知 |
其次重大必要遍知,是指由于遍知轮涅二重因果,从而对于轮回因果的集与苦,涅槃因果的道与灭,此四谛的如理取舍普遍明知。 |
|||||||||
丙二、诸法因缘灭分二 |
丁一、简要破除邪见建立正见 |
再来说明所谓的“灭因”为何者。 灭之理则上,外道承许不止息因有止息果,这就像不停止饮毒之因,却可止息毒病之果一样,但是不可能停止果,所以要停止因,就像不饮毒就不再生病。 所以,需要止息来生苦报的因——集方面的这些烦恼与业。 |
||||||||
第四、依照集当断一句开示业因果之修法分 二 甲一、法王缘起正印分 三 |
乙二、广示深广法义分 二 丙二、诸法因缘灭分 二 丁二、广示三士之道分 二 |
戊一、下士灭因 之道 |
(一) 暇满身依 |
以此道理,在三士止息因的轨则上,最初,成办三菩提解脱的道上,要取得一个殊胜身依。 |
|
(二) 下士道果 |
下士了知三恶趣苦,欲求解脱,以此欲乐希求善趣人天地位,随后断除十恶、修积十善,于此之上修习四禅、四无色诸不动业,如此便获得善趣人天上位。 |
||||
(三) 不足之处 |
然而此是由善止息恶,不能止息烦恼,还要上升到中、上二士的地位,对于轮回六道退心,然后断离生死因果,取办涅槃因果。 |
||||
戊二、中士上士灭因之道分 二 |
己一、中士有余之道分 二 |
庚一、四谛有余之相 |
再者,《胜鬘经》说到四谛有余及无余二种情况。 首先,中士虽然遍知轮回一切皆苦,但没有了达细品缘起之苦,不知二乘地中尚有非染污无明,俱生、遍计二品中尚有俱 生无明,及有意生身、无漏业、不思议死等,于苦当知尚有余。 集当断方面,已断惑业,未断所知障,因此也属有余。 了达人无我,以消除一合相法我执著证得一分法空,还未了达大中观、大手印、大圆满宗义,道也属有余。 虽已证得杀敌阿罗汉圣位,但仍需佛光照触出灭尽定,从头起修无上佛位,所以灭属于有余。 |
||
庚二、成就解脱之理 |
中士了知轮回六道皆苦,欲求自身解脱,由此欲乐发起道心,之后着手修解脱道。 能生轮回苦者是集的业与烦恼二者,烦恼的根源为执我,因此其对治为通达无我慧。 相续中最初不可能有依止智慧,因此需要以出离心为等起,入于别解脱门内,以守持净戒约束身心,在此之上修习四禅、四无色定,在此之上生起智慧。 因此要观察,所谓的“补特伽罗我”存在在哪里呢? 依照我与五蕴是一或是异作观察的话,即蕴我与离蕴我都不可得。 依此修轨修习,现见无我,即是预流,相当于见道;得一来、不来二果为修道; 烦恼为业之根,我执为烦恼根,如杀灭了幻术师,则其戏法迷幻之轮的势力随之而消退,由彻证无我故,执我所发生的业与烦恼消退后,获得有余无余涅槃二种阿罗汉果,即是无学道。 |
||||
己二、上士无余之道分 二 |
庚一、四谛无余之相 |
再提高一层,看上士的灭因之道。 上士对于轮回边及二乘寂灭边退除心意,这以外没有其他应知之苦,苦当知已尽无余。 集当断上,包含了业、烦恼、所知及习气四种障,没有更多的所断之集,因此集当断已尽无余。 道谛上,已通达一切诸法的实相胜义谛二无我的自性,道当修已尽无余。 果上已得佛之法身,此外无有所得,灭已尽无余。 |
|||
庚二、成就佛果之理 |
上士于有寂二方退除其心,随后发起大出离心。 依远道法相乘等显密二乘律仪防护身心,再修习四禅、四无色定及密咒生圆次第,此为禅定,其上通达大中观、大手印、大圆满见地,即是智慧。 自声闻独觉乃至阿努瑜伽以下,皆是由分别调伏分别,阿底瑜伽护持离戏本来清净唯一见地本面,由此,一切高下的分别悉解脱于大本智界中。 依此,无余摧坏业、烦恼、所知及习气四障,证佛法身,从中流现无休止色身——受用身与变化身,广作有情义利。 |
||||
乙三、结成 |
如此安臵四谛行相,乃是遵照导师、正等觉、薄伽梵、无等释迦王释迦狮子的至理名言,而作讲说。 以上所宣说的是圣教法海的总纲。 |
科判 |
正文 |
|||||||||
第四、依照集当断一句开示业因果之修法分 二 |
甲二、业因果修法分 三 |
乙一、观察应断恶业分二 |
接下来从三个方面显示因果的修法:一、应断恶业;二、应修善业;三、一切业之自性。 其中应断恶业分为业与果两分。 |
|||||||
|
丙一、观察业差别分二 |
丁一、由造积门观察十种恶业 |
首先,恶业有无边无际之多,然而一切由造积门统摄的话,可摄于身三恶等十恶中。 |
|||||||
丁二、由等起门观察自性恶与相应恶 |
发起业者为三毒,《中观宝鬘论》云: “贪嗔痴三毒,及发业皆恶。” 故称三毒为自性恶,其发起诸业为相应恶。 |
|||||||||
|
一、发起烦恼的作者 |
发烦恼者,依教典的观点许为思心所,按口诀的观点说是分别心。 |
||||||||
二、烦恼怎样随境而生 |
烦恼需依境生,也就是依可意境生起贪欲,依不可意境发生嗔恚,依中庸境产生愚痴。 |
|||||||||
丙二、观察果差别 |
上述诸业有四种果等。 |
|||||||||
乙二、观察应修善业 分三 |
丙一、观察业差别分三 |
丁一、由造积门观察十种善业 |
其次,所修善业上有不可思议无边无际那么多,然而由造积门归摄的话,归在身三善等当中。 |
|||||||
丁二、由等起门观察自性善与相应善 |
能发业者,《宝鬘论》云: “无贪无嗔痴,彼发业皆善。” |
|||||||||
丁三、由程度门观察一般善与殊胜善 |
由此缘故,思惟切切不可造十恶后心想:以后纵遇命难我也不造十恶!这个断心即是断十恶的戒律。 殊胜十善即断杀护生等等。 |
|||||||||
丙二、观察果差别 |
此等果报即是四果。 |
|||||||||
丙三、指示思惟要点 |
修习此等善恶业时,需要将因与果联系起来思惟。 |
|||||||||
乙三、观察一切业之自性分 三 |
丙一、观察业感缘起四大法则分 二 |
丁一、业决定苦乐与业增长广大 |
第三、一切业之自性。 佛经中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业有纯白业、纯黑业和间杂业三类。 纯白业,指意乐和行为纯善,它的果报是会出生人间天上极大的圆满快乐。 纯黑业,是意乐和行为都不善的业,由此因缘会出生三恶趣极大的苦楚。 间杂业有三种: 一、 意乐善行为恶的业,例如大悲商主杀戮短矛黑人,如果不涉入私欲,对菩萨有开许行持身语七恶的阶段; 二、 意乐恶行为善的业,比如,以办现世欲为等起而发起以后,行为上修某种善法;三、意乐行为间杂的业,即是一时意乐与行为都善,另一时意乐与行为又都不善,由此因缘,果报是会受生在四洲人类或散居诸天当中。 |
|||||||
丁二、业未作不遇与业已作不失分二 |
戊一、简要由对比门观察 |
业还有未作不遇、已作不失两条法则。 这个真理是在讲,业不随行于亲属,不随行于财物,而唯一随行于造业者自身; 然后,业报不成熟于大地,不成熟于磐石,唯一成熟于识相续摄持的五蕴。 |
||||||||
第四、依照集当断一句开示业因果之修法分 二 |
甲二、业因果修法分 三 |
乙三、观察一切业之自性分 三 |
丙一、观察业感缘起四大法则分 二 |
丁二、业未作不遇与业已作不失分 二 |
戊二、详细由差别门观察分 二 |
己一、已作业成熟之情形 |
再者,业成熟果报的方式,有现法受、顺生受、顺后受三种情形。 一、现法受报,恶业现法受,譬如涅哦国家全体埋于地下,善业现法报,如波斯匿王的金刚公主,现生转丑陋为庄严;二、顺生受报,如造五无间业;三、顺后受报,如造杀人、宰马等罪。 |
||
己二、是否损耗之情形分二 |
庚一、业无虚耗 |
业造了以后,都是不腐不烂不干枯而无有虚耗。 |
|||||||
庚二、损耗之情形分二 |
辛一、恶业方面 |
能损耗方面,或者由受报消尽,或者由具备菩提心以下的四种对治力的门径忏悔罪业,业则会渐次减薄,如同阳光出现令积雪变薄,如果菩萨在相续中已经生起了菩提心,那么,即使未行忏悔也会自然走向清净,如同太阳自然消除黑暗那样。 |
|||||||
辛二、善业方面 |
善业方面也有穷尽善根的四因,以此而能令消尽。 |
||||||||
丙二、观察业感缘起种种差别之理分 五 |
丁一、积业之依处 |
积集诸业的依处有各种承许。 中观师承许没有积业的依处,业先积集时空而息灭,后受报时出现空而缘生,之后受报。 唯识师们承许,积业的依处是阿赖耶。 密教认为,处在不清净的心气不清净位中,六道的六类种子安住故,许为业的染污依。 |
|||||||
丁二、受报者 |
业报的受者,上至佛陀下至有情都不会断绝的,一切佛子、弟子及持明众都要受报。 |
||||||||
丁三、业力轻重差别 |
业轻重之理: 三种等起当中,常时性发起、重耽著发起和无对治发起这三种造业为重,善恶的情形都是如此。 田门,由福田门,有德田、恩田、苦田三种。 依三宝田造积十恶十善均重,特别在金刚乘法规中,上师是一切三宝总集的体性,故依其造积任何善恶都成大过、大利;父母等对自己作饶益的恩田,于其行利益与损害,都成大利与大罪;病人、苦难者等的苦田,依其造作善业恶业皆成大利、大罪。 |
||||||||
丁四、感果先后之理 |
业先后受报之次第,有偈颂说道:“诸业于生死,随重近串习,随先作其中,即前前成熟。” 若问:如此的善恶二类业,何者先成熟果报呢?回答:善恶两个业中哪种业重,首先受其果报;若轻重相等,则看哪种业距离死近,近的业先受报;倘若离死亡距离相等,则以从前串习力大的业先受其报;如果串习力也相等,就按先作的次第,哪个业先作哪个业先成熟,当知此次第之义。 |
||||||||
丁五、世间业与出世间业各类差别 |
像这样的十种善业,还有办世间业与办出世业两种情形,对这二类业,当在自相续上观察运行与否的状况。 如果是以希求善趣利义的意乐为等起,修习十善及四禅四无色定来获取善趣,那这样是在造办世间业。 如果是希求自己从生死六道处脱离获得解脱地位,这样修行十善,那是中士办出世业,然而,这只是单单的方便,还要由智慧摄持。 如果是上士,希求一切种智地位的利义,而修积十善,那是上士办出世业,这要由具足三殊胜来修持。 |
第四、依照集当断一句开示业因果之修法分 二 |
甲二、业因果修法分 三 |
乙三、观察一切业之自性分 三 |
丙三、观察空性缘起之理分 四 |
丁一、观察万法缘起生分二 |
戊一、总说 |
此等诸业都在缘起律中,即唯是依待善恶业因而有苦乐果报相连生起,故为缘起生。 龙树菩萨说:“若非因缘生,其法定非有。” |
||||||
戊二、别说 |
如果没有春天播种为因,就不会在秋季发生其果,所以是依着春天播下青稞为因,才有其果相连而生。 如果没有种邪见、嗔恚等因,就不会有苦报发生,所以是依着邪见、嗔恚等众因,才有其果相连而起。 假使像十善的因法没有成办,那就不会得到人天地位妙果,但如果已经修积了十善之因,增上生人天地位的妙果就会相连而起。 像这样,三菩提之道是因,三菩提地位为果,二者也是相依相连的缘起性。 |
|||||||||||
丁二、因果诸法悉皆空性分 三 |
戊一、略说 |
所有这些缘起诸法,如果是像实执认为的那样成立,那在实法上不容有缘起的作业,因此《中观论》说:“故法为空性,相违定非有。” |
||||||||||
戊二、广说分 三 |
己一、观察无情悉皆空性分 二 |
庚一、观察因悉皆空性 |
由是缘故,比如以青稞这个因为例,如果它是实法,自性成立、自相成立的话,那不能成立秋季发生庄稼的作业,但是,这个因的青稞不是实法,不是自性成立,所以容有发生果的作业,如《中论》所说:“若许空性义,一切法得成。” 也就是,由青稞因发生芽果,又由芽发生苗等,次第次第发生之故。 |
|||||||||
庚二、观察果悉皆空性 |
不但是因,秋季的诸果法,若是实法,自性成立、自相成立的话,需要是一种不必观待因而果独立自成的情况,这样一来,就成了远离一切毁坏的缘故,不得成立能生所生的因果。 |
|||||||||||
己二、观察有情悉皆空性分 二 |
庚一、观察业悉皆空性分 三 |
反面观察业即是空 |
以此类推,如果邪见、嗔恚等是实法,自性成立、自相成立的话,则需要从最初起,邪见等就是恒常能成立的,再者应成不观待境,不被其他分别所间断,不容有发生苦果等过失。 |
|||||||||
壬二、正面 |
然而并非如此,此处显现无有自性,于观察胜义的正理前,此等邪见等的不善业无有自体生故,业即是空; |
|||||||||||
辛二、观察空即是业 |
再者,由任何皆不是的空性的能力,出现永无磨灭的缘起生的自性,由此空即是业; |
|||||||||||
辛三、观察业不异空、空不异业 |
像这样,空与缘起生无可分故,由现除有边及由空除无边的此种显现全无自性,犹如水中月影,此义即是业不异空,空不异业。 |
|||||||||||
结说 |
由这样的四层结合空性之理,当作伺察。 |
|||||||||||
庚二、观察三种菩提因果悉皆空性分二 |
辛一、观察因悉皆空性 |
同样地,信心等三菩提道法作为因,如果是实法,自性成立、自相成立的话,那就不必观待境,而且不会被他法间断,不容有发生菩提诸果的作业。 |
||||||||||
辛二、观察果悉皆空性 |
三菩提之地位这些果法,若是实法等,也不得成立由修因来发生果。 |
|||||||||||
己三、观察因果诸法远离二边 |
因果法上遣除二边的正理:由因果上无有转变则无生故,远离常边;依于之前成为因后,将无有止息定生果故,远离断边。 |
|||||||||||
戊三、结说 |
总之,要成立这一切皆是空而缘起生,皆是空与缘起生无分。 |
|||||||||||
第四、依照集当断一句开示业因果之修法分二 |
|
乙三、观察一切业之自性分三 |
丙三、观察空性缘起之理分四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