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圆法师 讲授
释道净 分科 仅供参考 20250218 1 稿 微信 qq 973451196 禁止商用篡改 法律责任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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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0:(1 表)总科判
全文分七 |
甲一、中观源流分二(21 课 原音频 下类同)(表 a1)(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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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中观分类分六 (表 a1) |
乙一、总说(表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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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自空中观和他空中观分三(表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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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疑似自续派分类:细的内中观瑜伽行中观,粗的外中观经部行中观分四 (表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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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根本中观与随持中观分二(22 课)(表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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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五、经部行中观、瑜伽行中观及世间共称行中观(表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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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六、自续派中观与应成派中观分三(表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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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中观释词分二(表 a1)(表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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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四、显密抉择远离一切戏论实相之方法分二(表 a1)(表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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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五、中观所破能所二执:道所破破能执、理所破破所执分三(23 课) |
乙一、总说二种所破教证依据(表 a2-1)(表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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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道所破破能执摄为二执二障分二(表 a2-1)(表 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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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24~29 课) (表 a2-1~2)(表 5-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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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 3 0 课 ) |
乙一、掌握能破正理的必要性(表 a3-1)(表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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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一、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一、总说五大因分二(表 a3-1)(表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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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别说五大因分五 |
戊一、金刚屑因分四(表 a3-1)(表 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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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破有无生因分七(31 课)(表 a3-1)(表 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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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破四句生因分八(表 a3-1)(表 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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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离一多因分五(32~34 课)(表 a3-2)(表 6-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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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五、大缘起因分五(35~36 课)(表 a3-3)(表 6-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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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运用五大因分三 (36~37 课) |
戊一、总说(表 a3-3)(表 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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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法无我:以三解脱门角度抉择心之本性即无生分四 (表 a3-3~4)(表 6-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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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人无我:运用七相理论抉择人我空分七 (表 a3-4)(表 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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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分三(38~41 课) (表 a3-4~5)(表 6-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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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应成派不共四大因分三(42 课) (表 a3-6)(表 6-27~28) |
丁一、总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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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不共四大因分四 |
戊一、汇集相违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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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根据相同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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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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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他称三相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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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举例说明如何运用四大因分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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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自续派和应成派遮破诸边方式的差别分四(43 课)(表 a3-6)(表 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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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七、结束语:中观的五道十地(见解与修证)分四(表 a4) (表 7) |
乙一、资粮道位:中观的见解:引生中观空性定解分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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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加行道位:中观的修行:安住在空性总相定解中串习分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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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后三道位:中观的所证:现证空性,断遍计、俱生二我执障, 断尽佛果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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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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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中观释词分二(表 3) 甲四、显密抉择远离一切戏论实相之方法分二(表 4)
全文分七 |
甲一、中观源流分二(21 课 原音频 下类同)(表 1) |
乙一、中观之源印度传承分二 |
丙一、龙树菩萨、圣天菩萨的根本中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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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佛护论师、清辨论师的随持中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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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中观之流藏地传承分二 |
丙一、中观自续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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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中观应成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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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中观 分类分六 |
乙一、总说(表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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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自空中观和他空中观分三 |
丙一、自空中观分四 |
丁一、定义及论典(表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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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最初修习自空中观极为关键(表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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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自空中观空性基础上再闻思他空中观光明(表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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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需要先抉择自空中观之教证(表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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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他空中观分三 (表 2-2) |
丁一、定义及论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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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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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二者圆融无违分三 |
戊一、龙树菩萨二转《理聚论》所诠义是空性, 三转《赞聚论》所诠义是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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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他空中观非觉囊派闭门造车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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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宁玛自宗观点:自空中观、他空中观圆 融无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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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疑似自续派分类:细的内中观瑜伽行中观,粗的外中观经部行中观分四 |
丙一、粗的外中观与细的内中观(表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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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经部行中观与瑜伽行中观的安立一(表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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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经部行中观与瑜伽行中观的安立二(表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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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与自空他空中观相同(表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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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根本中观与随持中观分二(22 课)(表 2-3) |
丙一、根本中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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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随持中观分应成派与自续派分三 |
丁一、随持中观定义及论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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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应成派与自续派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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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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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五、经部行中观、瑜伽行中观及世间共称行中观(表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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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六、自续派中观与应成派中观分三 (表 2-4) |
丙一、二派相同处:胜义离戏空、名言如梦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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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二派 不同处分二 |
丁一、应成派最初即着重抉择真实胜义,自续派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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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世俗犹如幻化,应成派随他称,自续派自他共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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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二派体相:自续派着重抉择相似胜义单空,应成派着重抉择真 实胜义离戏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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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三、中观释词分二(表 3) |
乙一、释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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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释词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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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四、显密抉择远离一切戏论实相之方法分二(表 4) |
乙一、密宗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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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显宗之方法分二 |
丙一、中观依据教证、理证趣入空性实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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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依靠正理抉择离戏实相需要把握四个 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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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2 3 课 ) |
乙一、总说二种所破教证依据(表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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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道所破破能执摄为二执二障分二 |
丙一、道所破破能执之二障分二 |
丁一、二障存在的理由(表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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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分说分三 |
戊一、二障的本体(表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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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二障的作用分二(表 5-1) |
己一、障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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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障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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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二障的数量决定(表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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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道所破破能执之二执分二 (表 5-2) |
丁一、二我执是二障之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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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执人、法为二我生起二我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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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
丙一、理所破是破二我执之境即破所执(表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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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理所破破所执之二我分五 |
丁一、教证(表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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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认定我与无我(表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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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认定人我与法我(表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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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我所(表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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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五、人我之我所与法我的区别(表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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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理所破破所执之四边(表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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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2 4 课 ) |
丁一、理所破是破心识前的人、法显现分三 |
戊一、所破就是面前的显现(表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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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缘显现起实有执着,不破显现只破实有执着不合理 (表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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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一切显现抉择为空性后断二我执(表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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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自续派与应成派遮破显现法的差别分二(表 5-4) |
戊一、自续派世俗有胜义无显现,应成派遮二谛之无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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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教证分四 |
己一、自续派单空是心所妙慧的对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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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自续派分二谛简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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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应成派遮二谛而离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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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应成派遮二谛无二谛简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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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
戊一、略说自宗观点秉承(表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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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自宗观点分六 |
己一、有时破有时不破(表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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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圣者入定位根本慧智时破显现、凡夫无患根识时不破显现 (表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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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圣者入定位根本慧智时破显现、出定位分别妙慧时不破显现 (表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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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总结(表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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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如此安立理由(表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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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应成派所破是瓶等显现诸法(表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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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列出能立因依据分二 ( 2 5 课 ) |
己一 、教证分三 |
庚一、承上启下(表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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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以圣者入定位根本慧智为正量而宣说诸法空性时破显现分三 |
辛一、定解宝灯论等教证(表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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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根识非量所见非真能所虚妄故破显现分八 |
壬一、凡夫根识非正量(表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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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凡夫见迷乱相而圣者无(表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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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圣者正量凡夫则非分二(表 5-6) |
癸一、立自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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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破世间知见是正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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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四、亲证法界实相无迷乱相(表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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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五、世俗有显现胜义无显现(表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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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六、识所现所见非正量(表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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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七、实相中无迷乱显现(表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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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八、总结(表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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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必破世俗显现分三(表 5-7) |
壬一、二谛无生世俗名言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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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世俗不破显现法是胜义歧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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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胜义理论所破正是名言世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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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以非入定位识无患根识为正量宣说世间名言时不破显现 (表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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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
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2 4 课 ) |
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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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一、显现不破则不能成立离戏(表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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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列出能立因依据分二 (25 课) |
己二、理证 分三 (26课) |
庚一、共同显现分决定是胜义理论的所破之理由分五 |
辛二、不破显现法只破实有自性我不合理 (表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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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不破显现无法现空双运(表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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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不破显现无法安立离戏空性基道果无别 (表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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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五、抉择离戏空性时不破显现二谛各有三大 过失(表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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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以胜义理论观察一切显现法本空离根(表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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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胜义理论不破显现法则非自空中观观点(表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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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 、驳斥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十三个教证理证分五 ( 2 7 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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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前八个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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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前八个教证分二 (表 5-10) |
庚二、破斥对方列举的不破显现的前八个教证分四 |
辛一、前八个教证为非入定位 角度故为不破显现之世俗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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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前八个教证为非入定位角度皆随他方承许不了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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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不了义的三个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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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自方承许与他方承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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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第九、十个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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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第九、十个教证分二 (28、29 课) (表 5-11) |
庚二、破斥对方列举的第九、十个教证分四 |
辛一、此等颂为三转名言净见量光明显现角度,并非二转胜义量离戏空性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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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以二转胜义理论衡量,如来藏光 明分必须是离戏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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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列举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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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三转断无明证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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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第十一个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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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第十一个教证分二 (表 5-12) |
庚二、破斥对方列举的第十一个教证分三 |
辛一、此颂是以名言量安立十法界 具有共同所见境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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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明分必空方为现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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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实有四边之显现非现基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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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第十二个理证(表 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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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第十二个理证分二 |
庚二、破斥对方列举的第十二个理证分三 |
辛一、破显现实有为空,立双运第三边(表 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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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现空无主次双运第三边(表 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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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应成派二谛中遮破显现之离戏空性不同于外道顺世派断灭见分二(表 5-13) |
壬一、胜义方面离戏空不同于粗细第 二边无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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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世俗名言如幻有缘起法非断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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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一、对方观点:胜义理论所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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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第十三个理证分二(表 5-13) |
显现与缘起生显现相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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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遮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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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 3 0 课 ) |
乙一、掌握能破正理的必要性(表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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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一、总说五大因分二(表 6-2) |
戊一、共同五大因或四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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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五大因的不同观察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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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五 |
戊一、金刚屑因分四 |
己一、出处(表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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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释名(表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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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四种生数量决定之理分二(表 6-2) |
庚一、一切内外有事宗四种生数量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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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观待因与否决定四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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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遮破四生(表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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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破有无生因分七 (31课) |
己一、观察果(表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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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出处(表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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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释名(表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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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两番 遮破分二 |
庚一、第一 番遮破分四 |
辛一、总说果由因生不成立(表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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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果从因已有而生,有无义生、无穷生的自生过失(表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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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果从因无而生分三 (表 6-3) |
壬一、因必定要对果作一种作业分两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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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第一种:因果同时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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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第二种:因先果后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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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立自宗世俗谛缘起生正见(表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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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第二番遮破(表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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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迷乱幻化果法唯心愚痴而生而现,实则世俗缘起生、胜义无生(表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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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能所二取习气断尽时,无分别智境界中无迷乱显现(表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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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七、摄义(表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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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破四句生因分八 |
己一、同时观察因与果(表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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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出处(表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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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释名(表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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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第一番遮破四句生分四 (表 6-5) |
庚一、多因生一果,应成一异体无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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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多因生多果,不能成立一体果分三 |
辛一、多因生多果,一体果无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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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同多因生一果的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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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假立多体的异体反体不能成立一体实有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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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一因生多果,不能成立异体果分二 |
辛一、一因不与其它法相连而生多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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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一因与其它法相连而生多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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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一因生一果,应成勿须聚因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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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第二番遮破四句生:以多个观察角度(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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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第三番遮破四句生:以离一多因破无分一体多体均不成立 (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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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七、立自宗见:名言中假立一体、多体因果法,胜义无生 (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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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八、摄义(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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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五 |
戊四 、离一多因分五 ( 3 2 课 ) |
己一、对诸法本体观察(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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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出处(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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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释名(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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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以观察毛衣为例(表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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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 、观察心法无分刹那 、色法无分微尘等五位法皆空性分三 |
庚一 、观察心法 (含心所 )与色法分二 |
辛一、胜义离戏量观察分四 (表 6-7) |
壬一、破诸法实有一体、多体的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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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破色法无分微尘实有分三 |
癸一、中尘和六尘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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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中尘和六尘不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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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无分微尘抉择为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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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破心法无分刹那实有分二 |
癸一、两个无分刹那接触分二 |
子一、部分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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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全分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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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两个无分刹那不接触分三 |
子一、观察三个无分刹那不接 触时的两个空白段之末位初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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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前一空白段的末位和后一空白段的初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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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前一空白段的末位和后 一空白段的初位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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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四、一切色法、心法远离一体多体,自性本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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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 、世俗名言量观察分二 ( 3 3 课 ) |
壬一 、观察无分微尘分三 |
癸一、破斥他宗分三(表 6-8) |
子一、第一番遮破:对方:凡是微 尘,包括无分微尘,决定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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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第二番遮破:对方:没有最小的极微尘,一切尘都可无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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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在第六意识可以把微尘无限 分下去,但名言实际意义上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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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安立自宗分二 |
子一、名言中极微尘存在且无分(表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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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依据分二 |
丑一 、理证分四 |
寅一、名言中存在无分微尘之理由(表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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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理由一:名言中极微尘分到尽头也会消失不见(表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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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三、理由二:极微尘不分解则安住尘的状 态,分解便消失无迹(表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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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四、意识前微尘可无限分,名言中存在的瓶等色法自相有量有尽头不可无限分 (表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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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二、教证分二 (表 6-9) |
寅一、世俗名言角度遮破八尘、安立唯识,有世间规律和 教证的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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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遮破世俗名言中只有可分微尘而无无分微尘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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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分清二谛之辩驳(表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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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观察无分刹那分五 (表 6-10) |
癸一、对方“凡是刹那,决定有分”会破坏一切时间长短的安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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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名言中无分刹那存在并不 能再分,再分就成虚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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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无分刹那以胜义理论观察则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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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四、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胜义 离戏、世俗名言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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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五、可分的一刹那非无分刹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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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观察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33、34 课)(表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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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总结分二 (表 6-11) |
辛一、有为无为法胜义离戏空世俗名言假立一多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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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证悟空性圣者事事无碍不可思议之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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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五 |
戊五 、大缘起因分五 ( 3 5 课 ) |
己一、对诸法的因、体、果作抉择(表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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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出处及教证分五 |
庚一、总说(表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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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缘起生必性空(表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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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空假中三是偈之应成自续两种解释(表 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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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缘起生即第三边无生义(表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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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破四种生立缘起生(表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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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释名 分五 |
庚一、缘起的自相为因缘和合, 因缘转变果亦随变分四(表 6-12) |
辛一、缘起:因缘和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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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有情十二缘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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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无情法因缘生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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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果随因缘转变而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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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缘起因:以缘起角度抉择诸法为空性的理论(表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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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大:同时对诸法的因、体、果抉择(表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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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自续派如影像水月般第三边之大缘起因(表 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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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应成派离戏空之大缘起因(表 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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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以中 论正理说明大缘起因分三 |
庚一、有为、无为法都观待因缘,大无为法离戏(表 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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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缘起生定无自性,有自性必不观待因缘(表 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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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缘起生即是无生分四 (35、 36 课) |
辛一、总说(表 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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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因缘和合中有果或无果都不 能成立生果分四 |
壬一、以破有无生因破缘起生果 (表 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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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颂词一(表 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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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颂词二(表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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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四、总结(表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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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因无论灭与不灭都不能生果(表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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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总结(表 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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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以唯识宗唯识自现遍计显现法的角度安立缘起分四(表 6-15) |
庚一、自心习气自现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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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显现唯心造随心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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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缘起即唯识现依心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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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胜义中实有及显现不可 得,世俗名言缘起即心之自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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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运用五大因分三 |
戊一、总说(表 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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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法无 我:以三解脱门角度抉择心之本性即无生分四 |
己一、总说心的来处住处和去处皆不可得(表 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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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以金刚屑因、破四句生因等抉择心无来处无相解脱分四 |
庚一、金刚屑因抉择心之因无生分五 (表 6-16) |
辛一、破自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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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破他生,观察因果接触与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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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破共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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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破无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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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五、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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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破四句生因抉择心之因无生分五 (表 6-17) |
辛一、总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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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破一因生一心分二 |
壬一、破一个色法生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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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破一个心法生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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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破多因生多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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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破多因生一心分二 |
壬一、多因同时生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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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多因次第生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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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五、破一因生多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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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破有无生因抉择心之果无生(表 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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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从三时观察抉择三心不可得(表 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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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三 、运用五大因分三 |
戊二、法无 我:以三解脱门角度抉择心之本性即无生分四 |
己三、以观察体之离一多因抉择心无住处空解脱分三 |
庚一、先抉择心之所住分 二(表 6-18) |
辛一、破心安住外境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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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破心 安住身体内分二 |
壬一、破身心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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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破身心他体分二 |
癸一、破心遍身安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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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破心住身某处分三 |
子一、破心住上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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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破心识 迅速移到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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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破心住心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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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再抉择心之能住分四 (表 6-18) |
辛一、总说能住心识有三种安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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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破心以色法体性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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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破心以不相应行法体性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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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破心以心法体性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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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总结(表 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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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以观察一切之大缘起因抉择心无去处无愿解脱分六(37 课)(表 6-19) |
庚一、观察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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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观察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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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观察迁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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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观察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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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观察常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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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六、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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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人无我:运用七相理论抉择人我空分七(表 6-20) |
己一、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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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我与五蕴非异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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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我与五蕴非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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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我具有五蕴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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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我依于五蕴不成立,五蕴依于我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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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我是五蕴的积聚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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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七、我是五蕴的形状不成立,我是五蕴积聚的形状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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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分三 (38课) |
戊一、略说二派差别分三(表 6-21) |
己一、总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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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自续派承许三相和比喻在自他前共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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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应成派自方无任何承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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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详说 二派差别分五 (39课) |
己一、有法差别(三相理论之一宗法)分三 |
庚一、自续派把色等显现分作为自他共许的有法 (表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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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应成派无自他二者共许的有法(表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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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教证分四 |
辛一、总说二派观点(表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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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自续派观点(表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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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应成派观点(表 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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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自续非理,唯用应成(表 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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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所破差别:自续派不破共同显现分,应成派破共同显现分(表 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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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所立 (三相理论之二所立宗)差别分六 (39、 40 课) |
庚一、自续派非遮见破而有立非离戏(表 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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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应成派:破他时无遮见破而无立,自本位大无遮见无破无立离戏(表 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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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自续派对分别心的境界还有少许执着,应成派 全无(表 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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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应成派无遮见仅破对方观点自无立宗(表 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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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应成派方便随顺世间承许,非自宗承许 (表 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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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六、应成胜义理论九因只是破邪手段,而非自宗承许实相(表 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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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四 、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分三 |
戊二、详说二派差别分五 |
己四、因及比喻差别(三相理论之三能立因)分三(40、41 课) (表 6-23) |
庚一、自续派是自他共 许,应成派唯是他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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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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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应成派抉择入定位时无自许,以随他许而破他宗,承许出定后得位时 有共同显现分自他共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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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应成派是否何时也不承认自续理论分二(表 6-24) |
庚一、应成派抉择无生大空性时,以他称三相理论破斥他宗,不承认自续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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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应成派随顺世间有情及非入定位安立名言谛时,同样 承认自他共许三相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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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造成二派运用差别原因分六 |
己一、自宗观点:自续派着重讲解具有承认的相似胜义,应成派侧重阐述远离一切承认的真实胜义(表 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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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他方观点分二 (表 6-24) |
庚一、后代中观论师认为:自续派名言中承 认自相实有,应成派名言中不承认自相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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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前代某些中观论师认为:自续派是使用自续理论抉择,应成派运用应成理论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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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自宗麦彭仁波切认为:二派根本差别是:自续派抉择假相胜 义,应成派抉择真实胜义(表 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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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自宗承许二派根本差别之理由分二 (表 6-25) |
庚一、其它支分差别都是由单空与离戏空这一根本差别而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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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二派具体四个支分差别分四 |
辛一、自续派抉择相似胜义单空故有承许,应成派抉择真实胜义离戏 空故无承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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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自续派抉择相似胜义故承许名言中自相实有,应成派抉择真实 胜义故不承许名言中自相实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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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自续派抉择相似胜义故运用自他共称三相理论,应成派抉择真 实胜义故运用他称三相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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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自续派抉择相似胜义故加胜义简别,应成派抉择真实胜义故不加胜义简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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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教证分五 |
庚一、应成派无宗无许故无过(表 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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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应成派不用自续因(表 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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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应成派离戏(表 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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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世间共称行中观之世俗谛,是暂时随顺世间他宗等假立(表 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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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能破胜义九因非自许非实相(表 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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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自续派胜义谛不了义为单空见,了义离戏空性见同应成派无别分三 (表 6-26) |
庚一、宁玛派自宗如是承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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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以自续派诸师教证证成分四 |
辛一、清辨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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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智藏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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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静命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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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莲花戒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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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以麦彭仁波切教证证成二派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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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二、应成派不共四 大因分三 (42 课) |
丁一、总说(表 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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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不共四大因分四(表 6-27) |
戊一、汇集相违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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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根据相同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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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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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他称三相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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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举例说明如何运用四大因分二 (表 6-28) |
戊一、遮破自生分四 |
己一、汇集相违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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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根据相同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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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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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他称三相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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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遮破他生分四 |
己一、汇集相违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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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根据相同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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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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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他称三相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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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自续派和应成派遮破诸边方式的差别分四 (43 课)(表 6-29) |
丁一、二派皆依次遮破诸边,但自续派破而有立,应成派破而无立分二 |
戊一、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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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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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应成派每一步的遮破都是真实胜义离戏空性分二 |
戊一、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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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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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麦彭仁波切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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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总结:二派共同处是依次遮破诸边,不同处在破 后有无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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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4:(1 表)科判 甲七、结束语:中观的五道十地(见解与修证)分四(表 7)
全文分七 |
甲七、结束语:中观的五道十地(见解与修证)分四 (表 7) |
乙一、资粮道位:中观的见解:引生中观空性定解分三 |
丙一、引生空性定解的三个关键分三 |
丁一、第一个关键:认定所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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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第二个关键:掌握能破九因及二派运用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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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第三个关键:以能破破 所破,引生离戏空性定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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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显教中观宗引生空性定解的途径,唯一是以理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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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以比喻说明从不定到获得定解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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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加行道位:中观的修行:安住在空性总相定解中串习分三 |
丙一、持续安住修:心能安住多久,就要如是安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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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最初安住,生起杂念时及时觉察,回 归安住,纯熟时任运安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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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以相似空性之道修行能明显制伏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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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后三道位:中观的所证:现证空性,断遍计、俱生二我执障, 断尽佛果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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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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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判 |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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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一、中观源流分二 (21 课原音频 下类同) |
乙一、中观之源印度传承分二 |
丙一、龙树菩萨、圣天菩萨的根本中观 |
佛涅槃后,龙树菩萨出世,以自力撰造中观理聚论,抉择佛陀第二转无相法轮的密意,从此开创了甚深中观见派。 随后,有圣天菩萨撰著《中观四百论》,开显中 论的修行次第。 |
丙二、佛护论师、清辨论师的随持中观 |
再往后,秉持龙树传承的佛护论师创中观应成派,清辨论师创中观自续派。 自续派的传持者有智藏、静命、莲花戒,及其追随者的诸多印藏智者成就者。 应成派的秉持者有月称、寂天、阿底峡等,及雪域藏地出世的诸多智者成就者。 依靠这些智者成就者所抉择的宗轨,中观的二 种传承直到如今都没有中断讲闻,继续安住于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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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中观之流藏地传承分二 |
丙一、中观自续派 |
在藏地,中观自续派的宗轨,前弘期主要依靠静命菩萨的言教开显; 后弘期,自鄂•勒巴协绕、鄂•洛丹协绕,至宗喀巴大师父子期间,曾得以广泛弘扬。 其后数百年间,讲闻未见兴盛。 近代,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造《中观庄严论释•文殊上师欢喜教言》,和盘托出自续派宗义,从此宁 玛派的众多寺院对这部论的讲闻持续不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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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中观应成派 |
中观应成派的弘扬,后来有日称大译师翻译了月称菩萨所造的《中论释•显句论》、《四百论广释》、 《入中论》偈颂和自释,并且通过讲闻加以抉择。由此,在藏地逐渐盛行应成派的观点,至今仍 然持续不衰。 |
表 2-1:(4 表) 甲二、中观分类分六
全文分七 |
甲二 、中观分类分六 |
乙一、总说 |
总的来说,可以从不同角度对中观进行分类,此处略说五类: 一、由分别解释第二转法轮和第三转法轮的密意,分为自空中观与他空中观。 二、由是否承认胜义光明和名言唯识,分为内的细中观与外的粗中观。三、由对胜义空性是否秉持某一方的宗派,分为根本中观与随持中观。四、由名言谛分别承许经部行、瑜伽行及世间共称行,分为经部行中 观、瑜伽行中观和世间共称行中观。 五、由是否着重抉择真实胜义,分为自续派中观与应成派中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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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自空中观和他空中观分三 |
丙一、自空中观分四 |
丁一、定义及论典 |
所谓自空中观,即是把轮涅所摄的万法,抉择为远离一切边的显宗大乘宗派。 其中,就法界无生的方面抉择,称为自空中观。 如《理聚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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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最初修习自空中观极为关键 |
最初,修习自空中观极为关键,因为断除轮回根本的实执,完全依赖自 空中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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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自空中观空性基础上再闻思他空中观光明 |
而且,如果对自空中观没有把握住要点,再说哪种心性光明之类的美妙 名称,也只是名称动听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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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二 、中观分类分六 |
乙二 、自空中观和他空中观分三 |
丙一、自空 中观分四 |
丁四、需要先抉择自空中观之教证 |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如来藏大纲要狮吼论》中明示: ‚凡是承许无变之法界为成佛种性,首先需要认识所谓的法界是于何施设之基——真胜义二谛大双运极为不住的中观义。‛ 《他空承许狮吼论》中说: ‚如果想抉择他空宗,首先应当依随怙主龙树的论典,须要抉择万法无自性。 倘若对此不了知,则不能抉择: 世俗自体空、胜义以他而空的妙理。 因此,最初应当抉择离戏各别自证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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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 、他空中观分三 |
丁一、定义及论典 |
所谓他空中观,即是把轮涅所摄万法,抉择为远离一切边的显宗大乘宗派,就无为光明显现分的侧面抉择,由此成为连结显密之津梁的中观,称为他空中观。 如《宝性论》、《法界赞》等,均为他空中观的重要论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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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教证 |
《如来藏大纲要狮吼论》中说:‚如是无为法光明之法界,无有迷乱染污而自性清净,无迷乱本性自相与自成之 力等果法功德,无离而住,如同日轮与光明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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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二者圆融无违分三 |
戊一、龙树菩萨二转《理聚论》所诠义是空性,三转 《赞聚论》所诠义是光明 |
虽然自空中观和他空中观仅仅是西藏论师安立的名称,印度未曾出现如是命名。 然而,二种中观的所诠义,实为印度佛教所本有。因为二者本是第二转法轮及第三转法轮中显示了义 如来藏诸契经的所诠义,也是龙树菩萨《理聚论》及 《赞聚论》的所诠义。 如前论说:‚如是究竟法身智慧,乃为遍一切有寂、平等性、无为法、无变胜义之自性,以了义经部及究 竟观察之正理,均可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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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他空中观非觉囊派闭门造车产物 |
因此,所谓‚他空中观为觉囊派闭门造车的产物‛的说法,并没有真实的根据。 (‚他空中观‛的名称,有些论典说是从觉囊派遍知 多洛瓦开始安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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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宁玛自宗观点:自空中观、他空中观圆融无违 |
按自宗宁玛派的观点,自空中观本与他空中观圆融无违。 如堪布根霍《定解宝灯论注释》中所说: ‚自空他空互相诤议大,若堕现空之边则有过,现 空不违双运宗派胜,持此岂非已胜一切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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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疑似自续派分类:细的内中观瑜伽行中观,粗的外中观经部行中观分四 |
丙一、粗的外中观与细的内中观 |
这一分类源自清辨论师的《中观宝灯论》。其体性如下: 二者均是将轮涅万法,抉择为离一切边的显宗大乘宗派,其中: 胜义承许唯是空性,名言按声闻宗承许外境义,称为粗的外中观; 承许胜义心的自性光明,及名言唯识的宗派,称为细 的内中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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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经部行中观与瑜伽行中观的安立一 |
《中观宝灯论》中说: ‚世俗谛依声闻宗承许者,为粗的外中观;安立其为唯识,称为细的内中观。‛ 又说:‚今当宣说微细瑜伽,此为微细的意义如何呢?诸法唯一以自心幻化中出生而显现,并如梦般幻化的 唯识。 进而,此种幻化唯识,超离三世,无诸形色而自性清 净光明,无有显现之故,当知诸法为幻化唯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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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二 、中观分类分六 |
乙三、疑似自续派分类:细的内中观瑜伽行中观,粗的外中观经部行中观分四 |
丙三、经部行中观与瑜伽行中观的安立二 |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大乘庄严经论释》中说: ‚名称普闻古印度圣境的大智阿阇黎清辨论师,也曾在其统摄一切中观关要的《中观宝灯论》中说道: 瑜伽行中观为细的内中观; 承许外境的中观为粗的外中观。该论明显言及: 以实修时,中观瑜伽行殊胜的缘故,就 连具德月称实修时,也按如是而承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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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与自空他空中观相同 |
内外二种中观的观点,大致与自空他空 中观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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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 、根本中观与随持中观分二 ( 2 2 课 ) |
丙一、根本中观 |
承许轮涅万法无生平等的显宗大乘宗派,成为自空中观所依的本源。 并没有直接着重抉择自续派或应成派,称为根本中观。 如《中观理聚论》、《四百论后八品》、《现 观庄严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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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随持中观分应成派与自续派分三 |
丁一、随持中观定义及论典 |
承许轮涅万法无生平等的显宗大乘宗 派,依随相似胜义和真实胜义中的一种,而特别着重加以抉择,称为随持中观。 如《中观二谛论》、《中论释•般若灯论》、 《显句论》、《入中论自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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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应成派与自续派由来 |
虽然佛护论师曾经就中论的密意创立了应成派而加以解释,但是尚未广泛阐述有关应成合理、自续不合理的破立。 对于佛护之宗,清辨论师在其著作《般若灯论》等中,宣说了许多过失。 从此之后,分为应成派和自续派两大宗 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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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教证 |
《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 ‚《般若经》等宣说诸法皆无自性、无生灭等。 其能无倒解释经者,厥为龙猛,解彼意趣,有何次第? 答:佛护、清辨、月称、静命等大中观师,依圣天为量,等同龙猛。 故彼父子是余中观师所依根源,故诸先觉称彼二师名根本中观师; 称诸余者,名随持中观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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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五、经部行中观、瑜伽行中观及世间共称行中观 |
这三种中观在究竟胜义方面并无差别,仅仅是以安立名言谛而划分的。 其体性为: 承许轮涅诸法无生平等的显宗大乘宗 派,由名言安立的方式不同,分为三种宗派:名言安立随经部的承许,称为经部行中 观; 名言安立随唯识承许,称为瑜伽行中观;名言安立随眼识等前的显现那样暂时承 许,称为世间共称行中观。 |
全文分七 |
甲二 、中观分类分六 |
乙六、自续派中观与应成派中观分三 |
丙一、二派相同处:胜义离戏空、名言如梦幻 |
宁玛派自宗认为: 中观自续派和应成派,在承许胜义中万法为远离戏论的大平等性。 及名言中为如梦如幻的方面,并没有差别。 换句话说,自续派虽然暂时着重抉择相似胜义,但究竟而言,唯一真实胜义是真实性。 因为《分别炽燃论》、《中观二谛论》、《中观庄严论》等中宣说的缘故; 而且,承许世俗犹如幻化,如果以胜义理论观察名言,则不可得,这也是《般若灯论》、《二谛论》的颂词及自释等中宣说的缘 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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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二派不同处分二 |
丁一、应成派最初即着重抉择真实胜义,自续派不是 |
但是,在‚是否最初即着重抉择真实胜义‛这一点上,二派存在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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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世俗犹如幻化,应成派随他称,自续 派自他共称 |
而且,对于世俗犹如幻化:一者只在他方前承认。 另一者不仅在他方前承认,自方也承认。 这也是有差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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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二派体相:自续派着重抉择相似胜义单空,应成派着重抉择真实胜义离戏空 |
二种中观的体相为: 承许轮涅诸法无生平等的显宗大乘宗派,着重抉择相似胜义,是自续派; 承许轮涅诸法无生平等的显宗大乘宗 派,着重抉择真实胜义,是应成派。 |
表 3:(1 表) 甲三、中观释词分二
全文分七 |
甲三、中观释词分二 |
乙一、释词一 |
不住任何戏论边故,称为中观。 《三摩地王经》云:‚谓有或无即二边,净与不净亦为边,是故善灭诸二边,智者亦不住中间。‛ 《大宝积经》云:‚所谓常为一边,无常为一边,二边之中观,乃无所观、无所依、无所现、无所了、无依处。迦叶,是名中道诸法实观。‛ 《中观光明论》对此解释道: ‚法界是此是彼,无法观察,是无所观;无法为人表示,故无表; 不住内界及生处的自性,故无所依; 不会如外界与生处那般显现,故无所现;超越眼识界等的自性,故无了别; 并非贪等一切烦恼的依处,故无依处。‛ |
乙二、释词二 |
荣素班智达说: ‚所谓中观者,即遮破外道常断二边,及有无的一切增益损减边。 并且能显示轮涅无二之法。 及无住涅槃妙道的诸大乘义,故称中观。‛ |
全文分七 |
甲四、显密 抉择远离一切戏论实相之方法分 二 |
乙一、密宗之方法 |
一般来说,对于抉择远离一切戏论的实相义,显宗和密宗具有众多的方便。 譬如,密宗有生圆次第修持气脉明点的方便,有灌顶、修 习上师瑜伽的方便、有脱嘎四种坐式的方便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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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显宗 之方法分 二 |
丙一、中观依据教证、理证趣入空性 实相 |
显教中的中观宗到底以何者为方便呢? 中观宗依据了义的教证,尤其依靠真实的胜义理论,趣入诸法实相。 譬如,月称菩萨在《入中论》中,自述其传讲缘起真实性 的方法为:‚如彼通达甚深法,依于经教及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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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依靠正理抉择离戏实相需要把握四个方面 |
依靠正理抉择离戏实相的意义时,需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一、所破; 二、对其能破的正理; 三、以此如何破斥之相; 四、对自方没有同等过失。 以比喻显示,所破如箭靶,能破如箭,如何破斥如射击方 法,没有同等过失如护身盾牌。 |
表 5-1:(13 表) 甲五、中观所破能所二执:道所破破能执、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全文分七 |
甲五、中观所破能所二执:道所破破能 执、理所破破所执分三(23课) |
乙一、总说二种所破教证依据 |
《菩提道次第广论》云: ‚总所破等略有二种,谓道所破及理所破。 初如《辨中边论》云:‘已说诸烦恼,及诸所知障,许此二尽故,一切障解脱。’ 此所破事于所知有。 此若无者,应一切有情不加功用等,得解脱故。‛ 大略说来,总的所破有道所破和理所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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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道所破破能执摄为二执二障分二 |
丙一 、道所破破能执之二障分二 |
丁一、二障存在的理由 |
道所破即修道的障碍,无余归摄在烦恼障和所知障当中,这是所知法中存在的法,理由是: 如果所知中无有,应成一切有情不加功用,自 然解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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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分说分三 |
戊一、二障的本体 |
以下从本体、作用、数量决定三个方面阐明二障: 《宝性论》云:‚三轮虚妄分别心,承许彼为所知障,悭等虚妄分别心,承许彼为烦恼障。‛ 对于施者、受者、施等三轮的虚妄分别心,承许是所知障; 六度违品——悭贪、贪欲、嗔恚、懈怠、散乱等的虚妄分别心,承许为烦恼障。 二者都是在能境上安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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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二障的作用分二 |
己一、障道 |
障道即是: 以烦恼障障碍清净波罗蜜多,比如相续中有嗔恚杂染,则障碍安忍度,令其不得清净; 以所知障障碍圆满波罗蜜多,即行持波罗蜜多时,有三轮的虚妄分别,将导致波罗蜜多不能究竟 圆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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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障果 |
从障果来说,烦恼障主要障碍解脱生死,所知障主要障碍一切智智。 如《小乘俱舍论》云:‚主要障碍获得暂时解脱的同类恶心,皆为烦恼障。‛ 《大乘俱舍论》云:‚障碍获得一切智智究竟解 脱的同类执著习气,皆为所知障。‛ |
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二、道所破破能执摄为二执二障分二 |
丙一、道所破破能执之二障分二 |
丁二、分说 分三 |
戊三、二障 的数量决 定 |
《辨中边论》云:‚已说诸烦恼,及诸所知障,许此二尽故,一切障解脱。‛ 即断言二障已摄尽一切障碍。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该论的注释中说: ‚其合理者,实际所求,除了解脱和一切种智之外,再无第三种果。 从主要对彼二障碍的角度,安立烦恼障和所知障;其次,二障的起因是人我执和法我执,二我执的能 治是证二无我。 因为所证二无我之外,更无胜义所证的缘故。二障数量决定,遮止多少之边。‛ 果仁巴大师在《入中论释•遣除邪见论》中,认定一切虚妄迷乱为道所破,义无不同。 因为上述二障的本体——悭等及三轮虚妄分别中,实际已含摄了一切虚妄分别。 《四百论》云:‚虚妄分别缚,证空见能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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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道所破破能执之二执分二 |
丁一、二我执是二障之因 |
《楞伽经》说:‚以我执引生的烦恼心,为烦恼障;以三轮法执引生的分别心及习气,为所知障。‛ 二我执是二障之因,若能断除,二障自然消灭。因此,道所破更直接认定为人我执和法我执。 修习显密八万四千法门,目的唯一是破除人法二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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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执人、法 为二我生起二我执 |
问:二我执如何生起呢? 答:以无明,把所境人、法,妄计为人我和法我, 并耽著不舍,由此产生深重的,人法二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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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
丙一、理所破是破二我执之境即破所执 |
譬如说‚某人决定没有‛,必须先认识所无的对象。 同样,要决定无我和无自性,也须要先认定所无的‚我‛和‚自性‛。 如果没有现出所破的总相,则所谓的‚破彼‛也难以决定是无颠倒的。 《入行论》云:‚不依所察实,不取彼无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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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理所破破所执之二我分五 |
丁一、教证 |
《入中论》云:‚由人、法分二。‛ 又云:‚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 《众论难题释》云:‚理所破,总摄为人我与法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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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认定我与无我 |
月称菩萨《四百论释》中云: ‚所谓我者,谓诸法体性,不依仗他。由此无故,名为无我。 此由法与补特伽罗之差别,分别二种,谓法无我与补特伽罗无我。‛ ‚我‛,即是不观待他,而有独立堪忍的自性。 ‚无我‛,即是无有这不观待他的独立自性。 换言之,虽然在未经胜义理论观察的情况下,名言中有缘起的假立人、法。 但人我和法我,即便在名言谛中也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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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认定人我与法我 |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抉择二无我之理》中解释: ‚缘:自相续的五蕴,妄计为我,的识,即是我执。其耽执之境,称为补特伽罗或人我。‛ ‚排除所谓的人,或我后,其余一切有为、无为诸法,称之为法…… 因此,所破补特伽罗及瓶等诸法,以自性成立,或者谛 实,称为人我或法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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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
丙二、理所破破所执之二我分五 |
丁四、我所 |
扎雅楞达在《入中论释》中解释: ‚次念云:此是我所,谓除我执境外,贪著余一切事。‛除开我执之境,对此外的任何一种事物贪著,心中想: 这是我所有的房屋等,即是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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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五、人我之我所与法我的区别 |
我所执之境,与法我的差别: 譬如一个茶杯,执著是属于我的茶杯,这是在‚人我‛观念下引生的我所执; 执为是自性有的茶杯,这是在‚法我‛观念下引生的法我执。因此,我所执的境为我所,法我执的境为法我。 ‚我所‛应归摄在‚人我‛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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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理所破破所执之四边 |
所破为: 人我——有边; 法我——有边、无边、亦有亦无边、非有非无边。胜义理论的所破,可以无余归摄在四边当中。 全知麦彭仁波切给 ra 萨格西的辨论书——《开显真如论》中说: ‚所谓‘无有彼事者’,即能了知无有名言的任何戏论。 因为对于破立的名言,在这四者中,含摄了安立一切破立的名言之相。‛ 《四百论》云:‚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 对有边、无边、二俱边、双非边,以一、非一、双(即离一多因) 等正理的破法,随其次第应当配属,智者以此便能了达四边均非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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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2 4 课 ) |
丁一 、理所破是破心识前的人 、法显现分三 |
戊一、所破就是面前的显现 |
上述所破的人我和法我,究竟是指何者呢? 直接说,即是迷乱众生心识前,如是显现的人和宝瓶等。 在尚未通达空性的众生心识前,所谓的‚真实有‛也只是这些而已,不必要再去寻觅一种其它的法。 所谓的‚实有执著‛,也只是认为这是我、这是宝瓶的念头而已。所以,对所破和攀缘所破的执著,没有什么确定不了的。 凡夫没有修习中观之前,宝瓶等如何显现,即是二我;对其如何执著,即二我执。 因此,所谓‚瓶等真实有‛,也只是当下鼓腹、盛水的瓦瓶等, 不必在这之外寻觅一种其它的所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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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缘显现起实有执着,不破显现只破实有执着不合理 |
《定解宝灯论》云:‚不空瓶子之外法,所成实有为何法,汝等了知所破相,实为荒唐可笑处。‛ 章嘉三世若白多吉的见歌中说:‚如今有些聪明人,耽著实有、堪忍等的名言,明明的显现放臵一边,却去寻找其它具有相的法。‛ 因此,在实执众生的心前,这个显现是实有,不破它反而寻找其他的所破,显然不合道理。 全知无垢光尊者说:‚嗔恚是缘怨敌产生的,如果不在怨敌的显现上空,而只说一个虚空没有,这样对遣除执著怨敌有什么作用呢?‛ 我们是对正显现的有情生起执著,攀缘可爱相贪执,攀缘不可爱相厌舍、嗔恚。 对于法,也唯一是执著正显现的色声香味触等,并非执著显现之外的法。 譬如,享受美味,是心攀缘正显现的甜酸苦辣执为实有;欣赏音乐,是心识攀缘显现的乐曲,或喜或哀。 白天起执著,是妄执白天显现的人法; 梦中起执著,是妄执梦中显现的人、法; 漂泊中阴,耳闻巨响,心神恐惧,也是对中有的显现耽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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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
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丁一、理所破是破心识前的人、法显现分三 |
戊三、一切显现抉择为空性后断二我执 |
总之,一切执著都是攀缘显现而起的。 认定了理所破是显现之后,遮破实有的人法显现,就能把显现抉择为空性; 再安住正见修习,就能断除人法二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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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自续派与应成派遮破显现法的差别分二 |
戊一、自续派世俗有胜义无显现,应成派遮二谛之无显现 |
问:中观的所破是宝瓶等的显现法,在遮破显现法的方面,应成派和自续派在认定上有何差别呢? 自续派遮破胜义中显现存在; 应成派遮破二谛中显现存在,故连显现法也要 遮破,不承许在自他面前共同存在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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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教证分四 |
己一、自续派单空是心所妙慧的对境 |
《智慧品释》中说:‚因为无始以来串习实执的诸有情,暂时没有机会产生远离四边的智慧。故首先需要发起,诸法仅胜义中无有,所安立 的心所妙慧。 因此,自续派的一切论典中,对于经论中诸多遮破色等之相,宣说仅是遮破实有的,单空假胜 义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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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自续派分二谛简别 |
又说:‚虽然胜义中无生,但对世俗中似有生的显现,并不能遮破,因此: 诸法在世俗中持其自相,以观察名言的正量成立; 彼按显现那样,在胜义中不成立之故,对所破加胜义的简别。 而说胜义中无、世俗中无欺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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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应成派遮二谛而离戏 |
又说:‚具德月称和寂天等,最初即着重抉择离四边的各别自证智,如是对彼世俗中成立自相也一并破除,故而息灭分开执著二谛,将成现空 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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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应成派遮二谛无二谛简别 |
《定解宝灯论》云:‚成实有等之鉴别,加上所破而宣说,自续论中虽称有,由以观察胜义言, 加上彼者有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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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
戊一、略说自宗观点秉承 |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是一个大问题,过去印度自续派和应成派的论师,彼此就这一问题展开了许多辩论,后来西藏前代及后代的中观论师,也对此诤论不休。 自宗则秉承西藏前代论师中的大法王无垢光 尊者,及全知麦彭仁波切等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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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自宗观点分六 |
己一、有时破有时不破 |
以下抉择自宗: 中观应成派的论典中,有时破显现,有时不破 显现,实际这是针对不同情况而说的,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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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圣者入定位根本慧智时破显现、凡夫无患根识时不破显现 |
一、以圣者入定的根本慧为正量,抉择宣说诸法空性时,遮破显现; 二、仅仅在世间面前,暂时以世间无患根识为正量,宣说安立世间名言时,不破显现。 《定解宝灯论》云:‚自宗观察不观察,已有如此二承认。‛ 《入中论》云:‚设若观察此诸法,离真实性 不可得,是故不应妄观察,世间所有名言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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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
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
戊二、自宗 观点分六 |
己三、圣者入定位根本慧智时破显现、出定位分别妙慧时不破显现 |
或者: 一、应成派自宗不共随圣者的根本慧定,抉择诸法究竟大空性时,遮破显现; 二、随圣者后得位,宣说暂时世间名 言时,不破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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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总结 |
由此可知:分别以根本慧和无患根识为正量,或者分别依随入定位和后得位抉 择的时候,具有破和不破显现的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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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如此安立理由 |
为何这样分别安立呢?因为: 一、圣者根本慧的境界,犹如秋天中午的虚空万里无云,极为清净一样,连极微尘许的所缘相也没有。 因此,在抉择根本慧的真实境界时,需要遮破一切能取所取的相,故连共同显现也一并破除。 二、虽然实相如是,毫无变异。 但在迷乱有情的心识前,犹如毛发般无而显现。 故在宣说众生迷乱根识的境界时,暂 时随顺世间的承许,不遮破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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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应成派所破是瓶等显现诸法 |
因此,应成派胜义理论的所破,唯一是这般显现的瓶等诸法,在这之外另外找 一种单独的所破,显然毫无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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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列出能立因依据分二 ( 2 5 课 ) |
己一 、教证分三 |
庚一、承上启下 |
以上所安立的眼、瓶等内外显现,具 有破和不破的阶段,首先由圣教来了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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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以圣者入定位根本慧智为正量而宣说诸法空性时破显现分三 |
辛一、定解宝灯论等教证 |
《定解宝灯论》云:‚所谓中观之自宗,中观派需以理证,如实衡量究竟义,除此之外非自宗,因为中观自衡量,彼等悉皆不成立。‛ 又云:‚是故自宗之观点,衡量胜义实相时,依本性中皆不成,如是有何可承认。‛ 《心经》云:‚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 又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月称菩萨《四百论广释》云:‚为了明 示胜义谛究竟实相的本性,及观待圣者无漏智慧时,宣说五蕴也自性本空。‛ 《入中论》云:‚若许现起真实知,行者五蕴皆非有。‛ 诸法实相、法界离戏,并不是世间眼识等任何能境心识的所境。 在抉择宣说诸法实相时,唯有圣者的智慧才是正量。 因此,唯一依随圣者智慧宣说就足够了,丝毫也不必观待眼识等。 如此,不必要留下任何来自眼识等的法,所有的一切都是所破,以眼识等是非 量的缘故,这样遮破不会遭到任何妨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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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戊三 、列出能立因依据分二 己一 、教证分三 |
庚二 、以圣者入定位根本慧智为正量而宣说诸法空性时破显现分三 |
辛二 、根识非量所见非真能所虚妄故破显现分八 |
壬一、凡夫根识 非正量 |
《三摩地王经》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 诸根是量,圣道复益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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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凡夫见迷乱相而圣者无 |
《入中论自释》云:‚今当说胜义谛,然胜义谛非言说境故,非分别境故,不能直接显示。 当以闻者自能领解之譬喻,明彼体性。 颂曰:‘如眩翳力所遍计,见毛发等颠倒性,净眼所见彼体性,乃是实体此亦尔。’ 如眩翳人由眩翳力,见自手所持器皿中有毛发等相,为除彼故,遂将彼器数数倾覆。 此时,诸无翳人行至其前,用目审视彼毛发处,毛发等相都无可得,更不分别彼毛发为有事无事,是发非发,及表色等差别。 若有翳人述自心意,告无翳者曰:见有毛发。尔时若为除彼分别,告有翳人曰:此中无发。 然此说者无损减过,毛发之真实义是无翳人所见,实非有也。 如是患无明翳者,不见真实义,而见蕴界处等自性,此是诸法世俗性,即此蕴等。 诸佛世尊永离无明习气者,所见自性,如无翳人不见毛发,此即诸法真胜义谛。 论云:如有翳眼所缘事,不能害于无翳识,如是诸离 净智识,非能害于无垢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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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圣者正量凡夫则非分二 |
癸一、 立自宗 |
《自释》又云:‚以彼自性不可得故,如是思择真实 义中,唯诸圣者方是正量,异生则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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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破世间知见是正量 |
‚若举世间妨难者,观真实义时,亦许世间知见,是正量者。 颂曰:若许世间是正量,世见真实圣何为?所修圣道复何用?愚人为量亦非理。 既许世间是正量,此量现见真实义故,应许已断无明,故许愚人为正量不应道理。 若人有缘何法之无知,此人于彼法即非正量,如不识宝者观宝珠等。 若眼识等已现见真实义,则为求证圣道故,勤修净戒、闻思修等,应空无果。 此亦不尔。 颂曰:世间一切非正量,故真实时无世难。 由前道理,于观真实义时,世间一切非是正量,故无 世间妨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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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四、亲证法界实相无迷乱相 |
《自释》云:‚如已觉后三非有,痴睡尽后亦如是。如梦尽醒后,则梦中所见三法皆非是有。 如是尽拔无明睡眠,亲证法界,则彼三法亦皆非有, 故离外境非有内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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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五、世俗有显现胜义无显现 |
《四百论广释》云:‚是故,若此为安住世间之名言,及仅以世间宣说瓶是现量,则是合理。 然而寻找自性时,以胜义理论不应如是宣说,因为瓶 之自性毕竟不见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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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六、识所现所见非正量 |
又云:‚若彼于此诸根识等增益为现,又许为量,极无系属。 不欺诳识,世见为量。 然世尊说,此识是有为故,是虚妄欺诳法,犹如幻事。‛ |
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戊三 、列出能立因依据分二 己一 、教证分三 |
庚二 、以圣者入定位根本慧智为正量而宣说诸法空性时破显现分三 |
辛二、根识非量所见非真能所虚妄故破显现分八 |
壬七、实相中 无迷乱显现 |
《回诤论》云:‚若以现量等,能缘于少法,则应 破与立,无故无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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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八、总结 |
以上的教证表明: 就像无患眼识前不显现毛发、醒者心前无有梦现那样,在证悟实相的智慧前,也不会有种种显现。因此,以教证善能成立:眼和宝瓶等显现法也都 一概遮破。 《四百论》中讲到:安住质直、智慧的人们,依靠如此众多明显可靠的教证,可以成为证明,无有疑 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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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 、必破世俗显现分三 |
壬一、二谛无生世俗名言无生 |
此外,对于中观自续派所说的‚不破共同显现法‛,月称菩萨也在其论著中发了许多太过。 如《入中论自释》云:‚若见如是断除一切实执之法,其贪著名言谛者,惊惶失措,谓:诸法实体染净之因,定当有生。 虽如是说,唯存空言,何以故? 颂曰:于真性时以何理,观自他生皆非理,彼观名言亦非理,汝所计生由何成? 如以观胜义时所说正理,观自生、他生皆不应理,如是于名言中由自性生亦不应理。 汝所许之诸法生,由何成立?故自相生于二谛中俱非是有。 汝虽不欲,亦定当受许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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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世俗不破显现法是胜义歧途 |
《六十正理论释》云:‚若见彼等有,则非见真实,故世尊谓,眼耳鼻等皆非量。‛ 又云:‚地大等自相不生,即无自生。也绝非从水的湿性中产生,即无他生。地大本为空性之故。‛ 这也是以胜义理论直接遮破世俗显现法。 该释中又说:‚若认为即使自性不生,世俗中,色受有生,呜呼!此诚误入歧途。‛ 若认为胜义中虽无生,但世俗中有生,如是分开二谛,世 俗中不破显现法,也是趋入真胜义谛二谛无二的歧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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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胜义理论所破正是名言世俗 |
《众论难题释》云:‚胜义理论前,不可能有应破、不应破的二种名言的自性,因此,彼自性不缘而需遮破。‛ 该释又云:‚因此,以胜义理论正观察时,除了仅仅是彼名言之法不缘,或不可得之外,不必要单独分析所破。 因为在名言法之外,没有任何其它所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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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以非入定位识无患根识为正量宣说世间名言时不破显现 |
《定解宝灯论》云:‚后得道果及宗派,如所尽所诸成立,各自不杂许承认。‛ 《四百论广释》云:‚为了明示世间名言谛,及观待世间正量时,应当分别承许内外五蕴。‛ 《入中论自释》云:‚为明违害境之差别,先说二谛建立。‛ 《入中论》云:‚若谓安住世间理,世间五蕴皆是有。‛ 《入中论》云:‚真实不生世间生。‛ 《四百论》云:‚以世间少有,于胜义中无。‛ 《四百论释》云:‚设若眼等非有,何故建立眼等诸根,业异熟体?我等岂破此异熟体?若破眼等,彼何非破? 我等观察,唯为寻求自性故,我等于此破除有性诸法。非破眼等所作缘起业异熟体,彼可容有。 故有所说异熟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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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戊三 、列出能立因依据分二 |
己二 、理证分三 ( 2 6 课 ) |
庚一 、共同显现分决定是胜义理论的所破之理由分五 |
辛一、显现不破则不能成立离戏 |
1、共同显现分决定是胜义理论的所破,其理由为: (1)显现分需要安立为远离戏论之故。 ‚显现分的自性也需要安立为离戏‛这是决定的。 瓶等显现本是二取的戏论法,如果不抉择为不成立,则 不能成立远离戏论。 |
辛二、不破显现法只破实有自性我不合理 |
(2)承许显现外的所破,应成毫无关系故。 有人说:不必要破显现,只遮破堪忍法或胜义中存在自体,就能抉择显现法为空性。 此说不合理,所谓‚破堪忍法或胜义中存在自体‛,是破显现,还是不破显现? 如果破,则和承许不破显现的观点相违; 如果不破,则应成只是显现外的堪忍法等,自体本空。显现本身并没有以理抉择为空性或者离戏,因为二者无 关系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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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不破显现无法现空双运 |
(3)不破显现法,现空无法双运故。 从显现的角度,无法安立现空是一味无别的大双运。 《定解宝灯论》云:‚空与不空非双运,如黑白绳搓一起。‛ 若说:虽然破显现,但只是在胜义中遮破,并不是名言中遮破。 答:这样应成:应成派和自续派只是说法上有差别,意 义上并无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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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不破显现无法安立离戏空性基道果无别 |
(4)不破分别心前的显现分,应成真实名言谛中,无法安立无颠倒的基道果故。 不破分别心前的显现分,应成: 能取所取所摄的法不成立是客尘法,诸法本性不成立为离戏自性清净,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基; 圣者根本慧定为毁坏显现法之因,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道; 佛陀智慧前存在山河大地等的不清净显现,不具二种清净的功德,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果。 更敦群培说:‚如果认为我们现在所见的山河大地,在成佛之后所见依然相同,那就大错特错了。 草的甘香味只有驴子的心识才感觉得到,一旦这种心识从驴子体内消失,驴子再也感觉不到草的甘香味了。 公鸡有一种测时报晓的意识能力,一旦这一心识从公鸡身体中消失,它再不能知晓夜间和早晨。 人类的所有知识,都是由眼耳鼻舌身五识来摄取的,如果在五识之外再加一个意识,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会更加开阔。 如果这双眼睛不是左右横排,而是上下竖着,我们所看到的外部世界的形象与颜色将会大不一样。 我们所认为的一切都是由眼耳鼻舌识提供的,此外没有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所有的颜色、形状都是由额头上的双眼来摄取; 所有的声音无一不是由两耳内耳膜的振动而听闻到的。通常,人类是在功能低下、作用有限的五识之外再加一 个迷乱心,然后武断地宣说:所有知识尽在我的认识之中。把那些未出现在自己心中的道理,都归结为‘无’和‘不 存在’的概念中,这无疑将是万祸之根。‛ |
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戊三 、列出能立因依据分二 |
己二 、理证分三 |
庚一、共同显现分决定是胜义理论的所破之理由分五 |
辛五、抉择离戏空性时不破显现二谛各有三大过失 |
(5)抉择离戏大空性时,不遮破显现,以世俗和胜义谛观察将有三三过失故。 世俗谛中承许不破显现的三大过失: 一、用处不对:现在是抉择胜义谛的时候,不必要对名言谛分析,不应说东答西。 二、没有必要:说是显现法依然存在,只是显现上没有一个他法,这像说人头上没有牛角一样,道理显然,不必要费力分析。 三、字句相违:一面说‚显现以显现不空‛,不空即承认实有。 一面又说‚理所破(胜义理论的所破)在二谛中都不存在‛,显然字句相违。 胜义谛中承许不破显现也有三大过失: 一、前后矛盾:既然说‚显现以显现不空‛,等于承认显现自相实有。 又说‚理所破在胜义谛中不存在‛,前后矛盾。二、自许相违:自己承许无遮空性,又承许‚显 现不空,显现上实有空‛,这样间接有了承认的法,成了非遮他空见,和自己承许的无遮自空见相违。三、依空性也不能产生世俗显现:因为你所承 许的空——显现的实有空,在二谛中都不存在。而不空的显现,在二谛中都存在。 由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实有空‛,永远不可能产 生‚二谛中实有的显现‛。 |
庚二、以胜义理论观察一切显现法本空离根 |
2、如经云‚万法如芭蕉,空无实体‛,以此推理,一切显现法连极微尘许也不存在之故 以胜义理论观察会发现,一切显现法都如同经中所说,如芭蕉树那样空无实体。 譬如花绳不观察时似乎是有,但如果从粗大逐渐分解到细微,最后连无分微尘也不存在,悉皆空无自体。 因此,所谓不空或者不能遮破之法,在所知法的范畴中,连极微尘许也不存在,万法应当抉择为如兔角、石女儿一般,本空离根。 《入中论》云:‚设若观察此诸法,离真实性不可得。‛ 又云:‚如石女儿自性空,真实世间俱非有。‛ 《定解宝灯论》云:‚若问仅思空性言,则当承认无遮见。‛ ‚二谛之中皆无生,于说无遮有何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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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胜义理论不破显现 法则非自空中观观点 |
3、胜义理论不破显现法,则非中观自空派之观 点故 |
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戊四 、驳斥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十三个教证理证分五 ( 2 7 课 ) |
己一 、前八个教证分二 |
庚一 、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前八个教 证 |
有事宗或者具怀疑者,不能接受显现为所破的观点,他们以教、理进行诤辩,所举的教证和理证为: 1、《入中论自释》中引经云:‚世间与我诤,我不与世间诤。世间说有者,我亦说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无。‛ 2、《中论》云:‚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 3、《入中论》云:‚若世于汝无妨害,当待世间而破此,汝可先于世间诤,后有力者我当依。‛ 4、《入般若波罗蜜多论》云:‚若谓现量等相违,非违,仅不观察有,此处我非遮止也。‛ 5、《显句论》云:‚如欲求水先需水器,无疑先要承许如安住之世俗。‛ 6、《入行论》云:‚见闻与觉知,于此不遮除。此处所遮者,苦因执谛实。‛ 7、帝洛巴云:‚显现非为束缚,若耽执则束缚,故当断除耽执。‛ 8、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智慧品释》中说: ‚对于这些瑜伽士和平凡者前共同显现的诸法,有何可诤辩的呢? 答:并不是辩论这仅现诸法的有与无,因为没有任何破显现的中观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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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破斥对方列举的不破显现的前八个教证分四 |
辛一、前八个教证为非入定位角度故为不破显现之世俗谛 |
所谓的世间,并不是指尚未进入宗派的平凡世间人,而是特指无患根识。 如《入中论》云:‚无患六根所取义,即是世间之所知。‛如上所说,上述八个教证都是后得位分开二谛,仅仅 以世间无患根识作为正量,而安立世间名言时所宣说的。 《入中论》云:‚果故此等虽非有,我依世间说为有。‛又有教典云:‚我说我我所,必要如是说;如是蕴界处, 必要如是说。‛ 在后得位,根本不必要遮破显现分,而且也无法遮破,显现法本身如同幻化、水月,因此只是遣除颠倒的实有 执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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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前八个教证为非入定位角度皆随他方承 许不了义 |
再者,观待应成派以根本慧为正量而抉择诸法空性时,以上这八种都是不了义的说法。 也就是,仅仅是随他方承许,并非自方承许,因此并不是像自续派那样自方承许。 《入中论》云:‚如是诸法无自性,不了义经亦说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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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不了义的三个条件 |
怎么断言这些都是不了义呢? 原因是满足安立不了义的三个条件,也就是: 一、有意趣:上述经论都是唯一以现相为意趣而宣说的; 二、有必要:为了把不能证悟空性的世间人,间接引入真实义,而宣说存在实有。 再者,由缘起性无欺存在,乃至能取所取的现行尚未消于法界之间,对有情来说,显现相续不断,而且能作利益和损害,因此有必要说显现存在; 三、以胜义正理有害:以胜义理论观察,所谓的一体、 异体、生灭、四边等,无法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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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自方承许与他方承许 |
那么,什么是只随他方承许,并非自方承许呢? 如根敦秋佩所说:‚佛在菩提树下闭目静坐七日,这是佛本人无承许的观点。 转法轮、说四谛法、引导众生开悟解脱,则是以慈悲 为原则的他方承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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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戊四 、驳斥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十三个教证理证分五 |
己二 、第九 、十个教证分二 ( 2 8 、 2 9 课 ) |
庚一、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第九、十个教证 |
9、《宝性论》云:‚具有分离之体性,如来藏以客尘空;无有分离之体性,藏以无上法不空。‛ 10、《大涅槃经》云:‚善男子,虽于空处多有所说,则不得名狮子吼也。 于此智人大众之中,真得名为大狮子吼。 狮子吼者,不说一切法悉无常、苦、无我、不净,唯 说如来常乐我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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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破斥对方列举的第九 、十个教证分四 |
辛一、此等颂为三转名言净见量光明显现角度,并非二转胜义量离戏空性角度 |
《宝性论》的这一颂,并非以胜义理论宣说空和不空的差别,唯独是在名言净见量前显示空和不空,这对于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并没有丝毫妨害。 同理,《涅槃经》所言‚不说一切法无我‛、‚唯说如来藏圣我、常恒等‛,也不是说以胜义理论不遮破如来藏的光明分。 若问:既然不是宣说胜义理论前如来藏不空,那是在哪方面宣说呢? 答:单单是以名言净见量安立如来藏的光明分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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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以二转胜义理论衡量,如来藏光明分必须是离戏空 性 |
如果以胜义理论进行衡量,如来藏的本体同样是离戏的大空性,否则不能周遍法界 有情,且不能成为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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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列举教证 |
《楞伽经》云:‚世尊告曰:大慧!我所宣说如来藏者,不同外道所说神我。 大慧!如来应正等觉是于三解脱门、涅槃、无生等句义说名如来藏。‛ 《般若经》云:‚若有较胜法涅槃更为殊胜之法,彼亦如梦如幻。‛ 《如来藏大纲要狮吼论》云:‚如果以理观察,如来藏本性为空性之故,则承许其为心的法性、周遍一切境、于一切时为恒常、不可思议、诸功德一切无偏显现等,悉皆应理。 如果其自体不空成实,则不能安立为他法的法性等。同时,以胜义量观察所得的结果,也不可能成立如来 藏为成实不空。 因为以胜义理论观察诸法无实之后,得出一个成实之 法,如是犹如由光明产生黑暗一般,必无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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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三转断无明证光明 |
譬如,把黄金、石块、草木等一并付火焚烧,其中会被烧尽的,自然被焚毁无余,而烧不掉的,也会留下来。 同样,清净和不清净的显现,都平等以胜义理论抉择为空性,故都是胜义理论的所破。 然而,从道所破的角度来说,以修道智慧的火焰,能无余焚尽不清净的客尘现相,故说‚具有分离之体性,如来藏以客尘空‛; 而如来藏是实相的缘故,不可能分离,但它在基、道、果的任何时位本来如梦如幻。 如《法界赞》云:‚譬如火净衣,具诸垢杂染,若臵烈火中,垢尽衣无坏。 如是光明心,具贪等诸垢,慧焰烧尽垢,彼者非光明。‛弘扬他空的遍知多洛瓦在《山法中观了义论》中说: ‚抉择胜义根本慧定远离一切戏论,没有丝毫存在之法,如同兔角、空花一般,这是在第二转法轮,和圣龙树的 理聚论中一再宣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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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五 、中观所破能所二执 :道所破破能执 、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 、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丙四 、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丁三 、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戊四 、驳斥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十三个教证理证分五 |
己三、第十一个教证分二 |
庚一、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第十一个教证 |
11、《定解宝灯论》云:‚共同所见为明分,成立现基不能无。‛ 十法界有共同所见境,此处遮破显现分, 怎么有共同所见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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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破斥对方列举的第十一个教证分三 |
辛一、此颂是以名言量安立十法界具有共同所见境基 |
十法界分为六凡和四圣。 六凡心识前的不清净共同所见境,只是依于名言观现世量而安立的; 四圣心前的清净共同所见境,则是随名言净见量而施设安立的。 因此,是以名言正理安立十法界具有共同 所见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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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明分必空方为现基 |
这里遮破显现分,则是以胜义理论把一切显现抉择为自空,这即是显现的本性,唯一 以如是当体空的显现,才能成立为现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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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实有四边之显现非现基法性 |
《定解宝灯论》云:‚若与空性相脱离,现许不能作现基,此现如何而显现? 谓此不偏之显现,无法想象之缘故,并非成立为现基。 能知正量未见时,说有仅是立宗已。 所现如若偏一方,除此他法不能现,乃是 不空显现故,成堪胜义理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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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第十二个理证分二 |
庚一、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第十二个理证 |
12、倘若胜义理论的所破是显现分,岂非世俗谛不重要而胜义谛重要? 如果胜义理论在二谛中都破显现,请问与外道顺世派的见解有何差别呢? 《定解宝灯论》云:‚外道太阳派诸众, 离开显现观空等,亦应能够断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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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破斥对方列举的第十二个理证分三 |
辛一、破显现实有为空,立双运第三边 |
此处以胜义理论破显现分,不是因为‚世俗谛不重要,唯独胜义谛重要‛,而是由于: 众生执著显现为实有,不能理解现即是空。 如果不破显现,终究无法将现和空介绍为无二双运。 《入中论》云:‚痴障性故名世俗。‛ 因此,所问与破显现分的原因不相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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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现空无主次双运第三边 |
其次,从二谛的角度来说,本来没有主次的差别,两个法若是他体,可以安立一者主要、一者次要,如同主尊和眷属那样。 但是,世俗谛的显现和胜义谛的空性本来无二一味,现即是空,空即是现,何来主次 的差别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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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 、第十二个理证分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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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一、胜义方面离戏空不同于粗细第二边无边 |
运用胜义理论在二谛中遮破显现,不论胜义或名言方面,都不同于外道顺世派的见解。 也就是,胜义方面以胜义理论遮破四边,破了无边,远离以无 边所摄的粗细邪见的执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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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五、中观 所破能所二执:道所破破能执、理所破破所执分三 |
乙三、理所破破所执摄为二我四边及显现分四 丙四、理所破破所执之显现分三 |
丁三、应成派是否以胜义理论遮破显现分四 戊四、驳斥对方列举不破显现的十三个教证理证分五 |
庚二、破斥对方列举的第十二个理证分三 |
辛三、应成派二谛中遮破显现之离戏空性不同于外道顺世派断灭见分二 |
壬二、世俗名言如幻有缘起法非断灭 |
名言方面,如《显句论》云: ‚有师难云:诸中观师与无见者全无差别。何以故? 此说善不善业、作者、果报、一切世间皆自性空,诸无见者亦说彼无,故中观师与无见者全无差别。‛ 论中回答:‚然非如是,诸中观师说有缘起,由缘起故,说此世、他世等一切无性,诸无见者非由如是。 是缘起故,就性空门;达后世等,是无实事。 若尔云何? 谓缘现世诸法行相自性,然未见彼从前世而来此世,及从此世而往他世,谤无余世,等同此世可缘之事。‛ 又云:‚若尔,彼等亦于诸法无性通达为无,由此见故,且有相等。 答曰:非有。中观论师许世俗 有,彼等不许,故非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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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第十三个理证分二 |
庚一、对方观点:胜义理论所破显现与缘起生显现 相违 |
13、如果胜义理论的所破是显现,则与缘起因相违,因为缘起因是‚一切显现法,缘起生,故 自性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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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遮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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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1:(29 表) 甲六、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全文分七 |
甲六、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30 课) |
乙一、掌握能破正理的必要性 |
认定好了所破,如同看准靶心,接着应当有的放矢,遮破所破。 但这不是凭空就能达成的,应当凭借真实成立的理论进行遮破,否则,不精通正理,也无法由思维遮破戏论,引生正见。 能破也叫因,即能破除戏论的理由,包括共同五大因和不共四大应成因。 凡是不符合诸法实相的戏论,都能运用正因推出它在逻辑上不能成立的地方,这样推翻以往的邪分别,远离相续中覆盖缘起真相的执有执无的耽著,从此能开始和实相相应。 从显宗来说,不依靠正理观察,就再没有一法能认定,四边是不符合实相的戏论,进而对离戏的空性产生定解。 因此,认定所破之后,关键是掌握能破的正理。 |
全文分七 |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一 、总说五大因分二 |
戊一、共同五大因或四因 |
即金刚屑因、破有无生因、离一多因、破四句生因、大缘起因。 《入智者门》中说:‚分别来说,有共同五大因。 归纳而言,破四句生因可摄于金刚屑因,如 此即共同四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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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五大因的不同观察角度 |
五大因相互的差别: 如《入智者门》中说: ‚于因观察,金刚屑因;于果观察,破有无生因;于体观察,离一多因; 于一切观察,大缘起因。即以四大因进行抉择。‛ 另外,对因和果同时观察,为破四句生因。 总之,由观察角度的不同,有五大因之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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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五 |
戊一 、金刚屑因分四 |
己一、出处 |
出处:《佛说稻秆经》、《中论》、《入中论》、 《掌珍论》等经论。 譬如,《稻秆经》云:‚彼芽果芽,非以自作,非以他作,非以共作,非以自在天作,非以时作,非以自性生,亦非无因中生。‛ 《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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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释名 |
释词:这一因是抉择因无自性的理论,如金刚杵一般,能将妄计四边生的邪见山王,碎为 微尘,故以比喻称为‚金刚屑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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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四种生数量决定之理分二 |
庚一、一切内外有事宗四种生数量决定 |
四边生数量决定之理: 第一理:一切内外有事宗所承许‚生‛的观点,不外乎四个边。 比如,外道数论派承许自生; 内道小乘有部、经部、大乘随理唯识承许他生,中观自续派名言中也如是承许; 外道裸形派承许共生; 外道顺世派承许无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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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观待因与否决定四种生 |
第二理:以寻思者的分别心观察,不可能还有其它‚生‛的方式,因此决定为四种生。 理由:所谓的‚生‛,或者观待因,或者不观待因。 若不观待因,即是无因生;若观待因,则: 因和果一体,是自生; 因和果他体,是他生;二者共同承认,是共生。 此外再没有其它‚生‛的方式,因此决定是四边生。 没有以胜义理论观察时,凡夫都执着一个 ‚生‛的方面,这一俱生执着的所缘境可以了知不成立。 譬如人只有男、女、黄门三类,如果了知三类都不存在,则可以决定,此处根本不存在人的总体。 同理可知,四边生的数量决定。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一、金刚屑因分四 |
己四、遮破四生 |
若能以金刚屑因推出四边生各有过失而遮破,就可以通达无生。具体是: 自生具有无义生、无穷生的过失; 他生具有‚是因、非因,产生一切是果非果‛的过失;由自生、他生不成立,推知不可能有自他和合的共生; 无因生则有‚现量见者应成不能见,不能见者应成现量见‛的过失。 (以金刚屑因遮破四边生的推理方法,详见《入中论•第六品》。) 《如意宝藏论自释•白莲花》中说:‚正显现的某法(有法)无实有, 远离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故,犹如梦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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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破有无生因分七 ( 3 1 课 ) |
己一、观察果 |
即观察果的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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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出处 |
出处:诸多经论中都说到这一因,譬如: 《中论》中云:‚有法不应生,无亦不能生。‛ 《十二门论》云:‚先有则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谁当有生者。‛ 《四百论•第十一品》云:‚若执果先有,造宫舍严具,柱等则唐捐,果先无亦尔。‛ (如果执著果法先已存在,则建造宫室、房舍、庄严柱子等,都成了徒劳无义。 如果执着果法先前无有,也是如此。) 《入智者门》云:‚有果无须任何因,无者以因不可生,二俱非二亦无有, 是故观察不成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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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释名 |
释词:何为‚有无生‛? 果已有而生,和先无后生,称为‚有、无生‛。 对此一一遮破的正理,称为‚破有无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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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 、两番遮破分二 |
庚一 、第一番遮破分四 |
辛一、总说果由因生不成立 |
《如意宝藏论自释》中说:‚此种种有事显现 (有法)无实有,远离自性有、无生故。‛以下具体分析: 虽然有事宗和世间凡夫都承许果由因生,但如果以胜义理论善加观察,则会了知‚生不成立‛,其根据如下: 一个果法,或者最初有而生,或者从无者而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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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果从因已有而生,有无义生、无穷生的自生过失 |
若是果已有而生,如遮破自生时所说,不能成 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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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果从 因无而生分三 |
壬一、因必定要对果作一种作业分两种情况 |
如果果前无后生,比如认为‚现在除了种子没有其它,到秋季时会长出过去没有的庄稼‛,这一想法也不成立,因为: 要以因产生果,必定要对果作一种作业。 如果对果什么也没有作,那‚以因生果‛的名称和意义,都不可能存在。 因对果作业,只有‚因果同时‛和‚因先果后‛两 种情况,以下分别破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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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第一种:因果同时不合理 |
一、因果同时不合理 因为:没成立果的期间,因也不成立,故没有任何作能生的作者; 而因成立之时,果也已经成立,不必要对果作任何 产生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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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第二种:因先果后不合理 |
二、因先果后不合理 在因具有自性时,果尚未成立的缘故,何处也没有,对这样的无者,因也作不到能生的作业。 因为‚无‛的法,不会成为任何利益和损害的依处, ‚因‛、‚果‛彼此也没有接触,毕竟只是无关系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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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二 、破有无生因分七 |
己四、两番遮破分二 |
庚一、第一番遮破分四 |
辛四、立自宗世俗谛缘起生 正见 |
如是善加观察,虽然因对果没作到任何作业,但有如是因的显现,就生起如是果的显现。 除了这一点之外,以其它根据再怎么观察也不可 得,只是对此安立一个‚缘起生‛的名字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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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第二番遮破 |
另外,《四百论》云: ‚有不生有法,有不生无法;无不生有法,无不生无法。 有不成有法,有不成无法;无不成有法,无不成无法。‛ 与此相同,我们认为现在没有果,但未来会产生有事,或者成为有事,实际这是不可能成立的。 现在是‚无‛者,必定无法把它变成有事。 因为一个‚无‛者,不论以何种因缘,也不成为作业的对境。 如同《入行论》所说:‚纵以亿万因,无不变成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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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迷乱幻化果法唯心愚痴而生而现,实则世俗缘起生、胜义无生 |
果不是已有而生,也不是前无而新生,那么,这些明明显现的果法是如何出生的呢? 《宝鬘论》云:‚譬如幻化象,无来亦无去,唯心愚痴尔,实则无所住; 世间如幻化,无来亦无去,唯心愚痴尔,实则无所住。‛人们都承认幻化的象马完全是虚妄,这是以什么根据说 的呢? 幻化的象马,最初没有从任何地方产生,根本不见来处;最终也没有去任何地方,不见有去处; 现在也是除了对一大堆的石块、木块念咒等之外,并没有其它法。 因此,仅仅是忽尔显现,对此安立为幻化的象马。对芽果等法来说,生、住、灭的相也是如此。 无始劫以来以无明不认识这一点,也只是自己不认识而已,事实上,芽果和幻事没有什么不同。 只要对此深入思维,肯定会对无生和缘起义产生定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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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能所二取习气断尽时,无分别智境界中无迷乱显现 |
这个道理再推广到林林总总的内外显现法上,无一不是如此。 换言之,乃至存在能取所取分别的习气之间,将会显现种种的有事。 这一切有事,最初产生时,并没有从任何地方新的产生;现在显现时,也只是以习气力显现,故没有任何自性存 在; 最终消尽能所二取的习气,而不再显现时,也没有到任何地方去。 仅仅是在远离二取的无分别智的境界中,不显现而已。 所以说,一切诸法皆如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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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七、摄义 |
摄义:种种有事显现,无实有,远离自性有、无生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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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破四句生因分八 |
己一、同时观察因与果 |
是同时观察因与果的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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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出处 |
出处:智藏论师的《二谛论》、全知麦彭仁波切的《入 智者门》中,都运用了这一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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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释名 |
释词:何为‚四句生‛? 以实有因产生实有果的方式,只有多因生一果、多因生多果、一因生多果、一因生一果四种,这是‚四句生‛。 逐一遮破四句生的正理,称为‚破四句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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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三 、破四句生因分八 |
己四 、第一番遮破四句生分四 |
庚一、多因生一果,应成一异体无因 |
以下按照《入智者门》具体解释: ①设若:多因生一果,应成一、异体无因: 敌宗:可以由多因生一果,比如由所缘色法、眼根、作意、心所、光明等,产生一个眼识。 破斥:异体的因,也能产生非异体的一果之故,应成:非异体的一果无因。 同样,以非异体的因,也不能产生非异体的果。因此,异体和非异体(多体、一体)都应成无因。有事不外乎一体或多体,所以一切有事都无因, 要么恒有,要么恒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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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多因生多果,不能成立一体果分三 |
辛一、多因生多果,一体果无因 |
②设若:多因生多果,不能成立一体果:敌宗:可以由多个因产生多个果,譬如: 以作意心所无间产生自性之识,以眼根产生能取外境的眼识,缘色法的所境产生取种种相的眼识。遮破:如果是由多个因产生多个果,则不是以这 些因素产生一个眼识的果。 因为以别别的因产生的是别别的差别分,所以总 体的眼识应成无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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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同多因生一果的过失 |
敌宗:其实,这些差别分都只是一个识的不同反体,此外并没有和眼识他体的差别分。 遮破:那安立以多个因产生多个果毫无意义,应 当安立以多个因产生一个果,但这也有上述的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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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假立多体的异体反体不能成立一体实有果 |
敌宗:虽然本性是一体,但是就不同的反体可以有假立的异体,因此没有过失。 遮破:以多个因,仅仅对假立的法起作用之后,不可能生起自相实有的识,这样,应成实有的识没有因。 而且,果的本性是一体,又有很多差别分,应成 法和有法是异体。(法指差别法,有法指差别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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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一因生多果,不能成立异体果分二 |
辛一、一因不与其它法相连而生多体果 |
③设若:一因生多果,不能成立异体果: 敌宗:可以由一个因产生多个果,比如以所缘境的蓝花,既产生后后的同类相续,又产生其他人的眼识等。 遮破:诸果是仅仅从一个因产生,还是和其它法相连而引生? 如果只是从一个因产生,异体的果应成无因。而且,以一因也不能生一果。 这样一体和异体的果,都应成没有能生之因,如 上述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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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一因与其它法相连而生多体果 |
敌宗:所境的蓝色,还要观待光明、眼根、作意等,才产生眼识,因此是需要连同其他法来产生眼识。 遮破:这样,所生的果不成为一体,因为: 具有以因的诸差别,所产生的众多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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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一因生一果,应成勿须聚因缘 |
④设若:一因生一果,应成勿须聚因缘: 敌宗:可以以一个因,产生同类的一个果。 遮破:以眼根为例,如果只产生同类的一果,应成: 产生同类眼根之外,不生起眼识。 这样,一切众生都成了盲人等,有很多的过失。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三 、破四句生因分八 |
己五、第二番遮破四句生:以多个观察角度 |
另外,《入智者门》中说: ‚如果以多因生一果,则果不应有多体,应成独一,以理观察,并不成立无分的实有一体; 如果以多因生多果,则不成以多因生一果的作业,这样纵然集聚很多因,也应成无意义; 如果以一因生多果,由不存在无分的一因,故不能成立。而且,不观待任何法的独一因素,永远不可能生果; 如果以一因生一果,也不可能成立,因为它和‘众缘聚 合能生诸果’直接相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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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第三番遮破四句生:以离一多因破无分一体多体均不成立 |
归纳:以无分的一体不存在,没有一体的因和果,故一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多因生一果都不成立。 又由一体不成立,多体也不成立,故不成多因生多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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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七、立自宗见:名言中假立一体、多体因果法,胜义无生 |
⑤是故因果之缘起,离实一故无异体,除一异体假立外,真实义中无有生。 所以,不论因或果,都没有实有堪忍的一体性;远离实有一体之故,也没有实有的多体。 实际上,只是对多体法,按同类的根据,假立为一体;对一体法,按它的差别分,假立为多体。 名言当中,唯一是以这种方式安立因果法的。 除了这假立的一体、异体,以胜义理论观察时,无论是 ‚多因生多果‛、‚多因生一果‛、‚一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都不能成立能生与所生的因和果。 因此,诸法没有极微尘许的堪忍自体,如梦境般,虚妄 无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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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八、摄义 |
摄义:种种有事显现,无实有,真实义中,无四句生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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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 、离一多因分五 ( 3 2 课 ) |
己一、对诸法本体观察 |
不是对因、果观察,而是对诸法的本体观察的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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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出处 |
出处:《楞伽经》、《中观庄严论》、《入中论》、《入般若波罗蜜多论》中都运用了这一理论。 如《楞伽经》云:‚大慧,至微尘之间观察,亦不得实有,以无有故。圣者智慧之外,颠倒有牛角,不应妄执为有。‛ 又云:‚大慧,如是兔角者,是由观待牛角。 牛角析为微尘,诸微尘继续分析,则不存在极微的自相,彼观待何者,而成无有。‛ 《中观庄严论颂》云:‚自他所说法,此等真实中,离一及多故,无 性如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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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释名 |
释词:何为‚一、多‛? 如果诸法有实体,则只有一体或多体两种情况。 对诸法一体或多体遮破的理论,称为‚离一多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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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以观察毛衣为例 |
以执为实有的毛衣为例来说明: 没有经过胜义理论观察时,毛衣能起到蔽体、保暖等的作用,是现量显现的有事自相。 但如果以胜义理论观察,则连极微尘许也不可得。 具体来说,把毛衣分解之后,只剩下一根根毛线,毛衣消失无迹;再分解毛线,除了一大堆的毛尘,也找不到毛线的踪迹; 对毛尘继续分析到一切微尘最微细量的极微尘,再将极微尘分析而消尽,成了只有一个虚空。 像这样,分到后后的阶段,前前的法都不可得,就在彼处它将消失而不显现,犹如分析幻化的城市。 器情万法无不如此,若对形形色色的世间,观察再观察,一切都成了 芭蕉一样,空无实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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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五 |
戊四 、离一多因分五 |
己五 、观察心法无分刹那 、色法无分微尘等五位法皆空性分三 |
庚一 、观察心法 (含心所 )与色法分二 |
辛一 、胜义离戏量观察分四 |
壬一、破诸法实有一体、多体的步骤 |
分析内在的诸识聚,心王、心所,以及此等,从所缘上分析,也变成多类,最终得不到丝毫实有部分,由此将了知万法都是空性。 破诸法实有一体、多体的步骤: 在破一和破多当中,先破一,再破多。 而且,‚多‛由‚一‛组成,离‚一‛没有‚多‛,所以只需要破‚一‛。 破‚一‛时,先破粗,再破细。 粗大的色法和心法,从方位和时间上分解,只要可分,就不是一体; 到不可分时,就是无分微尘和刹那。 所以,重点是遮破胜义中实有无分微尘和刹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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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破色法无分微尘实有分三 |
癸一、中尘和六尘相对 |
①破无分微尘实有: 在一个无分微尘的东、西、南、北、上、下六方,各放臵一个无分微尘。 中尘和六尘相对,则中尘可以分为六面, 成为有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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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中尘和六尘 不相对 |
如果不和六尘相对,则六尘和中尘成为一 体,无法堆成粗大的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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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无分微尘抉择为空性 |
这样把无分微尘抉择为空性。 如《唯识二十颂》云:‚极微与六合,一 应成六分;若与六同处,聚应如极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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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三 、破心法无分刹那实有分二 |
癸一、两个无分刹那接触分二 |
子一、部分接触 |
②破无分刹那实有: 观察相邻的两个无分刹那的关系: (一)两刹那接触: 两者只是部分接触,则在一个无分刹那上,具有接触和不接触的两部分,应成 有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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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全分接触 |
如果全分接触,则两刹那融合为一, 无法形成心识的相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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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两个无分刹那不接触分三 |
子一、观察三个无分刹那不接触时的两个空白段之末位初位 |
(二)两刹那不接触:取一个刹那。 它和前一刹那不接触,中间有空白段;和后一刹那不接触,中间也有空白段。再观察前一空白段的末位,和后一空 白段的初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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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前一空白段的末位和后一空 白段的初位接触 |
如果两者接触,中间的无分刹那应成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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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前一空白段的末位和后一空白段的初位不接触 |
如果不接触,两者成为不同的两分。这样,无分刹那,和前者接触的部分, 必不同于它和后者接触的部分,应成可分。 因此,无分刹那胜义中不存在,本来 无实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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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四、一切色法、心法远离一体多 体,自性本空 |
以上抉择了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为空性,由此,一切色法和心法从粗大到极微之间,都没有实有一体,更没有实有多体,当体远离一、多,自性本空。 《如意宝藏论释》云:‚此显现(有法)有事无事何 者也不成立,远离一体、多体之故,犹如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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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四 、离一多因分五 己五 、观察心法无分刹那 、色法无分微尘等五位法皆空性分三 庚一 、观察心法 (含心所 )与色法分二 |
辛二 、世俗名言量观察分二 ( 3 3 课 ) |
壬一 、观察无分微尘分三 |
癸一 、破斥他宗分三 |
子一、第一番遮破:对方:凡是微尘,包括无分微尘,决定可分 |
有些前代论师认为:凡是微尘,决定有分。 破:依你所说,到达极限的最细微尘,也应成有分。敌:承许! 破:那就不成立它是到达最细边际的尘,因为还有更细的微尘。 也就是,既然极微尘可分,分出的支分应比它更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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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第二番遮破:对方:没有最小的极微尘,一切尘都可无限分 |
敌:那应当是不存在最小的极微尘,因为一切微尘都有分的缘故。 破:按你的观点,对一个微尘不断地分解下去,应成无穷无尽。 因为微尘分为支分,支分又有支分,支分的支分还可以分析,这样一直分到大劫穷尽,也没有办法分完。 按这种无边际的观点,应当成立: 一只蚂蚁身体内所具有的微尘,数量等于一座须弥山所具有的微尘,因为二者都是无穷大的缘故。 然而,这和现量不符,也与教证相违。 佛在《律本事》中说:‚得人身者,如爪上尘;失人身者,如大地尘。‛ 按照你的说法,两者应当没有多和少的差别,显然 和教证相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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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在第六意识可以把微尘无限分下去,但名言实际意义上不可以 |
因此,‚凡是有尘,决定可分‛只是第六意识的概念而已。 第六意识是自由的,让它分解的话,可以无休无止地分解下去。 所以,你没有区分‚第六意识分解‛和‚名言实际意义上的究竟量无分‛这两者的差别,只是想当然地 认为‚凡是微尘,决定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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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安立自宗分二 |
子一、名言中极微尘存在且无分 |
中观宗在名言中随同有部和经部的观点宣说时,承许色法、声音等的粗法是微尘,这一微尘又是由很多更小微尘积聚而成的,到了不可再分的最细微边际,就是极微尘。 这是构成一切色法的基础,需要承许它在名言中存在。 因此,凡是极微尘,则决定为无分,即极微尘不可 能再分解为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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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依据分二 |
丑一 、理证分四 |
寅一、名言中存在无分微尘 之理由 |
名言中应当存在无分微尘,理由是: 一、把具有支分的有事,逐渐分解为各自的支分,最终将有穷尽的时候; 二、到达边际的极微尘决定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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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理由一:名言中极微尘分到尽头也会消失不见 |
第一理真实成立: 譬如把毛衣分成很多根毛线时,毛衣将消失无迹;把每一根毛线切成一粒粒毛尘,毛线也不见了; 再把每一毛尘分为若干个微尘,毛尘也将无影无踪。最后分析极微尘,也会不见,成为如虚空一样,荡 然无存。 不然,极微尘分解后还可以再分,这样越分越多,将成取之不尽的宝藏,由此仅仅研磨一粒米的微尘也足以享用一生。 然而,除了真正现前‚一尘中有尘数刹‛的境界之 外,这在观现世量的境界前,是极其相违的。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四 、离一多因分五 己五 、观察心法无分刹那 、色法无分微尘等五位法皆空性分三 庚一 、观察心法 (含心所 )与色法分二 |
辛二 、世俗名言量观察分二 |
壬一 、观察无分微尘分三 |
癸二 、安立自宗分二 |
子二 、依据分二 |
丑一 、理证分四 |
寅三、理由二:极微尘不分解则安住尘的状态,分解便消失无迹 |
第二理成立: 这样的极微尘,不分析则安住尘的状态,分析便消失无迹的缘故。 (也就是,极微尘是邻近无有的尘,对它分析不会分成支分,只会消失无迹的缘故。)因此,凡是尘,决定有分,但必须承认: 这样分析后,不成为有支分的极微尘,否则,对于一滴水尘和大海水,无法安立多和 少的差别。 |
寅四、意识前微尘可无限分,名言中存在的瓶等色法自相有量有尽头不可无限分 |
要这样了知此处的关要: 在第六分别意识前,微尘的支分、支分的支分等,即使历尽一大劫宣说,也丝毫到达不了它的边际,因为这只是分别念增益的缘故。 然而,名言中存在的瓶等色法,自相是有量的,一种有量的有事,在无增唯减的情况下,必定会在将来的某时到达尽头。 因此,认为微尘无穷尽、无边际的观点, 极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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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二 、教证分二 |
寅一、世俗名言角度遮破八尘、安立唯识,有世间规律和教证的损害 |
月称菩萨《四百论广释》中说: ‚随顺名言谛时,遮破八尘、安立唯识,有世间规律和教证的损害。 因此,如同心识般,无法遣除名言中存在 极微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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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遮破世俗名言中只有可分微尘而无无分微尘的说法 |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遣除单秋疑惑论》中这样解释: 有人说:没有无分尘,但是有有分尘,因为不现见无分,而现见有分的缘故。 破:组成有分的微细之基,是有还是无呢? 如果有,则对构成的基,也只能承许是有分。 由此应成微尘无有穷尽,故一根草根上的微尘,也要多得不可计数。 这样一来,经中所说的‚具有恒河沙数等的数量‛应成不合理。 依照你们的观点,如果要讲大色法,和小微尘的数量多少,究竟以什么来安立呢? 因此,虽然胜义实相中有分和无分都不成立,但谁能否认经论中所说的铁尘的安立 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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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分清二谛之辩驳 |
问:世亲菩萨的《唯识二十颂》中、静命论师的《中观庄严论》中,都遮破了无分微尘,你们的说法和大菩萨的观点相违。 答:两位大菩萨是按胜义理论观察,因此,不仅得不到极微尘,实际上,连任何有事法也得不到。 如《入中论》云:‚虽以七相推求彼,真实世间皆非有。若不观察就世间,依自支分 可安立。‛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四 、离一多因分五 己五 、观察心法无分刹那 、色法无分微尘等五位法皆空性分三 庚一 、观察心法 (含心所 )与色法分二 |
辛二 、世俗名言量观察分二 |
壬二 、观察无分刹那分五 |
癸一、对方“凡是刹那,决定有分”会破坏一切时间长短的安立 |
名言中需要承认时间最细的边际。 如果‚凡是刹那,决定有分‛周遍成立,则必须承认一个无分刹那,可以分成无穷无尽的刹那。 由此,对一个无分刹那和一个大劫,将无法安立时间长短的差别。 时间的长短,唯一是按所含刹那的多少来安立的。刹那的数量多,则安立为长时间;刹那的数量少, 则安立为短时间,此外也没有其它安立的方法。 这里,无分刹那和一大劫同样具有无量无边的刹那,无法安立多和少。 由此,任何长短时间,小到刹那、须臾等,都无法 到达究竟,最终会导致破坏观待时间所安立的一切。 |
癸二、名言中无分刹那存在并不能再分,再分就成虚空 |
因此,一年以十二个月分,一个月以三十天分,一天以二十四小时分,一小时以六十分钟分,这样分析下去,最终会到达不可再分的最短刹那,称之为无分刹那,这是时间的边际,构成时间的基础。 对于无分刹那,不分析,仅仅安住时间的最短边际;再分析,就成为虚空,得不到任何有事。 因此,凡是承认时间方面的安立,到无分刹那为止,就不能继续再分。 一经分析,就像盗贼步入米拉日巴的山洞一样,除 了失望之外,不会有丝毫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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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三、无分刹那以胜义理论观察则空性 |
如果想进一步探求,这无分刹那一分析,就到了自性本来空寂之中,这时便触到了诸法本源的究竟处。所以,经中‚万法如芭蕉‛,是针对‚逐步推究,最 终成为空性‛而宣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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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四、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胜义离戏、世俗名言存在 |
这样在胜义理论的观察下,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都不成立。 然而需知,中观宗在名言中也承认有这两者。不能认为: 中观宗观察了声闻宗所承许的无分刹那和微尘是否成立,所以名言中也根本没有无分微尘和刹那。 依此类推,对自证分也要这样来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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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五、可分的一刹那非无分刹那 |
此处还需要通过观察来了知这一点:在一些教典中说: 一弹指、一位青年脉搏的一次跳动,以及用针穿过 上下层叠的六十片薄蘑菇瓣,这三者经历的时间相等;而且把后者穿过一瓣的时间,安立为一刹那的量。 其实,这只是针对某些所化宣说的,因为: 对一片蘑菇瓣,还可以从纵向分成许多微尘,针穿过一瓣时经过多少微尘,就可以把一刹那再分解成那么多份。 全知麦彭仁波切和上师如意宝的著作中也有类似的观点。 比如日影一刹那间,经过了一万个微尘,经过一个微尘的时间,应等于一刹那的万分之一; 射出的飞箭一刹那越过一亿个微尘,经过一个微尘的时间,应等于一刹那的亿分之一。 这样速度越快,时间分得越细。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四 、离一多因分五 |
己五 、观察心法无分刹那 、色法无分微尘等五位法皆空性分三 |
庚二、观察不相应行法和无为 法(33、34课) |
以上抉择了色法和心法远离一体、多体。诸法当中,还剩下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 其中,不相应行法,只是观待色法和心法的阶段而安立的。 既然色心二法远离一、多,观待其阶段安立的不相应行法,更不会有一体、多体。 无为法只是排除有为法的反体而已,此外也没有一个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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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 、总结分二 |
辛一、有为无为法胜义离戏空世俗名言假立一多体 |
由此,有为法和无为法都不成立实有一体,自然多体也不成立。如果诸法有自性,决定只有一体和多体这两种存在方式,以诸法 远离一体、多体的缘故,人和诸法无有自体,自性本空。 《如意宝藏论自释》中云:‚此显现(有法)有事无事何者也不成立,远离一体、多体故,犹如水月。‛ 不论分析与否,诸法本来远离一体、多体,在圣者的各别自证智前,一体、多体如石女儿一样,在二谛中都不存在。 但在不观察时,可以假立一体、多体的名言,譬如对头、手等支分的积聚假立为一体。 因此,‚一‛是观待‚多‛而假立的,‚多‛也是由‚一‛而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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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证悟空性圣者事事无碍不可思议之境界 |
认识胜义中‚一‛、‚多‛平等为大空性,才好理解圣者不可思议的境界。 圣者无障无碍的境界,如果以观现世量来衡量,往往会觉得矛盾。比如‚一尘中有尘数刹‛,以常识来看,微尘极小,佛刹极大,一 极少,佛刹极微尘数极多,小不容大,一不含多。 但是在佛的境界当中,凡夫认为对的,往往错误;认为有矛盾的,实际不矛盾;执为正量的,实际是非量。 凡夫执着诸法实有自性,自然一不是多,小不是大,长不是短,彼此矛盾。 诸佛安住无分别智中,万法平等一味,现前事事无碍的法界,一多无碍、延促平等、大小圆融。 以大成就者不可思议的显现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阿底峡尊 者把身体融入擦擦的模子中,米拉日巴曾经融入牛角,牛角没有变大,尊者的身体也没有缩小。 这些都是证悟空性的表现。 须知,实相中本来没有一、多、大、小的自性,在一法不成的大空性中,可以无碍地显现一切。 《中观庄严论释》中云:‚万法若有一成实,诸所知成永不见。 万法无一成实故,无边所知了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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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五 、大缘起因分五 ( 3 5 课 ) |
己一、对诸法的因、体、果作抉择 |
是对诸法的因、体、果都作抉择的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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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出处及教证分五 |
庚一、总说 |
出处:《龙王请问经》、《无热恼请问经》、《中论》、《六十正理论》、 《入中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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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缘起生必性空 |
《龙王请问经》云:‚何法仗因,彼者仗缘;何法仗缘,彼者不生;何者不生,彼者空性;何者空性,彼者无相; 何者无相,彼者无愿;何者无愿,彼者寂灭。‛ 《无热恼请问经》云:‚若从缘生即无生,于彼非有生自性。 若法仗缘说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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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空假中三是偈之应成自续两种解释 |
《中论》云:‚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前二句:一切从因缘所生的法,都是空性的法、无自性的法。 第三句:这样的法虽然有现相,也只是假立的名字,是虚假的现象,并非真正的现象。 第四句:这一见解既没有堕入常见、也没有堕入断见,这是远离常、断、有、无等边的中道妙义。) 又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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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五 |
戊五 、大缘起因分五 |
己二 、出处及教证分五 |
庚四、缘起生即第三边无生义 |
《六十正理论》云:‚缘生即无生,胜见真实说。‛该论释:‚若见缘起,诸法自性皆不可得。 以依缘生者,皆如影像,无性生故。 若谓:既依缘生,岂非是生?云何说彼无生? 若云‘无生’,则不应说‘是依缘生’,故此非理,互相违故。噫唏呜呼!无心无耳,亦相攻难,此实令我极为难处。 若时我说,依缘生法,即如影像自性无生,尔时岂有可攻难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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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破四种生立缘起生 |
《入中论》云:‚诸法非是无因生,非由自在等因生,非自、他生、非共生,故知唯是依缘生。 由说诸法依缘生,非诸分别能观察,是故以此缘起理,能破一切恶见 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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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 、释名分五 |
庚一、缘起 的自相为因缘和合,因缘转变果亦随变分四 |
辛一、缘起:因缘 和合 |
释词:何为缘起? 《入中论》云:‚所有缘起法,以和合为相。‛缘起的自相为因缘和合。 譬如种子为因,水、土等为缘,因缘和合时,就产生果实。果实是缘起法,不是非因缘和合的孤立法。 《显句论》云:‚是故,一切法之生,观待因缘者,为缘起生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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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有情 十二缘起 |
(一)内缘起 内有情,都是由从无明到老死的十二缘起而产生的。 比如今生的识、名色、六入、触、受,是以前世的无明、行产生的。 后世的生和老死,完全观待今生的爱、取、有三支。 因此,有情流转,都是缘起,离开缘起,没有一法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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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无情 法因缘生 果 |
(二)外缘起 外界的无情法,也是依缘而生,譬如植物以七因、六缘而生长。七因是种、芽、叶、茎、精华、花、果,前前相续产生后后, 是后后的近取因; 六缘是地、水、火、风、空、时,地大任持,水大摄收,火大 成熟,风大增上,空大无碍,时节迁变,都是俱有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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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果随因缘转变而转变 |
(三)总结 特定的因缘聚合,产生特定的果法。因缘转变,果也随之而转变。 内外诸法都是以如是因、如是缘,而显现如是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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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缘起因:以缘起角度抉择诸法为空性的理论 |
理解了缘起的涵义之后,再来看大缘起因的释词:诸法由缘起生,能成立无自性。 缘起是抉择诸法自性空的理论,称为缘起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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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大:同时对诸法的因、体、果抉择 |
她同时对诸法的因、体、果抉择,摄尽了金刚屑 因等的胜义理论,成为正理之王,故赞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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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自续派如影像水月般第三边之大缘起因 |
大缘起因:《如意宝藏论自释》中说:‚显现分(有法)无实有,是缘起故,犹如影像。‛ 譬如水月是缘起故,无实有。 天月和河水因缘聚合的时候,水面上显现月影,以缘起的缘故,正显现的水月,没有一微尘许的实质,上、下、左、右何处也找不到水月的自体,不得生处、住处、去处,非一非多,非常非断,无生无灭。 所有观待因缘而产生的法,都像月影一般,依仗众缘和合,无而忽尔显现; 因缘灭尽,又像幻化的象马,无踪无影地消失; 先前没有、后面没有,中间短暂的一段,以因缘力显现,正显现时,找不到极微尘许的实有自体。 如果仔细观察而思惟,一切缘起法都无实有,和幻化没有一点差别, 只是凡夫以无明耽著为实有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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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五 、大缘起因分五 |
己三、释名分五 |
庚五、应成派离戏空之大缘 起因 |
《入智者门》中说:‚观察一切所知法的大缘起因,即是抉择诸法自性不生,是由因缘集聚之后,假立而产生的,无因必定不产生。 而这显现的万法也是当体空、毫无自性,因缘生法本来如影像, 远离常断、来去、生灭、一异自性的诸边戏论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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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 、以中论正理说明大缘起因分三 |
庚一、有为、无为法都观待因 缘,大无为法离戏 |
以下根据《中论》中的正理说明大缘起因: 一、一切有为、无为法的自性,都是观待因缘,或者是假立的,没有一法不观待因缘: 论云:‚非缘起之法,始终皆无有。‛ 一切有为法都是依仗因缘而生,不观待因缘的法绝不是有为法,如同空中的鲜花。 又云:‚未曾有不依,而名为无法。‛ 从没有不依‚有法‛而称为‚无法‛的法,任何‚无法‛都须要观待‚有法‛而成立,这是说: 分别心前安立的无为法,决定是观待有为法而假立的。又云:‚涅槃名无为,有无是有为。‛ 涅槃是大无为法,不属于意识的境界,它超越了相对而安立的有为法和无为法的范畴。 分别心安立的有为法、无为法,都是观待而安立的。 因此,这种‚有‛、‚无‛都是观待因缘而假立,都是缘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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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缘起生定无自性,有自性必不观待因缘 |
二、有自性成立,还需要观待因缘,自相矛盾。 ‚自性成立‛和‚观待因缘‛彼此相违。 也就是,一个法自性成立的话,决定不需要观待因缘; 一个法‚需要观待因缘‛,也决不会是‚自性成立‛,由此成立‚若依因缘起,必定自性空‛。 论云:‚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在须要观待因缘的万法当中,绝没有一个法有自性。 因为:如果自性是从众缘中产生,则成为由他法所造作的法;但自性是所作的法,如何成立是自性呢? 所谓有自性,即不必要观待因缘,应当一直保持它的性。 因此,自性是‚不待异法成‛,不必要观待其它法而独自成立 的,才叫做自性。 既然万法都是观待因缘而产生的,故都无自性。 这就是:由缘起故,定无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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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缘起生即是无生分四 (35、 36 课) |
辛一、总说 |
三、凡是观待因缘而生者,实际唯是无生。所谓缘起生,以胜义理论观察,实际不成立 任何的自性生,唯一是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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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因缘和合中有果或无果都不能成立生果分四 |
壬一、以破有无生因破缘起生果 |
1、第一种观察法 首先观察,以因缘和合而生果。 无论因缘和合中有果,还是无果,都不能成 立生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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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颂词一 |
论云:‚若众缘和合,而有果生者,和合中已有,何须和合生? 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云何从众缘,和合而果生?‛ 众缘和合当中,如果已有果法,则再生果不合理,因为果法已经有了,不必要再生; 如果没有果法,又怎么能从中产生果法呢?比如每一粒沙子中没有饭,多少沙子聚合在 一起也没有饭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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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五 、大缘起因分五 |
己四 、以中论正理说明大缘起因分三 |
庚三、缘起生即是无生分四 |
辛二、因缘和合中有果或无果都不能成立生果分四 |
壬三、颂词二 |
论中又说:‚若众缘和合,是中有果者,和合中应有,而实不可得。 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是则众因缘,与非因缘同。‛ 如果众缘和合当中,有果法以自性存在,应当以量从中得到,实际是得不到的。 譬如,饭如果在米等中,应当见到,但米等碎为微尘也不见有饭存在,每个因缘中得不到,其聚合中也得不到。 众缘和合中没有果法,那就和非因缘相同,都没有果法在内。 如果米、水等中没有饭,而又能产生饭,为什么以沙、土等不能产生饭呢? 两者同样是‚众缘当中不具果法‛,理应产生。 |
壬四、总结 |
以上抉择了‚因缘生‛,不是因缘中已有而生, 也不是因缘中无有而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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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因无论灭与不灭都不能生果 |
2、第二种观察法 论中又说:‚若因与果因,作因已而灭,是因有二体,一与一则灭。 若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因灭而果生,是果则无因。‛ 首先证成:因和果是无常法。 如果因、果是常法,则无丝毫变动,不可能由因转变成果。 因此,凡是因、果,一定是刹那性。回到颂词来解释: 因要对果起作用,必须果产生的同时,因也存在。 而且因坏灭时,才能生果。 由此,在一个因上就有两种体存在: 一者,在果存在时,给与果作用,这样应成常法; 另一者,在果产生时,应当灭尽,如此成为断法。 一个法上存在相违的两种体性,永远也不可能成立。 如果因灭尽时果出生,因没有对果起到任何 作用,应成果是无因生,这也不可能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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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总结 |
以上以胜义理论抉择了缘起生即是无生。内外诸法都是缘起生。 以缘起生故,无有自性,正显现时,如同水月,毫无实质。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缘起心要释》中说: ‚如是观察的话,若不观待因缘,则必定成为空中莲花一般。 因此,凡是有的,是观待而产生,或者仅仅依赖因缘而产生。 这样,凡是因缘所生的法,不成立自性实有。仅仅是先前没有、后面以因缘造作,因此, 和影像没有丝毫不同。‛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丁二 、别说五大因分 五 |
戊五 、大缘起因分五 |
己五、以唯识宗唯识自现遍计显现法的角度安立缘起分四 |
庚一、自心习气自现显现 |
四、缘起的安立,其义究竟而言,以自心前如是显现为根据: 缘起究竟以何者安立呢? 譬如照镜子,脸上有什么表情,明镜中就会显现相应的影像。 脸比喻自心,镜像比喻一切显现。如像由脸现,由脸假立。 显现也由心造,以心假立。 比如,同一条河的水,以地狱众生的嗔习,显现烊铜;以饿鬼的悭习,显现脓血; 以人的习气,显现水; 以天人的善业习气,显现甘露。 别别的显现,只是观待别别的习气而产生的,依各自 的心假立,也只在各自心前显现。 |
庚二、显现唯心造随心转 |
同一个人,伴随习气的变化,也有显现的变化。习气清净一分,显现也清净一分; 习气染污一分,显现也染污一分。 一切苦、乐都是观待自心假立的,心不执著,如木石一样毫无感受。 譬如,梦中执着梦境,就会显现利益和损害;认识梦境不执著,梦现也无利无害。 我们身心上产生的利害,都只是以自己的心执著而已,观待心才成立,没有不依心而独立产生的。 总之,善恶、亲怨、高低、多少、自他,无不是由心 而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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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缘起即唯识现依心起 |
《入中论》云:‚有情世间器世间,种种差别由心立,经说众生从业生,心若灭者业非有。‛ 有情世界的差别,不是无因无缘,而是依缘起的差别显现的。 缘起在心上,以心的习气不同,而假立种种的有情。器世界从风轮到天宫的纷繁万相,也是由有情的同分 习气假立的。 经云:‚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 因此,如何认识缘起呢? 应当认识种种差别由心立,万法依心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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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胜义中实有及显现不可得,世俗名言缘起即心之自现 |
一切内外缘起的安立,按究竟来说,都只是依于众生各自心前如是显现的这一根据,而安立此者彼者。 此外再没有其它的道理,因此叫做‚以心假立‛,即仅仅是以心假立,没有另外的自性可得。 其理由是:因为以胜义理论观察,不必说实有,仅仅显现分也不可得; 而未经观察时,分别心前只有显现分。 对这样无自性的,同时显现的缘起,观待世间的显现性而言,可说是以名言正量成立。 因此,自宗的观点为: 既是以心假立,也是名言正量成立,二者根本不相违。因为名言的究竟真实性,只是这一点而已,不必要过 分的耽著。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三 、运用五大因分三 |
戊一、总说 |
以上论述了如何运用正理抉择法无我。 以下再运用能破,抉择心的本性为无生, 这是进入密宗的不共前行,极为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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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法无我 :以三解脱门角度抉择心之本性即无生分四 |
己一、总说心的来处住处和去处皆不可得 |
观察心的来处、住处和去处。 自心本为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的本性。 抉择心无来处,了知心为无相解脱;抉择心无住处,了知心为空解脱; 抉择心无去处,了知心为无愿解脱。 心的本性,法尔如是,并非由观察使有相变为无相等。 运用观察是变不知为知,开始认知心的本性。 《涅槃遗教续》云:‚次寻心来源,未得证法身; 又寻心住处,未得证报身;再寻心去处,未得证化身。‛ 以下运用共同五大因,抉择心的本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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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以金刚屑因、破四句生因等抉择心无来处无相解脱分四 |
庚一、金刚屑因抉择心之因无生分五 |
辛一、破自生 |
譬如一念嗔心生起,如果有生,必定只有四种生的方式: 如果是自生,说明已经成立,既已成立,有什么必要再生呢? 这种生成了无意义。 又应成无穷生的过失,因为: 生不必要观待任何他缘,可以自己生自己,生而再生,辗转无穷。 所以,一念嗔心起,不是以自己生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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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破他生,观察因果接触与否 |
如果嗔心是以他法为因而产生,嗔和这个法是接触生,还是不接触生。 如果接触生,必须两个法同时存在,但嗔心之因和嗔同时存在,嗔已经存在,何用再生呢? 如果不接触,因和果的嗔心从未接触,就像东山和西山,在东山中播种,岂能在西山开花? 因为二者毫无关联,不可能发生作用, 怎么能以他法之因产生嗔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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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破共生 |
如果嗔心是由自他共同引生,那就同时 有自生和他生的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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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破无因生 |
如果嗔心不依任何因缘,无因而生。 那就应成石头等也有心,不需要因缘故。由此,一切时处的事物上都应当有嗔心。然而现量见到,只在嗔境、嗔种子、非 理作意三缘和合时,才生起嗔心。 三缘不聚,也无法生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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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五、总结 |
总之,一念心生起,不是从自己来,不是从他来,不是从自、他共同来,不是无因 来,本来无来处。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三 、运用五大因分三 |
戊二 、法无我 :以三解脱门角度抉择心之本性即无生分四 |
己二 、以金刚屑因 、破四句生因等抉择心无来处无相解脱分四 |
庚二 、破四句生因抉择心之因无生分五 |
辛一、总说 |
破四句生:一因生一心,多因生多心,多因生一心,一 因生多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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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破一 因生一心分二 |
壬一、破一 个色法生一心 |
1、破一因生一心: (包括由一个色法生一心;由一个心法生一心。) 如果以色法生心,这个色法,或者是外境的土石等,或者内在诸根所依的身。 比如,以石头生起嗔,应成石头是有心的法。 但把石头碎为微尘进行观察,也不见有丝毫许的心识。如果只凭一个身体就能生嗔,应成,无心的尸体也能嗔 怒,不必要观待他缘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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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破一 个心法生一心 |
以一个心法生一心: 譬如一念信心,要么从同类的一个信心产生,要么从不同类的其它心产生。 如果不必依靠其它条件,就能从一个信心产生一个信心。 应成永远是信心,因为因具足又不必观待其它缘,应当无障碍地产生。 这样,上一刹那信心生下一刹那信心,辗转相续,连绵不断。 然而,现量见到,生起信心,又产生了其它种类的心识。如果以异类的一个嗔心产生信心,因为不必要借助他 缘,单凭一个嗔念就能生信心,这样应成嗔心没有相续的机会。 事实上,嗔心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相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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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破多因生多心 |
2、破多因生多心: 由多因才产生多心,可见每个因独自没有能力生果。每个因既无力生果,多个因聚合也没有利益。 譬如,每个盲人都不见色法,聚集在一起,仍然见不 了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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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破多因生一心分二 |
壬一、多因同时生一心 |
3、破多因生一心:分两种情况遮破: (1)以多因同时产生一心: 果是独一,因和果接触,只能成立某一因和该果接触。 而其它因不接触,就不能对此果发生作用,应成非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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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多因次第生一心 |
(2)以多因次第产生一心:前因生此心,后因应成无用; 前因不生此心,前因应成非因; 前后二因共生此心,前生果,后也生果,果应成多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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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五、破一因生多心 |
4、一因生多心: 如果由一因产生多个心,一因生多果故,多心应成无因,由此应成恒有或恒无。 此外,从时分和方分分析,毕竟没有独一的因和心。 由此可破四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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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破有无生因抉择心之果无生 |
破有无生因: 果的一念心生起,或者已有重复生,或者前无而新生。已有不必要再生,因为已经存在了; 前无也不可能生,因为这一念心没有体,再怎么积聚因缘,也不能对它发生作用。 因此,一念心的产生,不是已有而来,也不是无有而 来,根本没有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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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三 、运用五大因分三 |
戊二 、法无我 :以三解脱门角度抉择心之本性即无生分四 |
己二、以金刚屑 因、破四句生因等抉择心无来处无相 解脱分四 |
庚四、从三时观察抉择三心不可得 |
从三时观察: 如果生心,所生只可能是过去心、现在心或未来心。过去心已灭,没有办法生; 现在心已经成立,不必要生; 未来心没有体,如石女儿,也不可能生。由此可知: 当心正显现时,找不到一个来处,心的本性就是无相解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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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 、以观察体之离一多因抉择心无住处空解脱分三 |
庚一 、先抉择心之所住分二 |
辛一、破心安住外境色法 |
先抉择所住,再抉择能住: 心如果有实体,应当有住处,所住是外境的色法,或者内的身体。 如果心安住在外境的色法上,应当能在上面找到。 但对色法再怎么分析,一直分到无分微尘,也不见心的踪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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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 、破心安住身体内分二 |
壬一、破身心一体 |
如果心安住于内的身体,身和心要么一体而住,要么他体而住。 如果是前者,应当有身时决定有心,这样尸体 也成了有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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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 、破身心他体分二 |
癸一、破心遍身安住 |
如果心以他体的方式安住在身上,要么遍满全身而住,要么住在身体的某个部位。 如果遍身安住,应成全身的一切处都有心,砍 断一节手指,应当砍断了心的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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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二 、破心住身某处分三 |
子一、破 心住上方 |
如果心住在身体的一方,比如住在上方,那在 截断下肢时,应成毫无痛苦的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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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破心识迅速移到下方 |
有人想:截断下肢时,上方的心识迅速移到下方,因此具有苦受。 遮破:如果对上、下方同时砍截,应成有一方不痛苦。 因为截下方时,如果上方的心识移到下方,则上方无苦受; 如果不移动,应成下方无苦受,这和现量明显 相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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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三、破心住心脏中 |
如果心安住在心脏中,心脏成为它的住处。 但是把粗大的心脏,一直分解到无分微尘,再 抉择,连无分微尘也不成立,这样终究不见有一个 实有的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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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再抉择心之能住分四 |
辛一、总说能住心识有三种安住情况 |
再来抉择能住心识的自性,它有三种安住的情况:以色法的体性存在; 以不相应行法的体性存在; 以心法的体性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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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破心以色法体性存在 |
如果以色法的体性存在,应当有颜色、形状、声香、味触。 但观察时,不见心有青、黄、赤、白,长、短、方、圆,听不到声音,嗅不到气味,触不到软、硬等。 因此,心不是以色法的体性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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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破心以不相应行法体性存在 |
如果心以不相应行法的体性存在,但不相应行法只 是宗派的假立,此外没有一种真实的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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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破心以心法体性存在 |
如果承许是以心法的体性存在,则只能是一体存在或多体存在。 可以以离一多因把粗大的心识逐步分析,最后分到无分刹那,无分刹那也抉择为空性。 因此,心根本没有实有的一体或多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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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三 、运用五大因分三 |
戊二 、法无我 :以三解脱门角度抉择心之本性即无生分四 |
己三、以观察体之离一多因抉择心无住处空解脱分三 |
庚三、总结 |
通过上面以离一多因观察心的住处和能住的心,可以发现: 心正显现时,内外周遍推求,也找不到它的住处。 而且,能住的心也无实体存在。 这样抉择心的本性无住,本来是空解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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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以观察一切之大缘起因抉择心无去处无愿解脱分六(37 课) |
庚一、观察去者 |
1、观察去者: 这一念生起时,它不去其他处,因为这一念只有‚去‛和‚不去‛。 如果是‚去‛,也不可得一个去。 因为已经去了的法,不可能有‚去了的有去‛和‚还没有去可以去‛的两种作业。 如果‚不去‛,和‚去‛相违,则不能说 ‚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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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观察去处 |
2、观察去处: 这一念如果去,必定有个去处。 从时间上分析去处,或是过去境,或是现在境,或是未来境。 过去境灭了,不可能去; 未来境还没产生,如石女儿,也不可能去;现在境也不能去,因为现在这一刹那,如 果是‚正显现时‛,就不能说是‚去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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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观察迁变 |
3、观察迁变: 这一念心不可能有迁变,因为心只可能是常法或无常法。 若是常法,不会迁变; 若是无常,也不可能有变异。 因为在一个刹那的时间中,正显现的同 时,不会有变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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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观察灭心 |
4、观察灭心: 如果这一念心有灭,或者心是已灭,或者心是未灭,没有其它情况。 但是,已灭的心,连踪影都没有,怎么会有它的灭呢? 未灭的心也不可能灭,因为不灭和灭相 违,不灭的时候决定不是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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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观察常有 |
5、观察常有: 如果当下一念常有,应成没有变化,这明显和现量相违。 因为心识时而欢喜时而忧,刹那迁变,体无恒常。 如果认为一念心从生起到灭尽之间,是常有一体,那就应成: 生起的第一刹那,和灭尽的一刹那,是一体。 灭者恒常安住,以及第一刹那时即相续灭 尽,不住第二刹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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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六、总结 |
通过以上的观察,可以成立一念心本来无生,并且不灭缘起显现,实际如水中月影一 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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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三 、运用五大因分三 |
戊三、人无我:运用七相理论抉择人我空分七 |
己一、教证 |
《入中论》云: ‚如车不许异支分,亦非不异、非有支,不依支分、非支依, 非唯集聚、复非形。‛ |
己二、我与五蕴非异体 |
(一)车与支分异体: 应成车的支分之外有车,然而在车轮、引擎、钢板等的支分外,找不到他体的车。 意义:蕴和我并非异体。 如果是异体,应当在蕴外找到我,但找不到蕴外 的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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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我与五蕴非一体 |
(二)车与支分一体: 应成车和支分的数量相等,有多少车的支分,就有多少辆车,这和承许车是一辆相违。 意义:蕴和我非一体。 如果是一体,应成蕴有色、受、想、行、识五法,我也有五个; 进一步,色蕴可以分成无数微尘,我也应成无数, 这和执着我是独一相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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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我具有五蕴不成立 |
(三)车具有支分: ‚具有‛是指二法的相属,或者一性相属,如柱有红色; 或者异性相属,如我有黄牛。 两个法是一体或异体,才有相属的关系。 但车和支分,既不是一体,也不是异体,故不成立车有支分。 意义:我具有五蕴,我和蕴非一非异,故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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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我依于五蕴不成立,五蕴依于我不成立 |
(四)车依于支分; (五)支分依于车:应成支分和车异体。 意义:我依于五蕴,或五蕴依于我。 两个法成立互依,应当是异体的关系,如苹果依于瓷盘。 我依五蕴,我是能依,蕴是所依。 我和蕴异体,才能成立能依、所依。 因为不是异体,故不成立‚我依于蕴‛。 同理可知,‚蕴依于我‛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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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我是五蕴的积聚不成立 |
(六)车是支分积聚: 应成:支分无序积聚,也是车。 意义:我是诸蕴积聚,同样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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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七、我是五蕴的形状不成立,我是五蕴积聚的形状不成立 |
(七)车是支分形状: 如果支分的形状是车,在支分无序堆积时,每个支分的形状并没有改变,故应成无序堆积的支分形状,也是车。 如果支分积聚的形状是车,支分积聚只是一种假立的法,依假法不会有实有的形状,这样的假有形状,并不是实有的车。 因此,车既不是支分的形状,也不是支分积聚的形状。 意义:我不是蕴聚的形状。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四 、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分三 ( 3 8 课 ) |
戊一、略说二派差别分三 |
己一、总说 |
五大因是自续派和应成派共同运用的理论,但二者运用 五大因进行抉择的方式,却有本质性的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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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自续派承许三相和比喻在自他前共同成立 |
自续理论是眼等有法,在自他前共同成立的前提下,承许所立,如胜义中无生; 能立的因,在自他前共同成立。比喻如宝瓶等,也是自他共许。 ‚因和所立,一者有则另一者有、一者无则另一者无的关系‛也在二者前共同成立。 总之,承许三相和比喻,在自他前共同成立的理论,是 自续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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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应成派自方无任何承许 |
应成理论,是在自己没有任何承许的前提下,仅仅运用他方前成立的三相和比喻,对敌宗发出自许相违等太过的 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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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详说二派差别分五 ( 3 9 课 ) |
己一 、有法差别 (三相理论之一宗法 )分三 |
庚一、自续派把色等显现分作为自他共许的有法 |
自续派在尚未遣除对二谛别别的执著,而着重抉择相似胜义的单空时,并不遮破显现。 也就是,自续派把自己和他宗前共同显现的色等诸法,作为三相中的第一相‚有法‛。 譬如,对声音,外道承许为常法,内道承许为无常法。虽然声音是共同承许的有法,但对声音的体性是常还是 无常,彼此存在诤论。 同样,在抉择单空、分开二谛时,自续派承许万法胜义中空性、名言中存在,故把色等显现分作为自他共许的有法。 然而在‚显现法是否在胜义中实有‛这一点上,却有极 大的辩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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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应成派无自他二者共许的有法 |
应成派在不分二谛着重抉择真实胜义大空性时,无论 ‚世俗中有‛或‚胜义中无‛等的所立法,都一概远离。不但是胜义中无有,连凡夫分别识和无分别识前显现的 诸法自相及总相,都一概予以遮破。 所以,应成派前不会有二者共许的有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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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教证 分四 |
辛一、总说二派观点 |
教证: 《辩答日光论》中说: ‚尽管自续派在名言中承许诸法实有,应成派则名言中也不承许实有法,二派的这一差别是诸宗所共同承许的。然而,自续派在着重抉择胜义单空时,只承许实有存在 的空性为相似胜义谛,并且世俗谛不遮破显现分; 应成派着重抉择远离一切承认的大中观真实胜义谛时,根据胜义理论抉择,即使在名言谛中也不承许自相实有的法。 不论显现何种法,其本性均远离一切戏论。 这和圣者入根本慧定的境界相合,乃是无缘大空性的本 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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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自续派观点 |
《中观二谛论》中说:‚自他二者前共同有个显现分,即是依此而安立有法等。‛ 《中观庄严论》说:‚承许智者和凡夫共称的诸法,可 以真实安立有法、所立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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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应成派观点 |
月称菩萨《显句论》中所引的《回诤论》一偈:‚若以现量等,能缘于少法,则应破与立,无故无承认。‛ 月称菩萨《入般若波罗蜜多论》云:‚破立二者均应遣, 真胜义中无破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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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四 、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分三 |
戊二 、详说二派差别分五 |
己一、有法差别(三相理论之一宗法)分三 |
庚三 、教证分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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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雅楞达的弟子诸译师说: ‚中观师者,唯破他许,全无自宗。其有法等二无共许故,自续非理。 (中观师唯一遮破他宗的承许,此外没有自宗的承认。 在有法等方面,以二者没有共许的缘故,自续派的理论不 合理。) 正理之果,亦唯令舍他宗,除彼之余,自无所许。故一切种不应宣说自续之因,唯用应成。 (以真实理论观察,其结果唯一是让其它有事宗舍弃自己的执著。 除此之外,自己并没有承许。 因此一切情况下,不应当宣说自续因,唯一运用应成理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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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所破差别:自续派不破共同显现分,应成派破共同显现分 |
自续派不破共同显现分,应成派破共同显现分。 因此,自续派对所破法加胜义的简别,应成派根本不加胜义的简别。 《入中论自释》云:‚故计诸法从自生,真实世间俱非理。故阿遮利耶未加简别,直云非自生而破之。 有简别云:诸法胜义非自生,有故,如有情。所加胜义简别,诚为无用。‛ (‚诸法自生‛,不论真实或世间都不应理。 因此,龙树阿阇黎不加任何简别,直说‚非自生‛而遮破。有人简别说‚诸法胜义非自生‛等,加上这样的胜义简别, 没有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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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所立(三相理论之二所立宗)差别分六 (39、40课) |
庚一、自续派非遮见破而有立非离戏 |
总的来说,自续派自宗承认二谛,并且承认‚胜义中无生,名言中有他生等‛。 分别而言,在讲述胜义理论的所立法时:遮破自生的同时,安立无自生; 遮破他生的同时,安立无他生; 遮破生、住、灭的同时,安立无生、无住、无灭;遮破人我、法我的同时,安立无我; 遮破戏论的同时,安立离戏。 如是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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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应成派:破他时无遮见 破而无立,自本位大无遮见无破无立离戏 |
应成派由以下教证可知: 《显句论》云:‚吾等非成立有无,唯破他人增益之有无,遣除二边,成立中道。‛ 又云:‚太过反义,亦唯属他,非是我等,自无宗故。‛ 《回诤论》云:‚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由我全无宗,故我唯无失。‛ 龙树《中论》的究竟密意也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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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自续派对分别心的境界 还有少许执着,应成派全无 |
《如意宝藏论自释》中说:‚自续派遮破常法和我等,又安立了无常、无我等; 应成派自宗,本无任何破立,仅仅依他称理论,来解说般若大空性。‛ 对自续派和应成派在所立方面的差别,更登群培大师解释: ‚何故自续派在胜义中有所安立呢? 因为他们对分别心的境界还有少许执著。 应成派则对分别心的境界少许也不执著,故无承 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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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四 、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分三 |
戊二 、详说二派差别分五 |
己三 、所立 (三相理论之二所立宗 )差别分六 |
庚四、应成派无遮见仅破对方观点自无立宗 |
有人怀疑:既然应成派毫无承认或无自宗,为何《显句论》说:诸法无自生之宗,是无遮,余三宗亦尔。 答:应成派声称有宗,也只是遮破他宗的一种方便而已。 换句话说,以他称的比量,在他方面前,显现好似有宗一样,或者说是‚应成理论的立宗‛。 所谓无立宗,即是没有任何自己承认的立宗,或者说‚根本没有自续理论的立宗‛。 荣素班智达的著作中说:‚问:你们如何立宗呢? 答:我们仅破斥你的邪见,并不安立单独特别的宗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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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应成派方便随顺世间承许,非自宗承许 |
问:应成派没有任何承认,对数论派所说的相违过失承不承认呢?不承认,则为了破数论外道而辩论,应成多此一举; 若承认,岂不是已有承认? 答:仅仅说了相违,并不代表自宗有承认,因为应成派远离一切承认的缘故。 仅随他方世间前承认,是一种遮破他宗的方便。如《入中论自释》云:‚唯依世间,说彼是有。随彼而说,即是遮彼之方便故。‛ 又云:‚故唯依世间故,我许世俗,非自力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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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六、应成胜义理论九因只是破邪手段,而非自宗承许实相 |
问:既然应成派任何都无承认,也就不应承认不共的应成理论。由此应成理论成为非应成派的理论,那它是内外道哪一宗所承认 的理论呢? 答:这也只是破除他方的邪见,而相应世间名言的安立。仅仅是应成派在世间他方之前承许,并非真实自宗。 以这些应成理论,能破除执著者的一切粗细邪分别,无余遣除一切所缘法。 纵然如此,应成派自宗也没有任何以分别念建立的宗派,因为:任何以分别念造作的安立,在实相本性之中都本不成立。 如经云:‚无文字法中,何说何可闻。‛ 《智慧品》云:‚胜义非心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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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因及比喻 差别(三相理论之三能立因)分三(40、 41 课) |
庚一、自续派是自他共许,应成派唯是他许 |
自续派的因和比喻,为自他所共许; 应成派的因和比喻,唯是他方所承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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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教证 |
《遣除单秋疑惑论》中说:‚月称论师说到,他称因和比喻等遮破的次第。‛ 《给 ra 沙格西辩论书》中说:‚三相理论,如果在自他宗前,共同以正量成立的理论,抉择无生空性,则是自续派的胜义理论; 如果只是以他宗一方承许而借立的理论,来抉择无生大空性,才是应成理论。‛ 《二谛论自释》中说:‚比量之因,和所比量之法,都是自他宗前显现的宗法,宗法、所立法、比喻都能如是安立。 如果二宗前不成立宗法、所立法等,则在心相续中不会生起 真实的比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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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应成派抉择入定位时无自许,以随他许而破他 宗,承许出定后得位时有共同显现分自他共许 |
问:上面说应成派运用的比喻,也只是他方承许的比喻,但在应成派寂天论师的《入行论•智慧品》中出现了‚以二同许喻‛的句子,明显说是以自他共许的比喻,这不是前后相违吗? 答:应成派自宗不共抉择根本慧定的境界时,因和比喻都是随他宗承许的,并非自方承许。 但在抉择出定后得位的境界时,因为有共同显现 分,所以比喻也是自他共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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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四 、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分三 |
戊二 、详说二派差别分五 |
己五、应成派是否何时也不承认自续理论分二 |
庚一、应成派抉择无生大空性时,以他称三相理论破斥他宗,不承认自续理论 |
以上讲述了,自续派的三相理论是自他共同以 正量成立的理论,应成派则唯一是他称三相理论。那么,应成派是否何时也不承认自续理论呢? 对此,需要善加简别: 一、应成派抉择无生大空性时,都是以他称三相理论破斥他宗,这时不承认自续理论,因为胜 义中毫无承认的缘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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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应成派随顺世间有情及非入定位安立名言谛时,同样承认自他共许三相理论 |
二、应成派随顺世间有情安立名言谛时,同样承认自他共许的三相理论,因为存在自他面前的共同显现分故。 譬如,现见炊烟为因,可以推知有火; 以身语的表现,能判断是否是苏醒大乘种性的人; 以身语之相,可判断是否为不退转菩萨;依三相理论能成立前后世等。 因为自他面前存在无欺的共同显现分,显现上又有各种差别,这是自他共同承许的。 所以需要成立自他共许的有法、所立、因和比 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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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 、造成二派运用差别原因分六 |
己一、自宗观点:自续派着重讲解具有承认的相似胜义,应成派侧重阐述远离一切承认的真实胜义 |
以自宗来说,《中观庄严论释》中说:‚由此可知,着重讲解具有承认的相似胜义是自续派的法相,侧重阐述远离一切承认的真实胜义则是应成派。 在安立此二派别的法相时,区分承不承认名言 中自相成立,以及应用正因的方式等差别来安立,仅仅属于支分的类别,可归属于上述的法相中。有无承认,名言中是否承认自相成立,建立无 自性采用应成因或自续因,对所破加不加胜义鉴别的这些要点,都是以刚刚讲述的道理,而出发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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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他方 观点分二 |
庚一、后代中观论师认为:自续派名言中承认自相实有,应成派名言中不承认自相实有 |
在区分中观二派的差别时,后代的中观论师认为: 名言中承认自相实有,是自续派; 名言中不承认自相实有,是应成派。 也就是,应成派承许名言诸法,是因众生的执著而产生的,是分别心假立,毫无堪忍的自体,因此不应当安立是自相实有之法。 自续派认为世俗诸法存在实有的自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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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前代某些中观论师认为:自续派是使用自续理论抉择,应成派 运用应成理论抉择 |
前代某些中观论师认为二派的差别,是以胜义理论抉择的差别: 自续派是使用自续理论抉择,应成派则运用应 成理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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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自宗麦彭仁波切认为:二派根本差别是:自续派抉择假相胜义,应成派抉择真实胜义 |
全知麦彭仁波切认为: 上述‚名言中是否承认自相实有‛、‚以应成理抉择还是以自续理抉择‛等,都只是支分的差别而已。 实际上,根本的差别是: 一者着重抉择而宣说:具有承认的假相胜义;另一者着重抉择而宣说:远离一切承认的真实 胜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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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四 、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分三 |
戊三 、造成二派运用差别原因分六 |
己四 、自宗承许二派根本差别之理由分二 |
庚一、其它支分差别都是由单空与离戏空这一根本差别而 出现 |
为什么这是二派的根本差别呢? 因为其它支分的差别,诸如‚有无承认‛、 ‚名言中是否承认自相实有‛、‚使用自续理论还是应成理论‛、‚对所破是否加胜义简别‛等等,都是由‚着重抉择相似胜义还是真实胜义‛ 这一根本差别而出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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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二派具体四个支分差别分四 |
辛一、自续派抉择相似胜义单空故有承许,应成派抉择真实胜义离戏空故无承许 |
具体来说: (一)自续派着重抉择有承认的假相(相似)胜义,故在胜义中有单空的承认,遮破自生、他生等后,安立无自生、无他生等。 应成派着重抉择远离一切承认的真实胜义,故在遮破自生、他生等戏论后,自己没有任何 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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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自续派抉择相似胜义故承许名言中自相实 有,应成派抉择真实胜义故不承许名言中自相实有 |
(二)自续派着重抉择有承认的假相胜义,故在名言中承认自相实有,不能遮破。 应成派着重抉择无承认的真实胜义,故名言中不承认自相实有,因为根本慧定中根本没有 共同显现分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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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自续派抉择相似胜义故运用自他共称三相理论,应成派抉择真实胜义故运用他称三相理论 |
再者,自续派着重抉择有名言显现的共同承认,及有胜义单空承认的假相胜义。 故它运用的是自续理论,有法、因、喻都是自他共许,所立也是自己所承许的。 应成派着重抉择无承认的真实胜义,由于自己无承认,故运用的有法、因、喻都是他方所承认的,唯以他方所许,遮破他的戏论。 反面来说,如果应成派自宗也有有法、因、 喻、所立等的承认,则和自续派没有任何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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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自续派抉择相似胜义故加胜义简别,应成派抉择真实胜义故不加胜义简别 |
在是否加胜义简别的方面: 自续派承认有共同显现分,和无自性的空性,因此,它有二谛别别的安立,加简别说: ‚仅仅胜义中空,名言中真实有。‛ 应成派二谛中都不承认共同显现分,故不必加胜义的简别。 《智慧品释》中说:‚应成派此处唯一着重抉择离戏大中观的缘故,当知对此宗并无真假胜义的两种分类。‛ 因此,应成派最胜的优点即是:唯一抉择真实胜义,不分真假胜义的差别,也就是全无承 认,远离一切戏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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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教证分五 |
庚一、应成派无宗无许故无过 |
教证: 《回诤论》云:‚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由我全无宗,故我唯无失。‛ 《六十正理论》云:‚诸大德本性,无宗无所诤,彼尚无自宗,岂更有他宗?‛ 《四百论》云:‚有非有俱非,诸宗皆寂灭,于中欲兴难,毕竟不能申。‛ 《入中论》云: ‚能破所破不合破,及合而破所说失。若定有宗彼成过,我无彼宗故无过。‛ 自己无宗故,无法对自己发出太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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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丙一 、应成派和自续派共同的五大因分四 |
丁四 、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分三 |
戊三 、造成二派运用差别原因分六 |
己五 、教证分五 |
庚二、应成派不用自续因 |
《显句论》云:‚凡中观师,理不应用自续比量,不许他宗故。‛ 又云:‚应成破义,亦唯属他,非属我等,自无宗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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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应成派离戏 |
《入行论》云:‚若实无实法,悉不住心前,彼时无余相,无缘最寂灭。‛ 故中观师的一切建立,都仅是就他方而安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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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四、世间共称行中 观之世俗谛,是暂时随顺世间他宗等假立 |
《入中论》云: ‚如汝依他事,我不许世俗。 果故此虽无,我依世说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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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五、能破胜义九因非自许非实相 |
《回诤论》云: ‚所破无所有,故我全无破。是故云能破,是汝兴毁谤。‛ 此说破他宗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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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六 、自续派胜义谛不了义为单空见 ,了义离戏空性见同应成派无别分三 |
庚一、宁玛派自宗如是承许 |
宁玛派自宗认为: 事实上,自续派也不承许单空为究竟实相之义,其最终承许的胜义谛也是远离四边的大空性,不许任何破立 之法,故和应成派并无二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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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 、以自续派诸师教证证成分四 |
辛一、清辨论师 |
这一点,从自续派论师们的论著中也可以明显看出来。譬如,清辨论师在《掌珍论》第三品自释中说:‚暂时 承许单空为相似胜义,究竟则无任何承认,并且安立无分别自证的见解,为远离一切承认。‛ 又在《归摄中观精华论》中说:‚于假相胜义,真实胜义中,后者非意境,无任何分别。‛ 又于《般若灯论》等中,引般若经论说:‚胜义谛远离一切言思之境,寂灭一切戏论,乃为诸法之胜义本性。‛ 又于《中观宝灯论》中说:‚究竟的修法超离一切寻思,不住任何边,分别心在任何法的本性中亦不生,应安住 在何者亦不成立的本性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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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智藏论师 |
智藏论师在《中观二谛论自释》中说:‚遮遣一切生、住、灭,抉择为无生、无住、无灭。 其后指示: 究竟的胜义空性中,并无任何可作破立之法,乃为‘真 实明无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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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三、静命论师 |
静命论师在《中观庄严论》中云:‚真实中彼离,一切戏论聚,……,若依分别念,成俗非真实。‛ 又于该论中云:‚生等无有故,无生等亦无。‛ 在其《二谛论难题释》中也有同等意义的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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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四、莲花戒论师 |
其弟子莲花戒论师在《中观庄严颂难题释》中说:‚暂时可以建立一个属于无边的单空,其单空在胜义谛本性 中并不存在,因胜义谛远离四边八戏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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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三、以麦彭仁波切教证证成二派异同 |
全知麦彭仁波切《中观庄严论释》中说:‚这只不过是抉择胜 义的一种方式,总的来说,诸位祖师入定后得的意趣是一致的。‛又说:‚此二宗派(自续、应成)究竟意趣无二无别、平等一 味。 如果有人想:这样一来,应成派就毫无意义了。并不会成为如此。 因为应成派依理广泛全面地建立了远离一切承认的空性。由此可知: 着重讲解具有承认的相似胜义,是自续派的法相。 侧重阐述远离一切承认的真实胜义,则是应成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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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二、应成派不共四大因分三(42课) |
丁一、总说 |
即汇集相违应成因,根据相同应成因(是非相同之类推因),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应成因, 他称三相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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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不共四大因分四 |
戊一、汇集相违应成因 |
何为汇集相违? 即把他宗承许的两个相违的方面,汇集在一起。 譬如,数论外道说‚稻芽在稻种中已有‛,又说‚稻芽从稻种生‛,把相违的这两者汇集起来,就可以向他宗发出应成的过失: 稻芽在种子中已有而产生,应成生无意义、 生无穷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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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根据相同应成因 |
即由因相没有差别。如果承许此。 就必须承许彼。 譬如,他生宗说:‚两个法,虽然是他性,也可以以一法生另一法。‛ 对此,以因相相同,发出太过:如果‚是他性‛,也能生。 应成火焰能生黑暗,火焰和黑暗是他性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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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三、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应成因 |
‚所立‛即他宗的立宗,‚能立‛是用来成立其立宗的因和比喻。 ‚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即能成立的因、喻和所立同样不成立。 如《中论》云:‚以空辩论时,若人欲答辩,是则不成答,俱同所立故。‛ 中观师自己安住在空性见解当中,和不承许空性的宗派展开辩论。 中观师说:‚诸法为空性。‛对方说:‚并非空性! 如果是空性,则无轮回,无造业堕地狱,无成佛、成菩萨等。‛ 中观师说:‚你的能立等同所立,都不成立。你的能立是‘如果不实有,就没有轮回、佛 菩萨等’。 你的所立为‘诸法实有’。 不仅你的所立不成立,连能立也不成立。因为所立、能立皆为空性,以空性如何能抉 择不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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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四、他称三相理论 |
他称三相,即他宗所承许的宗法、同品周遍、异品周遍。 他称三相之应成因: 举出他方所承许的因和比喻,反过来遮破他的所立,在他相续中引起比量。 譬如,数论外道承许:芽果自生。 中观师遮破:芽果应不自生,自体有故。其中,‚无自生‛唯一是遮破他宗所承许的 自生,并非自方成立‚无自生‛之宗。 因此,自己无宗,无任何承许。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二 、应成派不共四大因分三 |
丁三 、举例说明如何运用四大因分二 |
戊一 、遮破自生分四 |
己一、汇集相违应成因 |
敌:万法在因位时没有,则不可能产生,如石女儿,没有的法不可能产生故。 因此,果在因位时已有,才能产生。应:果在因时已有,说明因果一体。果又从因中出生。 前后相违。 因为已有还产生,应成无意义生。(汇集相违应成因) |
己二、根据相同应成因 |
敌:不定!果在因位已有,分两种情况: 果以不明显的方式在因位存在,果以明显的方式在因位存在。 后者才有无意义生的过失。 应:如果‚明显之果已有而生‛应成不必要生,则‚不明显之果已有而生‛也应成同等的过失。 ‚果在因位已有‛相同故。(根据相同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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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应成因 |
敌:不成! 虽然已有明显的果,不必要产生。 但不承许‚不明显的果已有不必要生‛。否则,应成,因上无果还能产生。 可是,无有的法是无法生起的。因此,须要承许:一切法自生。 应:你的能立是‚无有之法,无法产生‛,所立为‚一切法自生‛。 但能立和所立同样不成立。 因为‚无有之法,无法产生‛只是你自己的见解,在我们 心前根本不成立。(能立等同所立不成立之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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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他称三相应成因 |
应:内外诸法不自生,已有故。(他称三相之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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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遮破他生分四 |
己一、汇集相违应成因 |
敌:稻芽和稻种是他性,稻芽从稻种产生。 应:‚芽、种他性‛和‚芽从种生‛相违,按你宗的观点,应成: 稻芽不是从稻种生,因和果是他性之故。(汇集相违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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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根据相同应成因 |
敌:不定!‚是他性‛不一定不生。 也就是,稻芽和稻种虽然是他性,但可以从稻种产生稻芽。应:如果稻芽能从他性的稻种产生,应成黑暗能从火焰生, 同样是他性故。(根据相同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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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三、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应成因 |
敌:不成!他性有一般和特殊的差别。 火焰和黑暗是一般的他性,火焰中没有能生黑暗的能力。而稻种和稻芽是特殊的他性,稻种具有能生稻芽的力量。因此,稻种能生稻芽,火焰不生黑暗。 应:你怎么知道这两者不相同呢? 敌:现量见故。即:现见稻种生稻芽,不见火焰生黑暗。应:你的能立‚现量见‛和所立‚他生‛同样不成立。 因为这只是根识现量而已,现在是抉择胜义谛时,你的眼 根、眼识和所见的色法到底在何处呢? 以胜义理论观察均不成立,一经分解,色法、眼根、外境都不成立,眼识又从何而生呢? 因此,你的能立‚现量见‛只是名言中成立,胜义中全无 成立。(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应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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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四、他称三相应成因 |
应:内外诸法非他生,因果他性故。(他称三相之应成因) |
全文分七 甲六 、中观能破正理分二 乙二 、能破的中观正理分三 |
丙三 、自续派和应成派遮破诸边方式的差别分四 ( 4 3 课 ) |
丁一、二派皆依次遮破诸 边,但自续派破而有立,应成派破而无立分二 |
戊一 、 问 |
问:应成派着重抉择真实胜义时,是以一个应成因,同时遮一切边。还是对自生、他生、有、无诸边,依次而遮破? 如果是顿遮诸边,则和《入中论》、《智慧品》中依次遮破诸边相违; 如果是次第遮遣,又与自续派没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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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答 |
答:应成派着重抉择真实胜义时,并非以一个应成因,同时遮破一切边。 而是对于须要遮破的诸边,依次遮破。 尽管是渐次遮破,但和自续派的渐次遮破根本不同。 因为自续派着重抉择相似胜义,不论破多少,实际都是破后有安立的。 (比如,破自生后承许‚无自生‛,破‚他生‛后承许‚无他生‛,破 ‚有边‛后承许‚无有边‛,破‚无边‛后承许‚无无边‛等。)而应成派着重抉择离一切边的真实胜义,全无承认。 因此,每次遮破都只破不立,自方并无承认。 如遮破自生后,自方并没有无自生的承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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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应成派每一步的遮破都是真实胜义离戏空性分二 |
戊一 、问 |
问:应成派依次破四边时,第一步只遮有边的空性是相似胜义,还是非相似胜义? 若是相似胜义,应成有‚无有边‛的承认。 照这样,破了四边,承许了四种无边,怎么能抉择到真实胜义呢? 因为汇集四种有承认,仍然是有承认,终究不会成为远离承认,所以 无法抉择真实胜义。 如果是真实胜义,也不合理,因为只遮遣了戏论中的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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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二 、答 |
答:应成派第一步遮破有边的空性,是真实胜义,并非相似胜义。应成派遮破实有之后,并没有承认‚无实有‛,故不是相似胜义。如遮有边中的自生时,《入中论自释》等说: 仅仅遮破‚自生‛外,自宗并没有任何承认。故不同于有单空承认的相似胜义。 再说它是真实胜义的道理: 虽然这是真实胜义,但只是真实胜义诸支分中的一分,因此不必是遮遣一切戏论。 也就是,遮破有边之后,并没有承认无有边,故是无承许中的一分。同样,遮破‚无边‛、‚二俱边‛、‚非二边‛后,依次都没有承认‚无 无边‛、‚无二俱边‛、‚无非二边‛。 四种无承认合起来,就成为具一切支分的远离诸戏论的真实胜义。 一切戏论归摄在四边中,依次遮破了四边,自方不留下任何承认,故 成为离一切戏论的真实胜义。 因此,这是遮破诸边的理论,纯属应成因,应当承许每一步的遮破, 都是真实胜义的能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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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三、麦彭仁波切教 证 |
以上为全知麦彭仁波切的密意,《给 ra 沙格西辩论书•开显真如论》中说: ‚无论应成派或自续派,对于如何显现的万法,都是以破四边生因、离一多因等的正理,对于诸所缘逐一或每个遮破。 于此,离戏之义不能同时顿然成立。 因此,若直接看,遮破所缘境的相,似乎没有差别。 然而,需要归结在‘自宗最后是否对胜义安立有承认’这一点上,善加辨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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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总结:二派共同处是依次遮破诸边,不同处在破后有无承认 |
总之,在以胜义理论遮破诸边的方式上:二派的共同处是依次遮破,原因是: 每次以三相理论只能遮破一个所破;二派的差异是: 自续派每次破后有承认,应成派破后无承认。 综合起来,自续派成立有承认的相似胜义,应成派成 立无承认的真实胜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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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分七 |
甲七 、结束语 :中观的五道十地 (见解与修证 )分四 |
乙一 、资粮道位 :中观的见解 :引生中观空性定解分三 |
丙一、引生空性定解的三个关键分三 |
丁一、第一个关键:认定所破 |
以上,认定所破是第一个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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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第二个关键:掌握能破九因及二派运用差别 |
掌握能破——共同四大因、不共四大应成因是第二个关键。 每一种推理应熟练精通,特别要分清 自续因和应成因在运用及结果上的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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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第三个关键:以能破破 所破,引生离戏空性定解 |
随后,运用正理遮破戏论,引生空性 定解,是第三个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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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显教中观宗引生空性定解的途径,唯一是以理观察 |
显教中观宗引生空性定解的途径,唯一是以理观察。也就是,运用共同和不共的正理,多方面观察,遮遣 人我、法我的诸边; 持续地观察,引起坚定的无我定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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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以比喻说明从不定到获得定解的过程 |
在这期间要经历从不定到获决定的过程。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智慧品释》当中,以比喻这样描述: 最初观察的时候,就像黑暗当中以手摸蛇一样,尽管没有触到蛇,内心仍然去不了怕蛇心态。 同样,最初观察无我时,推求‚头不是我、手不是 我……‛,遍身观察都得不到我,但是观察还没有到达究竟,对无我并没有引起定解。 经过持久地努力,可以突破这种状态而生起定解,就像黑暗中燃起明灯,恍然见到只有花绳,原无毒蛇,这时候执蛇的心才真正放下来了。 同样,观察到量时,知道这个‚人我‛除了假立之外什么也没有,这时候疑惑顿消,心里断然决定,这是获 得了定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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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加行道位:中观的修行:安住在空性总相定解中串习分三 |
丙一、持续安住修:心能安住多久,就要如是安住 |
生起了空性定解之后,安住在定解中串习,让它一直持续不消失,这就是中观的修行,此外也没有别的修行。 这时候,心能安住多久,就要如是安住,不让它被 其他因缘夺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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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最初安住,生起杂念时及时觉察,回归安住,纯熟时任运安住 |
最初安住的时间不长,生起杂念的时候,要及时提起观察,重新引生定解。 起了定解,尽量安住不散掉。 像这样,观察和安住交替进行。 串习到纯熟时,就可以达到不须观察而任运安住的 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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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三、以相似空性之道修行能明显制伏 烦恼 |
从对治的功能来看,越安住定解,越能减轻执著;越减弱执著,就越减薄贪嗔,由此身心不会造恶业。 所以,以相似空性之道,能明显地制伏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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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后三道位:中观的所证:现证空性, 断遍计、俱生二我执障,断尽佛果位 |
深入下去,有望现证空性,遣除道所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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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教证 |
总之,如《定解宝灯论》所说: 乃至未生定解前,方便观察引定解,已生定解于彼中,不离定解而修行。定解犹如明亮灯,能灭颠倒分别念,于此应当恒勤修,若离复依观察引。故修大乘见解时,最初观察极重要,若未以妙观察引,岂能生起妙定解?若未生起妙定解,岂能灭尽劣增益?若未灭尽劣增益,岂能灭除恶业风?若未灭除恶业风,岂能断除恶轮回?若未断除恶轮回,岂能灭尽恶痛苦?应如是修习。 中观总义终 (未定稿,请勿翻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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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什么是中观?
(2) 《大宝积经》上说:‚所谓常是一边、无常是一边,二边之中观是无所观、无所表、无所现、无所了、无依处。迦叶,是名中道诸法实观。‛对这一段教证,从基中观和道中观的角度作解释。
(3) 分别从什么角度把中观分成以下五组?
①自空中观和他空中观。②内的细中观和外的粗中观。③根本中观和随持中观。
④经部行中观、瑜伽行中观和世间共称行中观。⑤自续派中观和应成派中观。 2、在次第学修中观的过程中,有哪些方面是重要的关键呢?
3、道所破和理所破有什么差别?
4、(1)分别说明二障的本体、作用以及数目决定的道理。
(2) 什么是我?什么是人我?什么是法我?什么是我所?
(3) 我所和法我有什么差别?
(4) 人我和人我执之间以及法我和法我执之间有什么差别?
(5) 四边如何摄于人我和法我之中?
5、在破显现分上,中观应成派和自续派有何差别?
6、依自宗的观点,说明中观应成派何时破显现、何时不破显现?说明之所以有时破显现、有时不破显现的原因所在?
7、对以下理证分别解释:共同显现分决定是胜义理论的所破。
(1) 显现分需安立为远离戏论故。
(2) 承许显现外之所破,应成直接相违或无关系故。
(3) 不破显现分则无法现空双运故。
(4) 不破分别心前之显现分,应成真实名言谛中无法安立无倒之基道果故。
(5) 抉择离戏大空性时,若不破显现,则从世俗及胜义谛观察当有三三过失故。 8、分别驳斥下列说不合理的诤辩。
(1) 《入中论自释》中引经云:‚世间与我诤,我不与世间诤,世间说有者,我亦说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无。‛
(2) 《中论》云:‚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
(3) 《入中论》云:‚若世于汝无妨害,当待世间而破此,汝可先于世间诤,后有力者我当依。‛
(4) 《入般若波罗蜜多论》云:‚若谓现量等相违,非违仅不观察有,此处我非遮止也。‛
(5) 《显句论》云:‚如欲求水先需水器般,无疑先要承许如何安住之世俗。‛
(6) 《入行论》云:‚见闻与觉知,于此不遮除。此处所遮者,苦因执谛实。‛
(7) 帝洛巴云:‚显现非为束缚,若耽执则束缚,故当断除耽执。‛
(8) 《智慧品释》云:‚问:‘瑜伽士与平凡二者前共同显现的诸法,对此有何可辩?’答:‘并非辩此仅现诸法之有无,因为无有任何破显现之中观派。’‛
以上八个教证分别说了依世间、不破世间以及承许世间,所以破显现分不合理。
(9) 《宝性论》云:‚具有分离之体性,如来藏以客尘空;无有分离之体性,藏以无上法不空。‛
《大般涅槃经》云:‚善男子,虽于空处多有所说,则不得名狮子吼也。于此智人大众之中,真得名为大狮子吼。狮子吼者,不说一切法悉无常苦无我不净,惟说如来常乐我净。‛
以上两个教证说了如来藏不空及是‚圣我‛等,所以破显现分不合理。
(10) 《定解宝灯论》云:‚共同所见为明分,成立现基不能无。‛十法界有共同所见境,此处破显现分,怎么有共同所见境呢?
(11) 如果胜义理论的所破是显现分,岂非世俗谛不重要而胜义谛重要?
(12) 如果以胜义理论在二谛中破显现,则与外道现世美见解有何差别?或者,如《定解宝灯论》所说:‚外道太阳派诸众,离开显现观空等,亦应能够断烦恼。‛
(13) 如果胜义理论的所破是显现,则与缘起因相违,因为缘起因:是一切显现法缘起生故自性空。所以破显现分不合理。
9、(1)释词:破四句生因。
(2)对以下颂词逐一解释。
①设若多因生一果,应成一异体无因。②设若多因生多果,不能成立一体果。
③设若一因生多果,不能成立异体果。④设若一因生一果,应成勿须聚因缘。
10、(1)释词:破有无生因。
(2)以破有无生因抉择诸法无自性。
11、(1)释词:离一多因。
(2) 以理破除胜义中有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
(3) 在名言中,以理安立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
(4) 名言中是怎样安立一体和多体的?
12、(1)释词:缘起 大缘起因
(2) 以理成立‚缘起生即无自性‛。
(3) 根据中论的颂词,以理成立‚缘起生即无生‛。
13、逐一说出以共同五大因成立诸法无自性的三相理论。
14、(1)三相理论是哪三相?请分别解释。
(2) 什么是不成似因?什么是不定似因?什么是相违似因?
(3) 在运用三相理论上,应成派和自续派在宗法、所立法、所破法、因和喻五个方面有何差别?
(4) 是否应成派何时也不承许自续三相理论?
15、对于四种不共应成理论一一解释。
(1) 汇集相违之应成因 (2)根据相同之应成因
(3)能立等同所立之应成因 (4)他称三相应成因
16、对以下问难辩驳:
(1) 若应成派无任何承认,则对数论派所放相违过失,应成派是否承认?若不承认,则不必为遮数论派而放太过;若承认,即成有承认。
(2) 若应成派无任何承认,则于不共应成理论也不应承认,如是应成理论即非应成派的理论,既不属应成派,又应属何派呢?
(3) 若说应成派所用比喻都属他方所承许,为何应成派论典《智慧品》中说‚以二同许喻‛呢?
(4) 应成派着重抉择真实胜义时,是以一个应成因一时破一切边,还是对诸边次第破?若是同时破,与《入中论》等次第破诸边相违;若是次第破,与自续派无别。
(5) 应成派次第破四边,第一步仅遮有边的空性,是相似胜义,还是真实胜义?若是相似胜义,则依次破诸边后,合集亦成相似胜义;若是真实胜义,也不应理,仅破戏论之一分故。